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办理临时居留许可的条例

合集下载

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

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

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2010年7月8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的宗旨1.1. 本法的宗旨是明确外国公民法律地位,并协调与外国公民入出境、过境以及在蒙古国居留有关的关系。

第二条关于外国公民的法律地位的法律规定2.1.关于外国公民法律地位的法律规定由蒙古国宪法、本法及与之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构成。

2.2.如蒙古国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则执行国际条约。

第三条本法生效对象3.1. 本法规定适用于从蒙古国领土过境者、临时来蒙、因公或因私在蒙古国居留的外国公民(以下简称“外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的邀请人。

3.2.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外国公民的本法同样适用于无国籍人士。

第四条外交代表、领事机构工作人员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权4.1. 本法规定不适用于外交代表、领事机构以及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常驻代表处工作人员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第五条法律名词术语的解释5.1. 本法使用的名词术语解释如下:5.1.1. “外国公民”是指不具有蒙古国国籍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5.1.2. “邀请人”是指邀请外国公民并为其出具在蒙古国居留所需资金来源担保的蒙古国公民、企业、机构及在蒙古国合法居留90天以上的外国公民;5.1.3. “过境者”是指过经蒙古国领土,从一个国家前往另一个国家的外国公民;5.1.4. “临时来蒙者”是指来蒙古国不超过90天的外国公民;5.1.5. “因私居留者”是指因留学、劳务、投资、家庭原因及其它个人事务在蒙古国逗留90天以上的外国公民;5.1.6. “因公居留者”是指应国家机关邀请来蒙和来蒙古国工作90天以上的外国外交代表、领事机构、政府主管部门、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常驻代表处、外国及国际新闻媒体代表处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5.1.7. “无国籍人士”是指无任何国籍的自然人;5.1.8. “移民”是指已获得蒙古国政府部门颁发的移居许可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5.1.9. “护照”是指国际机构、外国和蒙古国政府颁发或承认的国际旅行证件;5.1.10. “护照替代证件”是指蒙古国法律和国际条约所认可的、被视为护照的、可证明持证人外国公民身份的证件;5.1.11. “蒙古国签证”是指授予外国公民在蒙古国边境通行的许可证件;5.1.12. “签证许可”是指主管外国公民事务的国家行政机关或主管外交事务的国家中央行政机关授权蒙古国驻外外交代表机构为外国公民发放签证的许可文件;5.1.13. “联合国通行证”是指根据联合国特权和豁免权公约第7条之规定,由联合国向联合国官员及工作人员发放的国际旅行证件。

模拟联合国立场文件培训

模拟联合国立场文件培训

人权委员会立场文件代表:陈新星,邵冬杰国家:俄罗斯联邦学校: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议题:无国籍者权利的保护《世界人权宣言》第15条明确声明“人人有权享有国籍。

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国籍。

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

”同时联合国也充分赋予了人权理事会相应的责任“负责促进普遍尊重对人人没有任何形式的区分,公正、平等地享有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保护。

(A/RES/60/251)。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值得信赖的大国,作为联合国以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重要会员国,俄罗斯充分尊重和贯彻相关决议,高度关注无国籍者权利的保护问题。

俄罗斯始终强调无国籍者权利保护的必要性,积极给予无国籍者必要的帮助。

未来,俄罗斯将一如既往的坚持已有的方针,完善自身法律制度,积极与周边国家合作,以期无国籍问题的尽早解决。

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在解决无国籍者的权力保护方面给一直在做着不懈的努力。

1950年联合国便授权联合国难民署致力于解决无国籍问题和无国籍人口,经过多年的发展该组织已成为解决无国籍问题的权威机构。

另外联合国大会于1954年9月20日制定了《关于无国籍者地位的公约》。

1961年8月30日,联合国大会有进一步制定了《减少无国状态约是同类唯一的全球性公约,极大促进了无国籍问题的解决。

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12月7日,联合国难民署在日内瓦召开了该组织成立60年来规模最大且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部长级会议。

在此次会议中又有5个国家加入了1961年的公约之中。

俄罗斯在无国籍者权利的保护方面始终扮演者积极而重要的角色。

俄罗斯始终积极推进本国内的无国籍者入籍的进程。

2002年俄罗斯通过了新的《国籍法》,对公民身份有了更全面的定义,同时提出了进一步保护无国籍者的生存状况。

据统计,仅2003至2010年间,有超过60万的无国籍者加入了俄罗斯籍。

同时俄罗斯也积极与周边国家及国际组织合作。

俄罗斯积极与联合国难民署及欧洲理事会商讨针对国内无国籍者的相关法案(《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办理临时居留许可证的条例》等),并真诚的听取他们的意见。

民在俄从事劳务活动的法规实施

民在俄从事劳务活动的法规实施

俄罗斯现有关于外国公民在俄从事劳务活动的法规实施第一部分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在俄罗斯合法从事劳务活动的必要条件一、务工许可证所有外国公民和无国籍的人来俄罗斯务工,必须获得务工许可证。

例外情形:按照俄罗斯与白俄罗斯1998年12月25日签订的双边协议第七条规定,白俄罗斯公民来俄务工,无须办理劳务许可。

以下情况也无须办理劳务许可:1、长期在俄居留(持有居民证的);2、暂时在俄居留(持有暂住证的);说明:俄政府每年确认暂时居留配额。

例如,俄政府2006年11月27日第1637号令规定,2007年俄罗斯暂时居留配额为52723人。

3、外交领事机构、国际组织工作人员及其家人;4、向俄提供机械设备外国公司负责生产、供货,调试安装及售后服务的工作人员;5、派驻俄罗斯的记者;6、在俄职业教育机构接受培训及假期完成论文或服务的;7、在俄职业教育机构接受培训及在非上课时间在本教育机构从事教学的;8、受邀来俄在职业教育机构讲学的教授,包括宗教及心理教育机构;9、其他2002年7月25日第115号联邦法《关于外国公民在俄罗斯的合法状态》中第四部分第13章规定的例外情况。

获得在俄工作许可是在俄工作最基本的要求,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近期俄罗斯对违反外国人在俄务工的法律者制定了更为严格的罚责。

根据俄罗斯《行政处罚法》第18.10规定:如果外国人无公民身份在俄从事劳务活动,或无劳务许可务工,将处以行政罚款2000-5000卢布并驱逐出境。

二、劳务合同为确保您在俄罗斯合法务工的权利和利益,除获取劳务许可之外,务必在与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中注明由雇主办理劳务许可的要求。

合同中的所有条目必须符合合法从事劳务的规定。

雇主和雇员间的劳务合同中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为:雇员需具备劳务技能,完成劳务工作,遵守劳动法规,遵守内部管理规定;雇主需按期支付工资。

劳务合同中必须具备的内容:1、雇员姓名,雇主称谓(雇主为姓名,法人为名称);2、雇员及雇主的有效证件;3、纳税号(非个体经营者的法人);4、雇主有权签订劳务合同的证明;5、合同日期及地点。

外国公民和外国法人在俄罗斯的法律地位

外国公民和外国法人在俄罗斯的法律地位

外国公民和外国法人在俄罗斯的法律地位目前,中俄两国政治、经济关系发展顺利。

政治关系已由“互视为友好国家”、“建设性伙伴关系”发展到确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经济关系也由于两国政府采取了扩大政府间经贸合作规模等措施,正迎头赶上。

今后若干年内把两国的贸易额提高到200亿美元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随着中俄两国关系的发展,今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进入俄罗斯学习或旅游,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法人到俄罗斯从事经贸活动。

为了保证经贸合作的顺利开展,保证赴俄人员的身心健康,本文在总结1992-1993年中俄边贸和地贸大发展时期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向读者介绍外国人和外国法人在俄的法律地位。

一、外国人在俄的法律地位(一)确认外国人地位的俄宪法和法律在俄罗斯,外国人包括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

外国公民,是指不是俄罗斯联邦公民,但有证据证明自己拥有外国国籍的人。

这里所说的证据,通常为持有的外国护照、签证,以及代替护照、签证的其他文件与机(车、船)票。

无国籍人士,是指那些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拥有外国国籍,而在俄罗斯联邦永久性居住或短期逗留的人。

1993年12月12日通过的俄现行宪法在第62条第3款保留了传统的给予外国人以国民待遇的制度。

国民待遇制度,是指赋予外国人以与本国公民同样的法律制度。

换句话说,在俄罗斯联邦,外国人和俄公民享有同样的权利,履行同样的义务。

俄现行宪法确认的上述制度,尚需要制定外国人法律地位法把它具体化。

但是,制定新的外国人法律地位法的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未提上俄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

俄现行宪法第二编《最后规定和过渡性规定》宣布:“本宪法生效以前,在俄罗斯联邦领土上生效的法律和其他法律文件,其不与俄罗斯联邦宪法相抵触的部分继续适用”。

按照这一规定,1981年6月24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外国公民在苏联法律地位的法律》,在俄境内继续适用,一直到新的外国人法律地位法制定颁布 .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确认了外国公民法律地位的一般原则,外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和义务。

俄罗斯联邦宪法全文

俄罗斯联邦宪法全文

俄罗斯联邦宪法全文导言:俄罗斯联邦宪法是俄罗斯联邦最高法律文件,其确立了俄罗斯作为联邦民主国家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本文将全文梳理并陈述其内容,以帮助读者全面了解俄罗斯联邦宪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宪法的地位和作用第二条宪法的基本原则第三条俄罗斯联邦的名称第四条俄罗斯联邦的国家机构和政府机构第五条党派和其他政治团体的地位第二章人权和自由第六条人权的保护第七条公民和个人权利第八条宗教和信仰自由第九条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限制第十条俄罗斯联邦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的权利和自由第十一条俄罗斯联邦公民的社会权利和义务第三章选举权和公民投票第十二条选举权的保障第十三条全民公决和全民投票第四章联邦会议第十四条联邦会议的组织和职能第五章联邦总统第十五条联邦总统的地位和职权第十六条联邦总统的选举第六章政府机构第十七条联邦政府的组织和职能第十八条联邦政府的形成和工作第十九条联邦政府的辞职和罢免第七章院校系统和地方政府第二十条院校系统的组织和职能第二十一条地方政府的组织和职能第八章俄罗斯联邦宪法的修改和解释第二十二条俄罗斯联邦宪法的修改程序第二十三条俄罗斯联邦宪法的解释第九章宪法保护第二十四条宪法保护机构的组织和职能第二十五条公民对违法行为的诉讼权利结语:通过对俄罗斯联邦宪法全文的介绍,我们可以深入了解俄罗斯联邦作为联邦民主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

俄罗斯宪法在保护人权和公民自由、确保选举权和公投权、规范政府机构职能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熟悉和遵守宪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宪法的确立和执行对于俄罗斯联邦的发展和稳定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俄罗斯联邦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出入境管理规定

俄罗斯联邦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出入境管理规定

俄罗斯联邦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出入境管理规定国家杜马于1996年7月18日通过(由俄联邦法律1998年7月18日N110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1999年6月24日N118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3年10月1日N7号决决议订,俄联邦法律2003年6月30日N86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4年6月29日N58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6年6月15日N89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6年7月18日N121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6年12月30日N266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7年1月10日N4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7年12月1日N310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7年12月4日N327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8年5月6日N60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8年5月13日N65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8年7月22日N127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8年7月23日N160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8年12月3日N237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8年12月3日N250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9年2月9日N4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9年6月28日N125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9年12月21日N331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09年12月27日N374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0年3月9日N24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0年4月5日N44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0年4月7日N60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0年5月19日N86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0年7月23日N180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0年7月27日N227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0年12月23日N385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0年12月28日N404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0年12月28日N416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0年12月28日N417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1年3月20日N42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1年4月5日N48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1年4月21日N80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1年12月6日N397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1年12月6日N398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1年12月6日N400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2年7月28日N133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2年11月12日N187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2年12月28日N272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2年12月30日N303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3年6月7日N108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3年6月7日N110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3年7月2日N178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3年7月2日N185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3年7月23日N207号决议修订,俄联邦法律2013年7月23日N224号决议修订,较之1998年1月15日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颁布的第2-П号文件有变动)(см. Обзор изменений данного документа)每个人均能从俄罗斯联邦自由离境。

浅析《外商投资法》配套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审查范围的划定

浅析《外商投资法》配套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审查范围的划定

浅析《外商投资法》配套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审查范围的划定关键词《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审查范围随着诸如中国之类的新型经济体的崛起,新型经济体投资者对老牌资本主义经济体的投资日益增多。

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老牌资本主义经济体出于平衡外资引进以及保护国家安全的目的,纷纷制定或新修了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

在《外商投资法》第35条中明确提出了我国将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实施条例》第40条中再次重申了该点。

这反映出我国已经认识到了建立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应当尽快建立起与新的外商投资法配套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以回应世界各主要经济体修订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的潮流并适应逐年增长的对华投资。

本文旨在对几个主要经济体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中的审查范围进行比较分析,为我国建立与现行的《外商投资法》配套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时审查范围的划定提出一些建议。

一、美國FIRRMA法案下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范围(一)交易类型根据美国《1950国防生产法》第721条及12661号总统令,赋予外国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CFIUS)对外国投资者并购美国企业是否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危险进行审查、调查并做出建议的权力。

[1]根据2007年《外国投资和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FINSA)的规定,CFIUS有权对“涵盖交易”进行审查。

所谓“涵盖交易”即为可能导致美国企业被外国人控制的交易,无论交易是发生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也无论交易的规模的大小和标的额的多少。

FINSA的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了“受管辖的并购交易”包括但不限于:(1)导致或可能导致外国人控制美国企业的并购交易。

(2)外国人将美国公司的控制权转让给另一个外国人的并购交易。

(3)并购交易造成或可能造成外国人控制美国企业的资产。

(4)通过协议或其它形式,组成合资企业。

[2]2022年新出台的《外商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以下简称FIRRMA)在沿用了原有的“涵盖交易”的范围之外,新增了四项“涵盖交易”,包括(1)外国人购买、租赁或租借位于美国航空港、海港内或充当航空港、海港的一部分的私有或公共房地产,及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敏感设备或财产;(2)对某些美国企业的“其他投资”,使外国人士能够获得美国企业所拥有的重大非公开技术信息、董事会成员资格或其他决策权。

俄罗斯对非本国公民的管理

俄罗斯对非本国公民的管理
时停 留的外 国公 民 。
“ 国 公 民 的 劳 动 活 动 ” (T y o a 外 p  ̄ Bn  ̄a eB OT H Cp H OO ra  ̄Hla —— 外 e TH H CBH OT a H F p > a r ) K H
“ 临时居 留许 可” p s e H eH p M H O ( apmea aB e e H e H O H a H ) —确 认外 国公 民或无 国籍 人士 取 p  ̄ BH e — 得 居 留证之前 在 俄 临 时居 留权 的证 明文 件 , 注 标
不具 有外 国国籍又非 俄联 邦公 民 的 自然人 。 “ 俄 邀 请 函 ”( p ra ̄H eH %3 来 n HnleH aB eJ B l l
P CHI y ee a H —— 向外 国公 民签 发签 OC I K I Ⅱp u m)  ̄ - C o
a O T a H f p xAHt ) — 获 得 临 时 居 留 许 a Cp H b I a<a r — r H
份 证 的无 国籍 人 士 , 居 留权 以俄 联 邦颁 发 的 固 其
定格式 的文件 予 以确认 。 “ 留证 ” B 且H K T/ CB ) 居 ( H a)H ebT O —— 确 认 外 I
事 劳动 的外 国公 民 。 “ 以个 体经 营 者 身 份 登 记 注 册 的外 国公 民 ”
“ 民 卡 ”( Hp u O H  ̄xp a —— 载 有 移 M raH H a aT )
H O T a H l ra  ̄ H H — —取 得居 留证 的外 H Cp H b l p > ; H ) f Ka
国公 民。
入境 外 国公 民有 关 资料 的文 件 , 于监 督 在 俄 临 用
21 0 2年 第 3期 第 3 6月 9卷

俄罗斯外国人管理和劳工政策

俄罗斯外国人管理和劳工政策

俄罗斯外国人管理和劳工政策一、俄对境内外国人的管理上的主要措施规定《俄联邦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规定了以下7项主要内容:1.邀请函、签证及办理入境手续;2.移民卡管理;3.注册(落地签)和集中登记;4.工作许可证制度;5.对变更居住地和工作地点的限制;6.对临时停留和劳动活动的监督;7.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措施。

依照该法规定,"来俄邀请函"是向外国公民发放签证的依据,在俄联邦法律或俄联邦国际条约规定免签的情况下,是进入俄联邦境内的依据。

"移民卡"是外国人在入境时填写的卡片,其中载有入境外国公民的有关资料,用于监督和管理在俄临时停留的外国公民。

"在俄临时停留的外国公民"是指凭签证或根据免签规定入境,无居留证或临时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按照本法和其它联邦法律的规定,外国公民入境时应填写移民卡,并将该卡与本人身份证件一同向俄口岸边境检查机关工作人员出示。

外国公民出境时必须将移民卡交还给俄口岸边境检查机关工作人员。

边检机关人员在移民卡上作外国公民出入境记录。

外国公民在俄联邦临时停留的期限由其签证有效期决定。

除本法规定的个别情况外,根据免签规定来俄的外国公民在俄临时停留的期限不得超过90天。

取得移民卡的外国公民在俄临时停留的期限自取得移民卡之日起不得超过90天。

在俄临时停留的外国公民在签证有效期或本法规定的期限内如未能获得停留延期或临时居留许可,必须在上述期限到期后离境。

如外国公民在俄临时停留或居留的期限被缩短,该外国公民必须在3日内离开俄境。

在俄非法滞留的外国公民将被登记、照相和进行必要的国家指纹登记,所取得的资料将存入中央数据库,本人也将被驱逐出境。

延长或缩短普通外国公民在俄临时停留期限由联邦内务机关或辖区内务机关决定。

根据免签规定进入俄境内的外国公民,在遵照本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有关工程(提供服务)的民事法律合同后,其临时停留期限可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满,但自入境之日算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俄罗斯签证制度

俄罗斯签证制度

俄罗斯签证制度大部分外国人进入俄罗斯都需要签证。

签证类型包括:商务、旅游、过境、因私。

商务签证分短期(1至3月;1-2次往返)和长期(3月至一年;多次往返)。

俄罗斯领事部门凭邀请函发放签证,邀请函须经俄外交部领事进构确认或由俄外交部根据各部和注册机构的申请,在国内各地区设代表处发放邀请函。

因私签证所需的邀请函由俄罗斯内务部下设的签证、注册部门根据俄公民申请确认。

旅游签证由在俄罗斯外交部注册的俄旅行社凭外国旅游公司的付款单据和证明发放。

若想得到过境签证,必须持有目的国签证和注有离俄日期的机票、火车票。

无论持有何种签证,都须在抵俄后3个工作日之内办理落地签手续。

18岁一下人员和打算在3天(节假日)之内离开俄罗斯的游客免于办理该签证。

您下榻的酒店及旅社有义务为您办理落地签,则应由邀请您来俄考察的公司为您办理这一签证。

如果您将在民宅住宿,则由邀请您来访的人办理落地签。

出入俄联邦国境规则2007-01-08俄国家杜马于1996年7月18日通过,俄总统于同年8月15日签发了《关于出入俄联邦国境规则》的联邦法,该法后来几经修订并考虑了俄联邦宪法法院1998年1月15日颁布的第2-П号有关决定。

该法规定每个人都能从俄联邦自由离境,俄联邦公民有权自由返回俄联邦境内。

该规则分为8个部分:1.总则;2.办理和发放俄联邦公民出、入俄联邦国境证件的规则;3.俄联邦公民出境规则;4.办理和发放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入、出俄联邦国境证件的规则;5.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入、出俄联邦国境规则;6.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通过俄联邦国境过境规则;7.公职人员、俄联邦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对违反本联邦法应负的责任;8.结束条款。

其主要规定如下:1.总则第1条根据俄联邦宪法、俄联邦参与的国际条约和本联邦法调节出、入俄联邦国境(包括过境)程序。

如俄联邦参与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部分与本联邦法不同,则应按国际条约中的规定进行调节。

第2条俄联邦公民出境权利不受本联邦法所规定的原则和办法之外的限制。

俄罗斯法律、法规、政策(一)2024

俄罗斯法律、法规、政策(一)2024

俄罗斯法律、法规、政策(一)引言概述俄罗斯作为一个法制国家,拥有一系列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

本文将介绍俄罗斯的法律体系,并详细解析其中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俄罗斯的法律环境。

一、宪法和基本法律1.1 俄罗斯宪法的基本原理1.2 宪法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1.3 宪法对政府组织和权力分配的规定1.4 基本法律对司法系统的规定1.5 基本法律对军队和安全机构的规定二、刑法和刑事程序法2.1 刑法对犯罪行为的界定2.2 刑法对刑罚的规定2.3 刑事程序法对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2.4 刑事程序法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2.5 刑事程序法对证据的规定三、民法和商法3.1 民法对合同和财产权的规定3.2 民法对婚姻和家庭关系的规定3.3 商法对经济活动的规定3.4 商法对公司法律关系的规定3.5 商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四、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4.1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和劳动条件的规定4.2 劳动法对工资和福利的规定4.3 社会保障法对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4.4 社会保障法对退休和失业保险的规定4.5 社会救济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五、环境法和资源管理法5.1 环境法对环境污染的规制5.2 环境法对自然资源的保护5.3 资源管理法对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5.4 资源管理法对土地和水资源的管理5.5 环境监测和评估的法律要求总结本文概述了俄罗斯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并详细讨论了宪法和基本法律、刑法和刑事程序法、民法和商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以及环境法和资源管理法等五个大点。

了解俄罗斯的法律环境对于在俄罗斯开展商业活动或与俄罗斯有关的其他事务至关重要。

读者可以进一步研究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以遵守相关法律要求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转型期俄罗斯移民政策及其影响——以中俄民间贸易为例

转型期俄罗斯移民政策及其影响——以中俄民间贸易为例
系 。
关 ” 历史 遗 留 问 题 成 为 优 化 经 济 结 构 、 范 市 等 规 场 秩序 的 主要 制 约 因素 。俄 罗 斯 政 府 自 20 06年
开 始加 强对 市场 的治 理 整 顿 , 布 和 实 施 了一 系 颁
列 移 民政策 的相 关 法 律 , 望 通 过 制 度 建设 和政 希 府 引导 来 缓 解 由外 来 移 民引 发 的 社 会 及 舆 论 压 力 。俄 罗斯 人 口危 机 加 剧 , 界 金 融 危 机 后失 业 世 率 和物 价高 涨 , 发 了 政府 及 普 通 民众 对 外来 移 引 民 , 其是 外来 务工 人员 的排 斥 , 尤 因此 政府 出 台了
中 图 分 类 号 : 7 12 8 D 5 .3 文 献 标 志码 : A 文章 编 号 :0 8— 9 1 2 1 )3— 0 0— 5 10 06 (0 1 0 0 4 0
近 年来 , 在政 治 环境稳 定 , 国际能源 价格 走高
会 和 跨部 门工 作 组 负 责 制 订 有 关 移 民 的法 律 条
21 0 6月 1年 第3 8卷 第 3期
西 伯利亚 研 究
S BERI I AN TUDI S ES
J n 2 1 u.0 1
V0 _ 8 No 3 l3 .

中俄 关 系 ・
转 型 期 俄 罗 斯 移 民 政 策 及 其 影 响
— —
以 中俄 民间 贸易 为例
赵 隆
作者简介 : 赵隆( 9 3一) 男 , 18 , 陕西西安人 , 助理研究员 , 主要从事 中俄 关系研究 。

4 ・ 0
转 型期 俄 罗斯移 民政 策及 其影 响— — 以 中俄 民间贸 易为例

俄罗斯新移民法规简介

俄罗斯新移民法规简介

俄罗斯新移民法规简介作者:来源:《吉林农业》2010年第10期俄罗斯联邦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移民登记法》和新版《俄罗斯联邦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从2007年1月15日起正式生效。

这些法令制定了有关外国公民在俄罗斯境内逗留问题的新规则。

俄罗斯外交部新闻司因此发布了由俄罗斯联邦移民总局起草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须知,全文如下: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须知如果您已经来到俄罗斯联邦,就请您看一看下面的建议。

这些建议有助于您避免许多困窘和不愉快的情况。

1.获得流动人口登记卡1.1请注意,在以免签证方式进入俄罗斯联邦时,您应该领一份流动人口登记卡表格并填写好,因为流动人口登记卡可以证明您在我国临时逗留的权利。

流动人口登记卡表格由边防检查机关工作人员或为进入俄罗斯联邦的外国公民提供运送服务的单位的代表免费发放。

1.2流动人口登记卡表格需用俄语填写。

如果您不懂俄语,允许用拉丁字母填写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要符合证明身份的证件上的信息。

流动人口登记卡表格上有俄、英两种文字。

2.获得临时居住许可证2.1为了获得临时居住许可证,您(持外交护照或公务护照者、海上游船的乘客、海船或河船或其他交通工具的全体乘务人员、在俄罗斯联邦过境的人员、边境地区的居民、因特别目的而免签证来到俄罗斯联邦的外国公民,其中包括在边境地区从事贸易和经济活动以及从事旅游和建筑业的人士除外)必须到俄罗斯联邦移民局地方机关递交:领取临时居住许可证的申请书;证明身份的证件;边防检查机关在您进入俄罗斯联邦时盖了章的或盖有俄罗斯联邦移民局地方机关印章的流动人口登记卡;因领取临时居住许可证而交纳的国税收据(国税额为400卢布)。

2.2重要的是应该了解,必须在递交临时居住许可证申请后的30天内向俄罗斯联邦移民局地方机关提供证明不吸毒和没有对别人构成危险的传染病(麻风病、结核病、梅毒、性病淋巴肉芽肿、软下疳)的文件,以及不携带人体免疫缺损病毒的证明。

此外,必须在进入俄罗斯联邦后一年内向俄罗斯联邦移民局地方机关提供在税务机关登记的证明。

俄罗斯政府的科技人才政策

俄罗斯政府的科技人才政策
D OI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1 3 . 0 6 . 0 6 8
俄 罗斯政府的科技人才政策
黎思佳 黑 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情 报研 究 所 , 黑龙 江哈 尔滨 1 5 0 0 0
摘 要
次地 区会议 上指 出 ,政 府将 采取具 体 措施 关 注俄 罗斯 家 庭 、青 年 学 者 及 落 后 地 区 的 发 展 ,具 体措 施包 括 : ( 1 )对 教 师提 供 优 惠住 房政 策 。3 5 岁 以下 的青年 教 师购买 住房 ,房 贷利 息降低 到 人 才 队伍稳 定 。 8 . 5 %以下 ,首 付不超 过 1 0 %,并 建议 地方 政 关 键词 府承 担首 付 ;允许教 师集 资建房 ,政 府将 无 俄 罗斯 ;科 技 人 才 偿提 供 土地 。 ( 2 )设立 1 l o l l 卢布 的专项 资 金 ,鼓 励 虽 然 前 苏 联 的 解 体 及 经 济 危 机 对 俄 罗 青年 医务 工作者 到不 发达 地 区: [ 作 ;对 有志 斯 科技 发展 造成 一定 影 响 ,但 饿 罗斯 的 科技 于 工 作5 年以 上 的青 年 医生 , 一次 性 发放 补 整体 水平仍 处于 世 界领先 地位 ,科 技人 才队 贴1 0 0 万 卢布 ,积极 落 实政 策 的地 方 政 府将 伍无论 在数 量还 是 质量仍 居世 界前 列 。但从 优先 获得 资金 支持 。 俄联 邦 统 计 局 最新 出版 的 《 数 字 化 的 俄 罗 ( 3 )提 高工 科 和 医学 院 校学 生 助 学金 斯—— 2 0 1 2 年 国家 统计 年鉴 》中可 以看 出 , 额 度 ,扩 大远 东和 西伯 利亚 地区 居民机 票补 自1 9 9 2 年 以来 俄 罗斯科研 人 员数量 呈逐 年下 贴 专项计 划 的范 围。 降趋 势 :1 9 9 2 年俄 罗斯 科研单 位总 数为 4 5 5 5 俄 罗斯 科学院 主席 团继 支持 俄 罗斯 科学 个 ,:  ̄ ] 1 2 0 1 0 年 科研 单位 总数 仅为 3 4 9 2 个 ,与 院青年 学者 委 员会参 与项 目经费 分配 竞争 之 1 9 9 2 年 相 比减 少2 3 . 3 %。 1 9 9 2 年俄 罗斯 科研 后 ,2 0 1 2 年 又推 出一 系列有 利于 青年 人才 脱 人 员总数 达 1 5 3 . 2 6 万人 , ̄ r J 2 0 1 0 年科研 人 员 颖 而 出的竞 争性 改革 ,主要 包括 : 总 数 仅为 7 3 . 6 5 万 人 ,与 1 9 9 2 年 相 比减 少近 ( 1 )改 革 财 政经 费 资 助方 向 。在 “ 青 5 2 %。 年学者 支持 计划 ”的 基础 上 ,补充设 计 “ 支 特 别是近 年 来国 际人才 市场 竞争 激 烈 , 付青年 研 究人 员参加 国际会 议 经费 ”和 “ 支 美 、英 、德 、法 、中、韩 国 、 日等 国家以 优 3吸引国外高端人才 的最新政策 持 由青年 学者集 体完 成的 学术研 究性 实验 设 厚的待 遇 、先进 的设 备 、良好 的工 作环境 吸 计工 作” 等项 目。 引人才 ,加 之俄 政府近 年来 对科 研投 入 的减 ( 2 )改革 资 助方 式 。 要求 各 研究 所 在 2 0 1 1 年 ,普 京 签 署 第 6 5 4 号 命 令 ,对 少和科 研人 员工 资的 降低 ,致 使俄 罗斯科 技 《 俄 罗斯 联邦 外 国公 民和 无国籍 人士 移民登 竞争 的基 础上 ,预 留用于 培养 研究生 的 临时 人才大 量外 流 。为扭 转 因人才 流失 导致俄 罗 记 法》 实施 办法进 行修 订 ,简化 相关 登记 手 性 经费 ,使整 个科学 院院 部所 在地 区每 年有 斯 科研 实 力及 创新能 力下 降的 局面 ,俄政 府 续 。按 照新 规 定 ,外 国人 从 入 境 饿 罗斯 之 能 力多接 纳2 o 0 ~2 5 0 位预 算 外研 究 生 。 制定 出台 了一 系列人 才政 策和措 施 ,以 保持 日算 起 ,在 饿 罗斯 境 内居 留7 ( 3 )改革 评 审 方式 。所 长委 员会 聘请 天 以 内 无需 登 俄 罗斯科 技人 才队伍 稳 定 。 记 ,对 于高 技能 外 国专家 及其 家庭成 员,该 在 工作单 位受欢 迎 的青年 专 家参 与俄 罗斯科 学 院青年 学术 委 员会的 工作 ,并根 据对 项 目 期 限放 宽为 9 O 天。 通 过高 校科 研计划 吸 引外 国专 家到俄 罗 进 展情况 及对 资金 使用情 况 的监 督考核 ,择 1继续实施人才联邦专项计划 斯 工 作 。2 0 1 O 年俄政 府设 立高 校科研 专项 计 优 加大 经费 支持 力度 。 此 外 ,俄 罗斯 接连 颁布 法令 ,加 大对 青 划 ,以鼓励 俄 罗斯高 校教 师从 事科研 ,高 校 自实 施 ( ( 2 0 0 9 ~2 0 1 3 年 创新俄 罗斯 科技 与外 国科学 家进 行联 合研 发工 作 ,提 高 高校 年 学者 的支持 力度 ,虽然从 数额 上看 支持 力 及教 育人 才联 邦 专项计 划》 以来 ,俄政 府不 的科 研能 力 。在第 一次项 目竞 标 中 ,俄 罗斯 度 有 限 ,但从 上 升到 国家 层面的 法令 而言 , 断加 大财 政 支持 力度 ,扩展 所涉 学科 范 围 , 科 学教 育部 共 收 到5 0 7 个本 国高校 与 外 国专 可 以 看出俄 罗斯 已越 来越 重视青 年人 对 国家 0 1 2 年 ,梅 德韦 杰夫 签 在 吸 引人才 、重振 俄 罗斯科 技强 国方面 成效 家 的联合项 目申请 ,3 3 5 名俄 罗斯 专家和 6 3 6 未来 发展 的重要 性 。2 青 年学 者总统 奖学 金 ” , 显 著 。该计 划被 认为是 实施 效果 最显 著的 专 名 世界著 名科 学家 参与 了项 目评选 ,从 中评 署总 统令 ,设立 “ 项 人才计 划 ,其 所支持 的科 研活 动范 围广 且 选 出4 0 个 项 目。2 0 1 0 ~2 0 1 2 年期 间 ,这 些项 以资 助从 事远景 科学 研究 和饿 罗斯 经济现 代 形式 多样 ,既支 持青 年学者 的流 动 、召开学 目共获得 5 3 . 3 I ' ' L 卢 布的 政府 资金支 持 。2 0 1 1 化 重 点方 向科 技 开 发 的 青 年 科 学 家 和 研 究 术会议 ,也 支持 建立 由德 高望重 的专 家学 者 年 5 月 ,梅德 韦 杰夫 在 会 见与 俄 高校 开 展联 生 。根据规 定 ,获得 总统 奖学 金的 青年学 者 及博 士或年 轻的 副博 士 、研 究生 领导 的 团队 合 研发 的外 国科学 家代 表时 表示 ,俄 政府 将 和研 究 生 年龄 在 3 5 岁以 下 ,奖 学 金额 度 为2 以及 支持设 立科 学教 育 中心等 ;支持 的领 域 努 力创 造 良好 的 工作和 生活 条件 ,吸 引更 多 万 卢布 ,按 月支 付 ;奖 学金 支 持时 间最 长3 0 1 2 年青 年学 不仅 涉及 工科 、数理 等方 向 ,还 包括 人 文和 的 科 学 家 到 俄 高 校 工 作 ,以 提 高 高 校研 发 年 ,允许 多次 颁发给 同一 人 ;2 0 0 人 ,2 0 1 3 年 起 奖学 经济 等学科 。在 该计 划的 支持 下 ,俄 罗斯 学 能 力 ,并 最 终解 决 智 力流 失 问题 。2 0 1 2 年5 者 总统 奖 学金 名额 为 5 0 0 0 人 ;奖学金 支 出列 入俄联 者开 展 了一 系列具有 世界 水准 的科研 活 动 , 月 ,普 京在 出席俄 罗斯 科学 院年 度全 体会 议 金名 额将 增至 1 促进 了俄 罗斯 高校和 科学 院 、研究 所之 间的 时 就 引进专 家和 学者 的 问题 时表 示 ,'  ̄ J 1 2 0 1 5 邦 财政年 预算 ,由饿 罗斯 科学 教 育部支 付 。 横 向合作 和 国际合 作 ,形 成 了优 势互补 、资 年 俄 罗斯 将 继 续 推 动 国外 优 秀 专 家 引进 计 源共 享 的合作 新局 面 。同时 ,该计 划在 留住 划 ,吸 引国外优 秀专 家到 俄高 校工 作 。今后 和 吸 引青 年人 才投 身 “ 创新 俄 罗斯 ”行 动 中 还将把 这一 机制 推 广到科 学院 各研 究所 和国 5结语 发挥 了重 要 作用 ,如在 人才 联邦 专项 计划评 家科 学 中心 ,以加 强人 才储备 ,并 根据 优先 比 中获胜 ,就 可 能在两 年 内获得 6 0 ~7 0 万 卢 方 向开展 新的研 究 项 目。 目前 ,已有近 8 0 位 面 对 科技人 才严 重流 失的现 状 ,俄政 府 布 的 支 持 ,这 极 大 地 鼓 舞 了 留 学 日本 、英 俄裔 或非 俄裔 国际 知名 专家在 俄 罗斯高 校从 通过制 定 大量 有关科 学和 创新 发展 的战略 规 事科 研 工作 ,未来 将 力争实现 研 究成果 市场 划和政 策 ,采 取积极 措施 加以 应对 ,在一 定 国、德 国等地 年轻 人 回国工 作的 热情 。 化。 程度 上增 加 了科技 人才 的数量 ,提 高 了科技 人才 的 质量 ,稳定 了科技 人 才队伍 。然 而 , 2激励国内高水平人才的最新政策 受俄 罗斯 政治 、经 济和社 会环 境的 影 响 , 目 前 俄 罗斯 还 尚未找 到扭转 这 一现象 的 有效措 2 0 1 2 年2 月 ,普 京 在会 见俄 高 校 校长 时 施 ,俄 罗斯将 继续 在 国家 层面 上制定 相关 政 表 示 ,国家将 上调教 授和 教师 工资 ( 缩小 教 2 0 1 1 年9 月 ,普京 在 统一 俄 罗斯党 第 八 策 ,解 决

俄罗斯让中国人入境吗

俄罗斯让中国人入境吗

俄罗斯让中国人入境吗
从 2022 年 4 月 9 日起,俄罗斯政府恢复了与包括印度、中国和南非在内的 67 个国家的定期航空联系。

非俄罗斯国民仍必须在抵达俄罗斯后 48 小时内进行 PCR 检测呈阴性。

目前,俄罗斯针对中国公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入境俄罗斯联邦以及办理俄罗斯签证的限制被解除。

相关事件:
2020年2月18日,俄罗斯政府发布消息称,出于防疫考虑,自莫斯科时间2月20日0时起,俄方临时禁止持工作、私人访问、学习和旅游签证的中国公民入境。

3月16日,俄罗斯总理米舒斯京签署政府令,提出为防控新冠病毒传播,俄政府决定自3月18日0时起至5月1日0时止临时禁止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入境。

4月30日,俄总理米舒斯京宣布限制外国公民入境的措施将延长至俄境内疫情改善为止,尚不能确定全面解除限制措施的准确日期。

一、核酸检测要求:
需要检测/医疗证明
1.所有预抵达俄罗斯联邦的外国公民,必须持有抵达俄罗斯前48个小时内所做的Covid-19核酸检测证明。

二、隔离要求
1.中国的旅客在抵达俄罗斯后不需要隔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公民相互往来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公民相互往来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公民相互往来的协定文章属性•【缔约国】俄罗斯•【条约领域】外交,文化教育•【公布日期】2000.02.29•【条约类别】协定•【签订地点】莫斯科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公民相互往来的协定(2000年2月29日签字并于2001年5月25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本着进一步发展两国友好睦邻关系的愿望,为完善两国公民相互往来秩序,根据平等互惠原则,议定如下:第一条缔约一方公民可凭有效旅行证件在本协定规定的条件下入、出、过境缔约另一方并在其境内临时逗留。

第二条本协定所指的有效旅行证件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海员证。

俄罗斯联邦公民--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注明持照人为俄罗斯联邦国籍的苏联普通出国护照、出国护照、护照、海员证(海员身份证)、返回俄罗斯联邦证明书。

第三条持有本协定第二条所指有效旅行证件的缔约一方公民须经对双方和国际旅客开放的口岸入、出和过境缔约另一方,并履行对方法律规定的必要手续。

第四条缔约一方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逗留期间,应当遵守缔约另一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为外国公民制定的登记、居留、旅行和过境的规定。

第五条缔约一方公民乘坐国际航班过境,持本协定第二条所指有效旅行证件和联程机票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不出机场,免办签证。

第六条持有效外交护照的缔约一方公民及加注在同一本护照内的偕行未成年子女入、出、过境及逗留缔约另一方,免办签证。

第七条缔约一方公民如系以下列人员为首的正式代表团成员(记者除外),持有效旅行证件,凭交给缔约另一方主管机关的代表团正式名单可免办签证入、出、过境缔约另一方并在其境内停留:中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副主席。

俄罗斯联邦公民法

俄罗斯联邦公民法

俄罗斯联邦公民法俄罗斯联邦公民法是俄罗斯联邦的一部基本法律,规定了俄罗斯联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与俄罗斯政府之间的关系。

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供您参考。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俄罗斯联邦公民- 第1条:规定了谁可以成为俄罗斯联邦公民,即出生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或其父母是俄罗斯联邦公民的人。

- 第2条:规定了如何获取俄罗斯联邦公民身份的程序,包括出生、自然化和其他方式。

- 第3条:规定了特殊情况下,不符合第1条的条件也可以成为俄罗斯联邦公民的情况,如被俄罗斯联邦总统授予公民身份等。

第二节:俄罗斯联邦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 第6条:规定了俄罗斯联邦政府对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签证、居留许可和被驱逐出境等。

- 第7条: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外国公民可以获得俄罗斯联邦公民身份的程序。

第二章:俄罗斯联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公民权利- 第24条:规定了俄罗斯联邦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人身自由、平等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宗教自由等。

- 第26条:明确禁止歧视,保护公民免受种族、性别、宗教和社会地位的不公平对待。

第二节:公民义务- 第27条:规定了俄罗斯联邦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法律、尊重宪法、勤奋工作等。

- 第28条:规定了公民保卫俄罗斯国家的义务,包括兵役和参与民防等。

第三章:俄罗斯联邦公民的社会保护- 第35条:规定了俄罗斯联邦公民享有的社会保护权利,包括养老金和社会福利等。

第四章:俄罗斯联邦公民的法律地位第一节:民法人格- 第48条:规定了俄罗斯联邦公民的法律地位,包括民事行为能力、婚姻和家庭关系等。

第二节:专有权和个人非财产权- 第55条:规定了俄罗斯联邦公民对个人和财产的专有权。

- 第57条:规定了俄罗斯联邦公民享有的个人非财产权利,包括姓名权、声誉权、隐私权等。

这些内容只是对俄罗斯联邦公民法的一部分简要介绍,全面了解该法律的各个方面需要对该法律进行详细研究。

如果您对该法律有更深入的了解和学习需求,建议您查阅相关法律文本或咨询专业人士。

俄罗斯人口

俄罗斯人口

加大补贴力度
• 2010年2月19日在国 家优先项目和人口政 策实施委员会会後责 成总理普京、总统驻 各联邦区全权代表及 各地行政长官在2011 年1月1日前采取全面 措施启用分娩中心 。 根据总统令,需 在2010年7月1日前采 取措施完善母亲基本 资金发放机制,提高 民众使用资金机会的 知情度。
• 俄罗斯联邦劳动和社会发展部认为,由于 人口减少,现在俄罗斯劳动力的缺口达100 0万,特别是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的石油、 天然气、木材、煤矿、黄金等生产领域, 劳动力短缺近50% • 影响俄罗斯的民族结构 • 俄罗斯军队兵源减少,威胁国家安全
• 导致其社会保障制度陷入财务危机 “面对不断增加的人口老龄化压力, 现收现付制存在根本的缺陷。日益庞大的 老年人口的赡养使在职职工压力加剧,但 又没有专门积累的储备资金,所以很容易 出现支付危机。” 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受到冲击
1.根据本国国情完善养老保险体制。 2.通过制度化和法制化措施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 安全有效运行。 3.通过积极的养老政策和人口政策迎接老龄化社 会 。
thanks
人口老龄化对告提到, 2007年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提到,东欧和独 年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提到 联体国家人口老龄化进程最快。2025年 联体国家人口老龄化进程最快。2025年,欧洲国 家的人口平均年龄将从目前的38岁增至2050年的4 38岁增至2050年的 家的人口平均年龄将从目前的38岁增至2050年的4 一半人口的年龄将超过55 55岁 9岁,一半人口的年龄将超过55岁,届时将比非洲 的平均年龄高出20 20岁 的平均年龄高出20岁。 • 今后20 20年 中东欧国家人口将减少2400 2400万 今后20年,中东欧国家人口将减少2400万 2025年 在东欧9国和阿塞拜疆、 。2025年,在东欧9国和阿塞拜疆、斯洛伐克等国 家的人口中, 家的人口中,五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人口年龄将 超过65 65岁 超过65岁 • 报告分析认为, 报告分析认为,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原因是出 生率下降和人口的预期寿命增加。 生率下降和人口的预期寿命增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未满14岁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所办理的临时居留许可的形式为:在证明其父母(已获得临时居留许可)一方身份的证件上盖上规定形式的印戳。
没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的无国籍人士将发给其规定形式的临时居留证。
24.临时居留许可的期限为3年。
25.在办理临时居留许可时,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应进行强制性的国家指纹登记。
26.应按《地位法》规定的方式交纳临时居留许可签发手续费。
领取临时居留许可证应按俄罗斯联邦立法规定的金额交费。
27.内务机构的官员在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签发临时居留许可时应向其说明:获得临时居留许可的人员的法律地位,《地位法》第7条规定的注销临时居留许可的理由,每年需到内务机关进行重新登记。
如果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离开俄罗斯,内务机关应按照俄罗斯联邦立法规定的方式采取措施将其驱逐出境。
29.内务机关对获得临时居留许可的人员进行登记,并按规定程序,将有关资料以及被拒签临时居留许可人员和被注销临时居留许可人员的有关资料提交给记录有关在俄长期或临时居住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资料的中央数据库。
21.内务机关有关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签发临时居留许可的批复是申请人在俄罗斯联邦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办理入境签证的依据。
三、临时居留许可的办理
22.进入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内务机关办理临时居留许可。
23.为年满14岁以上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所办理的临时居留许可的形式为:在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上加盖规定形式的印戳。
12.在向俄罗斯联邦内务机关、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提交申请书时,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的所有表示愿意在俄罗斯联邦生活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场,他们应当按本条例的规定提交文件。
13.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其身份、出生、婚姻、继承权的文件、就业证、退休证以及本条例第8条第3款和第9条第1款规定的文件应当予以退还,而这些文件的复印件和公证过的俄文译文应与申请书附在一起。
2.凡年满18岁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士)均可获得俄罗斯联邦政府每年批准的限额(以下简称限额)内的临时居留许可,而限额外临时居留名额的获得应按照《地位法》第6条第3款执行。
3.临时居留许可由负责处理国内事务的联邦行政机关的当地机构(以下称内务机关)签发给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
(4)与俄罗斯联邦公民结婚并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有住所的人应当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共同生活的、并有外国国籍子女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子女出生或被其收养以及共同生活的文件。
(5)在俄罗斯进行投资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使用其资金的单位领导人给内务机关的信函,说明其已实现了按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数额的投资。
8.在递交申请时,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要交4张照片,规格35x45毫米,还需提供以下文件:
(1)证明身份和国籍的证件;
(2)常住国授权机关颁发的证明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的文件;
(3)居住证,或其他由外国授权机构颁发、能够证明该申请人不在其国籍所属国居住的文件;
(4)证明申请人有资金能力保障本人及家属在俄罗斯的基本生活水平的文件,或是证明申请人没有劳动能力的文件(自然人的收入证明、有税务机关印章的收入申报单、工作单位证明、就业证、退休证、社会保障机关关于领取救济金的证明、领取赡养费的证明、在信贷机构有存款的证明(需写明帐号)、遗产权证明、申请人的赡养人的收入证明,以及其他可证明申请人有不违法的收入文件或证明其无劳动能力的文件);
重新登记的办法由俄罗斯联邦内务部制定。
应当事先提醒得到临时居留许可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根据《地位法》第11条第2款的规定,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无权在允许其临时居住的俄罗斯联邦主体范围内擅自改变居住地点,或在这个联邦主体之外选择居住地。
28.一旦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作出了《地位法》第7条中指出的那些行为,内务机关应作出取消其临时居留许可和签发离境签证的决定。
二、申请书的受理
14.在受理申请书时应当检查所提供的文件手续是否正确。应由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确认申请人在申请书上的签字的真实性。在负责人的签字上以及在申请书的照片上应加盖俄罗斯联邦内务机关、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的印章。
应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说明法律规定的拒发临时居留许可的原因和审理申请的期限。
安全机构、司法部门、税务机关、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一旦发现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有上述行为,应在10天内通知内务机关。
内务机关应将自己的决定在3日内通知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要求其自接到这一决定之日起15天内离开俄罗斯联邦。同时在证明外国公民身份的证件上,加盖取消其临时居留许可的印戳,而对于持有临时居留证的无国籍人士,应没收其临时居留证。
(2)没有劳动能力的、但有子女拥有俄罗斯联邦国籍并居住在俄罗斯联邦境内的人员,应当提供子女的出生证和身份证,俄罗斯联邦授权的卫生机构和外国权威机构出具的申请人无劳动能力证明;
(3)申请人父母中至少有一方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有俄罗斯联邦国籍和常住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该申请人应当提供出生证明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或母的身份证和俄罗斯联邦授权卫生部门出具的没有劳动能力的证明;
莫斯科
2002年11月5日
iel_1047
北大法宝:()提供法律信息全面解决方案,是中国最大、用户最多、更新最快的综合法律信息平台。所有产品和服务。本篇【法宝引证码】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文件提供: 北大法宝 Tel:010-8268 9699
4.由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本人提交临时居留的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如果申请人已合法地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将申请书交到内务机关;
如果申请人在自己的常住国里,可将申请书交到俄罗斯联邦的外交代表机构或领事机构。
如果申请人打算在配额内为自己及家属办理临时居留许可,应在申请书中说明这一点。
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办理临时居留许可的条例
(俄罗斯联邦政府2002年11月1日第789号决定批准)
一、总则
1.根据《俄罗斯联邦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以下称《地位法》)第6条第8款,本条例确定了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办理临时居留许可的办法,以及在申请获得临时居留许可时应提供的文件清单。
(5)婚姻状况证明;
(6)子女出生证明,未满18岁子女的身份证明(有护照即提供护照);
(7)14岁至18岁的子女表示同意到俄罗斯联邦居住的证明。子女的签名应经过公证;
(8)申请人及其家属没有患艾滋病的证明;
(9)外国授权机关或俄罗斯联邦授权的卫生机构颁发的文件,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属)没有因毒品引起的疾病、不患有经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的疾病清单中列举的传染病。
根据调查结果,内务机关将对是否签发临时居留许可作出决定,应对每个申请分别作出批复。
18.对申请的审理期限应为:从接到所有必备文件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19.内务机关必须在作出批复后的一个月内向申请人发出通知函,并说明批复的序号和日期,如果是拒绝签发应说明理由。
20.如果申请人是在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提交的申请,那么内务机关的批复通知函应寄到俄罗斯联邦外交部,并注明发文号码。
9.与《地位法》第6条第3款中的任何一点有关的申请人,除了提供本条例第8条中规定的文件,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在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出生、过去拥有苏联国籍的人员,或在俄罗斯联邦出生的人员,应当提供出生登记机关开具的出生证明。如果没有上述证明,1974年版的苏联公民身份证可作为其在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出生和具有苏联国籍的证明文件;
15.对申请书应进行登记,并注明登记号。应向申请人提供证明已收到申请书的收据。
16.交给外交代表机构或领事机构的申请书连同所附文件应在一个月内通过外交信使递交内务机关。
17.内务机关应审查申请并进行必要的调查,检查是否具有《地位法》第7条规定的那些拒发临时居留许可的情况,为此还应向有关安全机构、司法部门、税务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卫生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询查。上述机构应在2个月内通报该申请人是否存在拒发临时居留许可的情况。
如果申请人与其亲属有不同的姓氏,则应提供相关的补充文件来证明他们的亲属关系。
10.如果申请书所附的证明文件是用外文书写的,则应提供经过公证的俄文译文。
11.本条例第9条中指出的申请人还应提供依据俄罗斯联邦立法他们拥有住房的证明文件,或提供俄罗斯国籍的公民同意向其提供住房的文件,该公民应为已成年的、居住登记地在俄罗斯联邦境内。
5.如果外国公民为证明其身份使用的是与其职务和职业有关的证件(包括海员证),或有效期不足半年的证件,其申请不予受理。
6.申请书一式两份,为表格式,其格式由俄罗斯联邦内务部规定。
7.申请表的填写使用俄文,可以手写,也可以用其他技术手段(打字机和电脑)请表中问题的回答必须详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