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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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风自救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矿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压风自救系统安全可靠、使用正常,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提高矿井防灾救灾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电科要保证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系统工作正常。

二、压风系统必须保证矿井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

三、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由机电科全面负责,并整理完善相关的系统图纸、资料。

四、井下各中段压风自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现场监督管理由现场跟班安监员负责。

五、每班安监员必须对所负责区域的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作好记录。

六、对压自救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确保系统设备、设施使用正常,无损坏、无尘遮、无锈蚀等。

七、各使用压风自救系统的地点需要停风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科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八、压风自救系统的定期检查纳入到矿每旬的安全检查,以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九、井下各采掘作业地点压风自救系统设备、设施及管路的安装回撤由矿统一安排,机电科负责监督落实。

十、压风自救系统设备安设位置、安设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管路吊挂不合格,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十一、压风自救系统设备、设施及配件丢失的,按照原价对责任单位处罚。

损坏的,按照维修价值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十二、系统出现漏气或无气的,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

十三、压风自救系统存在问题,现场跟班安监员没有发现或发现后没有采取措施的,对当班安监员罚款100元。

大冶市方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0月16日。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引言压风自救系统是在紧急情况下,如井下火灾、瓦斯爆炸等,提供给矿工们自救的一种设备。

为了保障矿工们的安全,需要建立起有效的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建立与实施过程以及管理制度的价值。

二、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压风自救系统是矿工在紧急情况下的最后一道防线。

通过建立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自救系统的及时检查、维护和更新,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最大程度上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2. 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可以规定矿工对系统的日常操作和维护,减少操作错误和维护不当带来的系统故障,提高矿工对系统的熟悉程度和应急反应能力,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使用自救系统。

3. 保护矿山设备和资产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有效运行,延长设备寿命,减少设备维修和更换的成本,保护矿山设备和资产,提高矿山的经济效益。

三、建立与实施过程1.明确责任与权限建立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小组,明确责任和权限。

小组成员包括矿长、安全主任、技术人员等,他们将负责制定管理制度、组织培训和检查、处理紧急情况等。

2.制定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包含自救系统的日常操作、例行检查、维护与保养、故障处理以及应急预案等内容。

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经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审批。

3.开展培训与考核组织系统操作和维护的培训,确保矿工对自救系统的操作流程和维护方法有清晰的了解。

通过考核,评估矿工们对系统的掌握情况,并及时提供补充培训。

4.定期检查与维护根据制度要求,定期开展自救系统的检查与维护。

检查内容包括氧气瓶的充装情况、救生面罩的状况、应急通信设备的运行状态等。

维护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5.升级与更新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设备的老化,需要对自救系统进行升级和更新。

管理制度应明确升级与更新的程序和时限,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四、管理制度的价值1.提高工作效率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和统一矿工们的操作和维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操作错误和维护不当引起的系统故障和延误时间。

压风自救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管理制度

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质量标准1、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设施由通风队负责安装、调试,在该工作面施工的掘进队负责维护,具体要求:反向风门外一组10套,掘进巷道内每50 m一组,每组以工作面最多人数为准确定套数,靠近掘进工作面的一组为10套,距掘头距离为25~40m。

2、压风自救设施必须安装在工作面的人行道侧的躲避硐室,管路安装顺畅,不能出现扭劲、拐死弯。

3、压风自救开关阀门距巷道底板高度为1.3~1.5m。

4、压风自救的风量不得小于0.1m3/min,供风压力不得小于0.4Mpa且供风连续可靠。

5、施工单位必须在压风管路进入工作面正巷以前安装油、水分离器。

二、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1、施工队负责本队施工地点的压风自救设施的维护与拆除,防突科、通风部负责压风自救设施的审批、现场检查、验收、监督管理。

2、每月月末根据下月进尺计划,由各施工队提出压风自救计划,报防突科审核。

每月20日前,由防突科根据生产计划审批安装地点、数量。

3、掘进工作面施工结束后,工作面的压风自救在防突科、通风部、安检部、调度室的监督下移交给将在该工作面回采的采煤队,其他巷道将压风自救自行拆除交到通风队保管;回采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压风自救设施由采煤队随工作面的推进而拆除,拆除的压风自救设施交通风队验收保管。

4、凡损坏的压风自救设施由安装使用单位自行修复,不能修复的,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5、压风自救必须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安装和管理,安装、拆除、移动不及时,安装数量不够,安装质量不合格,开关、阀门、管路跑风漏气,每处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6、验收压风自救系统被损坏或不完善的,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进行整改。

矿场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矿场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矿场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矿的压风自救系统和原来的生产压风系统共用,并入同一管路。

压风自救系统实行属地化管理制度,空压机、主供风管路、支供风管路属一个单位管理的,压风自救系统由该单位全面管理;属两个单位管理的,空压机以及空压机至主供风管路第一个阀门之间的管路由空压机管理单位管理,其他部分由另一个单位管理。

第二条本矿必须统一采用螺杆式的空压机向井下供风,火塞式的空压机必须强制报废。

凡原来的管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必须及时更换,确保材料、规格及所需的三通、阀门等附属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新安装的管路严格按规范要求安装,具体安装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由物资装备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统一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的压风系统的正常使用。

第三条压风自救系统由空压机工和管道工共同负责检查、维护和修理工作;空压机以内的设备、设施、管路和通信设施由空压机工负责维护、检查;空压机房以外的设备、设施、管路的检查、维护、修理以及空压机房内部设备、设施、管路的修理工作由管道工负责,具体以其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准。

第四条空压机工对空压机房以内的设备、设施、管路每班至少检查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有故障或缺陷时,应及时联系管道工进行修理,并做好报修记录。

第五条管道工接到空压机工有关修理的要求后,应迅速赶赴现
场,查明原因并修复,需要焊割时应由持有焊工证的管道工进行修理,并做好修理记录,
第六条管道工对压风自救管道及其附属装置每天至少检查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故障或缺陷时,应迅速查明原因并修复或更换,并做好修复或更换记录。

第七条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矿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根据上级领导安排结合我矿的管理实际情况,现对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制定以下制度,望各有关单位严格按制度执行。

一、压风自救系统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一)管理机构为了提升我矿安全防护水平,进一步规范我矿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可靠使用,成立寨崖底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机构。

组长:矿长副组长:副矿级班子成员成员:各专业副总师及科室负责人(二)职责1、组长负责用好生产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从人、财、物等各方面保证建设进度。

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从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2、副组长负责认真执行组长布置的一切任务,并及时向组长汇报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3、分管负责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方案,明确压风自救系统建设完善的目标、任务、措施及进度安排。

负责牵头制定压风自救系统的相关制度,并严格监督落实。

4、各成员在副组长的带领下,严格执行本矿有关压风自救系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压风自救系统各种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确保各项设施齐全完好,正常投入使用。

二、压风自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压风自救系统责任范围划分:空气压缩机房设备及配套设施和井筒、大巷(进风巷、胶带巷)及采区上、下山108㎜以上的焊接压风管路、分接点闸阀、汽水分离器矿本部由地面机电队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各采掘头面分支管路及搭接点分接闸阀以下到各头面的压风管路、供气闸阀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维护、管理及使用后的撤除。

其中,开拓掘进巷道由掘进负责,回采巷道由回采队负责。

按照属地管理负责管理维护。

2、压风自救系统必须定期进行及时的检查、维护工作,以确保一旦发生突变时能可靠使用。

3、定期由安排专人打开汽水分离器排水孔,排出积存在内的积水与杂质,其中矿本部地面机电队负责。

4、每班要逐个打开自救阀门,作通气检查,如发现气不足或无气流出,要当班更换,如有连接不牢和漏气现象,要及时处理保证装置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概述二、制度内容1.压风自救设备的选购和验收(1)压风自救设备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认证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2)压风自救设备在购买前应进行全面的性能测试和实地验收,确保满足矿井实际需求。

2.压风自救设备的维修和保养(1)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压风自救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程序。

(2)压风自救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和使用寿命。

(3)压风自救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应详细完整,包括维修时间、工作内容和维修人员等信息。

3.压风自救设备的存放和保管(1)压风自救设备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地方,避免受潮和受热。

(2)压风自救设备应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域,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要求。

(3)压风自救设备的存放区域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设备的卫生和无菌。

4.压风自救设备的发放和退还(1)压风自救设备的发放应进行登记记录,包括发放时间、发放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2)压风自救设备的发放前应进行使用说明和操作培训,确保使用人员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压风自救设备的退还应进行登记记录,包括退还时间、退还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5.压风自救设备的检测和报废(1)压风自救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测试和气密性测试等。

(2)压风自救设备检测合格的,应进行有效标识,确保可及时使用。

(3)压风自救设备出现严重损坏或无法修复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并进行明确的记录和登记。

三、制度执行1.矿山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和权限。

2.压风自救系统管理人员应进行岗位培训,了解压风自救设备的性能和维修保养要求。

3.压风自救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和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四、制度宣贯1.矿山企业应通过培训班、安全会议等形式,向广大矿工宣传和普及压风自救系统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2.矿山企业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提示,提醒矿工注意和正确使用压风自救设备。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引言为确保矿井矿工在突发事故中能够及时有效地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二、系统概述压风自救系统是矿井内发生火灾、瓦斯爆炸或其他意外事故时,矿工进行紧急自救的重要设备。

本系统由压风装置、呼吸器和供氧系统组成,矿工在事故发生时可佩戴呼吸器,并通过压风装置提供的氧气进行呼吸。

本管理制度主要规定了压风自救系统的操作和维护管理。

三、系统操作1.压风自救系统的配备与检查–每个矿井必须按照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压风自救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完好可用。

–检查内容包括压风装置、呼吸器和供氧系统的完整性、氧气储备充足等。

2.自检与佩戴–矿工每次下井前必须自检压风自救系统的完好性,确保系统可以正常使用。

–佩戴呼吸器时,矿工必须确保面罩与面部完全贴合,并在佩戴过程中进行适时调整和确认。

3.系统操作步骤–在事故发生时,矿工首先应立即戴上呼吸器。

–打开压风装置的氧气阀门,并调整合适的氧气流量。

–通过面罩进行呼吸,确保供氧系统正常工作。

4.系统的存放与维护–未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应储存在指定的存放位置,保持干燥、清洁,并定期检查。

–已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需要及时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系统在下次使用前能够正常工作。

四、应急预案1.突发事故的报警与处置–矿工在发现事故时应立即按照矿山的报警流程报警,同时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

–矿山应设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矿工自救流程–矿工在系统操作步骤中应按照规定迅速佩戴并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行动。

–在自救行动中,矿工应遵循逃生通道,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撤离事故现场。

3.监控与救援支援–矿山应配备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矿井内的空气质量和矿工的位置。

–在发生事故时,矿山应迅速组织救援队伍,提供必要的支援和援助。

五、培训和演练1.矿工培训–矿山应向新员工提供压风自救系统的操作培训,确保矿工能够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压风自救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8mm,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imn,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接口严密不漏风。

(二)必须在巷道口处压风自救管路上设置油、水分离器,保证供风清洁,防止自救袋送气嘴经常堵塞。

(三)严格按标准安装压风自救装置:1、掘进工作面a、自巷道回风口开始,每隔50米要设置一组自救袋,每组不得小于5个,靠近迎头的一组压风自救安装自救袋不少于15个,并且随工作面掘进往前移动,保持迎头25米?40米的距离;b、自救袋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上人行道宽度应设在0.8米以上。

c、自救袋的安装高度要适当,开关位置便于操作,其高度距巷道底版1.2米?1.3米,便于现场人员自救。

2、采煤工作面a、风巷距采面上出口25米?40米范围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袋;机巷在采面下出口以外50米?100米的放炮地点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袋,以上两处压风自救的数量应按工作面最多工作人数确定。

b、工作面放炮时设岗警戒处应安设一组5个自救袋。

其他规定按照掘进工作面的要求设置。

(四)压风自救装置由通风队负责安装完好后,通风科牵头移交给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指定专人每班对管路、自救袋进行检查,及时处理管路和自救袋存在的漏气、堵塞等问题,保证压风自救系统的清洁、完善、好用。

(五)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总阀门及每一组自救袋的总阀门必须处于常开状态,严禁关闭。

(六)严禁随意关闭压风机和压风管路,需要检修时必须提前向通风调度和生产调度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检修,对私自关闭压风机和压风管路者,严重处罚,甚至开除。

(七)安监科、防突科、通风科对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管理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严重处罚,问题严重的,停产整顿。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五、压风自救系统基本要求 26.煤矿企业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27.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

对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但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28.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但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29.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有条件的矿井可设置压风自救装置。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3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米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巷有人作业处等地点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自救装置的设置组数。

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人使用。

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应敷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31.主送气管路应装集水放水器。

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32.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33.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34.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压风自救系统基本要求1、压风自救系统是指在矿山发生灾变时,为井下提供新鲜风流的系统,主要包括空气压缩机、送气管路、阀门、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装置等。

2、压风自救系统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面罩破损(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mm)的现象。

3、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并能在10min内启动。

压风自救系统可以与生产压风系统共用。

4、压风管路应采用钢质材料或其他具有同等强度的阻燃材料。

5、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MPa,在0.3MPa压力时,每台压风自救装置的排气量应在100~150L/min范围内,压风出口压力应为0.1~0.3MPa,供风量每人不低于0.3m3/min。

6、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压风管路上,通过防护袋或面具向使用人员提供新鲜风流的装置(包括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开关等部件及防护袋或面罩)。

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dB(A)。

7、压风自救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8、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9、压风自救装置配有面罩材料应符合GB2626的规定,配有防护袋材料应符合MT113的规定。

10、避灾人员在使用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11、压风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并设置供气阀门,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MPa之间,供风量每人不低于0.3m3/min,连续噪声不大于70dB(A)。

12、任何不得无故损坏装置,无装置或装置损坏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

二、压风自救系统安装标准(一)、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地点和数量及要求1.安装地点和数量(1)矿井主要轨道巷和主要皮带巷、采区轨道巷和皮带巷每20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装置内呼吸嘴数量不少于5个。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5篇)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5篇)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吊挂高度),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

机电队负责管路的加工,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现场施工队负责安装。

2、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一翼主压风管路)为φ150㎜;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φ100㎜;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为φ80㎜。

3、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每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袋,每组自救袋数量为____个,靠近迎头一组不少于____个,并保持距迎头25-40m的距离;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m安装一组(____个)压风自救装置,向外每隔100m安装一组(____个)压风自救装置;放炮撤人地点要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____个袋)。

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____元,少安装一个压风自救袋对责任单位罚款____元。

4、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____个;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安装一组(____个)压风自救装置;进风巷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 范围内设置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____个;工作面回风巷反向风门外放炮警戒位置设一组(____个)压风自救装置。

安装距离每超距1m,对施工单位罚款____元,每少一个压风自救袋罚责任单位____元。

5、压风自救袋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按距底板1.2-1.3m,自救袋的安装高度按自救袋的袋底距底板0.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达不到要求,每处(____个为一组)对责任单位罚款____元。

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在该区域施工的区队管理维护,丢失照价赔偿。

煤矿供水施救压风自救管理制度

煤矿供水施救压风自救管理制度

煤矿供水施救压风自救管理制度煤矿工作环境复杂,存在着很多潜在的危险因素,如煤尘、有害气体等,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供水、施救、压风和自救等管理制度的完善非常重要。

下面我们就煤矿供水施救压风自救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1.供水管理:煤矿应建立供水系统,保证井下有足够的清洁饮用水,并进行定期检测和消毒。

水源的选取应偏离矿井主要开采区域,并保持水质的符合标准。

同时,要设立专人负责供水系统的维护管理,保证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2.施救管理:煤矿应组建专业的施救队伍,该队伍应具备丰富的施救经验和相关的医疗知识,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保证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地进行施救。

同时,每台轮岗机应配备专职司机,负责矿难信息的传递和井下的救援工作。

3.救援装备管理:煤矿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如呼吸器、瓦斯检测仪、救生绳索等,确保救援装备的完好,并设置专人负责装备的保养、检测和更新。

二、压风管理制度1.压风系统的选用:煤矿应选择适合的压风系统,确保其良好的效果和安全性,同时要做好压力控制,保证压风系统不超过安全范围,避免风速过快引发事故。

2.压力控制:煤矿应设定良好的压力控制制度,确保井下的气压在安全范围内,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同时,要建立压风系统使用记录,记录每次的压力状态,便于监控和分析。

3.人员培训:煤矿应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压风系统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其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逃生自救的意识。

1.自救器的配备和管理:煤矿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并设置专门的存放点,确保自救器易于取用。

同时,要对自救器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及时更新。

2.自救纪律:煤矿应建立自救纪律制度,明确井下人员在发生事故时的自救顺序和方法,包括如何正确佩戴自救器、如何寻找安全通道等。

并通过培训和模拟演习加强人员的自救意识和技能。

3.事故报告和分析:煤矿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制度,对每起事故进行详细的记录,并进行分析,以评估自救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健全性,并根据分析结果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压风自救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工作,保障矿井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使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

2.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装备有压风自救系统的矿井。

3. 压风自救系统的组成和功能3.1 组成压风自救系统由压风式呼吸器、氧气瓶、面罩等组成。

3.2 功能压风自救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紧急情况下的生命维持作用,让矿井工作人员在无法逃生的情况下能够吸氧并延长生存时间,为后续救援争取时间。

4. 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职责4.1 矿井管理者4.1.1 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完好性和可靠性矿井管理者应定期组织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性和可靠性。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4.1.2 培训和教育矿井工作人员矿井管理者应组织压风自救系统的培训和演练,确保矿井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并熟悉应急程序。

4.2 矿井工作人员4.2.1 熟悉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方法矿井工作人员应参加压风自救系统培训,掌握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的方法和步骤。

4.2.2 定期检查和维护个人压风自救设备矿井工作人员应定期自行检查和维护个人压风自救设备,确保其完好性和可用性。

5. 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管理5.1 检查和维护定期对压风自救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检查和维护,如检查氧气瓶的压力、更换面罩的密封垫等。

5.2 储存和保管压风自救系统的储存和保管应符合相关规定,如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等。

5.3 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压风自救系统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矿井工作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以确保他们能够正确、迅速地使用压风自救系统。

6. 紧急情况下的操作流程6.1 报警和自救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矿井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并启动压风自救系统。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报警:通过矿井内部的报警装置发送求救信号。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井下压风自救系统,是为防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和回风巷冒顶后未遇难人员防止窒息而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为使压风自救系统随时保持完好并能正常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1、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吊挂高度),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

通防工区负责压风自救的加工,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现场施工队负责安装。

2、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主压风管路)为φ219㎜;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φ108㎜。

3、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每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袋,每组自救袋数量为6个,靠近迎头一组不少于8个,并保持距迎头25~40m的距离;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30m安装一组(6个)压风自救装置,向外每隔150m安装一组(6个)压风自救装置;放炮撤人地点要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6个袋)。

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少安装一个压风自救袋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4、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15个;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安装一组(6个)压风自救装置;进风巷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围内设置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15个;安装距离每超距1m,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每少一个压风自救袋罚责任单位100元。

5、压风自救袋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按距底板1.5~1.8m,自救袋的安装高度按自救袋的袋底距底板1.6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达不到要求,每处(6个为一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在该区域施工的区队管理维护,丢失照价赔偿。

安装压风自救袋时,压风自救袋的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自救袋阀门扳手要同一方向且平行于巷道,压风自救袋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经常保持清洁,一处不合格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赵庄煤矿)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赵庄煤矿)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赵庄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赵庄煤矿)一、压风自救系统管理职责(一)机电管理部负责全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工作。

(二)机电队负责地面压风机的安装、维护、保养工作(三)井下压风自救系统实行属地管理职责,各单位负责各自责任区域内的压风自救系统。

二、压风自救系统管理细则(一)、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吊挂高度等),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

各采掘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

(二)、机电队要确保地面压风机的正常运转。

1、压风机设备零部件必须齐全完好,螺栓、螺母、垫圈、开口销、铆钉等都必须齐全、完整、紧固。

2、压风机必须装置必须满足矿井供风需求,设备必须合理使用、性能良好。

3、压风机在使用过程中,应具有运行、检修记录本,系统地记录压风机的运行情况。

4、设备与机房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做到无杂物、无油垢、无灰尘,禁止利用机房作其他用途。

5、压风机房值班人员必须按章操作,做好巡检工作并填写好各类台帐,发现问题时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三)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每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自救装置的呼吸面罩应比工作面每班最多人数多两个,并保持距迎头25~40m的距离。

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少安装一台压风自救袋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四)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一组自救装置,自救面罩个数应比工作面每班最多人数多两个;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进风巷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围内设置一组救装置,个数应比工作面每班最多人数多两个。

安装不合格,每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五)压风自救装置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管路安装高度按距底板1.8m,自救装置的安装高度按自救装置箱底距底板高度为1.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达不到要求,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概述压风自救系统是用于井下矿工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自救的紧急设备,具有自控和自救作用。

为了有效地保障矿工的安全,以及规范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运营压风自救系统的煤矿企业。

三、管理要求3.1 质量要求压风自救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使用、维修、检验等各个环节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保系统具有可靠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3.2 设备保障1.压风自救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质量与稳定性。

2.设备必须在保修期内,并由厂商或专业机构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

3.设备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3 使用要求1.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严禁用于非正常工作时使用。

2.使用前必须经过学习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悉设备的功能、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需要用到压风自救系统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使用时必须佩戴好救生带和氧气直通面罩。

3.4 管理要求1.压风自救系统必须进行档案管理,建立详细的台帐记录,包括设备的购进、更新、检验、维修及使用情况等。

2.压风自救系统的维修、保养和检验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压风自救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相应的维修和更换。

4.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并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价。

四、责任和处罚1.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而造成重大事故或人员伤亡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应人员的法律责任。

2.对于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管理的领导和操作人员,在管理、使用、维护和检验等方面存在疏忽、失职或违规行为的,应当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3.对于违反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的煤矿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五、总结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矿工在出现突发情况时的安全,以及规范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各个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证压风自救系统的质量、安全和稳定性,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和好转。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煤矿企业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自救系统,系统必须在灾变期间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

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吊挂高度),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一、一般管理制度1、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

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压风自救系统主管路(主要为主副井、大巷等巷道)直径为Ø8″;压风自救分管路(主要为采区上下山等准备巷道)直径为Ø4″;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管路直径为Ø2″;压风自救装置管路直径为Ø1″。

2、主送气管路应安装集水放水器。

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气水分离器。

3、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

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间隔3 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属托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钢丝绳吊挂。

管路上应按不大于200 m的间距设置供气阀门,并按要求设置好压风自救装置。

4、压风自救装置必须与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进行搭接,设置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 m以上。

5、压风自救装置安装高度距底板1.2-1.3 m范围,自救器安装高度要求防护罩袋底距底板不高于0.5 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6、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含有不少于5个的自救器,每个自救器必须安装一只控制的逆止阀、减压阀和防护罩,压风系统必须确保不间断地正常供风,压缩空气的供风量,每人不得少于0.1 m3/min。

7、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 mm的现象。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前言在煤矿、隧道、石化等矿山和工业领域,常见爆炸、突水、透顶等事故。

其中,煤矿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居多。

在安全防范方面,煤矿行业更是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因为矿井内部状况十分复杂,所以我们必须加强现有安全措施。

压风自救系统是煤矿和隧道等领域中常见的安全措施之一。

本文将介绍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的基本原理压风自救系统即是一种可以在事故发生时使用的自救设备,其工作原理基于压缩空气,自救装置使用者可以在正常呼吸的情况下,利用自身呼出的二氧化碳作为化学反应产生新的氧气,在短时间内补充呼吸氧气以获得生命力。

压风自救系统主要是由呼吸器、高压瓶、呼吸管道等组成。

高压瓶里装有气体,当使用者切断氧气后,会替代为在气瓶内的压缩空气进行呼吸。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压风自救系统是为了确保人员安全而存在的设备,在使用之前,应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系统使用限制压风自救系统的存放、使用及限制范围应确保操作的有效性,应对不同情况进行使用的限制,如气瓶内气体不能超期、呼吸器使用周期限制等。

此外,在使用压风自救系统时,需要进行一些限制:•使用者必须进行过压风自救系统的培训知识。

培训包含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领用办理程序等。

•使用时应事先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在使用前达到一个正常状态。

•使用过程中,需按照使用手册按步骤进行操作。

•不可以超过预定使用时间。

系统设备检测压风自救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测,以确保各设备都能够正常工作。

设备检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空气压力测试。

对压缩机、气瓶等进行气压测试,测试气压是否在安全范围内。

•检测呼吸器的质量。

呼吸器应定期进行更换,已使用过的呼吸器须交由专业人员进行更换。

•更换气瓶。

气瓶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更换。

•检查呼吸管道的完整性。

系统存放位置压风自救系统应该放在安全易取、保证使用的地方。

应该在使用者可以迅速到达的地方加设压风自救系统存放栏,且应在存放栏上设置标志识别,并在标志上注明压风自救系统的存放位置。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引言煤矿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在能源供应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以及人为因素,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显得尤为重要。

二、自救系统概述煤矿压风自救系统是指在煤矿事故中,矿工可借助于自带的压风装置,通过通风装置供气,提供自身所需的氧气以及稳定的环境,以增加自身生存时间,争取自救生存的一种手段。

三、自救系统的机制1.装备配置:煤矿应根据矿井特点和作业情况,合理配置压风自救系统的数量和位置。

确保每个工作区域都能够及时获取到压风自救装置。

2.制度建设:煤矿应建立健全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明确自救系统的使用和维护标准。

3.培训教育:煤矿对矿工进行自救系统的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自救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自救系统的管理要点1.防止损坏:煤矿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使用合格。

2.储备充足:煤矿应储备足够的压风自救系统,以备煤矿事故发生时使用。

3.巡视管理:煤矿应派出专人定期巡视压风自救设施,确保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4.应急预案:煤矿应建立健全矿井救护和紧急逃生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矿工能够及时使用和逃离。

五、自救系统的优化1.技术改进:煤矿应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压风自救系统的技术改进,提高其效率和安全性。

2.救援设备:煤矿可以配备一些其他的救援设备,如氧气瓶等,以提供更多的自救可能性。

3.完善培训:煤矿应不断完善对矿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自救系统的认识和使用能力。

六、结论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确保矿工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合理配备自救系统、制定管理制度、加强培训教育、实施定期检查和提供应急预案等措施,可以提高煤矿事故中矿工的生存几率,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矿工生命安全的威胁。

通过持续的技术改进和培训提升,期望未来的煤矿压风自救系统能在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等方面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保障矿工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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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底煤业有限公司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编制单位:机电科日期:二○一二年目录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1)空压机房值班员岗位责任制度 (8)空压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9)空压机司机交接班制度 (10)空压机定期检修制度 (10)空压机巡回检查制度 (11)空压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3)空压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4)空压机维护与保养制度 (15)山西庄底煤业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矿井防护等级,明确和落实矿井压风自救管理部门的责任,做到责任明确,管理到位,及时发现治理隐患,做好防护管理,实现煤矿防护系统安全、高效、节能运行,确保灾变情况下矿井压风自救系统能够正常投入使用,保证井下现场人员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的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编制《山西庄底煤业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第二条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工作是煤矿生产管理中的基础工作,是煤炭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矿井的正常安全生产,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压风自救管理的特殊性,需要加强压风自救管理,全面管好、用好、修好压风自救设备,实现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建立健全压风自救管理机构,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是搞好煤矿压风自救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

矿井应把压风自救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并落实到岗位实践中去。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压风自救管理组织机构,加强压风自救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行政、技术领导的压风自救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煤矿压风自救管理的原则是加强压风设备全过程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法、健全管理制度,通过开展各项管理活动,充分调动压风自救系统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压风工的责任感,实现安全生产,创新设备维护、检修工艺和方法等,依靠科技进步更新装备,创造出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山西庄底煤业有限公司压风自救系统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一节矿井压风自救管理部门矿井压风自救管理部门在庄底煤矿的业务领导和指导下,在机电矿长的直接领导下,机电科设专职人员管理矿井压风自救管理工作,开展各项压风自救管理工作,发挥好上传下达及管理与服务的双重职能。

第一条矿井应明确一名矿领导负责压风自救管理工作,矿机电科为矿井压风自救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有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条矿井压风自救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是:1.负责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安全运行和业务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令;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决议,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种压风自救管理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

每年结合矿井实际组织修订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确保制度具有可行性。

2.逐步推行主要设备点检的闭环管理,压风自救系统的维护管理,加强压风自救设备的使用、维护监督检查,不断加大和完善执行力建设,确保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的安全、高效、节能运行。

3.制定压风自救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检查落实,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做好压风自救管理有关制度规定等和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校核、存档等工作;4.负责组织职工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第二节矿井压风自救主要职责第一条各压风自救机构部门必须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其主要分工和职责是:组长:冯建红副组长:吴琪安栓红吴有法成员:张辉司路军杨小红申志峰崔安胜井下机电队成员等职责:组长、副组长负责压风自救系统全面协调、检查、验收;机电科科长及分管人员负责自救系统设备及管路选型、安装、吊挂标准提供及日常检查、验收等;机电队分管人员分别负责地面压风机正常运转维护及井下压风管路安装、日常管理及维护等。

第二条矿井压风自救机构的职能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令和公司、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工作。

2. 按照上级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和本矿执行细则的要求,做好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查检修等工作,实现设备运行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运转;3. 组织职工文化、技术业务培训,提高职工技术操作水平,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第三章压风自救系统实施细则第一条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吊挂高度),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

机电队负责管路的加工,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现场施工队负责安装。

第二条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为φ100㎜;压风自救分管路为φ50㎜。

第三条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第四条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3组压风自救装置;进风巷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围内设置3组压风自救装置。

安装距离每超距1m,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第五条压风自救装置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达不到要求,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在该区域施工的区队管理维护,丢失照价赔偿。

安装压风自救装置时,压风自救装置的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自救装置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经常保持清洁,一处不合格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压风自救系统下面或管路上不得堆放杂物,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第六条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间隔一定距离吊挂固定一次,管路吊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责任单位200元;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中间每50m设置一个分阀门,每缺少一处阀门,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七条各采掘区队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内压风自救系统完好性和安装的规范化,凡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有无气、漏气、或自救装置破损长度超过5mm的,1~5处(个)罚责任单位500元,5个以上加罚1000元。

第八条凡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残缺(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无减压阀等)、出气量大小不一及压风自救系统下面有水沟无盖板或盖板不齐全等,每处(项)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第九条掘进工作面贯通后,掘进队拆除多余的压风自救装置并按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配齐两巷所需压风自救装置。

巷道移交时,两巷压风自救系统交于巷道(或设备)接收单位进行管理。

工作面安装完毕后压风自救系统随工作面一起移交施工单位管理,施工单位按规定负责工作面回采期间压风自救管路的移动、拆除、装置的维护等;回收的自救袋、阀门、螺丝(回收率80%)、绳扣(回收率80%)等数量,在两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报通风队,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

若不及时拆除、维护,对机电队罚款100元。

机电队拆除的压风自救管路运到附近车场,存放的管路够一车时,由机电队集中回收运到指定地点,并在二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将回收情况报机电科,每推迟一天罚相关人员100元。

工作面回采结束后,上、下巷替棚回收段仍由责任单位拆除,替棚回收结束后剩余的压风自救管路由责任单位一并拆除和回收,并运到指定地点,并在二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报机电科运送管路的数量,每推迟一天罚责任单位100元。

压风自救装置丢失,责任单位照价赔偿。

第十条分支管φ50㎜(包括φ50㎜)以上的压风管路由分管施工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已交付使用的巷道及车场内的压风自救系统随巷道移交,由分管单位负责管理、维护(掘进队使用的由掘进队负责管理、维护)。

不再使用的压风自救管路由施工单位负责拆除、回收,运到指定地点,并在二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将回收情况报机电科,每推迟一天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十一条各掘进工作面安装后但不再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要及时拆除,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

拆除回收的管路要靠帮摆放整齐,压风自救装置要清洁卫生后妥善保存,不得吊挂于任何地方的巷帮之上,否则每项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凡发现拿压风自救装置进行坐卧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如造成压风自救装置损坏的,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加倍处罚。

第十二条井上机电队要确保地面压风机的正常运转,若出现无计划停风,对机电队罚款500元。

施工单位要保证井下抽放主管路上安装的气水(油)分离器的良好性,避免压风自救系统内存水,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

凡压风自救系统有水影响正常供风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次。

第十三条回采工作面回采期间进、回风巷巷道如需扩修时,施工单位要采取措施保护压风自救系统,因扩修导致管路落地,扩修结束后要按原安装标准及时恢复,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米,导致了系统的损坏,按价赔偿。

因扩修导致系统的损坏,致使扩修段里侧无风影响压风自救装置正常使用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第十四条回采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压风管路进行维护管理,按标准吊挂。

第十五条各采掘工作面现场瓦斯检查员是现场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监督员,每班的瓦斯检查员必须对所负责区域的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联系,责令整改,向调度汇报,并作好记录。

压风自救系统存在问题,瓦斯检查员又没有采取措施(以记录为证),对当班瓦斯检查员罚款100元。

第十六条运输队往各采掘工作面运送物料时,不得将所运物料卸放在压风自救系统下面,否则每次对队罚款200元;运送物料时撞坏压风自救系统的,按系统的损坏情况照价赔偿,造成停风对运输队罚款500元/次。

第十七条各相关单位对领取或回收上来的压风自救管路、压风自救器及阀门要妥善保存(包括损坏的系统),如果丢失,按价赔偿。

第十八条压风自救系统移交由机电科组织交付单位、接管单位参加,办理书面手续,机电科留底备份。

第十九条各采掘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需要停风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调度室批准,制定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二十条压风自救管路及压风自救装置均由安装单位领取(包括加工压风管路配件)。

第二十一条各相关单位领取加工成的压风管路及附件时,必须到机电科办理领取手续,否则不得发放,无手续发放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造成管路无下落的,按价赔偿。

空压机房值班员岗位责任制一、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一律不准私自进入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对进出人员详细登记,登记本不准撕页,乱写乱画。

二、外单位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必须由接待部门派人带领,方可进入,并按要求出入登记。

三、未经值班人员允许,私自进入要害场所者,值班人员应予以阻止,不听劝阻者,报矿保卫科进行处理。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内禁止会客访友,严禁带小孩及无关人员入内,不准脱岗、串岗、替岗,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要害场所的安全、消防、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做好预防性工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六、发生事故时,必须妥善保护现场,如实汇报情况,及时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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