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

合集下载

上海退伍安置政策

上海退伍安置政策

上海退伍安置政策
上海退伍安置政策是指上海市针对退伍军人的安置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上海市积极开展军事转业人员、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致力于为退伍军人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和社会福利。

上海市实施的退伍安置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就业安置。

上海市鼓励各类用人单位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和军队转业干部,为其提供适应性强、工作待遇合理的岗位。

政府还开设了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退伍军人提供求职指导、创业辅导等服务。

其次,教育培训。

上海市为退伍军人提供职业技术培训和再就业培训的机会,
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

培训内容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就业指导等,以满足退伍军人的不同需求。

另外,社会保障。

上海市为退伍军人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障待遇,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政府还积极开展人文关怀活动,关注退伍军人的身心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和援助。

此外,退伍军人优惠政策。

上海市为退伍军人提供公共交通、医疗、教育等方
面的优惠政策,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

退伍军人享受减免公共交通费用、优先医疗服务、子女就学优惠等福利待遇。

总体而言,上海市的退伍安置政策旨在尊重退伍军人的付出和奉献,促进他们
顺利融入社会,实现稳定就业和良好生活。

通过就业安置、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和优惠政策等多项措施的综合运用,上海为退伍军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生活条件。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本市优秀运动员退役后重新确定工资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本市优秀运动员退役后重新确定工资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本市优秀运动员退役后重新确定工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02.12.04•【字号】•【施行日期】200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本市优秀运动员退役后重新确定工资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体育局,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人事(干部)、劳资部门,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精神,切实做好运动员退役后重新确定工资的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体委人薪发[1994]12号文的规定:“运动员退役后,改按新调入单位的工资制度执行,原则上按调入单位新定的职务或岗位,并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其工资待遇。

其中,获得世界比赛冠军运动员退役后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在队期间的体育津贴(体育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之和)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对本市优秀运动员退役后重新评定工资办法作适当修订,通知如下:一、安置到本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运动员,其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确定(一)从事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的,其职务等级工资按照五级职员或二级教练(相当助工)职务,比原体育基础津贴档次高一档确定职务工资。

(二)对于在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在上述基础上,可再高定职务工资档次:1.获得全国比赛、亚洲杯赛、亚洲锦标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界青年锦标赛前三名或运龄满8年的运动员,其职务工资可高定1档;2.获得全国比赛、亚洲杯赛、亚洲锦标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界青年锦标赛冠军和全运会、亚运会前三名的运动员,其职务工资可高定2档;3.获得全运会、亚运会冠军和世界杯赛、世界锦标赛前三名及奥运会前六名的运动员,其职务工资可高定3档;4.获得世界杯赛、世界锦标赛冠军和奥运会前三名的运动员,其职务工资可高定4档;5.获得奥运会冠军的运动员,其职务工资可高定5档;6.高定2档(含2档)以上的运动员,若其原体育基础津贴高于其确定的职务工资,高出部分予以保留,待以后增加工资时,按增资额的一半予以冲销,冲销不完的继续保留。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优秀运动员选调、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优秀运动员选调、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优秀运动员选调、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0.03.20•【字号】沪体人〔2020〕49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优秀运动员选调、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体人〔2020〕49号各训练单位(中心):现将《上海市优秀运动员选调、引进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2020年3月20日上海市优秀运动员选调、引进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优秀运动员的选调第三章优秀运动员的引进第四章其他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做好优秀运动员选调、引进工作是加强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促进上海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为推进优秀运动员选调、引进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选调、引进优秀运动员的工作规范,适用于上海市体育局(以下简称“市体育局”)系统训练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运动员是指从事专业运动训练并参加比赛,享受体育津贴的人员,包括经市体育局批准的试训运动员。

第四条优秀运动员选调、引进须在市体育局系统训练单位核定的运动员编制内进行。

优秀运动员选调、引进要把握科学选材、严控数量、严把质量的原则,应根据上海市竞技体育重点项目布局及上海市各运动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对符合基本条件的运动员进行“好中选优”,充分运用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库。

各训练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体育局批准后在本单位公开。

第五条为加强运动员人事管理工作,保障运动员合法权益,优秀运动员选调、引进后将实行合同制管理。

优秀运动员办理引进入编手续后,未达到引进落户运动成绩标准的,退役后按照规定享受自主择业经济补偿,原则上不进行组织安置。

第二章优秀运动员的选调第六条选调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符合政审要求。

我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应对措施-社会保障论文-社会学论文

我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应对措施-社会保障论文-社会学论文

我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应对措施-社会保障论文-社会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1 前言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是体育工作的组成部分,是体育工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

运动员是国民的一部分,其退役安置工作关系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资源的有效供给,关系到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也关系到对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

做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也将直接或间接地对体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产生影响。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目前处于比较困难的状况,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在新的形势下,我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如何针对现状特点抓住主要矛盾,采取相应对策,转变观念,加强管理,拓宽口径,走出困境,形成体育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2 我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的现状分析2.1 退役安置工作的重要性体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运动员的无私奉献。

每1 项运动成绩的取得,每 1 块金牌的背后,都饱含着运动员们的青春和汗水、泪水、血水,都充满着运动员艰苦训练、顽强拼搏的感人事迹。

大多数运动员很小就走进了体育之门,投身于体育事业,常年累月地进行着艰苦训练。

他们身上承载着祖国和人民的期望,肩负着攀登世界竞技体育高峰的重任。

特别是一些优秀运动员,在祖国的培养下,通过不断努力,一次次向自己的生理极限冲击,向自己的心理意志力挑战,经历了数不清肉体与内心痛苦的考验。

他们为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然而,运动员从事的是一项青春职业,他们在青少年时期就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训练上,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多种原因,失去了宝贵的学习和就业机会。

但是运动员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其从事体育运动的寿命有限,任何一个优秀运动员都将面临着退役后的再就业问题。

因此,做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是十分重要的,是体现我国制度和体育运动举国体制优越性的重要方面。

运动员退役安置问题不仅关系到运动员的个人前途与家庭幸福,而且关系着运动员队伍的稳定,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资源的有效供给乃至竞技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关于本市优秀运动员

上海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关于本市优秀运动员

上海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关于本市优秀运动员退役后重新确定工资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沪人[2002]157号【发布部门】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体育局【发布日期】2002.12.04【实施日期】2001.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0)上海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关于本市优秀运动员退役后重新确定工资办法的通知(沪人[2002]157号)各区、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体育局,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人事(干部)、劳资部门,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精神,切实做好运动员退役后重新确定工资的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体委人薪发[1994]12号文的规定:“运动员退役后,改按新调入单位的工资制度执行,原则上按调入单位新定的职务或岗位,并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其工资待遇。

其中,获得世界比赛冠军运动员退役后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在队期间的体育津贴(体育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之和)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对本市优秀运动员退役后重新评定工资办法作适当修订,通知如下:一、安置到本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运动员,其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确定(一)从事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的,其职务等级工资按照五级职员或二级教练(相当助工)职务,比原体育基础津贴档次高一档确定职务工资。

(二)对于在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在上述基础上,可再高定职务工资档次:1.获得全国比赛、亚洲杯赛、亚洲锦标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界青年。

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

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

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1. 引言退役运动员在职业生涯结束后面临着许多困惑和挑战。

为了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阶段,上海市制定了一系列安置政策,旨在提供全面支持和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

2. 政策概述上海市对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就业安置上海市积极推动退役运动员就业,为他们提供各类就业机会和就业培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合作,设立专门岗位,优先录用退役运动员。

同时,还组织针对退役运动员的职业培训班,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

2.2 教育培训为了满足退役运动员继续深造的需求,上海市建立了专门的教育培训体系。

通过与高校合作,提供各类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退役运动员获得更多的学历和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2.3 创业支持上海市鼓励退役运动员创业,为他们提供创业指导和经济支持。

设立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

同时,还为退役运动员提供创业贷款和优惠税收政策,降低创业风险。

2.4 社会保障上海市对退役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非常重视。

在医疗保障方面,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与职工相同的医疗待遇。

在养老保障方面,建立了专门的养老保险制度,确保退役运动员晚年生活的稳定。

3. 实施情况上海市的退役运动员安置政策得到了积极推进和有效实施。

3.1 就业安置情况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在过去五年中,上海市共有1000多名退役运动员成功就业,就业率超过90%。

其中不乏一些成为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或者自主创业的成功案例。

3.2 教育培训情况上海市建立的教育培训体系为退役运动员提供了广泛的学习机会。

在过去五年中,超过500名退役运动员通过学历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获得了更高的学历和技能。

3.3 创业支持情况上海市创业孵化基地吸引了大量的退役运动员创业者,他们在这里得到了创业指导和资金支持。

据统计,过去五年中有近200名退役运动员成功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01•【字号】•【施行日期】2003.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区直属单位:《虹口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三年七月一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接收第三章安置第四章待遇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虹口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当年度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以下统称退役士兵)在本区范围内的首次接收和安置。

第三条本区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进行。

区民政局是本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宣传、武装、劳动保障、人事、公安、财政、税务、征兵、工商、教育、社保、地区办、各街道(镇)等部门是区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退役士兵安置的相关工作;区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区内退役士兵安置的指导与协调工作;各街道(镇)按照区下达的分配指标,负责本地区退役士兵与接受单位安置工作的全过程。

第四条政府保障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退役士兵应当服从政府的安置。

退役士兵的安置,按照从何处来、回何处去的原则,实行指令性安置和退役士兵与接受单位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

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第二章接收第五条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被批准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的,本区予以接收:(一)由本市征集入伍士兵,退役时父母或配偶户籍在本区的;(二)非本市征集入伍士兵,服役期间其父母户籍迁入本区的未婚转业士官、非在职入伍的未婚复员士官、非在职入伍的退伍义务兵;(三)非本市入伍,配偶的户籍在本区且结婚满两年的复员士官、转业士官。

浅谈运动员退役与安置工作

浅谈运动员退役与安置工作

浅谈运动员退役与安置工作运动员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和文化瑰宝,他们代表着国家、民族的荣誉和尊严。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衰退,运动员退役是不可避免的。

我们不能只关注他们在比赛中的成就,也应该关注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

本文将探讨运动员退役与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并介绍一些相关的政策和实践。

一、运动员退役的困境对于很多运动员来说,退役后的生活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

他们很可能失去了训练和比赛的意义和目标,生活变得毫无头绪。

同时,他们很可能没有受过足够的教育和职业训练,很难在社会中找到一个有意义又有保障的工作。

这些困难有时会导致运动员身心双重的伤害,甚至使他们走上不良的道路。

二、政策与实践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安置退役运动员。

这些政策包括:1.职业培训。

政府提供了大量的职业培训机会,以帮助运动员获得强有力的职业技能和知识,并更好地融入社会。

2.提供就业机会。

政府鼓励企业雇用退役运动员,并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

3.创业支持。

退役运动员可以获得创业支持,如财政扶持和创业技术培训等,以帮助他们开展自己的事业。

此外,还有一些实践经验值得借鉴。

例如,一些公司将退役军人和运动员纳入到自己的用工范围中,专门用于从事企业文化宣传、公关等工作。

这些公司充分发挥了退役运动员的形象代言、领导力等优势,为公司带来了多方面的贡献。

三、如何改进安置政策尽管政府和社会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在实践中我们还可以发现许多不足之处。

改进运动员退役安置政策的方法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建议:1. 加强教育和职业培训。

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大对退役运动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以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2.政策保障和补助。

政府应该制定更为详细、完善的退役运动员保障和补助政策,并及时为退役运动员提供各种支持和帮助。

3.社会支持与合作。

社会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吸引更多的力量,共同为运动员的退役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

结语在运动员职业生涯中,退役是不可避免的。

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

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

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1. 引言退役运动员的安置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运动员在退役后面临着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困扰。

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体育强省,一直致力于为退役运动员提供良好的安置政策。

本文将深入探讨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分析其特点和优势。

2. 上海退役运动员安置政策的背景和意义退役运动员是国家体育事业的宝贵财富,他们在赛场上为国家争光,为人民增添了无数的荣誉。

然而,一旦退役,他们面临着重新适应社会和就业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上海制定了一系列退役运动员安置政策,旨在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职业培训、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支持。

3. 上海退役运动员安置政策的主要内容上海退役运动员安置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就业安置、职业培训、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支持措施。

3.1 就业安置上海通过与企事业单位合作,为退役运动员提供就业机会。

具体措施包括: - 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为退役运动员提供就业机会; - 为退役运动员提供岗位推荐和人才引进服务; - 组织专门的招聘会和就业培训,提高退役运动员的就业竞争力。

3.2 职业培训为了提高退役运动员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能力,上海还提供了丰富多样的职业培训项目。

具体措施包括: - 设立专门的职业培训基地,为退役运动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 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退役运动员制定职业规划和创业计划;- 鼓励退役运动员参加各类职业培训项目,提升其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3.3 生活保障退役运动员的生活保障是上海退役安置政策的重要内容。

具体措施包括: - 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金,确保退役运动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 提供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保障退役运动员的健康和养老安全; - 提供住房保障,为退役运动员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

4. 上海退役运动员安置政策的特点和优势上海退役运动员安置政策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4.1 综合性上海的退役运动员安置政策是一个综合性的政策体系,涵盖了就业、职业培训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支持措施。

运动员退役后“职场路”在何方

运动员退役后“职场路”在何方

本文档格式为PDF,如需转换为TXT,可免费下载转换软件:/file/dpikfiut解压密码:/byby777go 一些运动员退役后得到完美转型,而与此同时,媒体披露的少数运动员退役后的悲惨状况也让人们对“运动员”的明天产生担忧。

令人高兴的是,我国国家六部委最近出台《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将运动员保障纳入社会基本保障体系,这无疑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运动员退役后的生活和再就业难题。

而在上海,记者采访发现,不少优秀的退役运动员也可报考公务员,可以角逐公安系统的相关岗位。

此外,上海还定期举行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双向见面会。

退役运动员的明天值得期待。

看,那些退役运动员 昔日辉煌的运动员,退役后却生活窘困,这样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

不过,在职场中也活跃着很多成功转型的运动员。

华丽转身的运动员 邓亚萍 先后夺得四枚奥运会金牌和18项世界冠军的邓亚萍于1997年退役,开始了11年的求学之路。

她分别在清华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和剑桥大学学习,先后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2009年4月,邓亚萍就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2010年9月,出任人民搜索网总经理。

李宁 体操王子李宁退役从商创立李宁运动品牌。

创造了世界体操史上神话的“体操王子”李宁早年退役后进入商界,创立李宁运动品牌,公司发展壮大至今。

李宁早已成为运动员退役后成功转型的标志性人物。

成功转型的还有很多,比如刘国梁,2002年退役后,现任中国男子乒乓球队主教练;田亮退役后转战影视圈等。

黯然退役的运动员 前体操国家队员,大运会金牌得主张尚武,如今却沦为地铁卖艺人。

前马拉松世界冠军艾冬梅卖奖牌谋生,前全国女子举重冠军邹春兰生活拮据当搓澡工,辽宁举重世界冠军才力贫困潦倒去世……运动员:关于退役后……现役运动员庞佳颖很难想像退役后做什么 中国女子游泳队运动员庞佳颖曾对媒体表示,她对自己的未来没有过多的考虑。

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庞佳颖赢得了4×200米自由泳接力银牌。

上海退役军人安置方案公示

上海退役军人安置方案公示

上海退役军人安置方案公示
近日,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布了新一批退役军人安置方案。

这一方案的发布,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了更加全面、详细、可靠
的服务保障。

按照新方案,上海市将全面深入地开展各项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其中包括:职业培训、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住房安置、医疗救助、优抚安置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

在职业培训方面,上海市将开展一系列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
能提升培训,覆盖多个领域,以适应不同人群的需求。

在就业创业方面,上海市将配合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针对退役军人的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让广大退役军人
更快地融入社会,建立起新的生活。

在社会保险方面,上海市将对退役军人提供有力、可靠的社会
保障和医疗救助,确保他们能够安心工作、生活。

在住房安置方面,上海市将为退役军人提供多种住房安置方案,包括优先分配公租房等偏向性政策,使他们能够放心、安心居住。

在医疗救助方面,上海市将为退役军人提供一流的医疗救助,
确保他们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医疗救助。

在优抚安置方面,上海市将进一步加强对退役军人的优抚和保
障工作,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实际帮助和支持。

在法律援助方面,上海市将会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确保
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布的新一批退役军人安置方案,为退役军人提供了全面、可靠、安全、实际的服务保障。

同时,
也进一步开展了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工作,为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了强大的正能量。

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1.doc

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1.doc

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1【发布单位】上海市【发布文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发布日期】2002-10-16【生效日期】2002-11-1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已经2002年9月23日市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1月16日起施行。

市长陈良宇二00二年十月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退役士兵在本市范围内的接收和安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第三条(含义)本办法所指的退役士兵,包括下列人员:(一)退伍义务兵;(二)复员士官;(三)转业士官。

第四条第四条(职能部门)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市民政局(以下称市安置部门)是本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民政部门(以下称区县安置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劳动保障、人事、公安、财政、税务、征兵、工商行政、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退役士兵安置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安置原则)退役士兵的安置,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实行指令性安置与退役士兵同接受单位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

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第二章接收第六条第六条(接收的管辖)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被批准退出现役的士兵,符合本市接收条件的,退役后由市和区县安置部门负责接收。

本市入伍的退役士兵,一般由原征集地的区县安置部门负责接收,也可以由其退役时父母或者配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安置部门负责接收。

非本市入伍的退役士兵,按下列规定予以接收:(一)服役期间,其父母户籍迁入本市的未婚转业士官、非在职入伍的未婚复员士官、非在职入伍的退伍义务兵,由其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安置部门负责接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02•【字号】浦府[2007]290号•【施行日期】2007.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浦府〔2007〕290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现将《浦东新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实施。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浦东新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2002年第126号令,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实施〈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的若干规定》(沪民安发〔2003〕18号)的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职能部门)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进行,实行两级接收安置工作机制。

区民政局(以下称“区安置部门”)是本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功能区域管委会负责协调辖区内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街道、镇具体做好本辖区内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劳动保障、人事、公安、财政、教育、税务、工商、卫生、征兵办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安置原则)退役士兵的安置,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实行指令性安置与退役士兵同接受单位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

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第四条(安置方式和范围)下列退役士兵中,除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安排就业或者自谋职业的以外,由区安置部门安排就业:(一)转业士官;(二)入伍前系非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三)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评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等级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4.11.01•【字号】•【施行日期】2004.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浦工业园区,区政府各委、办、局:经第1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将《青浦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青浦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本区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在本区范围内的接收和安置。

第三条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区民政局(以下称区安置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镇、街道以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征兵、公安、财政、税务、工商、教育、社保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能和分工协助实施。

第四条政府保障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给予首次安置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区安置部门收到退役士兵的档案后在30日内完成审查。

审查合格应及时签发接收通知书,退役士兵凭部队介绍信、退伍证等材料到区安置部门办理接收手续;审查不合格,档案退回原部队,并书面通知本人。

第六条退役士兵凭区安置部门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信》、《迁沪落户确认单》到指定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区征兵部门进行预备役登记。

第七条区、镇(街道)两级政府承担安置任务,按照“从哪里来、回那里去”的原则,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对象尽可能属地化安置。

转业士官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评定为残疾等级已办理“农转非”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应优先安置。

第八条退役士兵的安置实行双向选择与指令安置相结合的办法。

退役运动员应征入伍地方资助政策执行情况总结

退役运动员应征入伍地方资助政策执行情况总结

退役运动员应征入伍地方资助政策执行情
况总结.txt
退役运动员应征入伍地方资助政策执行情况总结
本文旨在总结退役运动员应征入伍地方资助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调查和分析,以下是总结的主要结果:
1. 政策范围:目前,各地方政府普遍制定了退役运动员应征入
伍的资助政策,旨在鼓励退役运动员积极参军。

政策涵盖范围广泛,包括经济补贴、教育培训和就业安置等方面。

2. 资助标准:各地方政府对退役运动员的资助标准存在差异。

大多数地方政府根据退役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奥运表现和个人需求
等因素来确定资助额度。

然而,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明确的评估体系
可能导致不公平和不一致。

3. 资助条件:通常,退役运动员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能享受地
方资助政策。

这些条件可能包括退役时间、运动员身份认证和应征
入伍意愿等。

有些地方政府还要求退役运动员在退役后继续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或服务,以发挥其专业技能。

4. 资助效果:大多数退役运动员资助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退役运动员通过地方资助政策得到了生活和就业方面的支持,有助于他们转型到新的职业领域。

此外,政策也提高了退役运动员应征入伍的积极性,增加了军队的人才储备。

综上所述,退役运动员应征入伍地方资助政策在各地得到了广泛实施。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资助标准的不一致和评估体系的不完善。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策,建议各地方政府加强协作,制定统一的资助标准和评估机制。

同时,应加强政策宣传,提高退役运动员对政策的认知度。

只有不断改进和优化政策,才能更好地激励退役运动员应征入伍,为国家的国防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上海市体委系统因私出境等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体人[1994]47号

上海市体委系统因私出境等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体人[1994]47号

上海市体委系统因私出境等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体委系统因私出境等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体人[1994]47号)一、在职、在学人员申请因私出境(包括自费留学、自费出境学习外语、探亲、旅游、就业、定居等)、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具有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退役运动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书面报市体委人事处审批;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自行审批,送市体委人事处备案。

市体委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因私出境,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后,送市体委人事处审核,并报市体委领导审批。

因私出境人员保留公职的,应在批准的出境期限内回国;逾期不归者,视作自动离职。

二、在职、在学人员申请民间劳务输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体委人事处审批,获准后与所在单位办理辞职或停薪留职手续。

劳务输出人员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应按规定向所在单位交纳管理费,如不按时交纳,停薪留职自动失效。

聘用合同期满后,应按期回国,并在2个月之内持户籍证明,办理复职及回原单位报到手续;如需延长聘用合同期,应在合同期满前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逾期不归者,视作自动离职。

三、因私出境体育交流由市体育总会和市体委人事处共同审核办理。

申请因私出境体育交流的人员应经原单位同意后,报送市体育总会和市体委人事处审核批准,并由市体委人事处向市公安局出具《因私出境体育交流证明》,由市体育总会收取一定的审核手续费。

四、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著名运动员退役后,申请因私出境应聘任职的,原则上纳入劳务输出范围;其他退役运动员申请因私出境的,按沪体人(1993)589号文《“关于本市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执行。

上海市2021年关于优秀运动员退役的政策文件

上海市2021年关于优秀运动员退役的政策文件

上海市2021年关于优秀运动员退役的政策文件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76号)、《关于深化上海市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沪人社专〔2021〕225号)、《上海市体育教练员职称评价标准》(沪人社专〔2021〕226号)及有关要求,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2021年度本市面向社会的羽毛球和网球项目体育教练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若干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已办理退休手续或2021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三)企业、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从事羽毛球或网球项目训练和指导工作的在职体育专业人员,或在本市体育系统市属、区属事业单位从事羽毛球或网球项目教练员工作的在职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二)从事羽毛球或网球项目训练和指导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授技育人能力,切实履行教练员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具备从事教练员工作必备的身心条件。

(四)掌握羽毛球或网球项目理论和知识、技能,熟悉羽毛球或网球项目训练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独立撰写高质量的业务工作方案。

(五)具备完成较复杂羽毛球或网球项目训练任务的实际能力,并获得下列成绩之一(博士学位除外):1.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获得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前3名或2次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录取名次。

2.训练1年以上的运动员,向上级训练组织输送对应的积分不少于16分(其中向市属二线、一线输送积分不低于12分)(积分计算方式见附件1),并获得市级最高水平比赛前3名。

(六)具备培养、指导初级教练的能力。

(七)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教练职称后,从事体育教练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初级教练职称后,从事体育教练工作满4年;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初级教练职称后,从事体育教练工作满2年;或具备博士学位。

上海市退役运动员安置现状调查与分析

上海市退役运动员安置现状调查与分析

上海市退役运动员安置现状调查与分析
虞轶群;季浏;李群;刘身强;陈敏;刘姗
【期刊名称】《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2(036)004
【摘要】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研究方法,对上海市退役运动员安置现状进行调查与分析.结果表明:运动员目前从事的工作与期望有落差;部分运动员待安置时间长;安置方式主要有组织安置、自主择业及继续教育;部分运动员对社会保险情况不了解;半数以上运动员未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建议:强化组织安置的执行力度;鼓励
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增加退役运动员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完善退役运动员的社会保险;丰富退役运动员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总页数】4页(P85-88)
【作者】虞轶群;季浏;李群;刘身强;陈敏;刘姗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青少年健康评价与运动干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
海200241;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200241;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
学院,上海200241;上海市延安中学体育组,上海200336;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院,上海200438;西安邮电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陕西西安71006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808
【相关文献】
1.冷门项目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以广东省为例 [J], 邵诗童
2.转型与就业——对我国三省市退役运动员安置现状的研究 [J], 李群;季浏;虞轶群
3.国内部分待安置退役运动员现状调查及孤独感、生活满意度分析 [J], 孟庆方
4.辽宁省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现状与对策 [J], 荣霁
5.退役运动员安置现状与职业意识培养 [J], 黄贤德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
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
导言:
运动员作为体育界的精英,他们为国家争光,为人民带来欢乐。

然而,运动员的职业生涯是有限的,退役意味着他们需要为未来做好准备。

在这个过程中,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探讨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以及对
这一政策的个人理解和看法。

一、安置政策的背景和目的
1.1 背景
随着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运动员在退役后面临着职业转
型和就业安置的问题。

根据中国体育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上海退役
运动员的数量在近年来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1.2 目的
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运动员的权益,促
进他们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阶段。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帮助运动员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2) 提供专业培训和再教育,提高退役运动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 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保障运动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安置政策的实施和具体措施
2.1 实施目标和机构
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由上海市体育局负责具体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该机构负责与退役运动员进行对接,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2.2 具体措施
为了确保安置政策的顺利实施,上海市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
1) 制定个性化的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方案,根据每位退役运动员的特
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计划;
2) 提供免费的职业培训和再教育机会,帮助运动员提升自己的综合素
质和职业能力;
3) 打造运动员创业基地,为有创业意愿的运动员提供创业支持和资源;
4) 设立退役运动员生活补贴制度,确保运动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5) 建立退役运动员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
3.1 社会责任
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体现了社会责任意识的进步。

作为一个体
育强国,应该为退役运动员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帮助,让他们能够顺利
地过渡到新的生活阶段。

3.2 个性化服务
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注重个性化服务,充分考虑每位运动员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方案。

这种个性化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运动员的需求,促进他们实现职业转型和就业安置。

3.3 综合素质提升
通过提供职业培训和再教育机会,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帮助退役运动员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这将有助于他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

回顾:
在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中,个性化服务和综合素质提升是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

通过个性化的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运动员可以更好地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通过职业培训和再教育,运动员可以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这些措施的实施为退役运动员创造了更好的就业和发展机会,使他们能够顺利地过渡到新的生活阶段。

总结:
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是针对退役运动员的职业转型和就业安置问题而制定的。

通过个性化的服务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政策有效地为运动员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这也体现了社会责任的意识。

作为一个体育强国,应该为退役运动员创造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让他们
在退役后能够顺利地过渡到新的生活阶段。

1.个性化服务的重要性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中,个性化服务起到了关键作用。

退役运动员在职业转型和就业安置过程中面临着各自不同的挑战和需求,因此需要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支持。

个性化的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能够帮助运动员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势和能力,相应地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政府机构和专业团队应该与退役运动员密切合作,深入了解他们的个人经历和价值观,为他们提供专业、个性化的服务,帮助他们进行职业规划和就业定位。

2.职业培训和再教育的重要性
除了个性化服务,综合素质的提升也是上海退役运动员安置政策中的核心内容。

通过提供职业培训和再教育机会,政策帮助退役运动员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为他们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打下基础。

职业培训可以包括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养、职业道德培养等方面,帮助运动员掌握新的职业技能和知识,并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再教育则可以提供更高层次的知识和学习机会,帮助退役运动员重新定位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并在新的领域中发挥潜力。

3.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充分体现了社会责任的意识,它为退役运动员创造了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让他们能够顺利地过渡到新的生活阶段。

作为一个体育强国,要意识到退役运动员的特殊需求和价值,不仅要关注他们的竞技生涯,也要重视他们的职业转型和就业安置。

政府应该加强对退役运动员的政策支持和培训资源,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平台,同时也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为退役运动员提供岗位和支持,共同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未来。

4.持续关注和支持
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的实施是一个长期而综合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和退役运动员本人的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应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收集和分析退役运动员的需求和问题,不断完善政策和措施。

企业和社会各界要加大对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和发展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岗位和机会。

退役运动员本人要主动适应新的工作环境,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竞争力。

通过多方共同努力,上海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政策将会更加完善和有效,为退役运动员的职业转型和就业安置提供更好的保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