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业务规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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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业务规范指引

1 基本要求

1.1 本指引旨在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在建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应遵循的程序、内容和方法。

1.2 审计部门开展投资项目审计应遵照“突出重点、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

2 审计部门职责

2.1 审计局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投资项目审计业务规范指引,指导并监督本指引执行。

2.2 审计局派出机构(审计组)、企业审计部门和接受审计部门委托的中介机构,按照本指引要求开展投资项目审计。

3 审计程序及内容、方法

3.1 审前准备

3.1.1 确定审计组长和主审。审计组长需符合《集团公司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制管理办法》中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

3.1.2 成立审计组。审计组一般应由具备工程造价、投资经济、项目管理和财务会计等知识的专业审计人员组成,特殊情况下也可邀请若干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专家参加审计组。

3.1.3 开展审前调查。审计组长和主审应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审前调查,收集投资项目相关资料,掌握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情况。

3.1.4 编制审前调查方案。审计组开展审前调查工作,应当编制审前调查方案,方案应包括和明确下列内容:

3.1.

4.1 调查的项目和内容。

3.1.

4.2 调查项目和内容要达到的目标。

3.1.

4.3 调查项目和内容应采取的方法。

3.1.

4.4 调查项目和内容的具体分工。

3.1.

4.5 审前调查的要求。

3.1.5 确定审前调查内容。应当围绕《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审计内容展开,一般包括以下6个方面:

3.1.5.1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工程内容、审批程序、工程进展、参建单位、概算执行、投资完成、投产运行等情况。

3.1.5.2 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管理机构设置及各机构职责分工情况。

3.1.5.3 项目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建设程序、法人责任、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物资供应、资金运作、成本核算、工程管理、项目质量、HSE控制、竣工验收等。

3.1.5.4 项目管理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1.5.5 以前年度内外部审计检查查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

3.1.5.6 项目建设单位迎审及各项资料的准备情况。

3.1.6 梳理审前调查结果。审计组应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填制调查表、远程查询、座谈及查阅资料等方法,梳理分析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或问题线索。

3.1.7 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应根据审前调查结果,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应明确下列内容:

3.1.7.1 审计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开展投资项目审计的法规、制度和集团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3.1.7.2 审计目标。反映项目建设情况,核实项目实际投资,揭示存在问题,查明问题原因,落实相关责任,促进企业加强管理,规范建设行为。

3.1.7.3 审计对象及范围。接受审计的单位、项目名称及审计查证事项的起止时间。

3.1.7.4 审计内容及重点。以《管理办法》规定的建设程序履行、概算执行、招标投标执行、合同订立及履行、物资供应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等12项内容为基础,根据审前调查了解的问题线索确定审计重点。

3.1.7.5 审计方法。要与审计内容相对应,分别采取听汇报、个别谈话或座谈、审阅相关资料、实地观察、抽样及对比分析等方法实施审计。

3.1.7.6 审计分工和时间安排。明确审计组长、主审和各审计小组的职责、任务以及完成审计工作的时间。

3.1.7.7 廉洁从审、工作纪律等其他需要在审计方案中明确的内容。

3.1.8 审计实施方案的审核。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经审计组长审核后报审计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定。重大项目的实施方案经审计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阅后,报主要领导或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3.1.9 下达审计通知书。项目主审起草审计通知书,经审计组长复核后办理签发手续。审计通知书一般应在审计组进驻前3日送达被审计单位。领导临时交办的审计项目,审计通知书可在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时送达。审计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进驻现场审计的时间、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组成员、迎审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等。

3.1.10 审前培训。审计组长根据审计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组织审前培训,审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介绍被审计单位及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讲解审前调查情况及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内容和重点、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审计人员具体分工和工作目标及方法等。3.2 审计实施

3.2.1 召开审计进点动员会。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后,召开有被审计单位主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审计动员会。会议一般由审计组长或主审主持。会议议程如下:

3.2.1.1 审计组长或副组长宣读《审计通知书》,宣布审计纪律,公布审计组工作电话。

3.2.1.2 审计组长或审计派出机构领导作动员讲话,其主要内容:讲述审计依据和目的;介绍审计的范围、内容及重点,审

计的主要方法、工作安排及联系方式,提出做好审计配合工作及执行审计廉洁纪律的具体要求等。

3.2.1.3 被审计单位领导作表态发言。

3.2.2 听取被审计单位投资项目负责人汇报工程建设情况和各相关

部门情况介绍。根据需要可分别召开有计划、工程管理、物资供应、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专业汇报会,主要了解各业务流程的运作方式、工作职责、内部控制、日常管理等内容,使审计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为有效实施审计创造条件。

3.2.3 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收集现场审计所需资料,并进行整理和分析。主要包括:

3.2.3.1 项目建设汇报材料。包括项目立项、审批、建设实施、投资完成、概算执行、投产运行情况等。

3.2.3.2 项目建设各项业务流程介绍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运作和管理模式,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程序的履行,工程发包及施工单位的选择,物资采购、验收、保管和领用,资产购置和处置,财务核算体系和方法,工程进度确认及进度款项拨付等。

3.2.3.3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基础设计(包括设计变更及历次调整概算)批复文件,以及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和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节能等专项审核、评价及验收资料。

3.2.3.4 工程招投标资料、各类合同及相关台帐。3.2.3.5 主要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和所承担的工程。

3.2.3.6 工程结算资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资料,施工设计图纸和竣工图纸(拟抽查部分),本项目结算所执行的工程定额。

3.2.3.7 项目工程质量及监理情况记录。

3.2.3.8 项目建设年度施工计划及年度工程统计报表,自项目建设之日起的工程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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