维修企业管理制度范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连云港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维修企业管理制度范本

年 月

目录

二十一、贯彻执行三项制度------------------------------35

一、业务受理程序(须公示)

二、安全生产网络图(须公示)

12确保维修质量。

3.按公示维修项目和收费标准合理收费,未列入的项目与客户商定后收费。

4.车辆竣工交付后严格执行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本单位负责及时无偿返修。

5.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装车使用的配件执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

6.提供完整、规范、有效的机动车维修单证和票据。

希望您在车辆维修期间,对我单位的承诺给予监督,如未按承诺进行车辆维修,欢迎投诉举报。

我单位投诉电话:0518-

连云港市运输管理处举报监督电话:96196

维修企业名称(或章)

年月日

四、收费标准

本公司执行《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

1、工时单价:元/工时

2、计算方法:维修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加工费+维修诊断费+检测费

3、配件结算进销差率: %

4、车辆施救拖车费:20公里内元,20公里外超出部分按每公里元收取。

机动车维修价格公示(须公示)

客户服务电话:0518-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行业监督电话:96196

连云港市物价局监制

连云港市交通局监制

五、质量保证期制度(须公示)

1、本厂对维修竣工的汽车实行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自竣工交付之日起;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2、保证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确是维修质量原因的,由本单位免费返修。属于返修部位的保证期按返修竣工交付之日起顺延。

3、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4、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交付之日起计算。

六、用户抱怨受理制度(须公示)

1.顾客对本单位的服务质量、维修质量、维修费用结算等有意见或异议时,可当场或事后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投诉。投诉电话:0518-

2.本单位在接到顾客抱怨投诉后,将立即成立由单位经理负责的投诉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处理,一般情况下在24小时内给顾客以答复,并向顾客详细说明答复的理由。

3.顾客如对本单位的答复及处理不满意或不同意,可向市运输管理处投诉。投诉电话:96196

七、质量检验制度

本厂对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车辆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检验人员具体负责制度的贯彻执行。

1、维修前诊断检验制度

1、在诊断检验前,质量检验员应主动告知车主出具《机动车维修记录》。

2、根据汽车技术档案的记录资料和驾驶员反映的车辆使用技术状况,质量检验员确定所需要的检测项目。

3、质量检验员针对每一检测项目实际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和车辆实际技术状况进行故障诊断,以确定附加作业项目(二级维护)或维护和修理方案。

4、质量检验员将所诊断的故障、维护和修理方案、维修项目等填写《机动车维修记录》,并根据检验情况填写《车辆进厂检验单》,并告知托修方,由拖修方签字确认。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2、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填写《车辆维修过程检验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

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7、车辆维修完工,维修人员自检合格后,做好车辆清洁工作,并将车辆停放在竣工区域,通知总检进行竣工质量检验。

3、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由总检负责。

2、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质量检验严格依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将有关内容记入《车辆维修竣工检验单》和《机动车维修记录》。

4、如是营运车辆,由总检告知送检员将车辆送往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竣工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将车辆交付托修方。

八、维修技术资料、工艺文件管理制度

1、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汽车维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所承修车型相关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完整并及时更新,以上资料交由资料管理员保管。

2、资料管理员对所有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定期对资料进行盘点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借用资料时,资料管理员应认真、完整地填写资料借用登记表。

4、借用人对资料必须爱护,保证资料的完好、整洁。对于使用中出现的损坏现象,应主动向管理员说明,并酌情赔偿。

5、如资料遗失,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期购回此书或及时复印此书,资料管理员对借用人进行遗失登记,当再次出现遗失情况,限制其使用权,并上报领导。

6、为保证资料内容清晰完整,翻阅资料时双手一定要洁净,凡出现资料破损,粘上油腻、不清洁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制其使用权。

九、维修车辆进出厂登记管理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维修记录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关于使用车况的陈述及要求,提示客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检视车辆外观、内饰、仪表和座椅情况,记录随车物品和相关数据,交由质量检验人员进行进厂检验并确认维修项目,接待人员负责填写进厂交接单并经车主签字。

3、汽车维修竣工出厂时,价格结算人员根据维修工时和所用材料,向车辆托修方提供具有工时和材料费清单的费用结算凭证等单据。

4、车主确认随车物品,验收、提取车辆。

5、资料管理员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