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招标技术要求内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钢结构采购技术要求

一、招标内容:

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钢结构(除彩钢板,屋面保温层外的所有工程量)的深化设计、加工制作、预拼装、喷砂除锈、防腐涂装(图纸规定的底漆、中间漆以及面漆)、检测、试验(提供原材料、高强螺栓等检验报告)、构件运输;钢柱、钢梁在工厂整根制作后进行运输;竣工资料整理、移交,施工期间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修复等工作内容。共计721吨(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资质要求

1、生产单位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钢结构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及国家机关授权认证的相应资质及许可证。

2、完全具备本次招标的钢结构设计和加工能力(熟练的技术操作人员和全套生产设备),不得转包他人。

3、供方单位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资质。

4、投标单位近3年的主要同类工程业绩。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人身份证明。

6、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本工程各项技术要求。

7、投标中供方提供的产品,如在规格和性能上与原技术要求有不同之处,投标时应作充分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便于用户确认。

三、主要执行标准

(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2)《钢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多、高层建筑钢结构节点连接》03SG519-1

(4)《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2002(2012版)

(5)《建筑结构用钢板》GB/T19879-2005

(6)《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7)《低合金高强度钢》GB/T1591-2008

(8)《碳钢焊条》GB/T5117

(9)《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

(10)《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11)《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14907-2002

(12)《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

(13)《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

(14)《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

除遵守以上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

四、技术要求

4.1 材料

4.1.1钢材材质详见图纸中的钢结构设计总说明。

4.1.2焊接材料的技术要求

本工程中所用的焊缝金属应与主题金属强度相适应,当不同强度的钢材焊接时,可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由焊接材料及焊接工序所形成的焊缝,其机械性能不应低于原构件的等级。手工焊接用焊条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碳钢焊条》(GB/T 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的规定。对Q235钢宜采用E43型焊条,对Q345钢宜采用E50型焊条。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或震动荷载、厚板焊接的结构应采用低氢型碱性焊条。自动焊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焊丝或焊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融化焊用钢丝》(GB/T 14957)。

选用的焊材要具有生产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书,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要求(或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复验,保证采用合格优质的焊材。材料入厂后进行材料复验。

4.1.3钢结构用紧固件材料的技术要求

本工程中凡未注明的螺栓均为10.9级摩擦型高强度螺栓(扭剪型高强螺栓)。未注明的安装螺栓均为C级螺栓。高强度螺栓的质量标准应符合《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82-91)、《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与技术条件》(GB/T3632~3633-1995)。

本工程中未注明的高强螺栓摩擦面处理方法为喷砂,摩擦面不得涂油漆。摩擦面抗滑移系数μ不得小于0.45,μ值的确定须根据实验进行,其实验结果须提交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负责人认可。

4.2 钢结构制造、安装和构件连接

4.2.1钢结构构件的制作,其放样、号料、切割、矫正、弯曲和边缘加工、组装、制孔、摩擦面的加工、端部加工等均应按《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标准》GB50221-20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

4.2.2梁、柱及其他连接件下料及端部截口应用精密切割。

4.2.3在放样画线时,应根据施工工艺要求,控制构件加工中的焊接收缩量以及切割、铣平等的加工余量。

4.2.4焊接钢柱、钢梁、钢支撑等钢构件均应采用埋弧自动焊焊接成型, 符合国家标准<<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6-88)及《建筑结构焊接规程》,焊接方法、工艺评定、试验内容和结果尚应得到监理单位的认可。

4.2.5梁柱上的加劲板,支承板等采用手工电弧焊在加工车间完成,施焊工艺及板材应符合<<手工焊接接头型式和尺寸>>(GB985-88)的有关要求。

4.2.6高强度螺栓孔应在车间内钻孔,制孔要求见国标《高层建筑钢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99-98)及《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有关要求。

4.2.7所有钢构件制作以前,需足尺放样,核对无误后方可下料制造。

4.2.8所有钢构件两端均应打上钢印,标注零件的编号。

4.2.9焊接质量检验等级、无损检测要求

一级焊缝:须疲劳计算构件上的作用力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的横向对接受拉焊缝或T形对接与角接组合受拉焊缝、无需疲劳计算构件上的凡要求与母材等强度的对接受拉焊缝。100%超声波探伤,评定等级Ⅱ,检验等级B级。

二级焊缝:除一级焊缝外的全熔透焊缝。20%超声波探伤,评定等级Ⅲ,检验等级B级。

三级焊缝:除上述一、二级之外的角焊缝或部分焊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不要求超声波探伤。

所有焊缝应做100%外观检查,其检查标准按本说明提出的焊缝质量等级,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超声波探伤的方法级评定标准按找《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进行。

4.3 防腐要求

4.3.1 钢结构表面处理

钢结构在进行涂装前,必须将构件表面的毛刺、铁锈、氧化皮、油污级附着物彻底清除干净,采用喷砂、抛丸等方法彻底除锈,达到Sa2.5级。经除锈后的钢材表面在检查合格后,应在要求的时限内进行涂装。

4.3.2 油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