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登记 统计 质控 上报制度
医院信息统计管理及报送工作制度
医院信息统计管理及报送工作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医院信息统计管理及信息报送工作,更好地发挥信息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促进信息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医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本制度所称信息统计及报送包括月报表、年报表及各种网络直报信息等。
2、医院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由分管院长直接领导,由财务科、医务科、人力资源、设备科、药剂科、信息科以及各相关临床医技科室等部门共同完成。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2.1财务科负责统计医院总收入、各项支出等数据,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等,并汇总、审核各科室统计数据进行年报、月报上报。
2.2医务科负责汇总统计各科室医疗服务数据,负责提供医院出院病人病案首页的数据审核。
2.3人力资源负责统计医院职工的数据及审核上报。
2.4设备科负责统计医用设备数据及审核上报。
2.5药剂科负责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数据的审核上报。
2.6信息科负责HIS系统数据库日常管理,协助各部门完成数据的汇总与报送。
2.7各临床医技科室负责本科室工作量、本科室质控指标以及本专业相关网络直报信息的汇总、审核与上报。
3、各部门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兼职统计员,从事具体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信息员必须具备一定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完成本部门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3.1医院(院级)信息统计人员的工作职责:3.1.1根据上级信息统计工作的报送要求,认真学习统计指标解释,完成医院统计信息的汇总、审核与报送工作,确保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与上报要求一致。
3.1.2对各部门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准确无误后才能报出数据。
3.1.3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报送时间,完成统计信息的报送。
3.1.4对各类统计信息实行档案化管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3.2各部门(科级)信息统计员(兼职)工作职责:3.2.1认真学习统计指标解释,完成本部门信息的采集、审核与报送工作,确保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与上报要求一致,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真实性负责。
妇幼卫生信息质控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质控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妇幼卫生信息质控制度是指对妇幼卫生信息的采集、整理、审核、上报、反馈等环节进行质量控制,以确保妇幼卫生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妇幼卫生信息是反映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制定和评估妇幼卫生政策的重要依据,对于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母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 成立妇幼卫生信息质控小组,由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 质控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妇幼卫生信息质控制度,监督实施并进行定期评估。
3. 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环节的质控工作,并相互配合,确保信息质量。
三、质控流程和措施1. 信息采集:规范信息采集方法,明确信息采集范围和内容,保证数据来源的准确性。
2. 信息整理: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逻辑审核、清洗、转换等处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3. 信息审核:设立信息审核机制,对整理后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信息上报: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格式要求,将审核后的信息上报至相关部门。
5. 信息反馈: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反馈,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6. 定期评估:对妇幼卫生信息质控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培训和指导1. 定期组织妇幼卫生信息质控培训,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信息质控的认识和能力。
2. 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帮助解决信息质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 推广先进的信息质控技术和方法,提升整体质控水平。
五、奖惩机制1. 对在妇幼卫生信息质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妇幼卫生信息质控规定,导致信息质量问题的人员进行问责和处罚。
六、制度实施和监督1. 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
2. 加强对质控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3. 定期对质控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升质控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建立完善的妇幼卫生信息质控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妇幼卫生信息数据的质量,为制定和评估妇幼卫生政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母婴安全。
马塘医院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统计、质控、上报制度
马塘医院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统计、质控、上报制度一、前言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统计、质控、上报是马塘医院计划生育服务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因为它关涉到人口结构的合理发展、国计民生的系统性稳定以及人口计划的执行效果。
因此,该制度的实施对于马塘医院和全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和实际效益。
本文将针对马塘医院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统计、质控、上报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计划生育信息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是指在实施计划生育中对于所有夫妻进行个体信息的登记。
包括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计划生育手术史等重要核心元素。
目的是通过这些信息更好地对于计划生育服务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以及各种层面的优化。
马塘医院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的实施方式如下:1. 夫妻在结婚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计划生育信息登记表,医院按照要求组织核对资料并确认记录。
2. 夫妻在申请生育证明时应当补充填写计划生育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医院确认。
3. 医生在服务登记时和计划生育技术实施中需要再次核对、完善登记记录。
三、计划生育信息统计计划生育信息统计是对实施计划生育服务中所有涉及夫妻个体信息和计划生育操作信息进行全面统计,如月末、季末、年末统计汇总。
目的是对计划生育服务进行质量考核和数据源分析。
根据统计结构和趋势,以及服务情况进行内部评估、对策制定以及作为对上汇报的数据材料。
马塘医院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实施方式如下:1. 编制计划生育信息统计表,包括每月、季度和年度统计表。
2. 对于传统、手工信息管理的医院,应当有将原始数据整合成相应登记表的数据处理流程。
3. 信息高度数字化的医院,应当配置好数据采集、整合和处理的相关硬件、软件等资源。
四、计划生育信息质控计划生育信息质控是指对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统计和上报的行为进行质量检查,以避免出现错误、遗漏、虚假等问题。
主要目的是确保计划生育服务在数据信息管理方面的程序规范和准确性。
马塘医院计划生育信息质控实施方式如下:1. 建立计划生育信息质量监督机制,进行定期的质控检测和监管。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及质量控制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1、为规范妇幼卫生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科学的收集妇幼卫生及项目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2、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设有专(兼)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人员,并保证其工作相对稳定。
3、妇幼卫生信息按照属地收集和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管理。
上报前各级信息管理员按要求进行逻辑检查,确保各项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4、上报妇幼卫生信息必须有填报人和主管领导签名、单位盖章后,按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由填报人亲自报送。
信息上报要求全面、及时,严禁虚假数据事件发生。
5、妇幼卫生信息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
月报上报内容包括新生儿月报、孕情月报、孕产妇儿童基本信息月报及各妇幼项目月报表;季报上报内容包括妇幼卫生6种国报表及各项目季度报表,监测点同时上报0-4岁以下儿童死亡季度报表。
半年及年报上报内容:季度报表内容加妇幼卫生及0-4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质控报表。
6、妇幼卫生信息上报程序: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各镇卫生院收集辖区内各类妇幼卫生信息,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县妇幼保健院。
县妇幼保健院收集、汇总县内妇幼卫生信息后,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到市妇幼保健院。
7、为确保妇幼卫生信息数据质量,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按照信息质量控制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对院内各科室和村级(社区)信息工作进行督导。
上报质量控制信息资料;县妇幼保健院每半年抽调人员进行信息数据质量控制调查并召开全县信息汇审会。
8、定期对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数据进行分析,为卫生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妇幼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妇幼信息安全管理,及时、准确、科学地收集我县妇幼卫生工作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及时、全面的信息资料,防止信息数据丢失和外泄,保持信息系统库正常运行,特制定安全保密制度。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信息保密和信息发布管理的法律法规。
安全保障对象包括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和妇幼卫生监测、孕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监测等信息资料以及孕产妇和儿童的个人信息。
医疗信息统计上报制度
医疗信息统计上报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管理,特制定本医疗信息统计上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医疗信息收集、统计、上报的工作人员。
三、职责分工1. 医疗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疗信息统计标准和流程。
2. 各临床科室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的医疗信息。
3. 信息中心负责医疗信息的电子化处理和数据存储。
4. 质控部门负责医疗信息的审核和质量控制。
四、信息收集1. 各临床科室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收集患者的基本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等。
2. 医疗信息收集应遵循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五、信息统计1. 医疗信息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收集到的医疗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
2. 统计结果应包括但不限于门诊量、住院量、手术量、药品使用情况、医疗设备使用情况等。
六、信息上报1. 各临床科室应定期将收集的医疗信息上报至医疗信息管理部门。
2. 医疗信息管理部门应将统计结果定期上报至医院管理层和相关监管部门。
七、信息保密1. 所有参与医疗信息收集、统计、上报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
2. 对于涉及患者隐私的医疗信息,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或提供给无关人员。
八、信息安全1. 信息中心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疗信息的安全,防止数据丢失、损坏或被非法访问。
2. 定期对医疗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九、监督与考核1. 质控部门应对医疗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对违反医疗信息统计上报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制度更新1. 医疗信息管理部门应根据医疗管理的实际需要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医院管理层所有。
注:本文档为模板,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XX医院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统计、质控、上报制度
XX医院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统计、质控、上报制度
一、必须按照国家疾病病种分类进行统计、分类、登记;
二、科主任需每月检查一次各类信息归档记录情况;
三、信息必须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实事求是。
四、及时准确登记、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计划生育科的各种信息;
五、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建好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六、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七、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八、逐渐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九、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
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医务科,从收集至报剑医务科一般不超过2小时。
医院信息报送制度
医院信息报送制度为推进医院信息报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安全,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医院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和服务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医院和谐、快速、持续发展,根据《统计法》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医院信息报送制度。
1.报送内容: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院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
2.各职能科室主要职责:⑴医院信息报送工作由分管副院长领导,院办、人事科、医务科、质控办、药剂科、设备科、信息科(统计、病案)、财务科、总务科、院感办等科室按报表要求整理数据并汇总,经部门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副院长同意后上报。
①院办负责提供医院基本运行状况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②人事科负责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③医务科负责提供医疗技术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④质控办负责医院质量检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⑤药剂科负责提供临床用药监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⑥设备科负责提供医用设备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⑦信息科(统计、病案)负责提供诊疗信息、出院病人调查表等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⑧财务科负责提供收入与支出,资产与负债等财务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⑨总务科负责提供房屋及基本建设等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⑩院感办负责提供医院感染相关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⑵各相关职能科室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兼职信息员,负责本科室信息报送。
根据上级卫生统计工作报送要求,完成本科室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报经科主任同意后及时上报卫生统计部门。
3.报送程序及要求:⑴各相关职能科室信息员完成医疗、人事、财务、药剂、设备、医疗统计等统计年报、季报、月报和实时报数据工作,经科室主任审核报分管院长同意后上报。
⑵对各职能科室范围内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科室信息员应首先及时告知本科主任,同时向分管院长、院长报告,并在口头报告后及时补充相关文字材料。
⑶各职能科室信息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报送信息应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客观。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统计报告与分析评价工作规范为强化医学统计全面基础工作,规范数据统计报告与分析工作程序和责任制度,提高数据统计与分析的质量,结合实际工作,以JCI 国际标准为指导,特规定本规范。
一、统计报告与分析评价工作的目的。
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医院管理,为患者安全提供更好的保证,逐步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向国际化医疗水平靠近。
通过统计咨询与统计监督手段,为医院管理层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有用信息。
二、统计报告与分析评价工作的原则。
按照谁实施谁记录的原则,遵循实事求是,以客观发生的操作和结果为统计报告与分析评价工作的原则。
三、统计报告与分析评价工作的内容。
根据JCI国际标准,由医学情报科提取的、我院领导确定的相关流程、制度中涉及的所有数据的记录、搜集、整理、审核、归档、上报、统计报告与分析,包括11个临床方面和9个管理方面的监测。
3.1 领导确定的病人评估的有关方面3.2 领导确定的检验服务的有关方面3.3 领导确定的放射及其他影像诊断服务的有关方面3.4 领导确定的手术操作的有关方面3.5领导确定的抗生素及其他药物使用的有关方面3.6 监控药物差错及接近失误3.7领导确定的麻醉及镇静的有关方面3.8领导确定的血液及血液制品使用的有关方面3.9领导确定的为病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是否能得到病历,及病历的内容和病历的可用性的有关方面3.10领导确定的感染控制、监控及报告的有关方面3.11领导确定的有关临床研究的有关方面3.13领导确定的为满足病人需求的医疗及日常用品的获得和供应方面的有关方面3.13领导确定的法律及法规所要求报告事件上报情况的有关方面3.14领导确定的风险管理的有关方面3.15领导确定的资源利用的有关方面3.16领导确定的病人和家属期望值及满意度的有关方面3.17领导确定的员工期望值及满意度的有关方面3.18领导确定的病人疾病诊断谱的有关方面3.19领导确定的财务管理的有关方面3.30领导确定的预防及控制危害病人、家属、员工安全事件的有关方面四、统计报告与分析评价工作的职能。
马塘运动会参赛选手信息登记、统计、质控、上报制度
马塘运动会参赛选手信息登记、统计、质控、上报制度1. 背景介绍马塘运动会是本地区一年一度的体育盛事,吸引了大量的参赛选手和观众。
为了有效管理参赛选手的信息,统计数据以及确保比赛结果的准确性,制定了本制度。
2. 参赛选手信息登记2.1 参赛选手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明和参赛资格证明。
2.2 参赛选手的信息登记表包括以下内容:-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所属单位或团体2.3 信息登记表需要由参赛选手本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并由相关工作人员核对完整性和真实性。
3. 参赛选手信息统计3.1 参赛选手信息统计由指定的统计人员负责,确保准确记录参赛选手的各项信息。
3.2 统计人员需要及时更新参赛选手的信息,并将统计结果反馈给主办方。
3.3 参赛选手的信息统计包括以下内容:- 参赛选手总人数- 各项比赛项目的参赛选手人数统计- 各个单位或团体的参赛选手人数统计4. 参赛选手信息质控4.1 为确保参赛选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需要进行信息质控工作。
4.2 信息质控人员需要对参赛选手的信息进行核实和核对,并及时纠正错误和漏洞。
4.3 信息质控人员需要和统计人员密切合作,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5. 参赛选手信息上报5.1 参赛选手的信息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上报。
5.2 信息上报需要包括完整的参赛选手信息统计以及相应的质控报告。
5.3 信息上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在线系统或其他指定的方式进行。
6. 制度的执行和监督6.1 主办方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按照规定进行,并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6.2 参赛选手和相关工作人员有义务按照制度要求积极配合,提供准确的信息并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6.3 如发现制度违规行为,主办方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上为马塘运动会参赛选手信息登记、统计、质控、上报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准确性。
向卫生行政部门数据报送制度和流程
盐城新东仁医院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的数据与其他信息的制度与流程为推动信息报送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使之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院实际状况,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多层次决策和卫生事业管理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促进医院和谐、快速、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1、报送内容: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
2、各处室主要职责(1)医务处负责提供医疗技术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2)质控办负责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院质量检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3)人事处负责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4)设备处负责提供医用设备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5)财务处负责提供收入与支出、资产与负债等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6)基建处提供房屋及基本建设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7)药学部负责提供临床用药监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8)院感科负责提供医院感染相关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9)信息处统计室负责提供诊疗信息、出院病人调查表信息并审核数据,负责全院数据汇总工作。
3、信息报送程序(1)信息处统计室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给相关处室发送数据报送通知书。
(2)各处室在接到数据报送通知后,由处室信息统计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及时进行数据收集、汇总、审核工作。
信息统计人员在此过程中,如有疑问时,应及时与信息处统计室沟通,解决疑问,确保统计口径准确无误。
(3)处室信息统计人员汇总数据,审核无误后,处室负责人要对本处室汇总的数据信息签字认可,再报送信息处统计室。
同时整理成文,报分管院长。
(4)信息处统计室将各处室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逻辑关系,形成报表。
如发现逻辑关系错误的,及时反馈相关科室,相关科室修订后要重新报送。
报表审核符合要求后,经统计负责人签字认可,送院领导审批后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5)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数据有直接对口处室的,由相关处室负责收集、汇总数据,处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可直接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医院统计工作制度
医院统计工作制度
1. 医院质控科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管理,对病案及其它各种统计数据,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和院领导,为医院决策和计划提供依据。
2. 统计人员每天定点收集全院医疗工作数据资料,汇总日报表。
每月对各种数据进行整理、编制统一数据表格,定期对各种数据进行分析,并把各种数据报表与分析报告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院领导。
3. 统计人员要准确、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各种统计任务。
4.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报的统计报表中不得虚报数据资料。
5. 医院统计资料由各职能部门提供,各职能部门每月要向质控科报送各种统计数字,必要时质控科要及时催报。
6. 统计数字要保证全面、系统、准确、保密。
各部门出具统计数字,必须以质控科综合统计数字为准。
7. 统计人员要认真做好医疗统计工作。
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8. 病案室每天到住院处收集出院病历,并按要求把病历统一进行整理、装订,病案封面要按规定整理齐全,按国际疾病分类把病历进行编码入档。
9. 质控科统计人员每月5日前将全院各科室工作数量和质量的汇总报表报送财务科。
10. 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保管好各类医疗统计资料。
质控信息科室信息上报制度
质控信息、科室信息上报制度规范我科信息报告工作,提高对质控的应对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质控信息报告制度(1)科室建立质控工作制度,确定会议召开日期,定期开展质控活动,安排专人定期上报。
(2)科室所属各相关项目质控人员应认真落实工作制度,确保及时了解和处理质控信息。
(3)质控信息按时上报各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医疗质量、病历质量、三合理、药物合理使用、控费管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非计划二次手术等。
(4)发生一般事件,病程中要予以记录、及时汇报医疗组长及科主任并及时处理,并在质控会上几种讨论;发生重、特大事件,相关科室应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信息至医务部或总值班。
(5)报告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首次报告不完整、情况不清晰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及时做好续报,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6)不得隐瞒、缓报、漏报、谎报。
(7)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2.重、特大应急事件报告(1)若遇重、特大应急事件,各科室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医务处或行政总值班报告,同时要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件详细情况。
(2)经核实确认应急事件发生后,医务处或行政总值班要立即(5分钟内)向分管院长报告,如有必要,要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3)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再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4)当发生下列应急事件时,无论应急事件性质是否明确,情况是否完整,应上报应急信息,确保应急信息在最短时间报送:①有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②造成危险化学物品泄漏,有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5)在应急事件处置中,如遇突发事件由于事态变化和事件发展,演变更高严重级别的突发事件,相关科室、应急现场指挥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甲医院医疗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评价与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医疗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评价与管理制度为检查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效率完成情况,正确评价医疗状况和经营成果,考察经济管理总体成效,并揭示医疗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医院未来的发展和风险,为医院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医院内开展各种医疗活动而进行的所有登记,包括门、急诊登记、出诊登记、出入院登记、病案登记、疑难危重、多学科会诊登记,非计划再次手术登记、住院超过30天查房登记、术前讨论登记、手术登记、死亡讨论、病情讨论登记;检验、放射、心电图、超声科、病理等检查的登记;精神、毒麻类等药品使用登记、输血及各项治疗、随访、康复登记等;计划免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传染病报告等预防保健登记。
各类医疗登记,均要求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二、医院报表分类1、定期报表:包括月、季、年报表。
如医疗月报,门诊医技报表,住院工作报表,疾病分类报表、医院基本情况年报等。
2、不定期报表:如人事资源调查表、医疗设备调查表、临时性调查报告等。
三、信息统计科负责医院统计报表指标的统计分析1、信息统计科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报表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指标,统计目录,计算方法,报送期限等,不得擅自修改或增减。
2、统计报表统计指标的分析规定:医院统计指标是反映医院基本运营状况的数据,病案统计室于每月中旬,根据统计报表反映的数据,分别计算门诊量,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率、平均患者住院日,疾病构成等其他指标,以纸质报表或电子文档形式按月报每月15号前,季报于下月20日前报出,上报医院及相关职能科室。
3、常规分析:信息统计科每季度及年终,对统计指标进行对比与同期指标进行对比交相应的职能科室进行分析,一方面供院领导决策时参考;一方面对医院的经营成果作出准确评价,形成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制度。
四、统计报表评价、管理1、医务科、质控科定期统计报表指标,完成手术、操作质量安全指标分析、病历质量分析、急危重症管理分析、麻醉管理分析、围手术期管理及手术分级管理分析的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并负责督导、检查。
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及职责
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一、信息科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网络中心、图书室、病案统计室、妇幼信息的工作。
2.建立所属科室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3.及时向院领导提供医疗、管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4.定期组织、督促、检查网络中心、图书、档案、病案、妇幼信息等部门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功能作用。
及时向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反馈。
5.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二、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2.进入机房须更换拖鞋,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
3.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4.管理人员须必须定时设备运转情况,对错误事件及故障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5.保证服务器24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6.对服务器参数进行调整或更改,应经信息科主任批准,管理人员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7.采取有效的病毒防范措施,杜绝病毒感染现象发生。
8.每天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9.管理人员必须定时观察机房的空调运转情况及温度。
10.机房内严禁烟火,有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设施。
三、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制度1.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由系统管理员负责。
2.网络系统运行的全部信息均须在服务器上实行备份。
3.重要的数据信息应及时备份,须在多台服务器上备份,并详细记录。
4.如果条件允许,可设立专门的备份服务器,使用专业备份软件,进行数据备份工作。
5.数据库一经修改,要及时保存和备份;丢失或误操作信息要及时修复或恢复。
6.网络存档资料不得借阅。
四、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制度 1.医院信息科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设备和工作站设备的管理和调配。
2.系统管理员须每月对网络和网络工作站进行检修,对正常和不正常的结果均须记录,以备系统出现故障时参阅。
医院统计工作制度
统计工作制度
为更好执行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种卫生统计报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证医院统计数据准确性、可靠性、及是性,不得虚报、瞒报、迟报,制定本制度。
一、在主管院长和质控科的领导下,统计室负责全院医疗卫生统计,并逐步实现综合统计的职能。
二、统计部门根据医院管理的需要设计院内报表,定期向院领导提供详细统计资料,并向各科室反馈信息。
三、根据各科经科室负责人审查签名上报的原始数据,作好相关统计工作。
统计部门应对各科室的登记、统计工作实行质量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每月20日前上报“医疗服务月报表”、医疗工作报表;每季20日前上报“南昌市医院医疗服务信息表”、“江西省医疗机构妇女卫生信息季报表、”“住院病人调查表”;次年第一个月上报“医卫生机构年报表”,实时上报“卫生人力信息表”、“医疗设备调查表”等。
六、院内工作报表:月、季、年,报送医务科、财务科、审计科、质控办等为职能部门和临床提供数据服务。
七、统计人员报送时实行审核程序,及实行信息报告问责制。
严格按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指标涵义、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报送各种法定统计报表。
八、半年撰写阶段性的综合统计分析报告和每年一次的专题统计分析报告。
做好统计咨询工作,及时为院领导及各科室提供统计信息查询服务。
妇幼保健信息质控工作制度
妇幼保健信息质控工作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确保妇幼保健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机构。
三、职责与分工1. 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妇幼保健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质控工作。
2.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站妇幼保健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妇幼保健信息质控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 妇幼保健信息质控工作小组负责对妇幼保健信息进行定期质控和评估。
四、质控内容1. 孕产妇健康管理:包括孕产妇的基本信息、孕期检查、分娩情况、产后访视等。
2. 5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包括儿童的基本信息、出生情况、预防接种、儿童健康检查等。
3. 高危孕产妇管理: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识别、评估和干预,确保母婴安全。
4. 出生缺陷监测:对出生缺陷进行登记、报告和分析,掌握出生缺陷发生趋势。
5. 妇幼健康教育:开展妇幼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意识。
五、质控流程1. 数据收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规定的范围和内容,收集相关妇幼保健数据。
2. 数据整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核对和汇总,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 数据上报:将整理好的妇幼保健数据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至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 质控评估:妇幼保健信息质控工作小组定期对上报的妇幼保健数据进行质控评估。
5. 问题反馈与整改:对质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6. 持续改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根据质控结果,不断完善和优化妇幼保健工作流程。
六、质控要求1.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妇幼保健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
2.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配备专业的妇幼保健信息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
3.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使用统一的妇幼保健信息报告表格和系统,确保数据的一致性。
北京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北京市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标准根据2007年北京市卫生局颁发《北京市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各医疗机构经市级及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评定符合下列基本标准审批后方可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本标准中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含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卫生行政部门评定审批的一级医院(包括:社区卫生中心、中心卫生院、乡卫生院):包括没有相应级别的医疗保健机构,如门诊部。
二级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卫生行政部门评定审批的二级医疗保健机构、二级妇幼保健院。
三级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卫生行政部门评定审批的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二级妇幼保健院。
【一级机构(含其他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具备的条件】一、房屋装备基本要求(一)、基本房屋要求1、凡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应设置计划生育门诊(室)、咨询室、宣教室、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室。
开展药物流产的机构应设置门诊药物流产观察室。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用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布局合理,符合《消毒技术规范》中的规定。
环境应符合建筑安全要求和消防要求;保障水电供应,并具备温控设施和空气净化设施。
(2)计划生育门诊诊室:面积》12平方米,具备专用流动水洗手设备,诊查区应相对私密。
①咨询室:环境温馨,私密,便于交流。
②宣教室:面积、设施、宣教内容与功能任务相匹配。
③门诊手术室:布局要合理,符合“医院洁净手术室建设标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医院洁净手术部工程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区域间标志明确,需具备温控设备条件。
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房间分区:助产标准)应设置:(1)手术间使用面积》15平方米;(无隔离手术室)(2)准备室;(3)刷手间或刷手处;(4)更衣室或更衣处;(5)术后观察室:设床位 1~3 张;④药物流产观察室:设置观察床,数量与功能任务相匹配。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基本标准按照《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本标准。
一、开展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具备的条件:1、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宫内节育器取出术;2、孕10周以内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宫腔镜技术不得用于终止妊娠手术);3、避孕、节育、生育的健康教育、知情选择、指导、咨询和随访。
(一)医疗保健机构部门设置应设置计划生育门诊(接诊室和检查室)、咨询室、宣教室、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室、术后休息室。
(二)工作用房要求1、布局合理,符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的规定。
环境应符合建筑安全要求和消防要求;保障水电供应,并具备温控设施和空气净化设施。
2、计划生育门诊:面积≥15平方米,具备非触摸式洗手设施,诊查区域应相对私密。
检查室每天应开展空气消毒。
2.1.咨询室:环境温馨,私密,便于交流。
2.2.宣教室:面积、设施、宣教内容与功能任务相匹配。
2.3.门诊手术区域:妇产科手术室属于一般手术室,应同其他门诊手术室要求相同,如果是洁净手术室应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的要求。
手术室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分污染区、清洁区和无菌区,区域间标志明确,并要求有实质性隔断。
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应设置:2.3.1.手术间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2.3.2.准备室;2.3.3.刷手间或刷手处;2.3.4.更衣室或更衣处;2.3.5.术后观察室:设床位1~3张;2.3.6.污物处理区域。
2.4.药物流产观察室:设置观察床,数量与功能任务相匹配。
2.5.功能分区要求:无菌区:手术间、刷手间或刷手处。
清洁区:更衣室或更衣处、术后观察室,如手术室设浴室或厕所应在清洁区的外端。
缓冲区:位于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污染区:污物处理。
(三)基本装备要求1、妇科检查床、妇科手术床、手术包、器械台、器械柜、人工流产负压吸引器、会阴冲洗器具、筛网、大小量杯、其它妇科检查条件(窥阴器、一次性防护垫、消毒手套、棉签、载玻片、生理盐水、长镊、宫颈刮片、10%氢氯化钾、润滑剂、消毒剂等必备器材);2、基本急救条件: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注射器、输液器、吸氧设备、电动吸引器、常用急救药品、手电筒、导尿包等;3、常规临床检验条件:常规生化、血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测;4、放射检查条件;5、心电检查条件;6、病理检查条件或与其他医院病理检查科建立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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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登记、统计、质控、上报制度
一、必须按照国家疾病病种分类进行统计、分类、登记;
二、科主任需每月检查一次各类信息归档记录情况;
三、信息必须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做到及
时、准确、全面、实事求是。
四、及时准确登记、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计划生育科的各种信息;
五、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建好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遵
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六、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
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七、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
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八、逐渐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九、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
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
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医务科,从收集至报剑医务科一般不超过2小时
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