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私家车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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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私家车使用管理办法为满足公司车辆使用资源,鼓励员工在温州地区使用私家车办理与工作有关的事务,公司采取补贴措施促进快捷、高效开展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经理使用的私家车
2 车辆条件
2.1 车辆应具备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等有效证件,年检期限应在有效期内。
2.2 车辆性能完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2.3 本规定所指私车,指七座以下小型汽车(不含货车、客车、摩托车等)。
3 车辆使用申请
3.1 在温州地区因公使用私家车,应提前告知部门主管或办公室出差用途。3.2 温州地区以外用车,由办公室安排公司车辆及指定驾驶员陪送。
各部门用车除紧急情况外要提前半天申请,以便合理安排,综合使用,用车部门或个人用车需向车队长申请或向办公室主任申请,填制《派车单》。(申请内容包括:何时用车、出车地点、出车事由、预计时间、.陪同人员、联系电话)3.3 驾驶员、用车人出车前统一在门卫处填制《车辆出入登记表》1-6项记录应完整,方能领取车钥匙。
4 补贴标准(已享受到公司补贴的车辆除外)
4.1 油费报销标准:(见常用里程表或地图里程作为参考)
补贴按起点至目的地单程、往返实际公里数计算(每公里/ 1.10元计算)4.2 常用里程表(见下表)
4.3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实报实销。
5 报批程序
5.1 用车人填制《私车公用补贴报销单》内容包括:部门、姓名、车牌等,目的地、出差事由等事项,经部门经理确认,办公室核实里程数,副总签字后交公司财务办理报销费用。
5.2 频繁使用车辆的部门或个人用车产生的费用,可到办公室登记确认,月底一次性报销。
6 使用车辆注意事项
6.1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6.2 本管理办法属于提倡私车办公,公司补贴操作模式,车辆使用过程中自行承担所有安全和违章责任。
附录: 《私车公用补贴报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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