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用计提比例
业务员提成方案(通用15篇)
业务员提成方案(通用15篇)业务员提成方案 1一、目的:为激励销售人员更好地完成销售任务,提高销售业绩,提升本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
二、适用范围:销售部。
三、制定营销人员提成方案遵循的原则:1、公平原则:即所有营销员在业务提成上一律平等一致。
2、激励原则:销售激励与利润激励双重激励,利润与销售并重原则。
3、清晰原则:销售员、部长分别以自己的身份享受底薪。
部长对本部门的整个业绩负责,对所有客户负责。
4、可操作性原则:即数据的获取和计算易于计算。
四、销售价格管理:1、定价管理:公司产品价格由集团统一制定。
2、公司产品根据市场情况执行价格调整机制。
2、指导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公司的指导价格。
五、具体内容:1、营销人员收入基本构成:营销人员薪资结构分底薪、销售提成两个部分(福利待遇根据公司福利计划另外发放)2、底薪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六、提成计算维度:1、回款率:要求100%,方可提成;2、销售量:按产品划分,根据公司下达基数计算;3、价格:执行公司定价销售,为了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销售价格超出公司定价可按一定比例提成。
七、销售费用管理:销售费用按销售额的0.5‰计提,超出部分公司不予报销。
八、提成方式:营销团队集体计提,内部分配,其分配方案和记发经营销副总裁审批执行。
九、提成奖金发放原则:1、客户回款率需达到100%,即予提成兑现。
2、公司每月发放80%的提成奖金,剩余20%的提成奖金于年底一次性给予发放。
3、如员工中途离职,公司将20%的.提成奖金扣除不予发放。
4、如员工三个月没有销售业绩,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进行调岗或辞退。
十、提成奖金发放审批流程:按工资发放流程和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提成标准:1、销售量提成:主产品:铁路发运:基数为吨/月.发运量在吨以内,不予提成;发运量在吨,超出部分按0.5元/吨提成;发运量在吨以上,超出部分按1.0元/吨提成。
副产品:地销副产品基数为吨/月。
销售量在吨/月以内,不予提成;销售量超过吨/月的,超出部分按照1.0元/吨提成。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事业单位为推动业务发展、营销推广或与业务合作方进行交流、洽谈等目的所发生的费用,是一种常见的宣传营销手段和管理成本。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企事业单位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扣除业务招待费用,以减少税务负担。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由税务部门制定的,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般来说,扣除标准会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的特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
目前,我国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按照“合理、合法、真实、准确”的原则进行确认。
具体来说,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首先,业务招待费必须是企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或推动营销推广而发生的费用,且必须与企事业单位的业务有直接关联。
如果费用与业务无关或者虚假夸大,将无法扣除。
其次,业务招待费必须按照一定的合理、合法方式进行,并且必须附有相关凭证。
例如,企业应当保留与业务招待费有关的发票、凭证等文件,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再次,业务招待费的数额必须十分准确,不能存在虚增或者虚报的情况。
企业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合理估算业务招待费用,并进行书面备案,以便后续核查。
最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一般是按照一定比例来确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为50%。
即企事业单位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的50%计入扣除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企事业单位符合以上扣除条件,也需要遵守其他相关税务政策,如按照规定纳税申报、如实填报等。
此外,税务部门也会对企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进行抽查核实,如果发现虚增、虚报等问题,可能会面临处罚。
综上所述,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500字。
企事业单位可以按照一定的条件和比例,将业务招待费用计入扣除范围。
但需要注意的是,要遵守相关税务政策,确保业务招待费的合理性、合法性,并且留存相关凭证,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制度
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制度1. 总则为规范企业业务招待活动的经济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或者代表与客户、供应商、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或人员进行的业务招待行为。
3. 定义•业务招待:指企业为了达成业务、宣传或友好交流等目的,向客户、供应商、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或人员提供食品、住宿、交通、场地等待遇。
•招待费用:指业务招待中产生的涉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宴请、礼品、旅游等费用。
•业务接待费用:指客户、供应商、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或人员在企业内产生的交通、通讯、住宿等费用。
4. 费用管理4.1 经费来源业务招待费用应当从企业经费中支出,财务部门要进行科学的预算细化,以达到经济、适用、成本与经营的统一。
4.2 招待标准为规范业务招待活动,制定如下招待标准:•企业外部招待场合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宴请不能包括高档酒菜及高档水果和糕点;•礼品不能包括金银珠宝、名贵特产和尊贵烟酒等;•旅游景区不得前往五星级标准以上的酒店;•境外业务招待的标准应当参考当地常规标准。
4.3 费用报销业务招待费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报销:•业务招待行为的场合、时间、对象、内容、目的、费用等必须真实可靠,支票或发票必须规范完整,报销单据必须真实、清晰、准确、全面;•招待费用由负责人审批通过,财务部门审核后进行报销;•业务接待费用应当报销客户、供应商、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或人员,不得通过中间人报销;•财务部门应当对招待费用进行清晰详细的账务记录。
4.4 监督管理企业领导应当对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实行领导包干制,经常检查企业业务招待活动中的费用使用情况和报销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业务招待费用管理情况的审计。
5. 准则•费用实行预算控制,节约用度,提高使用效益;•严格落实招待标准,杜绝铺张浪费;•严禁形式主义,防止过多招待和低效招待;•经济、适用、成本与经营的统一原则。
三项管理费比例标准
三项管理费比例标准一、办公费用占比办公费用是指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各项办公支出,包括办公用品、通讯费、交通费、水电费等。
根据公司的规模和业务特点,办公费用的占比标准如下:1. 小型企业:办公费用占比不超过总收入额的2%。
2. 中型企业:办公费用占比不超过总收入额的1.5%。
3. 大型企业:办公费用占比不超过总收入额的1%。
二、业务招待费占比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为开展业务活动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包括餐饮、住宿、礼品等支出。
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市场环境,业务招待费的占比标准如下:1. 小型企业:业务招待费占比不超过总收入额的3%。
2. 中型企业:业务招待费占比不超过总收入额的2.5%。
3. 大型企业:业务招待费占比不超过总收入额的2%。
三、差旅费占比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而出差所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根据公司的员工数量和业务特点,差旅费的占比标准如下:1. 小型企业:差旅费占比不超过总收入额的3%。
2. 中型企业:差旅费占比不超过总收入额的2.5%。
3. 大型企业:差旅费占比不超过总收入额的2%。
四、会议费占比会议费是指公司为召开各类会议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会场租赁费、参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等。
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和会议频率,会议费的占比标准如下:1. 小型企业:会议费占比不超过总收入额的1.5%。
2. 中型企业:会议费占比不超过总收入额的1.2%。
3. 大型企业:会议费占比不超过总收入额的1%。
五、培训费占比培训费是指公司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培训教材费、讲师酬金、场地租赁费等。
根据公司的员工数量和培训频率,培训费的占比标准如下:1. 小型企业:培训费占比不超过总收入额的1.5%。
2. 中型企业:培训费占比不超过总收入额的1.2%。
3. 大型企业:培训费占比不超过总收入额的1%。
业务招待费扣除计算方法
业务招待费扣除计算方法
嘿,朋友们!今天咱要来聊聊业务招待费扣除计算方法,这可真是个重要的事儿啊!
比如说,咱就拿小李的公司来说吧。
小李的公司经常会有一些业务往来,要招待客户呀。
那这里面可就有门道喽!业务招待费可不是随便都能扣除的呢!
那到底怎么个计算法呢?其实呀,就像是拼图一样,得把各个部分都搞
清楚。
首先呢,要明确哪些费用算业务招待费,像吃饭、娱乐这些,肯定跑不了。
但是得注意哦,不是说只要花了钱都能扣,这可得符合规定才行呢。
这就好像你去挑水果,得挑那些又甜又好的,不能啥都往篮子里装呀!
然后呢,还有扣除比例的问题。
哎呀呀,这可不是随便定的。
这就如同
你跑步,得按照规定的赛道和速度来,不能乱跑一通呀!比如说,一般企业的扣除比例和特殊行业的可不一样。
这就好像不同的游戏有不同的规则一样,你得搞清楚自己玩的是哪个游戏。
老张的公司就曾经在这上面吃过亏呢!没搞清楚规则,结果多花了不少
冤枉钱。
你说这多不值得呀!
再往深了说,这业务招待费扣除计算方法可关系到公司的利润和发展呀!要是搞错了,那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咱可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呀!
所以说呀,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这个业务招待费扣除计算方法,搞清楚
里面的弯弯绕绕,可别稀里糊涂的。
只有这样,咱公司才能顺顺利利地发展,咱的钱包才能越来越鼓呀!咱可不能在这上面犯糊涂,对不对?。
业务费公司报销制度范本
业务费公司报销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公司业务费用报销行为,加强费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作人员。
二、费用报销范围1. 业务招待费:用于公司业务开展、客户维护、合作伙伴关系建立等场合的餐饮、住宿、交通、礼品等费用。
2. 差旅费:员工因公出差所需的交通、住宿、餐饮、通讯等费用。
3. 通讯费:员工因公产生的电话费、宽带费、手机费等。
4. 办公用品费:公司日常办公所需的文具、耗材、设备等费用。
5. 培训费:员工参加内外部培训所产生的学费、资料费、交通费等。
6. 其他合法合规的费用:公司业务开展所需的其他费用,如广告费、宣传费、市场推广费等。
三、费用报销标准1. 业务招待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遵循节约原则,合理控制费用。
业务招待费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超过5%。
2. 差旅费:根据员工出差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交通、住宿、餐饮等标准。
国内出差,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报销;住宿费每间夜不超过500元;餐饮费每人每餐不超过150元。
3. 通讯费:员工电话费、宽带费、手机费等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报销。
4. 办公用品费: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合理采购办公用品,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报销。
5. 培训费:员工参加培训所需学费、资料费、交通费等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报销。
6. 其他合法合规的费用: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合理制定费用标准,报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四、费用报销流程1. 员工在发生费用时,应当取得合法、真实的发票或相关凭证。
2. 员工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费用事由、费用金额、相关人员等信息,并将发票或相关凭证附在报销单后。
3. 部门经理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认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后签字。
4. 财务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认费用的准确性、合规性后报销。
5. 财务部定期对费用报销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向总经理报告。
五、违规处理1. 员工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费用的,一经发现,全额追回已报销费用,并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部门业务招待费标准的规定
3、如有特殊来客需要董事长和总经理陪同的,则根据具体情况实报实销。
4、经领导批准的业务招待完毕后,由部门负责人在内部帐单或外部发票上签字,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到财务进行转帐或报帐。
为使会馆经营业务逐渐扩大,并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既而得到有关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内部各部门在业务交往过程中难免要发生一定的业务招待费用。为与各方面保持良好的关系,又要为会馆节约开支,因此,业务招待费要制定一个统一标准,以便使业务招待支出有章可循。
在正常业务下,各部门确因办理业务事项需要招待外来业务关系的人员时,由部门负责人请示总经理批示,可按下列标准执行:
1、招待请客时,应尽可能在内每餐不得超出70元。
(2)来客在五人以内,内部陪同人员不超过三人,每餐不得超出120元。
(3)来客在五人以上,十人以内的,内部陪同人员不超过五人,每餐不得超出220元。
(4)如来客已超出十人,就餐费用可在每人15元的比例之内增加。如需提高就餐标准的,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予以特殊照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2项费用扣除比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2项费用扣除比例
1、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100%
2、职工福利费:14%
3、工会经费:2%
4、职工教育经费:8%
5、业务招待费:60%、0.5%
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30%
7、公益性捐赠支出:12%
8、手续费及佣金支出:5%、18%
9、企业责任保险支出:100%
10、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5%
11、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5%、100%
12、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扣除:100%
老板不是财务,但一定要懂财税。
下方《老板财税管控方案》中,有节税的案例,有合理节税的方法,并且附带企业财税管控方案!
包括账体系、税体系、钱体系、策体系、成本体系、风险管控体系、预算体系、财务战略体系等等!
如果你能学会其中一种,你会发现省100万比赚100万轻松。
业务员提成方案(通用)
业务员提成方案(通用)为了充分调动业务开拓的进取性,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以个人所创造的销售纯利润为标准核定业务提成,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标准1、本办法仅适用于销售岗的正式员工(不包括试用期的员工)。
2、以销售纯利润为核定标准,确定业务提成。
二、销售利润的计算1、销售纯利润的计算标准(1)销售纯利润=销售毛利润-费用(公摊费用+个人费用)(2)个人费用a)工资、各类补助b)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等各类税费c)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礼品、佣金等报销费用(3)公摊费用=总费用-各销售人员个人费用总和(凡在公司有满一整年销售工作经历者,均需分摊该费用)个人分摊费用按个人当年所创造毛利占公司总毛利的比例计算。
2、销售纯利润由财务人员核算,总经理核定。
三、销售人员有职责和义务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若应收货款超过一年未收回,则视为呆、坏帐:相关销售人员承担该货款余额的20%损失,其余损失公司承担。
若客户以货抵款,则货物由销售人员负责卖出,售价总额与货款差额部分损失由销售人员承担20%(抵货须具备发票,否则所损失税款由相关销售人员全额承担),因各种原因造成进仓货物变为呆滞料(自进货之日在库超过一年者),由相关销售人员负责售出,损失部分由相关销售人员承担20%。
自进入公司第一个整年度内,被动元器件通用IC等产品销售额低于200万者,不享受该年度的提成,重新进入试用期。
四、提成比例1、传统业务(以电感为主):20%如果超额完成本年度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SALES可享受不超过5%的超额部分利润提成。
2、日系产品(PANASONIC、ROHM、NICHICON等)3、FPC等公司抽取佣金的项目:5%4、说明:(1)公司每年农历年结束的一个月内发放提成奖,农历年的月底前所到之上一年货款均可视为上年度回款额。
(2)公司提取PM提成额的40%,SALES提成额的30%做为个人的机动,以个人的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为参照进行发放,考核资料如下(满分100)a)年度销售额完成情景(满分:50分)实际完成额得分=――――――――――X50年度销售额b)回款及时率(满分:10分)回款截止农历年当月月底公司制定考核表,由公司每位不参与提成的员工对每位SALES评分(评分原则:去掉最高最低分,取平均值)得分=平均值%X15d)专业知识(满分:15分)公司每月对SALES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取12次成绩平均值得分=平均值%X15e)纪律得分(满分:5分)以每月行某某某人事部出考核表,年底综合评分。
会计实务: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及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及扣除标准业务招待费基本概念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但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税收相关规定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
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可以据实列支。
因此,税法规定和会计规定存在差异,企业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重视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否则会面临纳税风险。
合理界定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一些纳税人对业务招待费的范围、核算、税前扣除等规定不太熟悉,有的甚至把礼品、礼金、回扣、个人消费等支出列入其中,这不仅导致企业所得税计算出现误差,还易产生涉税风险。
实践中,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通常界定为餐饮、香烟、水果、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
具体范围包括: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赠送纪念品的开支、发生的景点参观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相关规定
关于业务招待费一、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包括餐饮、烟酒、高档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支出二、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管理费用-办公费管理费用-差旅费销售费用实质上均应合并计算。
三、税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处函5号(出差期间的招待费也应并入)四、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一)双限孰低是先后顺序,先满足60%,然后再满足千分之五。
例1:某企业2008年业务如下收入招待费 60%金额千分之五金额扣除限额调整数1000万 6万 3.6万 5万元 3.6万 2.4万1000万 10万 6万 5 5万 5万(二)业务招待费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限度(找票)假设企业收入为A 业务招待费支出为B 则:B*60%≤A*5‰所以B≤A*5‰/60% (即B≤A*8.33‰)招待费支出小于收入乘以8.33‰,则政策未用足招待费支出大于收入乘以8.33‰,超出部分对所得税无影响。
1、不能误解为60%入账。
2、出差期间的招待费也应纳税调整。
关于修订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44条)第四十四条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注意:凭证摘要中不能出现“请xx局吃饭”的字样,因为这是非法的贿赂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在合理的情况下保证足够的发票,以最大限度的利用税前扣除的政策,至少应保证收入的0.005/0.6=0.008333原内外资税法规定比例实际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会议费”和“业务招待费”混用的问题,新法中由于业务招待费只能扣除50%,预计仍会出现此问题,因此税务机关将会对会议费的证明材料严格加以限制。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合理筹划
如果企业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40万元<计划83万元,即小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则业务招待费的60%可以全部扣除,纳税调整增加40-24=16万元。另一方面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50万元,不需要再纳税调整,只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即实际消费40万元则要付出44万元的代价。
Hale Waihona Puke 因此,得出如下结论: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超过60%的部分需要全部计税处理,超过部分每支付1000元,就会导致250元税金流出,等于消费了1000元要掏1250元的腰包;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小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60%的限额可以充分利用,只需要就40%部分计税处理,等于消费了1000元只掏1100元的腰包。
(二)把握真实性与合理性
业务招待费是一项比较敏感的支出,被称为“各国公司税法中滥用扣除最严重的领域”。作为企业,想让自己的业务招待费被税务机关认可并顺利地在税前扣除,首先必须保证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真实性,即以充分、有效的资料和证据来证明这部分支出是真实的支出。而所谓的合理,就是说企业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是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并且是正常的和必要的。另外,企业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应与当期的业务成交量相吻合。
(三)建立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良好沟通关系
根据新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那么在列支业务招待费时,是不是满足“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这三个标准,都需要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另外,在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情况。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在企业自己难以把握的时候与税务机关多沟通,在两者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这对使税收筹划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有积极的作用。
公司业务员提成方案(精选6篇)
公司业务员提成⽅案(精选6篇)公司业务员提成⽅案 ⼀、提成的形式对⽐ 提成:提成率很透明,有助于提⾼员⼯的积极性,对于提升单店的业绩显有成效。
但是,由于过于急功近利,造成拔苗助长之短,属于慢性毒药迟早要⾯临客源枯竭且使团队精神名存实亡。
奖⾦:奖⾦配⽐⽆据可依,给员⼯的概念很模糊,容易引起争端,形成做多了也没意思的概念,对于积极性提升做⽤不⼤。
但是可以营造较良好的团队,每个⼈都有你进我也进、你退我拉你⼀把的思想。
⽆提成:基本⽆法提⾼员⼯积极性,你多做说明你在拍⽼板马屁,你咬着我也决不松⼝的感觉。
但是不会引起员⼯的争端,对团队凝聚⼒培养最有利,可惜是⼀个没有积极性的团队。
⼆、公司业务员提成⽅案(精选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作能⽆误进⾏,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份周密的⽅案,⽅案是书⾯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
那么⼤家知道⽅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是⼩编整理的公司业务员提成⽅案(精选6篇),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公司业务员提成⽅案1 ⼀、⽬的 为充分调动业务⼈员⼯作积极性,建⽴合理及公正的薪酬激励制度,特制订本⽅案。
⼆、范围 本办法适⽤于⼴州浔沣实业有限公司、⼴州浔丰玻璃装饰有限公司、⼴州浔丰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浔丰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州南亚电梯有限公司可以参照该⽅案实施。
三、具体内容 1、业务员⼊职前六个⽉为试⽤期,1-3个⽉内⼯资标准为基本⼯资2700元/⽉,电话费⽤100元/⽉,交通费⽤150元/⽉4-6个⽉内⼯资标准为基本⼯资2900元/⽉,交通费150元/⽉。
试⽤期内业务员不享受提成。
原则上试⽤期电话费⽤150元内除发放基本⼯资及报销上述费⽤外,其它所有费⽤包⼲不报,但如果试⽤期内有招待费产⽣,在提前得到领导批准后的才可以进⾏报销。
所有费⽤项不计⼊⼯资条发放,需另外凭发票填单报销。
2、试⽤期合格后的业务员基本⼯资及业务提成、销售费⽤计提⽅法见下表(现处于试⾏阶段,故下表格中的各项数据,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每三个⽉调整⼀次: 3、试⽤期内及试⽤期后的基本⼯资构成:基本⼯资~固定⼯资绩效⼯资,全额固定⼯资~基本⼯资*70%,全额绩效⼯资~基本⼯资*30%。
业务员提成方案(通用7篇)
业务员提成方案(通用7篇)业务员提成方案篇1一、背景: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把握市场导向,增大市场份额,稳定优质客户显得越来越重要。
所以我们必须在酒店开业前期,必须做好各方面的宣传,立足桃源、常德两大市场,大力发展张家界的团队旅游市场。
二、目的:通过实施这份提成方案,可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员工努力为酒店创造更大的效益,平衡劳动与薪酬两者的关系。
三、方案: 1、主要思路将销售员的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浮动,完成任务的40%的,发岗位工资,超过40%到80%部分按8‰提成,超过80%部分按1%提成。
2、销售部人员工资构成销售员(主管)薪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其中基本工固定,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按照个人完成的任务量浮动。
3、销售部月度任务量分解销售部每月的任务量是酒店的总任务量的百分之三十,再根据岗位不同,制定个人的任务量,基本上是主管须完成25%,销售员须完成18%,如下列公式:销售部月度任务量=酒店的月度总任务量×30%销售部月度任务量=经理任务量+主管任务量+销售员任务量×3人经理任务量=销售部月度任务量×35% 主管任务量=销售部月度任务量×20%销售员任务量=销售部任务量×15%例如:酒店9月份总任务量为300万,则销售部总任务量为90万。
经理任务量=90万×35%=31.5万主管任务量=90万×20%=18万销售员任务量=90万×15%=13.5万 3、销售部提成方案1、销售员(主管或经理)须完成个人任务的40%方可领取岗位工资,否则只能领取完成量占任务量40%的比例×岗位工资+基本工资。
例如,某销售员9月份完成3万的任务,则其薪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3万/13.5万)×100%/40%=基本工资+岗位工资×55.5%2、销售员(主管或经理)完成个人任务的40%以上80%以下,则超出部分按8‰提成,此为效益工资。
检测公司业务提成方案
一、目的为了开拓业务市场,规范公司奖励考核办法,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项目:公司开展的所有业务。
人员:公司副总经理及公司全体员工、外部人员(不在公司发放工资的人员)。
三、提成指标包括:副总经理提成、检测部提成、业务提成、项目部提成(一)副总经理提成基数:公司全年的实际回收款项(扣除甲方居间费用后)。
核算时间: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财务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模式:阶梯式提成方式兑现时间:次年1月份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提成系数:N1、N2、N3、N4等代表各阶层提成基数,N代表总提成基数;Z1、Z2、Z3、Z4代表各阶层提成数,Z代表总提成数。
提成基数(N=N1+N2+N3+N4)提成比例提成数(Z=Z1+Z2+Z3+Z4)N≤100万不计提成0100万<N≤500万(N1)0.8%Z1= N1*0.8%500万<N≤800万(N2)1.0%Z2=(N- N1)*1.0%800万<N≤1000万(N3)1.2%Z3=( N- N1-N2)*1.2%N>1000万(N4)1.5%Z4= ( N- N1-N2-N3)*1.2%例如:自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扣除甲方居间费后实际回款为980万,副总经理的提成为:5000000*0.8%+3000000*1.0%+1800000*1.2%=91600元。
(二) 检测部提成:基数:每月实际回收款项(扣除甲方居间费用后)。
核算时间:当月1号至当月最后1天(以财务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模式:阶梯式提成方式兑现时间:次月份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提成系数:N1、N2、N3等代表各阶层提成基数,N代表总提成基数;Z1、Z2、Z3代表各阶层提成数,Z代表总提成数。
提成基数(N=N1+N2+N3)提成比例提成数(Z=Z1+Z2+Z3)N≤20万不计提成020万<N≤60万(N1)2.5%Z1= N1*2.5%60万<N≤100万(N2)3.0%Z2=(N- N1)*3.0%N>100万(N3)3.5%Z3=( N- N1-N2)*3.5%例如:当月扣除甲方居间费后实际回款为103万,检测部的提成为:600000*2.5%+400000*3%+30000*3.5%=28050。
[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篇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解读一、适用范围(一)基本原则1.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2.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体工商户包括:(1)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3)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二)其他规定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仅限于生产经营所得,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其他所得。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这个税目征税。
3.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5.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经营项目不属于原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计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兼营上述“四业”并且“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
业务招待费税法有哪些规定
业务招待费税法有哪些规定一、业务招待费税法相关规定(一)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
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计入会议费。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业务招待费支出有虚假现象,或者在纳税检查中发现有不真实的业务招待支出,有权要求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有效的凭证或资料,逾期不能提供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不进一步检查,直接否定纳税人已申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权。
(二)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基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进一步明确,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试行)》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扣除的计算基数均为申报表主表销售(营业)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三部分组成。
主营业务收入是扣除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后的净额,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中。
其他收入包括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外收入,以及在资本公积金中反映的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资产、资产评估增值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的其他收入。
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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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合理筹划的思考2009-9-29 15:44李柏生【大中小】【打印】【摘要】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招待费用在所难免,而《企业所得税法》对招待费税前扣除是限额控制的,企业应加强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的合理筹划。
【关键词】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纳税调整;筹划一、业务招待费税法相关规定(一)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
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计入会议费。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业务招待费支出有虚假现象,或者在纳税检查中发现有不真实的业务招待支出,有权要求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有效的凭证或资料,逾期不能提供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不进一步检查,直接否定纳税人已申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权。
(二)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基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进一步明确,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试行)》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扣除的计算基数均为申报表主表销售(营业)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三部分组成。
主营业务收入是扣除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后的净额,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中。
其他收入包括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外收入,以及在资本公积金中反映的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资产、资产评估增值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的其他收入。
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
视同销售是指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主要包含:1.自产、委托加工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材料和自产、委托加工产品的价值金额。
2.处置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指将非货币性资产用于投资、分配、捐赠、抵偿债务等方面,按照税收规定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的金额。
(三)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比例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
上述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二、业务招待费的合理筹划(一)最大限度地合理运用扣除比例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得以税前扣除,既先要满足60%发生额的标准,又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5‰的规定,在这里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
为什么要这样设计呢?笔者认为,对于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所以人为地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除;限制为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了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就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找假发票充当业务招待费,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那么,企业如何达到既能充分使用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又可以最大可能地减少纳税调整事项呢?现举例说明如下:假设企业2008年销售(营业)收入为X,2008年业务招待费为Y,则2008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Y×60%≤X ×5‰,只有在Y×60%=X×5‰的情况下,即Y=X×8.3‰,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业才可能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
有了这个数据,企业在预算业务招待费时可以先估算当期的销售(营业)收入,然后按8.3‰这个比例就可以大致测算出合适的业务招待费预算值了。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是可以测算的。
假定2008年企业销售(营业)收入X=10 000万元,则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不超过10 000×5‰=50万元,那么财务预算全年业务招待费Y=50万元/60%=83万元,其他销售(营业)收入可以依此类推。
如果企业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元>计划83万元,即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则业务招待费的60%可以扣除,纳税调整增加100-60=40万元。
但是,另一方面销售(营业)收入的5‰只有50万元,还要进一步纳税调整增加10万元,按照两方面限制孰低的原则进行比较,取其低值直接纳税调整,共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12.50万元,即实际消费100万元则要付出112.50万元的代价。
如果企业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40万元<计划83万元,即小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则业务招待费的60%可以全部扣除,纳税调整增加40-24=16万元。
另一方面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50万元,不需要再纳税调整,只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即实际消费40万元则要付出44万元的代价。
因此,得出如下结论: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大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超过60%的部分需要全部计税处理,超过部分每支付1 000元,就会导致250元税金流出,等于消费了1 000元要掏1 250元的腰包;当企业的实际业务招待费小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时,60%的限额可以充分利用,只需要就40%部分计税处理,等于消费了1 000元只掏1 100元的腰包。
(二)综合运用相近的扣除项目余额在实际工作中,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存在着可以相互替代的项目内容。
虽然税法未对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作更多的解释,但在执行中,税务机关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招待客户的餐饮、住宿费以及香烟、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上述支出并非一概而论,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
相反,企业因产品交易会、展览会等发生的餐饮、住宿费等也可以列为业务招待费支出。
这就为纳税人对业务招待费的筹划提供了“活动”空间。
鉴于上述政策和筹划空间,纳税人可以根据支出项目性质合理运用自己的权利实施税收筹划。
如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置“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平时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以防年终申报或在税务机关检查时对近似项目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应及时将公司“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明细科目核算的费用数额与已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净额(总额)比较,发现其中某一项费用“超支”时,及时用两者“近似”项目进行调整。
如一个年销售收入净额预计达到1 000万元的企业,“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是5万元,“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是150万元,到10月末已发生业务招待费10万元(发生额的60%为6万元),发生业务宣传费30万元,业务招待费已经超过扣除限额,业务宣传费则还有较大的限额空间。
这样,纳税人就可以将在剩余月份发生的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的货物当作礼品赠送给客户以及将业务洽谈会、展览会的餐饮、住宿等发生的费用列入“业务宣传费”科目核算。
三、几点注意事项(一)一切以合法为前提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税务筹划的概念已被广泛接受,合法性是其区别于逃税、偷税的根本性标志。
税务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没有法律依据的税务筹划必将以失败告终。
笔者在执业过程中曾遇到这样的例子:某公司经理总是为每年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指标不够用而发愁,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即通过异地关联企业互相交换各自在当地的招待费票据,然后再各自记入账目中的差旅费,以此办法“避税”。
应该说这个方案不叫税务筹划,而是税收欺诈。
税收欺诈属于法律上明确禁止的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明事实,纳税人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这位经理采取的弄虚作假行为是万不可取的,最终只会落个鸡飞蛋打的下场。
(二)把握真实性与合理性业务招待费是一项比较敏感的支出,被称为“各国公司税法中滥用扣除最严重的领域”。
作为企业,想让自己的业务招待费被税务机关认可并顺利地在税前扣除,首先必须保证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真实性,即以充分、有效的资料和证据来证明这部分支出是真实的支出。
而所谓的合理,就是说企业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是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并且是正常的和必要的。
另外,企业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应与当期的业务成交量相吻合。
(三)建立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良好沟通关系根据新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那么在列支业务招待费时,是不是满足“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这三个标准,都需要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
另外,在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情况。
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在企业自己难以把握的时候与税务机关多沟通,在两者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这对使税收筹划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有积极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1]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S].2007(12).[2] 徐芳.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商业银行的影响[J].金融会计,2008(5).[3] 高允斌.新法规下如何进行纳税筹划[J].企业管理,2007(5).[4] 盖地. 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M].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5] 刘爱明,刘冬荣.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纳税筹划途径的影响及其对策探析[J].经济导刊,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