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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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
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计算机软件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13]89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17
【实施日期】2013.1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陕政办发〔2013〕8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长效机制,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一)高度重视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树立政府形象、支持自主创新、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正版软件使用和管理工
作,确保各级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三类通用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以上三类通用软件。
(二)实行软件采购年度计划管理。各级政府机关要按照勤俭节约、确保信息安全、合理配置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软件性价比,制订软件采购年度计划。软件采购严格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未纳入年度计划的原则上不能采购。各级政府机关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应当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且授权版本与实装版本要严格一致,对需要购置的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一并作出购置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二、落实经费,规范采购行为
(一)切实保障软件采购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政府机关软件采购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将软件纳入国有资产年度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