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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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垄断行为是反垄断法管制的主要对象。价格垄断行为是指垄断者索取垄断价格,把市场价格提高到竞争水平之上,限制产出,使自己受益,而使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受损【牛奶为什么倒进大海】。市场竞争的过程主要是价格机制发生作用的过程,可以说价格机制就是竞争机制。价格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根本,没有价格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反垄断法维护和促进价格竞争,能够提高市场的经济效率(一)限制竞争协议《欧共体条约》第 81 条第 1 款规定,凡企业间的协议、企业集团的决议以及企业间相互协调的行为能够影响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且以妨碍、限制或者歪曲共同体市场内部的竞争为目的,或者能够产生这样的后果,得被视为与共同体市场相抵触,从而得予以禁止。美国《谢尔曼法》第 1 条规定,任何契约,以托拉斯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的联合、共谋,用来限制州际间或与外国之间的贸易或商业,是非法的,任何人签订上述企业或从事上述联合或共谋,是严重犯罪。

(二)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欧共体条约》第 82 条规定,一个或者几个企业在共同体市场上或者该市场一个重大部分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如果由此能够损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该行为与共同体市场是不协调的,从而得予以禁止。美国《谢尔曼法》第 2 条规定,任何人垄断或企图垄断,或与他人联合、共谋垄断州际间或与外国间的贸易和商业,

是严重犯罪。其中的价格垄断行为包括:索取垄断高价、策略性低价销售、价格歧视。

价格垄断行为的经济学和法学分析——垄断行为的损害厂商利润最大化、消费者效用最大化是合理的经济学假定,是市场机制正常有效运转的结果。竞争市场有效率的条件是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当这种竞争均衡出现时,经营者和消费者把资源投入到创造出最大可能价值的活动中,资源在市场机制的运作过程中得以优化配置,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之和达到最大,社会财富也达到最大。在价格垄断的情形下,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厂商极有可能通过价格大于边际成本的手段攫取垄断利润。价格垄断引起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之和小于自由竞争,这会引起社会成本,造成社会总财富的损失。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具体的损失包括:1.产量不足;2.消费者剩余的损失;3.获取或维持垄断的损失。

从法学的角度分析,价格竞争的实质是所有权自由和契约自由。所有权自由和契约自由产生价格垄断,而价格垄断危害价格竞争即所有权自由和契约自由,所有权自由和契约自由是私法的精髓。反垄断法通过保护价格竞争保护所有权自由和契约自由。反垄断法维护的是社会整体利益,不是单个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的总和,是一个社会通过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而生产出来的GDP 的净增长。反垄断的结果是产生最大的总的经济剩余,补偿垄断者的“损失”后,使每个

消费者都变得更好。垄断导致市场失灵,反垄断法通过国家干预纠正市场失灵,使市场运行机制正常运转,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技术上是一方面,比如日本的农业现代化程度太高了,人家的小麦水稻从播种到施肥、喷灌全部是机器操作,更夸张的是收割时直接烘干装袋。这样的技术我们这些人以前听都没听过。

不仅自动化程度高,人家的精细化程度更高。比如我们在日本奈良市的一个柿子综合研究所参观,他们的柿子从外表看,和我们村的柿子是却别,但区别不大。但人家的柿子一公斤可以卖到8美元,而我们只能卖到1元钱左右。

我们许多人就问这其中的奥妙,研究所的专家说,他们所为了防止柿子有害虫,专门有人饲养兑付害虫的昆虫。如此就可以保证他们的柿子不使用任何农药,绝对绿色有机。这个细节听的我们许多人直吐舌头在国际上,包括农业在内日本人对商品的质量一直是要求很严格的。

王建军:不是严格,而是已经到了一种在我们看来近乎苛求的地步。当然人家称之为精细化。比如我们去忍野的一个茶园参观。去的时候是一大早,看见茶园里有许多小风扇装置转动。一问才知道是专门为打散清晨的雾水二装置的。茶园的主人主介绍说,如此以来可以使得绿茶不至于太阴性,从而使得绿茶在早晨也能喝。

听人家这么一解释,我们感慨说这样的商品不卖高价钱能行吗?农产品质量口碑很好,就会有价格,这一点对我们启发很大。我们中国的农业虽然规模大,但属于粗放型,人家规模小,但是精细型化,商品率高。人家卖的是“个”,咱卖的是“斤”。这就是差距!

你认为日本农业、农村之所以如此发达,主要原因是啥?

王建军:这事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当然首先是体制政策问题,还包括、资金、技术、观念以及大环境等等。

其中能给我们启发和借鉴的,比如如今日本的每个农户都参加了一个或多个农业组织,这为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农业协作组织不仅协调农户的生产、销售,而且还可以给农户提供资金支持,权益维护等。还有,不少地方开办了农民直销所,农协共同销售所,无人销售所。一些地方的生产者直接与工厂、学校及各类消费团体签订合同,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一般不会出现“伤农”、“亏农”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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