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关于印发优秀备课组、优秀教学教研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关于印发优秀备课组、优秀教学教研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口县2017-2018学年度义教阶段优秀备课组评选办法》、《湖口县2018年优秀教学教研工作者评选办法》的通知各中小学:根据计划安排,义教阶段优秀备课组、优秀教学教研工作者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湖口县2017-2018学年度义教阶段优秀备课组评选办法》、《湖口县2018年优秀教学教研工作者评选办法》印发。

请各校认真按通知要求,做好“优秀备课组”、“优秀教学教研工作者”的推选工作。

特此通知附件1:湖口县2017-2018学年度义教阶段优秀备课组评选办法附件2:湖口县2018年优秀教学教研工作者评选办法湖口县教育局教研室2018年4月28日附件1:湖口县2017-2018学年度义教阶段优秀备课组评选办法一、指导思想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集中精力,以备课组建设为推手,在“深化课改”、“内涵式发展”、“打造高效课堂”等方面做出成绩,推进我县基础教育和课堂教学改革,加强学校教科研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条件1、备课组工作每学期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期末有总结;集体备课活动正常,能基于教育教学问题开展主题教研活动,主题明确,有针对性,并形成专题,解决问题有实效。

2、教研活动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要求,定专题,定中心发言人,讨论过程记载详细、及时、全面;备课组的教案应有主备人初案、集体讨论后定案及每位组员个性化教案和教学反思(原始记录)。

3、认真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和培训,不随意缺席或迟到、早退,教师继续教育达到学分标准。

积极承担各级主管部门的教研活动,有教师在校际或县(片区)级以上教研、培训中承担公开课、讲座、经验介绍、试卷命制等任务(附证书复印件)。

4、教师参加县(片区)级以上各类教育教学评比获奖情况,在各级刊物上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情况,在各级各类课题研究中立项、结题情况(附证书复印件)。

5、发展学生特长,在各类竞赛中学生获奖情况(附证书复印件)。

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9.05.12•【文号】教人函[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0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我部决定于2009年教师节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同时表彰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一)表彰名额2009年表彰奖励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20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全国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厅局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邳州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通知书

邳州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通知书

邳州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通知书学校各单位: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学校研究决定评选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并推荐驻马店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及范围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有突出表现的在我校工作满3年以上的在岗教职工。

优秀教师参评对象为我校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对象为我校管理人员。

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本年度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抗洪救灾工作的一线教职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018年以来已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其他相应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校级优秀个人的评选。

2018年以来已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其他相应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市级优秀个人的评选。

二、评选程序及有关要求1.优秀教师以教学单位进行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工会基层分会为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经过民主程序进行推荐,对确定推荐的优秀人选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等额上报。

2.各单位确定推荐的优秀人选,推荐校级优秀人选须填写《黄淮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黄淮学院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推荐驻马店市表彰的人员,须填写《驻马店市优秀教师、驻马店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驻马店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组织评审。

学校人事处及相关部门对照评选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研究确定。

学校对评审结果进行研究,确定表彰人选。

5.公示。

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

三、名额分配2021年度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名额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数的1%左右,各教学单位限推荐1名优秀教师;工会各基层分会限推荐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

中学“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中学“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XXXX中学“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为加快培养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促进我校教育质量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树立良好行风、校风、教风,营造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乐于奉献的育人环境,学校研究决定,每年评选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并于教师节期间隆重表彰。

一、评选范围1、本学年度xxxx中学在岗工作的教职工。

2、评选系列: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国际部、电教、音体美、职员、干部、心理、奥赛。

3、由各个系列负责人组织考核(职员系列由各校区办公室负责)。

二、评选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注重个人品行修养,率先垂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声誉,服从分配,顾全大局。

2、注重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班主任工作热心、用心、尽心,有丰富的管理班级经验,班级各项工作走在年级前列,在学生中有很高的认同感和威望。

3、能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效果明显,教学成绩优良,学科影响力较大。

4、工作态度端正,敢于勇挑重担,勇于开拓创新,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风格;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和学校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教学基本功比赛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及教学研究活动。

5、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认真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没有出现无故旷班、缺课情况。

6、廉洁从教,远离有偿家教。

7、诚实守信,在学校各类考试及各类推荐评选中无违规现象发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1、师德考核不合格;2、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3、在各类考试和推荐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4、有无故旷班、缺课现象;5、个人不当言行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6、受到组织处分;7、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8、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推荐优秀教师纪检部门意见

推荐优秀教师纪检部门意见

推荐优秀教师纪检部门意见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泉州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表扬活动的通知》(泉教人〔2019〕134 号,附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校应迅速组织全体教职工传达学习泉教人〔2019〕134 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表扬办法、表扬程序和要求等做好各项评选推荐工作。

二、泉州市下达给我市“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名额2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名额5名,总计25名(推荐时农村教师不低于11人,校级领导最多5人)。

原则上各单位可推荐1名优秀人选参评。

重点推荐长期坚持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特别是长期在条件艰苦的老、少、边、岛地区从教的教师,以及长期担任班主任、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

曾获得同类同级及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参评。

三、各单位推荐报送的人选,经市教育局并商市人社局综合评审,确定推荐表扬的候选人报送泉州市。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宣传,严格执行文件有关规定,如发现违反有关规定和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评选表扬资格。

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次评选、推荐活动任务重,时间紧,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校务必于2019年7月12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及有关验审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泉州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先进事迹要求1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1.表格中“有关部门意见”填报办法:“计生部门意见”栏:统一填写《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一式4份,经乡镇(街道)计生办、市卫健局(行政办证大厅二楼计生窗口)审核后,在《泉州市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审批表》表格位置签署意见并盖章。

“综治部门意见”栏:统一填写《综治审核表》一式2份,经乡镇(街道)综治委或市直综治成员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市综治委意见”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21•【文号】教师厅〔2018〕8号•【施行日期】2018.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师范大学: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下称《实施办法》)要求,保证2019年毕业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全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就业教育。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通过组织政策解读宣讲、一线优秀校长教师报告会、优秀公费师范生谈体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动员广大公费师范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在工作岗位上做好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就业教育与职业指导知识内容,开展生动有效的政策宣传,营造支持公费师范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改进就业服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公费师范生编制计划,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本省(区、市)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需求信息通报给部属师范大学,同时在相关网站或平台公开发布。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特别是通过手机信息、APP等途径,及时公布、针对性地推送用人信息及人事招聘政策,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选择与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

部属师范大学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大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沟通力度,采取多种方式为公费师范生提供就业支持和信息服务。

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说明

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说明

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说明一、参加考核人员考核人员为2018年12月份在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民办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合同制人员)。

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除励才学校直接考核相关事业人员外,其他学校凡借用人员、义务教育学校交流人员,由现工作学校将个人情况反馈到原学校,原学校负责考核,报送资料;校级干部在现工作单位参加考核(如校长考核为“优秀”,占单位“优秀”比例)。

二、考核等次事业人员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关于优秀考核比例,一般不得突破参加考核人数的15%,2018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开展的综合性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等次人员比例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20%。

受表彰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于1月15日前送交人事科,待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符合要求的单位可以将考核优秀比例提高到20%。

校级干部的考核结果记入现任职学校“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名册”和“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纳入相应考核等次所占的比例,其中“优秀”比例不得突破规定限额。

三、两类特殊人员的考核1、新进师范生的考核:2018年经考试上岗的师范毕业生,如正处于试用期,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已有工作经历并确认了工龄的正常参加考核。

2、受处分人员的考核(包括今年的,以及往年的未解除应该受影响的,具体情况请与纪委第十一派驻组对接),必须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如因工作疏忽,没有落实有关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参加考核,不合格;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人员,当年考核不合格,第二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第三年正常考核;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人员,当年考核不合格,第二年、第三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第四年正常考核。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8年“青海省优秀教师”“青海省优秀乡村教师”“青海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8年“青海省优秀教师”“青海省优秀乡村教师”“青海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西宁市南川东路第二小学
祁雨君(女)
西宁市沈那中学
边疆云(女)
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赵春桂(女)
西宁市第一中学
吴晓光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园林小学
彭毛卓玛(女,藏) 西宁市第十四中学
张宝萍(女)
湟中县海子沟乡总堡联合学校
申玉瑜(女)
西宁市青藏铁路花园学校
靳海燕(女)
西宁市虎台中学
张露芸(女)
西宁市城西区文汇小学
受到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是 全省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代表,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 平凡的业绩,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崇高的
思想境界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 再厉,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再创新业、再立新功。全省教育战 线广大教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热爱教育、献 身教育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淡泊名利、勤勉敬业的奉献精神, 学习他们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求实作风,牢记使命,爱岗敬业, 辛勤工作,大力弘扬“登高望远、自信开放、团结奉献、不懈奋斗” 的新青海精神,认真贯彻“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 “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 丽新青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18 年青海省优秀教师名单 2.2018 年青海省优秀乡村教师名单 3.2018 年青海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青海省教育厅 2018 年 9 月 3 日
附件 1
( ) 2018 年青海省优秀教师名单 共 100 名
西宁市 25 名 张璐璐(女) 白富花(女,土) 孟庭全 刘 静(女) 白 丰(女) 者书霞(女,回) 李鸿燕(女) 雒慧军(女) 毛 慧(女) 肖春熙(女,土) 韩兰梅(女,土) 田晓芬(女) 毛 艳(女) 陈志洋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27•【字号】扬教办发〔2018〕103号•【施行日期】2018.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扬教办发〔2018〕103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的质量和效益意识,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职称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对教师队伍建设的作用,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3〕4号)、《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3〕5号)、《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苏人社发〔2016〕202号)文件精神,结合《省政府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和《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7〕75号)要求,现就今年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坚持申报条件各地各校要以建设高品质教育、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对人才工作的要求,打破论资排辈,鼓励脱颖而出,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教师的工作成就感,引导和激励教师为人师表、钻研教学、立足课堂、提高效益,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实绩意识和质量效益意识。

各高中学校要积极落实市政府高品质教育建设年动员大会精神,对全市“高中教育先进个人”以及“全市高中教育先进集体”中先进备课组的备课主任、先进班级教师团队的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实绩特别突出的高中教师在职称晋升时实行计划单列。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xx县2018至2019学年“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要求,特制订我校“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目标以“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为载体,通过“晒课”、评课,普及我校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提升我校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的意识与能力,推动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变革,提高师生信息素养,形成优质课程资源,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都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上好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以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我校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在全员研究课、交流课的基础上,推荐优秀教师参与上级“晒课”、“赛课”活动以及“优课”评选活动。

二、活动组织成立石家小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 xxx xxx三、活动对象全校所有教师四、活动内容(一)学校创建优课XX月XX号前,通过人人创课、校内亮课和观评课等活动,遴选出具有创新特色,推广价值的校级优秀课例。

由学校负责按照“优课”的内容要求、技术标准拍摄课堂实录,完成“优课”制作,推荐参加县级晒课、赛课。

(二)县级晒课、赛课XX年XX月XX日向县教研室推荐县级“优课”课例。

推荐优秀课例录像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按市的统一技术规范和要求上传至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平台”。

五、活动要求1、每位教师要熟练掌握教育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在实际教学中熟练操作,让教育信息技术真正为教学服务,提高课堂效率。

关于评选师德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的条件和办法

关于评选师德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的条件和办法

关于评选师德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的
条件和办法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终身从教思想;在平凡岗位上辛勤耕耘,默默奉献。

3、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4、关心热爱每一位学生,积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爱生事迹感人生动,受到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5、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起模范引领作用,教学水平高超,教学成绩显著。

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十不准”的师德自律规定,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评选办法
1、首先由学校给各年级组划分候选人指标。

由各年级组根据评优条件推举候选人名单上报校长办公室。

2、由学校召开教师大会,组织教师民主投票选举。

根据评优指标,按照投票数量高低确定优秀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进行表彰。

3、也可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或所在年级组推荐、全体教师民主评选的基础上,经学校支部、行政会议研究审批后再将结果进行公示,供广大师生员工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定为本年度的师德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并给予表彰。

4、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红桥区教育系统2019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红桥区教育系统2019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红桥区教育系统2019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27•【字号】红桥政发〔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红桥区教育系统2019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2019年,我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工作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区教育事业取得可喜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成绩显著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扎根教育事业,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努力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李英等150名同志“区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訾晓峰等22名同志“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受表彰的先进个人是我区教育系统的优秀代表,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集中展现了红桥教师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希望大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努力争创新的业绩。

全区广大教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热爱教育、献身事业的高尚品德和情操,学习他们立足本职、勤勉敬业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刻苦钻研、严谨治学的求实作风,牢固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把全部精力和热情奉献给教育事业,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美丽红桥建设步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019年8月27日。

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道德模范的通知

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道德模范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道德模范的通知各处、室、组:为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热情, 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特殊教育事业,更好地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学校将对一年来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教职工进行表彰,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评选条件(一)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1、以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为宗旨,忠诚党的特教事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坚持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人格,认真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钻研业务、勇挑重担,积极主动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观念有突破,教学方法有创新,教学质量有提高,服务质量有改善;在工作和班级管理中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随意迟到、早退、调课、误课和旷工等现象,在各项教学工作和日常工作检查中,成绩优秀者。

5、教学设计齐全、详细、实用,具有良好的教师素养和熟练的教学技能,教学成绩突出者。

6、一学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者不得参评。

7、不达学校规定的工作量者和未转正定级人员不参评。

8、在本学年度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不服从组织分配工作的,个人利益不能服从集体利益的不得推荐。

9、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需提供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6月18日以前将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推荐表电子版上报办公室。

10、各处、室、组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对上报的推荐人员,经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优秀名单,否决的名额,不再重新推荐。

(二)道德模范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师生公认的道德标杆。

2、热爱特殊教育,关爱学生,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维护学校荣誉、积极参加志愿者,勇挑重担,勇于担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6.25•【字号】榕教综〔2023〕34号•【施行日期】2023.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3〕34号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高新区教卫局、人社局,各市属院校:日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表彰〔2023〕14号),决定开展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1.“福建省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和其他教育机构中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

2.“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人员。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副厅级(含)以上人员不参评;处级人员参评从严掌握;校级领导不得申报优秀教师;曾获同类同级及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表彰名额此次表彰分配福州市省优秀教师和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共121名,其中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名额不超过15%,乡村学校(指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应占15%以上。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一)福建省优秀教师评选条件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高尚,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学生“四个引路人”,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光荣形象。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18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18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18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公布日期】2018.09.05•【字号】大政发〔2018〕34号•【施行日期】2018.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18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一年来,全州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部署,不断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教育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并涌现出了一批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诠释了“四有”好老师的深刻内涵,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广大教师坚守讲台、甘于奉献的新形象新风貌。

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品格和奉献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推动全州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金莉等85名同志“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廖原等15名同志“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并进行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奋勇争先,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在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希望全州教育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代表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使命责任担当,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发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全心全意做好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大理州2018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2018年9月5日附件大理州2018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一、优秀教师大理市(9名):金莉女大理市第一中学杨君芹白族大理新世纪中学罗福松彝族大理市第二中学元云女大理市下关第四中学杨丽英女白族大理市下关第四完全小学施绍华女大理市大理镇阳和完小施琴女白族大理市银桥镇鹤阳完小董寿喜女白族大理市湾桥镇保中中学田淑英女白族大理新世纪中学漾濞县(3名):李琼惠女漾濞县上街完小字胜忠彝族漾濞县富恒乡富恒完小左定云彝族漾濞县瓦厂乡瓦泥午小学祥云县(7名):李顺福祥云县第一中学李本泽白族祥云县第四中学罗丽琼女祥云县祥城镇第二初级中学朱彩虹女祥云县米甸初级中学白云芝女祥云县祥城镇城南社区幼儿园赵家翠女祥云县祥城镇银冠希望小学梁芬女祥云县下庄镇老张小学宾川县(6名):张凤女宾川县职业高级中学张兴土族宾川县平川镇朱苦拉完小周正鲜女宾川县州城镇周官完小胡鹏毅宾川县拉乌乡拉乌完小苏永营宾川县第一完全中学张志芬女宾川县城镇中学弥渡县(6名):虞文达弥渡县苴力镇初级中学张春燕女弥渡县新街镇永增完小韩利芹女弥渡县第一完全中学李荣国弥渡县弥城一中熊雪芬女弥渡县寅街镇初级中学苏康弥渡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南涧县(5名):罗应芹女彝族南涧县职业高级中学杨丽琴女白族南涧县第四中学袁晁星女汉族南涧县碧溪乡中学杨汝存女汉族南涧县拥翠乡小学沈家丽女汉族南涧县无量山镇华山小学巍山县(6名):潘建荣彝族巍山一中马洪昌回族巍山二中李正远彝族巍山县庙街镇营盘小学陈凤仙女巍山县大仓镇永福小学马丽娅女回族巍山县永济中学茶味香女彝族巍山县马鞍山中学永平县(5名):何树文永平县第一中学者光秀女永平县厂街彝族乡岩北村完小吴文娇女永平县龙街镇中心完小达薇女彝族永平县第二中学赵丽萍女永平县杉阳镇中心完小云龙县(5名):施晓燕女白族云龙县诺邓镇九年制学校何李树女白族云龙县民建初级中学李红兵白族云龙县长新初级中学姜育全女白族云龙县宝丰乡宝丰完全小学杨四双女白族云龙县第二中学洱源县(5名):张照文白族洱源职业高级中学渠建刚白族洱源县邓川初级中学王秀泉女洱源县乔后中心完小杨静梅女洱源一中杜亦良女白族洱源县玉湖初级中学剑川县(5名):施恩盛白族剑川县第一中学杨应宏白族剑川县沙溪镇初级中学李元华白族剑川县象图乡中心完小董珍启白族剑川县马登镇初级中学杨仙丽女白族剑川县羊岑乡初级中学鹤庆县(6名):左冲红鹤庆县第一中学孙武鹤庆县第二中学施红艳白族鹤庆县第三中学闫双琴女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陶慧琴女鹤庆县云鹤镇第二幼儿园范志钦白族鹤庆县金墩乡映虹初级中学州级学校(含云南建设学校)(17名):惠蓉女大理护理职业学院杜伟浩白族大理州财贸学校张兴秀女大理技师学院杨忠文白族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陈超云南建设学校杨桂兰女白族大理州体育中学马洁民回族下关一中杨康明白族下关一中施磊白族大理州民族中学王志江大理州民族中学王掌军大理州实验中学郑志明大理州实验中学王飞燕女白族下关一中初中部王三妹女白族大理州实验小学董竹兰女白族大理州特殊教育学校李云龙白族大理州幼儿园张倩倩女大理州委党校二、优秀教育工作者(15名)廖原大理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孙红女大理市下关第五中学顾绍琪女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教育服务中心罗云川白族祥云县教育局段才喜白族祥云县第四中学关炽辉彝族漾濞县苍山西镇金星完小李忠江宾川县大营镇中心学校自贵红弥渡县教育局李思亮南涧县民族中学毕之军巍山县南诏镇中心学校陈义锦女永平县博南镇老街第一完小张施文白族云龙县漕涧镇中心学校段鹏华白族洱源县教育局赵阳女白族剑川县教育局陆利增白族鹤庆县六合乡初级中学。

平凉市2018-2019学年高中教育教学质量(高考)学科优秀教师评选办法与名单(20191014)

平凉市2018-2019学年高中教育教学质量(高考)学科优秀教师评选办法与名单(20191014)

平凉市2018-2019学年高中教育教学质量(高考)学科优秀教师考评确定办法平凉市2018—2019年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高考)优秀学科教师按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其他普通高中三个层次,分别表彰前三名教师。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评以本人当年所带班级应届生合格率由高到低确定,当合格率相同时,以所带班级学生应届生平均成绩高低确定。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以所带高考学生5(包括5人)人为起评点,不足5人不参与评比。

在起评人数以上的指导教师中,按照二本以上上线率由高到低确定表彰教师。

平凉市2018-2019学年高中教育质量(高考)学科优秀教师获奖名单(共138人)理科各科优秀教师名单(54人)理科语文省级示范性高中张淦静宁一中王小军平凉一中杨小平华亭一中市级示范性高中韩宝强静宁文萃中学张磊崇信一中魏义龙平凉二中其他普通高中赵小龙泾川高平中学万鹏程庄浪朱店中学董红芳泾川三中理科数学省级示范性高中高瑞宁平凉一中张多顺静宁一中高宏涛华亭一中市级示范性高中鲍康乐静宁文萃中学贾喆云崇信一中杨敏强静宁二中其他普通高中赵玉芳平凉五中闫玉鹏泾川高平中学赵志荣泾川三中理科英语省级示范性高中万建奎平凉一中王发旺华亭一中陈瑶庄浪一中市级示范性高中王红静宁文萃中学崔伍林崇信一中田红霞静宁二中其他普通高中董卫华庄浪朱店中学卜志霞平凉五中王志亮华亭二中理科综合省级示范性高中吴宁刘燕东关建峰平凉一中杨乐天王祥子豆强红静宁一中李勃王兴明程转霞庄浪一中市级示范性高中王礼仪辛淼王彦江静宁文萃中学张卫东张进仓张虎静宁二中李胜利何生意王金芳崇信一中其他普通高中樊建军李志宏崔正国泾川三中王星星张徐宁史雪云庄浪朱店中学祁宜纯吕门生李亮亮静宁界石铺中学文科各科优秀教师名单( 54 人)文科语文省级示范性高中杨振吉平凉一中靳小雷静宁一中石定全庄浪一中市级示范性高中韩宝强静宁文萃中学王长安庄浪紫荆中学魏义龙平凉二中其他普通高中刘元春泾川三中马琳平凉五中罗曦光平凉五中文科数学省级示范性高中马亮平凉一中万象生庄浪一中李暐庄浪一中市级示范性高中胡军炜静宁文萃中学刘娟静宁二中徐励平凉二中其他普通高中闫玉鹏泾川高平中学周建军静宁界石铺中学王志敏平凉五中文科英语省级示范性高中张涛平凉一中万倩庄浪一中刘红梅庄浪一中市级示范性高中翟芙琴静宁文萃中学史俊霞平凉二中郭雪琼庄浪紫荆中学其他普通高中谢涛泾川三中邓艳莉平凉五中卢娟娜静宁界石铺中学文科综合省级示范性高中厍立军张魁文静平凉一中徐福祥孔令周郭娟娟庄浪一中雷韡侯建兵胡汉东静宁一中市级示范性高中闫向峰胡寅寅韩学明静宁文萃中学王小蕾谭新天何斐静宁二中石金洲谢彦飞刘应明静宁威戎中学其他普通高中贾宏斌周浩军吴小龙泾川三中吕文斌李小银石军民泾川高平中学张强龙牛云燕张志明静宁界石铺中学音乐、美术、体育优秀教师名单(30人)音乐省级示范性高中杨金平平凉一中史丽华泾川一中刘小莉静宁一中市级示范性高中史婷睿平凉二中王倩静宁二中李娟庄浪紫荆中学其他普通高中郭馨华亭二中苏昌生庄浪阳川中学王海燕泾川三中体育省级示范性高中王建海冯刚华亭一中魏刚平凉一中陈小东灵台一中市级示范性高中王鹏平凉二中梁喜成崇信一中李文科平凉二中其他普通高中王启龙华亭二中尚龙平凉五中冶志峰平凉五中刘代亮平凉五中美术省级示范性高中吕立荣泾川一中李晓峰平凉一中韩宗原华亭一中市级示范性高中岳虎平凉二中张富裕马润会静宁文萃中学欧文君庄浪紫荆中学其他普通高中马强华亭二中王艳泾川三中郗涛平凉五中。

XX学校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XX学校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XX中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市、区级教育局对各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具体要求,层层考核,优中选优的原则。

特制定如下《**中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评选范围**中学在岗在编的所有教职员工三、评选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2、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积极承担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任务,工作量饱满,并积极投身学校各项教育活动。

3、凡在近三年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年度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或未在一线任(兼)课者;(2)任教期间出现严重的教学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者;(3)三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30 天以上(含30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或大型集会活动者;(5)近三年教学质量低下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6)担任班主任工作不足两年者不得参加评选优秀班主任;(7)近六年内获得过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不参加区级及以上评先评优。

四、评选程序根据**中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及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从师德考核、年终履职考核、教学实绩、评优领导小组推荐、民主推荐几个方面依章进行量化竞评。

五、评分办法共五项,具体内容及各项所占分值为:1、师德考核10%2、年终履职考核30%3、教学工作实绩40分4、民主推荐20%说明:其中师德考核及年终履职考核以学校考核实得分数进行按比例计算记入。

教学实绩以西四校单科优秀率排名第一名记40分,第二名记30分,第三名记20分,第四名记10分再按比例计算记入。

2018-2019年度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各类先进评选条件

2018-2019年度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各类先进评选条件

2018-2019年度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及各类先进评选条件(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作为“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产生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社会效益、经济效益;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1、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2年或累计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效显著。

3、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有明显进步,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二年来,所带班级学生无违法犯罪、无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等现象。

4、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社会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努力转化“待进生”,并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5、努力学习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理论指导班级工作,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思想教育论文。

(三)支教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支教工作的文件精神,支教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得到受援学校师生的广泛好评。

在受援学校积极认真地开展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出色完成受援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班级管理方面勇于创新,成绩显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
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

经研究,决定在第35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拟对本年度表现突出的教职工予以表彰。

现将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我校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在册在岗人员(其中:中层干部的推优工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教师条件
1、立德树人,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注重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及文化修养,自觉做到为人师表。

2、具有现代高职教育理念和较强的创新意识,注重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改革和更新教学内容,积极采用“教、学、做”一体化的高职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

3、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生技能大赛活动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成效明显。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
1、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积极参与学校发展建设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本职工作实绩突出。

2、立德树人,热心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自觉做到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

3、注重自身形象,言谈文雅,举止大方,做到为人师表。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成绩显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三、名额分配
2018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自带推荐名额,其余人员的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条件和推荐名额做好推荐组织工作,严禁论资排辈,做到宁缺勿滥。

2、推荐名单和《重庆三峡职业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一份务必于8月30日下午5:00前交到人事处何小红处。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重庆三峡职业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
荐表》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2019年8月3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