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1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1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1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统一,保障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合法有效。

二、工作措施(一)明确审核范围。

各地各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6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文件内容涉及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和可以反复适用为主要认定标准,辅以制定主体、公文种类、管理事项等认定标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更加精准。

1.编制制定主体清单。

县级以上政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以及本级政府机构改革情况,及时编制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报本级政府同意后印发,并根据制定主体变动情况,及时按程序予以相应调整。

未列入制定主体清单的部门、单位和组织,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2.严格制定公文种类。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公文种类和适用的规定,制定主体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在规范名称的同时,对使用的公文种类进行严格限定,一般应当限于公告、通告、意见或者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6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6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68号2004年7月6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02年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2〕9号),要求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展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工作,同时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参照该通知精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各地各部门为此做了许多工作,但与全面使用正版软件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限期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根据该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现实需要,也是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要从有利于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气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要将使用正版软件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

为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省上成立由副省长潘连生同志任组长的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16•【字号】陕政发〔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7〕3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8月16日陕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明确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职责分工,规范政务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包括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

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都应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需求导向,无偿使用。

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资源的部门(以下简称使用部门)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信息资源使用用途,共享信息资源的产生和提供部门(以下简称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三)统一标准,统筹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

龙源期刊网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
作者:
来源:《办公室业务》2013年第09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近日发布。

要求各级政府机关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并建立长效机制。

《通知》提出,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本部门和本地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负责人是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推进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机关采购软件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软件产品管理制度,采购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产品。

政府机关软件集中采购,采取协议供货等采购形式,定期公布软件价格、供应商目录等。

各级政府机关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应当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对需要购置的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一并作出购置计划。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应当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对未按要求完成软件摸查、采购、安装验收、资产管理、年度报告、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的,由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处分。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43号)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14]43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17
【实施日期】2014.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4〕4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以下简称《决定》)再取消和下放82项行政审批项目。

其中,取消59项、下放管理层级23项。

上述项目中,我省需相应取消初审业务的行政审批项目27项,需承接落实的行政审批项目20项。

为贯彻落实《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决定》要求,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我省一律从国务院公布之日起予以取消,相关部门不再实施申报和初审环节。

对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
目,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工作,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

附件:
我省落实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27项)
我省承接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20项)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17日
附件1
我省落实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计27项)。

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方案

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方案

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方案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计算机已经深入到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了。

在我们的电脑中,大多数都运行着各式各样的软件,其中包括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游戏软件等。

而在这些软件中,有很多是盗版的,这些盗版软件不仅有影响到计算机的、安全性,而且对于合法用户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所以,如何在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方案中来保障软件的合法使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首先,机关单位应该清楚正版软件的优缺点。

正版软件不仅可以保证软件功能的完整性和稳定性,而且还能得到官方技术支持,同时还能避免因为使用盗版软件而面临的法律风险。

另一方面,使用正版软件也需要相应的购买费用,这对于一些经费紧张的机关单位来说可能会很难承受。

其次,机关单位应该加强对软件授权的管理。

在购买正版软件时,机关单位首先要确保所购买的软件的授权完全合法。

同时还要建立软件采购和使用档案,确保软件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

机关单位还需要根据软件授权证书对软件使用人进行统一管理,保证软件使用的合法性。

第三,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宣传。

机关单位要加强对员工关于正版软件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使他们了解到正版软件的价值和重要性,以及企业使用盗版软件可能造成的法律风险和商业损失,从而增强员工使用正版软件的意识。

第四,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信息安全是机关单位非常关注的问题,使用盗版软件可能会带来安全风险。

因此,机关单位要采取措施确保软件安全,如限制员工使用非正版软件,在网络上安装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加强数据备份等,确保机关单位的信息系统是安全的。

最后,机关单位应该积极购买正版软件,支持知识产权保护,鼓励软件生产企业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同时也要同时考虑到自身经济条件和政策要求。

总之,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方案是一项必要的措施,既可以保障软件合法使用,又能提高软件的安全性。

对于机关单位来说,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些重要性,并且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来推广使用正版软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安市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安市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安市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7.24•【字号】市政办函〔2015〕152号•【施行日期】2015.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软件业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安市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5〕15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版权局制定的《西安市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24日西安市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市版权局按照《关于印发2014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总结和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的通知》(国版函〔2015〕5号)和《陕西省2015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意见》(陕版权发〔2015〕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根据中、省要求,深入持久地抓好软件正版化工作,推动规范软件使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到人的新常态,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加快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一)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1.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实施工作。

推动各区县、各部门完善软件采购、安装使用、资产管理、审计监督、自查督查和年度报告等制度。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应于2015年11月底前将本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报告报送市版权局。

(市版权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别牵头)2.加强正版软件采购经费预算工作。

把市级各工作部门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正版软件采购经费预算工作;加强软件采购管理,适时修订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将办公通用软件列入各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对各级执行《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财行〔2013〕98号)情况督促检查。

国办发文要求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等

国办发文要求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等

国办发文要求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等作者:本刊来源:《办公室业务》2011年第01期国办发文要求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机关要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

新闻出版(版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区、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使用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对所需要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

各单位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

其他国家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机关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各单位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计算机预装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软件产品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新闻出版(版权)、工商、商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

《通知》指出,中央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于2011年5月底前完成,省、市(地)、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完成情况及时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汇总后报国务院。

非北京市进京载客汽车早晚高峰五环内禁行北京市公安局发出《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决定自1月1日起,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持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
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9.05
•【字号】陕政办发〔2018〕49号
•【施行日期】2018.09.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
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8〕4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7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

根据《决定》要求,对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我省自国务院公布之日起一律予以取消。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

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抓紧修订完善行政许可目录和权力清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要加强对国务院取消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事项为契
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附件:陕西省落实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共计11项).doc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5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0•【字号】陕政办函〔2019〕59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5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9年“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20日2019年“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一、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1.推进省级部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全面厘清各部门权力责任事项,逐步建立审批监管分离的工作机制。

(省审改办、省司法厅牵头,省级有关部门负责,6月底前完成)2.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各市县(区)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应划尽划”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权力划转等工作,理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的权责关系。

(省审改办、省司法厅牵头,各市、县、区政府负责,7月底前完成)二、不断强化简政放权改革力度3.全面实现权责事项“颗粒化”管理。

深入推进全省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实现全省审批服务事项与国家级基本目录统一同步和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统一。

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对已完成梳理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备案和服务类事项进行调整完善,强化清单动态调整;对未完成梳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事项,按照“颗粒化”和“三级四同”要求,编制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进一步丰富完善全省统一事项库和省市县三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0.17•【字号】陕政办发[2004]109号•【施行日期】2004.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109号2004年10月17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提高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树立我省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良好形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67号)和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正确认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和推动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努力提升我省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开创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任务是: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建立和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全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全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

二是以盗版音像制品,盗版软件、教材教辅,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权假冒为重点,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治理行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13•【字号】陕政办发[2006]59号•【施行日期】2006.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意见(陕政办发〔2006〕5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一)工作原则。

政府统一领导与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执法效能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使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更加密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遏制,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造、管理、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任务与重点(一)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商标的监管力度,以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三农”问题、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等大案要案为查处重点,继续落实商品质量关口前移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市场开办者的责任,特别是加强对侵权行为突出的商品交易市场的监控力度,对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且整治不力的商品交易市场,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侵权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取缔。

(二)严厉打击盗版行为。

版权部门要坚决取缔盗版光盘生产线,打击盗版书刊、教材教辅以及网络侵权盗版等行为,继续推进正版软件的使用。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9•【字号】咸政办发[2012]43号•【施行日期】2012.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2〕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咸阳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动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步伐,确保如期完成推进软件正版化任务,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2〕5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2012年是全市政府机关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关键一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要求,市县两级要分别在2012年12月和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检查整改任务,工作重点是推进市、县两级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工作进度。

1、市级机关。

市级机关的正版软件采购资金必须在2012年6月底前落实到位,9月底前完成正版软件采购安装,10月底前全部完成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任务。

2、县级机关。

县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度参照市级机关进行安排实施,确保在2013年12月底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制度(一)会议培训制度。

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主要分析研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解决重大问题。

积极开展实用正版软件培训工作,逐步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对使用正版软件的认识,增强使用正版软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经费保障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将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对需要购置的正版通用软件,要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时,要对软件兼容性、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05]3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05]3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5.11.24施行日期2005.11.24文号陕政发[2005]39号主题类别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05]3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也是我省最具发展潜力的战略产业之一。

为促进软件产业(含集成电路设计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把我省建成软件产业强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战略意义信息产业已成为全球第一大产业,其核心和灵魂就是软件产业。

2004年,全球软件产业规模达到7826亿美元,我国软件产业规模达到2300亿元人民币,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陕西是我国最早从事计算机、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研发和生产的省份之一。

全省现有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工业控制等软件企业800余家,从业人员近5万人,2004年,我省软件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45亿元,工业增加值573亿元,实现利税26亿元。

西安是全国4家国家级软件产业“双基地”之一,陕西是全国软件产业重点布局地区之一,现有国家级示范性软件学院三所、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三所,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一所,发展软件的基础条件较好。

目前,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尚处在初期阶段,存在着产业总量和企业规模较小,集中度不高,研发生产投入不足,高级人才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少,产业发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等问题。

面对国内软件产业地位日趋重要、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亟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把我省软件产业的潜在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做大做强软件产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11.28•【字号】陕政办发[2000]132号•【施行日期】2000.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0]13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我省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国行政首脑机关办公决策服务系统的通知》(国办发[1992]25号)为契机,在国办秘书局的指导下,在各级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经过近年来努力,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在促进机关工作方式转变和为领导决策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从全国政府系统建设和应用的总体情况看,我们的发展步伐仍慢了一些,地市、部门间进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公共服务、企业生产经营要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加快信息化步伐”的产业信息化发展方向和目标。

西部大开发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继续推进全省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已经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36号)精神和2000年8月5日省长办公会议关于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建设全省电子政务网络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规划,强化管理,理顺关系,协调发展办公自动化建设是一项知识密集型的系统工程,技术要求高,资金投入较大,建设周期长,同时涉及管理体制及安全保密等问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服务效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25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服务效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25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服务效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务服务效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陕西省政务服务效能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3月25日陕西省政务服务效能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服务事项指由申请人发起,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政务服务工作的行政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窗口服务单位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或经批准设立的其他服务大厅。

第二章审批服务行为第五条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应纳入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库,并统一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知晓、获取。

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动态管理本级政务服务事项。

行政权力事项的设立、取消、下放和名称、类型、编码等基本信息变更,需经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部门审核同意,并向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各级职能部门负责按实际需要对本部门(单位)、本系统承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细化简化,绘制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流程图,明确各环节所需最长时限和办事总时限,提供详细的申请材料格式、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等。

第七条审批服务全流程要严格按照公开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进行,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条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办事指南之外的其他材料。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1995]1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1995]1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1995]12号一九九五年二月八日)最近一个时期,全省各有关方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发[1994]38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查处侵权盗版活动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1994]3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精神,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查处和打击侵权盗版违法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由于知识产权制度还是一件新事物,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还比较薄弱,加之有的地区和部门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目前我省市场上,报刊、文艺作品、录音录像盗版严重,仍存在出售盗版CD盘;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播放其影视作品,或使用已公开发表的影视、文艺、小说作品,不向权利人支付报酬等侵权行为。

这种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我省改革开放和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查处侵权活动,特通知如下:一、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当前深化科技经济配套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基本要求。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认识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把实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到科技、经济、文化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手段,引导企事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尚,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创作以及对外科技、经济、文化合作与交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若干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若干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若干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7•【字号】陕政办发[2012]113号•【施行日期】2012.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若干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11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分工,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2〕39号),现提出如下任务分工。

一、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一)推进国家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

推进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创新,着力做好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

(省科技厅、省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试点市政府和区管委会。

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二)开展省级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

科技和金融基础较好的设区市、国家级高新区,可以根据本地科技发展和金融资源聚集特点,在科技和金融结合方面先行先试,开展不同类型和层次的试点。

(省科技厅、省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试点市政府和区管委会)二、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三)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

开展拨改补(风险补偿)、拨改保(融资担保)等新型财政资助工作,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创业投资引导、贷款贴息以及后补助等多种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

(省科技厅、省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各试点市政府和区管委会、省级相关部门)(四)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省人民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等6则

省人民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等6则

省人民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等6则
佚名
【期刊名称】《湖南政报》
【年(卷),期】2004(000)016
【摘要】<正> 省人民政府就使用正版软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带头使用正版软件作为维护政府形象、端正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行政监督。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需要更换正版软件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分别配给。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必须在2004年10月31日前完成更换正版软件的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在2005年10月31日前完成更换正版软件的工作。

【总页数】1页(P40-4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672
【相关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 [J], ;
2.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 [J], ;
3.省自然资源厅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会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J],
4.省自然资源厅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会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J],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耕保处
5.鹿心社在自治区乡村振兴(“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以务实有效举措推动乡村振兴再上新台阶让广西农村进一步“壮”起来“美”起来陈武要
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加大工作统筹力度[J], 魏恒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
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计算机软件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13]89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17
【实施日期】2013.1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陕政办发〔2013〕8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长效机制,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一)高度重视正版软件使用管理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树立政府形象、支持自主创新、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正版软件使用和管理工
作,确保各级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三类通用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以上三类通用软件。

(二)实行软件采购年度计划管理。

各级政府机关要按照勤俭节约、确保信息安全、合理配置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软件性价比,制订软件采购年度计划。

软件采购严格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未纳入年度计划的原则上不能采购。

各级政府机关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应当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且授权版本与实装版本要严格一致,对需要购置的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一并作出购置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二、落实经费,规范采购行为
(一)切实保障软件采购经费。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政府机关软件采购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将软件纳入国有资产年度配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