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退役运动员的再就业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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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退役运动员的再就业保障问题
一、退役运动员的生活难题引发社会关注
近年来,退役运动员再就业难,生活难以为继等保障难题不断引发全国关注,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类似的例子不少,中国女子体操世界冠军樊迪,退役后生活贫困潦倒,她曾经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最优秀的中国女子体操运动员之一,但如今却要靠她的恩师也就是国家体操总教练黄玉斌资助她;全国举重冠军邹春兰退役后要靠搓澡谋生;曾六次获得全国山地自行车冠军的徐翠娟,退役后在深圳一个高尔夫球场打工,挣得的工资只够交房租和维持生活;曾是马拉松冠军的艾冬梅,因训练双脚残疾,退役后为了生活,公开出售自己的所有奖牌。

全国首届青运会110公斤以上级举重冠军才力是昔日亚洲第一力士,曾在第十一届亚运会上打破亚洲纪录,取得冠军,退役后在2003年由于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去世,他的妻子、女儿如今也都负债累累。

这些事件陆续被媒体挖掘出来,这也让我们看到,退役运动员如何在退役后实现再就业,融入社会,解决生活问题,得到社会基本保障,已成为社会应该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据统计,截至2009年7月,全国需要解决再就业问题的退役运动员累计达到4343人,2010年这个数字达到5330人。

对这些退役运动员来说,无论自己的运动生涯多么辉煌,即使摘得了全国冠军还是亚运冠军,退役还是意味着失业,意味着自己的生活没有保障的残酷现实。

2010年,全国在训运动员中,正式在编的仅占52%,而剩下的近一半运动员只是试训或者集训的队员。

没有编制的运动员退役后更得不到及时的安置,国家和各省市即使出来一些文件和办法,他们也不在享受政策的范围中。

二、目前运动员再就业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和政府都一直关注退役运动员的生计保障问题。

在计划经济时期,优秀的运动员退役后实行的是政府进行就业安置或者是转干安置的政策,让运动员免除后顾之忧,解决了今后的生存问题。

之后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只有极少数运动员能够得到较好的安置,但也只局限于市场上比较受欢迎的项目,比如羽毛球、乒乓球等等。

能够得到奖励或商业代言这样大额的资金的运动员更少之又少。

而绝
大多数市场化程度较低的技能体能项目就无法通过市场实现再就业,生活生计问题也难以解决。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退役运动员就业难。

这主要由两个原因,一是有些运动员所从事的项目局限性太大,无法利用自己在运动项目上的优势找到好的出路;二是运动员自己的准备不够充分。

中国的运动员从小就开始了专项训练,缺少在社会上立足的必要知识和技能。

因此,一旦走向社会,在就业等方面就会受到非常大的限制。

而我国作为一个体育大国,目前面临的退役运动员保障任务更重。

取得优异成绩的背后意味着退役运动员群体的规模更大,安置隐患更多,保障任务更重。

2、组织安置渠道有限。

退役运动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往往还有伤病,因此,能胜任的工作岗位非常有限,从全国来看近50%的退役运动员得不到妥善安置。

3、大部分运动员文化水平差。

运动员十几岁进入体校后就一直以“成绩说话”,从教练员到官员们,“金牌第一”的理念根深蒂固,他们要求的更多地是赛场上的成绩,而文化课的时间和质量万钢得不到保证,因此在运动员退役后,被用人单位屡屡拒之门外的重要原因就是文化底子薄,与市场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4、经济补偿标准偏低,范围窄。

据媒体报道,目前我国注册的专业运动员大概五万人,而每年至少有三千名以上的新增退役运动员,但退役后,经济补偿很有限,而且40%左右的退役运动员得不到合理的就业安置,在五万人的退役运动员中,得到安置的仅有千人左右。

5、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盲点”。

大多数运动员至今没有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保障水平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运动员在役期间养老金个人账户没有做实,退役后与社会无法衔接。

对于这些退役的运动员特别是伤残运动员来说,货币补偿等办法只能解决短期的问题,而长期的生活必须由政府给予保障。

而最实际的办法就是通过社会保障解决其再就业问题。

三、中外关于退役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对比
1.美国。

作为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都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美国的退役运动员在离开赛场后,都很容易融入到社会环境中,他们在转换身份的过程中并没有痛苦的适应过程,因为很多运动员都只是业余的,大多数人都有自己的职业和专长,参与体育运动只是出自爱好和兴趣。

即使是进入职业圈的运动员,年薪
也非常可观,可以保证其退役后衣食无忧。

大牌运动员也可以凭借其较高的社会认知度,很容易实现自己的角色转换。

美国完善的教育体系也可以保障运动员能够学到知识和技能,容易找到适合自己的社会角色。

另外,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非常完善,对失业人员的基本衣食住行给予保障也不成问题。

2.日本。

日本的运动员退役后主要实行自主择业的政策。

日本的体育还在起步的阶段,因此,除了少数项目(如棒球、足球、高尔夫等)外,职业运动员的比例仅占一小部分,而且运动员大部分必须要完成学校的基础教育课程,所以日本运动员即使是退役后依然可以在社会上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容易融入到社会中去。

另外,日本运动员在六十岁以后,可以享受到养老金保险,数目可观,可以维持基本的生活。

相比之下,我国由于国情的原因,对退役后运动员的保障政策还不甚完善,对我国运动员的投入往往是前期的。

我国竞技体育往往以金牌战略为主,对运动员的投入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都是巨大的,但是在文化能力方面的培养比较忽视,这使得退役运动员难以融入社会,缺乏一技之长,生存能力差,退役后很难在社会上立足发展。

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尽完善,因此,需要我們在运动员的培养上能够全面,而且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该加以完善。

四、解决退役运动员保障问题的相关建议
对退役运动员给予关怀,加以保障,解决好竞技体育运动员的后顾之忧,对于促进体育事业得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重视运动员文化教育,打好文化基础。

各级相关部门应保证运动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达到合格水平,让运动员在役时多学一点儿,灵活设置运动员课程,特别是退役后必需的基本技能的学习,如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训练以及简单的外语,这些都是今后走向社会非常实用的。

国家还可以鼓励运动员进入高等学校学习,以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素质,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可以进入大学学习,国家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资助。

2.调整经济补偿金,扩大补偿范围,解决退役运动员最基本的安家需求。

一方面提高补偿标准,解决退役运动员的基本安家费,另一方面便于动态调整,体现退役运动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共享。

政府相应拓宽就业安置渠道,按需分配指标。

对于激励用工或者创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或者进行岗位补贴等等。

各级政府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一部分退役运动员安排到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

对于一些运动员退役后通过市场自主择业,国家应根据他们的运动年
限和取得的运动成绩对他们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用于资助退役运动员创业和发展。

3.加强就业指导,使运动员在一技之长上挖前途。

目前,退役运动员就业面过于狭窄,除了在各级体育本门从事教练或行政工作就是自谋职业勉强维持生活。

针对这种现状,应对退役运动员进行就业指导与规划,因为大多数运动员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是对自身的体育专业掌握熟练,应发挥其强项,重新就业。

适合全民健身项目的基础辅导或者是陪练,比如网球陪练、乒乓球陪练这些项目就业需求大,收入也不低,具有相当专业知识的退役运动员一定会大受欢迎。

另外,对于一些竞技项目难就业的情况。

目前,各种档次的健身俱乐部越来越多,大众对于运动越来越倾向专业化的学习,一些力量训练、无氧训练的专业陪练和指导需求也日益增加,而这些正是举重、柔道、拳击等项目的退役运动员正是这方面就业的主力军。

4.完善对退役运动员的社会保障。

把运动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健全保障机制,根据运动员伤病特点和运动项目的特殊性,鼓励有条件的优秀运动员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另外,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救助机制,健全多层次经济保障体系。

将运动员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做实个人账户,确保退役后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接续,确保能享受到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尽早考虑建立优秀运动员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优秀运动员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缺乏就业能力的,及时帮助办理失业保险;长期生活困难的,帮助纳入“低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5.建议国家实行“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制度”,退役运动员为进一步适应社会,顺利实现职业转换,可以获得一定时间的转换过渡期。

各级体育部门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对退役运动员进行相关的职业技能辅导和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水平,拓宽他们就业渠道,扩展退役运动员的职业发展空间。

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都关怀着运动员退役后的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因此,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退役运动员的社会保障。

同时,运动员应重视自身在役时的学习和充电,加强文化学习和自我保障意识,退役后应积极提高社会適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努力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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