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备用金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金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备用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医院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及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备用金的情况。
三、备用金范围1. 医疗科室的药品、器械、材料等零星采购;2. 医院办公、后勤等部门的日常零星开支;3. 医院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的支出;4. 医院临时性、突发性事项的支出;5. 其他经医院领导批准的备用金使用。
四、备用金管理制度1. 备用金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科室需使用备用金时,应向财务部门申请;2. 各部门、科室申请备用金时,需提供详细的使用计划、用途及预计金额;3. 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备用金的使用计划、用途及预计金额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审核通过的备用金申请,财务部门将根据申请金额发放备用金;5. 备用金使用后,需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向财务部门报销,并提供相关凭证;6. 财务部门对报销的备用金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7. 备用金使用过程中,各部门、科室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借出或用于其他用途;8. 财务部门定期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医院领导报告。
五、备用金流程1. 部门、科室提出备用金申请,提交使用计划、用途及预计金额;2. 财务部门审核备用金申请,必要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审核通过的备用金申请,财务部门发放备用金;4. 部门、科室使用备用金,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执行;5. 使用完毕后,部门、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向财务部门报销,并提供相关凭证;6. 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7. 财务部门定期对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医院领导报告。
六、监督与处罚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挪用、借出备用金或用于其他用途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 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备用金损失、浪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 对故意隐瞒、篡改备用金使用情况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医院财务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财务备用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部门、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备用金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备用金只能用于医院内部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不得挪用、贪污。
(二)授权审批:备用金使用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三)账目清晰:备用金收支要明确记录,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四)定期检查:医院财务部门定期对备用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备用金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备用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备用金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备用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核定各部门、科室备用金额度,并进行动态调整。
(三)负责备用金借款、报销手续的审核、审批。
(四)定期对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备用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五条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科室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明确备用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二)建立健全备用金使用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备用金使用。
(三)加强备用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定期向财务部门汇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三章备用金管理流程第六条备用金借款流程:(一)各部门、科室因业务需要借用备用金,需填写《备用金借款申请单》。
(二)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送财务部门审批。
(三)财务部门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无误后,由财务出纳办理借款手续。
第七条备用金报销流程:(一)各部门、科室使用备用金后,需填写《备用金报销单》,并附上相关票据。
(二)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送财务部门审批。
(三)财务部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无误后,由财务出纳办理报销手续。
第八条备用金结余:(一)各部门、科室每月底将备用金结余上交财务部门。
(二)财务部门对结余进行核对,无误后,将结余退还给各部门、科室。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医院财务部门定期对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医院收费处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收费处备用金管理,确保医院财务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备用金的管理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备用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2. 建立健全备用金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备用金的合理使用。
3. 加强备用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备用金的收支平衡。
4. 严禁挪用、侵占备用金,对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备用金的设立和使用1. 收费处备用金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
2. 收费处备用金金额根据业务量、服务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经医院财务部门审批后执行。
3. 收费处备用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日常零星开支,如现金找零、小票购买等;(2)应急情况下的医疗费用支付;(3)收费处工作人员的加班补贴等。
4. 收费处备用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实际需要使用,不得超支;(2)使用备用金时,应填写使用单据,注明用途、金额、使用时间等信息;(3)使用备用金后,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销,并妥善保管报销凭证。
四、备用金的核算与监督1. 收费处备用金的核算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每月对备用金进行一次核算,确保备用金的收支平衡。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收费处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五、备用金的管理责任1. 收费处负责人对本处备用金的管理负总责,负责制定备用金管理制度,确保备用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2. 收费处工作人员负责备用金的具体使用和保管,严格执行备用金管理制度。
3. 财务部门负责备用金的核算、监督和检查,确保备用金管理的规范、合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备用金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财务部门。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挂号室备用金管理制度
医院挂号室备用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挂号室备用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挂号室备用金的管理,包括备用金的申请、使用、报销等方面。
第三条挂号室备用金是指用于应对突发事件或临时开销的资金,由挂号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人员负责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挂号室备用金的使用应当遵循经济合理、节约用钱的原则,不得违规使用或挪作他用。
第五条挂号室备用金的管理应当规范、透明、可追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六条挂号室备用金的具体管理事项,由挂号室负责人制定,并报医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其他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收支管理第八条挂号室备用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医院预算内的专项经费、医疗服务收费中的结余等。
第九条挂号室备用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医院相关的费用管理标准进行,不得超支或滥用。
第十条挂号室备用金的收支均由挂号室负责人或经授权的人员负责审批,必须有明确的用途和合规的依据。
第十一条对于已使用的挂号室备用金支出,应当及时做好相关的财务记录和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挂号室备用金支出的用途应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处理等,不得私自支出或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每月末挂号室备用金的收支情况应当做好相关的财务结算和报销工作,备案存档。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十四条挂号室备用金的使用需经挂号室负责人审批,并做好相应的用款申请记录和归档。
第十五条对于大额挂号室备用金的使用,需提前报医院领导进行审批,并做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和说明。
第十六条对于医院内部其他科室和单位对挂号室备用金的使用,需提前协商并征得挂号室负责人的同意。
第十七条对于挂号室备用金支出的报销,必须符合医院相关的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不得违规报销。
第十八条挂号室备用金的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经济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使用的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惩处。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挂号室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医院领导进行报告,做好相关的汇报材料和汇总统计。
医院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备用金管理,确保医院日常运营的顺利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专款专用、安全保密、定期清查、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备用金的管理第四条备用金的来源1. 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医院实际需求,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向银行申请提取备用金。
2. 医院内部各科室、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备用金申请,经医院财务部门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提取备用金。
第五条备用金的额度1. 备用金额度应根据医院规模、业务量和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3-5天的零星支付所需现金。
2. 各科室、部门备用金额度由医院财务部门根据科室、部门实际情况审批确定。
第六条备用金的保管1. 备用金由医院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备用金台账。
2. 备用金存放于保险柜内,确保安全。
第七条备用金的使用1. 备用金主要用于医院日常运营中的零星开支,如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药品等。
2. 使用备用金时,必须填写《备用金支出凭证》,经科室、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门审批。
3.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第三章备用金的报销第八条备用金使用后,应及时报销。
1. 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应于每月末将《备用金支出凭证》及相关发票、凭证送至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九条备用金报销的期限1. 备用金报销应在使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 超过报销期限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四章备用金的清查第十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备用金进行清查。
1. 每月对备用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确保备用金账实相符。
2. 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备用金的责任第十一条备用金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备用金的安全、使用、报销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备用金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备用金损失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收款室备用金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收款室备用金管理制度及流程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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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备用金管理制度
住院备用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住院备用金的管理,保障医院的资金安全,提高住院服务的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相关住院备用金的管理工作。
三、备用金的定义和用途1. 备用金指医院为应急需要或特殊支出准备的用于临时使用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住院医疗费用、急需购买药品、设备维修等支出。
2. 备用金主要用于医院日常经营的特殊支出和紧急情况下的资金周转。
四、备用金的来源1. 医院定期拨款2. 捐赠3. 收入超额五、备用金的存放和保管1. 备用金应由专人负责存放和保管,存放地点应安全、密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2. 备用金应采取现金存放、银行存款或其他方式,必须有专门账户用于备用金的存放。
六、备用金的使用流程1. 住院部门需先向医院财务部门申请备用金使用,需提供使用理由、金额预算、批复人签字等规定材料。
2. 财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批复备用金的使用。
3. 财务部门在批复备用金的同时,将备用金的使用记录在备用金使用清单上,并通知相关部门以备核对。
4. 使用备用金后,需及时做好备用金使用单,由使用人签字确认,并在备用金使用清单上进行登记。
5. 财务部门定期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确保备用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并合理。
七、备用金的管理责任1. 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备用金的核对、存管和使用流程的监督和管理。
2. 住院部门负责备用金使用的申请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3. 管理人员对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备用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4. 对于违反备用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虚报备用金使用情况的,将取消其备用金使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擅自挪用备用金的,将取消其备用金使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于未按规定使用备用金的,将取消其备用金使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九、其他1. 医院应建立健全备用金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备用金的管理流程和制度。
中医院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备用金的管理,确保备用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备用金的概念及范围1.备用金是指我院为满足日常零星开支、临时性支出、办公用品购置、差旅费等需要,由财务部门核定的、定期发放给相关部门或个人的现金。
2.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日常办公用品购置;(2)临时性维修、购置等支出;(3)职工差旅费;(4)其他经财务部门认可的零星支出。
三、备用金的核定与管理1.备用金的核定:备用金的核定由财务部门根据各科室、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一般不超过3~5天零星支付所需现金。
2.备用金的管理:备用金由财务部门专人负责管理,设立备用金台账,记录备用金的收支情况。
3.备用金的发放:备用金的发放由财务部门根据各科室、部门的需求,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四、备用金的使用与报销1.备用金的使用:各科室、部门使用备用金时,应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不得挪作他用。
2.备用金的报销:使用备用金的科室、部门应于每月末将备用金使用情况报送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销。
3.备用金的结余:备用金的结余应于每月末由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如结余较多,应及时上缴财务部门。
五、备用金的监督与检查1.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备用金的合理使用。
2.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3.各科室、部门应自觉接受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挪用、侵占备用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于故意隐瞒、谎报备用金使用情况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修订。
八、备用金管理制度实施细则1.备用金账户设立:财务部门设立备用金账户,用于备用金的收付。
医院收款处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收款处备用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收款处所有备用金的管理。
三、备用金管理职责1. 收款处负责人:负责备用金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备用金的申请、审批、使用、保管和核算。
2. 收款处财务人员:负责备用金的日常管理,包括备用金的收支记录、核对、上缴和报销。
3. 收款处其他人员:协助财务人员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工作。
四、备用金管理制度1. 备用金申请与审批(1)收款处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备用金申请,填写《备用金申请单》。
(2)备用金申请单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院长批准。
2. 备用金领取与使用(1)经批准的备用金申请单由财务部门开具《备用金领取单》,收款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领取备用金。
(2)备用金使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①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② 不得挪用备用金,用于非业务用途;③ 使用备用金应做到合理、节约、高效。
3. 备用金保管(1)备用金应存放在收款处指定的保险柜内,由专人负责保管。
(2)保险柜钥匙由收款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共同保管,不得私自借出。
4. 备用金核算(1)收款处财务人员每日对备用金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2)备用金使用后,应及时做好报销手续,将报销单据交财务部门审核。
(3)财务部门每月对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汇总,编制《备用金使用情况表》。
5. 备用金上缴(1)备用金使用完毕后,收款处负责人应及时将剩余备用金上缴财务部门。
(2)上缴备用金时,应填写《备用金上缴单》,经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违规处理1. 收款处负责人、财务人员及其他人员违反本制度,挪用、侵占备用金,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 对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备用金管理制度
医院现金管理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根据《会计法》、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院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如下:1、财务科设置现金出纳与会计岗位。
2、所有现金与银行存款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收取现金, 不得自行在银行开立账户。
3、门诊、住院的现金或银行存款收入,必须附有经过审核人员签章后的报表, 其他收入必须附有相关科室的收款通知, 出纳才能办理收款手续。
4、现金与银行存款付款必须根据本院“财务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物资耗材管理办法”等规定,正规发票经过经办人签字、主管会计审核及分管财务的院长审批后, 方可凭付款凭单付给现金或转帐,付款后须将付款回执与发票一同编制入会计凭证。
5、出纳提取备用金,要经过县卫健局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支出单据后,才能开具提取备用金支票。
6、收付规定: 1、①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②在限定范围内使用现金;③遵守卫健局规定的备用金限额;④不得从收入中坐支现金, 现金收入当日送存银行;⑤建立现金日记帐, 逐日逐项登记, 日清月结, 帐款相符;⑥定期、不定期检查库存备用金数额, 并做好检查记录;⑦现金出纳、门诊及住院收费人员在收款后当即出具收据, 收据要求字迹清晰, 合乎规范, 数字准确, 不得涂改;收据必须套写或打印。
作废收据要求各联并存。
同时要逐日编制报表;⑧按规定领取收据, 并及时交回收据存根销号, 空白收据妥善保管;不得自行购买和印制收据;⑨凡是对公结算的支出不得支付现金,应办理转账结算。
2、①对需用备用金临时垫付的票据,应有经办人、审核人及审批人三人会签后,方可支出,否则不予报销。
②需用备用金购买办公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及其他耗材时,应遵守《后坪镇卫生院物资管理制度》,由科室负责人填写物品申购单,报分管院长审批后交总务科购买。
③自行购买物品及无三人会签手续的票据,出纳应不予报销。
④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资产管理负责人,对申购的物品要做好保管工作。
医院出纳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出纳备用金的管理,确保医院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出纳备用金的管理。
第三条出纳备用金是指医院为日常零星开支、药品采购、物资采购等需要而设立的一定金额的现金储备。
第二章备用金的管理第四条备用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人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备用金的额度由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业务需求确定,一般不超过3-5天的零星支付所需现金。
第六条备用金的借支、使用、报销等手续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条备用金的借支:(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用备用金,需填写《备用金借支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门审批。
(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后,出纳人员根据审批意见办理现金支付手续。
第八条备用金的使用:(一)各部门使用备用金时,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并由使用人签字确认。
(二)出纳人员根据发票及审批意见办理现金支付手续。
第九条备用金的报销:(一)各部门使用备用金后,需将相关凭证送至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二)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条备用金的保管:(一)出纳人员负责备用金的保管,确保备用金安全。
(二)备用金存放于保险柜内,钥匙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
第三章备用金的核算第十一条备用金的核算实行月结制度。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每月末对备用金进行核对,编制《备用金收支月报表》,报送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对备用金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医院领导。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对备用金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备用金管理规范。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出纳人员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导致备用金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备用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备用金的管理,确保备用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各科室备用金的管理。
第三条备用金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原则:确保备用金的安全,防止被盗、丢失;(二)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医院相关规定使用备用金;(三)节约原则:合理使用备用金,避免浪费;(四)透明原则: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备用金的设立与保管第四条备用金的设立:(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财务部门设立备用金账户,并确定备用金金额;(二)备用金金额应合理控制,既满足日常业务需要,又避免资金闲置。
第五条备用金的保管:(一)备用金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二)备用金应存放在保险柜中,保险柜密码由保管人员保管,不得随意泄露;(三)财务部门定期对备用金进行盘点,确保备用金的安全。
第三章备用金的使用第六条备用金的使用范围:(一)支付临时性、小额的零星费用;(二)处理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三)其他经院长批准的合理用途。
第七条备用金的使用程序:(一)使用备用金时,需填写《备用金使用申请单》,注明用途、金额、时间等信息;(二)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财务部门审批;(三)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支付备用金;(四)使用备用金后,应及时填写《备用金使用明细表》,详细记录使用情况。
第八条备用金的使用监督:(一)财务部门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使用合规;(二)审计部门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各部门、各科室应积极配合监督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章备用金的报销与结算第九条备用金的报销:(一)使用备用金后,应及时填写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二)报销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财务部门审批;(三)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财务备用金管理制度_医院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财务备用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部门、科室、院属企业等单位的财务备用金管理。
三、备用金定义备用金是指为满足医院日常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需要,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的现金资金。
四、备用金管理制度1.备用金额度(1)根据各部门、科室、院属企业的实际需要,由财务部门提出备用金额度申请,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确定。
(2)备用金额度应合理、适度,确保满足日常开支需求。
2.备用金领取(1)各部门、科室、院属企业需借用备用金时,应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用原因、金额及预计归还时间。
(2)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办理借款手续。
3.备用金使用(1)备用金仅限于日常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用途,不得用于其他任何非规定用途。
(2)使用备用金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报销,报销手续齐全、真实、合法。
4.备用金报销(1)使用备用金后,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出报销申请,并附相关票据。
(2)财务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报销。
5.备用金归还(1)借用备用金的部门、科室、院属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备用金。
(2)财务部门对归还的备用金进行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办理归还手续。
五、监督与检查1.财务部门定期对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备用金使用的合规性。
2.审计部门对备用金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发现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3.对违反备用金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扣发奖金等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二级医院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备用金管理,规范备用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医院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第三条备用金是医院为应对日常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第二章备用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财务部负责备用金的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备用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 核定备用金额度,审批备用金申请;3. 定期对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估;4. 做好备用金账务处理和报表编制工作;5. 对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告,接受全院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及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部门备用金的使用负有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备用金管理制度,确保备用金专款专用;2. 加强对本部门备用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3. 定期向财务部汇报备用金使用情况;4. 对备用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财务部。
第三章备用金管理要求第六条备用金的使用范围:1. 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购置;2. 业务采购、零星开支;3. 差旅费、交通费等;4. 其他经财务部批准的支出。
第七条备用金的使用程序:1. 需要使用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向财务部提出申请,填写《备用金申请单》;2. 财务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核定备用金额度;3. 部门或个人凭《备用金申请单》和审批意见,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4. 使用备用金后,及时填写《备用金报销单》,并附上相关票据,报财务部审核;5. 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八条备用金的管理要求:1. 备用金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挪用、转借;2. 备用金账户应设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3. 备用金收支应及时记账,做到账目清晰、准确;4. 备用金账户应定期进行清理,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医院设立备用金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对备用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违反备用金管理制度,挪用、转借备用金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2. 造成资金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人民医院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医院备用金的管理,确保备用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民医院内部各部门、各科室备用金的管理。
第三条备用金是指为满足医院日常工作中临时性、零星性开支而设立的资金,用于支付医药费、办公用品、小额现金等。
第四条备用金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原则:备用金的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不得挪用、浪费。
(二)责任到人原则:备用金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资金安全。
(三)定期盘点原则:定期对备用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四)审批制度原则:备用金的使用应按照审批制度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人民医院成立备用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备用金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备用金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备用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备用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备用金管理办公室职责:(一)制定备用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备用金的收支、保管和核算。
(三)监督各部门、各科室备用金的使用情况。
(四)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备用金管理情况。
(五)对违反备用金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备用金的设立与领取第八条备用金由医院财务部门设立,根据各科室实际需要,按季度或年度预算分配。
第九条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向财务部门提出备用金设立申请,经批准后设立备用金。
第十条各科室设立备用金时,应填写《备用金设立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财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审批备用金设立申请后,将备用金拨付至各科室。
第十二条各科室领取备用金时,应填写《备用金领取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收到《备用金领取单》后,对备用金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予以支付。
第四章备用金的使用与保管第十四条各科室备用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各科室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一)医药费、药品采购费。
公立医院备用金管理制度
公立医院备用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立医院备用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运行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备用金来源1、各级政府拨款:根据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医院每年按照预算数领取政府拨款作为备用金的主要来源。
2、其他收入:医院还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募捐活动等方式筹集备用金。
三、备用金管理范围1、备用金主要用于医院日常运行、设备更新、人员培训、医疗服务改进等方面。
2、备用金不得用于非医疗相关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3、备用金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财政纪律。
四、备用金管理机构1、医院备用金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备用金的管理、分配和监督。
2、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备用金的领取、使用、报销等具体事务。
五、备用金管理程序1、备用金核销:备用金由医院领导在备用金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管理下核销,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备用金的实际支出。
2、备用金使用计划:医院各部门需要使用备用金时,应提出使用计划,并经备用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3、备用金分配:备用金分配应根据医院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到各个部门,确保备用金的有效利用。
4、备用金使用报销:备用金使用后,需要及时提供相关凭证和报销单据,由财务部门进行报销,备用金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
六、备用金管理责任1、备用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备用金管理规定,监督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
2、医院领导:负责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保障备用金的合理使用。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确保备用金的合理使用。
七、备用金管理监督1、内部审计:医院应定期进行备用金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外部审计:医院备用金使用情况定期接受地方财政部门的外部审计,确保备用金的合理使用。
3、备用金使用情况公开:医院应当定期公开备用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处罚规定对违反备用金管理制度的人员,依照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备用金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备用金管理制度范文医院备用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财务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医院备用金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公信使用。
第三条医院备用金是指医院为应急需要而从财务预算外提取的资金,用于承担紧急支出、紧急采购、抢险救灾、设备更新等非常规支出项目。
第四条医院备用金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依据具体使用情况由行政主管部门单独审核并批准。
第五条医院备用金由医院财务部门在专门开设的备用金账户内管理,备用金账户单独核算,用于全院各个科室和部门的备用金发放与收支管理。
第六条医院备用金的支出必须事先进行预算编制和预算控制,严禁将备用金用于无关紧要的支出。
第七条医院备用金支出发生后,必须按规定填制备用金支出凭证,并留存相应的票据和凭证。
第八条医院备用金的使用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地确定金额,并严格执行预算控制。
第二章活动范围和授权第九条医院备用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抢险救灾:用于抢险救灾的紧急临时性支出;2. 突发事件处理: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支出;3. 设备更新:用于医疗仪器设备更新、维修等相关费用;4. 紧急采购:用于紧急采购医疗耗材、药品等;5. 医疗救助:用于患者急需的医疗救助费用;6. 其他紧急支出项目:根据实际需要情况,由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并经财务审核批准。
第十条医院备用金的使用必须由备用金使用申请人书面提出,并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批准后方可支出。
第十一条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对备用金使用申请进行逐项审核,并提出评估意见,包括所需金额、使用事由、预期效果等,然后将申请报送给财务部门进行预算控制。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审核备用金使用申请,判断其合理性和紧急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预算可承受范围内进行预算控制。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做到有单据、有依据、有记录、有审核,确保备用金的使用得到有效控制和监督。
医院收费室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收费室备用金的管理,确保医院财务安全,防止挪用、贪污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收费室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备用金管理原则1. 收费室备用金实行专款专用、定额管理、按月结算的原则。
2. 收费室备用金由财务科统一管理,收费室负责具体使用。
3. 收费室备用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四、备用金管理制度1. 收费室备用金的数额由财务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医院领导批准。
2. 收费室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包括:零钱找零、现金支付、代收代付等。
3. 收费室备用金的使用必须经过审批,未经批准不得使用。
4. 收费室备用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手续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5. 收费室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必须及时向财务科报告,每月进行一次核对。
6. 收费室备用金的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备用金不足或多余的情况,应及时报告财务科,并进行调整。
五、备用金使用流程1. 收费室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备用金申请单,经收费室组长审批后,报财务科备案。
2. 财务科根据备用金申请单,进行备用金发放。
3. 收费室人员使用备用金时,必须开具正式的收据,并注明用途。
4. 收费室人员使用备用金后,应及时将收据归档,并定期向财务科报告使用情况。
六、备用金核算1. 收费室每月末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算,并将核算结果报财务科。
2. 财务科对收费室上报的备用金核算结果进行审核,确保备用金使用的合规性。
七、监督与处罚1. 财务科对收费室备用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挪用、贪污备用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变更,本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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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严肃财经纪律,有效控制资金占用,保证资金安全完整;
方便相关部门开展业务活动,提高工作效率。
2、用途
医院收费、挂号等使用部门从财务部借用的现金、有价证卡等(以下简称备用金”,)
主要用于找零、基础储备、业务采购、零星应急开支等支出。
3、备用金的核定与申请
医院对备用金实行严格的定额管理制度,财务部与各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共同协商后确定各岗位所需备用金的额度。
对于业务采购、零星应急开支的备用金按用款部门的实际需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并按
定额拨付现金。
用款部门按规定的开支范围支用备用金后,凭有关支出凭证向财务部报销,财务部如数付给现金,使备用金仍与定额保持一致;
对于收费、挂号等用作找零、基础储备的备用金,按窗口服务人员(以下简称借款人)核定定额并拨给等值的备用金。
各借款人在日常业务工作中除保留核定额度的备用金外,当
日收入当日必须缴存出纳室(节假日除外);
因业务需要长期借用备用金的部门需向财务部提出申请,财务部根据使用部门的工作性质、业务量大小及实际情况核定备用金数额,核定额不得超过使用部门2—3天的正常用量。
核定后使用部门持经相关领导核准后的申请表领取备用金。
所有申请备用金的使用部门都须填写《岳阳广济医院备用金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财务部留存归档、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财务部作为记帐附件)、《岳阳广济医院备用金保管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财务处归档、一份申请人留存)、《经济责任担保书》一式二份(一份财务部留存归档,一份申请人留存)。
4、备用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部门的责任:
备用金的日常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使用部门负责人从以下方面行使管理权:
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备用金:必须在核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严禁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设专人管理备用金:使用部门须设立备用金管理员,负责备用金和证卡的登记、保管、
领取、发放,发票的收取和报销,并不定期对本部门人员的备用金进行盘点并做好盘点记录;
督促借款人管好所借备用金,确保备用金的金额准确、存放安全。
借款人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到先结账,后付款,所付款项应与所收现金及计算机系统日结金额相符;对退票、废票要及时更正处理,每日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日结,除留存核定的备用金外,当日收入缴存出纳室或银行。
当日收支结清后借款人应清点备用金,确保备用金与定额相符。
5、有价证卡由相关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登记本记录使用部门的领用,由使用部门的备用金管理员向管理部门直接办理领出和核销手续。
有价证卡如有作废,应注明原因,整份完整
保存缴销。
如发生丢失、损坏必须实时报告候查。
不得转借、转让,任何情况不得将有价证
卡带离医院。
6使用部门负责人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监督和指导各具体借款人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发现违规应及时制止,并立刻通知财务部票据管理岗位人员协同调查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7、使用部门负责人、备用金管理员、借款人发生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以明确经济责任。
8、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