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制度的主要内容
合同保全制度
合同保全制度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的履行和有效性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在合同签订后,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或者有可能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保全制度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以下是一个合同保全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合同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
合同名称,(合同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申请事由:
(简要描述申请保全的事由,包括被申请人可能违约的情况)。
申请保全方式:
(说明申请保全的具体方式,如冻结资金、查封财产等)。
申请理由:
(详细阐述申请保全的合法理由和必要性)。
申请保全期限:
(设定申请保全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
申请保全的证据:
(列举支持申请保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相关凭证、通信记
录等)。
申请人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以上申请内容属实,如有虚假陈述,愿承担一
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日期:
被申请人签名:日期:
以上为合同保全制度的范本,具体的保全方式和申请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填写。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简述合同保全制度
简述合同保全制度
合同保全制度,也称为合同的保全,是一种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这种制度通过特定方式限制债务人的财产处置权,确保债权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合同保全制度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代位权和撤销权。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从而保障债权实现的权利。
而撤销权则是指债权人在发现债务人有通过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等方式减少责任财产、危害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保障债权实现的权利。
合同保全制度的确立体现了现代民法对债权人保护的周密细致化趋势。
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无论债务人是否实际履行义务,合同保全措施都可以被采用。
这种制度的出现是为了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导致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合同保全制度的具体措施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即债权人的代位权;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即债权人的撤销权。
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是指对合同内容的保护,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
合同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合同各方的权益,维护合同的稳定和可靠性。
下面从合同保全的定义、合同保全的救济方式以及实施合同保全的方法等方面进行阐述,具体如下:
合同保全的定义:合同保全是指通过法律手段对违反合同的行为进行补救和救济,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
它包括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制止、扣压担保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合同保全的救济方式:合同保全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救济。
首先是停止违约行为,比如违约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其进行禁止,制止其继续违约行为。
其次是恢复合同原状,还原违约前的权益状况,通过追究违约方责任,使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赔偿损失。
最后是扣压担保物,通过扣压对方的担保物来强制其履行合同,保障合同各方的权益。
实施合同保全的方法:合同保全的实施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将合同违约方告上法庭,向法院提出违约请求,要求法院进行判决并强制履行合同。
其次是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即通过与违约方进行协商,尽量达成诚信共识,解决合同纠纷问题。
最后是通过担保物处理,即通过追缴、扣压或处置对方提供的担保物,强制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
总之,合同保全是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的重要手段,通过
合同保全的实施,可以使合同各方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维护合同的稳定和可靠性。
合同保全的实施方法多种多样,需要根据合同具体情况和纠纷性质选择合适的保全方式,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同时,在实施合同保全过程中要注意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法律程序,确保合同保全的合法合规。
合同的保全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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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债权人代位权
四、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与性质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权 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 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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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债权人代位权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1款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 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 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 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代位权行使的范围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2款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 债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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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债权人代位权
四、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合同法解释(一)》第二十条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 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 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 务关系即予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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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债权人撤销权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与性质
撤销权(废罢诉权、保罗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 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人民法院子以撤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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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债权人撤销权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1款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 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 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 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 人的行为。
合同保全管理制度
合同保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合同保全管理,提高企业合同执行效率和效果,规范合同保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合同保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企业合同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的履行和执行流程,提高合同履行效率和保全效果,防范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利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签订的合同保全工作。
四、管理责任(一)公司领导班子对合同保全工作负总责,定期进行合同保全工作的审核和评估。
(二)合同保全部门设有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合同保全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五、合同保全工作流程(一)合同签订阶段1. 接收合同:合同部门接收公司各部门签订的合同,并确认合同内容是否完整。
2. 归档:将合同按照分类进行归档管理,并建立合同档案。
(二)履行阶段1. 梳理合同:合同部门负责定期对正在履行中的合同进行梳理和检查,确保合同履行情况符合合同约定。
2. 监督跟踪:对于较大额度和重要性的合同,合同部门将建立专门的监督跟踪机制,确保合同的履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
3. 建立预警机制:对合同履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预警和防范,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三)纠纷处理阶段1. 纠纷报告:对于发生纠纷的合同,各部门需及时向合同部门报告,合同部门将及时处理并寻求解决方案。
2. 裁决执行:对于无法解决的合同纠纷,合同部门将向有关部门提出裁决申请,并协助执行。
六、合同保全管理制度执行(一)制定培训计划:公司将定期对相关部门进行合同保全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相关制度要求。
(二)建立激励机制:对于在合同保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定期检查评估:公司将定期对合同保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提高。
七、附则本制度由合同保全部门负责解释并进行修订。
以上为合同保全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为了保障企业合同的正常履行以及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希望全体员工能够遵守执行。
民法典合同的保全制度包括什么
民法典合同的保全制度包括什么签订合同是我们每⼀个⽣活在这个社会上的⼈都可能采取的民事⾏为,⼀般来说签订合同还需要设置⼀些保全制度。
那么在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合同的保全制度包括什么?下⾯让我们⼀起来看看由店铺⼩编为⼤家进⾏的相应的解答吧。
⼀、民法典合同的保全制度包括什么民法典合同的保全制度包括如下:1、代位权,即因债务⼈怠于⾏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造成损害的,债权⼈可以向⼈民法院请求以⾃⼰名义代位⾏使债务⼈的债权;2、撤销权,即因债务⼈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偿转让财产,对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可以请求⼈民法院撤销债务⼈的⾏为。
债务⼈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也可以请求⼈民法院撤销债务⼈的⾏为。
《民事诉讼法》第⼀百条适⽤条件和程序⼈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的⾏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或者造成当事⼈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当事⼈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保全、责令其作出⼀定⾏为或者禁⽌其作出⼀定⾏为;当事⼈没有提出申请的,⼈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提供担保,申请⼈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即开始执⾏。
⼆、财产保全对被告影响⼤吗财产保全对被告有影响,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法,财产被保全之后,所有权⼈不得对被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占有、使⽤和处分。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零⼀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因情况紧急,不⽴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即开始执⾏。
合同保全制度有哪些
合同保全制度有哪些合同的签订保障了合同双⽅的权益,合同保全制度则为保障合同的⾏使和实现⽽⽣,合同保全制度⼗分重要,对于合同保全制度您了解多少呢?合同保全制度有哪些呢?今天店铺⼩编为您整理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合同保全制度有哪些合同保全包括代位权与撤销权。
(⼀)债权⼈的代位权1、代位权的成⽴条件(1)债权⼈对债务⼈享有合法的债权。
这是⾏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如果债权⼈对债务⼈不享有合法的债权,债权债务关系不成⽴、或者被宣告⽆效、被撤消、已过诉讼时效等,代位权则⽆从谈起。
同样,债务⼈对第三⼈(即次债务⼈)的债权也必须是合法的债权。
(2)债务⼈怠于⾏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造成危害。
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实质要件,所谓“怠于⾏使”是指债务⼈不履⾏其对债权⼈的到期债权,⼜不以诉讼或者仲裁⽅式向其债务⼈主张其享有的⾦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若债务⼈客观上不能⾏使,则债权⼈也不得代位⾏使。
例如,债务⼈已受破产宣告,其对次债务⼈的权利有清算⼈⾏使,债权⼈不得代位⾏使。
(3)债务⼈已陷于迟延。
包括两个⽅⾯,⼀是债权⼈对主债务⼈的债权已到履⾏期,⼆是债务⼈对次债务⼈的债权也已到期,这两个债权中任何⼀个未界履⾏期,代位权都不的⾏使。
(4)债务⼈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的债权。
专属于债务⼈⾃⾝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劳动关系等产⽣的给付请求权、劳动报酬的退休⾦、养⽼⾦、抚恤⾦、安置费、⼈寿保险、⼈⾝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这些权利是与债务⼈的⼈⾝权相关的权利,不是代位权⾏使的对象。
2、代位权的⾏使我国代位权的⾏使⽅式是债权⼈以⾃⼰的名义并以诉讼⽅式为之。
因此,代位权的⾏使集中表现在代位权诉讼上。
(1)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为债权⼈(诉讼中的原告)次债务⼈(诉讼中的被告)债务⼈(诉讼中的第三⼈)。
(2)代位权诉讼的管辖,由被告(即次债务⼈)住所地法院管辖。
(3)代位权请求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债权为限,诉讼的标的仅以⾦钱为限。
合同保全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保全制度的内容是什么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应用作为广泛的协议,合同保全是一种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那么,合同保全制度的具体内容又有哪些呢?今天,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保全制度的内容一、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1.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结合《合同法》及《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务人的懈怠行为必须是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中虽然没有明确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到期,但是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在主张代位权时,要求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2.代位权诉讼中的主体及管辖。
根据《合同法解释》,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
因此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且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
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根据《合同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从此规定来看,债权人的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建设工程合同的保全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的保全措施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保全措施。
简单来说,保全措施是指当事人为了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向法院申请的一种法律手段。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这通常涉及到资金的冻结、施工现场的保护、材料的保管等方面。
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保全措施范本:一、资金保全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为确保资金安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如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等。
二、现场保全1.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保安人员,24小时进行巡逻,防止非法侵入和破坏。
2. 对于重要设备和材料,应存放在有防盗设施的仓库内,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3. 施工期间,任何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材料保全1. 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材料到货后,应由专人负责验收,并做好记录。
如有损坏或缺失,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3. 材料应妥善存放,防止受潮、变形或丢失。
四、信息保全1. 双方应严格保密合同内容及相关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图纸等,应由专人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五、争议解决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上述保全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建设工程合同的顺利执行,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当然,具体的保全措施应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达到最佳效果。
建设工程合同的保全措施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都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保全措施。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试述合同保全制度
合同保全制度是一种法律制度,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实现。
它主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通过限制债务人对其财产的处分权,防止其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自身财产的减少,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合同保全制度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代位权和撤销权。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导致债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要求第三人向债务人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
撤销权则是指债权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如果债务人在财产上作出不合理的处分,如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等,导致债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该法律行为。
合同保全制度的意义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不当处分财产,确保债务人能够履行其合同义务。
同时,合同保全制度也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交易的公平性,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诚信体系建设。
在实践中,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如果债权人滥用代位权或撤销权,
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风险。
因此,在合同保全制度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运用合同保全措施,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保全
合同范本。
合同保全。
甲方,(委托方全称)。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全称)。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保全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全范围。
乙方将对甲方指定的资产、财产、文件、信息等进行保全,保障其安全和完整。
二、保全措施。
1. 乙方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巡逻、设置安全
防护措施等,确保甲方委托的资产得到有效保护。
2. 乙方将对保全过程中发现的任何异常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协助甲方处理。
三、保全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保全期限为__________(具体期限),期满后
可根据需要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约。
四、保全费用。
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费用标准,及时支付保全费用给乙方。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保全费用增加,甲方应承担相应的增加部分。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以上为保全合同范本,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2021年法考考点:合同的保全
2021年法考考点:合同的保全【合同】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备考的路上,哭过、累过、笑过,但只要坚持向前走,终将会拿到属于我们的证书。
以下是整理的“_法考必备考点:合同的保全”!祝大家备考顺利!一、债的保全的概念1、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债的保全表现为两种制度:一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二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其中,前者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应增加且能增加、因债务人的懈怠未增加的情形;后者设立的目的是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不应减少、因债务人的处分不当减少的情形。
2、债的保全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体现的是债权人因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与第三人的关系,属于债的对外效力的范畴。
二、债权人代位权(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1、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2、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特征:①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此点不同于代理权。
②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此点与债权人撤销权不同。
③债权人代位权的目的是保全债权,因此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债权人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行使代位权,此点不同于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依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必须是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权,对于以非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权,如不作为债权或者以劳务为标的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不起诉或申请仲裁即可认为是怠于行使。
另,债务人应行使且能行使却不行使其到期债权。
合同保全制度
合同保全制度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为保障合同的履行,合同当事人进行的一系列措施和程序。
合同保全制度的目的是防止或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损失和纠纷,提高合同履行的保障力,保证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合同保全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1. 合同查封:当债务人违反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债务人的财产或文书,以保证其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2. 合同强制执行:当债务人违反合同义务未能履行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合同强制执行,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
3. 担保保全:为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和合同的履行,债务人可以提供担保,如抵押、质押、保证人等。
4. 财产保全:在合同履行期间,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可能对合同履行产生影响的行为。
5. 法律诉讼保全:当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法律诉讼保全,以保证其权益和合同的履行。
合同保全制度对于合同当事人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有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合同的履行,降低合同履行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成本。
合同保全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保全包括哪些内容一、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
二、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
合同保全包括哪些内容?合同保全具体分为了代位权和撤销权。
那么当事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而撤销权成立要件又有哪些?在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合同保全内容。
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的一般担保,是指为了保护一般债权人不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受损害,允许债权人干预债务人处分自己财产行为的法律制度。
合同保全主要有代位权与撤销权。
其中代位权是针对债务人消极不行使自己债权的行为,撤销权则是针对债务人积极侵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
两者或者为了实现债务人的财产权利,或是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一、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1、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结合《合同法》及《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务人的懈怠行为必须是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中虽然没有明确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到期,但是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在主张代位权时,要求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2、代位权诉讼中的主体及管辖。
根据《合同法解释》,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
名词解释合同的保全
名词解释合同的保全名词解释:合同的保全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协议,它是任意两个或多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自愿达成的一致意见所述的约定。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约束作用。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可能面临着合同违约、侵权等问题,因此保全合同的有效性显得尤为重要。
保全合同是指对合同的实施、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纠纷提供保障的一系列措施。
下面将从合同保全的目的、方式和途径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1.保全合同的目的保全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的可靠性。
合同保全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保障,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保全合同的目的还包括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秩序等。
2.保全合同的方式保全合同的方式主要包括监督、协调和调解等。
监督是指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实施。
协调是指通过协商和磋商等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达到合同的保全目的。
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介入,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达到合同保全的目标。
3.保全合同的途径保全合同的途径主要包括法律途径和非法律途径。
法律途径是指通过法律程序和法律制度来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实施。
例如,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合同进行保全措施,确保其履行和实施。
非法律途径是指通过合同当事人自身的努力和合作来保全合同。
例如,当事人可以通过加强沟通、加强监督和完善履行机制等方式,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实施。
4.保全合同的意义保全合同的意义在于维护合同法规定的交易秩序,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通过合同保全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解决合同纠纷,减少经济损失,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全合同还可以提高市场信誉和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度,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总之,合同保全是合同法的重要内容,它的实施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保全合同,可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的可靠性,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什么是合同的保全
什么是合同的保全
合同是商务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是一种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有时候合同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比如一方违约或者拒绝履行合同条款。
为了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合同的保全显得尤为重要。
合同的保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
首先,合同的保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来进行。
这意味着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存在,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提供证据。
此外,合同中可以包含一些特定的条款,如违约责任、违约金等,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
其次,合同的保全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实现。
当一方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条款时,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可能包括起诉对方违约、请求法院颁发强制执行令等。
此外,合同的保全还可以通过第三方机构来实现,比如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员。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以便更快速、更有效地解决争议。
总的来说,合同的保全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降低合同交易中的风险。
通过书面形式、法律手段和第三方机构的保全,可以有效地维护合同的权益,促进商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因此,合同的保全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关注。
第六章合同的保全
于是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和周某归还借
款及逾期利息,同时要求代位行使对司机李某的
交通事故赔偿请求权。请问,原告张某的钱能要
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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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合同的保全
分析:原告张某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王某对次 债务人周某的债务,但一般应以次债务人周某为 被告,以债务人王某为第三人。
另外,交通事故赔偿金是王某由于人身损害而 获得的赔偿,具有人身专属性,不能作为代位求 偿的标的,否则将使王某的治疗耽误,造成更大 损害。
A.甲对乙的 20 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 债权人代位权
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 债权人代位权
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 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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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合同的保全
【答案】ABC 【考点】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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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合同的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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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合同的保全
2、因行使代位权取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理论上有 三种观点:
(1)效果应归于债务人,作为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然后依债的清偿规则清偿债权人;
(2)债权人进行平均分配。次债务人清偿的财产 应当又法院进行保管,法院通知债务人的债权人申 报债权,确定所有的债权人后按债权比例进行分配;
(3)代位权人优先受偿。因为平均分配,则使全 体债权人 “免费搭车”,共享成果,这样有欠公 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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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合同的保全
3、我国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债权人向次债务 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 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 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 务关系即予消灭。”
合同保全制度
合同保全制度合同保全制度指的是一种为了保护合同权益的制度。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起着约束各方行为、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着合同履行不完全、争议甚至违约等问题。
为了提高合同执行的可靠性,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保全制度应运而生。
合同保全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当事人充分获得本合同所承诺的权益,并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保证合同的履行。
其核心是设置一系列的法律措施,以使违约行为受到制裁,实现合同的有效保全。
合同保全制度的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 保证金制度: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
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保证金,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2. 担保制度:当事人可以选择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以确保自身合同权益的实现。
借助第三方机构的信用背书,合同的约束力更为显著。
3. 法律制裁:如果有一方违约,合同保全制度提供各种法律制裁手段来保护受损方的权益。
例如,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终止合同等。
4. 仲裁机构:合同保全制度还可以通过设立独立的仲裁机构来解决合同争议。
仲裁能够更加快速、便捷地解决争议,提高合同执行效率。
合同保全制度的建立对于商业活动的稳定和合作伙伴关系的维护非常重要。
它可以提高合同的约束力,减少合同纠纷的风险,增加合同执行的可靠性。
同时,它也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然而,合同保全制度的具体实施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例如,对违约行为的处理需要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统一的执行标准,以减少主观判断的干扰。
此外,需要强化合同双方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避免恶意违约等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合同保全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维护商业交易的稳定和公平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采取各种保全措施,可以有效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执行的可靠性,促进商业活动的健康发展。
合同法律制度中合同保全的措施
合同法律制度中合同保全的措施我给你说啊,这合同法律制度里的合同保全措施啊,那可真是有点意思呢。
就像在一个大集市上,大家都在做买卖,签合同,这里头啊就有很多弯弯绕绕的事儿。
咱先说这代位权吧。
我就好比是一个小商贩,在这集市里有个大老板欠了我一笔钱,这钱啊,是因为我们之间的一个合同。
可这个大老板呢,他又有别人欠他钱,他也不去要。
我就急了啊,我这眼巴巴等着钱呢,一家老小都指望着这点钱过日子呢。
我就去找那个欠大老板钱的人,我就说:“兄弟啊,你看你欠着大老板的钱,大老板呢又欠着我的钱,这钱就像一个球,在你们手里传来传去,可到我这儿就没了啊。
”那个人一开始还不太乐意呢,他瞅着我,眼睛一斜,嘴里叼着个草棍儿,说:“你是谁啊?我这钱是欠大老板的,又不是欠你的。
”我就跟他讲道理啊,我把合同拿出来给他看,我说:“兄弟啊,这合同法律制度里有个代位权呢,就是我现在能代替大老板来要这笔钱。
”他一听,有点懵了,他那眼睛瞪得大大的,像个铜铃似的。
后来啊,经过一番折腾,我还真有可能通过这个代位权把钱要回来呢。
再说说撤销权吧。
我又碰到这么个事儿,还是那个大老板,他欠我钱,可他呢,突然把自己的财产啊,低价卖给了他一个亲戚。
我就觉得这里头有猫腻啊。
我就去观察那个亲戚,那亲戚长得啊,贼眉鼠眼的,一看就不像个好人。
他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衣服,可那眼睛滴溜溜地转,透着一股精明劲儿。
我就想啊,这大老板是不是故意把财产低价卖给他,想赖我的账呢?我这心里啊,就像被猫抓了一样难受。
我就去查啊,一查发现还真有可能是这么回事儿。
我就赶紧按照合同法律制度里的撤销权来办。
我跑到衙门(就好比现在的法院啦),我就跟那当官的(法官)说:“大人啊,你看这个大老板,他欠我钱,还把财产低价卖给这个看起来就不地道的亲戚,这肯定是想坑我啊。
”那当官的呢,就很严肃地看着我,捋着他那长长的胡子,说:“你可有证据?”我就把我收集的证据拿出来,那些证据啊,就像我的宝贝一样。
这撤销权要是能行呢,就能把大老板的这个坏心眼儿给破了,我就有可能把我的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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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制度的主要内容
合同保全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债权人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财产权利而危及债权时,得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财产权利的权利。
我国的代位权是在传统民法理论的基础上,针对改革开放初期经济活动中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逃避债务的现象而确立的保全制度。
具有防止债务人的财产消极、积极的不当减少和缓解、减少经济活动中“要债难”的现象提供法律依据的功能。
以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利的实现。
合同保全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债权。
这是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不享有合法的债权,债权债务关系不成立、或者被宣告无效、被撤消、已过诉讼时效等,代位权则无从谈起。
同样,债务人对第三人(即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必须是合法的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危害。
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实质要件,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又不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
现。
若债务人客观上不能行使,则债权人也不得代位行使。
例如,债务人已受破产宣告,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有清算人行使,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
(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债权人对主债务人的债权已到履行期,二是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已到期,这两个债权中任何一个未界履行期,代位权都不的行使。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劳动关系等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劳动报酬的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这些权利是与债务人的人身权相关的权利,不是代位权行使的对象。
2、代位权的行使
我国代位权的行使方式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并以诉讼方式为之。
因此,代位权的行使集中表现在代位权诉讼上。
(1)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为债权人(诉讼中的原告)次债务人(诉讼中的被告)债务人(诉讼中的第三人)。
(2)代位权诉讼的管辖,由被告(即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3)代位权请求的范围,以保全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诉讼的标的仅以金钱为限。
3、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1)对债务人的效力。
表现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诉讼中止;无论债务人是否参与诉讼,债权人代位权胜诉后,次债务人向债权人
履行清偿义务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与代位权的债权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
这是一种便利做法,司法解释作出这一规定,使法院在对此类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更加方便、彻底地解决纠纷。
但在合同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
有人认为,由于债权人是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因此债权人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所获得的利益均归于债务人。
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债权人也不得请求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向自己履行义务,而只能向债务人履行义务,要求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破坏了债的相对性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从便利诉讼、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规定了可以由债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履行义务。
当次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权人履行义务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相应债权债务关系随之消灭。
(2)对次债务人的效力。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事由如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不安抗辩、时效抗辩均可向债权人主张。
(3)对债权人的效力。
债权人可以直接接受次债务人的履行,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由债务人承担,没有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不得接受次债务人的履行。
(二)债权人的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实施的减少财产的行为而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有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的权利。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消债务人的行为。
1、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债务上实施了一定的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它包含三层意思,一是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是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但是不为其财产减少的行为不得撤消。
如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等不得撤消;
二是在时间上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至于债务人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均在所不问。
三是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债权。
有害债权,是指因债务人的行为导致财产减少,会使债务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减弱而无法满足债权。
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减少了财产,但债务人有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时则无行使撤销权的必要。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为行为时具有恶意。
即明知其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依然成立。
撤销权是否以主观过错为要件,因无偿行为和有偿行为而有区别。
债务人行为是无偿的,则无须主观恶意要求,只要危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即可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系有偿时,债务人的恶意,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受益人的恶意,是撤销权的行使要件。
如果仅有债务人的恶意,而受益人是善意时,则不得撤销他们之间的行为。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只要受益人有恶意即可构成债权
人的撤销权,债务人是否有恶意则可在所不同。
2、撤销权的行使
(1)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权利主体是债权人。
凡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消权。
(2)撤消权行使的方式。
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以诉讼方式为之,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撤销之诉的被告是债务人,债权人未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诉讼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受让人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3、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1)对债务人的效力。
被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自始归于无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对受益人的效力。
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财产的,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不能返还的应折价赔偿。
已向债务人支付了对价的,可同时请求债务人返还对价行使撤销权支付的必要费用,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3)对债权人的效力。
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第三人返还的财产,民法理论上有不同的说法,《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合同法解释》第20条规定的法律,笔者认为债务人的行为被撤消后,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返还利益的请求权,即直接受领第三人返还的财产,并在受偿范围内消灭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
4、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合同法》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权利消灭。
法律一方面赋予债权人一定的撤销权,以保护其权利不受侵害,另一方面又对其行使权利进行时间上的限制,目的是维护交易的稳定状态,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因此撤销权行使的期限规定两种除斥期间,一是时间为一年的短期除斥期间适用债权人知道撤销事由的情况,从知道之日起算1年;二是时间为5年的长期除斥期间适用于债权人不知道撤销事由的情况。
(三)代位权与撤消权的区别
代位权和撤消权同为合同履行的保全制度,二者表现不同的是:债权人代位权是对债务人消极的不行使权利而是财产减少并危及债权人的行为的救济,而债权人撤消权,是对于因债务人的积极行为使财产减少而危及债权人的行为所作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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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制度的特征
第一,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所谓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只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法律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而行使这两项权利的直接后果就会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效力,这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
第二,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
也即在合同生效之后到履行完毕前,合同保全措施都可以被采用。
这说明合
同保全措施的运用,与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是否实际履行义务,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但如果合同没有生效或者已被宣告解除、无效乃至被撤销的,债权人就没有了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三,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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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保全制度适用与表现形式是什么
2.何谓合同保全制度
3.先合同义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民法学模拟练习及参考答案
5.什么是不良资产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