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精神药品出入库登记专用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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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等表格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等表格

附件: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本(药库专用)3.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药库专用)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药房、临床科室使用)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汇总表6.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表7. 医疗机构疼痛诊疗专用病历(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8-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本(适用于注射剂和贴剂)8-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登记本(适用于口服制剂)8-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回收登记本【临床科室(病区)专用】9.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合格药品登记表10.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毁登记本1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登记本1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药房专用)1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麻醉科专用)1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销毁登记本附件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第()本年月日~年月日_________医院药学部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表附件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本(药库专用)第()本年月日~年月日_________医院药学部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表附件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药库专用)第()本年月日~年月日________医院药学部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品名:剂型:规格:单位:附件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药房/临床科室使用)第()本部门年月日~年月日_________医院药学部门病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品名:剂型:规格:单位:附件5_______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汇总表药库保管员签字:药库负责人签字:分管主任签字:药学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附件6-1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一览表时间:部门专管人签字:药库保管员签字:药房负责人签字:分管主任签字:药学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表附件7编号:医院疼痛诊疗专用病历The Medical Record of Pain Diagnosis andTreatment for Hospital姓名性别出生年月(Name)(Gender) (Date of Birth)民族职业婚姻状况(Nationality)(Profession) (Marital Status)单位或住址(Work Unit/Home Address)联系电话(Telephone)药物过敏(Allergies)使用说明1. 对因疼痛治疗需长期使用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的患者,需持疼痛专用门诊病历(以下简称“专用病历”)就诊,其余患者不需持“专用病历”。

“毒麻精”药品“五专”管理规定

“毒麻精”药品“五专”管理规定

“毒、麻、精”药品“五专”管理规定一、专人管理(1)药库由专人合理申报计划,保持合理库存(库存量一般不超过一个季度的用量)。

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可采取上门购买或采购平台订购。

(2)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4)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二、专柜加锁(1)药库、药房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药库、药房储存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

三、专用账册(1)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2)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数量管理,药房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内容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库领取药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

(4)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签署姓名。

二类精神药品申报

二类精神药品申报

⼆类精神药品申报四川省⾷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审批办事指南⼀、法定依据《⿇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05年11⽉1⽇实施)“第⼆⼗四条跨省、⾃治区、直辖市从事⿇醉药品和第⼀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全国性批发企业),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本省、⾃治区、直辖市⾏政区域内从事⿇醉药品和第⼀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专门从事第⼆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从事第⼆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

”⼆、申请条件第⼆⼗三条⿇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除应当具备药品管理法第⼗五条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的开办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条件;(⼆)有通过⽹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三)单位及其⼯作⼈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政法规规定的⾏为;(四)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

⿇醉药品和第⼀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还应当具有保证供应责任区域内医疗机构所需⿇醉药品和第⼀类精神药品的能⼒,并具有保证⿇醉药品和第⼀类精神药品安全经营的管理制度。

省、⾃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确定、调整定点批发企业时,根据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布局的要求和数量的规定,应当事先公告,明确受理截⽌时限。

当申报企业多于规定数量时,按照对企业综合评定结果,择优确定。

三、申报资料省⾷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各市(州)对第⼆类精神药品需求总量,确定在该⾏政区域内从事第⼆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的布局、数量,事先发布确定、调整定点批发企业的公告,明确受理截⽌时限。

企业应按照公告要求提出申请,并提交:1、申请第⼆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的书⾯报告(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员、场地、设施、拟经营的品种、规格、数量等,加盖企业公章);《申报⿇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申请表》(附件1,点击下载)。

47.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47.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和养护管理,保证我公司在库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质量。

2.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

3.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和养护工作的管理。

4. 责任:保管员、养护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 内容:5.1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除严格执行本公司《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外,还应注意:(1) 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储存于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专库,专人保管,仓库应有防盗、报警、防火等安全设备。

(2) 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人管理,建立专用账册,包括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验收、在库养护、销售、出库复核、报损、销毁等各项记录。

专用帐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 对所经营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做到票、账、货一致。

如有差错,必须查明原因。

(4)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员如发生变动,必须对所保管的药品办理交接手续。

5.2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养护除严格执行本公司《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外,第二类精神药品为重点养护品种,每月养护一次。

养护检查主要内容:(1) 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能否正常运行。

(2) 存放第二类精神药品场所的温度和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 药品外观性状是否符合规定。

(4) 药品的包装标示是否符合规定。

(5) 养护员应按照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的外观、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养护记录,记录保存至超过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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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强化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药品的购、存、销行为,确保依法经营,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品种是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经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第三条公司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定点门店经营制度,定点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予以注明。

未经定点的门店不得向配送中心请货,配送中心不得发货。

第四条公司对其所属的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门店,应当严格执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和统一管理。

定点门店所零售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当由本配送中心直接配送,不得委托配送。

第五条天天好诊所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使用专用处方,加盖“天天好诊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专用章”。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第六条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第二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公司应当层层落实责任制,配备符合规定的设施、储存条件和安全管理设施,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确保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和储存。

第八条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应当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以及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

第九条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和直接业务人员,应当相对稳定,没有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或者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并每年接受不少于10学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业务培训。

第十条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从具有该类具体品种生产、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应按需做好购进计划,合理调配库存,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量。

采购部索取相关证明资料,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二类精神药品和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建立档案。

第十一条购销第二类精神药品一律禁止使用现金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对购进的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实行逐一验收,专帐记录。

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

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

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科室
()年
临床科室备用精二药品管理说明
1.临床科室可根据本科治疗需要,确定需要备用的特殊管理药品,由病区护士长提交特殊管理药品备用申请,科主任签字后,报护理部和药械科共同审核,批准后方可备用。

2、临床科室需制定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3、第二类精神药品应用专柜保管,专人负责、专用账册,并有明显标示,每日清点药品数量和质量,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4、第二类精神药品专柜加锁储存,专人专锁,应做到防火防盗等措施。

5、第二类精神药品凭医嘱使用,使用后及时补充。

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河北省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规范

河北省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规范

河北省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规范为规范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杜绝滥用,防止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弊做其他非医疗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依据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一、药剂科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负责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具有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精神药品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医务科负责授予处方权,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三、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书写要求:处方需要单独开具,专用处方。

第二类精神药品为白色专用处方,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处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前记应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开具日期、病情及诊断等,正文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医师、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

四、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精神病、癫痫、严重失眠患者等特殊情况经主诊医生确认,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并且医师应当在病历及处方中写明诊断及使用理由。

五、严格执行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限量的管理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次用量。

六、医师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弊。

患者首次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时,首诊医师要详细诊断,确有临床应用指证方可开具使用该类药品;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评价门诊、各临床科室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指标,促进合理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

对不合理使用的科室或医师及时通报,同时相应降低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指标。

七、药剂科加强日常处方监控工作,对发现频繁开具二类精神药品的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医务科,分析原因,对非临床用途开具处方的,会同医院信息管理查询门诊号,暂停该号的开具药品资格,情节严重的,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毒麻精药品五专管理规定

毒麻精药品五专管理规定

毒麻精药品五专管理规定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毒、麻、精”药品“五专”管理规定一、专人管理(1)药库由专人合理申报计划,保持合理库存(库存量一般不超过一个季度的用量)。

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可采取上门购买或采购平台订购。

(2)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4)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二、专柜加锁(1)药库、药房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药库、药房储存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

三、专用账册(1)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2)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数量管理,药房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内容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库领取药品。

精神药品管理

精神药品管理
精神药品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启动应急程序:
1.特殊管理药品滥用,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中毒 2.特殊管理药品流失、被盗。
精神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上报:相关人员知晓特殊管理药品发生意外情况的应急处理预案及上报要求;
精神药品丢失、被盗、被抢、发现骗取或冒领报告管理 在储存、保管和使用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被盗、 被抢、丢失,或者发现骗取、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时,按 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保卫科立即报告所 在地公安部门,药剂科立即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由专人进行 专本登记。
自查内容
管理:1.实行专人、专册、专柜加锁、专账、专用处方的“五专”管理,登记 记录完整准确。全程批号管理,所用批号可追溯到患者。
2. 使用专用处方纸打印处方,处方上诊断、用法用量符合规定,住院 病人口服药为1日常用量,注射剂为1次常用量;
余液销毁:对未使用完的注射液和镇痛泵中的剩余药液,由医师、护士或药 师在视频监控下双人进行倾泻入下水道处置,销毁后应在处方中注明弃去量, 经手人、监督证明人在处方上签名,监控录像保留时间在180天以上。
精神药品管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定义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容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的药品。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 连续使用能产生成瘾性的药品,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精神药品储存管理
(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双人双锁管理,并设有防盗设施和安 全监控系统,监控视频保存期限应不少于 180天。药库保险柜所在房间门、窗 应有防盗设施,并安装监控报警装置。 (二)对进出保险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 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 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做到账、物、批号相符。

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样本(六篇)

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样本一、购进的二类精神药品因外观、包装等质量不合格需退货时,应将该药存放于退货区,并有明显标志,及时上报质量管理科。

二、客户因药品质量不合格要求退货时,应详细记录客户反映的情况,做好记录,同时将情况报公司质量管理科。

二类精神药品销毁、报损管理制度一、二类精神药品在保管和运输中发生破损时,应由仓库保管员,仓库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报质量管理科,经核对实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并实施后,方可填写报损单报损。

二、二类精神药品在开箱验收时发现原箱短少,破损时,由验收人员写出报告,经质量管理科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向供货商索赔。

三、破损药品的残体要妥善保管,以备有关部门检查后处理,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和销毁。

四、在保管,储存期间发生虫蛀、霉变、被污染或过效期的二类精神管理药品,应及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报质管科进行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区。

五、经检验或确认为不合格的二类精神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置不合格区,由保管人员填写报损单报质管科。

质管科签署意见后写出销毁报损书面申请报药监部门批准。

六、销毁不合格二类精神药品时,必须在药监部门和本单位质管人员监督下当场销毁,监销人员均应签字备查。

七、未经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不合格二类精神药品,不得擅自销毁。

二类精神药品丢失、被盗安全理制度一、保管、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的仓库应加强值班工作,做到____小时值班并有记录。

二、严禁非保管人员随意进入仓库,下班前应检查库内情况后,锁好库内门窗。

夜间值班要巡回检查仓库周围情况,做好值班记录。

三、发现药品被盗后,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当地药监、公安部门查处。

四、发现二类精神药品在运输途中丢失时,要及时上报当地药监、公安部门查处。

五、发现二类精神药品在丢失、被盗及非法购销流入社会时,单位应立即____,写出书面报告,报当地药监、公安部门查处。

六、做好仓库消防工作,备齐必要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毒麻精”药品“五专”管理规定

“毒麻精”药品“五专”管理规定

“毒、麻、精”药品“五专”管理规定一、专人管理(1)药库由专人合理申报计划,保持合理库存(库存量一般不超过一个季度的用量)。

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可采取上门购买或采购平台订购。

(2)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4)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二、专柜加锁(1)药库、药房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药库、药房储存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

三、专用账册(1)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2)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数量管理,药房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内容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库领取药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

(4)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签署姓名。

第二类精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安全,加强经营过程中的监控管理措施,达到安全、合法经营的管理目标。

《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合用于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管理。

1、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

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

2、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管理、药品质量以及安全管理中,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人。

3、凡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均应按规定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

4、建立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及购进、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各项记录,记录实行计算机管理。

5、第二类精神药品购销业务中应票账货款相符。

6、第二类精神药品账册及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 5 年。

7、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人员和直接业务人员应相对稳定,其管理人员和直接业务人员、储存、运输等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 10 学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业务培训,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严格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和出入库“见码必扫”操作,确保正确核注核销,及时处理系统预警信息。

加强对下游企业销售的管理,电子监管预警信息提示收货企业核注信息有误的必须即将暂停供货、进行调查,发现销售数量和流向等情况异常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9、建立安全经营评价机制。

定期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保证制度的执行,并根据有关管理要求和企业经营实际,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并记录。

10、每月 10 日前及每季度末,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送上月或者上季度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销售流向和库存情况。

严格把好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业务质量关,确保依法经营并保证经营质量安全。

《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精麻药品专用账册模板

精麻药品专用账册模板

精麻药品专用账册模板为确保精麻药品管理的规范性及安全性特制定本精麻药品专用账册模板以下为账册关键信息项及详细条款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药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剂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 药品基本信息111 药品名称记录应准确无误并注明通用名及商品名如有112 规格描述需详尽包括但不限于每单位剂量容量包装形式等113 剂型分类明确如片剂胶囊注射液等114 批号信息必须清晰以确保追溯性115 生产日期精确到日月年便于掌握药品生命周期116 有效期至标注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避免过期药品流入市场或临床使用117 供货单位名称留空供填写具体供应商信息时使用12 药品入库管理121 入库时间记录精确到分钟确保实时更新库存状态122 数量记录入库时药品数量确保账物相符123 验收人签字由负责验收工作人员签署以示责任124 供应商资质审核记录供应商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编号及有效期确保来源正规13 药品出库管理131 出库时间记录精确到分钟保证药品流向可追踪132 数量记录出库时实际发放药品数量133 领用人签字由领取药品人员亲自签名确认134 用途说明详细记载药品使用目的及去向135 使用科室填写使用科室名称便于内部管理和统计分析14 库存盘点141 盘点时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并记录具体日期142 实际库存数量现场清点后所得数据143 系统库存数量账面显示库存量144 差异分析若存在差异需查明原因并作出相应处理145 盘点负责人签字由负责此次盘点工作的人员签名确认结果真实性15 不良反应报告151 发生时间记录不良反应首次发现的确切时间152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体重等有助于判断不良反应严重程度的信息153 不良反应描述详细描述患者用药后出现的症状体征154 处置措施记录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155 结果跟踪持续关注患者后续恢复情况直至完全康复16 药品回收销毁161 回收时间记录回收过期变质药品的具体时间162 数量记录回收药品总量163 销毁方式描述采用的安全有效销毁方法164 销毁地点描述销毁地点165 监督人签字由监督销毁过程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7 审核与监督171 定期检查频率规定定期检查账册完整性的周期172 检查内容涵盖账册所有项目确保信息准确无遗漏173 负责部门明确指定负责检查监督工作的部门174 异常处理流程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统一处理办法175 记录保存期限设定账册及相关记录保存的时间长度以备日后查阅以上各项内容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确保精麻药品全流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公共利益。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样本(4篇)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样本(4篇)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样本一、经营单位在运输二类精神药品时,应在货运单上写明该药品的具体名称,并在发货记录栏内加盖类别专用章如:二类精神药品专用章等。

二、二类精神药品运输时,应确保整件包装完好无破损,零散药品必须单独包装封箱并有明显标志,破散药品不得装车。

三、二类精神药品在运输中应有专人负责,点交购货单位后由收货人在凭证上签名。

四、运输途中如有被抢、被盗、丢失案件发生,应立即报告当地药监、公安部门查处。

五、托运、承运和自行运输精神药品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防止药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样本(2)一、严格按照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二、验收二类精神药品应点验到最小包装,验收时必须双人在场,如发现质量可疑,应报质管科复查确认,必要时送当地药品检验所检验。

三、验收时,若原件短少,验收人员应及时写出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附原装箱单向供货单位索赔。

四、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因包装破损对其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药品。

五、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入库。

不合格药品置不合格区待处理。

六、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记录有双人核对签字并妥善保存五年备查。

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一、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养护必须设置专库或专柜,仓库(柜)的设施要牢固具有抗撞击力,同时应具有防火、防盗、报警等安全设施。

二、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实行色标管理。

三、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专锁管理、专账记录、定期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四、药品养护人员要做好二类精神药品的养护工作,库内要通风并有温控及除湿装置,以防药品霉变、潮解、变质,并认真做好养护记录。

五、药品养护人员发现药品质量有问题时,应立即挂黄牌停止销售,同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及时上报质量管理科。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样本(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docx

第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docx

第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
1、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养护必须设置专库或专柜,仓库(柜)的设施要牢固,具有抗撞击力,同时应具有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

2、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实行色标管理。

3、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专锁管理、专账记录、定期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4、药品养护人员要做好二类精神药品的养护工作,库内要通风并有温控及除湿装置,以防药品霉变、潮解、变质,并认真做好养护记录。

5、药品养护人员发现药品质量有问题时,应立即挂黄牌停止使用,同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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