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DAP(中英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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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介绍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介绍

DA 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

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 T (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 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Incoterms 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中文版)简介目标与范围Incoterms主要用于规范国际贸易中货物的交货方式和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它明确了买卖双方在货物的运输、保险和报关等方面的责任及分担情况,有助于减少因交货方式不明确而引起的纠纷和误解。

Incoterms适用于所有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个人。

术语解释EXW(离岸价)EXW(Ex Works)表示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卖方的责任仅限于将货物准备好并使其在指定的地点可供买方提取。

买方负责一切费用和风险,包括货物的装载、运输和出口报关。

FCA(装运港交货)FCA(Free Carrier)表示卖方将货物交由指定的地点(装运港或其他指定地点)的运输工具接收,卖方完成货物交货后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买方负责一切费用和风险,包括货物的装载、国内运输、出口报关和国际运输。

CPT(运费付至)CPT(Carriage Pd To)表示卖方必须将货物交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工具,卖方承担将货物交付到目的地所需的费用(包括国内运输、出口报关和国际运输),但风险自货物交付买方后转移给买方。

CIP(运费与保险费付至)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d to)表示卖方必须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工具,卖方承担将货物交付到目的地所需的费用(包括国内运输、出口报关和国际运输)以及货物的保险费用,但风险自货物交付买方后转移给买方。

DAT(到达目的地)DAT(Delivered At Terminal)表示卖方必须将货物交付到目的地指定的终点(如港口、仓库等),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但风险自货物交付买方后转移给买方。

DAP(到达指定地点)DAP(Delivered At Place)表示卖方必须将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但风险自货物交付买方后转移给买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目录前言. 1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5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10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13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16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18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20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22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24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27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3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

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

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

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新增DAT 和 DAP的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新增DAT 和 DAP的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新增DAT 和DAP2011-10-17 13:16:25| 分类:货运|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

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 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11种贸易术语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11种贸易术语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11种‎贸易术语
类别国



中文交货地

风险划
分界‎限
运输
方式
运费保险

出口
手续




E 组EXW 工厂
交货
卖方所
在地‎工

货交买

任何
运输
方‎式
买方买方买方买

F 组FCA FAS FOB
C 组CFR CIF CPT CIP
D 组DAT DAP DDP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
FCA(free carri‎e r)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 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 ge and insur‎a 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DAT(deliv‎e red at termi‎n 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 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DDP(deliv‎e 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 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cost and freig‎h t)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 nce and freig‎h 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目录前言. 1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5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10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13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16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18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20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22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24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27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3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

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

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

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AP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AP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
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目的地交货”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扔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之上,且已作好卸载准备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

卖方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一切风险。

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地点交货前的风险,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约定指定目的地内的交货点。

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

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如适用时,DAP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但是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如果双方希望卖方办理进口清关、支付所有进口关税,并办理所有进口海关手续,则应当使用DDP术语。

买卖双方义务。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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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范本1: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详细解释和指导,以人们更好地理解和使用国际贸易术语。

本文档将对每个章节进行细化说明,以便读者能够更全面地掌握相关知识。

第一章:基本规则1.1 概述本章节将介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背景和目的,以及适用范围和权威性。

1.2 术语的解释和使用本节将解释什么是国际贸易术语,以及如何正确地使用这些术语。

还将介绍术语的定义和解释的主要原则。

1.3 术语的分类本节将介绍国际贸易术语的分类方式,包括传统术语和新的增补术语。

第二章:出口术语2.1 FOB(船上交货)2.2 CIF(成本、保险费和运费)2.3 EXW(工厂交货)2.4 FCA(运费支付人)2.5 DDP(交货到指定地点)2.6 DAT(到达终点运输工具上交货)第三章:进口术语3.1 CIP(运费和保险费付款)3.2 DAP(交货到指定地点)3.3 DPU(到达终点卸货)3.4 DDP(交货到指定地点)第四章:使用术语的注意事项4.1 法律和法规的适用4.2 保险和风险的责任4.3 运输和费用的责任4.4 默认责任和争议解决4.5 保护知识产权结论本文档提供了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全面解释,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术语。

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的术语,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责任。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1.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完整文本2. 相关权威机构的法律法规和指南3. 例证和案例分析法律名词及注释1. 术语:在本文档中,术语特指与国际商业交易相关的专用词汇,用于明确各方在交易中的权利和责任。

2. 国际贸易:跨越国界的商品和服务的买卖活动,旨在满足各国人民的需求。

3. 权威机构:制定和管理国际贸易术语的具有权威性的组织或机构,如国际商会(ICC)等。

范本2: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详细解释和指导,以人们更好地理解和使用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目录前言. 1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5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10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13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16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18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20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22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24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27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3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

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

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

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DAP是什么意思

DAP是什么意思

DAP是什么意思DAP是指目的地交货至指定地点,不含卸货,不含进口清关费用。

DAP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

DAP是目的地交货,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不含卸货,不含进口清关费用。

我们都知道,在外贸业务中需要掌握一定的外贸术语,因为这些贸易术语都是外贸工作中需要用到的知识。

而DAP作为经常用到的贸易术语,对于从事贸易业务的工作者来说,特别是在eBay跨国贸易平台上做外贸销售的人而言需要理解这种贸易术语。

此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据业内人士称,DAT和DAP两个新术语有助船舶管理公司弄清码头处理费(THC)的责任方。

现时常有买方在货物到港后,投诉被要求双重缴付码头处理费,一是来自卖方,一是来自船公司,而通则明确了货物买卖方支付码头处理费的责任。

此外,目的地交货DAP,取代了2000年版《通则》中的DAF、DES、DEQ和DDU 。

需要注意的是,DAP位于新通则的第一组,即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在该术语下,运输工具仍然可以是船舶,指定的目的地可以是港口。

可见,新的DAP术语完全可以取代之前的DES术语。

类似的,在DAP术语下,卖方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最后值得提醒的是,贸易双方在使用贸易术语的时候,应该注明使用的是哪个版本的,避免不必要的误会而导致贸易纠纷。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AP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AP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
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目的地交货”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扔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之上,且已作好卸载准备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

卖方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一切风险。

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地点交货前的风险,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约定指定目的地内的交货点。

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

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如适用时,DAP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但是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如果双方希望卖方办理进口清关、支付所有进口关税,并办理所有进口海关手续,则应当使用DDP术语。

买卖双方义务。

DAP《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新增的2条术语之一

DAP《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新增的2条术语之一

DAP:《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新增的2条术语之一。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 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

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目录前言. 1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5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10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13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16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18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20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22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24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27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3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

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

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

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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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目录1.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1.引言2.EXW3.FCA4.CPT5.CIP6.DAT7.DAP8.DDP9.FAS10.FOB11.CFR12.CIF《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 INCOTERMS 2010 (2011年1月第二版)引言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CIP (Carriage and l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运输终端交货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FAS (Free Along Side) 船边交货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EXW(EX Works工厂交货)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一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因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卖方承担。

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工厂交货)术语代表卖方最低义务,使用时需注意以下问题:a) 卖方对买方没有装货的义务,即使实际上卖方也许更方便这样做。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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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目录1.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1. 引言2. EXW3. FCA4. CPT5. CIP6. DAT7. DAP8. DDP9. FAS10. FOB11. CFR12. CIF《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INCOTERMS 2010 •(2011年1月第二版)引言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CIP (Carriage and l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运输终端交货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FAS (Free Along Side) 船边交货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EXW(EX Works工厂交货)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一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因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卖方承担。

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2010新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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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目录前言 (2)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5)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8)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 (11)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 (15)DA 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18)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21)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23)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 (26)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28)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31)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35)前言Incoterms 2010规则阐释了一系列在货物销售商业(商事)合同实践中使用的三字母系列贸易术语。

Incerotms 2010规则主要描述货物从卖方到买方运输过程中涉及的义务、费用和风险的分配。

如何运用Incoterms®2010规则1.将Incoterms®2010规则订入到你的销售合同中如果你要使Incoterms规则2010在你的合同中适用,你应该在合同中,通过如“所选择的Incoterms 规则(含指定地点)附上Incoterms规则2010”这类文字以明确表示。

2.选择适当的Incoterms规则所选的Incoterms规则须与货物、其运输方式相称,最重要的是与合同双方是否有意添加额外义务相称,例如安排运输或保险的义务于买方或卖方。

每个对贸易术语的指导性解释中都包含对做出此项决定非常有帮助的信息。

不论是哪一项Incoterms规则被选用,适用双方应该意识到对合同的说明会颇受到所用港口或地方特有的惯例影响。

3.尽可能精准地说明你所在地方或港口名称仅当当事人双方选定特定的一个收货地或港口时,所选术语才能发挥作用。

新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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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英文版)————————————————————————————————作者:————————————————————————————————日期:ﻩ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目录前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错误!未定义书签。

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错误!未定义书签。

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30)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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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DAP(中英对照) DELIVERED AT PLACE 地点交货DAP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地点交货,…指定目的地,GUIDANCE NOTE 序言This rule may be used irrespective of the mode of transport selected and may also be used where more than one mode of transport is employed. “Delivered at Place” means that theseller delivers when the goods are placed at the disposal of the buyer on the arriving means of transport ready for unloading at the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The seller bears all risks involved in bringing the goods to the named place. The parties are well advised to specify as clearly as possible the point within the agreed place of destination, as the risks to that point are for the account of the seller. The seller is advised to procure contracts of carriage that match this choice precisely. If the seller incurs costs under its contract of carriage related to unloading at the place of destination, the seller is not entitled to recover such costs from the buyer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between the parties.该术语适用于所选择的任一运输方式~也可被用于多式联运。

“Delivered at Place”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运输工具上准备卸载的货物交给买方处臵时~即完成交货。

卖方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一切风险。

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指定约定目的地中的具体交货地点~以及货物运送至该地点的一切风险由卖方负担。

建议卖方订立与上述决定适宜的运输合同。

除当事人事先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根据其运输合同负担了有关货物在指定目的地卸载的费用~其无权要求买方偿还相关费用。

DAP requires the seller to clear the goods for export, where applicable. However, the seller has no obligation to clear the goods for import, pay any import duty or carry out any import customs formalities. If the parties wish the seller to clearthe goods for import, pay any import duty and carry out any import customs formalities, the DDP term should be used.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DAP要求卖方应负责货物的出口清关。

然而~卖方并没有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负担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如果当事人想要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负担任何进口关税和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应使用DDP术语。

A THE SELLER’ OBLIGATIONS 卖方义务A1 General obligations of the seller 卖方基本义务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goods and the commercial invoic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contract of sale and any other evidence of conformity that may be required by the contract. Any document referred to in A1-A10 may be an equivalent electronic record or procedure if agreed between the parties or customary.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按照合同约定必需的有同等作用的其他任何凭证。

以及经当事人同意或根据交易习惯在A1-A10中提到的任何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程序的凭证。

A2 Licences, authorizations, security clearances and other formalities许可~授权~安全许可和其他正式手续Where applicable, the seller must obtain, at its own risk and expense, any export licence and other official authorization and carry out all customs formalities necessary for the export of the goods and for their transport through any country prior to delivery.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卖方必须承担风险和费用获得任何出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及在交货之前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Contracts of carriage and insurance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a) Contract of carriage 运输合同The seller must contract at its own expense for the carriage of the goods to the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or to the agreed point, if any, at the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f a specific point is not agreed or is not determined by practice, the seller may select the point at the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that best suits its purpose.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内的约定点。

如未约定或按照惯例也无法确定具体交货点~则卖方可在指定的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b) Contract of insurance 保险合同The seller has no obligation to the buyer to make a contract of insurance. However,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buyer, at the buyer’s request, risk, and expense (if any), withinformation that the buyer needs for obtaining insurance.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订立保险合同。

但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提供给买方需要办理保险的相关信息。

A4 Delivery 交货The seller must deliver the goods by placing them at the disposal of the buyer on the arriving means of transport ready for unloading at the agreed point, if any, at the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on the agreed date or within the agreed period.卖方必须在约定的交货地点或指定目的地~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限内~将运输工具上准备卸载的货物交给买方处臵。

A5 Transfer of risks 风险转移The seller bears all risks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until they have been delivered in accordance with A4, with the exception of loss or damage in the circumstances described in B5.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A6 Allocation of costs 费用划分The seller must pay 卖方必须支付a) in addition to costs resulting from A3 a), all costs relating to the goods until they have been delivered in accordance with A4, other than those payable by the buyer as envisaged in B6; b) any charges forunloading at the place of desti nation that were for the seller’s account under thecontract of carriage; and c) where applicable, the costs of customs formalities necessary for export as well as all duties, taxes and other charges payable upon export and the costs for their transport through any country, prior to delivery in accordance with A4.除按照B6规定应由买方支付的费用外~卖方必须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包括按照A3 a)规定应负担的费用,根据运输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在目的地的卸货费,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按照A4规定货物交付前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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