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真题及详解
2006年司考刑法真题(含答案)
(2006年)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B.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而且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D.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
这种立法体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答案:C解析: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应以制定法为依据,排斥习惯法,根据《立法法》第8条第4项,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刑法只禁止犯罪化,强化惩罚或对行为人不利的法律追溯既往,对非犯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法律则允许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刑法分则中部分条文没有具体描述犯罪的特征,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之所以采取这种简单罪状的方式,往往是因为这些犯罪的特征为众人所知,无须具体描述,所以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2.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故意伤害乙并致其重伤,乙被送到医院救治。
当晚,医院发生火灾,乙被烧死。
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B.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暴力,造成乙重伤休克。
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隐匿罪迹,将乙扔人湖中,导致乙溺水而亡。
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则应视甲主观上有无罪过而定D.甲与乙都对丙有仇,甲见乙向丙的食物中投放了5毫克毒物,且知道5毫克毒物不能致丙死亡,遂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添加了5毫克毒物,丙吃下食物后死亡。
甲投放的5毫克毒物本身不足以致丙死亡,故甲的投毒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答案:D解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A 项中甲的伤害行为跟乙的死亡有一定的联系,但二者之间并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为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被火灾所切断。
2006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
2006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2006年)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
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
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
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
进人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
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
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
出门后,甲背着乙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3万元,分给丁1万元,然后一起潜逃。
潜逃期间,甲窃得一张信用卡,向乙谎称该卡是从街上捡的,让乙到银行柜台出了信用卡中的3万元现金。
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关投案,交待了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
请回答96-100题。
96.就被害人丙的死亡而言,下列对甲、乙所应成立犯罪的何种判断是错误的?A.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属于共同犯罪B.甲、乙均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属于共同犯罪C.甲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不属于共同犯罪D.甲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答案:ABC解析: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因此成立共同犯罪要求共犯之间有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根据《刑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2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本案中甲、乙二人共谋“教训”丙,甲只有伤害的故意,而乙却暗藏杀心,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根据共犯理论中的实行过限也能得出相同的答案。
故选项ABC判断是错误的,为本题应选答案。
97.就被害人丙死亡这一情节,下列对与丁有关行为的何种判断是错误的?A.丁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B.丁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C.甲丁成立抢劫罪(致人死亡)的共犯D.丁对丙的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答案:ABC解析:丁主观上只有对丙实施盗窃的主观故意,没有伤害、杀害丙的故意或者过失。
06年司考真题答案及解析
06年司考真题答案及解析20法考试(司考)是一场备受关注的考试,那一年,无数人为了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或律师而奋斗。
这篇文章将对20考真题进行分析和解析,以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考试内容和解题技巧。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20考的考试科目和题型分布。
该年度的考试科目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和国际经济法。
在民法方面,主要涉及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内容。
刑法方面主要考察刑法基本理论、刑法特别部分和刑事诉讼法等知识。
行政法主要涉及法定程序、处分决定、行政诉讼等内容。
国际经济法则关注国际贸易法、国际私法、国际仲裁等方面的问题。
接下来,我们将结合具体试题进行解析。
在民法科目中,有一道关于拍卖合同成立的问题。
考生需要了解合同成立的要件和合同形式,同时还需要理解拍卖合同特有的要求。
对于这类问题,考生需要仔细阅读题目,并分析各个选项的内容,找出正确答案。
在刑法科目中,有一道关于行为人的问题。
考生需要了解刑法中行为人的构成要素以及行为人责任的特点。
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答案时要综合考虑各个选项的合理性,并与题目要求进行对比。
行政法科目中的一道问题涉及到行政权力的界限。
考生需要了解行政权力的来源和性质,以及行政权力的行使范围和限制。
在解题时,考生可以通过排除法来确定正确答案。
最后,国际经济法科目中出现了一道关于国际仲裁的问题。
考生需要了解国际仲裁的原则和程序。
在解题时,考生需要注意选择最贴合题目要求的选项,并排除与题目无关的选项。
综上所述,通过对20考真题的分析和解析,我们可以看出,要想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考生需要扎实的基础知识,同时还需要良好的解题技巧。
首先,考生要牢固掌握每个科目的核心内容,并了解题目中所涉及的重点。
其次,考生要学会理性思考和分析问题,避免主观臆断和武断的选择答案。
最后,考生还需要进行大量的刷题和模拟考试,以提升解题速度和应试能力。
总之,司法考试是一场严肃而庄重的考试,要想取得好成绩,考生需要经过系统的学习和深入的理解。
2006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之二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试卷⼀(之⼆)21、《⼟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占⽤耕地补偿制度。
下列关于这⼀制度的哪⼀表述是错误的?A.因⾮农业建设占⽤耕地的,占⽤单位应承担占⽤补偿义务,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B.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占⽤耕地的,占⽤单位不承担占⽤补偿义务C.没有条件开垦的占⽤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D.占⽤单位开垦耕地,应按照省级⼈民政府制定的开垦计划进⾏【答案】B【考点】国家耕地占⽤补偿制度【解析】《⼟地管理法》第31条第2款规定:“国家实⾏占⽤耕地补偿制度。
⾮农业建设经批准占⽤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于开垦新的耕地。
”故A、C项正确。
第3款规定:“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验收。
”故D项正确。
第47条第1款规定:“征收⼟地的,按照被征收⼟地的原⽤途给予补偿。
”故B错误。
22、根据《⼟地管理法》确⽴的⼟地⽤途管制制度,国家在编制⼟地利⽤总体规划时,对⼟地⽤途如何分类?A.国有单位⽤地、集体⽤地和私⼈⽤地B.城市⽤地、乡村⽤地和其他⽤地C.农⽤地、建设⽤地和未利⽤地D.⼯商业⽤地、农业⽤地和住宅⽤地【答案】C【考点】⼟地⽤途分类【解析】《⼟地管理法》第4条第1款规定:“国家实⾏⼟地⽤途管制制度。
”第2款规定:“国家编制⼟地利⽤总体规划,规定⼟地⽤途,将⼟地分为农⽤地、建设⽤地和未利⽤地。
严格限制农⽤地转为⾮农⽤地,控制建设⽤地总量,对耕地实⾏特殊保护。
”故本题答案为C。
23、2005年6⽉,某县发⽣特⼤洪⽔,县防汛指挥部在甲村临时征⽤村东和村西的两块⼟地。
其间实施的下列哪种⾏为不符合法律规定?A.灾情发⽣后,在未办理建设⽤地审批⼿续的情况下,向村委会宣布临时征⽤⼟地的决定B.抗洪期间,在未办理建设⽤地审批⼿续的情况下,在两块⼟地上各搭建⼀座存放抗洪物资的仓库C.灾情结束后,在未办理建设⽤地审批⼿续的情况下,拆除村东的仓库,将⼟地恢复原状后交还给甲村D.灾情结束后,在未办理建设⽤地审批⼿续的情况下,以未来抗洪需要为由,保留村西的仓库⾄今【答案】D【考点】抢险救灾征⽤⼟地制度【解析】《⼟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抢险救灾等急需使⽤⼟地的,可以先⾏使⽤⼟地。
2006年司法考试全部试卷及解析
2006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解析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一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B.格式条款本身追求的是法的效率或效益价值,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追求的是法的正义价值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的价值冲突的一种解决D.该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遵循的标准【答案】A【考点】法律原则;格式条款;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法律解释【详解】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价值准则。
根据上面关于法律规则的.定义,结合《合同法》第41条的内容可知该条文规定的内容不是法律原则,而是法律规则。
因此选项A错误。
格式条款是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制订的、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追求的是法的效率价值,而对法的正义价值有所忽视。
《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就是为了避免格式条款的上述不足而设计的。
因此选项B正确。
根据该条文的内容可知,该条文规定的是对格式条款解释的一般标准和方法,同时也体现了对法的价值冲突加以解决的含义,故选项C、D正确。
综上可知,本题的答案为A。
2.关于法与宗教的关系,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文化现象B.法与宗教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和人生观C.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D.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都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宗教同时也控制人的精神【答案】C【考点】法与宗教的关系【详解】法与宗教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都是社会意识,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特定人群的世界观,是广义的文化现象的组成部分。
2006年司法考试全真模考试卷(二)-司法考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试卷与试题
8. 下列行为认定为洗钱罪的有( )[1分]-----正确答案(C) A 乔某在缅甸某地贩毒,赚了50万美元,回到中国后买了两栋楼房和一部车 某银行工作人员鲁某与走私犯梁某勾结,为梁某后来的走私活动提供大量支票
BC 叶某接受某国的恐怖主义犯罪组织提供的各种汇款,在中国国内投资办厂 D 蒋某参与某邪教组织,并将该邪教组织的部分收入存在自己家庭收入的账户上
5. 吴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于1988年7月27日考验期满、其所在服刑的监狱于当日上报了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 的材料。两天后即7月29日,吴某因同监舍的郑某无故辱骂他而将郑某打聋了一只耳朵。对吴某应当如何处理? ( )[1分]-----正确答案(C) A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B 报请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C 以无期徒刑和故意伤害罪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D 撤回减刑材料,延长考验期限
7. 王某系来京务工人员,一日傍晚见到老乡开着一辆卡车停在工地旁,趁老乡下车,走过去发动,驾车离开公司, 在某路段岔口硬闯红灯,躲闪不及,撞在迎面开来的一辆小面包车,将司机甲当场撞死,乘客乙被撞成重伤,王 某看到夜色已晚,悄悄把乙拉在草丛中,后乙失血过多而死亡。卡车被撞坏,后来修理花费近万元。对于王某的 行为,应( )[1分]-----正确答案(D) A 按照交通肇事罪认定 B 按照故意杀人罪来认定 C 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来认定 D 上述说法都不准确
17. 甲某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注意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的木板和棉织 物,就进行电焊作用。结果炙热的电焊残渣掉落到下方的物品上,引起火灾,造成大楼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同时还导致20人被大火烧死。甲某构成:( A 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B 失火罪 C 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 重大责任事故罪
2006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二
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 D.包庇⾛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的 6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挪⽤公款归个⼈使⽤"? A.以个⼈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国有企业使⽤ B.以个⼈名义将公款借给某私营企业使⽤ C.个⼈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谋取个⼈利益的 D.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然⼈使⽤,未谋取个⼈利益的 65.下列哪些⾏为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A.国家机关⼯作⼈员甲利⽤职权对⼄进⾏⾮法拘禁,时间长达3天 B.军警⼈员甲持枪抢劫 C.国家机关⼯作⼈员甲利⽤职权挪⽤数额巨⼤的救济款进⾏赌博 D.国家机关⼯作⼈员甲徇私舞弊,滥⽤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民利益遭受重⼤损失 66.甲⾮法拘禁⼄于某市A区,后⼜⽤汽车经该市B区、C区,将⼄转移到D区继续拘禁。
对于甲所涉⾮法拘禁案,下列哪些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67.犯罪嫌疑⼈甲委托其弟⼄作为⾃⼰的辩护⼈。
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A.甲被超期羁押时,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B.申请检察⼈员回避 C.向检察机关陈述辩护意见 D.经被害⼈同意,向其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68.为确定强*案被害⼈甲受到暴⼒伤害的情况,侦查⼈员拟对她进⾏⼈⾝检查。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甲拒绝检查,可以对她进⾏强制检查 B.如果甲拒绝检查,不得对她进⾏强制检查 C.如果甲同意检查,可以由医师进⾏检查 D.如果甲同意检查,可以由⼥⼯作⼈员进⾏检查 69.某市检察院在审查甲杀⼈案中,发现遗漏了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的同案犯罪嫌疑⼈⼄。
对此检察院应该如何处理? A.应当建议公安机关对⼄提请批准逮捕 B.应当建议公安机关对⼄补充移送审查起诉 C.如果符合逮捕条件,可以直接决定逮捕⼄ D.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可以直接将甲与⼄⼀并提起公诉 70.下列关于合议庭评议笔录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合议庭意见有分歧的,应当按多数⼈的意见作出决定并写⼊笔录 B.合议庭意见有分歧的,少数⼈的意见可以不写⼊笔录 C.持少数意见的合议庭成员,也应当在评议笔录上签名 D.合议庭的书记员,应当在评议笔录上签名 71.甲涉嫌过失致⼈重伤。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一种情形应当由军事法院管辖?(2005年试卷2第23题)A.现役军人邝某涉嫌与某企业职工何某共同窃取国家军事秘密B.发现现役军人石某入伍前犯有故意伤害罪来处理C.退役军人李某回到家乡后被发现曾在服役期间犯有盗窃罪未处理D.到部队看望朋友的张某在部队营区内盗窃正确答案:A解析:我国已经建立的具有刑事管辖权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
本题考查的是专门管辖中的军事法院的管辖权问题。
依据《刑诉解释》第22条规定:“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管辖。
”这里的规定主要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2009年发布的《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规定》。
一般而言,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
但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本题中,A项属于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且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情形,应当由军事法院管辖,故A项当选。
B项为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情形,C项为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且并非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情形,D项为非军人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情形,均应当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故B、C、D项不选。
疑难辨析:许多考生不能准确把握军事法院的管辖问题,关键在于不能将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所犯罪行与涉及国家军事秘密或军人职责犯罪正确地对应,如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如果涉嫌国家军事秘密,则由军事法院管辖,即本题A项所述情形;而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如果没有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则由除军事法院以外的人民法院管辖,即本题C项情形。
知识模块:管辖2.被告人张某系退伍军人,被告人赵某系现役军人。
2006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精析
2006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精析从2002年以来,司法资格考试中的刑法题目一直以难度大、前沿性强、理论色彩浓而著称,2005年的题目有比较明显的难度降低的特征,而2006年则是一种回归。
一、分值知识点分布2006年刑法部分单选题目20分,多选30分,任选10分,案例与刑诉结合共26分,共86分。
比2005年的75分多11分。
考察的内容在卷二主要包括;刑法概述部分2分,犯罪论部分12分,共同犯罪与分则第三章、第五章结合,占10分,刑罚论部分9分,刑法各论27分。
分则考点涉及六章的内容,具体为:危害公共安全罪:1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5分;侵犯财产罪:11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分;贪污贿赂罪:3分。
总则所占比重与分则差距不大。
卷四的案例题分值中大约15分是侵犯财产罪中的内容,大约3分是刑法论中的内容。
总则考点重视知识点的均匀分布,但在共同犯罪部分分值比较集中。
分则考点则集中在分则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
二、试题总体特点06年刑法考题的难度在05年的考题之上,在04年的考题之下。
从整体上讲,它是02、03、04年考试的一种回归。
02、03、04年的司法资格考试的刑法部分难度比较大,并且难点主要集中在财产犯罪,在05年的时候却转移到了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06年重点又回到了侵犯财产罪。
从考试的角度来看,今年刑法试题比较好地实现了考试所要求的信度和效度。
要实现一个考试的信度,就要求这个学科的重点它必须重点的考察,知识点上的重点必须重点考察,如果要实现一个考试的效度,就要求这个考试的难易分布比较均衡,能够拉开档次,在该难的地方难,该简单的地方必须简单,这样才能完成选拔人才的任务。
今年刑法考察的重点是目前中国刑法学研究和实践中的重点。
另外在题目中往往在ABCD四个选项中设计四个案例,这种考法实际上增加了考生做题的数量,也增加了难度。
这种考法的好处在于,考察知识点比较完整,使得学生希望通过蒙题的方式来选择出正确的答案的可能性很低。
2006年国家司法参考答案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2006-9-19 11:47【大中小】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A2.C3.D4.A5.C6.C7.C 8.B 9.D 10.A 11.A 12.D 13.C 14.C 15.A 16.C 17.D 18.B 19.C 20.B 21.B 22.C 23.D 24.D 25.B 26.C 27.A 28.D 29.C 30.D 31.C 32.D 33.D 34.D 35.C 36.B 37.A 38.C 39.A 40.B 41.C 42.B 43.D 44.B 45.C 46.D 47.D 48.C 49.D 50.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51.BCD 52.ABCD 53.BCD 54.ABD 55.BC 56.BD 57.AB 58.BC 59.AD 60.ABCD 61.BD 62.ABD 63.ABC 64.ABCD 65.ABD 66.ACD 67.ABD 68.ABCD 69.AD 70.ABC 71.ABCD 72.ABD 73.ABCD 74.ABCD 75.AB 76.ABCD 77.CD 78.BC 79.ABCD 80.AC 81.AC 82.ABD 83.ABCD 84.ABC 85.AC 86.ACD 87.BD 88.AD 89.ACD 90.AD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91.A 92.ACD 93.ABCD 94.BCD 95.AD 96.CD 97.B 98.B 99.B 100.ABC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2006-9-19 13:48【大中小】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C2.D3.B4.C5.A6.D7.A8.B9.D 10.C 11.B 12.A 13.C 14.C 15.B 16.D 17.C 18.C 19.B 20.D 21.B 22.C 23.A 24.B25.D 26.A 27.D 28.C 29.D 30.A 31.C 32.D 33.A 34.D 35.C 36.C 37.B 38.A 39.B 40.C 41.B 42.A 43.D 44.B 45.C 46.D 47.D 48.A 49.B 50.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51.CD 52.ABC 53.ABCD 54.ACD 55.BC 56.BCD 57.AD 58.BCD 59.AD 60.ABCD 61.BCD 62.BCD 63.ABCD 64.ABCD 65.AC 66.ABCD 67.AC 68.BCD 69.BCD 70.AC 71.ABC 72.ABCD 73.BC 74.BD 75.ACD 76.BD 77.BD 78.BCD 79.BD 80.AD 81.ABD 82.AC 83.BC 84.BCD 85.ABC 86.ABD 87.AB 88.BCD 89.BC 90.BC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91.AC 92.AC 93.ABCD 94.D 95.BCD 96.ABC 97.ABC 98.BC 99.ABD 100.B2006年司法考试全真模考试卷三(答案)2006-9-13 10:33【大中小】一、单项选择题。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 A2. C3. D4. A 5. C 6. C7. C8. B9. D10. A11. A12. D13. C14. C15. A16. C17. D18. B19. C20. B21. B22. C23. D24. D25. B26. C27. A28. D29. C30. D31. C32. D33. D34. D35. C36. B37. A38. C39. A40. B41. C42. B43. D44. B45. C46. D47. D48. C49. D50. 公司以未取得所有权之楼房出资仅导致甲公司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不影响公司设立的效力。2.不合法。丙公司的行为实为抽逃公司资金。3.无效。该担保事项应由无关联关系的股东表决决定。4.陈某的申报构成破产债权。丁公司对汇票的保证有效;大满公司实为拒绝承兑,陈某对丁公司享有票据追索权。贾某的申报不构成破产债权。贾某的200万元是对丁公司的出资,公司股东不得以出资款向公司主张债权。5.B银行申报破产债权的申请应当支持,但无权优先受偿。丁公司与B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故B银行破产债权成立;但该担保是保证担保,B银行不享有担保物权,无权优先受偿。乙公司的请求应当支持。乙公司仍是A楼房的产权人,故其可依法收回该楼房。6.债权人可以向甲公司、丙公司和某会计师事务所追索。甲公司虚假出资,丙公司非法抽逃资金,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某会计师事务所明知丁公司设立时甲公司出资不实,仍予验资,应在其虚假验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91. A C92. A C93. A B C D94. D95. B C D96. A B C97. A B C 98. B C99. A B D100. B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及参考答案2
13.关于故意杀⼈罪,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甲意欲使⼄在跑步时被车撞死,便劝⼄清晨在马路上跑步,⼄果真在马路上跑步时被车撞死,甲的⾏为构成故意杀⼈罪 B.甲意欲使⼄遭雷击死亡,便劝⼄⾬天到树林散步,因为下⾬时在树林中⾏⾛容易遭雷击。
⼄果真⾬天在树林中散步时遭雷击⾝亡。
甲的⾏为构成故意杀⼈罪 C.甲对⼄有仇,意图致⼄死亡。
甲仿照⼄的模样捏⼩⾯⼈,写上⼄的姓名,在⼩⾯⼈⾝上扎针并诅咒49天。
到第50天,⼄因车祸⾝亡。
甲的⾏为不可能致⼈死亡,所以不构成故意杀⼈罪 D.甲以为杀害妻⼦⼄后,⼄可以升天,在此念头⽀配下将⼄杀死。
后经法医鉴定,甲具有辨认与控制能⼒。
但由于甲的⾏为出于愚昧⽆知,所以不构成故意杀⼈罪 14.甲使⽤暴⼒将⼄扣押在某废弃的建筑物内,强⾏从⼄⾝上搜出现⾦3000元和1张只有少量⾦额的信⽤卡,甲逼迫⼄向该信⽤卡中打⼊⼈民币10万元。
⼄便给其妻⼦打电话,谎称⾃⼰开车撞伤他⼈,让其⽴即向⾃⼰的信⽤卡打⼊10万元救治伤员并赔偿。
⼄妻信以为真,便向⼄的信⽤卡中打⼊10万元,被甲取⾛,甲在得款后将⼄释放。
对甲的⾏为应当按照下列哪⼀选项定罪? A.⾮法拘禁罪 B.绑架罪 C.抢劫罪 D.抢劫罪和绑架罪 15.下列哪种⾏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A.甲到⼄的餐馆吃饭,在⾷物中发现⼀只苍蝇,遂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为由进⾏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
⼄迫于⽆奈付给甲3000元 B.甲到⼄的餐馆吃饭,偷偷在⾷物中投放⼀只事先准备好的苍蝇,然后以砸烂桌椅进⾏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
⼄迫于⽆奈付给甲3000元 C.甲捡到⼄的⼿机及⾝份证等财物后,给⼄打电话,索要3000元,并称若不付钱就不还⼿机及⾝份证等物。
⼄迫于⽆奈付给甲3000元现⾦赎回⼿机及⾝份证等财物 D.甲妻与⼄通*,甲获知后⼗分⽣⽓,将⼄暴打⼀顿,⼄主动写下⼀张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的⽋条。
事后,甲持⼄的⽋条向其索要2万元,并称若⼄不从,就向法院起诉⼄ 16.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甲取得患有绝症的病⼈⼄的同意⽽将其杀死,甲仍然构成故意杀⼈罪 B.甲以出卖为⽬的收买⽣活贫困的妇⼥⼄后,经⼄同意将其卖给⼀个富裕⼈家为妻,甲仍然构成拐卖妇⼥罪 C.甲征得不满14周岁的幼⼥⼄同意⽽与之发⽣性⾏为,甲仍然构成强*罪 D.甲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后,按照⼄的意愿没有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甲仍然应当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罪的刑事责任 17.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潜⼊⼄家,搬⾛⼄家1台价值2000元的彩电,⾛到门⼝,被⼄5岁的⼥⼉丙看到。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二卷
2011年第3期(总第138期)湖湘论坛huxiang forum No.3.2011GeneralNo.138收稿日期:2011-03-26作者简介:1.王琴,女,湖南沅江人,中共益阳市委党校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基层民主;2.曹鹿琪,男,湖南益阳人,中共益阳市委党校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论构建党群关系新机制王琴1,曹鹿琪2(中共益阳市委党校,湖南益阳413000)摘要: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党群关系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执政党要因应变化了的新形势,迎接挑战,着力构建引领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党群关系新机制。
关键词:社会转型;党群关系;新机制中图分类号:D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160(2011)03-0057-04中国当前正处在社会深刻变革的转型期,利益阶层分化、社会价值观重新定位,传统的党群关系模式式微。
重构适应新时代需要的党群关系新机制,是摆在执政党面前的新课题。
一、新时期党群关系的政治蕴涵与新挑战1.党群关系的政治蕴涵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浴血奋斗,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建立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政权,人民从内心感激共产党,认定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才能建设新中国,并赋予党群关系以浓郁的情感。
其实,就其政治蕴涵,我们所讲的党群关系,也就是一般说的政党与公众的关系,在我国主要指执政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主要体现为,执政党通过政府政策去回应群众的要求,同时通过意识形态去影响人民群众;政党通过基层组织与群众建立牢固的联系;通过党纲去影响人民群众的认可度;通过宣传手段确立人民群众与执政党一致的理想信念,从而把人民群众团结在自己的周围。
党群关系内含着:一是政党与公众舆论的关系。
西方国家的公众舆论会影响到政党提出的公共政策甚至政纲的变化;政党也会采取各种积极手段去影响媒体,从而影响公众舆论,着力于营造有利于本党选情的公共舆论氛围。
2006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2006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21.甲的汽车被盗。
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
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
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
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A.报案B.控告C.举报D.扭送答案:B解析:报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
举报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
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揭露与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
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因此A、C不是正确选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l)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
显然,甲的行为并非扭送,故本题应选B.22.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B.有权申请回避C.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活动D.对刑事判决部分不能提起上诉答案:C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故A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2006司考卷二及答案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答案(模拟)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A. 人民主权原则B.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C. 民主集中制原则D. 社会主义制度原则2. 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表述错误的是?A. 修改宪法B. 监督宪法的实施C.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D. 宣布国家进入战争状态3. 下列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A. 公民有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B.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C. 公民有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D. 所有选项均正确4. 下列关于我国国家机构,表述错误的是?A.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B.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C.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国家法律监督机关D.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最高国家军事机关5. 下列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表述错误的是?A. 罪刑法定原则B.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 主观归罪原则6. 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A. 甲在梦中杀死仇人B. 乙在自家院内种植罂粟C. 丙在公共场所醉酒滋事D. 丁为朋友提供赌博场所7. 下列关于犯罪构成要件,表述错误的是?A. 犯罪客体B. 犯罪客观方面C. 犯罪主体D. 犯罪主观方面8. 下列关于刑罚的种类,表述错误的是?A. 管制B. 拘役C. 有期徒刑D. 死刑立即执行9.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表述错误的是?A.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B.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C. 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D. 实行两审终审制10.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表述错误的是?A.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B. 诉讼自愿原则C. 辩论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11. 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正确的有?C. 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D. 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2. 下列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正确的有?A.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B.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C.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D.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13. 下列关于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正确的有?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B.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C.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D.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国家法律监督机关14. 下列关于犯罪的概念,正确的有?A. 犯罪是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B.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C. 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D. 犯罪是主观上有过错的行为15. 下列关于刑罚的适用,正确的有?A.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 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 对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D. 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6. 甲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下列关于甲的诉讼权利,正确的有?A. 甲有权申请回避B. 甲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C. 甲有权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D. 甲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解除对其的强制措施17. 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下列关于乙的辩护权利,正确的有?A. 乙有权自行辩护B. 乙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C. 乙有权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一、单项选择题答案:1. D2. D3. D4. D5. D6. D7. D8. D9. D10. D二、多项选择题答案:11. AB12. ABCD13. ABCD14. ABCD15. ABCD三、不定项选择题答案:16. AB17. ABC1. 宪法基本原理与制度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制度原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B.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而且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D.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
这种立法体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答案】C【考点】罪刑法定原则【解析】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其思想基础则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是:①禁止溯及既往。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②排斥习惯法。
刑事司法应当以成文法为准,排斥习惯法。
③禁止类推解释。
类推解释是指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适用有类似规定的其他条文予以处罚。
④刑罚法规的适当,包含刑法明确性、禁止不确定刑和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三项内容。
A项,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应以制定法为依据,排斥习惯法。
B项,根据《立法法》第8条的规定,犯罪和刑罚是法律绝对保留事项,“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只能制定法律,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C项,刑法只禁止犯罪化,强化惩罚或对行为人不利的法律追溯既往,对非犯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法律则允许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D项,刑法分则中部分条文没有具体描述犯罪的特征,是因为这些犯罪的特征为众人所知无须具体描述,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2.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故意伤害乙并致其重伤,乙被送到医院救治。
当晚,医院发生火灾,乙被烧死。
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B.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暴力,造成乙重伤休克。
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隐匿罪迹,将乙扔入湖中,导致乙溺水而亡。
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则应视甲主观上有无罪过而定D.甲与乙都对丙有仇,甲见乙向丙的食物中投入了5毫克毒物,且知道5毫克毒物不能致丙死亡,遂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添加了5毫克毒物,丙吃下食物后死亡。
甲投入的5毫克毒物本身不足以致丙死亡,故甲的投毒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答案】D【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解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在因果关系的发展进程中,如果由于介入第三者的行为或者特殊自然事实导致了结果发生,前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便中断。
因果关系的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的情况。
因果关系的错误主要有三种情况:狭义的因果关系的错误、事前故意与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
事前的故意是指行为人误认为第一个行为已经造成结果,出于其他目的实施第二个行为,实际上是第二个行为才导致预期的结果的情况,第一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中断。
A项,甲的伤害行为跟乙的死亡有一定的联系,但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被火灾介入中断。
B项,甲实施暴力的行为与乙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因抛尸行为中断,故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项,因果关系的有无与行为人主观能否预见无关。
刑事责任的有无还需要行为人主观罪过。
D项,甲以杀人的故意,利用了乙不知情的“有利条件”投毒杀人,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3.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
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
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
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答案】B【考点】犯罪主观要件【解析】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有:①间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希望危害结果不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
②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为了实现其他意图而实施行为,主观上根本不考虑是否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有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措施;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行为人之所以实施其行为,是因为考虑到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③在侵害合法权益时的态度不同,所代表的罪过程度或非难可能性也不同,过失比故意的罪过程度要低很多。
本题中,甲对自己“急刹车”的行为是否会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的结果并非明知,对该结果的发生不是“希望”的态度,故甲没有杀人的直接故意,但其为逃避检查,不计后果,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后果,却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故意。
4.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警察接到报案,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
甲立即前往现场,但只是站在现场观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
结果,歹徒杀害了其妻。
甲和刘某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均应成立渎职罪B.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6岁)。
某日,甲携乙外出时,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
乙躺在血泊中。
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
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务,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C.甲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门口放着一包来历不明、类似面粉的东西。
甲第二天上班时拿到实验室化验,发现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厕所马桶冲入下水道。
甲虽然没有将毒品上交公安部门,但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D.《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
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
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答案】C【考点】不作为犯罪;作为义务的来源【解析】成立不作为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客观要件:①行为人具有某种特定的义务。
义务的来源通常包括:a.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b.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c.法律地位或者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d.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②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
③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
④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A项,警察甲有职务上的救助义务,并且能够救助而未救助,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构成不作为犯罪。
该副局长不具有法律或职务上的义务,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B项,甲携6岁的乙外出这一先行行为使其对乙有监护职责和救助义务,发生车祸后能够救助而未救助,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构成不作为犯罪。
C项,甲在发现不明物是毒品的时候虽然没有履行上缴的义务,但也没有故意地继续持有,因而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D项,一般法律义务不同于特定法律义务。
不作为放火罪的作为义务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并针对有特定防火职责的人,故一般路人发现火灾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的,不构成不作为放火罪。
5.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B.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C.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答案】A【考点】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解析】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B项,单位犯罪可以分为纯正的单位犯罪与不纯正的单位犯罪。
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只能由单位实施而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如单位受贿罪。
不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在某种犯罪既可以由单位实施也可以由自然人实施的情况下,由单位所实施的犯罪,如票据诈骗罪。
本题所称“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是指纯正的单位犯罪,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
C项,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6.甲和乙共同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后甲因犯强奸罪被抓获归案。
在羁押期间,甲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和乙共同所犯的抢劫罪行,并提供了乙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关押在另一城市的看守所的有关情况,使乙所犯的抢劫罪受到刑事追究。
对于本案,下列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