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试行) 第4分册 隔离开关验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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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设备验收管理标准

变电站设备验收管理标准

变电站设备验收管理标准变电站设备验收管理标准-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变电站设备验收管理标准1、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和校验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和校验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站长必须组织当班运行人员参与新建、扩建瞎、设备更新改造和主设备大修后的验收工作,建立设备台帐。

变电运行人员必须参与设备验收工作,由办理工作票“工作终结”手续的工作许可人负责进行。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由站领导安排人员参与有关管理部门组织的验收工作,技术员负责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

运行人员必须要求工作负责人将设备大小修、预防性试验、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仪表校验及缺陷处理的情况按照规定作好一次检修试验记录或二次设备检验维护记录记录,经双方签字确认设备验收均应按南网有关规程规定、技术标准以及现场运行规程进行。

现场检查核对修试项目确己完成,所修缺陷确已消除。

一次设备检查验收标准:1.6.1 设备外观正常,引线正确接好。

1.6.2 绝缘子己清扫,清洁完好,无破损或异物。

1.6.3 设备油位、油温、压力正常,无渗漏油现象。

1.6.4 断路器、隔离开关试操作良好,三相同期,接触良好,信号正常。

试操作后断路器、隔离开关应分断。

1.6.5 接地刀闸分合良好,辅助接点转换正常,位置指示正确。

临时接地桩焊接符合标准且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1.6.6 各种控制开关应在正常位置,计数器正常(记下读数)。

1.6.7 变压器、电容器更换硅胶后,硅胶玻璃外罩应当干净,运行中能清楚地看到内部硅胶的状态。

1.6.8 端子箱、操作箱(机构箱)清洁,元件完好,接线正常,加热器确己投入,箱门关闭密封良好。

检查时应抄录有关计数器。

1.6.9 设备上无遗留物件,现场整洁,借用的钥匙,资料等均己归还。

1.6.10 中间验收阶段,施工现场标识完整,材料、工具、仪器仪表、大型施工作业工具等摆放整齐有序,现场警示牌、围栏、标志牌等按南方电网公司标准进行布置。

变电站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技术验收标准

变电站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技术验收标准

变电站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技术验收标准变电站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技术验收标准一、构架及基础(一)、铁构及设备支架交接验收1、用于铁构及支架之钢材应符合设计要求标号。

2、铁构组立后,在未承受负荷前进行测量,对原设计允许的偏差如下:(1)组立后的柱与设计中心允许偏差不大于5毫米。

(2)柱顶对于垂直线的偏差在柱高小于10米时允许偏差为10毫米。

(3)柱的弯曲度为顶柱高的千分之一但不许大于15毫米。

(4)组装后的横梁向下弯曲度应不超过横梁全长的千分之一。

3、螺母紧好后露出丝扣应不少3扣,承受剪力的螺栓,其丝扣不得位于是连结构的剪力面内,必须加垫时垫圈不得超过两个。

4、电焊焊接的铁构,其横断面的基本尺寸与对角线允许偏差为千分之一。

5、螺丝孔位置不正,须扩孔时,不得超过3毫米,否则须堵焊后,重新打孔。

(二)基础交接验收1、基础的横断面不得减少外,其增大数不得大于10毫米。

2、基础的中心线允许偏差5毫米。

3、基础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35毫米,梁及柱为25毫米。

4、分解组立构架时,其混凝土强度不小于设计强度的70%,设计基础表面应光滑,不应有裂纹和露筋现象。

5、室内金属构架和设备基础,露出地面部分不应小于200毫米。

二、配电装置(一)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应符合电网的额定电压。

(二)电气设备应有铭牌,标明电压、电流、容量等技术数据。

(三)室外配电装置各部位之间的安全交净距如下:1、10千伏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不少于200毫米。

2、10千伏相间带电部分不少于1000毫米。

3、10千伏带电部分至栅栏不少于950毫米。

4、无遮栏裸体导体至地面10千伏不少于2700毫米。

无遮栏裸体导体至地面60千伏不少于3500毫米。

(1)不应有背花、松股、断股及有损伤、缺陷。

(2)金具应镀锌,不应有伤痕、裂纹、砂眼等现象。

(3)母线在档距内不应有接头,引至设备线夹时不应有接头。

(4)铝导线与线夹固定处,导线应缠绕带,不应使端子受到附加应力。

(5)三相母线弧垂应一致。

供电公司输变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输变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输变配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输变配电工程验收是工程建设与改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电网安全、优质和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为适应电网建设发展的需要,加强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明确工程验收的管理责任,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团结协作、运转高效、管理科学、信息畅通的工程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结合镇江供电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是国家、行业及系统内有关安全、质量、环保、设计、监理、施工、物资、技术等法规、条例、规范和导则等。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投资建设的所有输变配电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工程),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和用户委托镇江供电公司建设的其它工程。

第二章工程验收的阶段第四条工程验收分为工程阶段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输电工程的工程阶段验收分为杆塔基础验收、立塔验收、导地线架设验收。

第六条变电工程的工程阶段验收分为土建工程阶段验收和电气(一次、保护、通信、自动化)工程阶段验收。

第七条土建工程阶段验收分为主要建(构)筑物基础验收、构架吊装验收、主控楼完工验收。

第八条电气工程阶段验收分为接地网验收和电气(一次、保护、通信、自动化)安装调试完工验收。

第九条竣工验收是工程全部竣工后,在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初检合格、建设单位预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验收委员会批准的验收检查组进行的全面检查和核查。

工程竣工验收可以和工程阶段验收的部分工作合并或分开进行。

第十条其余项目(电缆等)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相关验收的规程、标准执行。

第三章工程验收的职责第十一条市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各县(市)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是工程验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系统和各自单位的工程验收工作。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工程的规划、消防、环保等专项验收工作,其它各职能单位(营销、安监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程验收,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能。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第3分册组合电器验收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第3分册组合电器验收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第3分册组合电器验收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合电器验收材料的提交第三章组合电器施工及验收流程第四章组合电器验收方法及准则第五章组合电器验收结果的处理第六章组合电器鉴定和鉴定结论的提出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变电工程项目中组合电器的验收管理,规范验收行为,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组合电器是指由多个单元组成、在电网运行中具有特定功能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组合变压器、组合断路器、组合隔离开关、组合电缆分段系统等。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变电工程项目中的组合电器的各个阶段的验收管理。

第四条组合电器验收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二)程序正当原则:按照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验收,确保结果准确、可靠;(三)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组合电器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四)科学适用原则:根据组合电器的特性和用途,科学地确定验收方法和准则;(五)安全可靠原则:验收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风险,确保组合电器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五条组合电器验收的目的是为了评估组合电器的质量、性能和适用性,保证其达到设计要求,并确保其安全可靠地运行。

第六条组合电器验收的责任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施工单位等,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参与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合电器验收材料的提交第七条组合电器供应商在交付组合电器之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以下材料:(一)组合电器的技术参数和设计图纸;(二)组合电器的制造厂家的资质证明;(三)组合电器的出厂检测报告;(四)组合电器的运输过程和存放条件记录;(五)组合电器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

第八条施工单位在进行组合电器安装之前,应按照项目要求,提交以下材料:(一)组合电器的安装方案和施工图纸;(二)组合电器的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三)组合电器的施工队伍和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四)组合电器的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和管理措施等。

电力公司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电力公司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电力公司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规范工程建设期间质量管理行为,确保顺利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负责实施建设管理的变电(含换流站)工程。

2编制依据2.1原电力部《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2.2原电力部《送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原国家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2.4国家(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

2.5电力公司下达的有关文件。

2.6电力公司与监理、设计、施工、物资供应等承包商签订的合同。

2.7电力公司颁布的《建设管理纲要》。

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和工程验收、质量验评的组织3.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体系的结构为:3.1.1施工承包商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施工承包商的班组、工区(项目部)、公司三级质检组织,在施工承包商内部进行质量控制,受监理、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质监部门的监督。

3.1.2监理单位根据项目法人委托,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受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质监部门的监督。

3.1.3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总体的质量管理。

受质监部门的监督。

3.1.4质量监督中心站工程所在地的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行使监督的职能。

3.2工程验收的组织3.2.1施工承包商的质检组织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三级自检。

3.2.2监理单位负责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关键工序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竣工验收前组织初检。

3.2.3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预验收。

3.2.4项目法人受启动验收委员会委托组织竣工验收。

3.3工程质量验评的组织3.3.1变电工程质量验评分土建工程、电气工程两个部分进行。

由施工(调试)承包商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土建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电气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报监理审核后作为土建、电气工程质量检验和等级评定的依据。

3.3.2施工承包商的质检组织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初评。

电力公司检修后设备状态交接验收制度

电力公司检修后设备状态交接验收制度

省电力公司检修后设备状态交接验收规定(试行)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检修后变电设备状态的正确性,明确检修、运行人员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对设备状态的正确性和检修质量各方应负的责任,防止因检修后设备状态与工作许可时状态不一,从而导致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各市电力(业)局(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检修后设备状态交接验收实施细则。

本规定作为省公司企业标准《变电工作票作业规》(Q/ZDJ 57—2006)的一项补充。

本规定由省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适用围本规定适用于110kV与以上电压等级变电所设备检修(试验)后的检修质量和设备状态的验收。

第三条检修后设备检修质量和设备状态的验收职责检修工作结束,运行值班人员(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检修设备进行验收和设备状态的核查。

检修后设备的检修质量由工作负责人负责;检修后设备的状态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

在交接验收过程中,若运行值班人员发现检修后设备状态与工作许可时状态不一致,有关检修人员按严重违章论处;运行值班人员未与时发现检修后设备状态与工作许可时状态不一致,而由其他人员提出并加以纠正,有关运行值班人员按误操作事故未遂论处。

对与时发现检修后设备状态与工作许可时状态不一致,避免误操作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按发现重大隐患,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第四条典型设备状态交接验收单(卡)的编制、审定和管理设备状态交接验收,采用“设备状态交接验收单(卡)”形式。

由变电运行工区提出并组织制定所属各变电所的典型设备状态交接验收单(卡),并经工区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典型设备状态交接验收单(卡)的管理,参照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中F.5“典型操作票的管理办法”的要求,其责任单位为变电运行工区。

检修后实际使用的设备状态交接验收单(卡),由当班运行值班员(工作许可人),根据工作票的实际工作容和设备状态,参照典型设备状态交接验收单(卡)进行拟写。

由当班运行值班员(工作许可人)拟写的设备状态交接验收单(卡),应经当班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 第5分册 开关柜验收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 第5分册  开关柜验收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第5分册开关柜验收细则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六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III)1 验收分类 (1)2 可研初设审查 (1)2.1 参加人员 (1)2.2 验收要求 (1)3 厂内验收 (1)3.1 关键点见证 (1)3.1.1 参加人员 (1)3.1.2 验收要求 (1)3.1.3 异常处置 (1)3.2 出厂验收 (2)3.2.1 参加人员 (2)3.2.2 验收要求 (2)3.2.3 异常处置 (2)4 到货验收 (2)4.1 参加人员 (2)4.2 验收要求 (2)4.3 异常处置 (2)5 隐蔽工程验收 (2)5.1 参加人员 (2)5.2 验收要求 (3)5.3 异常处置 (3)6 中间验收 (3)6.1 参加人员 (3)6.2 验收要求 (3)6.3 异常处置 (3)7 竣工(预)验收 (3)7.1 参加人员 (3)7.2 验收要求 (3)7.3 异常处置 (4)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及时告知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填入“竣工(预)验收及整改记录”(见通用管理规定附录A7),报送运检部门。

启动验收。

4 8 启动验收 (4)8.1 参加人员 (4)8.2 验收要求 (4)8.3 异常处置 (4)附录 A (5)A1 开关柜可研初设审查验收标准卡 (5)A2 开关柜关键点见证标准卡 (7)A3 开关柜出厂验收(外观)标准卡 (10)A4 开关柜出厂验收(试验)标准卡 (12)A5 开关柜到货验收标准卡 (14)A6 开关柜隐蔽工程验收标准卡 (17)A7 开关柜中间验收标准卡 (19)A8 开关柜交接试验验收标准卡 (25)A9 开关柜资料及文件验收标准卡 (26)A10 开关柜启动验收标准卡 (27)前言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通用管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

第4分册 隔离开关验收细则

第4分册  隔离开关验收细则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4)***-2016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通用细则第4分册隔离开关验收细则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六年一月目录前言 (II)1 验收分类 (1)2 可研初设审查 (1)2.1 参加人员 (1)2.2 验收要求 (1)3 厂内验收 (1)3.1 关键点见证 (1)3.1.1 参加人员 (1)3.1.2 验收要求 (1)3.1.3 异常处置 (2)3.2 出厂验收 (2)3.2.1 参加人员 (2)3.2.2 验收要求 (2)3.2.3 异常处置 (2)4 到货验收 (2)4.1 参加人员 (2)4.2 验收要求 (2)4.3 异常处置 (2)5 竣工(预)验收 (3)5.1 参加人员 (3)5.2 验收要求 (3)5.3 异常处置 (3)6 启动验收 (3)6.1 参加人员 (3)6.2 验收要求 (3)6.3 异常处置 (3)附录 A (4)A.1隔离开关可研初设审查验收标准卡 (4)A.2 110(66)kV~750kV隔离开关关键点见证标准卡 (5)A.3隔离开关出厂验收标准卡 (9)A.4隔离开关到货验收标准卡 (12)A.5隔离开关竣工(预)验收标准卡 (14)A.6隔离开关资料及文件验收标准卡 (17)A.7隔离开关启动验收标准卡 (18)前言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管理通用细则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

经反复征求意见,于2016年*月正式发布,用于替代国网总部及省、市公司原有相关变电运检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本细则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通用细则》编制的第4分册《隔离开关验收细则》,适用于35kV及以上变电站隔离开关。

110kV高压隔离开关验收规范(word版可编辑修改)

110kV高压隔离开关验收规范(word版可编辑修改)

110kV高压隔离开关验收规范(word版可编辑修改)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110kV高压隔离开关验收规范(word版可编辑修改))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110kV高压隔离开关验收规范(word版可编辑修改)的全部内容。

110kV高压隔离开关验收规范前言为了加强110kV高压隔离开关的验收管理,规范110kV高压隔离开关现场验收工作,保证110kV高压隔离开关验收质量,确保投入运行的110kV 高压隔离开关符合国家及公司相关技术要求,特制定《110kV高压隔离开关验收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为了保证投运后的110kV高压隔离开关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新建电站的110kV高压隔离开关验收必须认真、严格地按本规范进行。

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35kV~110kV 高压隔离开关及其操作机构和辅助机构设备的验收管理.2、验收要求2.1 验收人员根据技术协议、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验收文档开展现场验收。

2。

2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时整改,存在较多问题或重大问题的,整改完毕应重新组织验收。

2.3 验收完成后,必须完成相关图纸的校核修订。

2。

4 发电运行单位应将竣工图纸和验收文档存放在电站。

2.5 施工单位将备品、备件移交运行单位。

3、验收前应具备条件3。

1 110kV高压隔离开关已施工及安装完毕。

3.2 110kV高压隔离开关的调试及交接试验全部完成。

3。

3 施工单位应完成110kV高压隔离开关自检,并提供自检报告。

3。

4 110kV高压隔离开关的验收文档已编制并经审核完毕.4、验收内容及要求4.1 110kV高压隔离开关的资料验收4。

机组分部及整套试运后四方验收制度

机组分部及整套试运后四方验收制度

机组分部及整套试运后四方验收制度为贯彻执行原电力工业部颁《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及原山东电力工业局颁发的《火电工程分部试运管理实施细则》,保证设备及其系统在整套启动过程中安全可靠,提高机组的投产移交水平面,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机组分部试运后,整套启动前的验收签证。

2、四方验收签证项目范围,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组织建设、生产、施工、调试等有关单位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经过充分讨论而确定,报试运指挥部批准。

四方验收签证,是指由生产(建设)单位、调试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代表共同对系统分部试运结果检查认定并签字验收。

3、四方验收签证卡的制定原则:3.1四方验收签证是对机组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工程质量的考核,确定其是否具备参加整套试运的条件。

3.2四方验收签证的接口划分:3.2.1四方验收签证的接口界限,即是从机组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开始至结束的动态过程或静态模拟试验过程的检验,以达到能够参加整套试运的条件为标准。

3.2.2在四方签证卡项中,当某些设备及其系统性能考核要延伸到整套试运过程中才能得以验证时,此卡项应取消,不作为本次验收签证的范围。

3.3四方验收签证卡的内容:3.3.1属单机试运后的验收签证卡只检查试运的技术记录和验收签证,及存在缺陷的处理情况。

单机试运主要是辅机,包括电动机及其电气部分试运,带动机械部分试运和带负荷单系统试运等。

3.3.2单机试运合格后,对辅机分系统进行空载和带负荷的调整试运.此阶段的验收卡项作为四方签证的重点。

此卡项的编写要尽量详细(包括每一个开关、阀门及控制设备等要动作正常),通过验收签证工作,检查各系统试运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技术文件、技术记录符合厂家及设计要求,确定其是否具备参加整套试运的条件。

3.4四方验收签证卡的专业划分:3.4.1凡电气、热工专业自成系统的项目可独立设验收签证卡。

3.4.2凡电气和热工配合机务、化学专业的项目,一律列入机务、化学专业的验收签证卡。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第5分册开关柜验收细则--试用版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第5分册开关柜验收细则--试用版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第5分册开关柜验收细则--试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工作,确保开关柜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通用管理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验收范围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变电新建、改造工程中的各类开关柜设备的验收工作。

第三章验收准备第三条开关柜设备的验收前,开关柜设备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开关柜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书及相关产品技术文件;(二)开关柜设备的运输、保管等记录资料;(三)开关柜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记录资料。

第四章验收内容第四条开关柜设备的验收包括以下内容:(一)外观检查:对开关柜设备的表面进行检查,确认无损伤、变形等现象;(二)零部件检查:对开关柜设备的各零部件进行检查,确认完整无缺损;(三)电缆连接检查:对开关柜设备内的电缆连接进行检查,确认牢固可靠;(四)电气性能检查:对开关柜设备的电气性能进行检测,确认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五)操作性能检查:对开关柜设备的操作性能进行检查,确认运行灵活可靠;(六)保护性能检查:对开关柜设备的保护性能进行检查,确认能够有效保护电力系统;(七)自动化功能检查:对开关柜设备的自动化功能进行检查,确认功能正常;(八)热稳定性能检查:对开关柜设备的热稳定性能进行检查,确认能够抵抗热冲击;(九)防火性能检查:对开关柜设备的防火性能进行检查,确认能够防止火灾蔓延;(十)环保性能检查:对开关柜设备的环保性能进行检查,确认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五章验收记录和评定第五条开关柜设备的验收过程应进行详细记录,并由国家电网公司变电工程验收组织专职人员参与。

第六条验收记录应包括开关柜设备的各项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意见等内容。

第七条根据开关柜设备的验收情况,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评定标准对开关柜设备进行评定。

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或待整改。

第六章验收结果处理第八条经验收确认合格的开关柜设备,可以正常投运使用。

隔离开关运维细则

隔离开关运维细则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4)12***-2016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第4分册隔离开关运维细则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六年十月前言 .............................................................................................................................................. I I1 运行规定 (1)1.1一般规定 (1)1.2导电部分 (1)1.3绝缘子 (1)1.4操动机构和传动部分 (1)1.5其他 (2)1.6紧急停运规定 (2)2 巡视 (2)2.1例行巡视 (2)2.2全面巡视 (3)2.3熄灯巡视 (3)2.4特殊巡视 (3)2.5操作 (4)3 维护 (5)3.1端子箱、机构箱维护 (5)3.2红外检测 (5)4 典型异常和故障处理 (5)4.1绝缘子断裂 (5)4.2拒分、拒合 (6)4.3合闸不到位 (7)4.4导电回路异常发热 (7)4.5绝缘子有破损或裂纹 (7)4.6隔离开关位置信号不正确 (8)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通用管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

经反复征求意见,于2017年1月正式发布,用于替代国网总部及省、市公司原有相关变电运检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本规定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通用管理规定》编制的第4分册《隔离开关运维细则》,适用于35kV及以上变电站隔离开关。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归口管理和解释。

本规定起草单位:**、**。

变电通用验收管理规定(3篇)

变电通用验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变电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变电工程安全、可靠、经济地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变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输电线路、变电站、配电线路及设备等。

第三条变电工程验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验收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安全性原则:确保变电工程安全可靠运行。

3. 质量原则:保证变电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

4. 经济性原则: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工程成本。

5. 效率原则:提高验收工作效率,缩短验收周期。

第二章验收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变电工程验收工作由工程所在地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并成立验收委员会。

第五条验收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主任:由电力公司主管领导担任。

2. 副主任:由电力公司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担任。

3. 委员:由电力公司相关技术人员、质量监督部门人员、施工单位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验收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验收方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明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程序等。

2. 组织验收:按照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3. 审核验收报告: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核,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4. 提出验收意见:根据验收结果,提出验收意见,并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提出整改要求。

第三章验收内容与标准第七条变电工程验收内容包括:1. 施工质量: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材料质量、设备质量等。

2. 设计质量:包括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

3. 设备质量:包括设备制造质量、设备安装质量、设备调试质量等。

4. 工程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检验、工程质量评定等。

5. 安全措施:包括安全措施、安全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八条变电工程验收标准:1.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标准执行。

第5分册 开关柜验收细则

第5分册  开关柜验收细则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4)***-2016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通用细则第5分册开关柜验收细则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六年一月目录前言 (III)1 验收分类 (1)2 可研初设审查 (1)2.1 参加人员 (1)2.2 验收要求 (1)3 厂内验收 (1)3.1 关键点见证 (1)3.1.1 参加人员 (1)3.1.2 验收要求 (1)3.1.3 异常处置 (2)3.2 出厂验收 (2)3.2.1 参加人员 (2)3.2.2 验收要求 (2)3.2.3 异常处置 (2)4 到货验收 (2)4.1 参加人员 (2)4.2 验收要求 (2)4.3 异常处置 (2)5 隐蔽工程验收 (3)5.1 参加人员 (3)5.2 验收要求 (3)5.3 异常处置 (3)6 中间验收 (3)6.1 参加人员 (3)6.2 验收要求 (3)6.3 异常处置 (3)7 竣工(预)验收 (3)7.1 参加人员 (3)7.2 验收要求 (4)7.3 异常处置 (4)8 启动验收 (4)8.1 参加人员 (4)8.2 验收要求 (4)8.3 异常处置 (4)附录 A (5)A.1开关柜可研初设审查验收标准卡 (5)A.2开关柜关键点见证标准卡 (7)A.3开关柜出厂验收(外观)标准卡 (10)A.4开关柜出厂验收(试验)标准卡 (12)A.5开关柜到货验收标准卡 (15)A.6开关柜隐蔽工程验收标准卡 (17)A.7开关柜中间验收标准卡 (19)A.8开关柜交接试验验收标准卡 (25)A.9开关柜资料及文件验收标准卡 (30)A.10开关柜启动投运验收标准卡 (31)前言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管理通用细则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

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

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

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
是指对变电所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行情况进行核验和评估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变电所设备安装质量和运行效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变电所的安全稳定运行。

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验收范围和要求:确定需要验收的设备范围,包括主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容器等设备,以及电缆、绝缘子等附件。

要求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和规范。

2. 验收程序:确定验收的流程和步骤,包括设备的安装前验收、安装过程中的现场监督验收和设备安装完成后的终验收。

验收过程中应有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参与,并填写验收记录。

3. 验收标准:确定验收的标准和指标,包括设备的外观检查、电气性能测试、机械运行测试等。

验收标准可以参考国家或行业的标准,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4. 验收报告:对验收结果进行评估和整理,形成验收报告。

报告应包括设备的验收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评价意见等内容,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5. 验收后的跟踪和监督:对设备的使用和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

通过建立和实施变电所设备验收制度,可以提高变电所设备安装质量和运行效果,确保变电所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同时,也
可以为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提供一个规范和可操作的指导,保证验收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变电管理 (2)

变电管理  (2)
按照国 超标$;$ 单选 家电网 涂改$;$ A 题 公司变 有变化 电验收 $;$不一 按照国 单选 家电网 1$;$3$; X400055601 C 题 公司变 $5$;$10 X400055403 电验收 按照国 3$;$7$; 单选 家电网 X400056101 $15$;$3 D 题 公司变 0 电验收 按照国 安装试 单选 家电网 验$;$施 X400056201 A 题 公司变 工$;$环 电验收 按照国 单选 家电网 题 公司变 电验收 按照国 单选 家电网 X400066701 题 公司变 X400056301 电验收 按照国 单选 家电网 X400066801 题 公司变 电验收 按照国 单选 家电网 X400066902 题 公司变 电验收 按照国 单选 家电网 X400067401 题 公司变 电验收 按照国 单选 家电网 X400067502 题 公司变 境保护 20$;$30 $;$15$; A $10 500 (330) $;$220$ ;$110 状态评 价$;$安 全运行 $;$履历 500 (330) $;$220$ ;$110 500 (330) $;$220$ ;$110 项目管 理单位 $;$物资 部门$;$ 3$;$5$; $7$;$9 A 验收管理规定第54 条 验收管理规定第56 条 验收管理规定第61 条 验收管理规定第62 条 验收管理规定第63 条 验收管理规定第67 条 验收管理规定第68 条 验收管理规定第69 条 验收管理规定第74 条 验收管理规定第75 条 验收管理规定第77 条 验收管理规定第81 条 验收管理规定第82 条 验收管理规定第83 条 验收管理规定第88 条
验收管理规定第21 X400022101 单选题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省检修公司变电运维班做好标志牌制作安装、备品备件和()验收工作。 工器具$;$电动工具$;$通信设备$;$设备台账 A 条

某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手册

某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手册

国网(基建/3)188-20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输变电工程验收,是指在“四通一平”至工程移交期间,依据相关标准、按照一定程序,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及实体质量进行审核、检验及确认的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验收管理工作。

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输变电工程实行全过程验收管理。

工程项目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未经启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启动投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或参加相关验收工作。

第六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工程验收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对工程验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三)负责与国网运维检修部共同组织常规跨区域、跨省输变电工程启动验收工作。

(四)负责协调总部层面工程验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国网交流建设部、直流建设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对直接管理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验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二)负责与国网运维检修部共同组织开展直接管理的项目的启动验收工作。

第八条国网运维检修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技术监督与生产运行准备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二)参与直接管理项目的工程建设相关环节的审查验收、设备交接试验并确认试验结果。

(三)与基建部门共同组织公司总部直接管理项目的启动验收。

第九条省公司级单位(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及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负责所辖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第4分册--隔离开关验收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第4分册--隔离开关验收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第4分册--隔离开关验收细则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第4分册隔离开关验收细则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七年三月目录目录 (I)前言 (III)1 验收分类 (1)2 可研初设审查 (1)2.1 参加人员 (1)2.2 验收要求 (1)3 厂内验收 (2)3.1 关键点见证 (2)3.1.1 参加人员 (2)3.1.2 验收要求 (2)3.1.3 异常处置 (3)3.2 出厂验收 (3)3.2.1 参加人员 (3)3.2.2 验收要求 (4)3.2.3 异常处置 (5)4 到货验收 (5)4.1 参加人员 (5)4.2 验收要求 (5)4.3 异常处置 (5)5 竣工(预)验收 (6)5.1 参加人员 (6)5.2 验收要求 (6)5.3 异常处置 (7)6 启动验收 (7)6.1 参加人员 (7)6.2 验收要求 (7)6.3 异常处置 (8)附录 A (9)A.1 隔离开关可研初设审查验收标准卡 (9)A.2 35kV~750kV隔离开关关键点见证标准卡10 A.3 隔离开关出厂验收标准卡 (14)A.4 隔离开关到货验收标准卡 (19)A.5 隔离开关竣工(预)验收标准卡 (22)A.6 隔离开关资料及文件验收标准卡 (28)A.7 隔离开关启动验收标准卡 (29)前言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管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

经反复征求意见,于2017年3月正式发布,用于替代国网总部及省、市公司原有相关变电运检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本规定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编制的第4分册《隔离开关验收细则》,适用于35kV及以上变电站隔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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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第4分册隔离开关验收细则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七年三月目录目录 (I)前言 (III)1 验收分类 (1)2 可研初设审查 (1)2.1 参加人员 (1)2.2 验收要求 (1)3 厂内验收 (2)3.1 关键点见证 (2)3.1.1 参加人员 (2)3.1.2 验收要求 (2)3.1.3 异常处置 (3)3.2 出厂验收 (3)3.2.1 参加人员 (3)3.2.2 验收要求 (3)3.2.3 异常处置 (4)4 到货验收 (4)4.1 参加人员 (4)4.2 验收要求 (4)4.3 异常处置 (4)5 竣工(预)验收 (5)5.1 参加人员 (5)5.2 验收要求 (5)5.3 异常处置 (6)6 启动验收 (6)6.1 参加人员 (6)6.2 验收要求 (6)6.3 异常处置 (6)附录 A ................................... 错误!未定义书签。

A.1 隔离开关可研初设审查验收标准卡 (8)A.2 35kV~750kV隔离开关关键点见证标准卡 (10)A.3 隔离开关出厂验收标准卡 (19)A.4 隔离开关到货验收标准卡 (27)A.5 隔离开关竣工(预)验收标准卡 (30)A.6 隔离开关资料及文件验收标准卡 (41)A.7 隔离开关启动验收标准卡 (43)前言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变电运检管理水平,实现变电管理全公司、全过程、全方位标准化,国网运检部组织26家省公司及中国电科院全面总结公司系统多年来变电设备运维检修管理经验,对现行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整合、优化和标准化,以各环节工作和专业分工为对象,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运维、检测、评价、检修管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以下简称“五通一措”)。

经反复征求意见,于2017年3月正式发布,用于替代国网总部及省、市公司原有相关变电运检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单位。

本规定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变电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编制的第4分册《隔离开关验收细则》,适用于35kV及以上变电站隔离开关。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部负责归口管理和解释。

本规定起草单位:国网吉林电力。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杨正盛、冷冰冰、王枫、李宝成、李建民。

隔离开关验收细则1 验收分类隔离开关验收包括可研初设审查、厂内验收、到货验收、竣工(预)验收、启动验收五个关键环节。

2 可研初设审查2.1 参加人员a)隔离开关可研初设审查由所属管辖单位运检部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b)隔离开关可研初设审查参加人员应为技术专责或在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的人员。

2.2 验收要求a)隔离开关可研初设审查验收需由隔离开关专业技术人员提前对可研报告、初设资料等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

b)可研初设审查阶段主要对隔离开关选型涉及的技术参数、结构形式、安装处地理条件进行审查、验收。

c)审查时应审核隔离开关选型是否满足电网运行、设备运维、反措等各项要求。

d)审查时应按照附录A1要求执行。

e)应做好评审记录(见管理规定附录A1),报送运检部。

3 厂内验收3.1 关键点见证3.1.1 参加人员a)隔离开关关键点见证由所属管辖单位运检部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b)500(330)kV及以上隔离开关的关键点见证人员应为技术专责、或具备班组工作负责人及以上资格,或在本专业工作满10年以上的人员。

c)220kV及以下隔离开关关键点见证人员应为技术专责、或具备班组工作负责人及以上资格,或在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的人员。

3.1.2 验收要求a)500(330)kV及以上隔离开关应逐批进行关键点的一项或多项验收。

b)对首次入网或者有必要的220kV及以下隔离开关应进行关键点的一项或多项验收。

c)关键点见证采用查询制造厂家记录、监造记录和现场查看方式。

d)物资部门应督促制造厂家在制造隔离开关前20天提交制造计划和关键节点时间,有变化时,物资部门应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运检部门。

e)关键点见证包括设备选材、装配及调试、试验见证等。

f)关键点见证时应按照附录A2要求执行。

3.1.3 异常处置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及时告知物资部门、制造厂家,提出整改意见,填入“关键点见证记录”(见管理规定附录A2),报送运检部门。

3.2 出厂验收3.2.1 参加人员a)750kV隔离开关验收人员应为技术专责,或具备班组工作负责人及以上资格,或在本专业工作满10年以上的人员。

b)500(330)kV及以下隔离开关验收人员应为技术专责,或具备班组工作负责人及以上资格,或在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的人员。

3.2.2 验收要求a)必要时可对隔离开关出厂试验等关键项目进行旁站见证验收,其它项目可查阅制造厂记录或监造记录。

b)出厂验收内容包括隔离开关外观、隔离开关制造工艺、出厂试验过程和结果。

c)物资部门应提前15日,将出厂试验方案和计划提交运检部门。

d)运检部门审核出厂试验方案,检查试验项目及试验顺序是否符合相应的试验标准和合同要求。

e)设备投标技术规范书保证值高于本细则验收标准要求的,按照技术规范书保证值执行。

f)对关键点见证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验。

g)试验应在相关的组部件组装完毕后进行。

h)出厂验收时应按照附录A3要求执行。

3.2.3 异常处置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以“出厂验收记录”(见管理规定附录A3)的形式及时告知物资部门、制造厂家,提出整改意见,并报送运检部门。

4 到货验收4.1 参加人员隔离开关到货验收由所属管辖单位运检部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4.2 验收要求a)隔离开关到货验收在运检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参与。

b)到货验收应进行货物清点、运输情况检查、包装及外观检查。

c)到货验收工作按照附录A4要求执行。

4.3 异常处置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及时告知物资部门、制造厂家,提出整改意见,填入“到货验收记录”(见管理规定附录A4),并报送运检部门。

5 竣工(预)验收5.1 参加人员a)隔离开关出厂验收由所属管辖单位运检部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b)隔离开关验收负责人员应为技术专责或具备班组工作负责人及以上资格。

5.2 验收要求a)竣工(预)验收应对隔离开关外观、安装工艺、闭锁、信号等项目进行检查核对。

b)竣工(预)验收应核查隔离开关交接试验报告,必要时对交流耐压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c)竣工(预)验收应检查、核对隔离开关相关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d)交接试验验收要保证所有试验项目齐全、合格,并与出厂试验数值无明显差异。

e)不同电压等级的隔离开关,应按照不同的交接试验项目及标准检查安装记录、试验报告。

f)不同电压等级的隔离开关,根据不同的结构、组部件执行选用相应的验收标准。

g)竣工(预)验收工作按照附录A5、附录A6要求执行。

5.3 异常处置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及时告知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填入“竣工(预)验收及整改记录”(见管理规定附录A7),报送运检部门。

6 启动验收6.1 参加人员隔离开关启动投运验收由所属管辖单位运检部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6.2 验收要求a)竣工(预)验收组在隔离开关启动验收前应提交竣工(预)验收报告。

b)隔离开关启动验收内容包括隔离开关外观检查、设备接头红外测温等项目。

c)启动验收时应按照附录A7要求执行。

6.3 异常处置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及时告知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填入“工程遗留问题记录”(见管理规定附录A8),报送运检部门。

7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规范性附录)验收标准卡A.1 隔离开关可研初设审查验收标准卡8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9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750kV隔离开关关键点见证标准卡A.2 35kV~10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11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12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13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14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15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16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17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18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A.3 隔离开关出厂验收标准卡19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20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21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23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24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25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26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A.4 隔离开关到货验收标准卡27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28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A.5 隔离开关竣工(预)验收标准卡30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31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33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34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35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36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37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38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39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40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A.6 隔离开关资料及文件验收标准卡41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42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A.7 隔离开关启动验收标准卡43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44 / 48下载文档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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