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课考试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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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生成绩录入的说明

关于体育生成绩录入的说明

关于体育生成绩录入的说明
根据《山东大学威海分校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试行)》(山大威校教字[2004]13号)规定,现对体育生成绩登录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1、网上成绩登录时,将期末成绩按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开方乘10后记载,然后纳入总成绩计算(有实验成绩、期中成绩的,参照执行),平时成绩不进行开方乘10计算。

2、网上成绩登录时,在“备注”项中标注“体育生”。

3、在打印出的纸制成绩单上“备注”项中“体育生”三个字后面,用黑色笔手写原始总成绩(即期末成绩、实验成绩、期中成绩均按照原始成绩乘以相应系数进行计算的总成绩)。

4、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体育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按原始成绩开方乘10记载,因此,体育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按开方乘10记载,按原始成绩记载。

5、按《山东大学威海分校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中第三条规定,有资格进行文化课考试成绩奖励加分的,由体育教学部统一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进行处理。

教务处
2007年7月4日。

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十二:山东大学文件山大教字〔2003〕36号关于印发《山东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各学院(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在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更好的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增强全体大学生的体育健康水平,现制定《山东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印发给你们。

《实施细则》是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手段,是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能否毕业的一项必备条件。

各有关单位要把执行《实施细则》作为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大学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山东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提出的“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的精神,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教体艺[2002]12号《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山东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学校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体育学院、医院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共同组织实施。

二、《标准》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

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达到优秀成绩者,方可获奖学分。

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

山东大学教务处成绩评定

山东大学教务处成绩评定

山东大学教务处成绩评定
(一)百分制评定标准为:100分为满分,0分为最低分,60分为及格,小于60分为不及格。

获得60分及以上即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小于60分则不能获得学分。

(二)五级制评定标准为: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获得“优”、“良”、“中”和“及格”评定的课程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不及格”则不能获得学分。

(三)两级制评定标准为:良和不及格。

获得“良”评定的课程可以获得学分,“不及格”则不能获得学分。

考试课的成绩评定方式为百分制,考查课的成绩评定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

第十三条学生经过选课,按要求完成所选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后方可取得参加课程考核的资格;学生对未选中的课程,没有参加考核的资格,擅自参加考核的,所取得的成绩无效。

第十四条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含期中成绩)、期末成绩综合评定。

教师应加强过程考核,但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得高于60%,且学生必须参加期末考核,否则总评成绩为“0”。

第十五条体育课的成绩要以考勤与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进
行综合评定。

因事、因病缺课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成绩。

因身体情况不宜参加正常体育活动者,可持校医院(或由学校指定的医院)证明(包括期限),由体育部审核同意后可参加体育保健课,亦可取得
体育课成绩和学分。

对于在考试中发生违纪情况的学生,该门课程成绩以“无效”记。

考试违纪、考试作弊的认定及处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参见“考试纪律”部分的说明。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4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4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4
为提升我校竞技体育水平,培养德才兼备的高水平运动员,我校决定于2024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成员。

以下是招生相关事项:
一、招生项目:
我们将针对篮球、足球、田径、游泳等项目进行招生。

具体名额根据各项目需要和考生实际情况而定。

二、报名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在相应运动项目中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有竞赛成绩支持。

3. 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4. 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XXXX年X月X日。

2. 报名方式: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选拔流程:
1. 资料审核:我校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符合条件的考生。

2. 专项测试:通过资料审核的考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技能测试。

3. 综合评定:结合专项测试成绩和竞赛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4. 录取通知:最终入选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发出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应确保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生资格。

2. 招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招生咨询电话或邮件进行咨询。

我们诚挚欢迎有志于发展竞技体育并愿意接受挑战的优秀运动员加入我们的团队。

在这里,你不仅能够追求运动梦想,还能在学术上得到全面发展。

期待你的参与!。

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意见

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意见

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意见鲁招办[2004]3号各市及胜利油田招生办公室,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的通知精神和《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教学厅[1995]7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巩固、发展中小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试点学校,提高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水平运动员,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订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招生学校及项目布局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见附件一、二)及省教育厅确定的山东师范大学等26所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

今年省教育厅对我省普通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项目布局重新进行了调整(见附件三)。

我省高水平运动队试办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数量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1%,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预科生数量占用下一年度招生计划;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数量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0.5%。

省内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省外高校由招生院校自行发布。

二、报名(一)报名条件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在高中阶段体育活动中发挥积极骨干作用。

(二)报名办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持《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身份证、毕业学校或单位介绍信,于4月10日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手续,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考生所在学校(单位)要认真组织考生填写《山东省2004年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考试推荐表》推荐学校(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集中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审查每一张推荐表的真实性,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信息采集,打印《山东省2004年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信息确认单》,让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按手印,第一联交回,第二联考生保存。

体育特长生考试明白纸

体育特长生考试明白纸

育特长生考试明白纸一、体育特长生参加的四类考试:1、山东省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高水平)(1)测试时间:每年10月份(从2015年开始考试时间调整)(2)测试项目: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网球、手球、羽毛球、跆拳道12个项目。

游泳包括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等9个小项。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测试(普体考试)(1)测试时间:每年4月份(2)测试内容:体育专业测试包括专项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

计分办法采用专项测试成绩和基本素质测试成绩综合计分。

专项测试项目包括田径(不包含100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

基本素质测试项目包括100米、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

}3、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测试(单招)(1)测试时间:冬季项目考试时间春节假日后至3月31日,其他项目4月1日至5月9日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

(2)测试内容:①运动训练专业所设项目为: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垒球、棒球、曲棍球、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举重、柔道、跆拳道、拳击、古典摔跤、自由摔跤、中国式摔跤、现代五项、铁人三项、自行车、马术、击剑、射击、射箭、高尔夫球、橄榄球,滑冰、花样滑冰、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冰球、冰壶、冬季两项、围棋、国际象棋、高山救援、滑水、摩托艇、蹼泳。

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所设项目为:武术套路、散打。

4、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健美操)(1)测试时间:每年2月底到3月初。

(2)测试内容:①专项素质(形象气质、三面叉、身体素质、难度)。

②自编成套动作(测试时间一般为1分30秒)。

③才艺展示。

二、专业测试内容(一)田径1、普体:总分100分,其中田径专项40分,素质60分。

山东大学关于加强学生体育增强学生体质的意见

山东大学关于加强学生体育增强学生体质的意见

山东大学关于加强学生体育增强学生体质的意见附件十三:山东大学文件山大综字〔2007〕18号山东大学关于加强学生体育增强学生体质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校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高度重视学生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的阵地,健康体魄是高素质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的物质载体。

近期体质健康监测表明,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指标持续下降,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超重和肥胖学生比例明显增加,等等。

这些问题如不切实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严重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意见》明确指出:“广大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是广大学生服务社会的基础。

”为此,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学生体育工作,使广大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格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学校党委和行政要把加强学生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规划。

明确学校领导在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之间的体育工作联络机制,发挥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部门和组织的优势和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三、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自2007年9月开始,在校本(专)科生每学年必须进行一次本《标准》的测试(病、残学生除外),其测试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并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同时每学年上报教育部一次、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学生的测试成绩。

其中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测试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得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然不及格者,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学生修完规定的学制年限毕业时,《标准》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2023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夏季项目考试安排

2023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夏季项目考试安排

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夏季项目考试安排通常由各个高校自行决定,并根据教育部和相关体育部门的规定进行。

以下是2023年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夏季项目考试安排步骤和注意事项:
1、报名:考生首先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费。

2、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高校会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考生的资格。

3、初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会进入初试环节。

初试一般包括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两部分。

文化课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课水平,体育专项测试则主要考察考生的体育技能和素质。

4、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将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一般包括更深入的体育专项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5、录取:复试合格并达到高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将被高校录取为高水平运动员。

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需要仔细阅读高校的招生简章,了解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费用、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

2、考生在报名时需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报名材料,如有虚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生在考试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体能训练、技能训练、心理调适等。

4、考生在考试期间需要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考生,保持良好的考场秩序。

以上只是一般的安排步骤和注意事项,具体的安排和要求可能会因高校和项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考生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高校的具体要求进行准备。

山东省体育测试办法及规范

山东省体育测试办法及规范

山东省体育测试办法及规范介绍本文档旨在详细说明山东省体育测试的办法和规范,以确保测试的公平、准确和规范。

测试项目山东省体育测试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100米短跑- 1000米长跑- 引体向上- 立定跳远- 体前屈- 坐位体前屈测试流程1. 测试前准备- 所有参与者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学生证明。

- 参与者需穿着合适的体育服装和运动鞋。

2. 测试要求- 参与者需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

- 参与者需按照裁判员的指示完成测试项目。

3. 测试评判- 根据每个测试项目的指标要求,裁判员将对参与者的表现进行评判。

- 测试结果将根据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定,生成个人体育测试报告。

4. 重测申请- 如有特殊情况影响了参与者的测试表现,参与者可以向组织单位提出重测申请。

- 重测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组织单位决定是否批准。

参与者权益- 参与者有权获得测试结果的反馈和个人体育测试报告。

- 参与者有权提出对测试结果的异议,并要求重新评判。

- 参与者有权享受公平、公正的测试环境和裁判。

违规处理- 如果参与者在测试过程中违反规定或有作弊行为,将取消其测试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

- 违规行为的处理将由组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

罚则- 参与者如因故意伤人或其他违法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并永久取消参加体育测试的资格。

以上为山东省体育测试办法及规范的主要内容,为了确保测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参与者务必遵守相关规定。

请各地体育测试的组织单位据此制定详细的办法和规范。

山东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实施意见.DOC

山东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实施意见.DOC

山东XX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实施意见鲁教招字〔xx〕1号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为做好xx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招生学校。

xx年经教育部批准有资格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学校全国共275所((二)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合理安排运动队各项目(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招生计划,其中集体项目每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

省内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公布,省外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由招生院校自行公布。

(三)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要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和发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本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并在体育专项测试前向社会公布。

内容应包括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选拔人数、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和办法、录取原则等。

(一)报名条件。

1.参加文化统一考试的考生申请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xx年4月1日)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3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招生院校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申请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2)考生须符合所报院校的相关招生规定,考生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项目必须与招生院校招收项目一致。

(二)报名办法。

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部分。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5.05.29•【文号】教学厅[1995]7号•【施行日期】1995.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教学厅[1995]7号1995年5月29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实现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制定的《关于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努力提高我国大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以逐步实现由国家教委组队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目标,现将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田径等重点项目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办法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名额及范围(一)本通知只适用于经国家教委批准的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部分普通高等院校(院校名单见附件);(二)招生人数纳入国家核定的该校当年招生计划内,招生比例不超过总数的1%;(三)招生范围:中央部委所属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地方所属院校面向本地招生。

二、招收对象(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取得一级运动员证书者;2.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并取得运动健将证书者;3.参加由国家体委或国家教委主办的全国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运动员并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者;4.参加世界、洲际运动会或单项比赛(含世界、洲际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运动员并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者。

(二)球类项目运动员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他项目运动员年龄不超过20周岁者。

符合以上条件(一)和(二)者,可以报名。

三、招生办法1.由招生院校联络、考核确定拟招收的运动员,并于每年5月1日前将拟招收运动员名单和《拟招收运动员情况登记表》同时报送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及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体育学院2024级体育教育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体育学院2024级体育教育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体育学院2024级体育教育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一、指导思想为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明确学习目的,增强学习兴趣,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突出学院办学特色,激发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的特长;学院根据就业需求和培养目标,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1、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技能考核内容由体育教学技能(满分30分)、运动技能(满分50分)、体育竞赛裁判技能(满分20分)三个模块组成。

2、体育教学技能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课件制作、说课、模拟试教、板书能五个方面。

3、运动技能考核内容包括:篮球、排球、田径、体操四个项目。

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4、体育竞赛裁判技能考核项目为体育教育本科培养方案中所有术科项目,以截止第六学期拿到的裁判证书记入考核成绩。

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二三、考核办法1、专业技能考核总分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参加教学实习。

2、体育教学技能考核由校教务处组织进行。

3、运动技能考核由学院组织进行,定于第六学期第16周进行,并于第六学期第17周安排一次补测.4、运动技能考核项目中田径、体操各30分,篮球、排球各20分5、体育竞赛裁判技能考核办法为计算学生截止至第六学期拿到的裁判员证书。

6、本办法自2011级学生开始实行。

附件一:体育运动技能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田径技能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一、测试项目:技评项目:跳远、铅球(5kg)、跳高、标枪、跨栏(女子栏高76.2cm;栏间距7.5米、体操技能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前三项任选两项、第四项必考)女子考核项目一、自由操(总分10分)1、前滚翻1.5分2、前滚翻成纵叉,后腿側摆前并腿成坐撑1.5分3、后倒成肩肘倒立1.5分4、经单肩后滚翻成跪撑平衡1.5分5、侧手翻1.5分6、燕式平衡1.5分7、动作编排连贯熟练性1.0分二、双杠(总分10分)1、跳上成分腿坐——分腿前进成分腿坐一次2分2、、弹杠后摆转体180度成分腿坐2.5分3、滚杠2分4、分腿前进后摆挺身下(或前摆下)2.5分5、动作连贯熟练性1.0分三、跳马(总分10分)1、山羊分腿腾跃2、斜进直角腾越四、自编操与队列口令(总分10分)1、自编操4分现场抽签徒手操两节,每节操两个八拍。

2023山东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规则与测试内容

2023山东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规则与测试内容

2023山东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规则与测试内容2023年山东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规则与测试内容一、考试简介山东省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是为了选拔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体育类专业学习而设立的考试。

该考试旨在全面评价考生的运动特长和体育素养,考查其运动技能和体育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山东省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共包括体育测试科目和体育理论科目两个部分。

1.体育测试科目体育测试科目主要考察考生的体能和技能水平,包括以下项目:(1)100米跑: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0米跑,考查其短跑速度;(2)立定跳远:考生需进行立定跳远,考查其爆发力和协调能力;(3)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男生需进行引体向上,女生需进行仰卧起坐,考查其力量和耐力;(4)篮球运球:考生需进行篮球运球,考查其运球技术和协调能力;(5)游泳:考生需进行游泳,考查其游泳技能和耐力。

2.体育理论科目体育理论科目主要考察考生的体育理论知识,包括以下内容:(1)体育科学与训练学:主要考查体育科学基本概念、训练原理、训练方法等;(2)运动解剖学与运动生理学:主要考查人体结构与机能、肌肉骨骼系统、心血管系统等;(3)体育心理学:主要考查运动心理学基本概念、心理因素对运动的影响等;(4)体育教学理论与方法:主要考查体育教学基本理论、教学设计与方法等;(5)社会体育学与体育管理学:主要考查社会体育组织、体育管理、体育法规等。

三、考试计分与评价山东省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各科目的得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综合评定。

具体计分和评价规则如下:1.体育测试科目:各项测试成绩按照一定权重进行加权得分,加权得分之和为体育测试科目得分。

2.体育理论科目:各科目采用百分制评分,各科目得分之和为体育理论科目得分。

3.综合评价:体育测试科目得分与体育理论科目得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果即为最终成绩。

2017山东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

2017山东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

2017山东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2017山东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1.体育专项省统一测试。

(1)测试项目。

我省统一测试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网球、手球、羽毛球、跆拳道12个项目。

其中,田径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女5000米竞走、男10000米竞走、女100米栏、男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撑杆跳高、铅球(男7260克、女4000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铁饼(男2000克、女1000克)19个小项。

游泳包括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9个小项。

考生报考招生院校的运动项目与我省规定的统一测试项目相同者,必须参加全省体育专项统一测试。

不参加我省体育专项统一测试或测试未通过,均不能进行资格确认与公示。

(2)测试时间与地点。

测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至31日。

考生持居民身份证、报考证和《诚信表》,于10月27日到山东师范大学考点报到,接受资格审查,领取测试号码。

考点将对每一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证件不全的,取消其测试资格。

(3)测试标准与办法。

田径、游泳项目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测试合格标准应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以上(含)。

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网球、手球、羽毛球、跆拳道项目按《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合格名次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实际参加测试的考生数量、考生水平及项目招生计划等因素确定。

合格考生名单将在2016年11月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4)学校考查确认。

省统一测试合格的考生,要自行联系并按照招生院校的报考条件参加考查确认。

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要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的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

山东省普体测试办法及标准--

山东省普体测试办法及标准--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内容、标准与办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目录总则2身体素质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3一、测试项目与测试细则3二、身体素质测试项目评分表5田径专项技术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与方法17足球专项测试内容、办法与标准- 43 -篮球专项测试内容、办法与标淮- 48 -乒乓球专项测试内容、办法与标准- 51 -排球专项测试内容、办法与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体操专项测试内容、办法与标准- 56 -武术测试内容、标准与办法- 60 -山东省体育类专项测试反兴奋剂工作规定- 69 -总则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招生改革方案》的精神,结合我省体育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项目定为三项身体素质和新《招生改革方案》规定的专项技术项目,三项身体素质与专项技术考试均执行新评分标准。

一、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后抛铅球、800米跑。

考前由招生部门选择其中三项进行测试。

二、专项技术考试项目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体操、武术。

考生任选一项进行考试。

三、体育考试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的各测试内容、动作规格、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等详见各项规定。

考试中要按规定严格执行。

违者不予评定成绩和计分。

评分办法: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和专项技术测试的达标项目考试均按评分表评分。

其中:计时项目,采用电动计时,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计算成绩。

非计时项目(包括计次数和丈量高度、远度的项目),须有两位以上测试人,成绩方能有效。

技评项目,每项均须有3——4位测试人评定成绩。

成绩计算方法是按3人者2人之间相同成绩,4人者3人之间相同成绩评定;若3人或4人成绩均不相同,其最高与最低成绩不计,3人者计中间成绩,4人者计两个中间成绩的平均成绩。

四、体育考试总成绩评分办法体育考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部分成绩。

山东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课考试工作规定

山东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课考试工作规定

山东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课考试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高水平运动队在我校得到健康发展,保障高水平运动队体育运动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树立运动员正确的训练观,根据鲁教体[2001]0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山大教字[2001]075号《关于印发〈山东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应有坚定正确的正确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为国家体育事业振兴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应遵守宪法、法规、校规校纪,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第三条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学校体育的全面发展,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和有较高体育运动水平的优秀人才,积极参加国内、外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促进校际和国际学校体育的交流。

带动全体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培养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和爱好,养成科学锻炼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本、专科(含预科)班高水平运动员从入校学习到毕业的体育课考试。

第二章考试管理第一节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第五条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及格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及学分载入学生成绩总表,并归入本人档案。

每学期规定的两门体育课程全部进行考试。

考试专项如在实施中发现不适合者,训练与竞赛管理中心报体育学院批准,方可更换专项。

第六条成绩评定。

每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

每门课程内各单项考核项目成绩,采用评分标准公式计算得分,所得分值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每门课程最后成绩为各单项成绩之和或为各单项成绩之和除以单项数。

如该门课程最后成绩分值低于零分或高于100分,以零分和100分作为该门课程最后得分。

第七条各科考试成绩,一经确定一般不予查分或更改,如有特殊情况要求查分者,须由本人向体育学院写出书面申请,由体育学院决定是否查阅。

山东大学高水平运动员2022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高水平运动员2022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高水平运动员2022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2022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全国高水准运动员,有参与全国比赛的纪录,能够良好实现“高度负荷+高质量代谢”的运动方式并获取良好的比赛成绩。

二、报名条件
(1)能够正确判断自身的特点和比赛目标,以及针对性的参加全国决赛比赛,并获得一定的成绩;
(2)进入大学准备期间的运动员,参加的运动类别须为山东省慢点优质可持续事业体育计划及其他重点运动优先招生;
(3)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有节制、聪明、勤奋。

三、报名时间
2022年1月9日至2月14日,每天仅接受当天报名。

四、报名材料
(1)山东大学录取报名表;
(2)本人的“完美运动成就表”;
(3)身体健康证明;
(4)国家级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最近三年个人发展规划书;
(6)相关运动俱乐部提供的推荐信;
(7)报考者所在学校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
(8)其他有助于择优录取的相关材料。

五、录取方式
从报名材料和历史表现中,综合综合评估通过网络形式择优录取。

六、报名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大学西校区体育馆7号办公室,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招生。

特此通知!
山东大学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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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课考试工作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高水平运动队在我校得到健康发展,保障高水平运动队体育运动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树立运动员正确的训练观,根据鲁教体[2001]0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山大教字[2001]075号《关于印发〈山东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应有坚定正确的正确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为国家体育事业振兴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应遵守宪法、法规、校规校纪,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第三条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学校体育的全面发展,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和有较高体育运动水平的优秀人才,积极参加国内、外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促进校际和国际学校体育的交流。

带动全体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培养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和爱好,养成科学锻炼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本、专科(含预科)班高水平运动员从入校学习到毕业的体育课考试。

第二章考试管理第一节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第五条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及格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及学分载入学生成绩总表,并归入本人档案。

每学期规定的两门体育课程全部进行考试。

考试专项如在实施中发现不适合者,训练与竞赛管理中心报体育学院批准,方可更换专项。

第六条成绩评定。

每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

每门课程内各单项考核项目成绩,采用评分标准公式计算得分,所得分值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每门课程最后成绩为各单项成绩之和或为各单项成绩之和除以单项数。

如该门课程最后成绩分值低于零分或高于100分,以零分和100分作为该门课程最后得分。

第七条各科考试成绩,一经确定一般不予查分或更改,如有特殊情况要求查分者,须由本人向体育学院写出书面申请,由体育学院决定是否查阅。

查阅时必须有监考教师、训练与竞赛管理中心主任和体育学院教务人员共同参加,如发现确有差错,需出具监考教师、训练与竞赛管理中心主任及教务人员签字的更改成绩报告,方可更改,否则更改成绩无效。

第八条关于不准参加考试的规定。

运动员一学期内训练课无故旷课累计10节课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学期训练课总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不准参加体育课程的考试,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该课程可随下一年级重修或重考,如下一学期体育训练课考试及格,同时认可重修及格,但必须办理重修手续,交纳重修费。

第九条关于缺考、作弊和违纪的规定。

凡无故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并执行山东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二节监考有关规定第十条监考教师必须严格认真执行考试工作规定,不得违背。

(1)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考试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标准、内容和要求。

(2)考试成绩必须经监考教师签字,训练与竞赛管理中心主任审查后方可上报体育学院和教务处。

(3)在执行考试和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对考试过程中违纪现象隐情不报或协助同学作弊。

否则,将按学校严重教学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

(4)监考教师不得误考。

否则,按学校考试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节高水平运动员体育课考试的方法第十一条为了真实地反映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水平,提高训练质量,克服考试中的不良现象,由训练与竞赛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考试,体育课每学期的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统一考试、统一管理。

第三章考试内容、项目和标准的制定及考试办法第一节考试课程的设置第十二条根据体育运动特点,采用专家评定法和数理统计法,对与体育运动水平相关联的多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

最后根据分析结果确定与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影响较大的两项因素:运动技术水平和专项身体素质水平作为体育考试的两门课程。

(1)运动技术水平课。

球类项目运动技术水平课内容的设置,参照采用《山东省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项目办法与评分标准》中的球类考试项目,作为技术课考试内容。

田径和游泳项目运动技术水平课内容的设置,采用各项目运动员从事的专项或某一专项,作为技术课考试内容。

(2)专项身体素质课。

各专项身体素质考试内容,均以《山东省运动员选材评价标准》中所设素质选材有关指标为考试内容。

第二节田径第十三条田径考试内容设置及评分方法与标准1.运动技术水平课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1)根据运动员特长任选田径正式比赛项目之一,作为考试项目。

(2)评分方法:采用《达标类体育项目运动水平百分制评定法》通过公式运算进行评分,其评定公式如下:公式1:分值= 100 —公式2:分值= 100 —注:M 满分标准X运动员成绩S分值系数J 及格标准S=(M-J)÷40(正比);S=(J-M)÷40(反比)(3)评分标准:以国家《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健将级标准为满分(M);二级运动员标准为及格(J)。

附表1:田径专项技术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

2、田径专项素质课考试项目与评分(1)田径专项素质课考试分组及项目:专项素质课根据项目特分五组。

A 短跑跨栏组:30米跑800米跑(女)1500米跑(男)立定跳远后抛铅球B 中长跑、竞走组:100米跑800米跑(女)1500米跑(男)100米跨跳后抛铅球C 跳跃组:30米跑远度项目:800米跑(女)1500米跑(男)高度项目:助跑摸高立定跳远后抛铅球D 投掷组:30米跑立定跳远后抛铅球卧推杠铃E 全能组:30米跑800米跑(女)1500米跑(男)立定跳远后抛铅球(2)评分方法:采用《达标类体育项目运动水平百分制评定法》通过公式运算进行评分,四项得分的平均值为田径专项素质课考试分值(见公式2)。

附表2、3、4、5、6:各专项素质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

第三节游泳第十四条游泳考试内容设置及评分方法与标准1.运动技术水平课考试内容及评分(1)根据运动员特长任选游泳正式比赛项目之一,作为考试项目。

(2)评分方法:采用《达标类体育项目运动水平百分制评定法》通过公式运算进行评分(见公式2)。

(3)评分标准:以国家《游泳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健将级标准为满分(M);二级运动员标准为及格(J)。

附表7、8:游泳专项技术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

2.游泳专项素质课考试项目与评分(1)考试项目:自由泳出发跳水(10米计时)100米自由泳打腿200自由泳划手800米自由泳(女)1500米自由泳(2)评分方法:采用《达标类体育项目运动水平百分制评定法》通过公式运算进行评分,四项得分的平均值为游泳专项素质课考试分值(见公式2)。

附表9、10:游泳素质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

第四节篮球第十五条篮球考试内容设置及评分方法与标准1.篮球运动技术水平课考试内容及评分(1)考试项目:全场上篮综合运球原地摸高1分钟投篮比赛(2)评分方法:前四项按《达标类体育项目运动水平百分制评定法》进行公式运算评分;再乘以权重系数20%。

第五项比赛的技术评分由考试小组评定,满分为20分。

篮球技术专项课考试总分为五个项目的得分之和(见球类项目考试评分公式1、2)。

附表11:篮球技术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

球类项目考试评分公式公式1:分值=(100 )×20% 公式2:分值=(100—×20% 2(1)考试项目:25米折返跑800米跑(女)1500米跑(男)助跑摸高后抛铅球(2)评分方法:按《达标类体育项目运动水平百分制评定法》进行公式运算评分,四项得分的平均值为篮球专项素质课考试分值(见球类项目考试评分公式1)。

附表12:篮球素质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

第五节排球第十六条排球考试内容设置及评分方法与标准1.排球运动技术水平课考试内容及评分(1)考试项目:30秒双手正面上手传球30秒双手正面下手垫球助跑摸高扣球比赛(2)评分方法:传球、垫球、助跑摸高按《达标类体育项目运动水平百分制评定法》进行公式运算评分,再乘以权重系数20%。

扣球、比赛的技术评分由专家评定,满分为20分。

排球技术专项课考试总分为五个项目的得分之和(见球类项目考试评分公式1)。

附表13:排球技术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

2.排球专项素质课考试项目与评分(1)考试项目:36米移动800米跑(女)1500米跑(男)立定三级跳远后抛铅球(2)评分方法:按《达标类体育项目运动水平百分制评定法》进行公式运算评分,四项得分的平均值为排球专项素质课考试分值(见球类项目考试评分公式1)。

附表14:排球素质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

第六节足球第十七条足球考试内容设置及评分方法与标准1.足球运动技术水平课考试内容及评分(1)考试项目:定位球踢准定位球踢远绕杆射门(守门员考助跑摸高)16部位垫球(守门员考综合守门技术)比赛(2)评分方法:前四项按《达标类体育项目运动水平百分制评定法》进行公式运算评分,再乘以权重系数20%。

第五项比赛的技术评分由专家评定,满分为20分。

足球技术专项课考试总分为五个项目的得分之和(见球类项目考试评分公式1)。

附表15:足球技术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

2.足球专项素质课考试项目与评分(1)考试项目:25米折返跑30米跑12分钟跑立定十级跳远(2)评分方法:按《达标类体育项目运动水平百分制评定法》;进行公式运算评分,四项得分的平均值为足球专项素质课考试分值。

(见球类项目考试评分公式1)附表16:足球素质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

附表1:田径专项技术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表2:短跑、跨栏组素质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表3:中长跑、竞走组素质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表4:跳跃组素质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表5:投掷组素质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表7:游泳专项技术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女)表8:游泳专项技术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男)表9:游泳素质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女)表10:游泳素质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男)表11:篮球技术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12:篮球素质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表13:排球技术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表14:排球素质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表15:足球技术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表16:足球素质课考试评分实用数值表第七节竞赛成绩与专项成绩的关系第十八条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正式比赛取得规定奖励名次后,队员可以不参加本学期的体育训练课专项课程的考试,可按所获奖励名次情况而评定专项课成绩(见附表17:山东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竞赛成绩与专项成绩关系表)。

如果运动员不愿以所获奖励名次而评定专项课成绩,需由本人申请参加每学期的体育训练课专项课程考试,并经训练与竞赛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球类项目的比赛主力队员名额分配为篮球8个、排球9个、足球15个;报名单规定的报名人数除去主力队员之外,为替补队员。

第二十条球类项目的比赛主力队员与替补队员之分,需由本次比赛的领队和教练员一起研究决定,并与比赛结束后一周内上报“训练与竞赛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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