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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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地方标准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

CSGH/002-2005

2005年6月实施

主编单位: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关于执行《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成果标准》的通知

长规发[2005]100号

各规划设计单位:

现将《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CSGH/002-2005)印发给你们,自二00五年六月一日起请参照试行。

本标准由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解释等工作由长沙市规划管理局总工室负责。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次

1 总则 (1)

2 阶段成果 (1)

3 规划文本的内容与格式 (4)

4 图纸的内容及深度 (21)

5 分图图则的基本内容 (24)

6 规划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26)

7 现状调研报告及基础资料汇编的基本内容 (32)

8 电子文档 (34)

9 附则 (52)

附录A 文件封面格式 (53)

附录B 图则示范样本 (55)

附录C 本规范用词说明 (57)

附加说明 (58)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的内容、深度及格式,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1.0.2 凡在长沙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遵照本标准执行;在长沙市其他市辖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宜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遵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2 阶段成果

2.1 一般规定

2.1.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由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法定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图纸(含分图图册),技术文件为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现状调研报告)。

2.1.2 本标准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现状调研阶段、方案阶段、初步成果阶段和正式成果阶段。

2.1.3 所有阶段的成果文件应采用A3幅面装订(图纸大于A3幅面则折叠为A3幅面装订)。

2.1.4 规划文本、图纸应装订为一册,附件(规划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装订为一册。

2.1.5 成果文件的封面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见附录A)。

2.1.5.1 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规划设计单位名称和编制日期(正

式成果编制日期以该项目通过审批的日期为准)。

2.1.5.2 封一应注明编制单位负责人名单,并附设计单位的城市规

划编制资质证书(原件扫描打印、证书幅面不小于A6,合作项目须将所有合作单位规划编制证书一并列出) 。

2.1.5.3 封二应注明编制人员名单。

2.1.6 各阶段应提交彩色挂图一套,供审查会使用。

2.1.7 所有阶段都必须提交相应成果的电子文档。

2.2 现状调研阶段

2.2.1 现状调研阶段必须提交下列内容。

2.2.1.1 基础资料汇编。

2.2.1.2 现状调研报告。

2.2.2 现状调研阶段必须提交下列图纸。

2.2.2.1 区域位置图。

2.2.2.2 土地利用现状图。

2.2.2.3 用地分析图。

2.2.2.4 现状建筑质量评定图。

2.2.2.5 现状管网图(主要为排水和电力管网)。

2.3 方案阶段

2.3.1 方案阶段必须提交下列内容。

2.3.1.1 规划方案说明书。方案说明书应包括:规划基本思路、地

区发展目标、各项规模的论证依据与过程、影响本地区规划的重大因素分析以及对方案的评价。

2.3.1.2 经完善后(上阶段完成)的基础资料汇编及现状调研报告。

2.3.1.3 上阶段审查会的会议纪要。

2.3.2 方案阶段必须提交下列图纸。

2.3.2.1 经完善后(上阶段完成)的区域位置图、土地利用现状图、

用地分析图、现状建筑质量评价图、现状管网图等。

2.3.2.2 现状图则。

2.3.2.3 规划方案图(第一次提交的方案不得少于两个,经审查后

综合成一个方案)。

2.3.2.4 表达设计意图的相关分析图。

2.4 初步成果阶段

2.4.1 初步成果阶段必须提交规划文本。

2.4.2 初步成果阶段必须提交附件,附件包括下列内容。

2.4.2.1 规划说明书。

2.4.2.2 通过审查 (上阶段完成)的基础资料汇编及现状调研报

告。

2.4.2.3 各阶段审查会的会议纪要(含收集资料截止日期)。

2.4.3 初步成果阶段必须提交下列图纸。

2.4.

3.1 通过审查(上阶段完成)的区域位置图、土地利用现状图、

用地分析图、现状建筑质量评价图、现状管网图等。

2.4.

3.2 现状图则。

2.4.

3.3 土地利用规划图。当土地利用规划图不能清晰反映有关情

况时,应增加下列图纸:

1)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含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

2)绿地系统及水面保护规划图。

3)村民安置用地规划图。

2.4.

3.4 道路交通规划图。

2.4.

3.5 控制指标规划图。

2.4.

3.6 给水排水规划图。

2.4.

3.7 电力电信燃气规划图。

2.4.

3.8 其它专项规划图(防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

2.4.

3.9 城市设计导则图。

2.4.4 初步成果经审查后编制送审稿(送审稿的成果要求即上述初步成果阶段的要求)。

2.4.5 送审稿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按审查意见和公示意见汇总,编制正式成果。

2.5 正式成果阶段

2.5.1 正式成果阶段应提交以下内容。

2.5.1.1 规划文本。

2.5.1.2 分图图则(含现状图则、规划图则)。

2.5.1.3 附件(含规划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会

议纪要等)。

2.5.1.4 图纸(要求同初步成果阶段)。

3 规划文本的内容与格式

3.1 总则

3.1.1 制定规划的依据、原则和目标。

3.1.2 规划的适用范围。

3.1.3 规划的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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