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03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精编版
2003浙江省建筑工程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分别列项计算。
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除松填外,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每立方米松方折合实方:土方为0.8m3,石方为0.7m3。
四、挖桩承台土方时,应扣除钻(冲)孔桩、人工挖空桩大口径桩体(其余桩种不扣)及未回填桩孔所占体积后,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系数1.25;机械挖土方定额乘系数1.1。
五、人工土方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4.5m计算,超过4.5m时(不包括局部加深),应按机械挖土方相应定额执行;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4.5m时,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时,因工作面、放坡计算重叠造成槽、坑之间土方全部挖除,当该挖除体积小于工作面、放坡计算重叠体积时,应按实际开挖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内的原土找平。
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30cm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5、本章定额挖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以干土为准。
如挖运湿土,综合定额乘系数1.06;单项定额乘系数1.18。
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应另列项目计算,如采用集水井抽水,费用按实计算,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6、采用井点排水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套用井点排水相应定额。
井点管的场外运输另行计算。
7、干湿土以地质资料提供的地下常水位为分界线,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综合说明(03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综合说明(二)(建筑工程)1. 满堂基础下翻梁的土方工程量如何计算?答:应按下翻梁砖模外侧的宽度,乘砖模外侧的长度,再乘满堂基础垫层底至下翻梁垫层底的深度以m3;计算。
2.在打现场预制方桩时,如采纳轨道平车供桩的,可否按第四章()说明六第6条规定执行?答:采纳轨道平车供桩的,运距在500m之内时,可按Ⅱ类构件运距在1km之内的运输定额,乘系数计算。
即定额〔4-415 —(4-416×4)〕×3. 现拌泵送混凝土按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时,如何计算搅拌费和泵送费?答: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执行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时,除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组价外,应另行增加搅拌费元/10m3(其中人工费52元、机械费44元),泵送费元/10m3(其中人工费10元、机械费40元),檐精湛过60m时,±0.00m以上部份的混凝土每增高10m之内,增加5%泵送费,人工费、机械费同步伐整。
4.如何正确执行定额中规定的钢筋长度计算规那么?答:定额中钢筋长度的规定,是按常规施工工艺计算的,当设计(标准)有规按时,应按设计(标准)规定计算,当设计不明确时,可按定额规定计算。
5. 上册(P. 200)定额4-401地下持续墙钢筋网片的就位、安放定额基价是不是有误?答:该定额的基价(1593元/t)有误,应改成184元/t,其中机械费改成元,交流电焊机改成台班,履带式起重机改成台班。
6. 下册(P. 40)定额10-14八、10-149单独大理石扶手的基价是不是有误?答:有误,更正如下:材料中的圆钢φ10之内原单位t改成kg、原单价元改成元。
定额子目10-148 原基价3789元改成1492元,材料费元改成元。
定额子目10-149 原基价4258元改成1961元,材料费原元改成元。
7. 墙面镶贴块料面的定额子目中,未含基层抹底灰的工料费用,应如何计算?答:镶贴块料面的抹底灰定额,按以下补充子目计价:墙面抹水泥砂浆底灰工作内容:清理、湿润基层,调运砂浆,刷浆、抹灰,打扫落地灰等全进程。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册说明一,适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二,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三,本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标准规范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1-98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1-98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2-98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7-98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98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98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98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0-989.《电力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汽轮机组篇)DL5011-9210.《电力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 203-83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 204-8313.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 205-9214.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 206-9215.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用泵)HG/J 207-8316.《机械产品目录》(1996年)17.《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1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19.《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还包括以下内容: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
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拆除,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综合解释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综合解释(一)(安装工程)1.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能否采用简便的方法计取?答:可以。
超高增加费除按各册有关规定计算外,为方便计算,亦可按以下方法计取:首先估算出超高工程量约占总工程量的百分比,然后取定超高工程所需人工费占该工程总人工费的适当比例(例:0.5%~2%),并以其为基数,按主册相应费率计算超高增加费。
不发生超高的工程不得计取超高增加费。
例:某电气安装工程总人工费是80000元,其中超高工程的人工费约占总人工费的1%,则该电气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应是80000×1%×33%=264(元),其中人工工资264元。
2.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是否要把脚手架搭拆费作为技术措施费单列?答:安装工程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脚手架搭拆费可按册说明的要求计算,一般计入工程直接费中,不另列为技术措施费,只有当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列为技术措施费时才单列。
3.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只包括10KV以下的内容,10Kv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套用什么定额?答:可参照专业部定额,但建设方与施工方应通过协商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4.电气安装工程中“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系统数量如何统计,有否统一的规定?答:有。
执行新定额后在一般情况下(系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只有由建筑物内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才能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当建筑物无变电所时,则以该建筑物主配电室照明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数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因为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0.2系数。
其后各级照明供电回路不再重复计算。
住宅小区的每幢楼宇用电,由小区变电所供电,可按小区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
例1:某综合楼变电所由六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42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综合楼“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42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0.2系数。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建筑工程的施工也是重中之重。
施工取费定额是建筑工程施工必须的一项工作。
本文将介绍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的相关信息。
定额的基本概念施工取费定额是指在一定基础上,按照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因素,依据工作项目和工程量编制的一项工作报价标准。
定额是施工取费的基础,是保证施工合理、优质、高效的核心标准。
定额明细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内容涵盖了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景观工程等多个领域。
定额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内容。
人工费人工费是施工取费定额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定额中,人工费的计算方法通常采用工日计费的方式。
不同岗位的工人所需工作时间、费用也有所不同。
材料费材料费是施工取费定额中另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材料费包括选购材料、运输材料、加工材料等费用。
在定额中,材料费的计算方式通常采用按材料定额计费的方式。
机械使用费机械使用费是指在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的费用。
机械使用费通常包括机械设备的折旧、维修保养、加油等费用。
在定额中,机械使用费的计算方式通常采用按机械台班计费的方式。
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是一个重要的施工原则,也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了现场临时设施费、施工安全防护费等内容。
管理费管理费是指管理人员费用以及与施工工程有关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产生的费用,是管理和维持施工管理工作秩序的费用。
利润和税金利润和税金是施工取费定额的最后一部分内容。
利润是指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获得的利益,定额的利润通常采用百分比计算。
税金则根据国家相关的税收法规,计算交纳。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是建筑工程施工不可或缺的一份重要文件,对于合理、高效、优质地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对准确了解和运用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有助于提高施工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让建筑工程建造更科学、有序、安全。
浙江地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综合解释(二)(建筑
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建筑1、套用打锚杆桩定额时,是否可按桩基说明中的打斜桩规定将其打桩人工及机械乘系数?答:打锚杆桩定额已考虑斜打因素,套用定额时不乘系数。
2、高压旋喷桩的喷浆浆体材料(含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定额消耗量与设计不同时,可否调整?答:可按设计用量调整。
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三、第9条规定现浇混凝土板坡度大于10°-60°以内时,模板定额中的钢支撑、人工含量分别乘相应系数,其对应的混凝土和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是否也乘系数?答:混凝土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乘系数,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不乘系数。
4、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如何组价?答:按现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加搅拌费及泵送费组成。
例如:C20(20)的现场自拌泵送混凝土的定额配合比单价为176.49元/m3(见下册P298页151#)+搅拌费9.6元/m3+泵送费5.4元/m3 合计为191.49元/m3。
如泵送高度超过60m 时,每增高10m内,另增5%泵送费。
5、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量是如何计算的?答: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已包含在相应的钢筋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6、上册P328道路面层的工作内容中有抹平及养护内容。
抹平是指何面层抹平?答:抹平是指混凝土表面抹平,如设计需加浆抹平者,另套第十章10-5水泥砂浆随捣随抹定额。
7、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在工作内容中有挖、填土内容,为何在定额分析中无此内容?答: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均包括池坑土方的开挖、回填及基坑排水,其人工、机械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
8、外墙外保温补充定额(11B—3、4)中抗裂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及厚度定额是如何考虑的?答:该定额中的抗裂防水砂浆是按1:3水泥砂浆掺水泥重量的25%的防水抗裂胶浆拌和而成,厚度是按4mm考虑的。
如设计使用的材料或厚度不同时,均可调整。
9、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不同檐高划分的,高低联跨的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如何套用定额?答: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按脚手架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面积,并套用相应的综合脚手架定额。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
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
市场信息家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
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
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
原《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继《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在新计价依据执行之日起同时停止使用。
浙江建筑预算定额(03版)中系数需要换算的规定
附墙柱:附墙柱包括砖柱和混凝土柱.附墙柱一般是指凸出墙面的柱,作用是与墙一起整体受力,加强墙体的刚度.与剪力墙连一起的框架柱不算附墙柱,因框架柱是主要承力构件,荷载通过剪力墙传给框架柱.附墙柱计算:附在钢筋混凝土外墙的柱,其凸出墙体部分合并外墙计算;附在钢筋混凝土内墙上的柱,如单面凸出部分超过墙厚的柱可按柱单独计算;单面凸出小于墙厚及附于转角墙的柱,凸出墙外部分合并内墙计算;双面凸出墙面的,不论凸出多少,均可按柱单独计算,根据墙柱的形式、规格分别套用相应的墙、柱定额子目。
檐沟,天沟,泛水,挑檐1、檐沟:屋檐下面横向的槽形排水沟,用于承接屋面的雨水,然后由竖管引到地面。
2、天沟:屋面排水分有组织排水和无组织排水(自由排水),有组织排水一般是把雨水集到天沟内再由雨水管排下,集聚雨水的沟就被称为天沟,天沟分内天沟和外天沟,内天沟是指在外墙以内的天沟,一般有女儿墙;外天沟是挑出外墙的天沟,一般没女儿墙。
天沟多用白铁皮或石棉水泥制成。
3、泛水:泛水是建筑上的一种防水工艺,通俗的说其实就是在墙与屋面,也就是在所有的需要防水处理的平立面相交处进行的防水处理,说白了就是用防水材料把墙角包住。
和散水不同其构造要点及做法为:(1)降屋面的卷材继续铺至垂直墙面上,形成卷材防水,泛水高度不小于250mm。
(2)在屋面与垂直女儿墙面的交接缝处,砂浆找平层应抹成圆弧形或45度斜面,上刷卷材胶粘剂,使卷材胶粘密实,避免卷材架空或折断,并加铺一层卷材。
(3)做好泛水上口的卷材收头固定,防止卷材在垂直墙面上下滑。
一般做法是:在垂直墙中凿出通长的凹槽,降卷材收头压入凹槽内,用防水压条钉压后再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外抹水泥砂浆保护。
凹槽上部的墙体亦应做防水处理。
通俗解释:泛水是指屋面女儿墙、挑檐或高低屋面墙体的防水做法,其主要作用就是保证女儿墙、挑檐、高低屋面墙不受雨水冲刷,以及保护屋面其余地方的防水层(不至于进水)。
4、挑檐:楼顶平面凸出墙体的部分,主要是为了方便做屋面排水。
浙江省2003年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人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高度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储藏室其层高超过2.2 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的,按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颁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按照国家标准GB50500-2003的要求及"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思路进行管理、使用。
是编审工程标底、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界定工程成本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企业可根据工程的特点并结合自身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合理调整和换算。
五、定额的工作内容扼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单估表)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或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在预(结)算审查时审定,报当地造价管理站备案。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
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3)
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3)一、《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3号令)和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精神及有关规定在《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进一步综合扩大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浙江省区域范围内新建和改扩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统一了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与计量单位是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评审、编制设计概算(书)和多种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主要依据;是编制概算指标、估算指标和计算主要材料需用量的基础。
四、编制依据: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4.《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5.《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6.《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1985);7.部分省、市现行建筑工程概算定额;8.浙江省03版计价依据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基期价的确定原则;9.典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技术经济资料;10.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和资料。
五、本定额仅包括建筑工程的消耗量和基价其他相关费用应按照与本定额配套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计算。
六、本定额是按主要分项工程规定的计量单位、计算规则、综合相关分项工序的预算定额确定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反映了本省的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中人工、材料与机械台班消耗量已综合考虑了采用一般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技术的用量。
材料与机械台班消耗量均以主要工序用量为准。
定额中的模板均按复合模板考虑。
八、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实行动态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适时发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信息价。
2003浙江定额解释
变压器干燥用电费用应如何计算?答:变压器干燥用电费计算,如为甲方供电,应从定额编号2-69~2-104基价材料费中扣除60~70%作为电费偿还给甲方。
如乙方按计量表计量付电费,则定额基价材料费不扣。
2、风机盘管等小型单相电机接线是否套用交流电机检查接线定额?答:交流电机检查接线定额是按三相电机考虑的,单相电机(风扇、吊扇、换气扇不在此列)检查接线可以套用该定额,但定额应乘以0.1系数。
3、全统安装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一九九四)《使用手册》P584页,“无增塑刚性可弯曲聚乙烯塑料电线管敷设补充定额”项目,材料栏中,木螺丝m4×65以下,“10个”组价是否有误?答:此项补充定额项目中,材料木螺丝m4×65以下每只单价是0.05元,计量单位“10个”组价应为0.48元,为此2B-185、186、187三项定额子目的材料费、基价调整如下表:定额编号2B-185 2B-186 2B-187项目单位单价无增塑UPVC管公称口径(mm以内)20 32 50基价元233.99 264.73 365.97其中人工费元140.75 151.47 171.93材料费元93.24 113.26 146.87机械费元—— 47.15注:《浙江省常用主材(设备)组价手册》电气设备安装部分此项补充定额P108:2B-185~2B-187也应作相应调整。
4、勘误:答:全统安装省单位估价表(一九九四)《使用手册》P586第2B-195子目基价40.95元,应改为40.91元。
6、一台低压配电屏用数台自动空气开关输出数个供电回路,是否应按输出的低压供电回路数作为系统个数计取调试费?答:应按输出的低压供电回路数作为系统个数计算调试费。
但该供电设备(自动空气开关)与定额所考虑的供电设备有很大差别,调试内容已大大减少,为合理确定安装造价,现作如下调整:凡用自动空气开关或用没有二次线路的低压开关组成的供电系统,其调试费应乘系数0.2。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
浙江省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2-
二 00 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计 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 建发(2002)100 号]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 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新计价依据的消耗 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 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 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时,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
开挖体积时,应按实际开挖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4、平整场地指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 以内的原土找
平。如原地面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平均相差 30cm 以上时,应另按挖、运、填土方计算,不再
二、本定额按照国家标准 GB505、市 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思路进行编制的。本定额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 编审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 价、界定工程成本价的基础。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完整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完整版引言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以下简称“施工取费定额”)是为了推广全面实行预算制等政策,统一施工取费管理规范,适应现代建筑工程建设需要,制定的本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取费标准。
本定额以工程量清单项目及施工安装、工法、地区、质量等因素为基础,按劳分配、适度竞争,参考市场价格等规律,按照合理、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制定,是本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基础性文件。
系统结构施工取费定额包括三个部分:工程量清单、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安装工程量清单。
每个部分都是依据本省施工行业、建材市场行情和材料区域差异制定的,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该定额系统结构如下:•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其他工程六个部分以及相应的项目和计价规则。
•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装饰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机电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绿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市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五个部分以及相应的项目和计价规则。
•安装工程量清单:包括给排水工程安装工程量清单、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量清单两个部分以及相应的项目和计价规则。
使用方法施工取费定额是施工合同中的基本文件之一,适用于各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
使用该定额时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规定定额的使用;2.根据工程的情况、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和工程所属分类选择相应的定额;3.按规定的计价规则计算工程量,结合具体的市场行情和本地材料价格进行确定;4.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编制清单,并结合工程工期列出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和预计竣工日期;5.对加草、删节,应符合定额说明规定和合同要求。
施工取费定额的制定和使用,是为了规范施工合同管理,促进工程建设的规范化和高效性,使施工单位能够依据规定的计价规则和市场行情合理确定施工报价,最终实现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
2003浙江《费用定额》
精心整理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厅二○○四年十月一日7:30 PM的通知》]206(建设部第为。
、工程七、建设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其中措施费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及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
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组成。
八、本定额所编费率的费用项目分为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规费及税金四类,其中综合费用又分为企业管理费及利润两项费用。
九、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综合费用费率为弹性区间费率;规费费率、税金费率为固定费率。
十、本定额把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规费、税金四项费用的费率合并为概算费率,适用于编制设计概算和投资估算。
白蚁预防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每平方米2元列入概算。
十一、本定额不适用于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也不适用于未经企业资质审定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十二、本定额中凡注明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
目录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和施工取费计算规则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组成-------------------------------------------------------------------------(7)第二节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17)第三节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计算规则-------------------------------------------------------------(22)附录房屋)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96)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发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令第31号)--------------(98)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专项治理涉及企业收费的通知(浙财综字[2003]93号)-------------------------------------------------------------------(101)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2年省人大75号)----------------------------------------(103)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117)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129)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修正)-----------------------------------------------------------------------(135)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号)-------------------(145)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收标准等有关规定的通知--------------(14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51)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和施工取费计算规则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组成建设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附表)。
浙江2003版定额综合解释
一、总说明及建筑面积1、84定额的综合解释条款是否仍适用于94定额?答:84定额的综合解释,只适用于84定额。
对94定额中有关问题的解释,一律以新的综合解释为准。
2、同一建筑物内,有部分檐高在20米以上,另一部分檐高在20米以内,塔吊的垂直运输增加费应如何计算?答:均按檐高在20米以上计算垂直运输增加费用。
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如何划分?答:每100平方米超高部分建筑面积增加费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划分如下:单位:元项目建筑物檐高(米)20~3020~4020~5020~6020~7020~8020~9020~10020~11020~120合计438355486516803988701010211482126031378614879其中人工费1254154918972198249828693170347037714072材料费1612189123192630294834373751406743834699机械费15172108230032113424379645615066563261084、烟囱、水塔、贮仓等的超高费用如何计算?答:构筑物定额中,均已考虑了相应高度的工、料消耗定额,不再另计超高费用。
5、在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时,凸出屋面的旋转式观光厅,可否计算超高高度?答:可以计算建筑物超高高度。
6、现浇斜屋面住宅的跃层,如何计算建筑面积?答:跃层的净高均大于2.2米者,按跃层的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跃层的最高点高于或等于2.2米,最低点高于1.6米时,按跃层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二分之一计算二、册说明及附录1、定额子目所列的砼二次分析中碎石未分具体规格,其价差如何计补答:为简化计算,便于结算,砼中的碎石材料价差计补时,按碎石综合价格直接调整基价差,综合的权数如下:碎石料径(mm) 综合权数6-132013-25 3025-38 50砼中的碎石基期(94年)综合价格为43.56元/t。
浙江省2003定额补充说明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综合解释(浙建站定[2006]27号)1、套用打锚杆桩定额时,是否可按桩基说明中的打斜桩规定将其打桩人工及机械乘系数?答:打锚杆桩定额已考虑斜打因素,套用定额时不乘系数。
2、高压旋喷桩的喷浆浆体材料(含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定额消耗量与设计不同时,可否调整?答:可按设计用量调整。
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三、第9条规定现浇混凝土板坡度大于10°-60°以内时,模板定额中的钢支撑、人工含量分别乘相应系数,其对应的混凝土和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是否也乘系数?答:混凝土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乘系数,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不乘系数。
4、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如何组价?答:按现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加搅拌费及泵送费组成。
例如:C20(20)的现场自拌泵送混凝土的定额配合比单价为176.49元/m3(见下册P298页151#)+搅拌费9.6元/m3+泵送费5.4元/m3合计为191.49元/m3。
如泵送高度超过60m时,每增高10m内,另增5%泵送费。
5、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量是如何计算的?答: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已包含在相应的钢筋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6、上册P328道路面层的工作内容中有抹平及养护内容。
抹平是指何面层抹平?答:抹平是指混凝土表面抹平,如设计需加浆抹平者,另套第十章10-5水泥砂浆随捣随抹定额。
7、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在工作内容中有挖、填土内容,为何在定额分析中无此内容?答: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均包括池坑土方的开挖、回填及基坑排水,其人工、机械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
8、外墙外保温补充定额(11B—3、4)中抗裂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及厚度定额是如何考虑的?答:该定额中的抗裂防水砂浆是按1:3水泥砂浆掺水泥重量的25%的防水抗裂胶浆拌和而成,厚度是按4mm考虑的。
如设计使用的材料或厚度不同时,均可调整。
9、综合脚手架定额是按不同檐高划分的,高低联跨的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如何套用定额?答: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按脚手架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面积,并套用相应的综合脚手架定额。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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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周转材料的场外运输费及钢模回库维修费的计 算
本定额中周转材料的回库维修费及场外运费(除 定额中已包含外)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模板(含钢支撑)的回库维修费:每吨(定 额用量)312元。 是按钢模板材料预算单价的8%计算。 2.钢模板(含钢支撑)场外运费:每吨(定额用 量)1151.82元; 是考虑三辆4吨载货汽车配两台5吨汽车式起重机, 每台班运三次,装载系数0.85,钢模每使用5次, 回库维修一次计算的。即为每吨钢模板(定额用量) 用4吨载货汽车3.47台班,5吨汽车式起重机1.16 台班。
八、工、料、机单价的确定 本定额中人工单价:一类人工24元/工日,二类 人工26元/工日;材料单价按2002年4季度价格 取定;机械台班单价根据《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 费用参考单价(2003)》进行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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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有关说明
1. 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的, 如现场无水、电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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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 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 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 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 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 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材料消耗量计算公式为: 材料消耗量=材料净用量×(1+材料损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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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 述
1、附录的划分 2、章节划分的原则 3、清单设置的原则 4、表现形式 5、附录的作用 6、清单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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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零零四年八月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文件精神及其批准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组编工作大纲》,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了省、市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成立《浙江省将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便制祖,历时 15个月,完成了取费定额的编制工作。
一、编制概况(一)编制的目的、意义-房地产物业管理011、更具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在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总体要求下,依据我省将设市场改革的进程,新编的《浙江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包含了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的内容,体现了政策指导与市场调节相互补,建立了以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三个不同层次内容相结合的施工取费定额体系,以此去指导并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
2、《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是根据“计价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见表[2003]206)的要求编制的,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
新定额按“计价规范”要求编制的同时又考虑了“工料单价”计价的要求,因此,新编定额既能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又能适合工料单价计价,促进造价管理,为建设领域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造条件。
(二)编制原则(三)编制依据(四)编制过程(五)编制内容二、本定额的特点《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于九四“费用定额”相比具有如下特点:1、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及工料单价法计价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
根据建设部公告,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并且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
浙江省人民政府173号令《浙江省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中第五条也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因此为满足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的需要是本施工取费定额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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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
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
市场信息家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
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
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
原《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继《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在新计价依据执行之日起同时停止使用。
凡在2004年10月1日以后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新计价依据执行。
2004年10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做改变。
六、《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等,在新定额未出台前,工料机消耗量标准仍按原定额执行。
各地在贯彻执行新计价依据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并由他们负责日常解释与管理。
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总说明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颁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按照国家标准GB50500-2003的要求及"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思路进行管理、使用。
是编审工程标底、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界定工程成本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企业可根据工程的特点并结合自身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合理调整和换算。
五、定额的工作内容扼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单估表)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或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在预(结)算审查时审定,报当地造价管理站备案。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
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如用人工代替机械操作时,可以机械费抵补人工费。
3、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分为三类: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按Ⅰ类日工资单价24元计算;厂库房大门及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以及下册的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按Ⅲ类日工资单价3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Ⅱ类日工资单价26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1、定额中的材料是按合格品考虑的。
材料名称、规格及取定价格详见附录(四)。
2、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取定价格包括市场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
3、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定额消耗量均包括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损耗率详见附录(三)。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垂直运输另按第十七章垂直运输工程计算。
5、定额中的冷拔钢丝、高强钢丝、钢丝束、钢绞线均按成品价格考虑。
6、配合比原材料用量应按配合比相应定额分析计算,其中并列有两种水泥强度标准的配合比定额,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均按较低强度标准的水泥配合比计算。
7、混凝土构件浇捣、制作定额未包括添加剂,发生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商品混凝土的单价除混凝土配合比本身价值外,还包含了添加剂、搅拌费、运输费、泵送混凝土的泵送费及增值税等费用。
8、定额中的黄砂,用于垫层的为毛砂;用于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的为净砂,其过筛人工及筛耗,已包括在材料价格内。
用于混凝土中的碎石,材料价格内考虑了一定比例的冲洗费用和损耗。
9、本定额中淋化每立方石灰膏,按统货生石灰750kg考虑编制。
10、本定额所列板、枋木材均指锯材,凡未经加工的木材称原木。
木种分类规定如下: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萝、椿木、楠柳、华北榆木、榉木、枫木、橡木、核桃木、樱桃木。
设计采用木材种类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各章有关规定计算。
11、本定额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耗量及相关费用。
12、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 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的施工技术方案规定另行计算,不再执行相应增加层定额。
13、本定额项目中次要的零星材料虽未一一列出,但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九、有关建筑机械台班定额的说明和规定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是按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及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台班价格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浙江省(2002)台班单价表》计算,每一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并增加了其他直接生产用机械幅度差。
2、定额中建筑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正常施工、合理配置,结合本省施工企业机械配备情况考虑的。
未列出的零星机械已包括在其他机械费内。
3、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安拆费用,发生时应根据施工设计选用的实际机械种类及规格,按附录(二)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脚手架费用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如遇结构与装饰分别发包,结构和装饰脚手费用的划分,原则上按7:3比例劈分或由各方协商确定。
十一、在需照明的洞内、地下室和库房或暗室内施工的工程,按该部分工程定额人工费的40%计算洞库照明费。
十二、本定额的垂直运输按不同檐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单独编制,应根据具体工程内容按垂直运输章节定额执行。
十三、本定额除定额注明高度的以外,均按建筑物檐高20m内编制,檐高在20m以上的工程,其降效应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按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执行。
十四、定额中的建筑物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有围护结构的水箱间、瞭望塔等不计高度。
建筑物的层高是指本层设计地(楼)面至上一层楼面的高度。
十五、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在内。
定额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六、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及管理。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连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角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高度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