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合同的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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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关于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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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230合同法笔记重点总结

自考0230合同法笔记重点总结

第二章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合同法的成立
1.合同 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 1.合同自由 2.诚实信用 3.合法原则 4.鼓励交易 合同: 合同 合同自由 诚实信用 合法原则 鼓励交易
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当事人的撤销权会发生消灭 当事人的撤销权会发生消灭: 26.格式条款的解释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 在以下两种情形下 当事人的撤销权会发生消灭 格式条款的解释: 格式条款的解释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 权事由之日起 1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 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 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8.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 采用非格式条款. 27.免责条款的解释 免责条款 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免责条款的解释: 合同成立的概念和要件 免责条款的解释
损失,此外,还有支付违约金及定金责任 支付违约金及定金责任等形态 37. 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支付违约金及定金责任 和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 损失 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合同的形式: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都属于有名 合 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 合同的形式 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 9.先履行抗辩权 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同.5.无名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相对 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 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

第七章 合同的保全59页PPT

第七章 合同的保全59页PPT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 (第三人)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产生了 拘束力。
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的权能。 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因此不同于代理。 4、代位权行使的方式——诉讼 5、代位权的性质为实体权利、形成权。
二、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 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已经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是非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五、代位权行使的限制:
(1)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2)债权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3)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数额为限, 并不得超出债务人的权利的范围 (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处分债务人的 权利
随堂练习
1、下列可以作为债权人代位权对象的权利 的是( )。
A.丁享有的其父母为其设定的人寿保险 金领取权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2)债务人构成迟延履行。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对次债务人的权利,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造成自己无力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
4、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是非专属 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 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 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 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 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 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对债务人的效力
债权人对因行使代位权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 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 付。 代位权行使的直接效果归于债务人。

合同的保全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合同的保全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合同的保全(总分98,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代位权诉讼行使的必要费用,由______承担。

( )•A.债务人•B.债权人•C.次债务人•D.债务人与次债务人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A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所产生的必要费用由( )•A.债权人负担•B.债务人负担•C.受益人负担•D.债权人或债务人负担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B3.甲对乙享有80万元债权,乙放弃对丙的100万元到期债权,同时乙又实现对丙的200万元债权,则此种情形下甲可依据撤销权请求撤销 ( )•A.200万元•B.100万元•C.80万元•D.不得行使撤销权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D4.债务人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情形是( )•A.低价转让•B.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C.以损害债权为目的转让•D.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5.撤销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时间是( )•A.财产权利转移时•B.债务人行为发生时•C.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履行时•D.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D6.下列债权中,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的是( )•A.非金钱债权•B.金钱债权•C.基于人身损害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D.附期限债权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7.撤销之诉的被告应为( )•A.受让人•B.受让人与债务人•C.次债务人•D.债务人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D8.下列关于合同保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B.合同保全是违约责任的一种•C.合同保全包括撤销权和代位权•D.合同保全有利于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B9.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 )•A.合同成立至合同开始履行期间•B.合同生效至合同开始履行期间•C.合同成立至合同解除期间•D.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完毕期间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属于代位权的特点的有( )SSS_MULTI_SELA 代位权是债权人以债务人名义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B 代位权是债权人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债务C 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D 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E 代位权是债权人以债务人的代理人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分值: 2答案:C,D2.下列属于合同保全中撤销权消灭情形的有( )SSS_MULTI_SELA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B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的C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D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E 撤销权是法定权利,其消灭只能是因诉讼时效的届满或除斥期间的完成分值: 2答案:A,B,C,D3.代位权的行使应符合( )SSS_MULTI_SELA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的存在B 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C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D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E 债权人主观上无过错分值: 2答案:A,B,C,D4.下列有关撤销权与代位权的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SSS_MULTI_SELA 撤销权与代位权都是诉讼权利,都属于债的保全的内容B 撤销权与代位权都必须附随于债权而存在C 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D 通过行使撤销权旨在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行使代位权则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E 撤销权与代位权都是形成权,其行使只依债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分值: 2答案:B,C5.在合同保全中,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

何为合同的保全(2024版)

何为合同的保全(2024版)

何为合同的保全(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保全概述1.1 合同保全的定义1.2 合同保全的目的和意义1.3 合同保全的法律依据第二章:合同保全的主体2.1 保全权利人2.2 保全义务人2.3 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合同保全的方式3.1 保全权利的行使3.2 保全义务的履行3.3 保全措施的类型第四章:合同保全的程序4.1 保全请求的提出4.2 保全措施的实施4.3 保全结果的确认第五章:合同保全的效力5.1 保全措施的法律效力5.2 保全行为对合同的影响5.3 保全效力的期限第六章:合同保全的责任6.1 违约责任6.2 侵权责任6.3 保全不当的责任第七章:合同保全的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的途径7.2 争议解决的程序7.3 争议解决的效力第八章:合同保全的法律后果8.1 保全成功的后果8.2 保全失败的后果8.3 保全过程中的权利变动第九章:特殊合同的保全9.1 特殊合同的界定9.2 特殊合同保全的特别规定9.3 特殊合同保全的注意事项第十章:合同保全的实践操作10.1 保全操作的步骤10.2 保全操作的注意事项10.3 保全操作的案例分析签字栏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目录结束)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合同保全概述1.1 合同保全的定义合同保全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防止合同权利的丧失或减损,依法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1.2 合同保全的目的和意义合同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1.3 合同保全的法律依据合同保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二章:合同保全的主体2.1 保全权利人保全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合同保全权利的合同当事人。

合同保全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保全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保全制度的内容是什么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应用作为广泛的协议,合同保全是一种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那么,合同保全制度的具体内容又有哪些呢?今天,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保全制度的内容一、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1.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结合《合同法》及《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务人的懈怠行为必须是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中虽然没有明确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到期,但是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在主张代位权时,要求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2.代位权诉讼中的主体及管辖。

根据《合同法解释》,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

因此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且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

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根据《合同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从此规定来看,债权人的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第一节合同保全概述1、合同的保全:即债的保全,也称责任财产的保全,是指债权人为了确保其债权获得清偿,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一种制度。

2、合同法规定合同保全制度为: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3、立法理由:防止债务人责任财产的不当减少,从而避免给债权受偿造成不利影响,责任财产属于债权的一般担保,债务人责任财产是否充实,直接影响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与债权实现息息相关。

4、基本方法:赋予债权人以代位权或撤销权5、合同保全制度未突破“合同相对性原理”的原因:(1)在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中,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此时债权人主张的仍为债务人之债权,次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根据大陆法系民法理论中的“入库规则”,仍向债务人履行,并不能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因此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依然遵循“合同相对性”。

(2)在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中,债权人有权请求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财产转让行为,此系对他人合同关系的干涉,但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被撤销后,第三人仍应遵循“合同相对性”原理向债务人返还不正当得利,因此不能说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完全突破“合同相对性”原理。

第二节债权人代位权1、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合同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2、起源:法国习惯法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一)代位权为债权的效力(二)代位权为实体权利(三)代位权为债权的内容(四)代位权为管理他人事务的可能权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1、债务人对第三人即次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已经到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1)若债务人并未怠于行使权利,即时其行使权利的方法不当,或未能实现其权利应有的效果,债权人均不得行使代位权(2)怠于行使权利:是指权利人能行使权利而不行使权利的状况3、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在性质上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权利的权利(二)债权人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1、债务人虽然怠于行使其权利,但若对债务人的债权没有影响,债权人也不得行使代位权2、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造成其财产不充分,具有危及债权实现的可能性时,才能认定债权人有行使代位的必要,此时即使债权有抵押权、质权等特别担保,也不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三)债务人已陷入履行延迟1、原则上只有债务人已陷入履行迟延后,才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否则未免对债务人过度干预。

建筑工程合同的保全

建筑工程合同的保全

建筑工程合同的保全
1. 合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合同
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以确保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明确和可证明。

2. 履约保证金:双方可以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合同金
额的一定比例。

支付履约保证金可以提高合同履约的信誉度,并且
可以作为违约金等的抵扣。

3. 业主监督:业主有权对施工进展和质量进行监督,并可以要
求提供相应的监理报告和进展汇报等。

这可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
定进行,提供证明和记录。

4. 完工保全:完工后,施工方应提供相关的竣工验收文件和保
修书,包括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质量保证书等。

这些文件是确保工
程质量和后续维护的重要凭证。

5.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办法。

如果
其中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按照
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

6. 分阶段支付:合同可以约定按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分阶段支付。

这样可以确保施工方按照约定的进度进行工作,并避免支付过
多的预付款。

7. 其他担保方式:如需要额外的保障,双方可以约定其他的担
保方式,如保证人、保险等。

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增加合同的保全性。

,建筑工程合同的保全应当从合同签订、支付保证金、监督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保护,以确保合同的履约和工程质量的有
效保障。

合同法7合同的保全

合同法7合同的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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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七章 陈中泽
2013-10-8
第三节 债权人的撤销权
一、债权人的撤销的概念和性质

债权的人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 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 以撤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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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七章 陈中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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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人的撤销的成立要件 (一)客观要件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的债权 (二)主观要件 1.债务人的恶意 2.受益人的恶意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 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 为保全其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 对第三人之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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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七章 陈中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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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一)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三)债务人已陷于迟延 (四)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权人的共同担保,而无优先受偿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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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ANY GUESS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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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七章 陈中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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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七章 陈中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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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债权人的撤销行使的效力

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依判决的确定而产生,对债权人、债务人、 第三人产生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即从行为开始失去法 律约束力。
(三)对于其他债权人的效力 (一)对于债务人和受益人的效力 (二)对于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人的效 债权人的撤销权人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而取回财产 力 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始失 或替代原财产的损害赔偿,归属于全体一般债权人 债权人的撤销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所受利益,并有 去法律约束力。 的共同担保,按债权额比例分别受偿。 义务将收取的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休一般债

合同的保全(二)

合同的保全(二)

合同的保全(二)(总分:99.99,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9,分数:9.00)1.合同债权人为了确保其债权获得清偿,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以保护其债权。

这在合同法理论上称为______∙ A.合同的担保∙ B.合同的保全∙ C.合同的解除∙ D.合同的解释(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合同的保全,即债的保全,也称责任财产的保全,是指合同债权人为了确保其债权获得清偿,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一种制度。

2.合同保全制度的目的是保护的利益。

______∙ A.债务人∙ B.债权人∙ C.第三人∙ D.债务人与债权人(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合同的保全制度旨在防止债务人责任财产的不当减少,从而避免给债权受偿造成不利影响,因为责任财产属于债权的一般担保,债务人责任财产是否充实,直接影响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与债权实现息息相关。

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______,而不能处分债务人的权利。

∙ A.履行债务∙ B.行使权利∙ C.发出催收通知∙ D.提起诉讼(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合同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仅限于行使该权利。

4.甲欠乙1万元借款,甲到期还不起这笔钱,乙打听到丙欠甲15000元钱。

甲一直没有向丙催要,乙遂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是______∙ A.乙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债务∙ B.乙要求丙将15000元钱全部偿还∙ C.在丙的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乙要求丙提前偿还∙ D.乙向丙许诺,只要丙偿还1万元就可以免除其余5000元的债务(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合同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2019法考必备考点:合同的保全

2019法考必备考点:合同的保全

2019法考必备考点:合同的保全一、债的保全的概念1、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债的保全表现为两种制度:一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二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其中,前者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应增加且能增加、因债务人的懈怠未增加的情形;后者设立的目的是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不应减少、因债务人的处分不当减少的情形。

2、债的保全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体现的是债权人因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与第三人的关系,属于债的对外效力的范畴。

二、债权人代位权(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1、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2、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特征:①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此点不同于代理权。

②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此点与债权人撤销权不同。

③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因此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债权人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行使代位权,此点不同于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依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必须是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权,对于以非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权,如不作为债权或者以劳务为标的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不起诉或申请仲裁即可认为是怠于行使。

另,债务人应行使且能行使却不行使其到期债权。

应行使是指如果不及时行使,则该权利将有消灭的可能,如请求权将因时效完成而消灭,受偿权将因不申报破产债权而丧失。

能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权利并得以行使权利,而不存在无法行使其权利的情形,如债务人客观上不能行使权利,债权人则不得代位行使。

第七章 合同的保全

第七章 合同的保全

第七章合同的保全第一节合同的保全概述一、概念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而允许债权人实施某种行为,以保护其债权。

合同保全和民诉中的财产保全是不一样的。

所为民诉中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再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而对当事人的财产和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它是程序法所规定的措施,一般都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

而合同的保全,只是实体法中的制度,它通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而实现的。

债权人有了代位权和撤销权两项权利,就可以用来保全债务人的总财产,增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从而达到实现其合同债权的目的。

二、特征1、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根据债的相对性(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之债主要再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而合同法赋予债权人再一定条件下行使带无权或撤销权,而行使这两项权利的直接后果就会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效力,这就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不同。

因此说是例外2、合同保全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

如果合同没有生效或被解除被撤销的,债权人就没有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法律依据了。

3、合同保全制度的内容是代位权和撤销权。

第二节债权人的代位权一、概念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第第三人的权利的权利。

性质:1、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固有权利因为原来学者认为代位权是代理权,是债权人代理或受债务人的委托去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但是实际是,债务人并没有向第三人主张权利,而且债权人主张的时候也不是打着债务人的名义而是自己的名义,所以代位权本身就是属于债权人行使的权利。

2、是实体法上的权利。

它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而行使的权利,不是去扣押财产或为了优先受偿这些诉讼上的权利。

3、不是固有意义上的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第七章 合同的保全

第七章 合同的保全
1、从客观要件上说:须是债务人实施 、从客观要件上说: 了发生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了发生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也就是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行为, 也就是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行为, 该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该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经或将 要严重损害债权。 要严重损害债权。 2、从主观要件上说:债务人与第三人 、从主观要件上说: 具有主观上的恶意。 具有主观上的恶意。
(三)代位权行使
1、代位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 、代位权行使范围: 的债权为限。 的债权为限。 2、代位权行使方式:裁判行使 、代位权行使方式: 3、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
思考题
下列关于代位权行使的陈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代位权行使的陈述,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应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应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B.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可以处分债务人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的权利 C.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尽到善良管理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尽到善良管理 人的注意义务 D.债权人既可以债务人的名义、也可以 债权人既可以债务人的名义、 债权人既可以债务人的名义 债权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 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 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 知道该情形的, 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 务人的行为。 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 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 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七章 合同的保全

第七章  合同的保全
护债权,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积极性。如果代位权人行使代 位权后,不取得优先受偿权,合同保全的特点就无从显示;

④如果没有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都可以就 因诉讼获得的财产而平等受偿,对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来说是不
公平的;

⑤债权人的债权平等受偿只是在债务人启动破产程序时,在申报
债权后按比例平等受偿。
请问:1、在已知乙无力还款的情况下,甲欲实现债 权,可行使何种权利? 2、甲基于第1问中所指的权利,如果提起诉讼, 如何确定乙和丙的诉讼地位?



3、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什么地方的人 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4、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法院受理后,D县 丁又提出乙欠其5万元货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丁 采取与甲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法院起诉。这种 情况下,法院对甲和丁各自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并审理, 甲和丁在民事诉讼上是什么关系? 5、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但没有足够的证 据证明乙与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起 诉?为什么?

A、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其财产的处分行为(如:放弃到期债权、 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 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不可撤销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拒绝接受某 种利益的行为;从事有可能减少其财产的身份行为)


合同法解释一:
第21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 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 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22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过债权人代位 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次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 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债务人的起诉符 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债务人起诉的 人民法院在代位权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 法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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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于2000年10月10日向乙借款1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 限为2午。2002年10月16日,甲还没有还款。乙经调查, 发现甲家里除了一台黑白电视机外没有什么值钱的。但甲 帮丙运输百货,丙还有2万元运输费未付,巳到期近7个多 月。由于丙是甲的亲戚,甲不好意思向丙要钱,一直就拖 着。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可以甲的名义向丙要回欠款2万元,其中,1万 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 B.乙可以扣押甲的电视机来行使其代位权,代位权 就是只要还钱就行 C.乙可以请求丙偿还所欠甲的运输费,以便偿还自 己的债款 D.乙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甲的同 意或与甲协商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 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2)债务人构成迟延履行。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对次债务人的权利, 造成自己无力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
4、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是非专属 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 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 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 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 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不同点:
(1)代位权的成立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必须已经到期,而撤销权的成立则不要求这一点
(2)行使有期间不同。
(3)两种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
(4)二者针对的情形不同。 (5)二者行使的效力不同。
本节习题 选择1:甲收藏唐伯虎名画一幅,价值约10万元。甲的
其他财产价值为10万元。甲因做生意失败欠债60万元。一 日,甲将唐伯虎的画作价1万元卖给从香港回来的表弟乙, 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若乙不知甲欠巨额外债,则甲的债权人只能行使代位权
四、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一)对债权人的效力 1、《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 :债权人向次 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 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 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 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2、如果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拒绝受 领,则债权人有权代债务人受领,但接受后应返还 给债务人。而不能独占并用以充抵自己的债权。 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 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甲欠乙1万元借款,甲到期还不起这笔 钱。乙打听到丙欠甲15000元钱。甲一直没 有向丙催要,乙遂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 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 律规定的是( ) A.乙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要求丙偿还债务 B.乙要求丙将15OOO元钱全部偿还 C.在丙的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乙要求 丙提前偿还 D.乙向丙许诺,只要丙偿还l万元钱,就 可免除其余5000元的债务
第七章 合同的保全
第一节 合同保全制度概述 第二节 债权人的代位权 第三节 债权人的撤销权 本章习题
第一节
合同保全制度概述
一、合同保全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保全与其他保障债权形式的区别
一、合同保全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 产不当减少或应增加而未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 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行为 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的一种制度。 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 其主要特点: 1、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 2、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主要是确认债权人享 有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二种权利在保全债权功能 有所不同。 3、合同的保全主要是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 间。
(二)对债务人的效力
债权人对因行使代位权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 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 付。 代位权行使的直接效果归于债务人。
(三)对次债务人的效力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 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 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 人的起诉。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 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 人清偿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 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二、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 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已经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是非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司解一》第13条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 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 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 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 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4、撤销权行使的期间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 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 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 销权消灭。
5、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与代位权相同)
选择:
甲对乙享有100万的债权,乙对丙享有100 万的债权。因到期乙无力清偿对甲的债务, 又不及时行使对丙的债权,甲提起代位权 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甲为原告 B.乙为被告 C.丙为被告 D.乙丙为共同被告 如甲提起的是撤销权,则( )
李女与林男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孩子判给了李。 李将孩子由姓林改为姓李,林一气之下停止支付 原定每半年给的3000元抚养费。李代理孩子诉请 法院打赢官司时才发现林男早有准备,已将名下 的房屋过户送给了他弟弟,现既无职业又无收入, 无财产可供执行。问:林将房屋赠与其弟的行为 是否有效?李女可否主张撤销权?为什么?其合法 权益该如何维护?
一、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 的名义代位债务人直接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代位权的基本特征。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 (第三人)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产生了 拘束力。 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的权能。 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因此不同于代理。 4、代位权行使的方式——诉讼 5、代位权的性质为实体权利、形成权。
B.只有在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情况下,债 权人才可行使代位权
C.不管乙是否知道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均 可行使撤销权 D.若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则债权人可行使 撤销权
选择2:
甲与乙签订一买卖合同,甲应于8月12日支付200万元货款。 甲到期没有付款,且甲目前无钱可付,在以下情形中乙可 行使撤销权的是 ( ) A.甲与丙相互串通,甲将值钱的财产送给丙,以逃避欠 乙的债务 B.丙欠甲50万元借款,正好到期,但甲放弃了债权 C.甲父在知道甲欠乙货款的情况下,仍然接受了甲送 给他的赡养费 D.甲将价值l 00万元的房屋以2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了 好朋友丙,丙知遭甲欠乙货款 E.甲将汽车赠与其亲属丙
二、合同保全与其他保障债权形式的区别
(一)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一致的是都是为了保障 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 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1.合同的担保没有超越合同效力对内的范畴。 2.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 而合同保全是依法律规定产生的。 3.合同的担保比合同保全对债权的保障作用 更为重要。 4.适用的前提不同。
3、赵某欠孙某10万元,田某欠赵某10万元,赵 某同时还欠周某和郑某10万元。孙某代替赵某对 田某行使了代位权,要回了10万元。下列说法中 不正确的是:( )。 A.孙某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受偿 B.周某和郑某知道孙某行使了代位权后,即使 债权未到期,也可以主张同时受偿 C.设置代位权的目的在于催促债务人自动履行 债务 D、孙某可以优先就从田某处代位行使来的10万 元直接受偿
二、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 为。 处分行为,主要包括: 一是放弃其到期债权的行为; 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 之后。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
随堂练习:选择、案例讨论
选择:甲为逃避返还所欠乙的债务,将自 己的财产以低价转让给丙,导致无力向乙 偿还债务,引起撤销权诉讼。乙行使撤销 权,应具备的奈件是( ) A.债权人乙对甲的债权已到期 B.债务人甲已无值钱的东西可还债 C.债务人甲主观上有恶意 D.相对人丙知道甲的行为有使的限制:
(1)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2)债权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3)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数额为限, 并不得超出债务人的权利的范围 (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处分债务人的 权利
随堂练习
1、下列可以作为债权人代位权对象的权利 的是( )。 A.丁享有的其父母为其设定的人寿保险 金领取权 B.戌替家里无人的邻居已家修理被台风 刮塌的房屋而享有对已的无因管理费用请 求权 C.甲与乙之间因委托合同而产生的债权 D.税务局局长丙享有的工资请求权
第三节 债权人的撤销权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 二、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三、撤销权的行使 四、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五、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比较 本节习题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法 律规定的在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债权人所享 有的一种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三、撤销权的行使
1、撤销权行使主体――因债务人的不当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 害的债权人 2、可行使撤销权的债权范围。 (1)在债务人的法律行为前产生的有效债权;
(2)以财产为标的债权;
(3)一般为不附担保而受到债务人行为损害的债权; 3、撤销权行使的方式――诉讼方式。 撤销权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 诉讼方式来行使。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 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 第三人。 随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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