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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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措施
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措施提要: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全权代表项目管理单位履行委托管理合同,承担管理合同中所规定的项目管理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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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措施
为了确保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工程师对本工程的施工生产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督、检查与控制,即包括事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控制,以及各单项工程及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后,对建筑施工及安装产品质量的事后控制。为了达到全过程、全方位、各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项目管理部在施工阶段在质量控制上将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组织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负责制度
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全权代表项目管理单位履行委托管理合同,承担管理合同中所规定的项目管理单位的责任和任务,项目经理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确保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全面履行。
(2)管理工作的报表统计制度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日、周、月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应包括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项目管理单
位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管理月报(具体内容见前),管理报告应包括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
(3)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要求施工单位在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完成以后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驻地管理工程师对准备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审核,签署是否同意开工的意见报项目经理批准,项目经理应同监理单位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下达是否开工的指令。
(4)工地现场管理部例会制度
每周项目经理召开管理部全体管理人员会议,总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管理要求,讨论和解决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工地每两周召开一次工地例会,由现场项目管理部、设计方、施工、监理单位参加,例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上一次例会讨论的工作完成情况,解决工地现场出现的有关问题,协调各方关系,安排下步工作,例会由管理方会同监理单位主持召开并形成会议纪要。
(5)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及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审查监督制度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方针政策、质量目标、宣言、质量要求、质量工作计划和指示、质量检查规定、质量管理工作程序、质量标准和关系。
审查施工单位对本项目的质量方针政策、质量目标、质量要求、质量工作计划和指示、质量检查的规定、质量工作
程序是否满足项目目标实现的需要,审查项目质量体系是否反应在合同、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管理计划和工作计划中。
(6)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图纸会审是减少图纸错误、提高设计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有效措施。对于分批分阶段提供的设计图纸还需分次组织会审。正式会审前,施工方应组织内部预审,将预审内容交管理方汇总形成统一意见。正式图审由项目经理主持,会审纪要由项目管理部会同监理单位记录、整理,并经与会各方签认盖章。
(7)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向项目管理部申报施工组织设计。在每一个分部工程和主要分项工程、重要部位,以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组织施工时,均应报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未经管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施工。
(8)工程材料、半成品质检制度
订货前,施工方应提出样品、厂家资质证明和单价,经管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建设单位研究同意后(必要时进行封样处理)方可订货;到货后及时将出厂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报送项目管理部审核;主要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如有疑问,项目管理部可重新抽样送检。工程材料、半成品必须经项目管理部认可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准
用于工程。
(9)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好隐检单(专职质检人员签字并附有关材料证明),经管理工程师会同监理单位现场验收合格签署意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方一般应提前24小时通知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
(10)工程变更签证制度
建设单位、设计院提出的设计变更及修改通知必须经管理工程师会签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施工方提出的技术核定,要取得管理工程师同意签字后向建设单位和设计院提出。
对于提出的设计变更、修改通知及技术核定,管理工程师应侧重于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影响进行审查,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反应。
(11)施工工艺样板先行制度
对于装修阶段有条件的施工工序(如粉刷、管道及电气安装等部分工序)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管理的要求提供样板施工;由施工单位、项目管理部会同监理单位对样板进行评价、提出修改意见、直至样板施工复合要求;大面积施工对照样板推广、展开。
(1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如施工单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项目管理部应督促承包
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呈报书面报告。承包商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管理部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3)工程停工/复工制度
对多次出现不合格工程,项目管理部将依据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来处理,必要时由监理公司下达停工令,令其停止施工。对不合格工程,承包商按规定修补或返工重做达到合格后,管理工程师才能予以验收和计量,否则继续返工,直至建议终止合同,撤消其承包资格。
2)技术管理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人工、材料、设备、施工工艺落实情况
●检查工程施工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员到位情况;审查施工单位承担任务的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项目要求;审查分包单位、供货单位、试验单位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监督与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工序质量控制,使其能将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自始至终都纳入质量管理范围;督促施工方对重要的和复杂的施工项目或工序做为重点,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控制,及时检查与审核施工方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