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管理的若干规定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全体学生干部必须遵守《药学院学生章程》以及团总支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二、主席团、各部部长及成员必须履行各自的职责(详见院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团总支学生会的干部管理制度实行量化考核,奖励工作积极者,淘汰玩忽职守者。
四、各部门应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准时参加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例会。
第二章考核办法一、具体形式(一 . 组织建立学生干部考核委员会, 由团总支副书记担任委员长, 组织部负责各项事务, 团总支书记及主席团监督委员会的考评工作。
以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能力和规范学生干部的日常工作为根本宗旨, 开展有效的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工作。
(二 . 考核实行加减分制, 即有成绩者则加分, 有失误或错误者则减分的原则。
采用“基准分 +奖惩分 =实际得分”的形式,计算每位学生干部的最后得分。
考核分数分为优(80分以上 ,良(70-80分 ,中(60-70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三 . 考核实行两周统计一次, 一月一公示制度。
学期结束时, 以每月实际得分的平均分对学生干部的工作进行总评。
二、考核细则(一 . 对学生干部工作情况的考核:各学生干部要结合所在部门的职责, 积极地、富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工作认真负责,能完成任务并达到学院要求者,得基准分 80分。
具体要求如下: 1. 学生干部须按时参加例会以及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部长请假须经团总支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批准 , 部员请假可直接由部长批准禁止由他人代假,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 必须事先口头请示, 。
会议考勤由组织部严格执行, 规则如下:(1 无故缺席者 -3分 /次,三次后自动退出(2 迟到者 -2分 /次,其部长 -1分 /次(3 公事请假 (如其他社团活动, 参加比赛等不扣分, 私事请假者 -1分 /次, 其部长 -0.5分 /次,请假超过三次留下查看两周 .2. 学生干部须按时参加晚值班,如遇事情不能参加者必须与他人换班,保证当晚值班人数与统一安排的人数一致。
团总支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临床医学系 05级团总支学生干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加强对学生干部的规范化管理,更有效地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促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干部是联系学校与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 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各级党政领导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完善学生干部管理机制,关心学生干部成长,提高学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第四条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力量。
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成为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学生干部的选拔产生和任免第五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通过自荐、推荐等方式产生候选人,再经竞争上岗、民主选举、组织审批产生。
第六条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方式产生。
第七条学生干部的工作年限原则上为一至两年。
各级学生干部原则上每年改选换届一次。
每次换届或调整前,应向上级主管组织请示并取得同意后才能进行。
第八条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政治觉悟高,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认真贯彻“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作风正派,严以律己,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敢于同不良行为及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信;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4、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动机端正,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勇于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有益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活动,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有一定理论及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公关能力;5、富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民主意识,善于团结不同类型的同学。
第九条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再担任学生干部职务,应自动辞职或免职: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者;2、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受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理或处分者;3、在任职期间出现两门以上(含两门主要课程或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不及格者;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列班级学生总数后 30%者;4、不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工作会议,无故缺席累计 2次以上者;5、不执行或故意拖延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造成损失或出现损害结果,经教育不改者;6、闹不团结,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荣誉受到损害者;7、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经教育不改者;8、个人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者;9、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低下,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10、从事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利益和声誉者;11、考核不合格者。
大学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XXXX大学学生干部管理条例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使之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履行义务,接受学校管理和广大同学的监督,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的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学生委员、校团委学生干事、校研究生会、学生会成员,学院团总支学生委员、学生会和团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
第三条各级学生干部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和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组织活动。
党团组织必须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
第四条学生干部是学校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是联系师生的桥梁与纽带,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服务工作的助手,是学生工作队伍的补充和延伸。
第二章选拔与任免第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政治坚定。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二)品行端正。
诚实谦虚、公正公平、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模范履行学生干部的各项义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成绩优良。
具有认真、进取、勤奋的学习态度、敢于创新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前1/2。
(四)能力突出。
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创新、实干、奉献精神,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五)作风扎实。
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服务意识强,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做青年学生的知心朋友。
第六条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下列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同学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七条学生干部选拔程序:(一)学生团干部的选拔校团委学生委员、校团委学生干事、学院团总支学生委员和团支部委员的选拔任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进行。
(二)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1.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首先通过个人自荐或同学推荐产生学生干部预备人选;其次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采取民意测验的方式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再次在全班范围内进行民主选举,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最后由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根据选举结果确定学生干部名单,经学院团总支审批,报团委和学生工作处备案。
学生会团总支规章制度细则(三篇)
学生会团总支规章制度细则学生会团总支是高校学生组织的最高层次,负责协调和管理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
为了规范学生会团总支的运作,制定并执行规章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下面就是学生会团总支的规章制度细则,详细介绍了学生会团总支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会议制度、财务管理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组织结构学生会团总支由主席团、秘书团和部长团组成。
1.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负责学生会团总支的全面工作,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秘书长负责学生会团总支的日常事务管理。
2. 秘书团由秘书长和若干名成员组成,负责学生会团总支的文件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办公室的日常运作。
3. 部长团由各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团总支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二、职责分工1. 主席团的职责是制定学生会团总支的工作计划、安排会议和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2. 秘书团的职责是负责起草会议文件、处理日常信函、管理档案和办公用品。
3. 部长团的职责是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包括活动策划、人员管理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
三、会议制度1. 学生会团总支会议由主席召集并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 会议的议程由主席事先确定,并事先通知与会人员。
3. 会议记录由秘书团负责起草,并在会后分发给与会人员。
四、财务管理1. 学生会团总支成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学生会团总支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2. 财务部门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会计原则进行日常记账和报账。
3. 财务部门应按照学生会团总支的财务预算执行支出,并随时向主席团和秘书团汇报财务状况。
五、其他事项1. 学生会团总支应加强与学校和其他社团组织的联系和合作,提升学生会团总支的影响力。
2. 学生会团总支应组织各类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3. 学生会团总支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激励积极向上的成员,并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4. 学生会团总支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向全体学生通报各项工作进展和重要事项。
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干部既是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又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中坚力量。
为了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生组织包括团总支学生会、系部管辖的社团等。
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干部是学生组织中的各类学生干部。
第二章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代表学生参与院系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沟通;(二)向院系党政组织反映学生的要求和意见,并获得答复;(三)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
(四)参加各类学生干部培训;
第二条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维护学校与系部的稳定和改革发展大局,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以身作则,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二)及时传达贯彻学院、系部的决定和要求;
(三)及时向学院、系部各级党政组织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要求、建议和意见;
(四)认真履行职务职责,高质量、高水平、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干部管理规定
提供专业的word版文档,优质的服务,希望对您有帮助/双击去除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干部管理规定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干部管理规定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干部是我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为加强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提高学生干部素质,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激发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以便富有成效的开展工作,我院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全体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干部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服从院党总支的领导和院学工办、团总支的指导。
二、学生会各部室要在院学工办、团总支和主席团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院学工办、团总支和主席团的监督和检查。
具体细则如下:1.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干部应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事(病)确实不能参加者,本人应提前向团总支或主席团请假,事后补假无效。
2.学期内无故不参加活动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要在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3.每学期无故不参加例会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4.在隔周一次的学生会例会中无故迟到、早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
5.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完成任务,成绩突出者(使本部室负责的活动在全校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给予院内通报表扬。
6.在团总支和主席团布置工作时借故推托,不能较好地履行其职务,不能完成工作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7.本部室负责活动出现失误时,部室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对错误认识不够,不能及时改正者,勒令其退出学生会。
8.对本职工作敷衍应付,不能认真完成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三、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干部要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勇于创新,群策群力,共同把我院学生工作搞好。
各部室之间要建立竞争和团结意识,对于有所创新,积极协助其他部室工作的给予表扬。
四、学生干部要以身作责,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在各个方面起带头作用(如早操、卫生),对于思想差,违反校规校纪者,加重一级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撤消其学生干部职务。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教育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教育管理的通知各团总支、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骨干和带头人,是学生各项活动的执行者和组织者,是学院和同学之间的桥梁,是老师的得力助手,是广大同学的学习榜样。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技能,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我院学生干部整体素质再上新台阶。
现决定从2011年11月15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以开展“六个一”活动为契机,对全院学生干部进行一系列的教育与考核。
一、“六个一”活动工作安排1、一次组织生活各学生组织应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对照各项规章制度,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在自身工作、学习、生活三个方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找出不足以及可以做的更好的方面。
以“我是否是一名合格称职的学生干部?”,“我为本组织的发展做出了哪些贡献?”,“我为校风、学风建设工作做了哪些工作?”,“作为一名学生干部,我能否给周围的同学作出表率?”“作为学生干部,我在哪些方面还能做的更好?”等问题进行讨论,并思考“在接下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作为学生干部的我该如何做?”这个问题,认真填写《个人现阶段分析表》。
对于不参加民主生活会或在过民主生活时不认真的学生干部,应在《汇总表》上予以登记,并作为不称职学生干部予以免职。
2、一次集体学习各单位至少安排一次集体学习,各团总支、团支部,各学生组织通过举办培训、讲座、“我的青春故事”和“金肯十佳之星”事迹学习会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对学生干部进行各种意识的培养,复习各学生组织《章程》及《金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等相关规定,加强学生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水平;结合全院党政关于校风建设的指示精神,利用工作例会、团支书会、班长会、支部大会等形式进行学习讨论,逐步引导和培养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校风、学风积极建设者和自觉维护者的作用。
理论学习的目的是整改提高。
各学生干部在参加理论学习时,应充分对照在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制定的目标,进行整改和提高。
化工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干部管理条例
化工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干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干部是我系领导、老师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我系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
为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干部包括:系团总支、学生分会的所有干部以及各班主要班干部。
第三条:学生干部应在我系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
贯彻、落实、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代表我系学生参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事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生干部应积极协助学校加强校风校纪的建设。
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五条: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是学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楷模。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应关心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不允许有任何凌驾于学生之上的言行。
第二章学生干部的产生、配备与任免第六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采取自荐或推荐的形式产生候选人,并通过多次选拔的方式产生。
第七条: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二、勤奋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沟通的能力。
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正义感,勇于承担社会工作,敢于纠正和批评不良行为。
五、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能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六、有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七、有团队精神,善于团结、组织、发动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八、有创新精神,能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
九、在校期间未因违纪受院级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者。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培训第八条我系根据学校安排并结合本系学生干部实际需求,设立院、系两级培训平台,为学生干部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
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
数学与统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团总支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强化团总支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干部是学院与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是学院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在团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学生委员必须重视部门队伍的建设,完善部门队伍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关心学生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第四条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成为其他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第五条例会是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
第六条例会或者会议的组织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一)明确会议的内容、目的;(二)对会议所解决问题、形成的决议应采用民主集中制。
(三)确定例会时间(每周二下午)、地点(理工楼A2009),办公室按时发飞信通知学生会成员开会。
(四)对参加会议者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格记录和考评。
办公室负责检查并记录会议出席情况。
第七条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一)准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学生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以提高会议效率。
(三)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带好会议记录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参会人员应注意形象,不得穿拖鞋,不得衣冠不整。
第八条严格规范请假制度。
会议请假要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
请假必须在会议之前以请假条书面形式经团总支书记批准。
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补办请假条。
所有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例会召开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调到震动状态,不得随意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团总支干部管理条例
数计学院团总支干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不断提高团总支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干部为全体同学服务的思想意识,加强我院学生干部的管理,充分发挥团总支自身力量。
让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植根于大家的心底。
并将学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团总支决定制定这一条例。
第二条团总支干部应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努力为老师分忧”为根本宗旨,主动帮助同学、拥护集体,并积极引导同学力求进步,树立主人翁意识,认真、负责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情。
第三条学院所有在籍团总支工作人员均纳入团总支干部管理的范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团总支组织机构:团总支机构由团代会民主选举产生。
我院团总支设书记1名、副主席2名、办公室主任1名,下设宣传部、组织部、科技、文化实践部共计3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名,委员2名。
第五条理事部:书记1人,副书记2人;办公室主任1人,兼各部部长第三章团总支干部条件第六条团总支干部任职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要求进步;2.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能够服从组织安排,认真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3.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优异;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做相关事情原则性强,并且有严格的纪律性。
第四章学生干部的选拔与培养第七条系团总支成员一年换届一次,学生干部候选人可采用系里推荐和公开竞聘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应具备先进性、群众性、代表性,并遵循“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团总支组织,形成一支先进的、有战斗力的学生干部队伍。
第八条为提高学生干部自身的素质,建立一支能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学生干部队伍,须定期组织学生干部学习,不定期进行交流,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学生干部的处事能力。
第九条团总支应积极提供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创造学习和锻炼的条件,使学生干部在学习和社会实践中提高素质。
高校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XXXXXXXXXX学生干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并使之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干部队伍是联系学校和广大学生的纽带和桥梁,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和在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各级党团组织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素质。
第四条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不应脱离学生,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五条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产生和任职条件第六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第八条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二)勤奋学习, 有较强的进取精神, 学习成绩优良。
(三)有献身精神和责任感, 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不计较个人得失, 为同学服务。
(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精神, 善于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
(五)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 以身作则, 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善于团结广大同学。
(七)有正义感, 敢于同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第九条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动辞职:(一)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 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二)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规校纪, 造成不良影响, 受到系级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理处分者。
(三)闹不团结, 意气用事, 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
(四)以职权谋取私利, 经教育不改, 或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合的活动, 严重损害集体利益或者声誉者。
学校团委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团委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团委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团委全体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志愿者协会等组织的学生干部。
第三条学生干部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学生干部的管理工作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团委设立学生干部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生干部管理委员会由团委书记、副书记、各部部长及部分优秀学生干部组成。
第七条学生干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选拔与任用第八条学生干部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的方式。
第九条学生干部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4. 热爱学生工作,愿意为同学服务。
第十条学生干部选拔程序:1. 民主推荐:各班、各社团推荐优秀学生;2. 竞争上岗: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选拔;3. 公示: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同学监督;4. 聘任:经团委批准,正式聘任学生干部。
第四章培养与培训第十一条学生干部培养应注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十二条学校团委定期组织学生干部培训,内容包括:1.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2. 学生干部职责、权利和义务;3. 组织协调能力、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三条学生干部参加培训应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第五章考核与监督第十四条学生干部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 思想政治表现;2. 工作表现;3. 业务能力;4. 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团委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团委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为了全面推进中学生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使学生干部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学生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学生干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本条例所讲的学生干部管理,是针对学生干部在职期间的管理。
所指的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学生会、各班团支部和班委在内的所有学生干部。
第二章学生干部基本要求第一条学生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
第二条学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种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执行并向同学们大力宣传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生干部要坚持原则,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思想。
第四条学生干部应及时掌握同学们的思想动态,积极收集同学们的意见,主动了解同学们的困难,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有针对性的结合每位同学的实际情况开展卓有成效的启发、引导和教育工作。
第五条学生干部必须服从上级的各种正确的安排,认真执行上级的各种决议,并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
积极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并诚恳的反应工作情况。
第六条学生干部必须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学生干部要关心同学、团结同学、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勇于揭发各种不良的现象。
第七条学生干部要集思广益,虚心听取同学们的意见,认真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虚心改正自身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缺点。
不搞小集体主义、不计较个人得失。
第八条学生干部要切实作好文件的存档工作。
各部门制订的各项工作计划、总结、记录,及相应部门职责、管理条例等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处理好。
第九条学生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习上应勤奋努力、保持较好的成绩,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第十条学生干部必须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
文明礼貌、讲究卫生、衣冠整洁,不讲粗话、不起哄、不煽动、不斗殴、不赌博、不吸烟、不酗酒,不在公共场所穿拖鞋等。
学生会团总支规章制度细则
学生会团总支规章制度细则学生会团总支的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学生会团总支的组织与职责1. 学生会团总支由学生会团支部委员和学生会团总支委员会组成,总支委员会由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
2. 学生会团总支的职责包括组织和协调本团支部的工作,负责团日常事务的管理与运营,协助学生会进行学校各项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3. 学生会团总支委员会是学生会团总支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生会团总支的工作计划、预算和重大决策事项。
二、学生会团总支的成员及选举1. 学生会团总支的成员包括本团支部的委员和学生会团总支委员。
2. 学生会团总支委员由全体团总支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3. 本团支部委员由本团支部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三、学生会团总支的日常工作与管理1. 学生会团总支负责组织与协调各类团活动,包括团建活动、志愿服务等。
2. 学生会团总支负责选择和培养学生团队,提供培训和指导。
3. 学生会团总支负责处理同学们的投诉与建议,并积极与管理层沟通。
四、学生会团总支的奖惩制度1. 学生会团总支将视工作表现情况进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证书等形式,以表彰杰出的成员。
2. 学生会团总支对工作不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的成员,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处罚等处理。
五、学生会团总支的财务管理1. 学生会团总支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收支、报销、审计等程序。
2. 学生会团总支应做好财务账目的记实与管理,定期公布财务信息。
六、其它1. 学生会团总支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计划与问题,并记录会议纪要。
2. 学生会团总支应与学生会及学校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沟通与协作。
以上为学生会团总支的规章制度细则,具体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团学会干部管理条例总则第一条院团学会是在院党总支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它受院学工办直接领导。
第二条团学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一切以维护同学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合理要求,在学院与学生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学生内部起组织协调作用,保护同学正当权益。
第三条团学会的任务是协助党总支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结合大学生的特点,开展内容健康充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同学拓展知识面,提高学生的实力,起好桥梁纽带作用。
第四条本条例以加强干部管理为目的,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干部的时间观念、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指导方向。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对象:团学会各职能部门及各部门干部。
第一章学生干部的产生、权利与义务第六条院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通过团员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聘任干部的权利、义务与选举产生的干部相同。
第八条学生干部的聘任条件: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2、工作热情、诚恳、作风严谨。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4、每学期无重修现象,英语、计算机过级达到相应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无校、院任何处分。
第二章学生干部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坚持党的领导,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刻苦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带动同学朝身心健康方向发展。
3、遵守团学会干部管理条例,执行团学会决议,积极参加团学会的各项工作,检举不称职的学生干部。
第十条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学生会有关会议和团学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2、对有关团学会工作或计划的意见,可在团学会有关会议上提出并进行讨论。
3、对任何干部有根据地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三章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团学会纪律处分有:内部通报批评、口头警告、警告、解聘。
第十二条聘任期间,有下列条款之一者,将作解聘处理。
1、受到校、院处分者(含党、团处分或通报批评)。
团总支学生会管理制度
团总支学生会管理制度策略概述为了加强学校团总支学生会的管理,提高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能力和服务意识,制定以下《团总支学生会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是在《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的基础上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团总支学生会的管理流程和工作内容。
组织结构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管理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和十名委员组成。
学生会主席团的成员由全员投票选出,任期为一年。
学生会主席团对外代表学生会的形象,领导学生会的日常事务,领导各个部门和团队的工作。
学生会部门学生会下设行政部、宣传部、文体部、组织部、志愿者服务部、社团联合会、学术科技部、女生节策划部等部门。
每个部门的主管为部长,下设若干个副部长或助理。
工作流程招新与培训工作每年招新前,各部门应制定招新报名流程,并组织招新宣传活动,吸引更多的新生加入学生会。
招新结束后,各部门应进行一系列的培训,包括学生会组织架构、制度和规定,以及相关的技能培训和学生会文化的传承。
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在每学期前,学生会主席团应召开会议,确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
各部门应根据学生会工作计划制定自己的工作计划,并定期组织部门内外部分组讨论,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活动策划与执行学生会应根据政策要求、学生需求和社会需求,结合本校的特色和资源条件,组织各种活动,如学术讲座、文艺演出、运动会、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等。
在活动策划过程中,学生会应采取一定的市场调查和推广措施,确保活动的吸引力和参与度。
责任制度会员义务作为学生会的一员,应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团队合作意识,协助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部门主管职责每个部门主管应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计划、管理和组织。
主管要按时召开部门会议,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和计划,统筹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
学生会主席团职责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全面计划和指导,统筹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对外代表学生会的形象。
--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一干部自身素质要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关心国家大事,积极进取,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高度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以集体利益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日常行为规范端正,言行举止明礼貌,并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自觉遵守各项法规及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下传上报工作,扎根于同学之中,为同学办实事,办好事;二干部工作态度基本要求:干部应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认真负责,切实将本职工作不断创新;团总支学生会及学生社团各部门团结合作,紧密配合,相互支持,杜绝相互拆台;积极配合系党支系行政做好各项学生工作听从上级安排,服从上级管理;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关系,以学习为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三具体管理办法:各成员必须准时出席团总支学生会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有事应该事先向团总支书记请假,方能有效,若事情紧急,允许事后补假。
未经请假,一年中例会迟到三次或三次以上者无故缺席二次或二次以上者将给予例会上点名批评,并且登记存底,取消年度各种评优资格;纪律松懈者予以劝退。
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各项大型活动时,应该积极参与,以大局为重,发挥主观能动性,使活动开展顺利,二次或二次以上不到者,例会上点名批评,取消年度各种评优资格;对于规定的任务,各成员必须按时完成。
在操作过程中应选择关键点及时反馈信息,若活动中出现问题,应马上解决,或提交团总支学生会会议讨论。
各部在筹备一项活动前,必须有一份详细的方案,活动后,还应及时进行总结。
需要上交的工作计划或总结一律用开稿纸,要求字迹工整,统一上交,不得拖拉,以便存挡借鉴。
定期做好阶段工作总结通常为一学期,并及时向团总支学生会汇报,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同时认真拟出下阶段工作计划,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扎实做好基层工作,置身于班级寝室之中,带动身边同学搞好本班班风建设,寝室明卫生建设;注重学生干部形象,在校园内外及共场所,举止要明,交往要得体,尤其禁止男女之间不明行为,一经发现,除进行书面检讨外,情节严重者交系里酌情处理;干部应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制度,如违反纪律,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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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了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管理,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促进团总支队伍的建设,提高学生会整体工作水平,使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一、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基本要求
1、学生干部要带头遵守校级校规,为其他学生作出表率。
2、学生干部要勤奋学习,刻苦努力,为其他学生作出学习上的表率。
3、学生干部要时刻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自尊自爱。
4、学生干部要时刻注意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己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团总支学生干部工作要求:
1、学生干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时刻牢记宗旨,在工作实际中认真工作、积极工作真正服务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2、主席团成员和社团主席在各自的岗位上负有领导责任,必须时刻注意提高自己的组织、领导、策划水平,时刻注意团结其他学生干部,时刻注意从大局着眼规划和安排工作,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前提下,有重点开展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要时刻注意听取其他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3、团总支各部门以及各社团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每
学期开始制定各自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一经批准实施,各部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团结和带领部员积极主动地、富有成效地落实计划的各项内容。
在日常工作中要时刻注意听取部门成员及其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4、各部门副主任、副部长及社团副主席,要积极配合主任、部长、主席开展工作。
对在会议上已经确定的安排要积极落实完成。
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一方面要努力克服,另一方面主动和部门负责人协商解决。
5、以团总支举办的大型活动,各部室和社团成员要在主席团的具体安排下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团结协作,完成主席团分配的任务。
6、学生会干部要积极参加各种会议,不能迟到和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要及时请假。
主席团向团总支书记请假,其他成员要向主席或副书记请假。
7、学生会干部要主动维护团总支的声誉和形象,努力创建、维护团总支学生会团结、进取、和谐的工作局面。
8、在任学生干部一般不允许离职,主动要求辞职的学生干部,须递交辞职申请,经团总支批准后方可卸任离职。
三、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考核、奖励与处分
1、考核奖励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每学期要考核一次,学期考核由自我鉴定和组织考察两部分等组成。
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种。
团总支在每学期末在对学生干部的考核的基础上,对工作中成绩优
异、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授予个人“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等称号。
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干部要批评教育,直至劝退。
2、批评处分
团总支学生会本着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原则,对学生干部进行必要的处分。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处分分为警告、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记过、撤职等。
对于开会无故未到,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两次以上给予书面检查处分。
对于学习不刻苦、不努力,造成至少一门功课成绩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作风不正,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在组织开展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擅离职守、拒不履行责任的,给予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撤职处分。
对违反校级校规的学生干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历史文化学院团总支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