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药店冷藏设备温湿度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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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SP附录 (1)

新版GSP附录 (1)

附录1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第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并符合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第二条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相关规定,在系统中设置各经营流程及环节的质量控制功能,与采购、销售以及收货、验收、储存、运输等管理系统形成内嵌式结构,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判断,对不符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行为进行自动识别及控制,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功能的实时和有效。

第三条系统的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器;(二)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以及质量管理等岗位应当配备专用的终端设备;(三)有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有固定接入互联网的方式和可靠的信息安全平台;(四)批发企业有实现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五)有符合《规范》及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和相关数据库。

第四条批发企业负责信息管理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系统硬件和软件的安装、测试及网络维护;(二)负责系统数据库管理和数据备份;(三)负责培训、指导相关岗位人员使用系统;(四)负责系统程序的运行及维护管理;(五)负责系统网络以及数据的安全管理;(六)保证系统日志的完整性;(七)负责建立系统硬件和软件管理档案。

第五条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设定系统质量控制功能;(二)负责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并定期跟踪检查;(三)监督各岗位人员严格按规定流程及要求操作系统;(四)负责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审核、确认生效及锁定;(五)负责经营业务数据修改申请的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可按程序修改;(六)负责处理系统中涉及药品质量的有关问题。

第六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系统数据的录入、修改和保存,以保证各类记录的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零售药店GSP认证各项记录表格大全

零售药店GSP认证各项记录表格大全

零售药店GSP认证各项记录表格大全编号:填写日期:首营企业审批表编号:填表日期:合格供货方档案表编号:建档日期:质量信息处理记录编号:药品质量管理档案编号:XXXXXXX拆零药品记录表类别:处方药OTC注:OTC类药品病人信息与病情主述项可不填。

XXXXXXX人员花名册XXXXXXX中药饮片购进验收记录供货单位:购货日期:不合格药品确认报告表编号: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编号:XXXXXXX不合格药品销毁记录销毁日期:销毁方式:销毁地点:批准人:经手人:见证人:XXXXXXX药店重点养护品种确定表日期:审批人:养护员:XXXXXXX近效期药品催销表日期:养护员:XXXXXXX设施设备一览表XXXXXXX设施设备检修保护记录XXXXXXX企业培训计划XXXXXXX企业培训考核记录表XXXXXXX员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XXXXXXX人员健康档案记录建档时间:年月日XXXXXXX服务质量满意度征询表征询日期:XXXXXXX经营场所温湿度记录表XXXXXXX营业场所日常检查表药品召回登记表药品陈列养护检查记录表年月日养护区域:药品信息数据备份登记表备注:药品信息数据每天都需备份。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明细表冷藏、冷冻药品收货记录根据:第七十四条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操纵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

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XXXXXXX处方调配销售记录年月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首次报告□跟踪报告□编码:报告类型:新的□严重□通常□报告单位类别:医疗机构□经营企业□生产企业□个人□其他□零售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表。

新版GSP温湿度测点规则

新版GSP温湿度测点规则

GSP
系统报警(第6条)




当监测的温湿度数据达到设定的临界 值或者超出规定范围 系统应当能够实现就地和在指定地点 进行声光报警 同时采取短信通讯等方式对至少3名指 定人员报警 当发生供电中断的情况时,系统应当 采用短信通讯的方式对至少3名指定人 员发出报警信息
GSP
监测数据管理(第7条)
GSP
温湿度监测系统组成(第2条)

系统由测点终端、管理主机、不间断电 源以及相关软件等组成 各测点终端能够对周边环境温湿度进行 实时数据的采集、传送和报警 管理主机可对各测点终端监测数据进行 收集、处理和记录,并具备发生异常情 况时的报警管理功能
GSP


温湿度监测系统组成
GSP
温湿度监测记录(第3条)



系统各测点终端采集的监测数据应当真实、 完整、准确、有效 (一)测点终端采集的数据应当通过网络自 动传送到管理主机进行处理和记录,并采用 可靠的方式进行数据保存,确保不会丢失和 不被改动; (二)系统应当具有对记录数据不可更改、 删除的功能,不得有反向导入数据的功能 (三)系统不得对用户开放温湿度传感器监 测值修正、调整功能,防止用户随意调整造 成监测数据失真
监测系统管理(第17条、第18条)


企业应当对测点终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校准,对 系统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并建 立档案。 系统应当能满足相关部门实施在线远程监管的条 件
GSP
委托储存运输的审核(第19条)

承担药品委托储存及配送的企业,应 当符合本附录的各项规定

委托药品运输的企业,应当按照《规 范》及本附录的要求,对拟委托企业 进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核

检验室环境温湿度记录表完整

检验室环境温湿度记录表完整

检验室环境温湿度记录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
年月温湿度监测记录表编号:序号:
版本:
温湿度记录表
(年月)
适宜温度范围:~ ℃适宜相对湿度范围:~%
填表说明
1、本表是对库房或营业场所温湿度条件进行监测、调控的工作记
录。

2、本表应根据制度及职责规定由指定人员负责。

3、表中“适宜温湿度范围”应根据所储存、陈列的药品储存条件要
求设定。

4、本表应逐日按时记录不得空缺。

5、每日上下午应固定时间进行观察记录。

上午9:00—9:30,下午
4:00—4:30。


6、当温湿度条件超出或接近临界点时,应由养护员及保管员采取有
效调控措施。

如温度超出正常范围时开空调升温或降温,湿度超出正常范围时开空调除湿,或拖地加湿。

7、如果超出正常范围,一般在采取措施后1小时,应再进行观察、
记录。

8、所采取的调控措施,应能将温湿度条件有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规定范围:常温库(营业大厅)为0~30℃,冷库(冷藏箱)为2~10℃。

9、上班时即开空调的在上、下午记录温湿度时,在正常范围内只填
写调控措施和调控后温湿度。

实验室环境温湿度使用记录表
年月
请选择:1、PCR实际准备区□ 2、PCR标本制备区□ 3、PCR扩增及产物分析区□。

新版GSP零售药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最终版

新版GSP零售药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最终版

北京香岩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一、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3、药品采购管理制度4、药品验收管理制度5、药品陈列管理制度6、药品销售管理制度7、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管理制度8、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9、药品拆零管理制度10、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11、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12、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制度13、药品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14、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15、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16、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7、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8、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9、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制度20、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2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管理制度22、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23、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管理制度二、各岗位管理标准1、各岗位人员职责分工2、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3、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4、药品采购人员岗位职责5、药品验收人员岗位职责6、营业员岗位职责7、处方审核岗位职责三、操作程序1、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2、药品采购操作规程3、药品验收操作规程4、药品销售操作规程5、处方审核、调配、审核操作规程6、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7、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8、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9、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10、营业场所冷藏药品存放操作规程11、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12、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四、质量记录表格1、文件编制申请批准表2、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3、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4、供货方汇总表5、首营企业审批表6、首营品种审批表7、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8、合格供货方档案表9、合格供货单位目录10、药品采购计划表11、购进、质量验收药品目录12、药品质量档案表13、药品拒收报告单14、药品验收纪录15、药品储存、陈列环境检查记录16、环境温湿度监测记录17、近效期药品催销表18、药品拆零销售记录19、处方药销售调配记录20、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21、中药方剂调配销售记录表22、顾客意见征询表23、药品质量问题查询表24、药品质量问题投诉、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25、药品质量信息汇总分析表26、药品销售分析表27、药品质量异常情况报告表28、不合格药品确认、报告、报损、销毁表29、药品购进退出、销后退回记录3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31、药店员工花名册32、企业年度培训计划表33、药店员工个人培训教育档案34、药店员工个人健康档案35、企业设施设备一览表36、设施、设备档案表香岩堂大药房管理文件文件名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编号: XYT-ZD-01-2016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1、目的:规范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零售连锁药店GSP管理记录表格(总部、门店)

零售连锁药店GSP管理记录表格(总部、门店)

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质量方针目标检查记录表编号:XXX-GSP-JL-01 日期:年月日总经理:主管副总:质管部负责人:记录人: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质量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编号:XX-GSP-JL-02记录: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编号:XXX-GSP-JL-03记录: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文件修订申请记录表编号:XXX-GSP-JL-04修订申请人:年月日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质量否决记录表编号:XXX-GSP-JL-05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年质量管理风险评估记录表制表: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 质量风险防范管控措施记录表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内部审核实施计划档案编号:XXX-GSP-JL-08审核组组长:组员:年月1.审核目的:3.审核时间:年月日至月日首次会议时间:年月日时末次会议时间:年月日时4.现场审核期间被审核方有关人员参加下列活动:首末次会议;最高管理者或其代表及于审核有关的管理人员参加。

审核活动:按审核日程安排,被审核方相关人员必须在岗。

5.审核安排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质量管理体系内部评审记录表档案编号:XXX-GSP-JL-09 年月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整改跟踪记录表档案编号:XXX-GSP-JL-10 XX整()年号部门:质管部记录: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药品采购记录表档案编号:XXX-GSP-JL-11 年度制单: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表档案编号:XXX-GSP-JL-12 年月日重点养护药品品种确定记录表档案编号:XXX-GSP-JL-13 年部门:质量管理部制表: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库存药品质量养护记录表档案编号:XXX-GSP-JL-14 年月养护员: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出库复核记录表档案编号: XXX-GSP-JL-15 年月日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药品配送单(随货同行单)档案编号:XX-GSP-JL-16 单据编号:制单员:发货员:复核员:验收员:发货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药品委托运输记录表委托运输经办人: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药品委托运输记录表委托运输经办人: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首营企业审批表档案编号:XXX-GSP-JL-18 年月日申请部门:申请人: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首营品种审批表档案编号:XXX-GSP-JL-19 年月日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药品质量档案记录表档案编号:XXX-GSP-JL-20 年月日制表: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年度供货企业质量体系评审记录表档案编号:XXX-GSP-JL-21供货单位:评审小组签名:质量负责人审核: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年度供货企业评审汇总表档案编号:XXX-GSP-JL-22制表: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药品拒收记录表档案编号:XXX-GSP-JL-23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配送退回审批记录表编号:XXX-GSP-JL-24 年月日经办人: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药品购进退货审批记录表编号:XXX-GSP-JL-25 制单日期:经手人:XX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药品停售通知书档案编号:XXX-GSP-JL-26年第号各有关部门:以下药品暂停正常出库发货及销售,特此告知。

GSP新规16条温湿度细则

GSP新规16条温湿度细则

GSP新规16条温湿度细则多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温湿度监测领域的研发与应用,在医药行业的温湿度监测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有大量温湿度监测系统应用在全国多家药品企业。

我们总结了最新版GSP规定中所有有关温湿度的16条规定,这16条规定对药企顺利的通过GSP非常重要,下面就来看看吧。

GSP新规16条温湿度细则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采购、验收、养护、销售、出库复核、销后退回和购进退出、运输、储运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第四十七条中的三四则(三)有效调控温湿度及室内外空气交换的设备;(四)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第四十九条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二)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三)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四)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五)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

第五十一条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药品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

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显示温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冷藏箱及保温箱具有外部显示和采集箱体内温度数据的功能。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企业应当对冷库、储运温湿度监测系统以及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及停用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验证。

第七十四条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

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第八十五条第一则第六则(一)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六)药品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第一百零一条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装车等项作业,应当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一)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二)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封箱工作;(三)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四)启运时应当做好运输记录,内容包括运输工具和启运时间等。

【最新文档】药店温湿度矫正报告-精选word文档 (10页)

【最新文档】药店温湿度矫正报告-精选word文档 (10页)
1.是否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末悬挂)
整改情况:由于我店GSP证书换证,暂时末能领到新的GSP证书,已把 GSP换发办理回执悬挂在显著位置
2. 是否公开并醒目地悬挂执业药师和药师的资质证明和3R彩色证件照片。(末悬挂)
整改情况:把执业药师和药师的资格证书的3R彩色证件照片悬挂出来。
规定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
3.现场检查发现近效期药品:双黄消炎片(修正药业、批号100601、有效期至201X.5)
1盒,巴米尔(astrazenesa、批号1106012、有效期至201X.5)未
作促销; ◆整改措施:已责令相关人员按规定对双黄消炎片(修正药业、批号100601、有效期至
201X.5)1盒,巴米尔(astrazenesa、批号1106012、有效期至201X.5)效期促销。◆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效调控措施。如温度超出正常范围时开空调升温或降温,湿度超出正常范围时开空调除湿,或拖地加湿。
7、 如果超出正常范围,一般在采取措施后1小时,应再进行观察、
记录。
8、 所采取的调控措施,应能将温湿度条件有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规定范围:常温库(营业大厅)为0~30℃,冷库(冷藏箱)为2~10℃。
9、 上班时即开空调的在上、下午记录温湿度时,在正常范围内只填
已安排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在相应情况下开启空调,做好调控措
4.质量负责人曹莹不在岗;◆整改措施:已责令质量负责人曹莹按时上岗◆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5.温湿度记录不全,截止至201X年4月10日; ◆整改措施:已责令员工按规定及时补充并每日准确记录温湿度记录档案, ◆整改情况:
已整改到位

8~20℃药品阴凉柜

8~20℃药品阴凉柜

关于新版GSP药品管理制度中药品保存的要求
第一百五十一条 仓库应当有以下设施设备:

(一)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 (二)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 (三)有效监测和调控温湿度的设备; (四)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五)验收专用场所; (六)不合格药品专用存放场所; (七)经营冷藏药品的,有与其经营品种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设备。
8~20℃药品阴凉柜六大功能特征
产品六大功能特点
① 制冷系统:采用国际进口丹佛斯压缩机,噪音低;风冷式结构,温度更加 均衡。 ② 安全系统:高低温报警,温度传感器故障报警、意外断电报警等多重报警 功能;安全双门锁设计,实现双人双管,防止随意开启 ③ 节能环保:新型节能环保产品,额定输入功率360W,耗电量低。 ④ 智能控温系统:微电脑控温,大屏幕数字温度显示,温湿度同步显示,温 度显示精度为0.1℃。 ⑤ 载重系统:箱体底部采用优于普通脚轮承载重量2倍的优质脚轮,带止动 底角。 ⑥ 人性化设计:可任意调动的多层搁架设计;宽电压带适合电压不稳定地 区;外壁采用经过防腐彩喷的优质超厚钢板;高密度聚氨酯整体发泡,保温性 能好。
8~20℃药品阴凉柜技术参数
【产品型号】FYL-YS-828L 【产品形式】立式 【额定频率】50Hz 【制 冷 剂】R134a(382g) 【功 率】360W 【电 压】220V 【温度范围】2-20℃ 【外形尺寸】:1265×680×1830mm 【内径尺寸】:1445×860×1990mm 【有效容积】828L 【净 重】208kg 【毛 重】258kg 【湿度传感器】有 杨文英,I39 I078 I2I2
8~20℃药品阴凉柜展示图片
谢谢观看 ! ! !
北京福意电器有限公司 制作人:杨文英 I 3 9 I 0 7 8 I 2 I 2

6、新GSP内审记录表(设施与设备)

6、新GSP内审记录表(设施与设备)
3.冷库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F1.2.1);
4.按照企业经营需要,合理划分冷库收货验收、储存、包装材料预冷、装箱发货、待处理药品存放等区域,并有明显标示(F1.2.2)。
合格□
不合格□
107
**04902
储存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储存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出库复核的工作场所和设备。
合格□
不合格□
100
04707
库房应当有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应设置包装物料储存场所,与药品储存区域相对分开。
合格□
不合格□
101
04708
库房应当有验收、发货、退货的专用场所。
1.应设置验收、发货、退货的专用库房或区域;
2.药品待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并与其他区域有效隔离(F4.7.1);
108
*04903
冷库应当配备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1.冷库具有自动调控温湿度的功能(F1.2.1);
2.冷藏、冷冻储设施设备配置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F1.2.5);
3.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可实时采集、显示、记录、传送储存过程中的温湿度数据(F1.2.5);
4.具有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功能(F1.2.5);
1.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藏车;
2.冷藏车的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F1.2.3);
3.冷藏车厢具有防水、密闭、耐腐蚀等性能(F1.2.3);
4.冷藏车厢内部留有保证气流充分循环的空间(F1.2.3)。
合格□
不合格□
112
库房应建立门禁、登记等安全防护措施,对无关人员进入库房实行可控管理。
合格□

新版GSP 药品库房设施设备配置管理规定

新版GSP 药品库房设施设备配置管理规定

药品库房设施设备配置管理规定一、目的明确药品库房设施设备配置的规定,确保本公司药品库房符合规定,符合经营实际需求。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90号令)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药品库房设施设备配置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1、药品库房设施设备配置管理规定(1)应当有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如地垫、货架。

地垫、货架等与地面之间高度不小于10cm。

药品任何时候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2)应当有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如窗帘、遮光膜、空调、换气扇、地垫、货架、门帘、风帘、电子猫、挡鼠板、灭蝇灯、捕鼠笼、粘鼠胶等。

(3)应当有有效调控温湿度及室内外空气交换的设备,如空调系统、加湿器、除湿机等。

(4)应当有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如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探头、显示屏、电脑等,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且能在温湿度超标时自动报警。

(5)应当有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要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和作业要求,危险品库的照明灯应做防爆处理。

(6)应当有用于零货拣选、拼箱发货操作及复核的作业设备,如零货箱、周转箱、运输箱、封口胶、标签、条码采集器等设备。

(7)应当有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验收、发货、退货的专用场所,不合格药品专用存放场所,以上场所都应当有地垫、货架等。

(8)应当有消防安全的设施和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捅、消防管。

(9)应当有用于货物的库内搬运设备,如手推车、搬运车等。

(10)根据经营范围,应当有备用的电冰箱或小冷藏库等。

(11)应当有仓库类型及药品分类存放等用的标志牌、分类牌、隔离带等。

2、药品运输设置设备管理规定:(1)药品运输工具应将药品完全封闭在内,可以是厢式货车、集装箱货车、普通封闭式货车等。

(2)封闭式运输工具应能有效保证药品在运输途中的质量和安全,防止药品在运输途中受到污染、雨淋、阳光直射、盗抢等。

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陈列药品检查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陈列药品检查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陈列药品检查操作规程目的:为加强对门店陈列药品的检查管理,保证在柜药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门店陈列药品的检查。

内容:1 .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1.1 店堂适宜温湿度范围:温度10-30° C,相对湿度35%-75%;每天上午9:(X)点,下午15:00点检查店堂的温湿度并记录于《温湿度记录表》;1.2 阴凉区(柜)适宜的温湿度范围:不超过20C,相对湿度35%-75%.每天上午9: 00点,下午15: 00点检查阴凉区(柜)的温湿度并记录于《阴凉区(柜)温湿度记录表》。

1.3 冰箱冷藏区适宜的温湿度范围:温度2~8C,相对湿度35%-75%;冰箱冷冻区适宜的温湿度范围:温度∙10~∙25C0每天上午9:(X)点,下午15: 00点及晚上21:00 点检查冰箱冷藏区、冷冻区的温湿度并记录于《冷藏区温湿度记录表》、《冷冻区温湿度记录表》。

2 .应对店堂、阴凉区(柜)、冰箱的温湿度进行监测和调控,以使店堂、阴凉区(柜)、冰箱的温湿度符合要求。

2.1 店堂2.1.1 常温储存药品在酷暑天气时,陈列检查员或营业员需密切关注温湿度变化,当温度高于29C时,需开空调制冷降温;当相对湿度低于36%时,应根据店堂面积适当加冰块降温及增加湿度,以保证药品的正常储藏环境;2.1.2 常温储存药品在冬天严寒时节,要注意防冻,尤其液体类、软膏、贴膏制剂等,陈列检查员或营业员应密切关注温度变化,温度低于IIC时,要及时打开空调(或取暖器)制暖,必要时将易冻药品集中存放,保温保存,并做好温度记录,以保证药品的正常储藏环境;2.1.3 遇到高湿的天气,当相对湿度高于74%时,陈列检查员或营业员应及时关门并打开空调抽湿,以避免药品受潮。

2.2 阴凉区2.2.1 陈列检查员或营业员需关注阴凉区温湿度的变化,当温度高于19℃时,将放置于阴凉区的空调所显示的温度调低,以使温度达到规定的范围内;2.2.2 当相对湿度超过74%时,应打开空调的抽湿功能进行抽湿且进出要及时关好门,避免药品受潮;当相对湿度低于36%时,应根据阴凉区面积适当加冰块增加湿度,以保证药品的正常储藏环境。

新版GSP附件2药品储存运输环境温湿度自动监测

新版GSP附件2药品储存运输环境温湿度自动监测

新版GSP附件2药品储存运输环境温湿度自动监测第一条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储存药品的仓库中和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设备中配备温湿度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对药品储存过程的温湿度状况和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过程的温度状况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和记录,有效防范储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各类风险,确保储存和运输过程的药品质量。

第二条系统由测点终端、管理主机、不间断电源以及相关软件等组成。

各测点终端能够对周边环境温湿度进行实时数据的采集、传送和报警;管理主机可对各测点终端监测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和记录,并具有报警功能。

第三条系统温湿度数据的测定标准值应当按照《规范》第八十五条有关规定设定。

第四条系统温湿度测量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测量范围在0℃~4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5℃;(二)测量范围在-25℃~0℃之间,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0℃;(三)相对湿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3%RH。

第五条系统应当自动地对药品储存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环境进行不间断监测和记录。

系统应当至少每隔1分钟更新一次测点温湿度数据,储存过程中至少每隔30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运输过程中至少每隔5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度数据。

当监测的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系统应当至少每隔1分钟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

第六条当监测的温湿度数据达到设定的临界值或者超出规定范围,以及系统发生供电中断等情况,系统应当能够实现就地和在指定地点进行声光报警,同时采取短信通讯等方式对不少于3名指定人员报警。

第七条系统各测点终端采集的监测数据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一)测点终端采集的数据应当通过网络自动传送到管理主机进行处理和记录,并采用可靠的方式进行数据保存,确保不会丢失和不被改动;(二)系统应当具有对记录数据不可更改、删除的功能,不得设置反向导入数据的功能;(三)系统不得对用户开放温湿度校正参数调整功能,防止用户随意调整校正参数造成监测数据失真。

药店温湿度记录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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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温湿度记录表范本1.药店的温湿度记录表怎么写上午9点,下午3点30。

内容可以为天气情况、温度、相对湿度。

应按药品的温、湿度要求将其存放于相应的库中,药品经营企业各类药品储存库均应保持恒温。

对每种药品,应根据药品标示的贮藏条件要求,分别储存于冷库(2-10℃)、阴凉库(20℃以下)或常温库(0-30℃)内,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45%—75%之间。

企业所设的冷库、阴凉库及常温库所要求的温度范围,应以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品规定的储存条件为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设定,即所经营药品标明应存放于何种温湿度下,企业就应当设置相应温湿度范围的库房。

如经营标识为15-25℃储存的药品,企业就应当设置15-25℃恒温库。

对于标识有两种以上不同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药品,一般应存放于相对低温的库中,如某一药品标识的储存条件为:20℃以下有效期3年,20-30℃有效期1年,应将该药品存放于阴凉库中。

2.药店的温湿度记录表的怎么写上午9点,下午3点30。

内容可以为天气情况、温度、相对湿度。

应按药品的温、湿度要求将其存放于相应的库中,药品经营企业各类药品储存库均应保持恒温。

对每种药品,应根据药品标示的贮藏条件要求,分别储存于冷库(2-10℃)、阴凉库(20℃以下)或常温库(0-30℃)内,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45%—75%之间。

企业所设的冷库、阴凉库及常温库所要求的温度范围,应以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品规定的储存条件为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设定,即所经营药品标明应存放于何种温湿度下,企业就应当设置相应温湿度范围的库房。

如经营标识为15-25℃储存的药品,企业就应当设置15-25℃恒温库。

对于标识有两种以上不同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药品,一般应存放于相对低温的库中,如某一药品标识的储存条件为:20℃以下有效期3年,20-30℃有效期1年,应将该药品存放于阴凉库中。

3.药店的室内温度和湿度记录标准药房温湿度标准:常温:(0-30℃)多数药品都为常温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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