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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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监测的收费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监测的收费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监测的收费标准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01)18号发文时间:2001-2-4关于重新审定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省环保局,各市州物价局:我局《关于调整我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1998)82号)试行两年以来,各方面反映较好,既促进了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又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

现予以修订并重新发布。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环境监测站履行政府主管部门赋予的职能,开展下列工作时不得收费:1、开展本辖区内环境质量(地面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噪声、放射性、生物、生态)常规监测,定期提供环境质量变化状况的各类监测报告,以及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质量预测报告等。

2、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状况及处理设施实施例行监督监测,编报辖区内各类污染物排放状况报告。

3、环境污染纠纷调处和污染事故调查等。

二、各环境监测站在确保完成政府部门综合性环境监测任务的前提下,接受委托、利用其技术和人才优势对下列范围开展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的,可收取专业技术服务费:1、承担各项环境背景值调查,提供水环境、土环境、生物、沉积物、放射性等环境背景数据技术报告;2、承担环境评价和环境效益分析;3、接受单位委托,承担各种污染物、各类样品项目的监测分析;4、接受单位委托,进行水、气、渣、烟尘、噪声、电磁辐射、振动、放射性和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源监测;5、接受委托,对污染纠纷与污染事故的现场监测和技术仲裁;6、对本系统外提供监测数据和工业污染调查结果(含污染源档案、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图文数据库等);7、接受有关单位委托,进行单项治理技术和综合整治与防治技术的咨询服务,对科研成果鉴定提供监测分析数据和报告;8、举办监测技术培训班,代培监测分析人员;9、接受有关单位委托、承担其他方面的服务项目;10、环境产品的质检监测;11、对限期治理项目、新建扩建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和运行中的抽样监测。

最新物价收费标准(湘价服2014 33号)

最新物价收费标准(湘价服2014 33号)

一、进场 交易服务 费 (二) 产权交 易服务 费
中标额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 2、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 计、监理、代建管理和其他服 30-100万元(含100万元) 务 100万元以上 成交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 成交额1000-5000万元(含5000万 元) 成交额5000-10000万元(含10000万 元) 成交额10000万元以上的
(二)产权交易服务费
(三)排污权及环境资源交易服务费
参照政府采购招标服务费标准
(四)特许经营权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 长沙市参照政府采购招标服务费标准,其他依法委托市、州物价局 服务费 核定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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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共பைடு நூலகம்源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1、房屋、市政、交通、水利 、园林、排污、环保、信息、 人防、消防、供水、供电、供 气、供热、管线敷设、技术改 造、土地整理等建设工程项目 ( 一) 的施工、装饰装修以及与项目 建设工 有关的设备和材料采购 程交易 服务费 收费标准 中标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2‰ 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 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5000-2亿元(含2亿元) 1.5‰ 1.1‰ 0.8‰ 每宗不超过3000元 每宗不超过5000元 每宗不超过8000元 双方各1.5‰ 双方各1‰ 双方各0.5‰ 双方各0.25‰ 1、成交资产总额中所含房地产部分如需到房地产交易 中心办理权属变更、交纳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则成交 额中应剔除房地产总额。2、实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每宗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收。3 、各市州产权交易所没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仍 然执行原收费标准。 由中标单位承担 由中标单位承担 由中标方承担 实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发包方、承包方按4︰6 的比例分摊。每宗交易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备注

浙江省物价局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我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产评估收费是指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范围说明见附件。

三、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计件收费基准收费标准见附件,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评估工作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的大小及对评估人员的技能水平、评估质量和时间等要求,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照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低于经营成本的原则,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计时收费具体标准由省资产评估协会确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四、资产评估机构应在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五、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依法查处。

六、涉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资产评估收费,应按规定减半收取。

七、本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2年。

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5]6号)有关资产评估收费的规定停止执行。

房地产评估收费、土地评估收费及资产评估中涉及的房地产评估收费、土地评估收费仍按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浙江省资产评估基准收费标准2.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范围说明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附件1:浙江省资产评估基准收费标准档次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1 100以下(含100) 72 100以上-1000(含1000) 3.5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75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156 100000以上 0.1说明: 1.计件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施救费费标准(云南物价局)

施救费费标准(云南物价局)
6、本表未列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附件3:云南省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以外道路的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一、拖车费
收费标准
被施救车型
基价(10公里,元/次)
基价外每增加1公里(元)
备注
一类:2吨(含2吨)以下货车,7座以下客车
270
10
基价是指施救车达到事故现场,拖拽里程在10公里以内的收费,每增加1公里的收费是指拖拽里程单程超过10公里后每增加1公里的收费标准,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六、抢修拆补胎费
一、二、三、四、五类车型分别为40元/只、50元/只、60元/只、70元/只、80元/只,抢修第2条以上轮胎,从第2条起每条加收20元。
说明:1、对夜间作业(20时至次日6时)的拖、吊收费标准可上浮20%执行。
2、对需要使用装载机拨货的,装载机使用费与吊车执行同一收费标准;需要人工参与救援的,人工费由双方协商。
二类:2吨以上至5吨(含5吨)以下货车,8座至19座客车
900
三类::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20座至39座客车,29铺位及以下卧铺车
1300
四类: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以下货车,40座以上客车,30铺位以上卧铺车,20英尺集装箱(6米箱)
1800
五类: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12米箱)
一、二、三、四、五类车型分别为150元/只、160元/只、170元/只、180元/只、190元/只,抢修第2条以上轮胎,从第2条起每条加收40元。
说明:1、对夜间作业(20时至次日6时)的拖、吊收费标准可上浮20%执行。
2、对需要使用装载机拨货的,装载机使用费与吊车执行同一收费标准;需要人工参与救援的,人工费由双方协商。
附件1:云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科室物价制度汇编模板

科室物价制度汇编模板

标题:XX医院XX科室物价制度汇编一、前言为了规范我院XX科室的物价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及地方物价政策、医院物价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汇编。

本汇编旨在明确科室物价管理职责、规范物价收费行为,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物价管理组织架构1.设立物价管理小组: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及物价管理员组成,负责科室物价政策的宣传、解释、执行和监督。

2.物价管理员职责:负责科室物价政策的宣传、解释、执行和监督,及时解答患者关于物价的疑问,协助科室负责人做好物价管理工作。

三、物价收费项目及标准1.按照国家和地方物价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明确科室收费项目及标准,并进行定期调整。

2.科室收费项目包括:诊疗项目、检查项目、药品费用、治疗费用、材料费用等。

3.物价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物价政策执行,确保收费项目合理、透明。

四、物价收费流程1.物价管理员负责审核收费项目及标准,确保收费合理、合规。

2.医护人员在为患者提供服务前,应向患者告知相关物价政策及收费标准,确保患者知情权。

3.患者在确认收费项目及标准后,由医护人员进行收费,并出具收费凭证。

4.物价管理员负责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收费准确无误。

五、物价优惠政策1.根据国家及地方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物价优惠。

2.对于困难患者,科室可结合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物价优惠措施。

六、物价管理监督与反馈1.科室应设立物价管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及员工的监督和反馈。

2.物价管理员应及时处理患者关于物价的投诉和疑问,确保患者权益。

3.科室负责人定期对物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总结本汇编旨在规范我院XX科室物价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全体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物价管理制度,做到合规收费、优质服务,为患者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

科室名称:XX医院XX科室汇编时间:____年__月__日。

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我省2000年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我省2000年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我省2000年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0.06.20•【字号】陕价费调发[2000]78号•【施行日期】2000.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我省2000年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0]78号2000年6月20日)各地、市物价局、教育局(教委)、财政局,有关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2000]教电188号《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行为,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2000年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1999年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本专科生学费按附表所列标准执行,不再收取扩容费。

其他有关规定仍按省物价局、教委、财政厅陕价费调发[1999]41号文件执行。

二、在陕境内的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2000级新生学费按下列标准收取:1、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的学费按附表所列标准执行;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的学费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的80%执行。

普通中等师范学校的师范生,其收费标准一般专业按2300元/人年收取,艺术专业按3500元/人年收取;3、成人高等(中等)院校及普通高等(中等)院校的全脱产成人班,其学费按普通高等(中等)学校相同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半脱产班的学费按全脱产的75%收取;4、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联办)及经批准的民办高等学校试点招收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其学费标准为5500元/人年;5、委培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按生均培养成本由双方协商议定;6、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学费可在省物价局、教委、财政厅陕价费调发[1999]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基础上上浮20%。

浙江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收费标准浙江省物价局是负责全省物价管理工作的专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调整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收费标准,监督检查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利益,浙江省物价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收费标准,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市场监管类收费标准。

1.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费,根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费用为100元/次。

2.市场主体变更登记费,市场主体变更登记费用为50元/次。

3.市场主体注销登记费,市场主体注销登记费用为30元/次。

4.市场主体年报费,市场主体年报费用为20元/次。

5.市场主体备案费,市场主体备案费用为50元/次。

6.市场主体证照复印费,市场主体证照复印费用为1元/页。

7.市场主体证照查询费,市场主体证照查询费用为5元/次。

二、计量器具类收费标准。

1.计量器具检定费,计量器具检定费用根据不同计量器具的类型和规格而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

2.计量器具检定复检费,计量器具检定复检费用为检定费的50%。

3.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费,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费用为1000元/次。

4.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变更费,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变更费用为500元/次。

5.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复核费,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复核费用为800元/次。

三、价格监督检查类收费标准。

1.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费,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费用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而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价格违法行为处罚收费标准》。

2.价格行为咨询费,价格行为咨询费用为200元/次。

3.价格行为检查费,价格行为检查费用为300元/次。

以上为浙江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敬请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关注物价局官方公告。

同时,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在享受服务的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可拨打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咨询和举报。

浙江省物价局将继续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17年物价收费标准-临床诊疗类

2017年物价收费标准-临床诊疗类
* 310300027
* 310300028 * 310300029 * 310300030
* 310300031 * 310300032 * 310300033 * 310300034 * 310300035
84 310300036 * 310300037 * 310300038 * 310300039 * 310300040 * 310300041
双眼视觉检查
核对医嘱及患者信 息,检查注射器及 药物,用无菌注射 器配制药物,取适 当体位,选择并确 定注射部位,皮肤 消毒(直径大于5厘 米),再次核对患者 胰岛素注射针头 信息,将药物注入 皮下组织并核对患 者信息,协助患者 采取舒适体位,处 理用物,用药后观 察用药反应,做好 健康教育及心理护
79 310100032 80 310100033 81 310100034 * 3102 * 310201 * 310201001 * 310201002 * 310201003 * 310201004 * 310201005 * 310201006 * 310201007 * 310202 * 310202001 * 310202002 * 310203
含取静脉血5次及结 果分析
兴奋泌乳素(PRL)抑制试验
含取血2—4次及结 果分析
垂体后叶功能试验
含血、尿渗透压,尿
比重测定至少各3个
标本,每小时测尿量
禁水试验
、血压、脉搏、尿
比重,需时6—8小
时,必要时延至12
—16小时
含血、尿渗透压,尿
比重测定至少各5—
6个标本,皮下注射
去氨加压素
禁水加压素试验
(DDAVP)1—4μg,注
含九个注视方向双 眼分别注视时的斜 度,看远及看近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12.12.28•【字号】渝价[2012]444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10]69号)执行时间即将到期。

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按定额计价或清单计价两种方式计费(见附表1、2)。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主要服务工作内容。

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加强动态管理。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应配合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动态监管,年末将各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单位的收支情况汇总报我局,作为下次调整收费标准的重要参考。

五、本通知执行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期满后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和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收费标准。

原渝价[2010]69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附件1附件2附表1、2说明:1、收费按照累进制计取。

物价局收费标准

物价局收费标准

附件一:
**省建立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编制说明
一、建立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包括材料费、水电燃料费、仪器设备检定折旧维修费、检测用房维修费、人工工资、管理费、人员培训费、办公费、税费等工程〔不包括重型设备进出场费〕。

二、本收费标准的收入中含省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监视总站承受委托收取的1%的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效劳费。

三、检测工程中带*的为国家规定强制检验工程。

四、偏远贫困地区:**市、建始县、巴东县、利川市、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郧县、竹溪县、房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通山县、阳新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团风县、英山县、蕲春县、保康县、大悟县、孝昌县、神农架林区。

附件二:
"**省建立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工程和标准"
**省建立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工程和标准
一、见证取样检测
- - 优质资料
- - 优质资料
- - 优质资料
- - 优质资料
- - 优质资料
- - 优质资料
- - 优质资料
- - 优质资料
- - 优质资料
- - 优质资料
- - 优质资料
二、地基根底检测
- - 优质资料
三、主体构造检测
- - 优质资料
- - 优质资料
五、钢构造检测
六、建筑节能检测
- - 优质资料
- - 优质资料
七、室内环境检测
- - 优质资料
八、设备安装工程检测
九、建筑智能化检测
- - 优质资料。

医院物价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物价收费规范的实施情况
收费标准
明确的标准制定过程 透明的标准公布形式 有效的标准监督制度
收费明细
明确的收费项目 规范的收费标准 科学的收费计算方法
收费咨询
优质的客户服务 专业的收费咨询人员 快捷的收费咨询渠道
收费审批
规范的审批流程 高效的审批时间 严格的审批标准
医院物价收费调 整的应用实例
医院物价收费调整的应用 实例包括根据市场需求和 医院经营成本等因素,适 时地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以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和 服务质量的提升。
制度修改的程序和方法
制度修改程序
制度修改应当经过 科学的程序和审核
制度修改的时 机
制度修改应当根据 实际情况选择合适
的时机
制度修改的目 的
制度修改应当明确 修改的目的和意义
制度修改方法
制度修改应当根据 实际情况和市场需 求选择适当的方法
制度修改的注意事项
01 尊重法律法规
修改医院物价收费管理制度时应当尊重法律法规, 不得违反规定
医院物价收费项目 的划分应当遵循公 正、合理、透明的 原则,同时依据法 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医院物价收费项目划分的具体内容
门诊诊疗收费 项目划分
门诊诊疗收费项目 的划分应当以诊疗 行为和药品治疗为 基础,同时结合相
关规定。
医疗服务收费 项目划分
医疗服务收费项目 的划分应当以医疗 服务行为为基础, 同时结合相关规定。
● 06
第6章 总结
医院物价收费管理制度 的评价
医院物价收费管理制度是指通过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方 式,实现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和控制,促进医疗服务价格 的合理化、透明化和公正化。本章将围绕医院物价收费管理 制度进行评价,并探讨未来发展方向。

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技术监督局(已撤销),国家物价局(已变更),财政部•【公布日期】1991.07.04•【文号】技监局法发[1991]323号•【施行日期】1991.07.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计量检定收费规定”已被《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8月30日实施日期:2002年10月1日)废止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1991年7月4日技监局法发[1991]323号)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技术监督(标准计量)局、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计量工作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计量监督工作的加强和计量技术的进步,促进了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保证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为加强计量收费的监督管理,我们制定了全国统一的计量收费标准,现发给你们,并就计量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申请计量器具检定,仲裁检定,建立计量标准考核,计量认证,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样机试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收费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制定。

计量测试和计量器具修理的收费标准,应按提供服务所需的实际支出,由省级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

接此通知后,各地应对计量收费进行一次检查清理。

凡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计量收费,一律废止。

二、各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是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为补充财政拨款的不足,保证计量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计量检定机构可本着不盈利的原则收费,以收回部分检定成本,财政有拨款的,在核定收费时应相应扣除。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我省涉及煤炭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我省涉及煤炭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我省涉及煤炭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6.03•【字号】闽价费[2014]178号•【施行日期】2014.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我省涉及煤炭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4〕178号)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4〕5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涉及煤炭行业收费监管,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的负担,促进我省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我省涉及煤炭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加强涉及煤炭行业收费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各级物价、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全面清理本地区涉及煤炭行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凡未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省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一律取消。

各地已出台但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的涉及煤炭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坚决予以取缔并立即停止收费。

二、各收费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一收费主体、统一收费票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资金管理、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的工作要求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公布的涉及煤炭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各收费部门和单位收取国家和我省公布之外间接涉及煤炭行业的行政事业性项目和标准或者今后国家和省对涉煤收费政策有调整的,要以有权机关批准的文件为准。

国家和省已取消的涉及煤炭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为经营服务性项目或变相继续收取。

三、涉及煤炭行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符合“规范管理、收费公示、企业自主选择、自愿有偿、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原则。

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政府规定;属于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其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

检验项目名称
单位 项 个 项 个 个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个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种 项 项 点 点 点 项 项 项 项 项 / 个 个 / 个 个 个
1
通用项目
氯酸盐 苯系物 二噁烷 苯酚 阻燃剂 甲苯二胺(二氨基甲苯) 荧光性物质 丙烯腈 氯乙烯 双酚 A 酸性红 蜡样芽胞杆菌 阪崎氏肠杆菌 基因成分鉴别 单核增生李斯特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活菌)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 空肠弯曲菌 产气荚膜梭菌 副溶血性弧菌 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NM 双歧杆菌 乳酸菌计数 乳酸菌鉴定 β -内酰胺酶(杯碟法) 寄生虫 悬浮粒子 浮游菌 沉降菌 泛酸 烟酸 黄曲霉毒素 B2 黄曲霉毒素 G1 黄曲霉毒素 G2 重金属及微量元素 150 原子吸收法 ICP-MS 法 农药残留 气相色谱法 151 气质联用法 液质联用法
检验项目名称 氟苯尼考 甲砜霉素 β 受体激动剂 氨苄青霉素 喹乙醇 硝基呋喃类药残 孔雀石绿 呋喃唑酮 恶喹酸 克百威 抗蚜威 多菌灵 残杀威 硫氰酸钠 羟脯氨酸 脲酶试验 吊白块 硫酸铝钾 碱性橙 II 碱性嫩黄 滑石粉 氯丙醇 果汁含量 硼砂 硼酸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茶多酚 三氯蔗糖 EDTA-2Na 苏丹红 玉米赤霉烯酮 木糖醇 涂渍油脂 涂渍石蜡 脂肪酸 脱氢乙酸 邻苯二甲酸酯类 阿力甜 对羟基苯甲酸酯类 2,4,6-三氯酚 亚氯酸盐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个 个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个 项 项 项
— 1 —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项号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各省物价表

各省物价表

(合计收费185或细菌分型+结核菌培养及鉴定150)内蒙古医疗收费标准细菌培养+药敏120(合计收费120元)山西省医疗收费标准250501013 结核菌培养项30 26 20BACT全自动化培养加收100元,手工鉴定加收15元,自动仪鉴定加收50元,噬菌体法快速检测加收130元250503004 细菌分型包括各种细菌项30 26 20(合计收费160元)陕西省医疗收费标准250501011a 血培养及鉴定项140 130 自动分析仪法250503004 细菌分型项30 25 20 包括各种细菌(合计收费170元)河南省医疗收费标准省市县250403098 结核分枝杆菌T细胞检测样本类型:全血。

T淋巴细胞斑点法。

样本制备,细胞培养,机器或人工判读,报告检测结果,审核检测结果,发出报告,检测后标本留验及无害化处理。

人份800 760 720250404032 肿瘤异常蛋白(TAP)检测项320 300 280250501043 无菌体液细菌培养+鉴定样本类型:血液、穿刺及引流液。

制备涂片,镜检,检测细菌生长过程中的代谢产物,用颜色感应等仪器,人工/仪器判读结果并分析报告。

含无菌体液培养、细菌及真菌鉴定。

项140 130 120(合计收费140元)250501011 血培养及鉴定包括各种穿刺液次30 手工法185 仪器法250501013 结核菌培养及鉴定项30 手工法40 化学法90 荧光法、蛋白芯片法120 噬菌体法250501013b 仪器法 项 150 250503004细菌分型项30(合计收费180元) 安徽医疗收费标准250501011 血培养 项 60 250501013 结核菌培养 项 70 250503004细菌分型/项项20(合计收费90元) 浙江省医疗收费标准25050190100 分枝杆菌培养鉴定 项 120 25050190101 非典型分枝杆菌培养及鉴定 项 120 25050190102 结核分枝杆菌培养及鉴定 项 120 25050300400 细菌分型(包括各种细菌) 项 1525050290100结核杆菌快速药敏试验项200(8天内出结果)(合计收费135元200元) 江苏省收费标准250501013-a 结核分枝杆菌快速培养 快速培养次 150 250501013-b 结核分枝杆菌培养项 180 250503004细菌分型包括各种细菌项15(合计收费165元) 上海医疗收费标准(合计收费160元) 福建省医疗收费标准025********* 血培养及鉴定(仪器法) 项 仪器法 110 025********* 结核菌培养(仪器法) 项 仪器法 90 025********* 细菌分型 项 无 30(合计收费120元)250501011b 血培养及鉴定 次 120 仪器法 250501013b 结核菌培养次 100 仪器法 250503004细菌分型包括各种细菌次602505010422 项140 120 100(合计收费140元)湖北医疗收费标准三级二级一级结核菌培养项100①60②90①55②80①50②①快速萤光肉汤培养法②萤光肉汤培养法细菌分型包括各种细菌项30 26 23(合计收费130元)贵州省医疗收费标准省市县250501011 血培养及鉴定项120.0 110.0 90.0250503004 细菌分型包括各种细菌项40.0 35.0 30.0(合计收费160元)重庆医疗收费标准250404020 细菌抗原分析指肺炎链球菌抗原检测(胶体金法)项150.00280000001f 结核分枝杆菌直接检测(MTD)包括分枝杆菌法菌种鉴定(基因芯片法)次430.00 噬菌体法收取100元(合计收费430元)四川省医疗收费标准250501013 结核菌培养进口试剂材料项25 鉴定加收25 250503004 细菌分型包括各种细菌项20(合计收费70元)青海省医疗收费标准E 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项130H 结核菌培养项150(合计收费150元)广西省医疗收费标准250501009 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全自动培养仪加收10.00元¥35.00250503004 细菌分型¥15.00(合计收费60元)宁夏医疗收费标准1 分枝杆菌菌型鉴定人次155 结核杆菌培养人次8(合计收费15元)250501b 细菌培养(自动仪器法)指使用全自动微生物培养仪快速培养,包括非特异菌和特异菌。

佛山市物价局测绘收费标准2010

佛山市物价局测绘收费标准2010
。)
国测财字 [2002]3号
(该项收费项目适用于该院测绘工程收费。具体收 费项目和标准按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 《测绘工程产 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 执行,并可向收费对象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查阅 。) 明细如下:
物价部门投诉电话:12358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83993455、83993481
26.20 17.40
33.95 21.28
41.70 检查分析外业资料,选择平差计算方案,数据准备,上机解算,精 度估算,分析处理,成果调制,技术总结,整理上交。
1300.16 654.81
1494.04 848.70 209.76
27306.54 15842.20
45459.97 27639.66

2520.32 4829.45 7138.58

1799.70 2954.26 3916.39

1355.87 2318.0l 3280.15
第 4 页,共 11 页
收费项目
(三)数字栅格地图(DRG) 1:1000000-1:250000 彩图 分要素二底图 1:100000—1:10000 彩图 分要素二底图 1:2000—1:500 五、数字化数据入库 (一)地形数据库 1:1000000 1:250000 1:50000 1:10000 1:2000 1:1000 l:500 (二)高程模型数据库 1:1000000 1:250000 1:50000 1:10000
30(15)% 标准幅价格×1.3
图上宽度≤1分米(1分米<图上宽度≤2.5分米)的1:500 -1:10000比例尺带状地形测绘,按本系数增加价格。
测区面积不足1幅的1:5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按本公 式计算价格。

物价定价目录

物价定价目录

定价目录
说明:
1、本定价目录不包含中央定价项目内容,在省内凡涉及中央定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一律按中央定价目录执行。

2、列入本目录的定价内容,包括定价项目的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以及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

3、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

4、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由本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5、食盐、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成品油价格暂按现行办法管理,待法律、法规修改后或国家改革方案出台后按规定执行。

6、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继续按照现行办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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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210.00 85.00 110.00 90.00 180.00 140.00 110.00 60.00 75.00 75.00 65.00 75.00 60.00 60.00 75.00 100.00 65.00 250.00 110.00 150.00 70.00 110.00 70.00 180.00 130.00 90.00 75.00 90.00 90.00 70.00 150.00 90.00 70.00 270.00 85.00 90.00 90.00 45.00 70.00 45.00 45.00 45.00 45.00 90.00 80.00 110.00 850.00 150.00 160.00 85.00 90.00 90.00 90.00
XX县人民医院诊疗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T管造影 X线计算机体层(CT)成像 X线计算机体层(CT)成象 X线计算机体层(CT)成象_三维重建加收45元 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 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_三维重建加收40% 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_同时增强扫描加收50% X线计算机体层(CT)增强扫描 X线计算机体层(CT)增强扫描_三维重建加收 X线计算机体层(CT)增强扫描_使用螺旋扫描加收30% X线摄影_14×17吋_床旁摄片加收2倍 氨苯喋啶试验 膀胱镜尿道镜检查 膀胱造影 钡灌肠大肠造影 鼻内镜检查 鼻内镜手术后检查处理 标测心电图 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产科) 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腹部) 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妇科) 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泌尿系) 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男性生殖系统) 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胃肠道) 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胸部) 残气容积测定 常规经食管超声心动图 超声生物显微镜检查(UBM) 超声胃镜检查术 床边简易肺功能测定 磁共振波谱成象(MRSI) 磁共振成像 磁共振平扫_0.5_1T 磁共振平扫_1T以上 磁共振水成象(MRCP,MRM,MRU) 磁共振心脏功能检查 磁共振血管成象(MRA) 磁共振增强扫描0.5-1T 磁共振增强扫描1T以上 磁共振增强扫描_1T以上 促甲状腺释放激素兴奋试验(TRH)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兴奋试验 促肾上腺释放激素兴奋试验(CRF) 促性腺释放激素兴奋试验(GnRH) 大肠灌肠造影B超检查 单病种放射费-胆囊切除术 单病种放射费-子宫肌瘤剔除术 胆道镜检查 低钙试验 低磷试验 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次 每试验项目 每试验项目 每试验项目 每个部位 每个部位 部位 每个部位 每个部位 每个部位 每个部位 每个部位 片数 每试验项目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部位 次 次 项 次 次 次 次 次 每部位 每部位 每部位 每部位 次 每部位 每部位 每部位 每部位 每试验项目 每试验项目 每试验项目 每试验项目 次 次
Hale Waihona Puke 收费依据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250.00 125.00 270.00 165.00 82.50 450.00 75.00 100.00 60.00 60.00 100.00 45.00 150.00 110.00 110.00 45.00 70.00 60.00 70.00 110.00 100.00 300.00 100.00 260.00 85.00 80.00 60.00 100.00 76.00 57.00 55.00 350.00 75.00 100.00 50.00 45.00 220.00 170.00 90.00 50.00 140.00 60.00 110.00 70.00 60.00 60.00 75.00 50.00 90.00 65.00 220.00 110.00 90.00 45.00
经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 经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_数字化X线机加收50% 经尿道输尿管镜检查 经皮经肝胆道造影(PTC) 经皮经肝胆道造影(PTC)_数字化X线机加收50% 经皮肾盂镜检查 经纤支镜防污染采样刷检查 经阴道B超检查 经直肠B超检查 颈部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 静脉泌尿系造影 静息心肌灌注显象 局部骨显象 开搏通试验 口服法小肠造影 快速钙滴注抑制试验 裂隙灯下眼底视神经立体照相 磷清除试验 临床操作的CT引导 临床操作的彩色多普勒超声引导 临床操作的磁共振引导 临床操作的腔内B超引导 临床鉴定 颅内段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 颅内多普勒血流图(TCD) 门静脉系彩色多普勒超声 脑池X线计算机体层(CT)含气造影 脑池X线计算机体层(CT)含气造影_三维重建加收40% 脑地形图 脑功能成象 能量图血流立体成象 逆行泌尿系造影 逆行泌尿系造影_数字化X线机加收50% 皮肤直接免疫荧光检查 皮质素水试验 平衡法门控心室显象 葡萄糖抑制(GH)试验 起搏器程控功能检查 起搏器胸壁刺激法检查 浅表器官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 腔内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 亲肿瘤局部显象 倾斜试验 球后全部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 球内异物定位 曲面体层摄影(颌全景摄影) 去氨加压素(DDAVP)治疗试验 醛固酮肾素测定卧立位试验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兴奋试验 赛庚啶试验 扫描激光眼底检查(SLO) 上消化道造影
电子耳蜗编程 电子结肠镜检查 电子食管镜检查 电子胃十二指肠镜检查 动态呼吸监测(呼吸Holter) 动态脑电图 动态心电图 多功能神经肌肉功能监测 耳部_皮层慢反应 耳部_眼震电图 耳声发射检查 耳蜗电图 耳纤维内镜检查 耳显微镜检查 肺弥散功能检查 肺通气功能检查 肺循环血流动力学检查 腹部大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 腹腔镜检查 负荷超声心动图 负荷心肌灌注显象 钙耐量试验 肝胆动态显象 肝胶体显象 肝血池显象 肝血流显象 肛门直肠测压 肛直肠肌电测量 高渗盐水试验 各种药物兴奋泌乳素(PRL)动态试验 骨密度测定 骨三相显象 骨髓细胞彩色图象分析 关节镜检查 冠状动脉造影术_同时做左心室造影加收20% 光学相干断层成相(OCT) 海德堡视网膜厚度检查(HRT) 喉动态镜检查 喉声图 呼吸肌功能测定 脊髓(椎管)造影 计算机三维重建技术(3DE) 计算机嗓音疾病评估 计算机言语疾病矫治 甲苯磺丁脲(D860)试验 甲状腺激素抑制显象 甲状腺静态显象 甲状腺全切术 甲状腺血流显象 介入肾动态显象 介入治疗的超声心动图监视 禁水加压素试验 禁水试验 精氨酸试验
次 次 单侧 次 次 单侧 次 次 次 二根血管 次 三个体位 二个体位 每试验项目 次 每试验项目 次 每试验项目 半小时 半小时 每半小时 半小时 次 次 次 次 每个部位 每个部位 次 次 每个部位 次 次 次 每试验项目 三个体位 每试验项目 次 次 每个部位 次 每个体位 次 次 次 片数 每试验项目 每试验项目 每试验项目 每试验项目 次 次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45.00 140.00 160.00 45.00 90.00 45.00 55.00 110.00 45.00 45.00 54.00 110.00 100.00 45.00 50.00 90.00 65.00 45.00 75.00 75.00 60.00 75.00 75.00 60.00 60.00 50.00 150.00 85.00 570.00 75.00 350.00 580.00 300.00 580.00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630.00 630.00 90.00 120.00 90.00 90.00 45.00 45.00 46.00 90.00 70.00 70.00 90.00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贵州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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