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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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保全撤销权案例分析

合同的保全撤销权案例分析

合同的保全撤销权案例分析下面咱就开始一个合同保全撤销权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情况。

就说有这么个事儿啊。

甲和乙呢,签了一个买卖合同。

甲把自己的一个古董花瓶卖给乙,价格是10万块钱。

这合同一签,乙就付了5万的定金,约定好一个月后交剩下的钱,然后甲把花瓶给乙。

可是啊,过了没几天,甲突然和他的好朋友丙说:“兄弟,我最近手头紧,我把那个要卖给乙的花瓶卖给你吧,你给我8万就行。

”丙也不知道甲和乙之间的事儿啊,就高兴地答应了,付了钱拿了花瓶。

这时候乙就蒙圈了,这咋回事儿呢?自己定金都交了,眼巴巴等着拿花瓶呢,结果甲把花瓶卖给别人了。

二、合同保全撤销权的分析。

1. 是否符合撤销权的条件。

首先呢,乙作为债权人是有权利的。

在这个合同里,乙付了定金,就相当于他对甲享有债权。

他有权利按照合同拿到那个花瓶。

然后呢,甲的行为可就不地道了。

甲把花瓶卖给丙的这个行为,属于无偿转让财产吗?不是,他收了丙8万呢。

但是呢,这是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8万和10万比起来,价格低了不少,而且还损害了乙的债权。

乙本来能拿到花瓶的,现在因为甲把花瓶卖给丙了,自己的债权实现不了了。

再看看丙,丙是善意取得吗?这里还真不是。

因为丙知道甲这个花瓶是要卖给别人(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乙),而且这个价格明显低于正常价格,所以丙不能算是善意取得。

2. 乙的撤销权行使。

乙这个时候就可以行使撤销权了。

他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甲和丙之间的花瓶买卖合同。

如果乙行使了撤销权,那么甲和丙之间的合同就自始无效了。

这个花瓶就得回到甲的手里,然后甲就得按照和乙原来的合同,把花瓶卖给乙。

乙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哦。

他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要是过了这个时间,乙的撤销权可就没了。

3. 撤销权行使的效果。

一旦乙的撤销权得到法院的支持,丙就得把花瓶还给甲。

丙就比较倒霉了,他得去找甲要回自己的8万块钱。

甲呢,就得好好地按照和乙的合同办事儿,把花瓶卖给乙,然后拿剩下的5万块钱。

合同的保全中撤销权案例

合同的保全中撤销权案例

合同的保全中撤销权案例
话说有个叫老王的人,他有个朋友小李。

老王呢,心地特别善良,也特别信任小李。

有一天,小李找老王说自己做生意急需一笔钱,想把老王闲置的一套房子买下来,但是钱要过段时间才能付清。

老王想着朋友嘛,就和小李签了房屋买卖合同,还把房子过户给了小李。

可谁知道啊,这小李不是个东西。

他其实根本就没打算好好做生意,而是拿着房子到处去骗钱。

他把房子抵押给了另一个人小赵,弄了一大笔钱,然后就开始各种挥霍。

这时候老王发现情况不对啊,自己好心帮忙,结果小李这么坑人。

老王打听到原来小李欠了一屁股债,而且把房子抵押给小赵的时候,小赵知道小李的财务状况很糟糕,就是想趁机捞一笔。

老王觉得自己太冤了,就去咨询律师。

律师就告诉老王,他可以行使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

为啥呢?因为小李这种把房子抵押出去的行为,属于恶意处分财产,而且这种行为损害到了老王的利益。

于是老王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小李把房子抵押给小赵的这个行为。

法院经过审理,发现确实是这么回事儿。

小李在明知道自己还不上老王房款,还到处欠债的情况下,恶意抵押房子,这对老王太不公平了。

最后呢,法院判决支持老王的请求,撤销了小李和小赵之间的抵押合同。

房子又回到了可以按照老王和小李之间的合同来处理的状态,老王也算是挽回了自己的损失。

这个案例就是典型的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的运用啦,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像小李这样不地道,损害别人利益。

纠纷的证据保全措施案例

纠纷的证据保全措施案例

纠纷的证据保全措施案例在法律纠纷中,保全证据是一项关键步骤,它确保了诉讼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都能够充分保有必要的证据。

证据保全措施旨在防止证据被销毁、篡改或丧失的情况发生,并且能够提供可靠的材料来支撑争议的解决。

下面将列举一些实际案例,以展示证据保全的重要性和其在法律领域中的作用。

案例一:商业合同纠纷张某和李某在一笔商业合同中存在争议。

合同约定张某将向李某提供一批货物,并约定了货物的数量和质量标准。

然而,当货物送达给李某时,李某发现货物的数量明显不符合合同约定,且质量不达标。

李某认为这是张某的故意违约行为,因此他决定采取法律行动。

在李某聘请律师后,律师迅速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

为了保证证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律师首先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张某的银行账户,以确保他在诉讼过程中无法进行资金转移。

其次,律师委托了专业机构对货物进行现场勘查和抽样检测,以获得详细的物品数量和质量证据。

最后,律师还通过公证机关对合同文件进行了公证,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拥有了这些有效的证据,李某在法庭上能够充分证明张某的违约行为,从而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婚姻财产纠纷王先生和李女士是一对已婚夫妇,他们共同拥有一处房产。

然而,由于夫妻感情破裂,他们决定离婚并分割财产。

在协商过程中,王先生声称这处房产是他个人所有,并提出了一份自己签署的购房合同作为证据。

李女士对此提出异议,她认为这份购房合同是伪造的,且房产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李女士寻求了法律援助,并进行了证据保全措施。

法庭负责保全的执行官首先要求王先生提供房产的产权证明和相关购房合同的原件。

然后,执行官委托了专业评估师对房产进行估值,并将评估报告作为证据。

此外,为了证明购房合同的真实性,法庭还要求对合同进行鉴定,以确定其是否为伪造。

通过这些证据,李女士最终成功地证明了房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事实,从而获得了她应有的权益。

结语上述案例充分展示了证据保全措施在法律纠纷中的重要性。

合同的保全例子

合同的保全例子

合同的保全例子
1. 哎呀呀,就说那个老王吧。

他和别人签订了合同,结果对方公司经营不善要破产了,这时候老王赶紧行使代位权,直接找那个欠对方钱的人去要钱呢,这不就保全了自己的利益嘛!
2. 你看小李,他借给朋友一大笔钱,朋友说用房子做抵押,这就是典型的合同保全呀,要是朋友还不上,那房子不就派上用场了吗!
3. 我跟你们讲哦,张姐有次和人合作做生意,合同都签好了,对方却偷偷转移财产,幸好张姐聪明,及时申请撤销,这才没让自己遭受大损失,这个例子多深刻呀!
4. 记得有个企业,和供应商签了合同后,供应商想把货物卖给别人高价,那企业可不是吃素的,果断行使不安抗辩权,这多牛啊,保护了自己的合同权益!
5. 哎呦喂,老赵的公司和别人有个大项目合同,中间对方出现问题了,老赵火眼金睛立马采取措施保全合同,不然损失可就大了去了!
6. 你们想啊,假如你和别人签合同,然后对方乱来,这时候你就得像战士一样去战斗,去保全自己的合同呀,就像小军上次遇到的情况一样!
7. 说个身边的事儿,小周和人签合同租房子,后来房东要卖房子,小周赶紧主张自己的优先购买权,这不就妥妥的保全了自己继续租的权利嘛!
8. 大家想想看,合同就像是你的宝贝,你得时刻守护着它呀,就如同小胡那次和人合作,对方想捣鬼,小胡坚决不让,成功保全合同。

9. 其实合同保全很重要啊,在很多关键时刻能保护我们的权益不受到损害,我们可得重视起来呀!。

合同保全的案例

合同保全的案例

合同保全的案例
案例一,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租金和租期等相关事项。

但是在租期内,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且擅自转租了房屋。

甲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乙方的银行账户或者其他财产,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案例中,合同保全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甲方能够及时收到租金,并防止乙方继续违约行为。

案例二,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了货物的数量、质量、交
货时间等条款。

但是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内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完成生产。

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交货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据。

通过证据保全,公司可以确保自己在日后的诉讼中能够获得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了工程进度、质量标准、
支付方式等条款。

但是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且工程质量存在较大问题。

甲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通过行为保全,甲方可以有效地制止乙方的违约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合同保全在实际操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合同当事人保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合同纠纷的进一步恶化。

在面对合同纠纷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保全措施,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合同当事人也应该加强对合同条款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的认识,避免发生合同纠纷,减少合同保全的需要。

合同保全案例

合同保全案例

合同保全案例篇一:第六章合同的保全案例第六章合同的保全【例题】1甲企业借给乙企业20万元~期满未还。

丙欠乙2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

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Y仲裁委员会仲裁。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BCA(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D(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解析] 题目既涉及代位权的有关实体问题~又涉及代位权的有关程序问题~综合性较强~具有一定的难度。

(1)根据有关法律之规定~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具体而言~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本金仍然应当返还。

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但甲享有的要求乙返还20万元本金的权利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并非是非法债权。

因此~A选项说法不正确。

(2)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有特定的含义~尽管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但仍然有可能是怠于行使其权利。

因此~B选项说法不正确。

(3)《合同法解释(一)》第l6条第l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本题中债权人是甲、债务人是乙、次债务人是丙~C选项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应选C。

(4)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中有关仲裁的约定只能约束乙、丙双方~并不能约束合同关系以外的甲。

倘若只要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债权人就不得提起代位权之诉~那么这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就十分不利~也为债务人、次债务人规避代位权诉讼打开了方便之门。

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l3条第l款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这也可以从侧面来印证~即便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债权人仍然有权提起代位权诉讼。

合同保全的案例

合同保全的案例

合同保全的案例
合同保全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了保障合同权利的实现和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一定的措施或者向法院申请采取一定
的强制措施的法律行为。

以下是一个关于合同保全的案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数百万元的商品采购合同,约
定乙公司在一定时间内向甲公司供应一定数量的商品。

然而,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多次延迟交货,导致甲公司无法按时完成生
产计划,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甲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合同保全,请求法
院责令乙公司立即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违约金。

经过法院审查后,
法院认定乙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并裁定对乙公司采取了保全措施,
要求其立即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以保障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案例中,甲公司通过合同保全的方式,有效地保护了自
身的权益,促使乙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同保全在这里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护,确保了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设工程相关的合同保全的案例

建设工程相关的合同保全的案例

建设工程相关的合同保全的案例案例背景话说有个建筑公司A和开发商B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这个工程可不小,是要盖一大片高档住宅小区呢。

合同里约定了建筑公司A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收款,开发商B呢,得按时给钱,这样工程才能顺顺利利地进行下去。

问题出现刚开始的时候,一切都还挺顺利的。

建筑公司A按照计划把地基部分都打好了,按照合同规定,这时候开发商B应该支付第一笔工程款,金额是500万。

可是呢,这个开发商B不知道是资金周转出了问题,还是想耍赖,反正就是拖着不给钱。

建筑公司A可就着急了,这工地上几百号工人都等着发工资呢,而且后续工程还得买材料、租设备,哪哪都需要钱。

合同保全措施代位权的行使建筑公司A的老板可不是吃素的,他找了个很厉害的律师咨询。

律师一调查发现,原来开发商B虽然没钱给建筑公司A,但是开发商B对另一家企业C有一笔到期的债权,金额是800万。

这个企业C呢,是之前和开发商B有一些合作项目,该还钱了却也在那儿拖着。

于是,律师就建议建筑公司A行使代位权。

啥叫代位权呢?简单说就是,开发商B欠建筑公司A钱,企业C又欠开发商B 钱,现在建筑公司A可以代替开发商B去跟企业C要钱。

建筑公司A就按照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诉了企业C,要求企业C直接把500万工程款付给自己。

法院判决与执行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建筑公司A的代位权是成立的。

因为建筑公司A对开发商B的债权合法有效,开发商B对企业C的债权也到期了,而且开发商B又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这已经影响到了建筑公司A的合法权益。

所以呢,法院就判决企业C直接向建筑公司A支付500万。

企业C呢,也不敢违抗法院的判决,乖乖地把钱付了。

结果与影响建筑公司A拿到钱后,工地上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工程继续顺利进行。

而开发商B呢,也因为这件事意识到自己不能随便拖欠工程款,不然自己的债权都可能被别人拿走。

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在建设工程合同里,如果一方耍赖不付钱,另一方可以通过合同保全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像建筑公司A这样,利用代位权把钱要回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合同的保全中撤销权案例

合同的保全中撤销权案例

合同的保全中撤销权案例咱就说有这么个事儿啊。

老张和老李签了个合同,老李向老张买一批货,价值50万呢。

按照合同约定,老李得先付30万定金,然后老张再发货,等货收到后老李再付剩下的20万。

老张呢,那可是个实诚人,收到定金后就赶紧备货发货。

可这老李啊,有点不地道。

他呢,在还欠着老张20万货款没付的时候,突然把自己名下唯一的一套房子,以超低的价格卖给了他的小舅子小王。

这个价格低到什么程度呢?那房子本来值200万,他就以50万的价格卖给小王了。

老张知道这事儿后就特别生气。

他觉得老李这是故意在转移财产,不想付他那20万货款啊。

这时候啊,就涉及到合同的保全中的撤销权了。

老张就去找律师咨询。

律师跟他说:“老张啊,你有权利行使撤销权呢。

你看啊,老李低价转让房子这个事儿,明显损害了你的利益。

他欠着你的钱,却把值钱的房子低价转给亲戚,这就是想让你到时候没地儿要钱去。

”老张一听,觉得有道理,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老李和小王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在法庭上呢,老李还狡辩说:“我这是正常的买卖,我爱卖给谁就卖给谁,价格也是我和小王商量好的。

”老张就把他们之间的合同啊,还有老李欠他钱的事儿,以及这个房子低价转让不合理的情况都跟法官说了。

法官呢,那也是明察秋毫啊。

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老李确实没有其他财产来偿还老张的债务,而且这个房子的转让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小王呢,也知道老李欠老张钱的事儿。

最后啊,法官就判决撤销老李和小王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老李啊,就没办法再用这种手段逃避债务了,老张的权益也就得到了保障。

这个案例就告诉咱啊,在合同关系里,如果有人像老李这样,想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转移财产,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另一方是可以行使撤销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就像老张一样,得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不能让那些不地道的人得逞。

关于合同保全的案例分析(3篇)

关于合同保全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于2015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开发商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约定工期为24个月,合同总价为1.5亿元。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工程进度顺利。

然而,在工程进行到第18个月时,建筑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施工进度严重滞后。

此时,开发商担心建筑公司无法按时完成工程,遂向建筑公司发出《履行合同义务催告函》,要求建筑公司在接到催告函后10日内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措施。

但建筑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金保障措施。

二、争议焦点1. 开发商是否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提供资金保障措施?2. 建筑公司未提供资金保障措施,开发商能否采取合同保全措施?三、案例分析1. 开发商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提供资金保障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提供资金保障措施,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建筑公司未提供资金保障措施,开发商可采取合同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权请求采取以下措施:(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恢复原状;(五)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金保障措施,已构成严重违约。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开发商有权采取合同保全措施。

具体而言,开发商可以采取以下合同保全措施:(1)要求建筑公司停止施工,以避免因施工进度滞后而给开发商造成更大的损失。

(2)要求建筑公司提供担保,如银行保函、抵押物等,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解除合同,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开发商因此遭受的损失。

房屋法律纠纷案例保全(3篇)

房屋法律纠纷案例保全(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甲、乙双方于2010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按照约定支付了房屋首付款50万元,剩余50万元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

合同约定,房屋过户手续由甲负责办理,乙应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剩余房款。

2011年6月,乙发现甲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上显示房屋面积为120平方米,而实际房屋面积为90平方米,甲隐瞒了房屋面积。

乙认为甲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及利息。

甲则认为房屋面积误差属于正常现象,不应影响合同的履行。

双方协商未果,乙将甲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并要求甲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保全措施在诉讼过程中,乙担心甲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导致其无法实现诉讼请求。

为了确保诉讼请求的顺利实现,乙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乙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 房屋买卖合同及首付款支付凭证,证明乙已履行合同义务,甲有偿还义务。

2. 房屋产权证,证明房屋面积为90平方米。

3. 房屋租赁合同,证明甲已将房屋出租给第三人。

4. 第三人书面承诺,保证在诉讼期间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院经审查,认为乙提供的证据充分,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遂裁定如下:1. 依法冻结甲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50万元。

2. 依法查封甲名下房屋,禁止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三、保全程序1. 保全申请乙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详细陈述了保全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并附上了相关证据。

2. 保全审查法院收到保全申请书后,依法对乙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认为乙提供的证据充分,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

3. 保全裁定法院经审查,认为乙的申请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遂作出保全裁定。

4. 保全执行法院将保全裁定送达甲,要求甲履行保全义务。

甲不服保全裁定,向法院提起复议。

四、保全结果1. 保全期间,甲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合同的保全案例

合同的保全案例

合同的保全案例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有时候一方可能会违约或者不履行合同条款,这就需要通过保全措施来保护另一方的权益。

下面将介绍一个合同保全案例。

在某市,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提供5000台电视,而B公司需要提前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

然而,在A公司收到预付款后,却推迟了交付电视的时间,并一再以各种借口拖延。

B公司对A公司的行为感到愤怒,担心合同无法执行,因此决定采取保全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B公司首先委托律师起草了一份保全申请书,详细陈述了A公司推迟交付电视的行为,以及对合同的违约行为进行了法律分析。

随后,B公司向当地法院提交了保全申请书,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付款凭证、以及与A公司的书面往来等。

法院接受了B公司的保全申请,并且在短时间内审理了此案。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要求A公司提供解释和证据,以证明其推迟交付的合理性。

然而,A公司未能提供充分的解释和证据,令法院对其行为表示质疑。

最终,法院判决A公司应立即履行合同并交付电视,并对A公司进行了罚款。

法院认为A公司的行为给B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害,并认同了B公司采取保全措施来保护自己权益的合法性。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合同保全的重要性。

保全措施能够帮助受损害方在合同纠纷中维护自己的权益,保证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合同保全也对违约方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促使其履行合同条款,维护了市场秩序。

总之,合同保全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用于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

在面对合同纠纷时,受损害方可以通过保全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合同保全的案例可以为我们提供宝贵的经验教训,使我们更加了解合同的重要性以及保全的作用。

合同法的保全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保全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保全案例分析一、案例引入。

咱们来聊一个超有趣的合同法保全案例。

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把自己收藏的一幅超级珍贵的古画卖给乙,价格是100万,约定乙在三个月内付清款项,甲就交付古画。

这看起来是个很平常的买卖交易吧?但是呢,故事可没这么简单。

二、合同履行中的意外情况。

就在乙还没付钱的这三个月期间,乙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意出现了巨大的亏损,欠了一屁股债。

其中有个丙,是乙的债主,乙欠丙80万,丙可着急了,就担心乙还不上钱。

丙经过一番调查,发现乙和甲有这么个古画买卖合同,而且乙马上就要得到这幅价值百万的古画了。

三、丙的“小算盘”代位权。

这时候,丙就打起了小算盘。

丙想啊,按照合同法的保全制度中的代位权,既然乙欠我钱,又对甲有一个到期的债权(就是马上就能拿到古画的权利,这在法律上算一种债权哦),但是乙又不去向甲主张这个权利(乙没向甲要古画或者让甲先交付再转卖还钱给丙之类的),那我丙能不能直接代替乙向甲主张权利呢?比如说让甲把古画给我来抵债呢?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要行使代位权得满足几个条件。

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丙对乙的80万债权是合法的,这个没问题。

第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乙现在自己债务缠身,却对和甲的古画交易没有什么积极动作,这也符合。

第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甲和乙约定的三个月快到了,快到期了也算即将到期嘛。

第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这古画买卖的债权显然不是那种专属于乙自身的债权(像基于人身伤害赔偿之类的债权才是专属于自身的,不能被代位)。

所以呢,丙就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甲把古画交付给自己(当然在价值范围内,只能抵偿乙欠丙的80万,不能全拿走价值100万的古画,多出来的20万还是要按照甲和乙的合同来处理)。

四、另一种情况撤销权。

咱们再假设一种情况。

还是甲和乙的这个古画买卖。

乙呢,为了逃避债务,在还没付清甲的钱之前,就把自己名下唯一值钱的一套房子以极低的价格(比如说市场价100万的房子,他10万就卖给了自己的朋友丁)卖给了丁,而且丁是知道乙这么做是为了逃避债务的。

合同的保全通俗例子

合同的保全通俗例子

合同的保全通俗例子《说说合同的保全那点事儿》嘿,朋友们!今儿咱来唠唠合同的保全,这可真是个有意思的事儿呢!你问啥是合同的保全?别急,咱举个超接地气的例子你就明白啦。

比如说啊,老王借给老李一大笔钱,还签了合同,规定啥时候还钱。

可这老李呢,突然手头有点紧,还不上钱了。

这时候要是老李还有其他值钱的东西,比如他的小汽车,要是任由老李把这小汽车随便送人或者低价卖给别人,那老王的钱不就更难要回来了嘛。

合同的保全呢,就是给老王这样的债权人一个保障,不让老李乱折腾他那点财产,得先保证能还上老王的钱。

就好像有个魔法罩子把老李的财产罩起来了,他不能随便乱动,得先把欠老王的账给清了。

这就防止了老李说:“哎呀,我没钱还啦,我把东西都送人咯。

”那老王不得傻眼呀!合同的保全就是给债权人撑了个腰,让债务人没法耍赖。

我再给你说个例子。

假如小张和小赵做生意,小张给小赵供了一批货,小赵答应过段时间给钱。

可这小赵呢,生意做亏了,他就想把自己的仓库低价转让给别人。

这时候小张就得赶紧用合同的保全手段啦,不能让小赵把仓库随随便便就处理掉,不然他拿啥还钱给小张呀。

你看,合同的保全是不是挺重要的。

它就像是个守护财产的卫士,保护着债权人的利益。

没有它,那可不得了,债务人想怎么折腾财产就怎么折腾,债权人就只能干着急。

当然啦,在实际生活中,合同的保全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用的,得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但是咱只要明白它的重要性,碰到相关问题的时候心里就有底啦。

总之呢,合同的保全就像是一道保险,让我们在合同这个小世界里更有安全感。

它虽然听起来有点专业,但实际上就是为了让咱老百姓的钱和利益更有保障。

下次要是再有人欠你钱,你就可以想想合同的保全,说不定就能派上大用场呢!哈哈!希望我这土土的解释能让大家都明白合同的保全都有啥用,这样咱在生活中就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啦!。

合同法的保全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保全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保全案例分析咱们来唠一唠合同法里保全这个事儿,先讲个案例。

案例情况。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卖给乙一批价值100万的货物,约定乙在收到货物后的一个月内付款。

甲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把货物送到了乙公司。

结果呢,一个月过去了,乙公司说资金紧张,拖着就是不付款。

这时候甲公司就很头疼了,这钱要不到可咋整呢?甲公司一打听,发现乙公司有个丙公司欠乙公司80万的货款,也到了该还钱的时候。

甲就想啊,你乙公司没钱给我,但是你有别人欠你的钱呀,那我能不能从丙欠乙的这笔钱里弄点过来呢?这就涉及到合同法里的保全制度了。

概念引入。

合同法里的保全呢,简单说就是为了防止债务人(这里的乙公司)不当处分自己的财产,影响债权人(甲公司)债权的实现,法律赋予债权人一些特殊权利。

这里面就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甲公司现在想的这个事儿就跟代位权有关。

关于代位权的分析。

1. 条件是否符合。

甲对乙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毕竟他们有买卖合同,乙也确实收到了货物,该付款却没付,这债权清晰得很。

乙对丙的债权也是合法到期的,丙欠乙的80万到了该还的时候,这也符合条件。

然后呢,乙公司怠于行使自己对丙公司的债权,乙就是不去找丙要钱,就这么干耗着,这可就坑了甲公司了。

乙的这种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已经损害到了甲的债权。

甲拿不到钱,乙又不去拿丙欠它的钱,甲的利益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影响。

2. 甲公司能做什么?甲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丙公司直接向自己支付80万(因为丙欠乙80万,乙欠甲100万,甲只能在乙对丙的债权范围内主张权利)。

法院如果审理后觉得甲公司说的有理,就会判决丙公司把钱给甲公司。

这就相当于甲公司越过乙公司,直接从丙公司那里拿回属于自己的一部分钱,保障了自己的债权。

再讲一个撤销权的案例。

新案例情况。

还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事儿。

乙公司欠甲公司钱没还,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最近有个奇怪的举动。

乙公司有个价值120万的房产,它以80万的低价卖给了丁公司。

合同保全代位权的案例

合同保全代位权的案例

合同保全代位权的案例
话说有这么三个人,甲、乙、丙。

甲和乙呢,是有合同关系的。

甲是卖水果的,乙开了个水果加工厂。

甲给乙供应水果,按照合同,乙应该在收到水果后的一个月内给甲支付货款,每次货款是10万块钱。

可是呢,这个乙有点不地道。

他收到水果后,就开始各种耍赖,拖着甲的货款不给。

甲呢,就很着急啊,毕竟自己也要给果农们结账呢。

这时候啊,甲发现了一个情况。

乙呢,对丙有一笔到期债权。

什么是到期债权呢?就是丙之前找乙借了15万块钱,而且约定的还款日期早就到了,可是乙呢,因为自己手头紧(其实就是想赖着甲的钱),也没有去催丙还钱。

甲就想啊,你乙有债权不去要,我这边急着用钱你又不给我,那我得想个办法。

这时候,甲就想到了合同保全中的代位权。

甲就去找律师咨询了,律师说:“您这情况符合代位权的条件呢。

乙欠您钱不还,他又对丙有到期债权还不去要,您就可以代替乙向丙主张这个债权。


甲一听,觉得有道理,就一纸诉状把丙告到法院了。

甲在法庭上说:“法官大人啊,您看,乙欠我10万货款一直不还,他对丙有15万的到期债权却不去要,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所以我只能行使代位权,让丙把钱还给我了。


丙在法庭上有点懵,他说:“我又没欠你甲的钱,我是欠乙的,你怎么找我要啊?”
法官就解释了:“按照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甲是可以行使代位权的。

乙对自己的债权消极对待,损害了甲的利益,甲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有权直接向你丙主张。

不过呢,甲只能在乙欠他的10万范围内要求你还钱。

”。

关于合同保全的案例分析

关于合同保全的案例分析

关于合同保全的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

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价值50万元的电子产品,约定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30天内付款。

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发货,乙公司也顺利收到了货物。

30天过去了,乙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

二、甲公司的调查发现。

甲公司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就开始调查乙公司的财务状况。

这一查可不得了,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虽然账面上还有些资产,但乙公司最近和丙公司有一些奇怪的交易。

原来,乙公司为了逃避对甲公司的债务,竟然打算把自己名下的一处价值30万元的房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仅15万元)转让给丙公司。

丙公司呢,是乙公司老板的一个亲戚开的公司,这明显就是在搞鬼嘛。

三、合同保全措施债权人的撤销权。

1. 法律依据。

这时候,甲公司就想到了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 甲公司的行动。

甲公司收集了乙公司和丙公司交易的相关证据,包括房产转让合同、房产的评估报告(证明价值30万元)以及乙丙公司之间关系的一些证据(比如老板之间的亲属关系等)。

然后,甲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乙公司将房产转让给丙公司的行为。

3. 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在法庭上,乙公司还狡辩说房产转让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价格低是因为房子有一些隐藏的问题。

但是甲公司拿出的证据确凿。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乙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房产,且丙公司作为受让人应该知道这种低价转让对甲公司造成损害(因为丙公司和乙公司的特殊关系)。

所以,法院判决撤销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房产转让行为。

四、结果和意义。

1. 对甲公司的结果。

这一判决对甲公司来说可太重要了。

乙公司的房产转让行为被撤销后,房产又回到了乙公司名下。

这样一来,甲公司就增加了乙公司可供偿债的财产。

甲公司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申请法院对乙公司的房产进行拍卖等,来获取自己应得的50万元货款。

建设工程合同保全案例

建设工程合同保全案例

建设工程合同保全案例某建筑公司与甲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负责一项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作。

合同约定了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以及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和市场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原定的工程预算出现了较大的偏差。

建筑公司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不得不超支部分成本,但甲方拒绝支付超出的部分费用,双方因此产生了争议。

面对这种情况,建筑公司首先采取了协商的方式,希望与甲方达成一致,调整合同条款以弥补成本超支。

甲方坚持认为合同已经约定了所有条件,不愿意承担额外费用。

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建筑公司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合同保全。

建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了合同保全措施。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要求双方提供合同文本、工程进度报告、成本核算资料等相关证据。

通过对证据的审查,法院确认了建筑公司在建设过程中确实遇到了不可预见的困难,并且这些困难是导致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

在此基础上,法院进一步分析了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法院认为,虽然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应当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变化,不能机械地按照原合同执行。

法院还考虑到建筑公司的声誉和未来业务发展,认为合理的成本调整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是必要的。

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要求甲方支付建筑公司因设计变更和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的合理成本增加部分。

同时,法院也指出建筑公司在未来的合同中应更加明确风险分担机制,避免类似争议的发生。

这个案例展示了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合同保全的可能性和有效性。

它告诉我们,当合同执行遇到困难时,应当积极寻求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也提醒了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在合同中设定合理的风险分担和变更机制。

建设工程合同保全案例

建设工程合同保全案例

建设工程合同保全案例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根据合同条款,甲方负责乙方开发的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施工任务,工程总造价为1亿元,工期定为两年。

合同中明确了工程的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变更处理、支付方式等关键事项。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市场材料价格的波动和设计变更等因素,项目出现了成本增加的情况。

甲方认为按照原合同价格无法完成工程,因此向乙方提出了调整工程造价的要求。

乙方则认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拒绝调价。

在多次协商无果后,甲方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合同保全。

甲方首先向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措施,请求冻结乙方的部分资金,以确保最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随后,甲方正式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中的价格调整条款无效,并要求乙方支付因设计变更导致的额外费用。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合同条款进行了详细审查。

法官认为,虽然合同中有关价格调整的条款确实存在,但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的实际变动情况,以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该风险的预期不同,应当允许合理调整合同价格。

同时,法官也指出,任何变更都应基于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不能单方面强制实施。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了合同价格的合理调整,并要求乙方按照新的价格支付甲方相应的工程款。

由于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及时支付款项,导致甲方资金周转困难,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进度,因此还判决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此案例表明,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当出现无法预见的市场风险时,合同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重新协商合同条款。

同时,一旦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合同保全是保护权益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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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案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第六章合同的保全案例
第六章合同的保全
【例题】1
甲企业借给乙企业20 万元,期满未还。

丙欠乙20 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

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Y 仲裁委员会仲裁。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BC
A.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

[ 解析] 题目既涉及代位权的有关实体问题,又涉及代位权的有关程序问题,综合性较强,具有一定的难度。

(1) 根据有关法律之规定,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具体而言,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本金仍然应当返还。

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但甲享有的要求乙返还20 万元本金的权利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并非是非法债权。

因此, A 选项说法不正确。

(2)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有特定的含义,尽管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但仍然有可能是怠于行使其权利。

因此, B 选项说法不正确。

(3) 《合同法解释( 一) 》第l6 条第l 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本题中债权人是甲、债务人是乙、次债务人是丙, C 选项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应选C。

(4) 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中有关仲裁的约定只能约束乙、丙双方,并不能约束合同关系以外的甲。

倘若只要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债权人就不得提起代位权之诉,那么这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就十分不利,也为债务人、次债务人规避代位权诉讼打开了方便之门。

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I款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
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这也可以从侧面来印证,即便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债权人仍然有权提起代位权诉讼。

因此 D 选项说法不正确。

【例题】2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 万元已有10 个月,其资产已
不足偿债。

乙公司在追债过程中发现,甲公司在一年半之前作为保证人向某银行清偿了丙公司的贷款后一直没有向其追偿,同时还将自己对丁公司享有的30%的股权
无偿转让给了丙公司。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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