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来水价格
关于城市自来水行业安装费、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城市自来水行业安装费、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重庆市自来水公司、主城区各自备水厂,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创造我市良好的投资环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自来水行业安装、服务的收费标准,加强对城市供水企业收费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国家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我们对供水企业的安装、服务费标准作了重新修定,现将新的安装、服务费标准规定如下:一、配水管网改造费1、收费对象及范围:凡向供水企业申请新增用水的用户,在申报新安装或改大安装自来水表手续时均应交纳配水管网改造费。
2、收费标准:3、收费管理:配水管网改造费的收、管、用由市自来水公司归口管理,收入作为企业专项资金用于城市供水设施和小管道的改造建设。
二、水表查勘、管道工程设计、技术资料服务费1、查勘费:水表口径为DN15-DN20的每只表收取100元;水表口径为DN25-DN100的每只表收取300元。
2、管道工程设计费:水表口径在DN100以上按工程造价1.5%收取,不另收水表查勘费和技术资料服务费。
3、技术资料服务费:水表口径为DN20以下的免收;水表口径为DN25-DN50的收取300元;水表口径为DN80-DN200的收取1500元;水表口径为DN300以上的收取5000元。
三、自来水安装、维修有关收费1、人工费:水表口径在DN100以下的每工作日按45元计收;水表口径在DN100以上(含DN100)的按国家当时颁布的市政工程造价定额标准计收。
2、材料费:自来水安装和维修所需材料价格按供水企业实际进价或均价加15%综合差率作价收取。
四、开口接水水量损失费因自来水安装工程所涉及的水损费、管沟挖掘、回填以及市政设施赔偿及有关手续费由用户承担,其中水损失费按开口主管道小时流量×2小时×水价计收。
五、其它收费1、《用户证》工本费每证5元。
2、用户过户费:水表口径为DN15-DN25的每表收取10元;水表口径为DN40以上(含DN40)的每表收取50元。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16•【字号】渝发改规范〔2021〕15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修订后的《重庆市定价目录》已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价规〔2018〕5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12月16日重庆市定价目录说明:1.本目录不包括中央定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凡涉及中央定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一律按中央定价目录执行。
2.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
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进展,定期修订本目录。
3.列入本目录的定价内容,包括定价项目的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以及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
对涉及民生的价格和收费,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监管,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4.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由本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本目录所称中心城区包括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5.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在市内消纳的水电、气电等电量上网电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中央另有规定的除外。
居民、农业等优先购电电量的销售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定价原则和总体水平,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价格水平。
城市水价2010年全年走势分析
城市水价2010全年走势分析2010年,在通胀不断加大的环境下,水价上涨的关注点并不强烈。
呼喊多年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终在年末“低调”出台。
水价改革依然在推进,改革的重点依然是价格的上调,随着政策的明确,成本透明将成为改革的下一个重点,这也将进一步推动水价的进一步理顺与合理化。
中国水网收集整理了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征收、调整信息,总结内容如下,以供参考。
一、水价年均增速6.57% 自来水价格调整渐成水价改革主线(1) 36个大中城市水价调整趋势分析(2002-2010年)截止到2010年12月底,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自来水价格(含水资源费、城市附加费等)+污水处理费)平均值为2.65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平均值为1.93元/立方米,在到户水价中占比73%;污水处理费平均值为0.78元/立方米,在到户水价中所占比例为27%。
相比2002年底,全国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平均值总体上涨66%,年均增长6.57%;自来水价格平均值总体上涨50.2%,年均增长5.24%;污水处理费平均值总体上涨131%,年均增长11.2%。
从水价走势上来看,36个大中城市的价格走势可以分三个阶段:2005年以前,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呈现出相对快速的增长,这阶段,污水处理费正处在全面开征以及上涨的起步阶段;2006到2008年间,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的增速开始逐年放缓,金融危机也影响到了水价的涨势,如果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影响,2008年的的水价可以说是负增长;2009年以后,金融危机影响逐渐减弱,水价涨速开始抬头。
进入到2010年,自来水价格的增长速度首次超过了污水处理费的增长速度,这也跟前几年污水处理费的大幅提升有很大的关系。
从数据上来看,水价调整也呈现出季节性,每年的第一、二季度,为水价调整的密集期。
(2)中国城市水价调整现状总结(2010全年)根据中国水网不完全统计,2010年全年,共有59个地方(52个设市城市、3个县城、4个市区及重点城镇)对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进行了调整,其中15个地方同时调整了自来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29个地方调整了自来水价格、15个地方调整了污水处理费。
水价调研情况报告-报告书
水价调研情况报告篇一:关于雅安城市水价的调研报告关于雅安城市水价的调研报告供水事业是一项公益事业。
为保证雅安城市供水,进一步提高供水质量,不断满足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去年底,我公司采取实地调查、座谈分析等方式,对雅安城市水价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现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公司情况:雅安市供排水公司始建于1953年,1954年正式投产,是经营自来水生产、销售兼营水管及管件、管道安装维护的国有企业。
截至目前形成供水规模9.5万立方米/日。
管网总长度135公里,固定资产总额6754万元,现有职工273人。
2010年、2011年售水总量分别为1233万立方米、1272万立方米,主营销售收入分别为1650万元、1762万元,分别亏损245万元、367万元。
(二)供水情况: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市区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城市居民供水二次加压问题越来越突出,水供不上去,居民不愿交费,供水企业没办法只有断水,结果形成诸多矛盾。
其次后续的维护及由此产生的费用谁承担。
在明确加压泵产权后,后续的维护费用怎么出,最终还要居民拿,无论加到水价中还是加到物业费中,都有背于目前的方针政策及民生工程。
此,大部分是70年代以前建设的,年久老化严重,跑、冒、嘀、漏及爆管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公司每年需支付管道修理费用35万元左右。
(三)供水设施投入加大,投资成本摊销费用上升。
随着雅安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
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其城市管网的建设投入也在不断增加,近年来,城市主供水管道和污水管网的建设投资就高达8000万元左右。
(四)各项社会保障费用支出增加。
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缴纳逐年增加,每年缴纳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社会统筹保障基金就达165万元。
三、问题分析近七年,全国包括我市物价大幅度上涨,通货膨胀率提升。
但我市目前执行的还是2004年的水费标准,加之各项支出费用的增加,我公司收支凸显支大于收,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运行和供水质量。
邯郸市自来水收费标准
邯郸市自来水收费标准邯郸市自来水收费标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府定价部门批准的价格,对居民、企业和其他单位提供自来水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自来水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水环境的良好状态,促进水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活水平的需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邯郸市自来水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针对居民用户,邯郸市自来水收费标准按照每月用水量分段计价。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每月用水量在15立方米及以下的,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2元;每月用水量在15-30立方米的,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2.5元;每月用水量在30-60立方米的,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3元;每月用水量在60-90立方米的,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3.5元;每月用水量在90立方米以上的,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4元。
此外,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超标用水,将按照超出部分的用水量加收50%的超额水费。
其次,对于工商业用户,邯郸市自来水收费标准也按照每月用水量分段计价。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每月用水量在30立方米及以下的,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3元;每月用水量在30-60立方米的,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3.5元;每月用水量在60-90立方米的,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4元;每月用水量在90-120立方米的,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4.5元;每月用水量在120立方米以上的,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5元。
同样,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超标用水,也将按照超出部分的用水量加收50%的超额水费。
总之,邯郸市自来水收费标准的制定合理,能够有效引导居民和企业单位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自来水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希望广大用户能够理解和支持自来水收费标准,共同为建设美丽家园、节约用水资源做出贡献。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8〕129号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8〕129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全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区政府第3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荣昌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相关事宜。
根据《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 42 号令)、《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小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解缴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市政委〔2009〕178 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和主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渝价〔2009〕455号)及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6〕8号)精神和荣昌实际,现就我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收范围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单位或个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或处理后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排向自然水体的水质标准,且未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不缴纳污水处理费;仍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应当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
重庆渝荣水务有限公司供区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费由该公司代征,其他镇街的污水处理费由所在镇街供水企业代征。
镇街具体负责确定征收对象及本辖区内征收工作的宣传、督促、监管及任务落实。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价[2004]278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价〔2004〕278号)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水利(农机)局:为健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市物价局和市水利局制定了《重庆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向市物价局和市水利局反映。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附件:重庆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4号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指供水经营者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销售给用户的天然水价格。
第四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
(一)供水生产成本:是指正常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工资、直接材料费、其他直接支出以及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水资源费等制造费用。
(二)供水生产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合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重庆主城区地下水参考word
重庆主城区有9个: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重庆市主城区首例“人造地下水”地下水,是贮存于包气带以下地层空隙,包括岩石孔隙、裂隙和溶洞之中的水。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水量稳定,水质好,是农业灌溉、工矿和城市的重要水源之一。
但在一定条件下,地下水的变化也会引起沼泽化、盐渍化、滑坡、地面沉降等不利自然现象。
大气降水降落到地表,其中一部分渗透到地表以下土层里和岩石的孔隙、裂隙及溶洞中,形成地下水。
我国的水资源以西南部最为丰富.重庆地区水资源非常丰富, 各类水资源合计4648亿立方米, 由当地地表水、过境水和地下水组成。
地表水。
重庆当地地表径流总量为511.4亿立方米, 其地域分配与当地降水量成正相关。
东南边缘山区, 北部大巴山地多年平均径流深分别为741.6毫米(黔江)、753毫米(开县), 而地区西部丘陵地区的永川仅360毫米, 相差达1倍多。
当地地表径流年际变化也很大, 最多年为最少年的1.5--4.2倍。
重庆地区入境河流有长江、嘉陵江、乌江等36条, 通过长江于巫山县碚口出口。
据推算, 入境地表径流总量为4005亿立方米, 出口为4292亿立方米。
利用重庆市主城区月平均气温及降水资料,讨论该地区近百余年水资源量的年际及年代际的变化特征并对其进行了评估,最后对未来10年重庆主城区水资源量进行了预测和评估。
结果表明,从1892~2002年共111年重庆主城区年水资源量略有增多的趋势,其变化主要经历了4个阶段;近几年水资源量处于增强的偏丰期;未来10年重庆主城区水资源量可能有偏枯的趋势。
长江、嘉陵江及其支流等过境水资源丰富,当地水资源相对匮乏,水资源分布时空不均,利用效率较低,西部地区如沙坪坝区水资源量相对偏少,北部、南部和东部地区水资源相对丰富,局部地区工程性缺水问题较为突出。
长江、嘉陵江水量和水质较稳定,次级河流水环境较差。
水资源综合承载能力约1300万——1600万人。
重庆水费收费标准一吨
重庆水费收费标准一吨重庆水价分为居民水价和非居民水价。
2021用水收费标准一、居民用水价格(水价=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1、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按年度用水量计算,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分档递增。
自来水: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5元/立方米(其中,水费2.07元/立方米,水资源费1.57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36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用水量在181-260立方米之间,水价为每立方米7元/立方米(其中,水费4.07元/立方米,水资源费1.57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36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用水量为260立方米以上,水价为每立方米9元/立方米。
(其中,水费6.07元/立方米,水资源费1.57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36元/立方米)自备井: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5元/立方米(其中,水费1.03元/立方米,水资源费2.61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36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用水量在181-260立方米之间,水价为每立方米7元/立方米(其中,水费3.03元/立方米,水资源费2.61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36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用水量为260立方米以上,水价为每立方米9元/立方米。
(其中,水费5.03元/立方米,水资源费2.61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36元/立方米)2、关于多人口家庭用水问题,对确因家庭人口较多而导致用水量增加的家庭,具备分表条件的,应给予分表;不具备分表条件且人口为6人(含)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0立方米,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村)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直接认定其阶梯水量和水价。
3、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便民浴池、园林环卫等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统一执行每立方米6元,并按照《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继续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
重庆中考数学应用题训练
重庆中考数学应用题训练22.为了鼓励市民节约用水,某市居民生活用水按阶梯式水价计费下表是该市居民“一户一表”生活用水阶梯式计费价格表的一部分信息:自来水销售价格污水处理价格每户每月用水量单价:元/吨单价:元/吨17吨及以下a0.80超过17吨不超过30吨的部分b0.80超过30吨的部分 6.000.80[说明:①每户产生的污水量等于该户的用水量;②水费=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已知小王家2012年4月份用水20吨,交水费66元;5月份用水25吨,交水费91元(1)求a,b的值(2)随着夏天的到来用水量将增加,为了节约开支,小王计划把6月份水费控制在家庭月收入的2 %,若小王家月收入为9200元,则小王家6月份最多能用水多少吨?22. 为了拉动内需,全国各地汽车购置税补贴活动在2009年正式开始.某经销商在政策出台前一个月共售出某品牌汽车的手动型和自动型共960台,政策出台后的第一个月售出这两种型号的汽车共1228台,其中手动型和自动型汽车的销售量分别比政策出台前一个月增长30%和25%.(1) 在政策出台前一个月,销售的手动型和自动型汽车分别为多少台?(2) 若手动型汽车每台价格为8万元,自动型汽车每台价格为9万元.根据汽车补贴政策,政府按每台汽车价格的5%给购买汽车的用户补贴,问政策出台后的第一个月,政府对这l228台汽车用户共补贴了多少万元?23、今年年初以来,受禽流感影响,家禽销量大幅下滑。
为维护家禽养殖户的利益,政府部门出台了一项补贴政策:自4月1日起,按销量向家禽养殖户每千克补偿2元。
3月份,“嘉祥”养鸡场售出了3000千克鸡;4月补贴政策出台后,“嘉祥” 养鸡场按3月份的每千克售价打八折加紧促销,仍然比3月份少销售了500千克鸡,加上政府补贴,3、4月份共获销售收入80000元。
(1)“嘉祥” 养鸡场3月份出售的鸡的售价是每千克多少元?(2)去年5月“嘉祥” 养鸡场销售收入为52000元,今年5月以来,家禽销售形势更严峻,政府进一步出台补贴政策:除现有的政府补贴外,根据家禽养殖户的规模,每月每户再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量的政府补贴。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镇供水工程运营管理的通知-渝水〔2018〕273号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镇供水工程运营管理的通知正文:----------------------------------------------------------------------------------------------------------------------------------------------------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镇供水工程运营管理的通知渝水〔2018〕273号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保障村镇饮水安全,根据《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发展目标,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是明确主导方向。
以集中供水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村镇供水企业化、专业化管理,积极探索物业化管理,统筹解决工程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经费和管护效益等问题。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
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当地供水实际情况和供水工程自身特点,合理设定阶段目标和工作路径,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序推进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不脱离实际搞“一刀切”。
三是确保安全可靠。
以保障工程安全、水质安全、运行安全和资产安全为前提,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为村镇居民提供安全卫生、持续稳定的供水。
四是确保长效运行。
按照“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的总体要求,构建产权清晰、权责一致、安全高效的村镇供水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村镇供水工程运营管护和服务保障水平,切实把村镇居民饮水安全稳定住、巩固住,为全市脱贫攻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供水保障。
二、主要工作措施(一)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责任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依法明晰工程产权,核发产权证书,规范产权管理。
原则上,由国家投资建设的村镇供水工程所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国家所有;由集体投资建设的村镇供水工程所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集体所有;由个人(企业)投资建设的村镇供水工程所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投资者所有;由国家、集体、个人(企业)共同投资建设规模较大的村镇供水工程所形成的资产,其产权由国家、集体、个人(企业)按出资比例共同所有,规模较小的集中供水及分散供水工程,其产权可划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企业),具体由区县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无偿援助、捐赠资金建设的村镇供水工程所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指定的接受援助或接受捐赠者所有,无明确指定的,其产权归国家所有。
重庆水电气费收费标准
重庆水电气费收费标准重庆市水电气费收费标准。
在重庆市,水电气费是市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支出,因此了解相关收费标准对于合理安排家庭开支至关重要。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重庆市水电气费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看看重庆市的水费收费标准。
根据重庆市自来水公司的规定,居民家庭的水费收费标准是按照每立方米水的用量进行计费的。
具体来说,月用水量在30立方米以下的,水费单价为2.5元/立方米;30-60立方米的,水费单价为3.5元/立方米;60-90立方米的,水费单价为4.5元/立方米;90立方米以上的,水费单价为5.5元/立方米。
而对于非居民用户,水费收费标准则有所不同,按照不同行业和用水性质进行分类收费。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重庆市的电费收费标准。
重庆市的电费收费标准是由重庆市供电公司制定的。
居民家庭的电费收费标准是分为阶梯电价和单一电价两种方式。
阶梯电价是指按照不同阶梯用电量分段计价,超过每个阶梯用电量的部分按照不同的电价进行计费。
而单一电价是指按照整体用电量进行统一计价。
具体的电费收费标准可以通过查询重庆市供电公司的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来获取。
最后,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重庆市的燃气费收费标准。
重庆市的燃气费收费标准是由当地燃气公司制定的。
一般来说,燃气费是按照每立方米的用气量进行计费的。
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通过查询当地燃气公司的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燃气营业厅来获取。
综上所述,重庆市的水电气费收费标准是由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公司制定的,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用量而有所不同。
因此,建议市民在使用水电气时,要合理安排用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支出。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重庆市的水电气费收费标准,合理安排家庭开支。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8•【字号】万州府办〔2020〕59号•【施行日期】2020.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五届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8日进一步加强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力度,特别是进一步强化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按照《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的意见(试行)》(渝府办〔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饮水安全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和“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重点提高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营水平,充分发挥工程使用效益,稳定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供水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建管并重,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既要重视完善供水设施,更要注重健全管护机制,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全过程管护体系。
(三)主要目标通过3—5年努力,全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基本实现可持续运行。
其中到2020年底,全区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全面通过国家评估考核,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制定水价,积极推动“两部水价”制,到2021年底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到2025年底,按现行标准,全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供水保障率达到95%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重庆自来水公司情况
重庆自来水公司情况重庆市自来水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始建于1932年,隶属于重庆市水务(集团),是国家大型企业。
主要担负着重庆市渝中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大渡口区、双碑地区等主城区271平方公里,225.66万人口的公共供水任务,日供水能力114.87万立方米。
供水方式上,采取多级加压(加压级数多达7级),组团式供水。
优质供水(一)实施净水工程城市供水水质是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随着市民生活水平及健康意识的提高,对供水水质相应的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市政府启动了主城区净水工程以提高供水水质,我司正在市政府和市水务集团的领导下实施净水工程有关的老水厂净水系统改造和市政供水管网改造等工作。
完成了和尚山水厂投药系统、沉淀池排泥系统的改造、优化水处理混合设施。
丰收坝水厂一期工程通水。
正在实施沙坪坝水厂的改造,针对嘉陵江水质采用先进的工艺,进一步提高出厂水水质。
(二)完善水质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水质管理水平,我司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抓工艺运行情况综合评估工作,加强测评技术力量;二是抓水质过程控制。
三是抓新型管材的推广应用试点和加强对新装管道、改管及爆管抢修的水质管理。
四是成立二次供水有限公司,逐步解决二次供水的水质、水价,规范二次供水的服务。
我司依据国家建设部新颁布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开展水质检测和监督工作,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诚信服务公司提出了“优质供水,诚信服务”的服务宗旨,以创建服务品牌为发展的目标,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全力做好各项供水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收费网点,开通交通、商业、民生、招商四家银行进行联网收费服务,收费服务网点已达到200多个,同时节假日、周末不休息,实行365天收费、在人口密集地区增设流动收费点、在各营业收费厅开展水费预存代扣业务,更加方便市民交费;开通电话和网上报装业务,方便市民办理用水;推行“一站式”服务;开通停水通知手机短信服务并增设手机查询水费信息;对外来投资者的用水申请实行特事特办;定期走访重点企业和外资企业,了解他们的用水情况,随时处理他们的用水难题;广泛开展“自来水服务进社区”活动。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29•【字号】北碚府办发〔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在碚市属单位:《北碚区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区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9日北碚区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村镇居民饮用水条件,保障村镇供水安全,维护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村镇供水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级及以上政府补助投资建设的村镇供水工程,包括场镇水厂、村级水厂(含由城镇水厂管网延伸采用“总表总阀”管理模式的村级供水工程)和简易供水工程。
第三条本区村镇供水安全保障实行街(镇)行政首长负责制。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镇)水利服务机构和供水单位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负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运行管理直接责任。
区水利局负责本行政区域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村镇供水工程水质监督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村镇供水水源地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和水源地保护范围的划定。
区发改委负责规模化供水工程水价的核定,指导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价的制定。
区财政局负责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维修补助资金的筹措和拨付,与区国资委共同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管。
区级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村镇供水工作。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村供水相关工作。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应当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供水管理制度。
重庆水费多少钱一吨
重庆⽔费多少钱⼀吨有⼈说,今年重庆物价局将针对居民⽔费征收标准⽅⾯,实施执⾏阶梯型的调价政策。
那么经过调价过后,重庆⽔费多少钱⼀吨呢?⼜有什么变动呢?就此,店铺⼩编整理出以下关于重庆⽔费征收标准的内容,望能有所帮助:⼀、⽔费的简介⽔费是使⽤供⽔⼯程供应的⽔的单位和个⼈,按照规定向供⽔单位缴纳的费⽤。
规定征收⽔费是现代⽴法的⼀个发展趋势,许多国家的⽔法,对全部或部分⽤⽔实⾏征收⽔费制度。
我国于1985年发布了《⽔利⼯程⽔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对征收⽔费的⽬的,核订⽔费标准的原则,⽔费的计收、使⽤和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法》也规定,使⽤供⽔⼯程供应的⽔,应当按照规定向供⽔单位缴纳⽔费。
征收⽔费的⽬的是为了合理利⽤⽔资源,促进节约⽤⽔,保证⽔利⼯程必需的运⾏管理、⼤修和更新改造费⽤。
⼆、重庆⽔费多少钱⼀吨重庆市污⽔处理费征收标准为:主城区居民由现⾏的0.70元/m3调整为1.00元/m3,⾮居民由现⾏的1.00元/m3调整为1.30元/m3;其他区县(⾃治县)城市居民污⽔处理费征收标准0.50/m3调整为1.00元/m3(分两步调整到位,2010年调为0.80/m3,2011年调为1.00/m3),⾮居民由现⾏的0.90元/m3调整为1.30元/m3(分两步调整到位,2010年调为1.10/m3,2011年调为1.30/m3)。
主城区居民⾃来⽔价格提⾼0.60元/m3,先调整0.40元,即由2.10元/m3调整为2.50元/m3;另0.20元由政府补贴解决或视经济发展情况再⾏实施。
主城区⾃来⽔中原⼯业、建筑业、商业⽤⽔统⼀合并为⾮居民类,其价格分别由2.35元/m3、2.70元/m3、3.10元/m3统⼀调整为3.35元/m3。
三、重庆市居民阶梯⽔价分档⽔量及价格重庆市居民阶梯⽔价按照年度⽤⽔量为单位实施。
当累计⽔量达到年度阶梯⽔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阶梯加价。
分档⽔量和价格具体如下:1)第⼀阶梯户年⽤⽔量为0-220(含)的,每⽴⽅⽶⾃来⽔价格为1.92元,每⽴⽅⽶排⽔价格为1.70元;每⽴⽅⽶综合⽔价为3.45元;2)第⼆阶梯户年⽤⽔量为220-300(含)的,每⽴⽅⽶⾃来⽔价格为3.30元,每⽴⽅⽶排⽔价格为1.70元;每⽴⽅⽶综合⽔价为4.83元;3)第三阶梯户年⽤⽔量为300以上的,每⽴⽅⽶⾃来⽔价格为4.30;每⽴⽅⽶排⽔价格为1.70元;每⽴⽅⽶综合⽔价为5.83元。
重庆水价格收费标准2024
重庆水价格收费标准2024重庆水价格收费标准2024根据重庆市政府发布的文件,重庆的水价格收费标准将在2024年进行调整。
以下是2024年重庆水价格收费标准的详细内容。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将适当上调。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1.阶梯水价制度根据居民家庭用水量的不同,将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具体每个阶梯的价格如下:-第一阶梯:用水量低于10立方米,每立方米价格为2.5元;-第二阶梯:用水量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价格为3元;-第三阶梯:用水量超过20立方米,每立方米价格为4元。
2.教育、医疗机构、养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教育、医疗机构、养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的生活用水价格将按照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进行收费。
3.价格调整方式每年对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进行一次统一调整。
具体调整幅度将根据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评估结果决定。
二、工业用水价格根据工业企业的不同用水情况,工业用水价格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收费。
1.用水性质根据工业企业用水性质的不同,区分为工业大用户和工业中小用户。
工业大用户的用水价格稍低于工业中小用户。
2.阶梯水价制度工业用户的用水价格将实行阶梯水价制度,根据用水量的不同,分为几个阶梯,并对应不同的价格。
具体的阶梯和价格将根据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评估结果确定。
3.上年用水情况根据企业上年度的用水情况,对企业的用水价格进行评估和调整。
用水量较大的企业可能会根据上年度的用水情况适当增加用水价格。
三、农业用水价格根据农田灌溉的需要和农业发展政策,农业用水价格将调整如下:1.农田灌溉用水根据农田灌溉的用水量和灌溉技术,将农田灌溉用水分为小水库灌溉和井灌两种方式,并根据不同方式收取不同的用水价格。
2.动植物养殖用水根据动植物养殖的需水量和养殖规模,对动植物养殖用水进行收费。
收费标准将根据市农业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以上是2024年重庆水价格收费标准的基本内容。
具体的收费标准将根据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评估和政策调整进行最终确定。
重庆水费收费标准2022二次供水
重庆水费收费标准2022二次供水
重庆水费收费标准2022二次供水
根据重庆市自来水公司发布的信息,2022年重庆市二次供水的收费标准如下:1.居民用水:每立方米2.8元(含污水处理费)。
2.非居民用水:每立方米3.5元(含污水处理费)。
3.商业用水:每立方米4.2元(含污水处理费)。
4.工业用水:根据用水性质和用水量进行计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当地自来水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仅适用于二次供水,不包括自来水的收费。
同时,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自来水公司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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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主城九区天然气销售价格
发布时间:2009-5-6 16:59:38
城市居民垃圾处置费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09-4-27 12:31:09
按照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2007)第157号)和《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65号),自2008年8月起,由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代收主城九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其征收政策的制定及解释单位为市政环卫部门。
主城区居民户收费标准为每户8元/月。
(一)执行范围
重庆市境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
(二)电量分档及电价标准
第一档月用电量200度(含)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即每度0.52元;第二档月用电量201-400度(含),每度提高5分,即每度0.57元;第三档月用电量在401度(含)以上,每度提高0.30元,即每度0.82元。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每度提高2分,即每度0.54元。
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标准执行。
(三)其他事项
1、对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度免费电量。
2、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3、“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阶梯电价,供电企业抄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抄表周期为一个月的,按月分档电量标准确定当期分档电量;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按月分档电量标准乘以2确定当期分档电量。
使用预购电量智能表的居民用户在更换为新型表计前,暂按购电量以日历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分档电量跨年不结转。
4、“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因政策调整或业务变更前(后)实际用电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的分档电量标准确定当期分档电量;超过一个月不足两个月的,按两个月的分档电量标准确定当期分档电量。
预购电量智能表用户2012年按六个月计算分档电量。
5、各区县要加快对居民合表用电户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推进预购电量智能表等表计更换和远程自动抄表系统建设。
在改造过程中,供电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四)执行时间
上述政策从2012年7月1日起的用电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