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与主板招股说明书区别
创业板与主板的十大区别
创业板与主板的十大区别(2009-08-03 22:06:25)标签:创业板主板中小板上分类:财经法评市ipo区别股票发行发行条件退市财经文/臧小丽律师企业不管是在中国主板、中小板还是创业板上市,都需要同样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只是在发行、上市及监管的具体法律规则上有所区别,这体现在中国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对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不同的规则中。
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的发行条件实际是一样的,只不过中小企业板的企业规模小一点,在深圳证交所上市,而主板是在上海证交所上市。
因此,广义的主板市场也包括中小板。
这样,需要进行对照分析的就是创业板和主板了。
具体而言,创业板和主板的不同体现在以下:一、企业类型不同成立创业板市场就是想对那些处于成长型的、创业期的、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平台,因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1条开宗明义其立法宗旨之一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
虽然《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没有对自主创新企业、成长性企业、创业企业界定一个明确的范围,但证监会创业板发审部门负责人已经非正式表示,2009年创业板将侧重两类企业,一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成长性特别突出的企业;二是在技术业务模式上创新比较强的企业、行业排名靠前、市场占有率比较高的企业。
主板在拟上市企业的所属行业及类型方面没有任何限制,任何企业只要符合规定的标准都可以申请上市。
二、企业规模不同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中,主板市场规模最大,中小板次之,而创业板更小。
有资料显示:截止2009年7月30,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的A股上市公司共计有856家,市值达18万亿多。
我国的许多超大航母型公司国内上市都选择在上海证交所。
比如,7月29日刚上市的中国建筑(601668)首次公开发行120亿股,共募集资金501.6亿元,筹资规模为中国股市有史以来第四大,也是2009年以来全球最大的IPO案例。
手把手教你读懂招股说明书
手把手教你读懂招股说明书2016-08-01 22:44点击标题下「股权投资论坛」可快速关注来源| 雪球今天我讲一讲,如何看招股说明书,我认为这是一份最好的研究报告,正是有了这一份说明书,所有的分析师便开始了对该企业的研究、分析、跟踪及下定结论。
所以,招股说明书是重中之重。
对于,将几年才上市的企业,招股说明书更具投资参考意义。
同样,这也是我对一支股票研究开始的第一步。
与其,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让更多的小散尽早离开无知,在投资路上有用。
我始终相信,在投资界只有前辈,但没有什么大V。
只要在智商正常的情况下,你肯花时间研究,肯定能在投资上有所心得。
孔子说得对,三人行必有我师!先讲一下招股说明书跟招股意向书的区别。
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招股意向书是发行之前公告的,那个阶段还在进行询价,因此招股意向书其实是不含有价格信息、承销费信息的招股说明书。
鉴于我从本月IPO名单30家企业中挑了广生堂为案例进行撰写此文,用的是广生堂的招股意向书,所以做以上简单解释。
本月IPO名单近30家,据传未来会越来越快,越来越多。
所以先讲讲,我简单粗爆的筛选新股上市的监测跟踪名单(本人从未打过新),步骤如下:第一:看公司所处的行业,初步判断是啥类企业;第二:看公司主营业务介绍;第三:看公司行业竞争格局;第四:公司分产品毛利率及综合毛利率;以上的四个步骤,快速的打开企业的招股说明书后,按住CTRL+F,输入关键字搜索即可,如输入“毛利率”则跳转至毛利率有关字样,看一下企业的毛利率的水平。
如若,你已经是一个研究老手,积累够多,对于企业的行业很熟悉,那便可判断企业所处行业的情况,基本可以判断企业的整体水平。
不过,现阶段,个人对一般毛利率40%以下的新股,我仅会基本扫过,先把40%毛利率以上的企业分析完,回过头再来看毛利率略低的企业。
从以上四点筛选条件,我认为有两点,其一,是对新股的跟踪积累;其二,则是考验一个人知识的积累程度,你是否能一看到该公司处于某一行业,而你对这行业相当了解,那就是牛B了,你积累的够多,这个时候你就是投资界的前辈。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条件比较(2011-12-20 09:42:12)一、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招股说明书那些事151007
公司会专业撰写这一节,不少投行都是将也这一节和募集资金运用两节打包外包给咨询公司。当然有些咨询公司为了过于突出公司的高大上形 象,这一节往往超水平发挥(不排除是投行指使的可能),将企业包装的过于完美,比如行业细分太过主观,层层分下来比较差的公司也成了 行业龙头。也因此而有了某某咨询公司被会里列入黑名单的坊间传闻。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是被严格禁止的,公司大股东和高管不得从事与企业相同的主营业务;关联交易在台面上说是可以有, 只要充分披露必要性和公允性即可,但事实上会里有自己的掌握标准,超出一定比例就会被咔嚓。也许注册制实施后这一点会有所不同。 第八节主要是企业大佬们的简历。 第九节公司治理基本就是公司章程的复刻版本。公司章程是由律师起草。 第十节财务信息是审计报告的复刻版本。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第十一节是对财务状况的分析。很多投行也尤为注重这一节,因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业绩的逻辑性分析都要在这一节中体现,一个公司有没有 发展前景和潜力,除了看业务与技术,还要看数字与数字的跌宕起伏,以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优美曲线或糟糕曲线。在审核制下,投行人员一 般会费尽心机研究会里喜欢什么样的财务分析,比如业绩过好会被怀疑造价,业绩偏差会被认为没有持续盈利能力。不一而足。 第十二节业务目标是企业未来三年的发展战略与规划,一般由企业高管提供素材。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是外包率最高的一个章节,绝大部分投行都是外包给咨询公司去书写。原因是其中涉及大量资金测算、业绩估算,很多 老投行对这一节也是毫无办法。募集资金运用也是过去证监会审核非常注重的内容,因此又造成很多投行人挖空心思设计看起来更合理更稳妥 的募集资金项目。 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比较简单,拷贝一下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即可。 第十五节往后也是模板为主,没太大技术含量。
招股说明书——兴趣小组沙龙
主板和创业板招股书内容和格式准则区别
主板和创业板招股书内容和格式准则区别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股说明书第一节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第二节概览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第四节风险因素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第六节业务和技术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第九节公司治理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第十七节备查文件第三章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第七节备查文件第四章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股说明书第一节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第二节概览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第四节风险因素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第六节业务和技术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第九节公司治理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第十一节募集资金运用第十二节未来发展与规划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第十四节有关声明第十五节附件第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编制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规定披露。
第三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第四条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适当调整,但应在申报时作书面说明。
创业板资料
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上市资格的区别一)、主体资格的区别与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除了要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外,公司章程还必须要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二)、公司组织结构的区别与主板上市公司组织结构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必须包括2名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有董事会指定。
独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经营管理、法律或财务工作经验,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公司董事的职责。
三)、股本规模的区别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处于初创阶段,资本金规模较小,所以对其股本规模要求比主板上市公司降低,下限初定在2000万元左右,以便为企业资本规模的扩大和业绩的增长留下空间;另一方面,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迅速,对融资的频率要求高,因此可能缩短其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如取消主板市场对增资发行所需求的一年间隔期,有助于保证股本与业绩的同步良性增长。
四)、经营记录的区别由于营运记录对于投资者分析企业状况、预测发展前景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国内主板市场上市条件中,要求申请上市的企业有三年以上的经营记录。
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通常创立时间短、营运记录有限,因此对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经营记录为两年。
五)、盈利要求的区别创业板市场选择上市时更侧重于公司的发展潜力,而不同于主板市场所要求的经营现状。
香港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盈利没有要求,正是考虑到新兴企业在创业初期少有或几乎没有盈利的实际情况,美国NASDAQ市场虽然上市标准有三套,但总体上对盈利也基本不作要求。
因此,国内创业板市场亦不会将上市公司盈利记录作为基本条件。
六)、业务要求的区别公司主营业务应突出,主营业务比例应不底与于 %,不宜多元化经营。
与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要求有高度集中的业务范围、严密的业务发展计划、完整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和较大的业务增长潜力。
七)、股权结构的区别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对发起人数量及持股比例不必象主板市场那样严格。
创业板与主板IPO之比较
创业板与主板IPO上市之比较
企业上市的话是在主板,但是,随着近些年的经济发展需要,并逐步有了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等上市市场,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在创业板IPO上市的基本要求,政策依据是最初于2014年中国证监会第26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的《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在2015年12月30日由中国证监会进行了修正完善。
那么,创业板上市与主板上市的区别是什么?以图表为例您介绍如下:。
主板上市和创业板上市的区别
企业不管是在中国主板、中小板还是创业板上市,都需要同样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只是在发行、上市及监管的具体法律规则上有所区别,这体现在中国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对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不同的规则中。
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的发行条件实际是一样的,只不过中小企业板的企业规模小一点,在深圳证交所上市,而主板是在上海证交所上市。
因此,广义的主板市场也包括中小板。
这样,需要进行对照分析的就是创业板和主板了。
具体而言,创业板和主板的不同体现在以下:一、企业类型不同成立创业板市场就是想对那些处于成长型的、创业期的、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平台,因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1条开宗明义其立法宗旨之一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
虽然《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没有对自主创新企业、成长性企业、创业企业界定一个明确的范围,但证监会创业板发审部门负责人已经非正式表示,2009年创业板将侧重两类企业,一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成长性特别突出的企业;二是在技术业务模式上创新比较强的企业、行业排名靠前、市场占有率比较高的企业。
主板在拟上市企业的所属行业及类型方面没有任何限制,任何企业只要符合规定的标准都可以申请上市。
二、企业规模不同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中,主板市场规模最大,中小板次之,而创业板更小。
有资料显示:截止2009年7月30,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的A股上市公司共计有856家,市值达18万亿多。
我国的许多超大航母型公司国内上市都选择在上海证交所。
比如,7月29日刚上市的中国建筑(601668)首次公开发行120亿股,共募集资金501.6亿元,筹资规模为中国股市有史以来第四大,也是2009年以来全球最大的IPO案例。
深圳中小板是2004年5月份开始启动的,截止到2009年7月30日,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共计有278家,筹集资金达一千多亿。
什么是创业板、主板
什么是创业板、主板、中小板上市? ,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事业板是创事业板市场的简称。
创事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证券交易市场,顾名思义,就是给创事业型企业上市融资的证券市场。
由于创事业型企业一般是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是以,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创事业板市场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在创事业板发行上市。
证券市场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记得有一位传授在给学生上课时是这样解释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
他说,所谓场内交易,就是在场之内进行交易;所谓场外交易,就是在场之外进行交易。
这个定义让人听了依然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因为他没有解释清楚场的含义。
实在,这里的场是指证券交易所。
是以,所谓场内交易,就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内进行交易;所谓场外交易,就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交易。
在我国,目前的证券交易所只有两家: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沪市,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市。
这两个名称中都带有水,在不少南方人看来是财运好的象征。
注意,产权交易所不是证券交易所。
各地基本上都有产权交易所,但我国证券交易所只有两家。
我国的场内交易市场可以分为主板市场和创事业板市场。
主板市场是专为成熟的大中型企业的股票上市所开辟的股票市场。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是一个主板市场。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创事业板没有开设之前,也是一个主板市场。
此外,还有中小企业板。
中小企业板,简称中小板,这是中国特色的一个概念。
十年前,即2000年,本来,国务院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创事业板市场的,在准备过程中发明时机不成熟,于是就在2004年先开设了一个中小企业板,以便为开设创事业板做准备。
中小企业板,是在发行上市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即主板发行上市标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之内设立的一个独立的板块,以便让主业突出、具有成长性和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这里上市交易。
是以,中小企业板市场仍然是主板市场。
但中小企业板是建立创事业板市场的第一步,是中国建立创事业板市场的前奏曲。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与主板上市规则之比较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与主板上市规则之⽐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与主板上市规则之⽐较2009年5⽉8⽇,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共⼗九章,内容涵盖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及具体披露标准与要求,董事、监事、⾼管⼈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为规范,保荐机构的职责,退市的具体标准及实施程序,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等各个⽅⾯。
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具体内容,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与以上两个主板股票上市规则进⾏⽐较。
与主板上市规则相⽐创业板上市规则主要发⽣了以下变动。
⼀、加强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的监管(2.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对上市公司能否规范运作起着重要作⽤。
主板上市规则要求董事、监事、⾼级管理⼈员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创业板上市规则除了对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同样要求外,还特别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应当在股票上市前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声明及承诺书》,⽬的是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更好地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为。
创业板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严格履⾏做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以任何⽅式违法违规占⽤上市公司资⾦或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不通过⾮公允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利⽤上市公司未公开重⼤信息谋取利益,不以任何⽅式泄漏有关上市公司的未公开重⼤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员独⽴、财务独⽴、机构独⽴和业务独⽴,不以任何⽅式影响上市公司的独⽴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如果违反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其所做出的承诺的,交易所将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处分。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条件
A股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IPO办法
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年限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盈利要求
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上市公众持股要求
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
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
主营业务要求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用途
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2016删除此条
限制行为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简介2
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简介1.什么是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主板”是相对于创业板而言的,一般指上市标准最高、信息披露最好、透明度最强、监管体制最完善的证券交易全国性大市场,主要适于规模较大、基础较好、已进入成熟期和扩张期阶段且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的收益高、风险低的蓝筹公司。
国际知名的主板市场如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国内主板市场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即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一亿股以下的创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由于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上市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
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创业板”是地位仅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美国NASDN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风险投资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
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2009年10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创业板。
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主要区别:中小板市场作为中国创业板的一种过渡,相比创业板市场而言,上市企业规模更大一些,也更成熟一些,科技含量并不是特别高;而创业板则主要是一些高科技、高成长性的的朝阳行业的新兴企业,一般创立时间不是很长,规模也较小。
2.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事项;(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科创板、主板与创业板差异备忘录
科创板、主板与创业板差异备忘录上市申请文件科创板一、招股文件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与授权文件2-1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报告2-2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2-3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2-4关于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三、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3-1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3-1-1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3-1-2发行保荐书3-1-3上市保荐书3-1-4保荐工作报告3-1-5关于发行人预计市值的分析报告(如适用)3-1-6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配售的相关文件(如有)3-2会计师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文件3-2-1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3-2-2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如有)3-2-3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3-2-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3-2-5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损益明细表3-33-3-1法律意见书3-3-2律师工作报告3-3-3关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盖章的真实性的鉴证意见3-3-4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鉴证意见四、发行人的设立文件4-1发行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2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4-3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东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4-4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确认文件(如有)五、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5-1发行人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纳税情况及政府补助情况5-1-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5-1-2有关发行人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的证明文件5-1-3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说明5-1-4注册会计师对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出具的意见5-1-5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或主要经营机抅最近三年及一期纳税请况的证明5-2发行人需报送的其他财务资料5-2-1最近三年及一期原始财务报表5-2-2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5-2-3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5-3发行人设立时和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评估报告(如有)5-4发行人历次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5-5发行人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原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有)六、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6-1发行人关于募集资金运用方向的总体安排及其合理性、必要牲的说明6-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如有)6-3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如有)6-4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合同或合同草案(如有)七、其他文件7-1产权和特许经营权证书7-1-1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对其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产权证书清单(需列明证书所有者或使用者名称、证书号码、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是否及存在何种他项权利等内容)7-1-2发行人律师就7-1-1清单所列产权证书出具的鉴证意见7-1-3特许经营权证书(如有)7-2重要合同7-2-1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如有)7-2-2重大关联交易协议(如有)7-2-3重组协议(如有)7-2-4特别表决权股份等差异化表决安排涉及的协议(如有)7-2-5高管员工配售协议(如有)7-2-6其他重要商务合同(如有)7-3特定行业(或企业)的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如有)7-4承诺事项7-4-1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覆行承诺的约束措施7-4-2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以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7-4-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7-4-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7-4-5发行人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7-4-6保荐人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7-4-7发行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承诺函7-5说明事项7-5-1发行人关于申请文件不适用情况的说明7-5-2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不适用情况的说明7-5-3信息披露豁免申请(如有)7-6保荐协议7-7其他文件主板第一章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2招股说明书摘要(申报稿)1-3发行公告(发行前提供)第二章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及授权文件2-1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报告2-2发行人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2-3发行人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第三章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3-1发行保荐书第四章会计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4-1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4-2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4-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4-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五章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5-1法律意见书5-2律师工作报告第六章发行人的设立文件6-1发行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6-2发起人协议6-3发起人或主要股东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身份证明文件6-4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笫七章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7-1募集资全投资项目的审批、标准或备案文件7-2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7-3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合同或合同草案第八章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8-1发行人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纳税情况的说明8-1-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8-1-2有关发行人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证明文件8-1-3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说明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意见8-1-4主管税收征管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纳税情况的证明8-2成立不满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需报送的财务资料8-2-1最近三年原企业或股份公司的原始财务报表8-2-2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8-2-3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8-3成立已满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需报送的财务资料8-3-1最近三年原始财务报表8-3-2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8-3-3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8-4发行人设立时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评估报告(含土地评估报告)8-5发行人的历次验资报告8-6发行人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原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第九章其他文件9-1产权和特许经营权证书9-1-1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采矿权等产权证书清单(需列明证书所有者或使用者名称、证书号码、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是否及存在何种他项权利等内容,并由发行人律师对全部产权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鉴证意见)9-1-2特许经营权证书9-2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以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9-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及商务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9-4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证明文件(重污染行业的发行人需提供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9-5重要合同9-5-1重组协议9-5-2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9-5-3重大关联交易协议9-5-4其他重要商务合同9-6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9-7发行人全体董事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9-8特定行业(或企业〉的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第十章定向募集公司还应提供的文件10-1有关内部职工股发行和演变情况的文件10-1-1历次发行内部职工股的批准文件10-1-2内部职工股发行的证明文件10-1-3托管机构出具的历次托管证明10-1-4有关违规清理情况的文件10-1-5发行人律师对前述文件真实性的鉴证意见10-2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审批、发行、托管、清理以及是否存在潜在隐患等情况的确认文件10-3中介机构的意见10-3-1发行人律师关于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审批、发行、托管和清理情况的核查意见10-3-2保荐人关于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审批、发行、托管和清理情况的核查意见创业板第一章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1-3发行公告(发行前提供)第二章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及授权文件2-1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报告2-2发行人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2-3发行人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第三章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文件3-1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3-1-1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3-1-2发行保荐工作报告(附: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与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3-2注册会计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3-2-1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3-2-2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发行前提供)3-2-3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3-2-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3-2-5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3-3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3-3-1法律意见书3-3-2律师工作报告第四章发行人的设立文件4-1发行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2发起人协议4-3发起人或主要股东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身份证明文件4-4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4-5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4-6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及转持批复文件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第五章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5-1发行人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纳税情况的说明5-1-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5-1-4主管税收征管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纳税情况的证明5-2成立不满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需报送的财务资料5-2-1最近三年原企业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始财务报表5-2-2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5-2-3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5-3成立已满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需报送的财务资料5-3-1最近三年原始财务报表5-3-2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5-3-3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5-4发行人设立时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评估报告(含土地评估报告)5-5发行人的历次验资报告5-6发行人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原始财务报表及申报报告第六章其他文件6-1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6-1-1发行人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总体安排说明6-1-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6-1-3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6-1-4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合同或合同草案6-2产权和特许经营权证书6-2-1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采矿权等产权证书清单(需列明证书所有者或使用者名称、证书号码、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是否及存在何种他项权利等内容,并由发行人律师对全部产权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鉴证意见)6-2-2特许经营权证书6-3重要合同6-3-1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6-3-2重大关联交易协议6-3-3重组协议6-3-4其他重要商务合同6-4承诺事项6-4-1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覆行承诺的约束措施6-4-2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以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6-4-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承诺书6-5关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盖章的真实性的鉴证意见6-6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证明文件(重污染行业的发行人需提供符合国家环保部门规定的证明文件)6-7特定行业(或企业)的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6-8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上市条件科创板✧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并未要求控股股东)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最近2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I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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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ssence Securities Co., Ltd.
二○○九年八月
一、 准备创业板申请材料的主要依据
二、 创业板申请文件与主板首发申请文件 的区别 三、 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与主板首发招股说 明的区别 四、 创业板发行保荐书与主板发行保荐书 的区别 五、 创业板其他申请文件与主板其他申请 文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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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创业板申请文件的主要依据
主板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 件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 说明书 创业板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申请文件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 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理办法 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五)第六节之区别
• 1、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关于业务模式的披露中除供、产、销以外新增 了披露盈利模式的规定,发行人的业务及其模式具有创新性的,应披 露其独特性、创新性以及持续创新机制。 • 2、披露所拥有的主要资产时新增了“设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周期、 计划实施安排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其他对发行人经营发生作用的 资源要素“的规定。 • 3、主板招股说明书仅需披露主要技术所处阶段,创业板招股说明书 需披露核心技术的来源、水平及所处阶段,需明确是否为原始创新、 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情况,以及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 • 4、创业板招股说明书新增了”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 的比例,所取得的专业资质及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的奖项,披露最近 两年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等披露内容。 • 5、创业板招股说明书格式准则删除了”发行人名称冠有“高科技” 或“科技”字样的,应说明冠以此名的依据。“等方面的规定。
(四)第五节之区别
• 1、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不要求披露发行人的股本演变情况 及验资情况; • 2、创业板招股说明书需披露“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 的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取得股份的时间、价格和定价依 据。及新进入股东的有关信息”; • 3、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删除了“关于内部职工股披露事项 ”的规定;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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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
准备创业板申请材料的主要依据
二、创业板申请文件与主板首发申请文件的 区别 三、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与主板首发招股说明 的区别 四、 创业板发行保荐书与主板发行保荐书 的区别 五、 创业板其他申请文件与主板其他申请 文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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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版区别
1、原主板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等三节合 并为“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原主板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技术人员”; 3、原主板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调整为 “第十二节、未来发展与规划”并置于“募集资金运用”之 前; 4、原主板招股说明书之“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调整为“第十四节 有关声明” 。 5、原主板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调整为“ 第十五节 附件”。
(八)财务会计及管理层分析之区别
• 1、创业板招股说明书格式准则未对运行不满三年的公司的财务信息 做出明确规定; • 2、创业板招股说明书格式准则对税务事项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 • 3、创业板招股说明书明确要求披露”存货、应收款项的具体信息, 如类别,账面价值、减值准备、主要债务人、信用期、增减变动及构 成情况等; • 4、新增披露“最近一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 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分析说明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情况及原因”的规定; • 5、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关于盈利能力分析中新增了“发行人应按税种 分项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缴纳的税额,说明所得税费用(收益) 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 6、关于现金流量披露的实质内容无具体变化 • 7、主板中关于会计政策差异、期后事项的披露分散在第十节与第十 一节中,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对此进行了综合汇总,集中披露。
(十一)其他区别
• 1、主板招股说明书要示在”其他重要事项“中披露信息披露和投资 者关系的负责部门、负责人、电话号码等,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将该部 分内容提前至概览处。 • 2、主板招股说明书要求披露500万以上的重要合同,创业板招股说明 书对重要合同的金额标准无明确规定, • 3、创业板招股说明书要求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 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如不存在,应作声明“。 • 4、附件中新增 • “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 等两个文件。
(十)业务规划之区别
• 1、主板招股说明书仅要求披露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的发 展规划,创业板招股说明要求披露三年规划; • 2、创业板招股说明书披露业务规划时强调披露增强成长 性、增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 等方面的措 施,要求结合募集资金运用披露未来发展情况; • 3、创业板招股说明书要求发行人声明”在上市后通过定 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等方面的信 息。
(九)募集资金运用之区别
• 1、创业板招股说明书新增了披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的规定 • 2、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提升服务能 力等项目的披露内容: “募集资金用于提升服务能力、拓展市场营销、改进技术 或管理、改造生产或服务流程或设施、扩充人力资源以及 其他围绕主营业务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发行人应披露募 集资金的具体投资安排,说明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 响。” • 3、明确募集资金可以用于偿还债务,需披露“偿债的总 体安排及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财务费用的具体 影响。”“
(四)市场容量与公司的竞争地位
一、准备创业板申请材料的主要依据 二、创业板申请文件与主板首发申请文件的 区别 三、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与主板首发招股说明 的区别
四、创业板发行保荐书与主板发行保荐书的 区别
五、创业板其他申请文件与主板其他申请文 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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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主板申请文件之《公司章程(草案》需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拟订,创业板申请文件之《公司章 程(草案)》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拟订。 • 2、主板申请文件之《法律意见书》需逐项说明是否符合《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所规定的发行条件;创业板申请文件之《法律意见 书》需逐项说明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暂行办 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 3、在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公司治理等方面 的内容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披露。 具体差主要体现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权限划分,关联交易决策权 限划分,其他重要事项标准划分等。 • 4、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募集资金存 储制度》等与上市有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 5、对于转板企业来说,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应就申报在创业板上市重 新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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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板申请文件与创业板申请文件的区别(一)
主板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创业板申请文件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 意见 发行保荐书(附成长性专 项意见) 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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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板申请文件与创业板申请文件的区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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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则之区别
• 1、创业板招股说明书要求新增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 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 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 2、主板招股说明书准则第七条规定”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 情况,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相应修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必要时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创业板招 股说明书删除了”必要时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规定。 • 3、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删除了一般要求中删除了关于外文译本、印刷 纸张的要求,在重大事项提示强调了需关注风险因素 。 • 4、对提示性公司做出了较详细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票上市规则》 其他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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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准备创业板申请材料的主要依据
二、创业板申请文件与主板首发申请文件的 区别 三、 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与主板首发招股说 明的区别 四、 创业板发行保荐书与主板发行保荐书 的区别 五、 创业板其他申请文件与主板其他申请 文件的区别
(六)第七节之区别
• 创业板招股说明书未要求披露披露”发行人拟采取的减少 关联交易的措施 “。
(七)第8-9节之区别
• 1、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中的其他核心人员的范畴要宽于” 核心技术人员“。 • 2、创业板招股说明书要求重点披露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 成、议事规则及运行情况。 • 3、创业板招股说明书要求披露以下安排: • ”第六十九条 发行人应披露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 及制度安排,说明决策权限及程序等规定,并说明最近三 年的执行情况。 • 第七十条 发行人应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说明在 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 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方面采取的措施。“
续上表
主板申请文件 创业板申请文件
发行人全体董事对发行申 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的承诺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 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的承诺书 发行人律师关于发行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 盖章的真实性的鉴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