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国土所是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最直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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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国土所是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最直接、最前沿的执行者和实践者。目前,随着国家土地管理的政策越来越严,措施越来越硬,要求越来越高,而地方发展经济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对土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基层国土部门的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一、存在问题

1、用地指标紧缺,执法权限受限,违法违规用地屡禁不止。目前,每年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均由省级下达到市,再由市分解到县。这样,到达乡镇一级的指标实在少得可怜,这些指标远远不能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近年来,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也逐年提高。为满足生活所需,不少村民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私自建房,有的甚至占用耕地。针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乡镇国土所因执法权限受限,对于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只能责令停止,向违法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若当事人置之不理就无能为力了,只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现实情况往往不是执行不了,就是时间拖得很长,木已成舟,加大了执法的对抗性和查处的难度。

2、非法采矿时有发生,管理权限模糊,联合执法难度大。近年来,受煤价上涨利益的趋势,非法盗采煤矿资源行为时有发生。管理权限的模糊,造成乡镇国土所执法受限,

在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中,乡镇国土所只有巡查和制止其非法开采的职能,往往在发现非法采矿时,只能采取加强巡查,制止其继续非法开采等严防死守的措施。要从根本上制止非法盗采煤矿资源的行为,仅靠国土部门一家之力常常力不从心,必须联合公安、纪检、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但在实际工作中,受制于权力、职能等限制,联合执法只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一厢情愿,更难以常态化、制度化。

二、对策

1、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力推行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健全动态巡查网络,建立巡查登记、案件移送等制度。

2、严格监督管理,加强联合执法,全力打击非法盗采煤矿资源行为。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动态巡查,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对非法盗采煤矿资源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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