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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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计量方式分三种:

1.高供高计:电能计量装置(注)设置点的电压与供电电压一致且在10(6)kV 及以上的计量方式;

2.高供低计:电能计量装置设置点的电压低于用户供电电压的计量方式;

3.低供低计:电能计量装置设置点的电压与用户供电电压一致的计量方式.

附注:能计量装置是指电能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及二次导线、电能计量

柜(箱)的总称。

一、计量装置设计

1、计量装置的设置

a) 发电站上网关口计量点一般设在产权分界处,如发电站与电网公司产权分界点在发电站

侧的,应在发电站出线侧、发电机升压变高压侧(对三圈变增加中压侧)、启备变高压侧均

按贸易结算的要求设置计量点。

b) 局考核所属各供电所供电量的关口点一般设在35kV变电站的主变高压侧;所属各供电所

相互间供电量的计量关口点一般设置在产权分界处。

c) 其他贸易结算用计量点,设置在产权分界处。

d)考虑到旁路代供的情况,各关口计量点的旁路也作为关口计量点。

e) 10KV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用户应配置防窃电高压计量装置,在用电客户配电线路高压计量

装置前端T接口装设隔离刀闸,方便外校及处理计量装置的故障。

2、计量方式对于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关口电能计量装置采用三相四线的计量方式,对于中

性点绝缘系统的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的计量方式。

3、电能表的配置

a)同一关口计量点应装设两只相同型号、相同规格、相同等级的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其

中一只定义为主表,一只定义为副表。

b) 安装于局所属变电站内电能表应具有供停电时抄表和通信用的辅助电源。

c) 关口计量点应装设能计量正向和反向有功电量以及四象限无功电量的电能表。

d) 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值应根据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值进行选择,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值

不得大于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电流值。电能表的最大电流值应选择4倍及以上标定电流值。

e) 10kV及以上贸易结算计量点,应配置具有失压报警计时功能的电能表或失压计时仪。

4、互感器的配置

a)电压互感器选型应满足《广西电网公司系统主要电气设备选型原则》要求,110kV及以下

计量用电压互感器应选用呈容性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b) 电压互感器二次应有独立的计量专用绕组。根据需要,宜选用具有四个二次绕组的电压

互感器,即:计量绕组、测量绕组、保护绕组和剩余绕组。

c) 电压互感器二次额定容量的选择参考下表选择: TV二次负荷核算值(VA) 0~10 10~

20 20~30 30~50 50~70 70VA以上 TV额定二次负荷取值(VA) 20 30 50 75 100 按1.5

倍取对TV二次负荷处于0~10VA较小值时,考虑到选用过小的额定二次容量,不利于保证

电压互感器的产品质量,电压互感器计量绕组的额定负荷宜选择20VA。一般情况下,电压

互感器的计量、测量和保护绕组的额定负荷均应不大于50VA,如有充分的证据说明所接的

负荷超过此值时,可按实际值确定。

d) 互感器在实际负载下的误差不得大于其基本误差限。

e) 对于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压互感器,应采用Y0/y0的连接方式。对于中性点绝缘系统

的电压互感器,35kV及以上的应采用Y/y的连接方式;35kV以下的宜采用V/V的连接方式。

f) 贸易结算用的计量点设置在统调上网电厂侧的,在出线侧及主变高压侧均应安装计量装

置。

5、电流互感器配置

a)电能计量装置宜采取独立的电流互感器,除在局所属35kV仅作为核计损耗电量用的计量点可采用套管式电流互感器外,其他计费用计量点不宜采用主变套管式的电流互感器。

b) 电流互感器应具有计量专用的二次绕组,如果二次绕组具有中间抽头的,每一个抽头的误差都应符合准确度等级要求。

c) 每一个计量绕组只能对应一个计量点。

d) 电流互感器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时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至少应不小于20%,否则应更换变比。

e) 对二次额定电流为5A的电流互感器,其计量绕组的额定二次负载下限为3.75VA,额定二次负载最大值应不大于50VA(cosφ=0.8),一般地,当电能表与互感器安装在同一地点时(如开关柜),CT计量二次绕组的额定二次容量选10VA,对于二次绕组有中间抽头的电流互感器,两个抽头的额定二次容量均应满足上述要求。如有充分的证据说明所接的负荷超过以上值时,可按实际值确定。

f) 对于二次绕组有中间抽头的电流互感器,两个抽头的额定二次容量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6、互感器二次回路配置

a)电压、电流互感器装置端子箱内,以及电能表屏(柜)内电能计量二次回路应安装试验接线盒。

b) 电流和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宜使用铜质单芯绝缘线,如果使用多股导线时,其连接接头处应烫焊,再使用压接的连接接头。二次回路导线截面的选择,对整个电流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计算负荷确定,至少应不小于 4.0mm²。对电压二次回路,互感器出线端子至接电能表前接线盒间的连接导线截面应按机械可靠性及允许的电压降计算确定,非就地计量的至少应不小于4mm²,就地计量的至少应不小于

2.5mm²。

c) 主、副表应使用同一个电压和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

d) 计量二次回路应不装设可分离二次回路的插拔式插头接点。35kV以上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宜装设空气开关或熔断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采用熔断器的,应采用螺栓压接的熔断器。35kV及以下,除局所属变电站外,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装设任何空气开关、熔断器。

e) 对单母分段、双母带母联接线方式的母线电压互感器,为防止电压反馈,计量用电压二次回路可接入经隔离开关辅助接点重动的继电器切换回路,其他计量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

f) 电压互感器每相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得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2%。

g) 互感器二次回路上除了装设电能表、电力负荷管理终端和失压计时仪外,原则上不得接入任何与计量无关的其他仪器、仪表等负载。

h) 计量装置二次接线应顺按一次设备所定的正向接线。

i) 互感器二次回路导线(包括电缆芯线)各相必须以不同的颜色进行区分,其中:L1、L2、L3、N相导线分别采用黄、绿、红、黑色,接地线为黄绿双色导线。

j) 电压、电流二次回路的电缆、端子排和端子编号顺序应按正相序自左向右或自上向下排列。

k)高压计量用的电流、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一点接地。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接地点一般设在主控室内;就地计量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接地点宜设置在计量柜内的专用接地桩;非就地计量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接地点宜设置在端子箱处

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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