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第八章PPT课件
国际税收导论最新课件
20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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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理解
1.国际税收是一系列的税收活动、现象 2.国际税收是由于对跨国纳税人征税而引起的
一系列税收活动、现象 3.国际税收是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或
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分别 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税收分 配关系 (恪守税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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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研究国际税收?
税收问题是一国主权的重要内容,各国为了维护 本国的利益,一般采取全面的税收管辖权(来源 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在跨国范围 内,全面的税收管辖权的实施伴随着经济国际化 的发展就必然带来在税收领域引发如下问题:
一是重复征税。国与国之间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 叠,国家判定所得来源地或居民身份的标准相互冲 突。目前世界各国中,以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 权的交叉重叠最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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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竞争的消极功能主要表现在不正当税 收竞争或者说有害税收竞争。
税收收入不足,破坏了国际税收主权原则。 消 弱了国家的财政基础,如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 国里根政府推行的减税改革,一度让美国陷入 财政危机,而发展中国家为税收竞争牺牲的税 收收入,为应该得到的税收收入的三分之二甚 至更高 ,造成税收收入严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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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共分为九章,第一章是国际税收导论,介 绍了国际税收的含义、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以及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第二章是税收管辖权,本 章介绍了税收管辖权的概念、类型及确立的原则, 同时还介绍了税收居民和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 居民与非居民的纳税义务及公民税收管辖权的判 定标准。第三章是国际重复征税,介绍了重复征 税的含义、类型及其产生的原因和条件和国际重 复征税的影响。第四章介绍了国际重复的免除, 包括国际重复征税免除的方式和方法、国际重复 征税免除的意义及国际规范和国际重复征税减除 方法的经济分析。
《国际税收》课件
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
跨国公司通常会利用各国税制的差异 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整体税负。这 种行为可能导致税收不公和财政收入 损失,引发各国税务当局的关注。
为了应对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行为, 各国税务当局需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 作,制定更加严格的反避税规则,并 加强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
国际税收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其他税收
总结词
除了以上几种税收外,还有许多其他 类型的税收。
详细描述
其他税收包括财产税、遗产税、赠与 税、资源税等。这些税收在不同国家 有不同的征收方式和标准,但都是国 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03
国际税收的征收管理
国际税收的征收方式
源泉征收
由收入来源国对纳税人的跨国所得进行征收,是国 际税收的基本方式。
跨国公司的税收管理
01
02
03
统一税收政策
跨国公司需要遵循各东道 国的税收政策,确保按时 缴纳税款,避免因违反税 收法规而遭受处罚。
合理税务筹划
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合理的 税务筹划,降低整体税负 ,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防范税收风险
跨国公司需关注各东道国 的税收法规变化,及时调 整自身的税收策略,以防 范税收风险。
国际税收的争议与解决
国际税收争议
由于各国税收法规和税收 征管存在差异,跨国纳税 人和跨国企业之间容易产 生国际税收争议。
协商解决机制
国际社会正在推动建立更 加有效的协商解决机制, 以解决国际税收争议,促 进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
国际仲裁机制
一些国家之间已经建立了 国际仲裁机制,为解决国 际税收争议提供了一种有 效的途径。
02
国际税收的种类与特点
所得税
总结词
国际税收管理PPT课件讲义
国际重复征税的避免——抵免法
• 抵免法:指将居民来自境内外全部所得视为应税所得,应税所得 乘以应适用的税率减去该居民纳税人已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 额为应缴纳税额 • 全额抵免法 • 限额抵免法
国际避税
• • • • • • • 税境与国境 避税与偷税 避税产生的条件 税收管辖权的差异 税率的差异 税收基础的差异 其他规定的差异
– 全额免税法:甲国税率20%,乙国税率30% – 累进免税法: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20000美元 以内税率20%,20000-25000税率25%,25000-30000 税率30%,超过30000税率40% – 该居民在甲国和乙国分别应纳多少税款?
国际重复征税的避免——扣除法
• 扣除法:将在他国的所得税税款视为一般费用在总应税所得中扣 除,然后按扣除后的余额征税 • 甲国居民在甲国税前所得20000美元,在乙国税前所得6000元,甲 国税率20%(或超额累进税率),乙国税率30%,该居民在甲国 的纳税额为多少?
第八讲 国际税收管理
国际税收的基本概念 国际重复征税的避免方法 国际避税的基本原理
国际税收的一些概念
• 什么是国际税收管理? • 纳税主体 – 居民-注册地?居住地?管理机构所在地? – 非居民 • 税收管辖权 – -地域管辖权 – -居民管辖权
国际重复征税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免——免税法
• 免税法:对本国居民来自国外所得免予或部分 免予征收所得税。 • 甲国居民在甲国税前所得20000美元,在乙国 税前所得6000元
第八章 国际关联企业转移定价及其税务处理 《国际税收》PPT课件
• 以合资经营形式组建的子公司,必然会涉及东道国的当地合作者,这对外方 母公司来说,存在着实行转移定价政策的诱因。例如,在合资经营双方各占 50%股份的情况下,合资企业经营得再好,外国公司充其量只能从形成的 税后利润中得到一半。当地合作者有权分享这一子公司的税后利润,但却无 权分享外国母公司的利润。外国母公司正是抓住这一点,尽量在子公司最终 利润形成之前,通过转移定价提高子公司原材料购入价和压低其产品的销售 价,把应在子公司实现的利润转移到母公司所在国。这种在子公司最终利润 形成之前,以转移定价“先捞一把” 而转移的利润,不仅拿走了母公司应分 得的一半,而且顺手牵羊将子公司当地合作者应分得的一部分收入也“拐跑” 了。
(三) 劳务提供
• 劳务涉及的范围很广,比贷款更为复杂。关联企业之间 提供的设计、维修、广告、科研、咨询等劳务活动,均 存在收费与否和劳务收费标准高低的问题。甚至总机构 管理活动的存在,也被视为一种劳务,要按一定比例向 各分支机构分摊管理费用。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对这些劳 务的收费与付费的价格高估或者低估,去影响公司集团 不同成员的成本与利润。
(二) 贷款往来
•通过提供贷款,可以利用利率的高低来影响子公司的 产品成本费用。例如,如果母公司想提高子公司的总 收入,母公司可以利用本系统的金融机构向子公司提 供优惠的低息贷款,不收或少收利息,以减少子公司 的利息支出;相反,若想减少子公司的总收入,可以 采取提高利率的办法,增加子公司的利息支出。
二、转移定价的动机
(一) 税务动机
•利用关联方转移定价避税,一方面是利用不同企 业、不同地区税率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 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免税的关联企业;另一方面是 将盈利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从而实现整 个集团的税负最小化。具体主要体现在减轻公司 所得税税负,逃避预提税,减轻关税,增加外国 税收抵免额等。企业集团经常通过在关联企业间 人为地抬高或降低交易价格,调节各关联企业的 成本和利润,以达到减轻其税负,使各关联企业 的共同体获取最大利润的目的。
国际税收(第7-8章)
7.2 国际税负资本化 7.2.3 国际税负资本化例子 【例7-5】所得税的国际税负资本化例子 】 假设有一个A国居民购买了年利率 单利) 国居民购买了年利率( 假设有一个 国居民购买了年利率(单利)为10% 年期A国公债 万元, 的30年期 国公债,其面值为 万元,利息每年发放。 年期 国公债,其面值为10万元 利息每年发放。 A国居民在 年后把该公债转让给一个 国居民。A国 国居民在10年后把该公债转让给一个 国居民。 国 国居民在 年后把该公债转让给一个B国居民 公债利息在A国免税 国免税, 国要缴纳20%的所得税。B 的所得税。 公债利息在 国免税,在B国要缴纳 国要缴纳 的所得税 年期公债的年利( 国20年期公债的年利(单利)为8%,在B国不缴纳所 年期公债的年利 单利) , 国不缴纳所 得税。结果那位B国居民最终以 国居民最终以8万元的价格买下这一 得税。结果那位 国居民最终以 万元的价格买下这一 公债,把按10%的利率计算的资本化税收转嫁给了 的利率计算的资本化税收转嫁给了A 公债,把按 的利率计算的资本化税收转嫁给了 国居民。 国居民。 请问: 国居民实际后转的资本化税收是多少 国居民实际后转的资本化税收是多少? 请问:B国居民实际后转的资本化税收是多少?
本课件为方卫平《国际税收》配套课件 版权所有 12
解: ①此公债年度额外应纳税额 年利息所得× 年应纳所得税税额 = 年利息所得×适用税率 = 0.2万元 万元 税收资本化(应后转资本化税收) ②税收资本化(应后转资本化税收)
本课件为方卫平《国际税收》配套课件 版权所有 8
【例7-3】公司所得税的国际税负后转例子 】 假设有一个生产某种产品的A国居民公司, 假设有一个生产某种产品的 国居民公司,该公司 国居民公司 生产的产品年销售额大致在1亿元 成本费用大致在8 亿元, 生产的产品年销售额大致在 亿元,成本费用大致在 000万元,其中劳动力成本大致在 000万元。A国的公 万元, 万元。 国的公 万元 其中劳动力成本大致在5 万元 司税税率为30%。该公司为了保证其利润水平仍可以 司税税率为 。 维持在税前水平,决定在A国只保留销售部 国只保留销售部, 维持在税前水平,决定在 国只保留销售部,把生产 部迁移到劳动力价格低廉的B国 部迁移到劳动力价格低廉的 国。B国的公司税税率也 国的公司税税率也 国销售部工薪支出为1 万元, 为30%。假定 国销售部工薪支出为 000万元,该公 。假定A国销售部工薪支出为 万元 司除其B国生产部工薪外其他成本费用不变 国生产部工薪外其他成本费用不变,销售额不 司除其 国生产部工薪外其他成本费用不变 销售额不 变。 请问:为了维持整个公司的公司税税前利润水平, 请问:为了维持整个公司的公司税税前利润水平, 该公司在B国的生产部工薪至少要压低到多少 国的生产部工薪至少要压低到多少? 该公司在 国的生产部工薪至少要压低到多少?
国际税收PPT课件
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定
联合国范本区别于经合发范本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强调来源地征税 原则,注重维护来源国的权益,如对常设机构的处理上,倾向于把常 设机构范围划宽一些,对于常设机构应税所得范围的确定主张采用引 力原则等。联合国范本同时指出,在承认收入来源国优先行使税收管 辖权的前提下,应考虑国家间收入分享问题,即对收入来源国和居住 国利益进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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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税收概念
三、国际税收要素
➢ 课税权主体
当不同国家的征税当局依法征税而产生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时,它 们就构成了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权主体。若不同国家的征税当局依法征 税但不会产生国家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时,它们也就不是国际税收涉及的 课税权主体。
➢ 课税主体 跨国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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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定
一、定义
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 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二、国际税收协定范本
➢ OECD范本 ➢ 联合国范本 两者的主要区别 :立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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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税收协定
议定书 (protocol) 是指缔约国对条约或协定的解释、补 充、修改或延长有效期以及关于某些技术性问题所议定缔 结的国际法律文件。有时附在条约或协定之后,有的也作 为独立的条约。
第一节 国际税收概念
➢ 课税客体
对物税:流转税和个别财产税(土地税、房产税) 对人税: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遗产税、富裕税或财富税【资料1.2】 ) 对人税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尤其是对人税中的所得税是国际税 收的研究重点 跨国所得一般包括:跨国一般经营所得、跨国劳务所得、跨国投资所 得(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跨国资本利得等
《国际税收讲义》PPT课件
2.2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 居所与住所的区别: • (1)住所是个人的久住之地,而居所只是人们因某种原因而暂住或客居之地; • (2)住所通常涉及到一种意图,即某人打算将某地作为其永久性居住地,而居所 通常是指一种事实,即某人在某地已经居住了较长时间或有条件长时期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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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2.1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 2.1.1 什么是税收管辖权 • 2.1.2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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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 2.1.1 什么是税收管辖权 •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 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 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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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第1章 国际税收导论
1.1 国际税收的含义 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1.3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
1.1国际税收的含义
• 1.1.1 什么是国际税收 • 1.1.2 国际税收的本质 • 1.1.3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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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际税收的含义
• 1.1.1 什么是国际税收 • 人们通常所说的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 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 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Y=iV或V=Y/i 设财产税税率为tp,所得税税率为ty,为了使财产税与所得税税额 相等,必须有:
tp Y/i =ty Y 或ty =tp / i 在上面的例子中,财产税税率tp为5%,市场利息率i为10%,因而所 得税税率ty一定等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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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 1.2.3 国际经济发展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 1.商品课税国际协调活动的产生 • 2.所得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 3.财产课税国际税收问题的产生
国际税收完整教学课件
(locally non-satiation)
二、无差异曲线(P82) ◆含义
★消费者偏好相同的两种商品 不同数量的组合点构成的轨迹
★同一条无差异曲线上,商品 带来的总效用相等
益增加, 100.00
|ed|>1 50.00
价格下降…
单位弹性
|ed|=1
价格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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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总收益最大
…使总收益减少
|ed|<1
数量(个/小时)
三、需求收入弹性(P55) 分类
◆需求收入弹性 ◆需求收入弹性
小于0
大于0
低档品(inferior) 正常品(normal)
需求收入弹性 需求收入弹性
小于1
三、均衡分析与非均衡分析(p27) ◆均衡是经济变量关系的常态 ◆均衡条件及均衡变动是分析的重点
四、边际分析
◆微观经济分析中最重要的分析方法
◆边际的概念
◆边际分析的基本思路
生
产
边际利益
一
(MB)
单
位
权衡 MB=MC
产 品
边际成本 (MC)
增加
不增 不减
减少
第三节 经济学的前提条件
一、理性人假设(p18) ◆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所有选择都
百分比小于价格 12
变动的百分比
10
比较陡峭需 求曲线
0
A
B 0<ed<1
1 1.5
数量
价 格
需求富有弹性
需求量变动
的百分比大于价 12
国际税收概述(ppt 57页)
(二)确立原则:
1.属地原则:以纳税人所得来源地、 财产所在地或经济活动发生地为标准,划 定课税范围
地域税收管辖权
26.12.2019
第八章 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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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属人原则:以是否拥有本国国籍或 是否本国居民为标准,确定课税范
(1)居民税收管辖权 (2)公民税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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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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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居住国所得税=居住国所得×居住国税率
该做法对居住国政府的财政损失较多,所 以,采用免税法的国家中只有法国、澳大利亚 及部分拉美国家采用全额免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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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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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累进免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 居民的国外所得不予征税,但在确定对其国 内所得征税所适用的税率时,要将这笔免于 征税的国外所得与国内所得汇总一并考虑。 其计算公式如下:
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 [5 ×5%+(15 -5)×10%+ (20-15)×15% ]×10÷(10+10) = (0.25+1+0.75)×0.5 = 1 (万元)
可见,采取累进免税法,甲国可多征 税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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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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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抵免法:
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取得的 所得已纳外国政府的所得税,允许从其应缴 纳的本国政府所得税款中抵扣。
(三)两类税收管辖权的基本含义
1.地域税收管辖权居:民国身家份有如权何对确来定源?于 本国的收入和存在于本国的财产课税,无论 这种收入和财产归谁所有。
2.居民(或公民)税收管辖权:国家有 权对本国居民(或公民)取得的所有收入和 所有财产征税,无论其收入从何处取得,财 产存在于哪个国家。
国际税收 ppt共17页PPT资料
Object of taxation
• Object of taxation concerning with property tax:
1. Transnational general property value on dynamism
2. Transnational general property value on stationary
Foreigners • Taxation in Foreign Countries
二.The essence of international taxation
• Revenue distribution among different countries • Revenue coordination among
3.the Scope of International Tax
all tax issues arising under a country’s income tax laws that includes some foreign element. ① cross-border manufacturing by a multinational enuerprise ② cross-border investment by individuals or investment funds ③ the taxation of individuals who work or do business outside the reside country ④ the income tax aspects of cross-border trade in goods and services
International taxation
第八章 国际税收
本章分三节讲授,主要教学内容如下:●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的形成◆税收管辖权的概念与类型◆国际税收的概念及其形成条件●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因及其影响◆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一般途径与具体方法●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本章教学要求:✧熟悉税收管辖权及国际税收的概念✧掌握国际重复征税的成因及其减除方法✧理解国际税收的形成条件✧了解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及基本内容第一节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的形成一、税收管辖权的概念与类型税收管辖权是国际税收理论与实践中的基本范畴,它是国家管辖权的派生物,也是现代国家管辖权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要说明税收管辖权,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国家管辖权。
扼要地说,国家管辖权是国家对其政治权力涉及范围内的人和物行使主权的表现,又称国家的最高管理权。
它一般分为四类:领域管辖权、国籍管辖权、保护性管辖权、普遍性管辖权,其中,以前两类管辖权最为重要。
税收管辖权实际上是指国家在征税方面拥有的权力,即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或哪些物征税、征哪些税和征多少税。
由于税收管辖权的行使以国家主权所能达到的人员或地域范围为依据,从而形成了两类性质不同的税收管辖权:地域税收管辖权、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
(一)地域税收管辖权地域(或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依据属地主义原则拥有的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及存放于本国境内的财产的课税权。
当一国政府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时,该国政府依据自主制定的税法,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营业所得、投资所得、劳务所得、财产所得以及存放于本国境内的财产征税,而不论这些应税所得和应税财产归谁拥有或支配。
(二)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居民(或公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依据属人主义原则拥有的对与本国存在人身隶属关系的居民(或公民)的征税权。
当一国政府行使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时,该国政府按照自主制定的税法,对本国居民(公民)的应税所得或财产征税,而不论其居民(公民)的应税所得来自国内还是国外,也不论其应税财产存放于境内还是境外。
国际税收精品课件 (8)
l 我国的纳税年度为日历年度,所以一个在我国无住 所的人只有在我国从某一年度的1月1日住到12月 31日才可能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跨年度住满365 天并不会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l 美国的停留时间标准:
l 例如:
l 假定英国人史密斯先生在2010年、2011年、2012 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20天,现需要确定史密斯在 2012年是否为美国的居民。
在丹麦长期居住或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
(1)在法国有家庭或经济利益中心; (2)在法国就业或从事职业; (3)一个日历年度中在法国停留183天以上。
(1)在一个日历年度中在德国停留超过6个月; (2)在一年中累积停留了6个月以上。
(1)在巴西注册成立;同时 (2)公司的总部设在巴西境内。
(1)在加拿大依法注册成立;或 (2)管理和控制中心机构设在加拿大。
3 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
3.1 经营所得 3.2 劳务所得 3.3 投资所得
3.1 经营所得
l 经营所得即指营业利润,它是个人或公司法人从事 各项生产性或非生产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纯收益。 一笔所得是否为纳税人的经营所得,主要看取得这 项收入的经营活动是否为纳税人的主要经济活动。
l 判定经营所得的来源地的主要标准:
(2)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公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 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2 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
1.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例如:中国
2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
1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2 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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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类: 1、按涉及的主体分为双边税收协定和多边税收协
定; 2、按协定的性质分为一般税收协定和特定税收协
定; 一般税收协定—指缔约国为解决或协调双边或多边
重复征税问题而签订的协定。 特定税收协定—指为解决某项业务的纳税问题而签
订的协定。如关税协定、增值税协定、海运空运 协定及税收豁免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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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国际税收协定
一、概述 1、定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协调
互相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经由政府间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协议与条约:条约适用于较重大的政治、经济法 律等问题的国际协议。如和平友好、互不侵犯、 边界等条约。 协定则是解决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国际协议。如 贸易、航空协定等。 有些国家把协定称条约,如OECD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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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在少数国家并不具有优先于国 内税法的地位 。
美国的例子:美国财政收入法典第7852(d)节中 指出,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条款与国内税法中的条 款哪一个都不具有优先地位。根据美国的法律, 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都是最高法,具有同等 的效力,如果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冲突,则按照 “后法优先于前法”的惯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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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的法律地位
• 从目前大多数国家的规定来看,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 不一致时,国际税收协定处于优先执行的地位。我国是主张 税收协定应优先于国内税法的国家 。
• 目前其他许多国家也主张国际税收协定不能干预缔约国制定、 补充和修改国内税法,更不能限制国内税法作出比税收协定 更加优惠的规定;如果国内税法的规定比税收协定更为优惠, 则一般应遵照执行国内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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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范本注重来源地优先征税考 虑的问题有三:
• (1)考虑为取得这些收入所应分担的费用, 以保证对这种收入按其净值征税 ;
• (2)税率不宜过高,以免挫伤投资积极性; • (3)考虑同提供资金的国家适当地分享税收
收入,尤其是对在来源国产生的即将汇出境 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所征收的预提 所得税,以及对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运利润征 税,应体现税收分享原则。
三、产生与发展 1843年比利时与法国签订有关在税务问题上相互
合作与情报交换等问题的协定; 1899年奥地利与德国签订有关避免重复征税方面
的条约; 1922年国际联盟(联合国的前身)成立财政委员
会,讨论国家间的税收协定问题,并在1943年 和1946年签订“墨西哥草案”和“伦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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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签订了《经合 组织范本》,主题是居住国应尽量通过抵免法 或免税法来消除重复征税,所得来源国应力求 缩减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征税范围。1977年 进行修订,成为发达国家签订税收协定的依据;
• 国际税收协定在少数国家并不具有优先于国内税法的地位, 例如美国
7Hale Waihona Puke 国际税收协定和国内税法的关系:
(1)协定的缔结与执行应以国内税法为基础; (2)协定可以修改和超越国内税法,当二者
矛盾时,协定应处于优先执行的地位; (3)协定不能干预制定、补充和修改国内税
法,不能限制国内税法作出更优惠的规定。 但协定签订后,双方仍有制定和修改国内税 法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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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致举例: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国人在我 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超过90日,其来 源于中国的所得就应向中国纳税;而中日协 定有关条款规定,只有当日本国居民在一个 日历年内连续或累计在我国居住超过183天, 才可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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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 税法规定,对外国企业在我国没有设立机 构而有来源于我国的股息、利息等投资所 得征收20%的预提所得税;而中日协定规 定,对这类所得征收的预提税税率不能超 过10%。再如,对建筑工地等常设机构, 我国涉外税法中没有规定时间期限,而协 定规定了6个月以上才构成常设机构。
1979年,联合国财政委员会税收专家小组签订 并通过了《联合国范本》,成为发展中国家签 订税收协定的依据;1999年和2001年进行 两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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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范本99年修订后强调: (1)促进技术更新; (2)减少对商品、劳务、资本和人员跨国流
动的壁垒; (3)促使国内税收政策为国际经济交流做出
努力; (4)促进区域性经济组织税收协定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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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的优先地位举例
法国《税收法典》第209B条款是所谓的受控外国子公司 条款,它规定,法国母公司应从受控外国子公司分得的 利润无论是否汇回,都要在当年计入法国母公司的应税 所得,向法国政府纳税。在受控外国公司没有分配利润 的情况下,这种做法实际上等于法国政府对外国公司的 利润课税。但根据法国与瑞士签订的税收协定第7(1) 条的规定,瑞士居民公司的利润不得在法国纳税。这样, 法国的国内税法就与国际税收协定有了冲突。2002年6 月法国最高法院作出了一项裁定:当《税收法典》 209B条与税收协定冲突时,税务部门必须按税收协定 的要求办理。为了使209B条能够得以实施,法国税务 机关在与美国、西班牙、日本等国修订税收协定时都加 进了实施209B条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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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主张税收协定应优先于国内税法的国家: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2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外国政府 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 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如果国内税法的规定比税收协定更为优惠,则一 般应遵照执行国内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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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国对外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规定的对专有技 术使用费征收的预提税一般实行10%的限制税率, 但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对于在农业、科研、能源、交通运输以及在开发重要 技术领域等方面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使用费,如果 提供的技术先进或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预提所得税。 就是说,我国对于这些先进技术取得的使用费,国内 税法规定的税收待遇比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的税 收待遇还要优惠,在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则应按照 国内税法对外商提供先进技术取得的使用费免征预提 税,而不去执行税收协定规定的10%的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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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当美国后颁布的税法与以前缔结的国际税 收协定相冲突时,按“后法优先于前法”的原则 执行就会违反国际税收协定,而税收协定属于国 际法的范畴,除非协定国同意中止或部分中止与 美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否则美国无权单方面免除 其协定义务。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第894(a)节也 承认,法典条款的使用应当考虑到美国签订的任 何税收协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