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顶板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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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三起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三起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三起事故的通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0.07.10•【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三起事故的通报》的通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监察分局、各煤矿企业和矿井:现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三起事故的通报》(煤安监调查〔2020〕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学习贯彻落实。

一、各煤矿企业和矿井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一规程三细则”和我省瓦斯、冲击地压防治等规定,科学制定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防治措施和巷道支护等设计以及相关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遇到地质构造变化、煤层赋存条件急剧改变等情况必须及时补充完善。

二、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家局要求,对所属冲击地压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组织专家逐矿进行论证,并分类处置。

同时,要结合三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组织所属矿井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凡是存在类似问题以及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一律停止生产,存在问题没有整改完毕不得恢复。

三、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监察分局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要对煤矿企业和矿井学习贯彻落实本通报和通知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并向有关责任人员的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附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三起事故的通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2020年7月10日附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三起事故的通报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近日,陕西省孟村矿业有限公司、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淮南矿业集团潘三矿连续发生3起伤亡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6人受伤,损失严重、教训深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6.07.07•【文号】安监总煤矿[2006]133号•【施行日期】2006.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矿〔2006〕133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7月2日3时50分左右,河南省平煤集团新峰一矿发生一起水库溃堤倒灌井下的事故。

初步了解,7月1日22时至7月2日3时左右,新峰一矿矿区降了特大暴雨,5个小时降雨量达353mm,由于距矿井1.8km的上游水库溃堤洪水倒灌井下,造成井下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及部分大巷被淹没。

事故发生后,该集团主要领导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及时,措施得力,紧急启动水灾应急救援预案,井下作业人员全部沿避灾路线撤离,未造成人员伤亡。

正在郑州开会的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彭建勋闻讯后,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7月5日6时50分,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雷家沟煤矿宋家沟井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

初步核查,当时井下有48人作业,事故发生后40人自行出井脱险,8人被困井下。

国务院领导同志非常重视,华建敏国务委员对事故抢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安全监管总局及时派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

经抢救,2人生还,6人死亡。

雷家沟煤矿是地方县营煤矿,生产能力21万吨/年,井下正常涌水量为120-150立方米/小时,该矿共有两套生产系统,即雷家沟煤矿主矿和宋家沟生产井。

初步分析,雷家沟煤矿宋家沟生产井在4#煤2402工作面运输巷掘进作业过程中,由于对井田范围内老窑区的地质情况不清,未执行有关探放水的要求,导致透水事故发生;透水水源为矿井的老窑积水,透水量约1000立方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七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七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七起煤矿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1.06.10•【文号】安监总煤调[2011]90号•【施行日期】2011.06.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七起煤矿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1〕9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近期,全国煤矿连续发生七起较大以上事故,分别是:5月29日,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朱昌镇富宏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死亡10人,目前仍有3人下落不明。

该矿为私营企业,属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矿井技改工程基本结束,尚未申请竣工验收,违法组织生产。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在7号煤层布置回采工作面的过程中,因对上部原采空区积水情况不清,留设煤柱不足,煤柱破碎造成透水事故。

5月30日,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行廊镇定里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3人。

该矿为乡镇煤矿,属整合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68m水平3163工作面煤层巷道应力集中,支护强度达不到要求,导致冒顶事故发生。

5月31日,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黄后乡一非法采煤窝点发生透水事故,死亡8人。

该非法采煤窝点为独眼井,自备柴油发电机供电,至事故发生时已累计生产原煤1000余吨。

事故发生后,该矿未向任何部门报告事故,恶意瞒报,经群众举报后查实。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在非法开采过程中因对上部原采空区积水情况不清,采透老空区导致透水事故。

6月1日,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小龙洞乡小水井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4人。

该矿为私营企业,核定生产能力5万吨/年。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巷道岔口处顶板破碎、应力集中,但支护强度不足,导致事故发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的通报【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发文字号】安监总煤调[2016]35号【失效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2018)【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日期】2016.04.09【实施日期】2016.04.0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6〕35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2016年4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矿发生一起重大顶板事故,造成10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责、吸取教训,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该矿为私营企业,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

经初步分析,该矿井6410工作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单体液压支柱π型钢放顶煤工艺,且工作面部分单体液压支柱失效,作业过程中发生了大面积冒顶,直接导致人员伤亡。

这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但仍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二是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采煤工艺;三是入井人员登记不严格,没有人员定位系统;四是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煤矿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照超期仍组织生产等“五假五超”行为。

对存在上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采取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2.09.06•【文号】安监总煤调[2012]115号•【施行日期】2012.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2〕115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近期,全国煤矿连续发生3起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2012年8月29日,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正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肖家湾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5人死亡、1人失踪、54人受伤。

目前,抢险救援工作仍在进行。

该矿为乡镇煤矿、资源整合主体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

事故发生前该矿已正式投产,证照齐全,属瓦斯矿井。

据初步分析,该事故暴露出:一是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该矿恢复生产时核定允许生产的区域为+1277米(主平峒)水平以上,而该矿擅自在+1277米(主平峒)水平以下非法组织生产;采用非正规的巷道采煤方法,多层、多头多面以掘代采,乱采滥挖,在9个煤层中布置了30多个头面。

二是通风管理混乱。

没有形成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回风系统巷道严重失修,通风阻力大、有效风量不足,采用局部通风机接力通风,工作面之间形成大串联,并与周边矿井联通;未按规定安装甲烷传感器,在瓦斯超限时不能报警、断电;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

三是技术管理缺失。

该矿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技术资料缺乏,没有一张与实际开采情况相符的图纸;机电设备未及时检修;火工品管理混乱,火工品领退制度不落实,未用完的火药、雷管不按规定退回仓库,在井下随意存放。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8年)应急〔2018〕32号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8年)应急〔2018〕32号

1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防范第7号强热带风暴“海鸥”引发次生事故的通知
1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教育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新疆克孜勒苏科尔克孜自治州“8·1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的通报
1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应对第12号台风“鹦鹉”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明电〔2008〕27号 安监总明电〔2008〕30号 安监总明电〔2008〕31号
序号
文件标题
2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中央企业所属单位(加油站)无证经营安全监管问题的复函
2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前进式采煤方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2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化工企业工业废渣贮存场所安全监管问题的复函
3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
4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及其股份公司(总部)申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 知
安监总管二〔2008〕118号 安监总危化〔2008〕40号
4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监总危化〔2008〕54号
4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河南省濮阳市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厅规划〔2008〕138号 安监总厅规划函〔2008〕71号 安监总厅规划函〔2008〕305号
安监总管一〔2008〕19号
序号
文件标题
3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及安全管理炼铁炼钢考评标准的通知
3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煤调〔2008〕64号
8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指导意见

应急〔2018〕32号附件

应急〔2018〕32号附件

安监总危化〔2008〕158号
— 10 —
序号
文件标题
4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辽宁和云南两起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通报
4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5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
5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结果的通报
5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5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规划行政许可证明的复函
6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气站有关行政许可问题的复函
6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工业气体输送管道项目安全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字号
安监总厅管三〔2008〕162号 安监总厅危化函〔2008〕21号 安监总厅危化函〔2008〕28号 安监总厅危化函〔2008〕37号 安监总厅危化函〔2008〕42号 安监总厅危化函〔2008〕53号 安监总厅危化函〔2008〕129号
安监总危化〔2008〕60号
4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湖北随州市大地化工有限公司“3·17”氨气泄漏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危化〔2008〕82号
4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云南省昆明市安宁齐天化肥有限公司“6·12”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危化〔2008〕129号
—9—
4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安监总管一〔2008〕23号 安监总管一〔2008〕42号 安监总管一〔2008〕104号 安监总管一〔2008〕105号 安监总管一〔2008〕136号 安监总管一〔2008〕221号 安监总管一函〔2008〕2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3.02.06•【文号】安监总煤调[2013]14号•【施行日期】2013.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3〕1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国有重点煤矿连续发生2起较大事故和1起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深刻。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1月7日,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

该矿为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2005年8月1日开工建设,事故发生前各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

该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06.37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1.02立方米/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15112工作面在切巷施工顶板锚索钻孔时,钻杆穿过上部积聚瓦斯的内错尾巷密闭区域,因钻杆接头断裂,钻杆断裂两端接触面旋转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1月12日,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龙煤矿发生一起较大冲击地压事故,造成8人死亡。

该矿核定生产能力为240万吨/年,绝对瓦斯涌出量为86.79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8.52立方米/吨,属高瓦斯矿井。

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3431B掘进工作面布置不合理,位于上部煤层放顶煤工作面采空区周边应力集中区影响范围内,对掘进工作面前方煤层合层没有进行超前探测,防治冲击地压措施落实不到位,3431B掘进工作面所在区域发生冲击地压,造成工作面迎头50米范围内煤壁发生位移,巷道严重变形,并伴随大量瓦斯涌出,致使作业人员被埋和窒息死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2.03.27•【文号】安监总管四[2012]36号•【施行日期】2012.03.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中央企业:近期,中央企业连续发生3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12年2月20日,鞍钢集团公司所属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在浇铸大型铸钢件时,发生砂型型腔喷爆事故,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

2月23日,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8万立方米转炉煤气柜维修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

3月2日,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南京油运紫金山船厂正在维修的长航荣海号轮锅炉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2人受伤。

这些事故反映出部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存在以下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安全责任不落实。

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实到具体岗位;一些基层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较为严重;对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全,监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闭合。

二是安全交底不规范。

少数企业不执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制度或执行不严格,特别是对交叉作业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参与作业的各方不清楚存在的危险因素,没有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三是现场管理不严格。

一些企业作业现场管理不严格,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且得不到及时制止和处罚。

四是安全教育不扎实。

不少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仍流于形式,特别是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缺乏针对性,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几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几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几起煤矿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9.12.30•【文号】安监总煤调[2009]250号•【施行日期】2009.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几起煤矿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09〕25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12月22日3时20分,贵州省毕节地区威宁县孔家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5人死亡。

该矿为基建矿井,初步分析,该矿在停产整顿期间违法组织生产导致顶板垮落。

12月26日19时40分,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宏福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燃烧事故,造成4人死亡。

该矿为低瓦斯矿,属资源整合矿井。

初步分析,该矿以掘代采,局部通风机安设不到位导致瓦斯积聚,加之使用非阻燃电缆,电缆接头产生火花导致瓦斯燃烧。

12月27日1时40分,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粮源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

该矿407东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木支护,因支护强度不够发生冒顶。

12月27日23时40分,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鑫裕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燃烧事故,造成12人死亡。

该矿为低瓦斯矿,属资源整合矿井。

该矿擅自启封井下密闭后发生瓦斯燃烧。

12月28日1时55分,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麻栗树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5人死亡、6人下落不明。

该矿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但在石门揭煤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以上5起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当前一些地区煤矿通风和瓦斯管理不到位、顶板管理工作薄弱、隐患排查不细致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对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监管不严格,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97号)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提出以下要求:一、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和基建技改矿井的安全管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201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201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201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0.08.13•【文号】安监总煤调[2010]136号•【施行日期】2010.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0〕13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8月份以来,全国煤矿发生了6起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共造成53人死亡或被困,分别是:8月2日,河南省郑煤集团三元东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6人。

该矿为郑煤集团资源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初步分析,该矿未认真执行防突规定,“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到位,措施效果检验时未对区域抽放后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进行测定,在11091下副巷掘进工作面支护作业过程中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掘进工作面现场作业人员没有佩戴自救器和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

8月3日,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长岗镇明阳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6人。

该矿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初步分析,该矿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未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未安装甲烷传感器,不能实时监测瓦斯变化情况,违章作业,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8月5日,贵州省毕节地区赫章县达依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 3人。

该矿为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初步分析,该矿未采取防突措施,违章作业,造成煤与瓦斯突出。

8月7日,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宏达红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6人。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3年)应急〔2018〕32号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3年)应急〔2018〕32号

安监总安健〔2013〕112号
5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培训〔2013〕84号
5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 行)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3〕55号
5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集中宣讲活动的通知
5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事故的通报
5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通知
5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监测和报警工作的通知
6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3〕82号
5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及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3〕94号
序号
文件标题
5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5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国有重点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通报
序号
文件标题
3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油站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安全距离核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4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情况的通报
4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2年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通报
4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两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两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两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1.09.05•【文号】安监总煤调[2011]143号•【施行日期】2011.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两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1〕143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2011年8月下旬,黑龙江、四川省各发生一起煤矿水害事故,分别是:8月23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恒太四井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下井45人,事故发生后19人安全升井,26人被困井下。

接到事故报告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张德江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解救被困人员。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立即作出部署,委派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黄玉治率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全力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经全力以赴、千方百计组织科学施救,已成功救出22名被困人员,发现1人遇难,还有3人下落不明,目前仍在全力施救。

该矿于2007年被关闭,2009年申报与恒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井进行资源整合,整合方案已报相关部门审核,目前属于停产待整合矿井。

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在非法开采过程中,打通了周边废弃矿井,导致老窑积水涌入。

该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该矿在待整合且生产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二是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没有执行探放水规定;三是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措施不力。

8月29日,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曾家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仍有2人下落不明。

该矿为整合主体矿井,正在进行技术改造。

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违法组织生产,违规开采边界煤柱,打透相邻矿井采空区,导致积水涌入。

公文写作概述

公文写作概述
为交流并布臵2008年上海市计量工作,近日市质量技监 局以视频形式召开了“2008年上海市计量工作会议”。各区、 县质量技监局主管计量工作的局长及计量科(处)长,市计 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市质量技 监稽查总队、市计量器具强检中心负责人,各郊区、县计量 质量检测所负责人,市计量协会、市计量测试学会、华东计 量事务所以及《上海计量测试》杂志社负责人和市局计量处 全体人员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局郑光辉副局长出席了 会议。会议由计量处王懿副处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市局计量处有关能源计量和诚信计量方面的 工作思路介绍以及5个区局围绕民生计量、诚信计量和能源计 量所作工作的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2008年计量工作要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略)。 会议强调,2008年本市计量工作要更贴近经济,提高计 量工作与经济的贴近度。(略)
1 .法定公文 2 .事务文书 3.专用文书
5
(二)私人文书
四、应用文的写作要素
(一)主题:意在笔先 (二)材料:言之有物 (三)结构:意脉贯通
6
(四)语言:晓畅简洁
7
第二部分 行 政 公 文
8
一、行政公文的概念
行政公文是具有行政权力的国 家机关或其它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 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 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 活动的重要工具。
四、常用公文写作
(一)通知
1.通知的概念 通知是公文中使用频率最高、使 用范围最广的一种,是一种晓谕性公 文。其使用范围一般为:批准下级机 关及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公 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 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 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等。 Nhomakorabea11
2.通知的种类
12
指示性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透水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透水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透水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2.04.19•【文号】安监总煤调[2012]54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透水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2〕5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2012年4月10日以来,全国煤矿连续发生3起较大以上煤矿透水事故,共造成24人死亡或被困井下。

分别是:4月10日,中煤集团公司上海大屯能源公司孔庄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7人被困,经全力抢救,其中3人成功获救,4人死亡。

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防治水措施落实不到位,7432材料道工作面掘进作业导致采空区透水。

4月13日,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善福联营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1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该矿迟报并蓄意隐瞒谎报死亡人数,仅上报9人被困井下。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重大事故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12采区2#皮带巷掘进过程中掘透老窑积水。

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该矿擅自违法组织生产。

该矿为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1年7月12日被注销。

二是该矿水文地质资料不清,掘进过程中未执行有关探放水规定。

三是该矿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且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撤人。

四是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驻矿安监员没有报告和阻止该矿擅自组织生产,负责该矿安全管理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对该矿管理不严,当地政府也未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五是该矿在事故发生后,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规定立即上报,且谎报被困人数。

矿山事故案例

矿山事故案例

2007年12月6日山西洪洞获救15人死亡105人2007年12月6日零时左右,山西临汾市洪洞县原新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05人遇难15人获救,初步判断系煤尘爆炸。

事故发生后,矿方迟迟没有上报是导致事故扩大的重要原因。

畏罪潜逃的事故责任人王宏亮、王东海分别于14日与15日获捕。

2007年8月17日山东新汶获救0人死亡181人2007年8月15日,山东新汶突降暴雨,导致柴汶河东都河堤被冲垮。

8月17日14时洪水涌入华源煤矿,172人遇难,另一相邻矿9人遇难。

2007年7月29日河南陕县获救102人无死亡2007年7月29日8时30分左右,河南陕县支建煤矿因河床水通过采空区涌入井下,33人安全升井69人被困,经75个小时救援全部生还。

2007年7月28日山西孝义获救25人无死亡2007年7月28日上午8时许,招携煤矿发生透水事故,25名矿工在井下作业。

第一批16人安全升井,次日凌晨1时,被困9名矿工获救出井。

2007年4月20日重庆彭水获救8人无死亡2007年4月20日下午1时,重庆彭水沙木沟煤矿发生顶板垮塌,8名送木料工人被困井下,经30个小时救援后全部获救。

2007年1月17日内蒙古包头获救6人死亡29人2007年1月17日凌晨,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超越矿业公司发生特大透水事故,35名矿工中除6人获救外,其余29人遇难。

2006年10月10日安徽谢桥获救8人无死亡2006年10月10日7时45分,淮南矿业集团谢桥煤矿发生冒顶事故,8名矿工被困于400多米深的井下,41个小时后,全部获救生还。

2006年9月13日山西大同获救44人死亡1人2006年9月13日12时左右,大同市矿区大南沟煤矿发生事故,遇险井下45人已经全部升井,其中1人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4人生还。

2005年7月17日河南新安获救3人死亡4人2005年7月17日8时左右,河南省新安县西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7人被困井下。

经过60多个小时的紧张救援,其中3人获救,4人遇难。

关于煤矿顶板事故的思考

关于煤矿顶板事故的思考

关于煤矿顶板事故的思考
何立志
【期刊名称】《云南煤炭》
【年(卷),期】2005(000)002
【摘要】提起煤矿伤亡事故,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是瓦斯事故,因为瓦斯事故极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损失较大,影响较大。

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我们不应该忽略另外一的类煤矿事故,那就是顶板事故。

据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1991年至2000年的10年时间里,全省煤矿共发生顶板事故619起,占煤矿事故总起数的47.51%,排在所有事故类别的最前列;死亡726人,占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30.33%,仅次于瓦斯事故的死亡人数,排在第二位。

从红河监察分局(原红河办事处)监察区域内的事故情况来看,2002年顶板事故18起,占事故总数的43.9%;2003年顶板事故23起,占事故总数的58.9%;2004年顶板事故20起,占事故总数的48.8%,
【总页数】2页(P59-60)
【作者】何立志
【作者单位】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红河监察分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D327.2
【相关文献】
1.乡镇煤矿为何顶板事故多——乡镇煤矿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J], 庄文平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的通报 [J], ;;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顶板事故的通报 [J],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贵州省2起煤矿顶板事故的通报 [J],
5.基于WSR-TSS模型的煤矿顶板事故风险评估 [J], 周栋;叶义成;胡南燕;崔旭阳;谭文侃;黄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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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2年)

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2年)

安监总安健〔2012〕137号
序号
文件标题
发文字号
5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文书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2〕69号
5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2〕86号
5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化石英砂加工等四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四函〔2012〕69号
5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和重点示范样板地区联网共享工程实施工作 方案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四函〔2012〕198号
5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2〕10号
5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统计〔2012〕98号
1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矿山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2012〕37号
1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2012〕45号
18
关于印发全国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2012〕141号
1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异地督查的通知
安监总厅统计函〔2012〕116号
1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厅统计函〔2012〕21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两起违法生产煤矿重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两起违法生产煤矿重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两起违法生产煤矿重大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0.05.23•【文号】安监总煤调[2010]82号•【施行日期】2010.05.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两起违法生产煤矿重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0〕82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5月中旬,全国发生两起因违法组织生产导致的煤矿重大事故,分别是:5月13日21时40分,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远洋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1人死亡、5人受伤。

该矿属技改整合矿井,由原三合、龙场、普安联营3个煤矿整合而成,技改整合后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

事故发生前,技改工程尚未竣工。

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在原龙场煤矿非技改区域老系统内非法组织生产,以掘代采,放炮引发煤与瓦斯突出,造成作业人员窒息死亡。

事故发生后,贵州省政府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已责令有关地方政府按程序给予普定县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事故发生地猫洞乡乡长停职检查,县安全监管局局长、煤炭局局长、猫洞乡副乡长撤职的处分。

当地公安机关已控制该矿矿长、生产副矿长等人,冻结了该矿银行账户,正在采取措施追捕该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2名逃匿者。

经初步核查,该起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非法组织生产。

该矿采取欺骗手段,向县煤炭局申请在原龙场煤矿副井(技改保留井筒)内进行排水及清理巷道,但实际在井下老系统内布置了8个作业点,非法组织生产,事故发生前已非法出煤3000余吨。

二是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实。

该矿未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未安装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在未采取任何防突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在具有突出危险性的M0煤层进行采掘作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今年以来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今年以来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今年以来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7.09.12•【文号】安监总煤装[2007]190号•【施行日期】2007.09.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今年以来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煤装〔2007〕190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中央管理有关企业:今年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瓦斯事故起数同比上升,煤矿瓦斯治理形势依然严峻。

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瓦斯事故多发的势头,进一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实现重特大瓦斯事故大幅度下降的目标,现对前8个月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并结合原因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煤矿瓦斯事故情况1~8月份,全国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201起、死亡745人,同比增加5起、少死亡35人,分别上升2.4%和下降4.5%,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煤矿事故总量的12.9%和29.4%。

其中:发生较大瓦斯事故68起、死亡351人,同比减少11起、少死亡27人,分别下降13.9%和7.1%;发生重大以上瓦斯事故14起、死亡243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少死亡20人,死亡人数同比下降7.6%。

据调度统计,1~8月份煤矿瓦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上升的有4个省(区、市):四川省增加5起、多死亡16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增加6起、多死亡10人,江西省增加1起、多死亡2人,北京市增加1起、多死亡6人。

瓦斯事故起数同比增加的有5个省(区):陕西省增加5起,湖北省增加4起,甘肃省增加1起,内蒙古自治区增加2起,重庆市增加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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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顶板
事故的通报
【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
【发文字号】安监总煤调[2012]71号
【失效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日期】2012.05.25
【实施日期】2012.05.2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顶板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煤调〔2012〕71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2年5月20日至21日,全国煤矿连续发生3起顶板事故,分别是:
5月20日,辽宁省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2人被困,其中3人获救、9人死亡。

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

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南二采区07工作面运输顺槽掘进时采用锚杆、锚索
挂网喷浆支护,但锚索支护不及时;因遇到地质构造带顶板压力增大,原有支护方式强度不够,该矿决定采用架棚(架设36U型钢可缩支架)方式加强支护,但施工时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生大面积冒顶,导致事故发生。

5月21日,云南省东源泸西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红升一号井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7人被困,抢险救援工作仍在进行。

该矿为国有煤矿、资源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其采矿范围与云南省东源泸西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云龙煤业公司一号井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重叠,形成“楼上楼”现象。

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K7煤层回风巷采用木支护,支护强度不够,且巷道底部存在老空区;由于疏于日常管理和维护,巷道垮塌、通风阻力大,在矿长带领有关人员下井进入该巷道检查时,巷道底板陷落、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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