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药事管理委员会(Pharmacy and Therapeutics Committee,简称P&T委员会)是医疗机构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机构,主要由医师、药剂师、护士、医疗管理人员等人员组成。
药事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药品合理使用、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药品的拟订和审核药品的拟订和审核是药事管理委员会最基本的职责之一。
药事管理委员会需要对医疗机构的药品清单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明确什么样的药品符合医院的供应要求和使用需求,防止低质量、高危险、过剂量、无效药品以及过时的药品被供应进入医院,确保医院服务质量和药品的安全性。
二、制定和修订住院医师规章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需要根据医院的情况,制定和修订住院医师规章制度,明确住院医师在医疗过程中使用药品的标准、操作规范、药物审核、处方审核、用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制定和修订住院医师规章制度可以帮助医院确保医疗过程的严谨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提高药物使用的效果和质量。
三、制定和执行药物治疗指南药物治疗指南是指将非常规的药物使用方式和有关病情的情况综合考虑后制定的指南,可以帮助医院的医生更加准确地选用药物治疗方案。
药事管理委员会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的特点,制定和执行药物治疗指南,确保低效、高毒的药物少用、不用,有效而安全的药物优先使用,减少不必要的药费和用药风险。
四、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用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简称ADR)是指在正常剂量下使用药品时,患者出现不预期的有害反应。
药事管理委员会需要变法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对于发现的ADR进行及时记录和报告,为调查和监控药物的安全性以及合理使用起到重要作用。
五、进行药物的监测和评价药事管理委员会需要根据医院的情况,进行药物的监测和评价,进行有效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包括药物的储存条件、货架期、配送情况和医护人员的用药情况等。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XXXXXX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强化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质量管理年的相关要求,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并履行相关职能。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能1.主任委员:领导和主持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对全院医疗质量负总责。
2.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参与制定、审议讨论、修改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和医疗质量考核标准。
根据院领导分工要求,对分管的临床、临床、医技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负责。
3.委员:参与审议讨论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和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并提出医疗质量管理改进意见或者建议;参加医疗质量检查、评价、分析和考核工作;对所在部门或者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负责。
药事管理委员职能内容1、负责制定、修改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查核尺度。
2、负责制定本院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对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
3、负责制定、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处理。
4、定期开展全院医疗质量管理检查评判、分析,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判及双向反馈机制,在中层领导(主任、护士长)会议上进行讲评或在《医疗质量管理》上全院通报。
5、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认真听取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管理科和医疗质控办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6、开展医务人员连续医学教育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7、研究制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并定期(至少两年一次)修订,审订本院药品年度预算和决算及执行情况。
8、研究本院药剂科提出的新药,新制剂的选用和自制制剂的质量尺度及配制操作规程并批准按有关划定实施。
9、检查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对医护、药学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药品采购管理: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符合要求,价格合理,并维护和优化药品供应链的运作。
2. 药品配送和销售管理:负责药品的配送和销售工作,确保药品的存储、配送和销售环节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药品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药品质量控制制度和标准,进行药品采样、检测和评价,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药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4. 药品信息管理:负责建立和管理药品信息系统,包括药品目录、库存、采购和销售等相关信息的管理和统计分析,以便对药品的使用情况和费用进行监督和控制。
5. 药品教育和培训:负责对医院内的相关人员进行药品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药品的认识和使用能力,减少药品错误使用和不合理用药的发生。
6. 药品安全监测和报告:负责对药品的安全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报告和处理药品的不良反应和安全事故,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以上是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一般职责,具体根据医院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同时,该委员会还需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以保障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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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为进一步健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强化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质量管理年的相关要求,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并履行相关职能。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主任:张俊彪副主任:李淑云秘书:杨璐菲委员:王杰武俊凯张万军二、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能1 、药事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每次参会人数不少于药事会成员的3/4。
2.新进或淘汰药品,由相关专业科室提出申请,药事会讨论,≥2/3票数通过。
3. 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
4、监督检查本院合理用药情况,对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和个人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5、检查并落实《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原则》的执行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6 、解决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7、指导新药临床试验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库成员资质姓名职称姓名职称附件2新药申请表编号:申请日期年月日中文通用名医保代码药品名称英文名目录编号(2005)商品名是否招标品种生产厂家经销单位是否通过GMP联系人药品标准文号联系人电话药品规格 mg,g,μg,mL/片,粒,丸,支,瓶× 片,粒,丸,支,瓶/盒,瓶剂型包装零售价元/支,瓶,盒药理作用:适应症:医保限定范围:院内同类药品(详列)该药品相对院已有同类品种优点:申请理由是否为原医院自费药品(是 / 否)建议淘汰药品:申请科室医药比情况(不需科室填写,由医保办提供):药品储存条件及其效期(包括注射剂给药过程特殊要求):编号格式:申请科室—年份—申请序列号 (如:XX科—2007—01)打印本表后签名,并同时递交电子文档备注提交该药品的详细资料;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不得由厂方或医药代表递送提交的材料勿缺项,以免影响评审全面书面材料包括:1.申请表;2.生产企业许可证;3.生产企业经营许可证;4.生产企业GMP证书;5.生产企业商标注册书;6.国药准字号批件;7.药检报告;8.药品国家标准;9.上海市物价表;10.销售委托书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1.使用说明书;12.药品应用临床资料总结;13.药理毒理试验总结报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统一使用塑料封面左侧固定成册)申请科室:申请人:申请科室主任签名:日期:附件3关于新药申请和药品使用的若干规定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药品使用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拟进入我院医保报销药品、自费药品的申请和药品使用做出如下相关规定:1. 医保报销品种(招标采购品种)进院的条件在充分保证患者安全、合理、经济用药的基础上,我院将依据药品质量、零售价、供货渠道、售后服务等标准,对拟进入我院的医保报销品种逐个进行遴选。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范文一、引言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中的重要组织,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和管理药品的采购、配送、储存和使用,确保医疗机构药事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为了有效运作药事管理委员会,明确小组和工作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的组成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组成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应由主管药事工作的院领导担任主任,药学专业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同时包括药剂科、临床药学科、药学监督科、药品采购科、药品物流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
每个成员都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职责1. 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负责审核和审批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计划,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监督供应商的选择和合同的签订,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
2. 药品配送和储存管理:制定并监督实施药物配送和储存的标准和规程,确保药品在配送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负责库存管理,定期检查库存情况,提前预警并采取措施以防止过期或过量。
3. 药品使用管理:制定和审查医疗机构的药物使用标准和流程,确保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合理用药;监督药物的领用和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不合规的行为。
4. 药物质量监控:建立和维护药物质量监控机制,监测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及时处理药品质量问题,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
5. 药事法规咨询和培训:及时关注国家和地方药事法规变化,提供相关咨询和培训,保证医疗机构药事工作的合规性。
四、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工作制度1. 例会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定期召开例会,讨论和解决重要药事管理问题,及时提交相关报告和建议,确保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有效运作。
2. 工作评估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定期评估并监督相关药事工作,包括采购、配送、储存和使用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药事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 文件管理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建立和维护相关文件管理制度,包括文件的分类、编号、归档等工作,确保文件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五篇)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一)主任委员1.由医院院长承担,领导药事管理工作。
____组织召开药事会工作会议,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讨论。
3.对药事会讨论批准的新药签署终审意见。
4.对经药事会审核通过的新制剂申请表签署审评意见。
5.对存在使用风险(发生药品质量事件、严重不良反应等)的药品,签署临时(紧急)停用意见。
6.审批临时急需购入的新药。
(二)副主任委员1.由医务部主任、药剂科主任担任,协助主任委员做好全员药事管理工作,药剂科主任负责日常的药事会工作。
2.负责召集药事会工作会议,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讨论。
3.按照医院新药申购要求,审核临床新药申请的资质,逐项审批临床科室提交的《购入药品审批表》提交药事会讨论审批。
4.按照医院药品停用要求,对需淘汰药品进行审核,并编制《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拟讨论药品目录》提交药事会讨论审批。
5.在药事会的工作会议上,介绍有关新药申请及需淘汰药品的审查意见。
6.审核临时继续购入的新药;每半年汇总用药情况,并向药事会报告。
7.根据药事会审批结果,组织购入药品,并对药品质量全程负责。
8.向临床科室反馈药事会决议及有关情况。
9.对存在使用风险(发生药品质量事件、严重不良反应等)药品,提出停用申请。
(三)常委1.由主管院长、医务部主任、药剂科主任、临床专家及医保、信息、科研、护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参加药事会工作会议,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委员1.由临床科室在岗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医技科室主任(含副主任),药剂科二级科室主任组成。
2.参加药事会全体工作会议,对临床用药相关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按照新药购入的要求,对需引进新药的《购入药品审批表》进行逐项讨论并投票。
4.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形式委员的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二)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是指医院内设立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药事管理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该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组成和职责:明确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职责。
一般由医务部门、药剂科、质量控制科、疾病控制科和临床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并实施相关的药事管理政策和措施。
2.会议制度:规定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制度,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
会议一般定期召开,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以讨论和解决药事管理中的问题。
3.工作计划:制定年度药事管理工作计划,明确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确定药品采购、配送、使用、储存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4.决策机制:规定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方式。
委员会根据集体讨论和协商,做出药事管理相关事项的决策,并将决策结果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
5.监督和评估:建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药事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6.信息共享:规定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以促进药事管理工作的协调和高效运行。
以上是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
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内药事管理工作,提高药品使用安全性和合理性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本章程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二、组织架构1. 委员会由医疗机构的管理层成立,设置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由医院领导任命。
2. 主任委员负责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完成工作任务。
3. 委员由医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药剂科主任、临床科室主任等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职责权限1. 制定和完善医疗机构内的药事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2. 负责医疗机构内药品的采购、配送、储存、使用、处方审核等环节的管理。
3. 开展药品临床使用评价、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合理使用培训等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药物知识水平。
4. 监督和检查医疗机构内药品质量,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5. 组织开展药事管理相关的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水平。
四、工作程序1. 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主持。
2. 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3. 委员会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委员的同意方可生效,并进行书面记录。
4. 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会议组织、文件管理、信息收集等。
5. 委员会每年向医院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领导的指导和检查。
五、附则1. 委员会成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医疗机构的内部信息。
2. 委员会应密切配合医院的其他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药事管理工作。
3.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委员会的讨论和医院领导的批准。
4.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是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方面,确保医疗机构内药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委员会将通过制定和完善药事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监督和评估药品的采购、配送、储存、使用等环节,提高医务人员的药物知识水平,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药事管理委员会
医院关于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临床科室:为了指导和协调医院计划用药及用药合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和经济,加强药品在环节上的科学管理,方便医院对药事各项重要问题作出专门决定,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现将其组织机构及职责等相关内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常务副院长药事管理委员会顾问:上一届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药事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药剂科主任、院务委员1、院务委员2、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内科主任、外科主任、妇产科主任、儿科主任、急诊科主任、ICU 主任、麻醉科主任、护理部主任、药剂科副主任。
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药剂科,主持日常工作,由药剂科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药剂科副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机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其相关要求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院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三)审核本院拟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及剂型等,申报审核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四)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定,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治疗效果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检查并指导本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情况。
(六)组织检查督促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组织药学教育和培训,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保存完整的记录和档案。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各成员职责(一)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决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开。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协助委员会主任工作,听从其工作安排。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参加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参与讨论和投票,督促执行医院药事委员会的决议,完成交付的其他任务。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一、组成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是医院药事管理的核心组织,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药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和经济。
药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1. 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领导担任,负责药事会的领导工作,对药事会工作的全面负责。
2. 副主任委员:由医务处领导和药剂科主任担任,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负责药事会的日常事务。
3. 秘书:由药剂科的一名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药事会的文件资料管理、会议记录和决议执行情况跟踪等工作。
4. 委员:由临床科室主任、药学专家、护理负责人、医院感染管理负责人、医疗行政管理负责人等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药事会委员应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药学专业知识,能够代表各相关部门的利益和意见。
5. 专家库成员:由具有丰富经验的药师、医师、护理专家、医院感染管理专家、临床科室负责人等组成。
专家库成员为药事会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参与药事会的讨论和决策。
二、职责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确保药事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制定药品采购、供应、储存、保管、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措施,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3. 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确保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确保新药引进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 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确保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6. 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使用。
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
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总则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为了加强药事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本章程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成员选举及工作程序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结构1. 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
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医院副院长担任。
委员由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专家学者担任。
2.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完成工作任务。
3. 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由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三、职责权限1. 制定和修订药事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确保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2. 负责药品采购、配送、储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3. 开展药物治疗的临床药学监测,提供合理用药指导,提高患者用药效果。
4. 组织药学教育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药学知识和技能水平。
5. 推动药学科研和学术交流,提高医院药学科研水平。
6. 协助医院相关部门处理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事故,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7. 审查医院新药临床试验申请,确保临床试验符合伦理和法律要求。
8. 建立和完善药事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药事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四、成员选举1.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任命,任期与院长相同。
2. 委员由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专家学者推荐,经委员会讨论决定,任期为两年,可连任。
五、工作程序1. 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讨论并决定重大事项。
2. 委员会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3.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专业水平。
4. 委员会应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
六、附则1. 本章程经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医院院长签署并生效。
2. 对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委员会所有,修改和解释应经过委员会讨论通过。
3.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是药事管理委员会章程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成员选举及工作程序等方面的事项。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内负责药事管理的专业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药事管理方针、政策和制度,协调药事工作、监督药事质量,确保医院合理用药和药品安全。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委员会组成: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由药学、临床、护理、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领导任命。
2. 会议制度: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策药事管理相关事项。
会议应有明确的议程,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
3. 药事管理方针和政策制定:委员会制定医院药事管理方针、政策和制度,确保药事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要求。
4. 药事工作协调:委员会协调医院各相关部门的药事工作,包括药品采购、药品配送、药品储存、药品使用等各个环节,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药品质量的安全。
5. 药事质量监督:委员会对医院药事质量进行监督,定期进行药品抽检、药品库存盘点、药品使用情况的审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6. 药事信息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药事信息管理,包括药品文件、药品档案、药品使用指南等的编制和管理,以及药品信息统计和分析。
7. 药事培训和教育:委员会组织开展药事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医院药事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8. 药事投诉和纠纷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与药事管理相关的投诉和纠纷,协调解决各方面的矛盾和争议。
以上是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实施可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补充。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本(2篇)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具体操作流程,提高医院药事管理水平和效能。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设的药事管理委员会。
二、组成与职责1. 药事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包括医务部、药学部、临床科室、护理部等。
医务部部长担任委员会主任,药学部主任担任委员会副主任。
2. 委员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和监督;药物配送与库存管理;药品临床使用的监测与评估;药品安全和合理用药的推广与宣传;医院药事政策和规范的制定等。
三、工作流程1. 会议召开a. 委员会根据需要定期召开会议,会议时间由委员会主任确定,并提前通知各委员。
b. 会议议题由主任和副主任确定,委员可提议议题并提前报备。
c. 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记录内容要准确详细并及时分发给各委员。
2. 工作计划制定a. 委员会每年制定一份工作计划,涵盖各项工作任务和计划时限。
b. 工作计划需要经过委员会讨论并获得多数委员通过。
3. 药品采购计划制定与监督a. 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的药品采购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b. 委员会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洽谈,确保采购的可靠性和优惠性。
c. 委员会对采购合同和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4. 药物配送与库存管理a. 委员会负责制定药物配送方案和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及时供应和储备充足。
b. 委员会定期监测药物库存情况,及时调整库存数量和种类,避免药品过期和浪费。
c. 委员会对药品配送和库存管理的流程和操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5. 药品临床使用监测与评估a. 委员会负责监测医院药品的临床使用情况,包括用药指标、用量和副作用等。
b. 委员会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药物的评估,并提出合理用药的建议和指导。
c. 委员会与临床科室合作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和宣传活动。
6. 药品安全和合理用药的推广与宣传a. 委员会负责制定药品安全和合理用药的宣传方案和培训计划。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主要领导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并监督执行医院药事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医院药事管理的各项政策和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规法规定,并能够适应医院的实际情况。
同时,委员会还负责监督各部门和人员对药事管理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其落到实处。
2. 组织开展药事管理工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药事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药品采购、药品储存、药品配送、药品使用、药品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委员会要确保药物管理全过程的规范和科学,提高药物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3. 计划和组织药事管理培训。
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药事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提升药事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委员会还要组织开展药事管理经验交流和学习,促进药事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4. 参与药品安全管理。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参与和协助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感染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展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委员会要制定并监督执行医院的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药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药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5. 开展药物合理使用工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医院的药物合理使用政策和措施,推广和应用国家和行业的药物合理使用指南和标准,加强药物信息的宣传和教育,促进医务人员和患者对药物的正确使用,提高药物治疗的效果和安全性。
6. 开展药物经济管理工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开展医院药物经济管理工作,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和使用政策,引导医院药品的合理定价和使用,提高药品的利用效率,降低患者的药物负担,推动医院药物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7. 参与药物相关研究和评估工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参与和协助医务部门开展药物相关研究和评估工作,包括新药临床试验、药物治疗效果评价、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工作。
委员会要及时总结和推广药物相关研究的成果,提高医院的药物研究和评估能力。
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组成药事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 (任主任委员) 、药学科主任 (任副主任委员) 和各有关医疗科室主任或有经验的医、药、护理人员 (任委员) 组成。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职责(一) 主任委员: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决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开。
(二) 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并接受主任委员的安排。
(三) 委员:参加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参与讨论和投票,并有责任督促执行医院药事委员会的决议。
(四) 秘书:负责委员会的会议资料及场地准备,按照主任委员的安排通知开会时间,作会议记录及起草委员会各种决议和文件,负责医院上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
(三)任务一、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用药》和《OTC 药品》等相关目录,定期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 (每年一次) 药品品种范围。
三、审定新药新制剂的选用,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和制剂,由药学科提名,报委员会审批。
四、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药品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五、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剂质量情况。
六、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
七、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四)工作内容和方式一、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开会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1.原则上会议每季度一次,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审核新药和新制剂的报批材料。
遇特殊情况可由 3 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2.药事委员会会议应在有一半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3.药事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一半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4.药剂科是药事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委员会的决议。
5.药剂科是药事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在药事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1. 药物采购和供应管理:负责制定药物采购政策和计划,监督和管理药物的采购和供应过程,确保药物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2. 药物库存管理: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合理的药物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物库存的合理配给和使用,防止药品过期、浪费和缺货等问题。
3. 药物配送和药房管理:负责规划药物配送路线和方式,监督和管理药物配送过程,确保药物准时到达各科室。
同时,负责药房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保证药物的储存、配制和发放符合规定。
4. 药物使用评价和合理用药指导:负责组织药物使用评价工作,收集和分析药物使用情况和相关数据,提出药物使用改善的建议和措施。
此外,还要制定合理用药政策和方案,并向医务人员和患者进行合理用药指导。
5. 药学质量管理和临床药学服务:负责组织药物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药物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并且,还要提供临床药学服务,包括药物治疗咨询、用药监测和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等。
6. 监督和协调相关药事工作:负责监督和协调药品注册、药品新品上市审查、药物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理等相关药事工作。
总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确保药物的有效供应、安全使用和合理管理,并提供相应的临床药学服务,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范文(二篇)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范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的重要组织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医院的药事管理政策,协调药事工作,确保医院药物管理的顺利运行。
下面是一个关于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的范文,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药事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提高药物管理水平,保证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特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便其能正常履行药物管理职责。
第二章组织第二条药事管理委员会是由本医院领导任命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委员会。
委员会的领导由本医院院长担任,副主任为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手下为副主任委员。
第三条委员会每年召开2-4次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对会议状态及会议情况进行及时汇总与总结。
第四条委员会成员应定期参加与其职责范围有关的培训和学术交流,不定期进修药事管理、药学专业,提高专业素质。
第三章职责第五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药物及药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确保药物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
(二)制定药物采购和药品使用的管理程序,优化药物采购和合理用药机制,并对药品采购、配送、仓储、使用等过程进行全面监控。
(三)负责药品库房的管理工作,包括库存监控、防潮、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组织开展临床药学服务,参与研究、评价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优化药物治疗效果。
(五)负责药品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药物的新进展和新技术,及时更新并提供给临床医生。
(六)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七)制定药物标准化操作规程,确保药物的操作和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八)对药物销毁和过期药品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废弃。
第四章工作第六条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年制定药物管理工作计划,并下发到各个相关部门,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不合格、不良反应等事件,并上报给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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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能为进一步健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强化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质量管理年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并重申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1.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任:
副主任:
秘书:
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专家库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2.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能
2.1 药事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每次参会人数不少于药事会成员的3/4。
2.2 如果当次药事会讨论新药,除药事会成员外,必要时将从专家库成员中随机抽取若干名专家参加会议。
2.2 新进或淘汰药品,由相关专业科室提出申请,药事会讨论,≥2/3 票数通过。
2.3 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情况。
2.4 监督检查本院合理用药情况,对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和个人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2.5 检查并落实《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原则》的执行情况,
并定期进行通报。
2.6 解决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2.7 指导新药临床试验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2.8 每次邀请纪委一位同志列席药事会会议。
3.新药申请规定
新药申请具体规定24 条,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行,望各科室认真执行,积极配合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附件:
附件1: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库成员资质
附件2:新药申请表
附件3:关于药品使用和新药申请的若干规定
抄送:上海市申康医学发展中心办公室、上海交大医学院医管处
附件1
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库成员资质
附件2
新药申请表
编号:申请日期年月日
全面书面材料包括:1.申请表;2.生产企业许可证;3.生产企业经营许可证;
4.生产企业GMP证书;
5.生产企业商标注册书;
6.国药准字号批件;
7.药检报告;
8.药品国家标准;
9.上海市物价表;10.销售委托书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1.使用说明书;12.药品应用临床资料总结;13.药理毒理试验总结报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统一使用塑料封面左侧固定成册)
申请科室:申请人:
申请科室主任签名:日期:
附件3
关于新药申请和药品使用的若干规定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药品使用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拟进入我院医保报销药品、自费药品的申请和药品使用做出如
下相关规定:
1. 医保报销品种(招标采购品种)进院的条件
在充分保证患者安全、合理、经济用药的基础上,我院将依据药品质量、零售价、供货渠道、售后服务等标准,对拟进入我院的医保报销品种逐个进行遴选。
2.有关抗菌素输液(包括其它输液)的问题
国内一些药厂为了增加品种和效益等,把传统的口服抗菌素制成输液的形式销售,存在稳定性、过敏、质量、价格、运输、储存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对此类制剂的临床申请从严控制。
3.有关中药注射液的问题
鉴于中药注射液、中药输液引起过敏、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死亡的事件屡有报道。
对此类药品的申请和进入从严控制。
4.有关中(成)药申请的规定
鉴于中(成)药有其独特的作用机理和临床应用,中(成)药的申请原则上由中医科付诸实施。
中医科应根据中(成)药的作用、副作用、价格等综合因素,慎重提出申请。
5.再次申请的规定
凡是当次药事会讨论没有通过的品种,除非有足够的理由,否则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6.违规药品的规定
凡因违规、质量问题和其它原因而被停用的药品,除特殊情况,两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7.同一个药品重复申请问题
如果出现几个科室同时申请同一个药品(同通用名和商品名),无特殊需要将不提交药事会讨论。
因药商不规范的操作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8.通用名、规格、剂型相同的药品存在问题
同通用名、同规格、同剂型的药品,原则上医院只允许存在一种。
9.进口、国产并存的问题
在市场同时有进口和国产品种存在时,为了医院的品牌和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国产药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在低于进口品种三分之一左右的情况下,可以并存。
10.临床试验药品转正式使用问题
在我院进行临床试验的药品(有SFDA批文),如果医院需要,申请程序与其他药品相同,同样条件下优先考虑。
11.自费转公费的问题
部分药品由自费转入公费后,如需继续使用,仍须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药事会讨论批准。
12.自费药品的问题
为了方便患者,根据院领导的要求,少部分使用频率较高、价格适当、医院又缺乏同类品种的自费药品由原来的院外供应,改为院内供应。
鉴于药房地方狭小,自费药品的管理、使用和保存又有其特殊性,只能满足部分需要。
自费药品进医院,由临床
科室提出申请报告,药剂科主任会同分管院长根据实际情况及需求,进行综合评估决定。
13.申请数量和跨专业申请
鉴于目前医院已有药品近1500 种,因此各科应根据临床实际需要,结合该科的专业范围、本着拾缺补遗的原则进行申请。
每个科室每次药事会申请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个。
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跨专业申请。
例如降糖药即应由内分泌科申请,其它雷同。
14.特殊情况的处理
个别特殊情况药品需进入医院使用,必须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同意。
15.申请权限
各科室的新药申请表格应由该科相关医生填写,行政科主任签字方有效。
16.申请表格的交送
填好的新药申请表格应一式两份(l份书面,1份电子版)由该科室的有关人员送到药剂科,医药代表不能到药剂科取和送新药申请表。
17 .药品的使用
各科室申请的药品(包括公费和自费药品)应确是临床需要的品种。
如果该科室申请的品种无特殊原因长期不用而出现滞留、过期、退货等问题,将会影响到该科室以后的申请。
18.药品使用非正常飙升
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非正常飙升的情况,经分管部门调查核实确有违规操作,经报分管领导同意,除当即将所属品种剔除出院和对相应医药公司提出警告和处置外,并将影响到相关科室信誉和以后药物的申请。
19.药品摆放的位置
新申请进入的药品是放在门诊、急诊、病区或是同时放置,将根据药品的作用、适应症、价格和临床科主任的意见等综合因素决定,避免随意性。
20.临时购买药品
确系临床抢救和特殊需要,而本院又没有同类品种的药品,可凭处方临时购买,但需临床科主任签字和药剂科主任同意,然后交由医院药库购买、入帐、发放。
21.科研用药
科研用药,需由课题组负责人提出申请,标明品名、规格、数量,由该课题组所在科室科主任签字,并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同意,费用由课题经费支出。
毒、麻、剧药需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同意。
22.特殊用药
救灾、义诊及其它任何原因的免费用药,需由当时部门当事人写出报告,报告内容涵盖时间、原因、药品的品名、规格、用量,经院领导签字批准同意报告和领导的批示将作为凭证存放于
发药的部门。
23.申请时间的限定
药事会即将举行的前一周提交的新药申请单,将不列入本次会议讨论。
24.填写新药申请表的要求
凡是申请新药的科室,在提交新药申请表的同时,必须同时提供:(l)生产企业许可证;(2)生产企业营业许可证;(3)生产企业GMP 证书;(4)生产企业商标注册书;(5)国药准字号批件;
(6)药检报告;(7)药品的国家标准;(8)当地物价表;(9)销售委托书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0)使用说明书;(11)药品使用临床资料总结;(12)药理毒理试验总结报告。
以上材料整齐装订,申请表的后面,缺项或发现不真实者将不提交药事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