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与主板交易规则有六大不同
创业板的交易规则
创业板的交易规则创业板作为中国股市的一种特殊板块,其交易规则相对于主板有所不同。
了解创业板的交易规则对于投资者来说十分重要,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创业板的交易规则。
首先,创业板的交易时间与主板类似,每个交易日分为两个阶段: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但与主板不同的是,创业板交易时间段较短,中间没有休市的时间,交易时间更为紧凑。
其次,创业板的交易机制采用了固定价格撮合方式,即每日的交易价格是通过集合竞价来确定的。
早上9:15至9:25为集合竞价阶段,投资者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报出自己的买入或卖出委托单,系统会根据委托单的价格和数量对订单进行撮合。
而9:25至9:30是该日交易的临时挂牌时间,交易价格将被确定,9:30正式开始交易。
第三,创业板的价格波动限制较为宽松,涨跌幅限制为20%。
股票价格在交易日内涨跌幅超过20%后,将触发熔断机制。
熔断时创业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暂停交易20分钟,第二阶段为暂停交易一小时。
如果价格波动超过上述阶段后,将直接停牌。
创业板交易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则。
例如,在上市首日,新股将有特别的涨跌限制,涨幅限制为44%,未涨停的股票可延续第二个交易日;次新股在上市后3个交易日内,仍然享有特殊涨跌幅限制。
此外,创业板股票的交易流通范围相对较小,主要以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限定账户为主。
机构投资者的交易以大宗交易的形式进行,而个人投资者则以普通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
综上所述,创业板的交易规则相对于主板略有不同,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机制、价格波动限制等方面。
投资者应该了解并掌握创业板的交易规则,合理选择交易时间,掌握熔断机制,以及适应创业板相对较宽松的股价波动限制。
当然,更重要的是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做好投资决策,合理配置资金,把握好投资机会。
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运作规范逐条对比
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运作规范逐条对比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最早建立的股票交易所之一,也是中国三大股票交易所之一、其主要板块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
这些板块的运作规范在许多方面都有一些不同,下面将逐条对比这些规范。
1.上市条件:-主板:主板上市公司需要符合一定的规模和质量要求,包括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市值要求等。
-中小板:中小板上市公司需要符合相对较低的财务指标要求,适合成长性较强的中小企业。
-创业板:创业板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发展潜力,适合具备高科技或高成长性的企业。
2.上市流程:-主板:主板上市需要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并经过深交所审核和反馈,然后进行证监会审核和批准。
-中小板:中小板上市流程相对简洁,审核和批准流程比主板要快。
-创业板:创业板上市流程相对灵活,审核和批准时间更短。
3.信息披露:-主板:主板上市公司需要按照一定的信息披露规范公开披露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
-中小板:中小板公司也需要进行一定的信息披露,但相对于主板要求更灵活一些。
-创业板:创业板公司对信息披露要求更加灵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以更加合理的方式披露信息。
4.交易规则:-主板:主板上市公司交易规则相对较为严格,包括涨跌幅限制、停牌规则等。
-中小板:中小板上市公司交易规则相对灵活,具有更大的涨跌幅限制和停牌灵活性。
-创业板: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交易规则非常灵活,具有更大的涨跌幅限制和停牌灵活性。
5.市场风险防范:-主板:主板上市公司要求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和合规性,有更为严格的监管规则。
-中小板:中小板公司相对较为注重企业成长性和市场发展,对风险要求相对较低。
-创业板:创业板公司具有较高的创新风险,但对于市场风险要求也相对较低。
总体来说,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在上市条件、上市流程、信息披露、交易规则和市场风险防范等方面都有一些不同。
主板相对较为严格,适合规模较大、盈利能力强的企业;中小板相对较灵活,适合成长性较强的中小企业;创业板则更注重创新风险,适合高科技或高成长性企业。
创业板与主板的十大区别是什么
创业板与主板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不管是在中国主板、中⼩板还是创业板上市,都需要同样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只是在发⾏、上市及监管的具体法律规则上有所区别,创业板与主板的⼗⼤区别是什么?店铺⼩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家浏览,谢谢。
创业板与主板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类型不同
⼆、企业规模不同
三、上市条件不同
四、上市报审环节不同——是否需要征求有关政府部门意见
五、发审委组成⼈员不同
六、对保荐⼈的持续督导要求不同
七、信息披露要求不同
⼋、退市制度不同
九、投资者准⼊制度不同
⼗、法律依据不同
《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第⼀百⼆⼗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百⼆⼗⼀条上市公司在⼀年内购买、出售重⼤资产或者担保⾦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的,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以上通过。
第⼀百⼆⼗⼆条上市公司设⽴独⽴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百⼆⼗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百⼆⼗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关联关系董事⼈数不⾜三⼈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店铺进⾏法律咨询,店铺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的权益。
0013121-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制度比较证券.doc
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制度比较_证券论文我国现有的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是在90年代初期建立的,当时,社会各界对股份经济的主体功能和运行机制在认识上还存在着重大分歧,建立这两个证券交易所的目的还在于从资本市场的角度对国企改革进行新的尝试。
正因为是“尝试”,许多方面就不尽规范,最主要的是采用了类别股份的方法,即把上市公司的股票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把服务对象定向为国有企业。
这样,就把股份经济和资本市场这种原本最市场化的东西扭曲为行政化的产物,行政机制多途径、大规模的介入从多方面形成了对股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钳制,扭曲了资本市场所特有的资源配置优化功能。
由于实行类别股份,上市公司中近70%的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而沉淀了下来,这不但从根本上违背了股票的流动性本性,而且也造成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使得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难以规范,可持续发展能力大打折扣。
由于定向为国企服务,大量的社会资本被人为地导入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反映到微观上,就是“病”国企在资本市场上蔓延反映到宏观上,就是整个国民经济运行效率被大大降低,并直接影响了国民经济总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与主板市场不同,创业板尽管强调主要为高科技成长型企业服务,但在进入市场的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上并未作任何限制,让所有企业都能进入资本市场(包括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并通过社会化的机制来筹集资金和进行运营。
创业板的这种无歧视性制度设计,改变了类别股份和定向为国企服务的计划经济作法,它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的投资者及各种所有制企业,使得投资者和企业都能够平等地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这不但恢复了股份、股票、股份经济乃至市场经济的内在本性,而且也打破了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垄断局面,真正把竞争机制引入了股份经济和资本市场之中,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真正体现了资本社会化的内在涵义。
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在相当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资本市场的现有状况,它容纳的对象包括了成长性强的民营企业、主业突出的创业企业、具有成长潜力与发展前景的传统行业企业、成长性强且发展潜力大的大型企业、核心技术具有独创性、领先性的各类企业以及产品市场潜力大的各类企业,从而突破了现有主板市场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单一的市场结构,形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的资本市场体系。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详解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详解
创业板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部分,具有一套独立的股票交易规则。
本文将详
细解析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帮助读者了解交易流程和相关限制。
首先,在创业板股票交易方面,交易时间与主板股票相同,即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
投资者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进行买入或卖出创业板股
票的交易。
其次,创业板的交易有涨跌幅限制。
对于首日上市的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
为20%。
从第二个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调整为10%。
在涨停或跌停状态下,
该股票停止交易,无法继续买入或卖出。
此外,创业板股票也有交易机制上的限制。
首先是T+0制度,即当日买入的创业板股票不可当天卖出,需要持有至少一天。
其次是T+1制度,即当日卖出的创
业板股票需要等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获得资金。
这两个制度与主板股票交易规则有所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板股票属于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品种,风险投资比例较高。
因此,投资者在交易创业板股票前应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
总结起来,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涉及交易时间、涨跌幅限制以及交易机制等方面。
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对于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可以帮助投资者在创业板股票市场中进行更加明智的交易决策,最大程度地保护自身利益。
深圳交易所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规则关于交易权限的对比
深交所中小板、主板深交所创业板第九章应当披露的交易第九章应当披露的交易9.1 本章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提供担保;(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十)签订许可协议;(十一)本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9.1 本章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四)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十)签订许可协议;(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十二)本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9.2 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创业版股票交易规则
创业版股票交易规则:创业板与主板交易规则有六大不同1.创业板涨跌幅限制与主板不同深交所对创业板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证券在上市首日证券不设涨跌限制,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是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元。
而上交所对开盘后每次成交价格的涨跌幅作了不超过15%的规定。
本次披露的涨跌幅限制较前期讨论的30%有所缩小,体现了管理层指定规则时相对审慎的原则。
2.创业板每笔申报的数量有最高限制创业板每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主板在这一方面似乎没有明确的限制。
这种对于最大申报数量的要求体现了交易所从创业板上市证券规模相对较小出发,太大笔的委托可能造成市场的巨幅波动的考虑。
3.创业板制定了明确的停市规定创业板条例规定:在交易日上午10:45、下午2:15之前较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大于10%,创业板临时停市30分钟。
一个交易日内临时停市措施只执行一次。
创业板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达15%,创业板当日将停市。
在市场发生大幅下跌情况下,交易所借鉴国际经验实施停市制度,有助于投资者冷静心态,达到控制市场风险的作用。
4.创业板开盘前将揭示可能出现的开盘价根据规定,创业板每个交易日上午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自确定开盘价前10分钟起,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开盘价。
可能开盘价是指对截止揭示时所有申报按照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价格。
这点使投资者在参与集合竞价的过程当中得到了更多的信息披露。
5.对交易主体的规定基本与主板相同创业板交易规则显示,开立交易所帐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由此可见,交易所并没有对入市资金下限以及单比委托资金下限提出特殊要求。
这体现了在机会面前,无论资金大小,所有投资者机会均等的原则。
6.创业板交易方式依然采用电脑集中竞价方式和T+1的交易制度创业板交易方式依然采用电脑集中竞价方式,并未采用国际上的“做市商制度”。
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与主板的区别
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与主板的区别主体资格区别:与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除了要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要求外,公司章程还须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有关要求。
公司组织结构区别:与主板上市公司组织结构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董事会必须包括2名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得由董事会指定。
独立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经营管理、法律或财务工作经验,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股本规模区别: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处于初创阶段,资本金规模较小,其股本规模要求比主板上市公司降低,下限初定在2000万元左右;另外,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迅速,对融资的频率要求高,因此可能缩短其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有助于保证股本与业绩同步良性增长。
经营记录区别:主板市场上市条件中,要求申请上市的公司有三年以上经营记录。
而创业板上市公司创立时间短、营运记录有限,经营记录要求为两年。
盈利要求区别:创业板市场选择上市更侧重于公司发展潜力,而不同于主板市场所要求的经营现状。
因此,创业板市场亦不会将上市公司盈利记录作为基本条件。
业务要求区别:与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要求有高度集中业务范围、严密业务发展计划、完整清晰业务发展战略和较大业务增长潜力。
股权结构区别: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对发起人数量及持股比例不必象主板市场那样严格。
这就使得创业板市场股份集中度相对较高。
股份集中度提高形成三方面市场影响:一是市场炒作变得容易,提高市场投机成份;二是企业购并更为方便,资本运作空间大;三是企业的退出难度下降,一旦丧失上市资格,摘牌后果对市场影响较小。
上市审批区别:创业板市场通过强有力信息披露来提高市场运作透明度,在上市审批程序上将改变目前主板市场采用的审核方式,借鉴美、日证券市场的“注册制”或香港创业板的上市委员会制,采取由证券交易所接受公司的上市核准,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管的形式,完善交易所自身和创业板市场运行机制。
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规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规则
创业板是中国证券市场中的一种特殊板块,专门用于支持和培育创新型企业。
创业板股票的上市交易规则与主板股票有一些差异,以下是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主要内容:
1. 上市标准:创业板对企业的上市标准相对宽松,主要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主业务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等条件。
2. 发行方式:创业板股票可以通过发行申报、上市辅导、上市委员会审核等程序进行发行。
3. 发行数量限制:创业板股票的发行数量不受限制,但上市后的流通数量有一定的限制,板块分为公开发行与首发私募股份,并对流通股份设置了解禁期。
4. 交易机制:创业板采用定价交易机制,即发行价由企业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上市后的股票价格波动有一定的限制,如价格涨停、跌停幅度。
5. 交易规则:创业板股票交易时间与主板股票一致,以现货交易为主,可进行T+0交易。
6. 风险防范:创业板实行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如对新股发行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对股价异常波动进行监控和处理等。
7.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需定期披露财务报告、经营情况、重大
事项等信息,以保证投资者充分知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则有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投资者在交易创业板股票时,应当了解和遵守相关交易规则,同时注意市场风险,谨慎决策。
深交所主板与创业板上市规则对比
深交所主板与创业板上市规则对比深交所主板和创业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两个重要板块,它们有不同的上市规则和要求。
本文将对深交所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规则进行对比,并从企业上市门槛、信息披露要求、投资者适当性、发行方式和流动性等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深交所主板和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门槛方面存在差异。
深交所主板要求企业具有连续两年盈利、最近一年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等条件;而创业板允许尚未盈利的企业在创业期就可以上市,只需达到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
可以说,深交所主板对企业盈利能力和业务规模的要求更高,而创业板则更注重企业的成长潜力和市场前景。
其次,在信息披露要求方面,深交所主板和创业板也有所不同。
深交所主板要求企业按照一定的规范编制和披露财务报告,并且公开披露的信息数量和质量相对较高;创业板注重企业成长性和风险因素的全面披露,要求企业披露更多的经营和财务指标,以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风险。
第三,在投资者适当性方面,深交所主板和创业板也有不同的要求。
深交所主板面向各类投资者,没有特定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而创业板则设置了较高的投资者准入门槛,要求投资者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以确保创业板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合理参与。
此外,在发行方式方面,深交所主板和创业板也存在一些差异。
深交所主板采用较为传统的定价发行方式,即企业确定发行价格和数量后再向公众发行;而创业板则采用的是向公众募集方式,企业发行价格由市场机构根据市场需求确定,使得创业板市场更加灵活和市场化。
最后,深交所主板和创业板在流动性方面也有所不同。
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较多,市值较大,交易活跃,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而创业板上市公司市值相对较小,交易量和流动性相对较低,容易受到市场情绪的影响。
综上所述,深交所主板和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门槛、信息披露要求、投资者适当性、发行方式和流动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深交所主板更注重企业盈利能力和业务规模,信息披露规范;创业板则更重视企业的成长潜力和市场前景,对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较高。
创业板上市和a股上市的区别是什么
创业板上市和a股上市的区别是什么创业板上市和a股上市的区别1、规模不同:创业板属于a股中的一个板块;而a股中除了创业板,还有主板、中小板等。
2、上市标准不同:创业板的上市标准比A股更加宽松,创业板的上市标准主要包括:公司股东资金规模、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公司管理水平、公司投资者保护能力等。
3、股票风险不同:创业板具有市场盈利率较高,对股本的要求小,成长空间大等特点;a股营收能力、利润空间、成长空间等方面稍弱于创业板。
4、进入门槛不同:进入创业板的门槛较低,拥有一定潜力的中小企业均有机会进入,而a股的准入要求较高。
a股和b股的股票交易区别是什么1、定义不同。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资股。
A股,即人民币普通股票,是由中国境内注册公司发行,在境内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2、交割制度不同。
B股实行T+3的资金交割制度,即投资者在T日卖出股票后,资金在T+3日可以转出到银行卡。
A股实行T+1的资金交割制度,即投资者在T日卖出股票后,资金在T+1日可以转出到银行卡。
3、最小价格变化不同。
B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小价格变化为0.01港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小价格变化为0.001美元。
A股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小价格变化都是0.01元。
股票的买入方法有哪些市价单买入:以市场当前报价直接买入股票,成交即时。
适用于交易量较大、流动性较好的股票。
限价单买入:设置一个期望的股票买入价格,当市场价格达到或低于该价格时,会以该价格买入股票。
适用于希望在特定价格买入的投资者。
分批买入:将要买入的资金分为若干等份,分批进行买入。
这样可以降低成本,平均分摊买入价格。
购买股票的时候要注意什么投资目标与风险承受能力:明确自己的投资目标(短期还是长期投资、资本增值还是股息收入等)和风险承受能力,以制定适合自己的投资策略。
主板上市和创业板上市的区别
企业不管是在中国主板、中小板还是创业板上市,都需要同样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只是在发行、上市及监管的具体法律规则上有所区别,这体现在中国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对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不同的规则中。
主板和中小企业板的发行条件实际是一样的,只不过中小企业板的企业规模小一点,在深圳证交所上市,而主板是在上海证交所上市。
因此,广义的主板市场也包括中小板。
这样,需要进行对照分析的就是创业板和主板了。
具体而言,创业板和主板的不同体现在以下:一、企业类型不同成立创业板市场就是想对那些处于成长型的、创业期的、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平台,因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1条开宗明义其立法宗旨之一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
虽然《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没有对自主创新企业、成长性企业、创业企业界定一个明确的范围,但证监会创业板发审部门负责人已经非正式表示,2009年创业板将侧重两类企业,一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成长性特别突出的企业;二是在技术业务模式上创新比较强的企业、行业排名靠前、市场占有率比较高的企业。
主板在拟上市企业的所属行业及类型方面没有任何限制,任何企业只要符合规定的标准都可以申请上市。
二、企业规模不同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中,主板市场规模最大,中小板次之,而创业板更小。
有资料显示:截止2009年7月30,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的A股上市公司共计有856家,市值达18万亿多。
我国的许多超大航母型公司国内上市都选择在上海证交所。
比如,7月29日刚上市的中国建筑(601668)首次公开发行120亿股,共募集资金501.6亿元,筹资规模为中国股市有史以来第四大,也是2009年以来全球最大的IPO案例。
深圳中小板是2004年5月份开始启动的,截止到2009年7月30日,中小板的上市公司共计有278家,筹集资金达一千多亿。
创业板与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对照(全)
本所对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1.3发行人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1.3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上市,应当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创业板与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对照
创业板规则
主板规则
区别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无改动
1.1为规范公司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2.4本规则所称真实,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创业板2.3对应主板2.4
2.4本规则所称准确,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内容应易于理解,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与主板上市规则之比较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与主板上市规则之⽐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与主板上市规则之⽐较2009年5⽉8⽇,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共⼗九章,内容涵盖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及具体披露标准与要求,董事、监事、⾼管⼈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为规范,保荐机构的职责,退市的具体标准及实施程序,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等各个⽅⾯。
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具体内容,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与以上两个主板股票上市规则进⾏⽐较。
与主板上市规则相⽐创业板上市规则主要发⽣了以下变动。
⼀、加强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的监管(2.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对上市公司能否规范运作起着重要作⽤。
主板上市规则要求董事、监事、⾼级管理⼈员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创业板上市规则除了对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同样要求外,还特别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应当在股票上市前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声明及承诺书》,⽬的是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更好地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为。
创业板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严格履⾏做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以任何⽅式违法违规占⽤上市公司资⾦或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不通过⾮公允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利⽤上市公司未公开重⼤信息谋取利益,不以任何⽅式泄漏有关上市公司的未公开重⼤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为;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员独⽴、财务独⽴、机构独⽴和业务独⽴,不以任何⽅式影响上市公司的独⽴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如果违反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其所做出的承诺的,交易所将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处分。
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交易机制
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交易机制一、主板市场的交易机制主板市场是指国内证券交易所中的主板板块,是指定交易所上市公司的主要交易场所。
主板市场的交易机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 交易时间:主板市场的交易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共计6个小时。
2. 交易方式:主板市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和连续竞价交易相结合的方式。
开盘前15分钟为集中竞价交易阶段,投资者可以报出买入或卖出的限价委托单,待开盘后按照一定规则进行撮合成交。
之后进入连续竞价交易阶段,投资者可以随时报出买入或卖出的限价委托单,成交价格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
3. 交易规则:主板市场的交易规则包括了限价交易、涨跌停板限制、交易价格的浮动范围、交易费用等内容。
限价交易是指投资者在报出委托单时,必须指定买入或卖出的价格,且价格必须在涨跌停板范围内。
涨跌停板限制是指当股票价格涨跌幅达到设定的限制时,将触发涨停或跌停机制,此时只能以限价委托单报出。
交易价格的浮动范围是指股票价格在连续竞价交易阶段的涨跌幅限制,不同价格的股票具有不同的涨跌幅限制。
交易费用包括了佣金、印花税、交易所交易费等。
4. 交易机制的改革:为了适应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的需求,主板市场的交易机制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
例如,改革前的主板市场采用了T+1的交易制度,即交易日的买卖成交后需要等到下一个工作日才能交割,而改革后主板市场引入了T+0的交易制度,交易日的买卖成交后当天就可以交割。
此外,还推出了限价盘前竞价交易、深圳股通、沪港通等新的交易机制。
二、创业板市场的交易机制创业板市场是指国内证券交易所中的创业板板块,是为了支持和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而设立的一个特殊市场。
创业板市场的交易机制与主板市场有一些区别,具体如下:1. 交易时间:创业板市场的交易时间与主板市场基本一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制度比较
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的制度比较
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是中国股市的两个重要交易板块,它们在制度上存在一些区别。
1. 发行条件:主板市场对公司的发行条件相对严格,要求公司具有一定的规模、盈利
能力和良好的财务指标等;而创业板市场对公司的发行条件更为宽松,容许初创阶段
的企业入市。
2. 企业属性:主板市场一般适合具备一定成熟度的企业进行定向融资;而创业板市场
主要针对初创阶段、高成长性的企业,提供更多机会和灵活性。
3. 监管要求:主板市场的监管和规范较为严格,主要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而创业板市
场相对灵活,监管机构(譬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通常与企
业一起合作,更加关注市场发展和创新。
4. 投资者结构:由于风险较高,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往往更为专业化,包括风险
投资基金、券商等;而主板市场的投资者更为广泛,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5. 交易机制:创业板市场具有更加灵活的交易机制,如涨跌停板的幅度较大,交易更
加活跃;主板市场交易机制相对稳定,涨跌停板的幅度较小。
总体来说,主板市场相对于创业板市场具有更严格的发行条件和制度规范,适合成熟
企业;而创业板市场则更关注初创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大的机会和灵活性。
不同的制
度安排和要求使得这两个市场在投资者结构、交易机制和监管机构等方面存在一定的
差异。
证券市场的主板与创业板比较分析
证券市场的主板与创业板比较分析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主板与创业板作为两个重要的板块备受关注。
本文旨在对证券市场的主板与创业板进行比较分析,通过对其一些关键指标的对比,揭示它们的共同特点和不同之处,以促进投资者对两个板块的深入了解和进行明智的投资决策。
二、市场定位主板是一个相对成熟和稳定的证券市场板块,设立较早,公司规模要求较高,且审批流程更为繁琐。
创业板则是一个相对年轻和风险较高的板块,设立较晚,主要面向科技创新型企业,通过简化企业上市流程,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机会。
三、上市条件主板对企业的上市条件相对较为严格,包括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等要求。
而创业板则相对灵活,更加注重企业的成长性和市场潜力,对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了更多机会。
四、风险与回报相对而言,主板市场相对稳定,风险较低,适合那些稳健型投资者。
而创业板市场则风险较高,但潜在回报也更大,适合那些对高风险高收益有较高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五、交易量与流动性主板市场交易量较大,流动性较高,买卖挂单数量相对较多,投资者可以更容易地进行交易。
创业板市场交易量相对较小,流动性较低,买卖挂单数量较少,投资者在进行交易时需更加小心谨慎。
六、媒体关注度主板市场相对成熟和稳定,受到媒体的关注度普遍较高,企业上市、企业业绩等都能够得到更好的报道。
而创业板市场相对年轻和风险较大,受到媒体的关注度相对较低,企业上市、业绩报道等较少,投资者需自行进行更多的信息搜集。
七、市场影响力主板市场作为成熟的证券市场板块,在资本运作和市场稳定方面有较强的影响力。
而创业板市场虽然规模较小,但通过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扶持,具有较高的成长潜力和市场影响力。
八、投资策略对于投资者来说,主板市场适合长期投资,重视企业基本面和发展趋势,提倡价值投资策略。
而创业板市场更适合短线投机,需要关注市场情绪和热点行情,采用技术分析和动量交易等策略。
九、监管和政策支持主板市场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核心板块,受到监管机构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创业板上市规则与主板上市规则之比较
创业板上市规则与主板上市规则之比较创业板上市规则与主板上市规则之比较1. 引言在中国的股票市场中,创业板和主板是两个常见的上市市场。
创业板是为了支持和促进创新型、高成长性企业而设立的,而主板则是相对成熟、规模较大的企业所选择的上市市场。
本文将对创业板和主板的上市规则进行比较,以便了解它们之间的差异和适应的企业类型。
2. 上市资格要求比较两市的上市资格要求是企业能否在对应市场上市的基本条件。
以下是创业板和主板上市资格要求的比较:2.1 创业板上市资格要求资产要求:创业板要求企业最近一年度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合计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盈利能力要求:企业最近一年度和上市前两年度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要求:创业板规定主承销商应当认购所发行股份的不少于5%作为战略投资者。
资产要求:主板要求企业最近一年度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市前两年度合计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盈利能力要求:上市前两年度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要求:主板没有要求主承销商认购股份作为战略投资者。
3. 发行上市过程比较创业板和主板的发行上市过程也有一些差异。
以下是创业板和主板的发行上市过程的比较:3.1 创业板发行上市过程1. 提交申请:企业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和文件。
2. 审核材料:证券交易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审核企业的财务状况、业务模式等。
3. 发行公告:企业公布发行计划,并确定主承销商和认购战略投资者。
4. 发行认购:战略投资者认购发行股份,主承销商进行市场化认购。
5. 发行定价: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反馈和公司估值确定发行价格。
6. 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企业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交易。
1. 提交申请:企业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和文件。
2. 审核材料:证券交易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审核企业的财务状况、业务模式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对交易主体的规定基本与主板相同。创业板交易规则显示,开立交易所帐户的自然人、
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6.创业板交易方式依然采用电脑集中竞价方式和T+1的交易制度,但并未采用国际上的“
做市商制度”。鉴于现阶段国人投机情绪高涨,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创业板市场出现交易清
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是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元。而上交所对开盘后每
次成交价格的涨跌幅作了不超过15%的规定。本次披露的涨跌幅限制较前期讨论的30%有
所缩小,体现了管理层指定规则时相对审慎的原则。
2.创业板每笔申报的数量有最高限制。创业板每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而主板在
近日深圳巨潮网站和上证报分别公布了《创业板市场规则咨询文件》,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所对其中有关创业板交易规则与主板交易规则的异同点进行研究分析,相关研究报告认为
创业板与主板交易规则存有六大不同。
Hale Waihona Puke 这六大不同是: 1.创业板涨跌幅限制与主板不同。深交所拟对创业板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
制比例为20%。证券在上市首日证券不设涨跌限制,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范围为发行
停市。在市场发生大幅下跌情况下,交易所借鉴国际经验实施停市制度,有助于投资者冷
静心态,达到控制市场风险的作用。
4.创业板开盘前将揭示可能出现的开盘价。根据规定,创业板每个交易日上午开盘集合竞
价期间,自确定开盘价前10分钟起,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开盘价。可能开盘价是指对截
止揭示时所有申报按照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价格。这点使投资者在参与集合竞价的过程当
淡的可能性较小,且国内券商控制做市风险的能力有限,因此预计实施集中竞价及T+1的
交易方式对控制市场风险、抑制市场投机气氛将起到一定作用。
这一方面似乎没有明确的限制。这体现了交易所从创业板上市证券规模相对较小出发,太
大笔的委托可能造成市场的巨幅波动的考虑。
3.创业板制定了明确的停市规定。创业板条例规定:在交易日上午10:45、下午2:15之
前较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大于10%,创业板临时停市30分钟。一个交易日内临时
停市措施只执行一次。创业板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达15%,创业板当日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