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职责及考核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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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及考核基本要求

(试行)

(本条例适用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系列,其它系列参照学校文件执行)

一、助教

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讲授工作,协助指导课堂讨论、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协助指导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

2.参加科学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根据需要参加社会服务等工作;

3.每年在学院内至少作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

4.聘期内至少担任一年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5.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6. 每年完成网上考核分数500分。

二、讲师

1.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主讲工作;根据需要,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

2.参加科学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聘期内须获得一项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技成果奖(参与);

3.指导助教,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进修教师等;

4.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活动;

5.每年在学院内至少作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

6.聘期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通讯联系人视作第一作者,以下同);或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1部以上;

7.作为团队成员参加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8.聘期内至少承担一年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或指导社团

1个以上;

9.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10. 每年完成网上考核分数525分。

三、副教授

1.系统地担任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主讲工作,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聘期内开设新课程(面向全校的人文素质任选课)或开设“名师导航”、综合素质教育核心课程、面向外学院的跨学科课程1门以上;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创新活动等工作;

2.参与本学科、专业建设;指导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

3.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主持或参加编审教材和撰写学术著作;主持或参加精品课程创建与优秀教材的建设;聘期内须获得一项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技成果奖(前5名);

4.聘期内主持校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到帐科研经费1万以上(公共外语教师5000元以上);教学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经费可计入到帐经费;

5.指导助教、讲师,对所指导的年轻教师制定培养计划并负责实施。指导进修教师、青年教师;

6.每年在学院内至少作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

7.聘期内在公开出版的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4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须为一类或二类核心期刊;教学型须有1篇教学研究论文);或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须为一类或二类核心期刊)并作为主要编撰人(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教材1本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译著1部(科技处界定,排名第1)以上;

8.聘期内至少承担一年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或联系6名以上学生(本科生导师);或指导社团1个以上;

9.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10. 每年完成网上考核分数650分。

四、教授

1.系统地担任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主讲工作,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讲座课程;聘期内开设新课程(面向全校的人文素质任选课)或开设“名师导航”、综合素质教育核心课程、面向外学院的跨学科课程1门以上;每年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活动等工作;

2.指导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教育教学改革,领导本学科和专业规划建设;指导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

3.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教学法研究,主持或指导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编审教材,撰写学术著作,主持或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创建与优秀教材的建设;聘期内须获得一项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技成果奖(前3名);

4.聘期内主持校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到帐科研经费3万元以上(公共外语教师2万元);教学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经费可计入到帐经费;

5.指导副教授及以下职务教师,对所指导的年轻教师制定培养计划并负责实施;每年指导进修教师、青年教师;

6.每年在学校或学院内至少作一次公开的学术报告;

7.聘期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6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3篇为一类或二类核心期刊;教学型教师须有1篇教学研究论文);或发表4篇以上论文(其中一类或二类核心期刊2篇)并作为主要编撰人(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2本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译著2部(科技处界定,排名第1)以上;

8.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9. 每年完成网上考核分数8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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