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摘录)——本科教学评估的组织管理
学联 系 的桥梁 , 并从 马克 思 主义 认识 论 的 高 度对 思 为两个 阶段 的思 想 基 础 上 , 2 O世 纪 8 O年 代 末 思 维
维科 学进 行研 究 。但 他 这里所 主 张 的认 识 论并 不是 科 学也 提 出把知 性 思维 和辩证 思维 作为 抽象 思维 发
经典 认识 论 , 其 原 因是 “ 经 典 认 识 论 没 有 概 括 关 于 展 的两 种形 态 或两个 阶段 。 人 脑 活动 的细 节 , 也 因 而没有新 的 、 将要 发 展 的思维 由此 可 见 , 把 知性 思 维 和辩 证 思 维作 为 思 维科
和要 求 , 结合 本地 区高等教 育发 展 需要 , 制 定本 地 区所 属 高等 学校 教 学评 估规 划 , 组 织 实施 本 地 区所 属 高等 学校 的 审核评 估 工作 , 推动 学校 落 实评估 整 改 工作 。 建立 与“ 管办评 分 离” 相适 应 的评 估 工作组 织体 系, 充分 发挥 第三 方评估 的 作 用 , 由具备 条件 的教
研究 , 一方 面 打破 了经典 认识 论 的局 限 , 另 一方 面也 拓展 了马克思 主义认 识 论 的 内容 。 ( 二) 充实 了马 克思 主义 认识 论关 于抽 象 思维 的
论 述
3 8 —4O .
E z ] 苗 东升. 综合集成法的认 识论基础[ J ] . 系统辩证 学学报 ,
中的“ 从感 性 认识 上 升 到理 性 认 识 ” 与“ 从 生 动 客 观 到抽 象思 维” 两者 等 同起来 , 认 为理性 认识 就 是抽 象
社 。 2 0 0 7: 4 3 9 .
思维 。但 是 , 抽象 思维 只是 理性 认识 的一 部 分 , 除此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问答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启动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作出重要指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高等教育评估改革,特别是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方案》的出台,对于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全面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任务。
2020年,中央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
立足时代、面向未来,统筹谋划新一轮审核评估,对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引导高校坚定正确办学方向、抓实人才培养质量“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高等教育评估是《高等教育法》法定任务,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0年实践证明,评估对推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保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审核评估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研制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构建中国特色、符合时代需要的审核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校外协同联动的诊断改进机制,是加快实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制度化、长效化的紧迫任务。
三是切实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上轮审核评估在引导高校“强内涵、促特色”方面作用明显,评估理念标准已在战线形成广泛共识,成为高等教育评估的品牌,并在国际上产生积极影响。
但还存在评估推动高校建立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力度不够、评估分类不明确、评估结果刚性不强、评估整改乏力等不足,迫切需要在传承经验的基础上,对审核评估工作进行改革创新。
1.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教育部二○一三年十二月目录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现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1.审核评估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 审核评估总体要求。
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
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多样性原则注重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本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为2014年至2018年。
(二)审核评估对象及条件3. 审核评估对象。
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4. 审核评估条件。
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摘录)——本科教学评估的意义目的和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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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和党 的建设 正 在 给 予 高度 重视 , 党 的 十七 届 四
总 的来 看 , 对 于 党务 管理 和党 的建 设相 互补 充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中全会 即 提 出要 “ 办 好党报 党 刊和 党建 网站 ” 。虽 然 相互 促进 的关系 我们 在认 识 上 还 不 够 深 入 , 尤 其 是 办好党 建 网站 只是 信 息 化 的一 个 重 要 方 面 , 并 不 能 对 中 国共 产 党 的党 务 管理 问题 缺 乏 研 究 , 而 当前 党 涵盖信 息化 的全 部 , 但 这毕 竟 是 一 个 好 的 开 始 。 目 的建 设越 来越 需 要 得 到 管理 学 等 其 他 学 科 的 支 持 , 前 我们 应 以办好 党 报 党 刊 和党 建 网站 为 突 破 口, 尤 以扩 大研 究 和建设 的视野 。正 是基 于这 样 的认 识 和 其 是办 好党 内的权 威 网 站 , 使 党 员群 众 可 以便 利 地 思考 , 笔 者认 为加 强对 党务 管理 的研 究 , 是党 的建 设 查 阅党 内可 以公 开 的 重要 文 件 , 与各 级 党 的领 导 人 面 临的一 个重 要任 务 , 也 是 全 面提 高党 的建 设 科 学 进 行交 流 , 参 与党 内决 策 、 选举 、 调研 等 活动 , 表达 自 化水 平 的迫切 需要 。 己的意 见 , 对 党组 织 的 活动 进 行 监 督 。 当前 我 们 的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对部分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及体育类、艺术类高等学校 评估指标调整的说明(教高厅函〔2006〕35号)一、对部分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评估指标调整的说明1.办学指导思想1.1学校定位观测点“学校的定位与规划”,A级标准调整为“定位准确,学校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基本构建了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并有效实施”。
2.师资队伍2.1 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观测点“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改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A级标准为“≥45%”,C级标准为“25-35%”。
2.2 主讲教师观测点“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A级标准调整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95%以上的本科生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由教授、副教授讲授”,C级标准调整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75%以上的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由教授、副教授讲授”。
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系指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所开设的主要课程,不包括体育、外语、计算机基础等公共课。
计算时应以完整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为标准,按课程门次计算。
3.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4.3实践教学观测点“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 A级标准调整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注重实践内容和体系建设,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保证学生尽早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并取得好的效果”。
包括观测:本科生研究创新基金数量与受益面,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时间及课题数量与质量,学生参加实践性创新活动的方法与管理等情况。
4.教学效果7.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观测点“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A级标准包括观测:学生自主创新取得的成果(无需鉴定,但要有完整的资料、报告或产品原型),参加国内外大学生各类重大竞赛(诸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等)中获奖,在省部级(含)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作品,申请和获取专利并应用、产生效益,参与国际交流的学生数量、时间与效果等情况。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36问
1、开展高校教学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开展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为其中的一种形式)都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2、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主要提出了哪些要求?答:提高质量是未来十年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为实现这一任务,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二条提出,“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第十九条,“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
”第三十三条,“改进教育教学评价。
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
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
”第四十条,“推进专业评价。
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
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
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级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
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第四十四条,“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四十七条,“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3、本科教学评估对提高高校教学质量有何作用?答:本科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评估不仅能鉴定学校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诊断学校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发挥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引导学校更新教育观念、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深化教学改革,推动产学合作教育深入开展。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问答(1)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黄山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宣传资料宣传部评建办二〇一二年九月黄山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宣传资料一、评估基本知识1、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二十字方针”是什么?答: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2、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核心内容是什么?答:核心内容可概括为4321。
即:四个促进: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经费投入,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三个基本: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两个突出:突出服务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简记:地方性、应用型)一个引导: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3、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的五种基本形式?答:一是开展学校自我评估;二是实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三是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四是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五是探索国际评估。
4、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评估结论及使用?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
通过:39个观测点中,有33个及以上观测点达到基本要求;不通过:39个观测点中,有9个及以上达不到基本要求;暂缓通过:39个观测点中,有7或8个达不到基本要求5、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如何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从评估方案设计理念到具体指标,坚持“以学生为本”,保障学生基本权益,具体反映在六个方面:一是对学校办学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保证教学的基本投入。
如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205类教育拨款扣除专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l3%,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200元人民币,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长。
二是注重对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
指标体系对教师教学、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其目的是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使学生直接受益。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报告篇一:大连大学_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大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教育部为促进高等学校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
我校充分认识评估工作对于促进学校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意义,将评建工作作为全面提升学校整体办学实力和水平的、具有牵动作用的关键措施,将评估过程作为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厘清办学思路、凝练办学特色的过程,作为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过程,作为规范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过程。
自20XX年以来,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二十字方针”,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举全校之力,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了评建工作。
20XX年10月22日至27日,以孙莱祥教授为组长的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对我校进行了实地考察与评估。
专家组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学校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形成了“团结和谐、拼搏向上、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成效显著。
二是本科教学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1.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定位准确,办学理念先进;2.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3.加大教学投入,办学条件明显改善;4.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5.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得到了有效的监控。
三是办学特色鲜明,学校坚持不断地建设先进的大学文化理念,形成了以“让每一个人都成功”为核心的文化理念体系。
在先进的文化理念引领下,学校的办学实力和水平在短时间内大为增强,人才培养质量逐年稳步提高,走上了一条健康快速发展的广阔道路。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专家组也客观地指出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非常中肯的建议: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凝炼学科方向,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不断提高学科建设水平。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592所普通高等学校行进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3]9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592所普通高等学校行进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592所普通高等学校行进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我部决定建立5年为一周期的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根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所报评估工作计划,并经与有关部门(单位)协商后确定:近5年内分期分批对北京大学等 592所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各校评估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评估工作按照我部有关要求进行。
我部拟于每年初举办被评估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研讨班。
研讨班将学习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交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介绍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情况和经验,研讨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评估的有关问题。
参加人员主要为当年被评估学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和有关专家。
2004年研讨班的具体安排及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等另行通知。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通知所属被评估学校。
附件:2003年-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估学校名单及其时间安排教育部办公厅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附件:2003年-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估学校名单及其时间安排地区被评估学校数2003年被评估学校2004年被评估学校2005年被评估学校2006年被评估学校2007年被评估学校上半年下半年北京53北京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邮电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农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华女子学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北京电影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石油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北京物资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工商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北京服装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18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财经学院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中医学院天津师范大学中国民用航空学院天津理工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天津商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地区被评估学校数2003年被评估学校2004年被评估学校2005年被评估学校2006年被评估学校2007年被评估学校上半年下半年河北23燕山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医科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华北电力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理工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华北煤炭医学院河北北方学院承德医学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河北体育学院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河北工程学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廊坊师范学院唐山师范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西12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师范大学长治医学院山西农业大学山西中医学院山西医科大学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山西财经学院华北工学院忻州师范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内蒙古7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学院辽宁36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化工学院鞍山师范学院中国医科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铁道学院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轻工业学院辽宁工学院大连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鞍山科技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渤海大学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沈阳工业学院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民族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大连水产学院辽宁中医学院锦州医学院沈阳医学院大连外国语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地区被评估学校数2003年被评估学校2004年被评估学校2005年被评估学校2006年被评估学校2007年被评估学校上半年下半年吉林21东北电力学院长春工业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工程学院通化师范学院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北华大学长春大学吉林大学吉林艺术学院吉林体育学院长春中医学院吉林化工学院长春税务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延边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师范学院黑龙江2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佳木斯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大庆石油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科技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黑龙江大学齐齐哈尔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上海23上海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水产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海运学院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复旦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地区被评估学校数2003年被评估学校2004年被评估学校2005年被评估学校2006年被评估学校2007年被评估学校上半年下半年江苏42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徐州师范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徐州医学院华东船舶工程学院南京气象学院盐城师范学院东南大学江南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常州工学院江苏工业学院南京工程学院淮海工学院盐城工学院苏州科技学院淮阴工学院南京审计学院南京体育学院三江学院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邮电学院南通工学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江苏警官学院南通医学院南通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浙江22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浙江工程学院浙江海洋学院温州医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嘉兴学院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万里学院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杭州商学院浙江林学院浙江中医学院杭州师范学院温州师范学院台州学院浙江财经学院安徽20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中医学院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工程科技学院蚌埠医学院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淮南师范学院皖西学院安徽建筑工程学院皖南医学院安徽技术师范学院安庆师范学院安徽财贸学院阜阳师范学院地区被评估学校数2003年被评估学校2004年被评估学校2005年被评估学校2006年被评估学校2007年被评估学校上半年下半年福建11华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州大学泉州师范学院厦门大学仰恩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漳州师范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福建中医学院江西18江西农业大学南方冶金学院东华理工学院江西医学院井冈山师范学院南昌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上饶师范学院南昌航空工业学院九江学院江西财经大学江西中医学院赣南医学院南昌科技学院赣南师范学院宜春学院山东31山东工商学院烟台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泰山医学院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滨州医学院临沂师范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青岛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山东轻工业学院莱阳农学院潍坊医学院济宁医学院山东经济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潍坊学院烟台师范学院德州学院河南21焦作工学院河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原工学院河南中医学院河南大学郑州工程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新乡医学院河南财经学院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黄河科技学院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地区被评估学校数2003年被评估学校2004年被评估学校2005年被评估学校2006年被评估学校2007年被评估学校上半年下半年湖北30武汉体育学院湖北大学湖北民族学院湖北美术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音乐学院黄冈师范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江汉大学三峡大学武汉科技大学襄樊学院孝感学院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工学院武汉化工学院武汉科技学院武汉工业学院湖北中医学院湖北经济学院咸宁学院湖北师范学院长江大学郧阳医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华中科技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南17湖南中医学院中南林学院湖南大学南华大学湖南工程学院株洲工学院湖南文理学院中南大学吉首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商学院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广东3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医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中山大学暨南大学汕头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肇庆学院茂名学院韶关学院惠州学院嘉应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华南理工大学五邑大学湛江海洋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佛山科技学院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广州医学院广东药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广东商学院地区被评估学校数2003年被评估学校2004年被评估学校2005年被评估学校2006年被评估学校2007年被评估学校上半年下半年广西13广西中医学院桂林工学院广西大学广西工学院桂林电子工业学院桂林医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医科大学玉林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海南3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师范学院重庆15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医科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工学院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商学院渝西学院重庆交通学院涪陵师范学院四川外语学院四川25西南民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宜宾学院泸州医学院乐山师范学院成都体育学院绵阳师范学院西南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华大学西南石油学院四川理工学院川北医学院内江师范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贵州10贵州工业大学贵阳医学院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贵州师范大学遵义医学院贵州中医学院遵义师范学院贵州民族学院云南12云南民族大学西南林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昆明理工大学云南中医学院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贸学院云南农业大学昆明医学院玉溪师范学院曲靖师范学院西藏3西藏藏医学院西藏民族学院西藏大学地区被评估学校数2003年被评估学校2004年被评估学校2005年被评估学校2006年被评估学校2007年被评估学校上半年下半年陕西27西安科技大学西北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延安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宝鸡文理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长安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工业学院西安邮电学院陕西中医学院渭南师范学院西安财经学院西北政法学院西安体育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工程科技学院咸阳师范学院陕西理工学院甘肃11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医学院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商学院甘肃政法学院西北民族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中医学院天水师范学院青海4青海民族学院青海医学院青海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3宁夏医学院宁夏大学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新疆10石河子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塔里木农垦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新疆财经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被评估学校数合计592421356129175177注:2003年被评估学校名单已发函(教高厅函[2003]6号)通知有关方面。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01.21•【文号】教督〔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推动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1年1月21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引导高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
推进评估分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解读
一
、
新 一轮 本 科 教 学 评 估体 系 目标 及 内容
( 一) 核 心 目标 及 重 要 特 征
提 升人 才培 养质量 已经成 为新 时期我 国高等 教育 发 展 的核 心 任务 。2 0 1 0年 , 国 家颁 布 了《 国家 中长期 教 育改革 和 发展规 划 纲要 》 , 指 出要“ 把 提 高质量 作 为教育 改革
中 图分 类号 : G 6 4 4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编 号 : 1 6 7 2 — 8 7 4 2 ( 2 0 1 3 ) 0 5 — 0 0 1 2 - 0 7
2 0 1 1年 , 教 育部 颁 布 了《 教 育 部 关 于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本科 教 学 评 估 工 作 的意 见 》
d o i : 1 0 . 3 9 6 3 / j . i s s n . 1 6 7 2 — 8 7 4 2 . 2 0 1 3 . 0 5 . 0 0 2
《 教 育 部 关 于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教 学 评 估 工 作 的 意 见 》 解 读
董健康 , 韩 雁 , 梁 志 星
( 教高E 2 0 1 1 1 9号) ( 以下 简称 《 意见》 ) 。《 意见》 明确 了本 科 教 学 评估 的意 义 目的 、 制
度体系、 主要 内容与基 本 形式 以及组 织 管理 等 。可 以看 出 , 《 意见 》 完成 了对 我 国高等
院校 本科 教学评 估体 系 的顶层 设计 , 明确 了新一 轮本科 教学 评估 工作 的思 路和 方 向 。
新一 轮本 科教 学评 估 与水 平评 估最 大 的不 同是其更 强 调高校 自身 在评估 中的地
位 和作用 , 关 注学 校 内部质 量保 障体 系 建 设 的机 制 运 行效 果 。这 一 重要 特 征体 现 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试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目录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制定本办法。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原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审核评估坚持目标性、主体性、多样性、发展性、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目标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目标导向性,其过程是判断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度和达成度,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改进与达成。
主体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学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旨在促进学校增强质量主体意识、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多样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的多样性,引导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自身条件,合理确定培养目标,制定质量标准,形成办学特色。
发展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过程的改进和内涵的提升,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注重建立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促进质量的持续提高。
实证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依据事实做出审核判断,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作引导、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二、审核评估对象及条件1.审核评估对象。
审核评估的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2.审核评估条件。
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工作规范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学校工作规范(试用)为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以下简称“合格评估”),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的要求,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第一条合格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基本思想,其核心内涵是促进办学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基本要求是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重点是突出服务地方或行业经济社会和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第二条合格评估一般分为学校自我评估、专家组进校评估和评估整改三个阶段。
自我评估是合格评估的重要基础,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从学校自身定位和办学特点出发,根据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制订相应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案,有计划的开展自评活动,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校内教学质量保障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第三条根据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强化评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保证自我评估、专家进校评估和整改提高三阶段的组织协调工作,使合格评估健康有序进行。
第四节做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制定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分解和落实采集工作任务,职能部门与教学部门协调配合,保证数据的正常采集。
数据采集要体现原始性和真实性。
采集的数据要按规定的时间及时传送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
第五条学校在自我评估和状态数据分析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学校概况、评建工作状况、办学成绩、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措施等。
自评报告在反映学校教学工作成绩的同时,应客观、全面、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的问题,问题的查找应具体到二级指标及观测点,且分析问题篇幅不低于整个自评报告篇幅的1/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工作规范(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工作规范(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的考察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廉洁和高效,推动评估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合格评估专家组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组建,受评估中心委托在规定时间内,进校从事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
专家组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按照“替国家把关,为学校服务”的理念进校考察。
专家组的主要任务:一是向评估中心提交专家组评估报告和评估建议结论;二是帮助学校总结办学经验,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专家组由组长、成员和秘书组成。
专家组根据合格评估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并独立的完成各项考察评估任务。
组长主持专家组进校考察期间的全面工作。
组织小型见面会及专家现场考察并向学校反馈考察意见,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向评估中心提交评估建议结论等。
秘书负责专家组与学校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做好专家的有关服务工作,不参与专家组投票。
第三条 专家应接受由评估中心组织的培训,学习评估政策和评估理论,熟练掌握合格评估方案、方法和技术,遵守工作纪律。
专家应本着对教育部、参评学校和专家声誉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开展教学评估工作。
第四条 专家在进校考察前要仔细审阅参评学校的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初步掌握参评学校的基本情况,形成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分析和初步考察计划。
组长汇总专家的考察计划后,形成专家组初步考察工作重点,拟定现场考察初步方案。
第五条 专家进校后根据个人的考察重点和工作计划,进行听课、走访、深度访谈、审阅材料等各种方式的自主考察活动。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内涵解读--评建办--2012.03.26
三、合格评估指标体系(2011年)及解读
一级指标
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
二级指标
1.1 学校定位 1.2 领导作用 1.3 人才培养模式 2.1 数量与结构 2.2 教育教学水平 2.3 培养培训 3.1 教学基本设施 3.2 经费投入 4.1 专业建设 4.2 课程与教学 4.3 实践教学 5.1 教学管理队伍 5.2 质量监控 6.1 学风建设 6.2 指导与服务 7.1 7.2 7.3 7.4 7.5 德育 专业知识和能力 体育美育 校内外评价 就业
一级指标:1. 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1 学校定位 主要观测点 1.1.1 学校定位与规划 1.2.1 领导能力 办学思路 与领导作用 1.2 领导作用 1.2.2 教学中心地位 1.3.1 人才培养思路 1.3 人才培养模式 1.3.2 产学研合作教育
【3个二级指标、5个观测点】
合格评估的指导方针
指导方针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 合,重在建设。”
“以评促建”就是以评估工作带动学校各项建设和发展; “以评促改”就是通过评估工作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创新; “以评促管”就是要通过评估更新学校的管理观念,促 进管理规范; “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说明评估只是手段,通过评估 工作加强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才是最终 的目的。
⑵ 数据分析;教育部进行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采集,形成《数据分析报告》,为评估专家进校考察提 供基础材料。
合格评估工作程序及任务[2]
⑶ 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现场考察,通过深入访谈 、现场听课、走访、座谈等形式,获取学校教学工作的 信息,进而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考察完 后专家将集中向学校反馈意见。 ⑷ 结论审议和发布;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专家组 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教育部评估中心正式发布评 估结论。 ⑸ 整改提高;学校根据专家组的考察意见制定整 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和检查,整改情况将作为今后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本科教学评估的意义目的1.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开展教学评估的目的是促进高等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本科教学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的能力;促进政府对高等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促进社会参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评价、监督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
二、本科教学评估的制度体系3.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
4.强化高等学校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完善校内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促进高等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开展行业用人部门深度参与的专业认证及评估,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设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实现本科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控;借鉴国际评估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在相关领域开展国际评估,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评估工作水平;按照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分工负责以及“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形成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
三、本科教学评估的主要内容与基本形式5.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
【高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一点通】审核评估方案
【高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一点通】审核评估方案评估本科教学一点通磨齿难忘· 2021-07-14 23:396. 什么是审核评估?答:《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21]9 号)规定了“五位一体” 的评估制度,其中审核评估是院校评估的一种模式.审核评估是由政府主导,针对 2000 年以来参加过院校评估并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高校开展的制度性评估. 审核评估不同于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合格评估属于认证模式评估,达到标准就通过.水平评估属于选优模式评估,主要是看被评估对象处于什么水平,重点是选“优”.审核评估主要看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自身设定的目标,国家不设统一评估标准,结论不分等级,形成写实性审核报告.审核评估的重点是引导学校建立自律机制,强化自我改进,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7. 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与原则是什么?答: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一个坚持、两个突出、三个强化”.就是要在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这二十字方针基础上,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强化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审核评估坚持以下五项原则:一是目标性原则.强调目标导向,重点看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二是主体性原则.强调学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促进学校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升质量保障能力;三是多样性原则.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合理确定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质量标准,形成办学特色.这一原则体现了国家对高等教育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的思想;四是发展性原则.强调过程改进和内涵提升,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注重持续改进机制的建立;五是实证性原则.强调依据事实做出审核判断,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引导,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以上原则贯穿于审核评估方案的内容中,贯穿于专家组的评审过程中,也贯穿于学校的自评自建过程中.8. 审核评估的理念是什么?答:审核评估强调“对国家负责,为学校服务”的理念.之所以强调“对国家负责”,是因为高等学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未来,因此通过审核评估,促进高等学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国家的需要. 国家开展教学评估是为了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审核评估是否有利于学校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是衡量评估工作实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校是办学的主体,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对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因此,审核评估倡导评估专家与学校平等交流、相互合作,共同为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献计献策,体现“为学校服务”是的重要理念. 审核评估还强调“以学校为主体,以学生发展为本位”的理念.高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 评估只是外在的促进因素,目的是促进高校增强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才是落脚点.因此审核评估应充分尊重高校办学的多样性与自主性,从实际出发进行评价. 在审核评估中强调“以学生发展为本位”的理念,是因为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是为了学生的发展.因此,审核评估方案的内容充分关注了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重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评价,让学生成为评估的真正受益者. 9. 审核评估的对象及条件是什么?答:审核评估对象包括两部分高校:一是参加2021‐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二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 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参加审核评估的学校应达到两个条件:一是学校办学条件应达到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21]2 号)规定的合格标准.二是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21]567 号)规定的相应标准,即 2021 年原则上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 元. 设定这些门槛条件的目的一方面是促进高校为保障和提高质量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教学评估不仅评学校,也评政府和学校举办方的职责是否落实.10. 审核评估范围包括哪些内容?答:“审核评估范围”是围绕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所设计的审核内容,由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审核要点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内容为审核项目,共有“6+1”项内容,分别是定位与目标,教师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在这六项之外,还另加了一个特色或自选项目.第二部分内容为审核要素,把六大审核项目划分为 24 个要素.第三部分为审核要点,把审核要素的核心内容体现在63 个审核要点上(以上内容见附件).11. 如何理解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审核要点之间的关系?答:首先,项目、要素、要点三者之间是一个整体,这些都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所应该涉及的核心内容,体现了人才培养工作的系统性和规律性.其次,项目包含要素,要素包含要点,但是要素和要点不仅包含方案中涉及的这些内容,还可以增加.也即下一级(要素和要点)是上一级的必要内容,但不是充分内容. 第三,各个项目和要素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例如,“教学中心地位”这一要素,一定会在后续的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中具体体现.因此,在学校自评自建和专家考察时,除了重点考虑本身项目、要素、要点外,还要考虑与其密切相关的其他方面.审核项目、要素、要点这种关系,决定了对审核评估范围进行考察应该从上而下进行,考察时可以结合每所学校具体情况,对要素或要点进行添加或调整.而水平和合格评估则是自下而上进行考察,也就是下级各项指标达标了,上一级指标自然达标,逐级推演最终得出评估结论.这也是为什么叫审核评估范围,而不叫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原因.12. 什么是审核评估的特色或自选项目?答:在审核范围的六个项目之外,增加了一个特色或自选项目.这一项目的设立体现了审核评估的开放性,体现了审核评估充分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高校办出特色的指导思想.学校可以在定位与目标、教师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这六个项目之外,围绕人才培养工作自行选择(也可以不选)特色鲜明的项目或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中成效显著的项目,作为补充审核的内容.例如,某所大学把创新创业教育与素质教育有机结合,经过十几年的研究与实践,形成了系统而丰富的成果.这一自选项目反映出学校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一个特色和亮点. 特色和自选项目应该详细说明学校是怎么做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效果怎么样,今后怎么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等.微信原文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微头条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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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送审稿2011.09.23)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科教学评估的意义目的1.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开展教学评估的目的是,促进高等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本科教学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的能力;促进政府对高等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促进社会参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评价、监督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
(二)本科教学评估的制度体系3.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
4.强化高等学校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完善校内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促进高等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开展行业用人部门深度参与的专业认证及评估,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设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实现本科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控;借鉴国际评估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在相关领域开展国际评估,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评估工作水平;按照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分工负责以及“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形成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
(三)本科教学评估的主要内容与基本形式5.学校自我评估。
高等学校应建立本科教学自我评估制度,根据学校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包括院系评估、学科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多项内容。
应特别注重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评价,注重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学资源使用效率的评价,注重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
要建立有效的校内教学质量监测和调控机制,建立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学校在自我评估基础上形成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在适当范围发布并报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学校年度质量报告作为国家和有关专门机构开展院校评估和专业评估的重要参考。
6.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
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采集反映教学状态的基本数据,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
高等学校对数据库数据要及时更新,及时分析本科教学状况,建立本科教学工作及其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对社会关注的核心教学数据须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发布。
国家建立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充分发挥状态数据在政府监控高等教育质量、社会监督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7.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
院校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
合格评估的对象是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院校评估的新建本科学校;审核评估的对象是参加过院校评估并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学校。
合格评估的重点是考察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教学管理和基本教学质量,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能力,学校教学改革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运行的情况。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
“通过”的学校5年后进入审核评估。
审核评估重点考察学校办学条件、本科教学质量与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程度,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状况,学校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的措施及成效。
审核评估形成写实性报告,不分等级,周期为5年。
8.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
在工程、医学等领域积极推进与国际标准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
要与行业共同制定认证标准,共同实施认证过程,体现行业需求,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并取得业界认可。
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进行专业评估。
9.探索国际评估。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聘请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国际高水平专家学者开展本校学科专业的国际评估。
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估机构合作,积极进行评估工作的国际交流,提高评估工作水平。
(四)本科教学评估的组织管理l0.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制度。
教育部负责制定评估工作方针政策、教学质量基本标准、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方案,设计和建设国家级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统筹和部署合格评估、专业认证工作,统筹和指导部委属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的国际评估和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全面监督评估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区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地区所属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规划,统筹本地区所属新建本科学校合格评估的相关工作,负责实施本地区所属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工作,指导和督促所属高等学校的自评工作和学科专业的国际评估,统筹和管理所属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负责所属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工作,推动学校落实评估整改工作。
建立与“管办评分离”相适应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由具备条件的教育评估机构实施相关评估工作。
教育评估机构要加强自身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强评估专家队伍建设,严格评估过程组织,制定科学的评估方式方法。
11.教育部设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开展评估研究、政策咨询、指导检查、监督与仲裁等。
12.加强评估工作管理,切实推进“阳光评估”。
评估机构、参评学校人员和评估专家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觉遵守评估工作规则规程,规范评估行为。
建立评估信息公告制度,评估政策、评估文件、评估方案、评估标准、评估程序以及学校自评报告、专家现场考察报告、评估结论等均在适当范围公开,广泛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及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对民办、医学类、艺术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意见》,特制定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
(一)评估对象与条件l.评估对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合格评估”)案适用于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普通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新建本科学校”),包括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2.评估条件学校参加合格评估的条件为:有三届以本校名义招生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当年没有被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学校上一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须达到国家《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
已有5届本科毕业生的新建本科学校应参加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凡因未达到评估条件而推迟评估的院校,在学校推迟评估期间,教育部将呆取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减少招生人数等限制措施。
(二)评估组织3.教育部统筹合格评估工作,制定合格评估工作总体方案和规划,组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合格评估工作,审议进校考察专家组提交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受理争议、仲裁等事宜。
4.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本地区高等学校合格评估工作,制定本地区新建本科学校合格评估计划,指导学校开展评建工作,检查学校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5.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合格评估工作,包括组织评估培训、组建评估专家队伍、采集和分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组织专家进校评估等,并向专家委员会提交进校专家组的考察评估报告。
(三)评估程序及任务合格评估主要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环节。
6.学校自评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自评活动,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并完善校内教学质量保障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学校自评报告》。
7.专家进校评估教育部评估中心组建专家组赴学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估。
专家组依据评估方案,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入访谈、现场听课、查阅材料、考察座谈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并给出评估结论建议。
8.结论审议与发布专家委员会审议《专家组评估报告》,做出评估结论。
合格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
教育部评估中心根据专家委员会审议结果,正式发布评估结论。
9.结论使用“通过”的院校,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
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两年,“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三年。
在整改期问,对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校,将采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对结论为“不通过”的学校,采取限制招生、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限制措施。
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受评估的申请。
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停止其招生。
(四)评估纪律与监督实施“阳光评估”,推进评估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参与、加强评估监督、严肃评估纪律,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正和公平。
10.评估信息公开合格评估相关的政策文件与实施办法、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活动、评估专家名单、以及《学校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有关数据、《专家组评估报告》以及评估结论等,均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开。
建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评估的工作机制,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参与评估工作。
11.评估监督合格评估工作广泛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评估专家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监督检查参评学校、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机构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检查评估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教育部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纠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与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作出处理。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1.1 学校定位1.2 领导作用1.3 人才培养模式2.教师队伍2.1 数量与结构2.2 教育教学水平2.3 教师培养培训3.教学条件与利用3.1 教学基本设施3.2 经费投入4.专业与课程建设4.1 专业建设4.2 课程与教学4.3 实践教学5.质量管理5.1 教学管理队伍5.2 质量监控6.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6.1 学风建设6.2 指导与服务7.教学质量7.1 德育7.2 专业知识和能力7.3 体育美育7.4校内外评价7.5 就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10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及其标准(一)指标情况本方案中,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0个,观测点3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