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细则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细则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细则一、工程背景和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是基础工程中的重要一环,对整个工程的稳定性和可行性起着关键作用。
因此,为了确保土石方明挖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理。
本细则旨在规范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的各项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二、监理团队与职责分工1.监理团队由工程监理师、工程技术员和质量监督员组成。
2.工程监理师负责项目的整体监管和决策,负责审查并批准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变更方案。
3.工程技术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同时记录天气情况、土石方开挖情况和工程质量问题。
4.质量监督员负责对施工工艺和质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及要求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a.确认施工图纸和方案,审查各种设计文件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b.检查施工现场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如施工道路、紧急撤离通道等。
c.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准备工作,如材料配送和机械设备的就位等。
2.施工过程监控a.监控土石方明挖的开挖深度、边坡坡度和边坡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b.检查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如爆破区域的封闭和警示标志的设置等。
c.实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如土方挖掘量、稳定性评估数据等。
3.工程质量控制a.抽查土石方明挖的质量,检测挖方坑底平整度和边坡坡度等。
b.对施工单位的采样和试验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c.审查土石方明挖的质量整改措施和方案,提出改进建议。
4.工程安全监督a.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b.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周边围挡、警示标志和人员防护设备等。
c.审查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和紧急救援等。
四、监理报告和验收1.监理团队应每周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记录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
2.在土石方明挖完成后,进行工程验收,检查土石方明挖工程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河道治理工程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河道治理工程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河道治理工程土石方明挖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达标。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确保工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2. 工程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河道治理工程中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河道清淤、河道拓宽等工程项目。
3. 监理责任3.1 监理人员应了解工程设计文件,审核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
3.2 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土石方明挖工程的施工,确保施工品质和进度符合要求。
4. 施工准备4.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监理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并提供给监理人员进行审核和批准。
4.2 施工前,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一同进行现场勘察,确认施工条件和安全措施,并提出必要的改进建议。
4.3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采购和准备所需的施工设备、工具和材料,并提供给监理人员进行验收。
5. 监理要求5.1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记录施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5.2 施工单位应随时配合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沟通,及时汇报工程进展和问题解决情况。
5.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和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6. 工程验收6.1 施工单位完成土石方明挖工程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员进行验收。
6.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施工记录和检测报告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验收。
6.3 验收合格后,监理人员应出具相应的工程验收报告,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送。
7. 工程质量评定7.1 监理人员应对土石方明挖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7.2 如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7.3 完成整改后,监理人员应重新进行质量评定,并出具相应的质量评定报告。
8. 总结本细则为河道治理工程土石方明挖工程的监理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细则要求执行监理工作。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土方开挖、填筑、边坡工程等。
第三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合同精神,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具备监理资质,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备案。
第五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设施,能够满足监理任务的需求。
第六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为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促进施工单位的技术进步和质量提升。
第七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参与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八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责任,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及技术方案,监督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九条土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提供施工图纸、技术方案等文件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查。
第十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图纸、技术方案等文件进行仔细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工程施工计划和安全生产计划,并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参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理第十四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材料进场,确保质量合格,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机械,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监督施工单位的土方开挖、填筑等工艺操作,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土方明挖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明挖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招标及合同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工程阿图什市格达良乡红柳排碱改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及《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2004、《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DJ249.1-8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等有关工程技术规程、规范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土方明挖工程,包括工程合同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基础开挖,以及监理人员指明的土方明挖工程,其开挖工作内容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将开挖可利用或废弃的土方运至监理人员指定的堆放区并加以保护,处理工作。
二、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2.1承建单位在施工放样28天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我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承包人应在本工程或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按监理人的指示和施工图纸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我监理部审批:(1)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
(2)开挖方法程序(3)施工设备的数量和劳力安排(4)排水或降低水位措施(5)开挖边坡保护措施(6)土料利用和弃渣措施(7)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8)施工进度计划等2.3开挖放样资料(1)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7天,承包单位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报送我监理部复核,经总监批准,方可进行开挖。
(2)承包单位不能因监理指示纠正其放样(线)错误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向业主要求额外支付。
2.4上述报送文件连同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包商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报送监理部,审阅后及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批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由监理签发。
2.5监理部在接到施工单位申请开工许可后的24小时内开出本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或开工批复文件(由总监理批复签发)。
土方开挖监理细则模版(三篇)
土方开挖监理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简介1.1 目的本土方开挖监理细则的目的是确保土方开挖工程的安全、高效进行,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并提供一个监理和管理土方开挖的操作指南。
1.2 适用范围本土方开挖监理细则适用于各类土方开挖工程的监理和管理。
第二章监理责任第一节监理人员资质2.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资格,并持有有效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2.2 监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土方开挖工程实践经验。
第二节监理任务2.3 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对土方开挖过程进行监理和管理,确保施工符合要求。
2.4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并解决土方开挖中的技术问题,保证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三节协调与沟通2.5 监理人员应与业主、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传达相关信息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一节前期准备3.1 监理人员应熟悉土方开挖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并与业主、施工单位进行初步沟通,明确工程目标和要求。
3.2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技术人员的资质,并核实相关证书。
3.3 监理人员应对土方开挖工程现场进行踏勘,熟悉施工环境和地质条件。
第二节施工准备3.4 监理人员应核实施工单位的技术准备和施工计划,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
3.5 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场地布置、设备安装和人员培训。
第三节施工过程监理3.6 监理人员应监督土方开挖的施工过程,包括土方开挖机械的操作、土方的运输与堆放等。
3.7 监理人员应检查土方开挖的质量,包括土方的均匀度、垂直度等指标。
3.8 监理人员应检查土方开挖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现场管理。
第四节施工质量验收3.9 监理人员应对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应的质量验收报告和监理记录。
第四章监理报告4.1 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监理报告格式,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4.2 监理报告应包括土方开挖工程的整体情况、问题和建议等内容。
第五章监理记录5.1 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监理记录格式,对土方开挖工程的每个阶段进行记录和归档。
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前期准备(一)项目组织与人员安排1.项目经理负责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的整体组织与协调工作。
2.监理工程师担负土石方开挖工程的实际监理工作,确保施工按照施工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
3.工地安全员负责土石方开挖工程的安全管理与协调,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4.施工单位配备土石方开挖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
(二)工程准备与交底1.施工单位在开挖前应做好土地平整处理工作,清理工地内的垃圾和杂草。
2.工程技术交底应详细说明施工方法、过程、要求和注意事项,并进行记录。
二、施工过程(一)岩土勘察与分析1.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应委托专业勘察单位进行岩土勘察,并编制相应的勘察报告。
2.监理工程师应对勘察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勘察结果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和建议。
(二)土石方开挖1.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进行土石方开挖,并确保开挖线清晰、开挖面整齐。
2.监理工程师应对开挖过程进行实地督导和检查,并记录开挖的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
(三)土方处理与利用1.挖出的土方应进行临时堆放或运输至指定场地进行处理。
2.监理工程师应对土方处理和利用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三、施工质量控制(一)施工质量检查1.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对土方开挖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2.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整改和记录,并与施工单位沟通解决。
(二)安全措施与管理1.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开挖过程中的施工安全。
2.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及时纠正和记录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施工质量验收1.施工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对土石方开挖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
2.验收要求包括开挖线、开挖面、土方处理与利用等方面的符合度。
四、工程文件与资料归档(一)工程文件管理1.监理工程师应建立土石方开挖工程的施工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记录等。
土方开挖监理细则(四篇)
土方开挖监理细则是为了确保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对开挖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一个大致的土方开挖监理细则草案,供参考。
一、总则1. 监理细则的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土方开挖工程的监理,包括道路、地下管线、基坑、堡块等各类土方开挖工程。
2. 监理细则的目的:确保土方开挖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设计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监理人员的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经验,熟悉土方开挖工程的各项施工规范和要求。
2. 监理人员应了解施工单位的技术实力和运营管理情况,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
3. 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中立和公正的态度,不得接受与工程监理有利益关系的礼物或贿赂。
三、监理工作范围1. 施工前的监理工作:(1)审核和评审设计文件,包括开挖方案、支护结构等。
(2)组织召开开工前会议,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3)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场地勘察和现场标志,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符合要求。
2. 施工中的监理工作:(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土方开挖施工。
(2)检查土方开挖施工的质量,包括土方的坡度和坡度控制、挖方量的准确性等。
(3)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的保护和移位,确保施工过程中不破坏现有管线。
(4)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支护工程,保证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人的安全。
3. 施工后的监理工作:(1)检查土方开挖工程的竣工质量,确认施工结果与设计文件的符合程度。
(2)撰写土方开挖工程的监理报告,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价。
四、监理记录与报告1. 监理记录应详细记录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施工进度、施工方法、材料使用情况等。
2. 监理报告应及时编写,并向业主或项目管理方提交。
报告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控制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五、监理奖惩措施1. 对于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的行为,监理单位有权向业主或项目管理方建议终止合作。
土石方挖填工程监理细则
土石方挖填工程监理细则一、前期准备工作1.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召开会议,明确施工方案、工程质量标准、工期等内容。
2.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在挖填区设立合理的进出口,并做好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要求。
4.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5.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要求。
二、工程施工阶段1.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做好现场勘测和测量工作。
2.施工单位应做好办理挖掘工程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手续,并妥善保管。
3.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选用适当的挖掘机械和工具,并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4.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分段进行挖方,掌握土质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施工单位应在挖方后及时开展填方工作,确保填方的均匀和稳定。
6.施工单位应对填方的压实性能进行检测,确保达到要求。
7.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记录和验收记录,并按照程序报监理单位。
三、质量验收1.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验,取样送检,确保工程质量。
2.监理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及时出具验收报告。
3.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进行整改,并重新验收。
四、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2.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设置火灾、爆炸、坍塌等应急救援设施和人员。
五、材料管理1.施工单位应对挖填工程所用土石方材料进行采购,并进行检验入库。
2.监理单位应随时抽检土石方材料,确保符合要求。
3.施工单位应对土石方材料进行合理的堆放和保管,避免出现堆垛塌落等情况。
六、环境保护1.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土石方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监理作为土石方工程实施的重要环节,严格监督工程质量的控制和实施过程的合规性,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阶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旨在为监理人员提供操作指南,确保土石方工程的高质量完成。
二、监理范围1. 土石方工程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填筑工程、挡土墙、边坡工程等。
2. 土石方工程监理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理计划,并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监理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熟悉土石方工程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2. 在土石方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应随时关注工程进展和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监理人员应执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和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贪污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
4. 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人员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监理程序1. 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计划,及时到达工地现场,进行规范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2. 对于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人员应检查挖掘机械设备的使用状况,并核实开挖面积和精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对于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人员应确保填筑材料的种类、质量和厚度符合相关规范。
4. 对于挡土墙和边坡工程,监理人员应核实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支护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整理并保存相关资料,以备工程竣工验收时使用。
五、监理报告1. 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工程进展、质量状况、风险预警等内容。
2. 监理报告应真实、客观地反映工程实施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3. 监理报告应及时传达给施工单位,促使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
六、监理责任1. 监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和义务,认真履行监理工作,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土石方明挖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明挖监理实施细则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适用于毛都水库溢洪道、工业供水涵洞、泄洪隧洞的土石方明挖工程,主要包括:(1)溢洪道土石方山体开挖(2)工业供水涵洞土石方开挖;(3)泄洪隧洞的土石方明挖其他土石方明挖工程项目:如土料场开挖等可参照执行。
1.2本细则编制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质量监理合同文件;(2)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和技术要求及其他设计文件;1)《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2)《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4)《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一)》SDJ249-20125)《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6)已审定的监理规划。
7)工程设计及设计图纸。
8)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
9)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土石方专项施工方案等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1.3专业工程特点:土石方工程是建设工程施工的主要工程之一。
包括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填筑、平整与压实等主要施工过程,土壁支护等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
土石方工程分类1.基坑(槽)开挖长春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处编制:吕金龙一般开挖深度在5m及其以内的称为浅基坑(槽),挖深超过5m 的称为深基坑(槽)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形式,坑(槽)底标高及边坡坡度要求开挖基坑(槽)2.土石方开挖对人防工程、建筑物的洞室、深基础施工等进行的地下大型土石方开挖涉及降水、排水、边坡稳定与支护地面沉降与位移等问题。
1.4 土石方工程开工条件检查1承建单位应在开工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承建单位应在开工以前,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土石方明挖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明挖监理实施细则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88)、(SL38-9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的监理,其它非主体工程项目土石方明挖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21天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14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1)开挖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2.3明挖工程开工前14天,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明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
(2)开挖施工布置图。
(3)开挖(包括可能发生的特殊部位或特殊条件下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
(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
(5)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
(6)出碴、弃碴措施,碴料利用计划,碴料场堆置设计。
(7)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8)施工排水措施。
(9)施工进度计划。
(10)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
(11)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12)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细则
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 使用范围和原则本细则适用白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土石方开挖工程。
其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钻孔爆破、石渣的运输和堆存、边坡观测、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将开挖可利用或废弃的土方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堆放区并加保护、处理等工作。
2工程概况本次白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的土石方明挖工程涉及主坝、东副坝、西副坝、堵坝、和溢洪道5个单位工程。
主坝、坝脚及戗台排水沟开挖4029m3,原坝顶防浪墙土方开挖11599m3,水库右岸库边危岩清除1980m3;东副坝土方开挖2272m3;堵坝开挖4794m3;溢洪道土方开挖13073m3,石方开挖231382m3,其中一般石方开挖193693m3;保护层开挖33546m3;石渣及排水沟开挖4143 m3。
3 监理组织体系根据本工程性质、工程量和工期计划,监理组织机构设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级管理模式。
监理部有总监理工程师杨秋贵,专业监理工程师崔洪涛,监理员赵杰。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的领导下,履行本工程专业的监理职责;监理员职责:监理员是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完成工程专业中的一项或多项具体工作。
4 施工环境本工程施工占地由甲方负责征用和协调,并已及时提供给施工单位,现场施工条件良好,四通一平可满足施工要求,可正常开工。
5 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5.1土石方明挖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5.1.1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放样7天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送监理部批准:(1)控制网的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5.1.2施工单位应在上述时段内,根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条件同时完成测量放样措施计划,并报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开挖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模版(四篇)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土方工程施工监理活动,保证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土方工程施工监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1. 土方工程:指土方勘察、地基处理、土方开挖和填筑等工程。
2. 监理:指依法对土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验、测试、鉴定和评定等活动,提出监理意见及建议,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3. 施工单位:指承担土方工程施工任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4. 监理单位:指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事土方工程监理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5. 监理工程师:指经过培训,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负责土方工程施工监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6. 监理报告: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工作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和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和总结,提出问题和改进意见,报送给建设单位的文件。
7. 验收:指经过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测试,确认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定标准,可以交付使用的行为。
8. 鉴定:指监理单位对土方工程存在的争议或纠纷进行调查、评价并做出意见的行为。
第四条施工监理责任1.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责任,确保土方工程施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流程、工序、材料、设备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的问题。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或不合格意见。
4. 监理单位应制定每日、周、月的施工检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检查。
5.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的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措施。
6. 监理单位应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对土方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7.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土方工程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五条勘察与设计审查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前的土地勘察报告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XX监理咨询公司XX工程监理部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和相关的规程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
二、开工程序2.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14天,完成施工控制网的建立工作,并向监理人报送下述成果资料:(1)首级施工控制网布置图,测量技术设计书;(2)首级施工控制网测量成果平差计算(包括成果表)及测量技术总结;(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加密测量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土石方明挖工程开挖前7天,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可结合分部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提交),报送监理人审批。
(1)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2)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3)开挖施工设备配置和劳力安排;(4)一般爆破、齿槽开挖或必须进行的控制爆破的爆破方法和典型爆破参数;(5)坡面(岸坡)和坑槽开挖边坡及壁面的防护措施;(6)出碴、弃碴措施及碴料利用计划与碴场堆置设计;(7)施工排水、降低水位措施;(8)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9)预留保护层的设置和开挖措施;(10)爆破施工中对临近建筑物及浇筑的混凝土工程的保护措施;(11)施工进度计划;2.3 在需要采用控制爆破技术保护邻近建筑物或保留岩体或控制开挖料颗粒级配等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先进行必须的爆破试验并于试验前编制爆破试验计划,报监理人批准。
2.4任一单项工程开工前7天,施工单位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按《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表式报监理人复核,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开挖。
监理人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验和复核,并不减轻施工单位对其放样准确性所应负的责任。
2.5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建设监理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施工过程监理3.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下述施工测量工作:(1)及时测量检查开挖断面尺寸、标高及开挖面高程、场地平整度;(2)土石方分界线及收方测量;3.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文明施工,加强技术管理。
土石方明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细则范本模板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 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SDJ275-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其他非主体工程项目土石方明挖工程可参照执行。
1.3瞄喷支护、混凝土工程及工程质量检验和开工签证施工监理参照相关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规程执行。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28天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21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1)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5)数据纪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制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2.3明挖单位工程开工前8天,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并报监理部批准。
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
(2)开挖施工布置图。
(3)开挖(包括可能发生的特殊部位或特殊条件下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
(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
(5)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
(6)出碴、弃碴措施,碴料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碴料场堆置设计。
土石方开挖监理细则
土石方开挖监理细则一、引言:二、监理工作内容:1.技术交底:监理人员应当与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监测控制和安全防护等事项。
2.施工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包括开挖范围、开挖深度、开挖方法、支护措施等内容,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施工现场监控:监理人员应当进行施工现场监控,包括开挖进度、开挖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的监测控制。
4.施工质量检查:监理人员应当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包括开挖平整度、土壤质量、支护结构等方面的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5.安全防护检查: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识等方面的检查。
6.监测数据分析:监理人员应当对开挖过程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7.施工记录和报告:监理人员应当及时记录施工情况,编制施工监理报告,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三、监理工作程序:1.前期准备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参与土石方开挖方案的审查和施工方案的制定,明确监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应当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措施。
3.施工过程监控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开挖进度、开挖质量和安全防护等情况。
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施工结束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编制施工监理报告,向建设单位汇报。
四、监理人员职责:1.提供专业指导:监理人员应当提供土石方开挖方面的专业指导,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监督施工质量:监理人员应当检查土石方开挖的质量,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安全监测: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测,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4.提供技术支持:监理人员应当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问题的方案,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
五、监理人员要求:1.专业知识扎实:监理人员应当掌握土石方开挖方面的知识和技术,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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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 使用范围和原则本细则适用白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土石方开挖工程。
其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钻孔爆破、石渣的运输和堆存、边坡观测、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将开挖可利用或废弃的土方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堆放区并加保护、处理等工作。
2工程概况本次白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的土石方明挖工程涉及主坝、东副坝、西副坝、堵坝、和溢洪道5个单位工程。
主坝、坝脚及戗台排水沟开挖4029m3,原坝顶防浪墙土方开挖11599m3,水库右岸库边危岩清除1980m3;东副坝土方开挖2272m3;堵坝开挖4794m3;溢洪道土方开挖13073m3,石方开挖231382m3,其中一般石方开挖193693m3;保护层开挖33546m3;石渣及排水沟开挖4143 m3。
3 监理组织体系根据本工程性质、工程量和工期计划,监理组织机构设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级管理模式。
监理部有总监理工程师杨秋贵,专业监理工程师崔洪涛,监理员赵杰。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的领导下,履行本工程专业的监理职责;监理员职责:监理员是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完成工程专业中的一项或多项具体工作。
4 施工环境本工程施工占地由甲方负责征用和协调,并已及时提供给施工单位,现场施工条件良好,四通一平可满足施工要求,可正常开工。
5 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5.1土石方明挖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5.1.1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放样7天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送监理部批准:(1)控制网的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5.1.2施工单位应在上述时段内,根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条件同时完成测量放样措施计划,并报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开挖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放样计算成果。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
(6)仪器、人员配置(7)质量控制措施及验收措施。
5.1.3土石方明挖工程(包括基坑开挖)14天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质条件和自身施工水平,完成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措施计划,并报监理部批准。
施工措施计划内容至少应包括:(1)拟开挖工程项目及概况。
(2)开挖施工总布置图。
(3)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
(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
(5)边坡及岩基保护措施。
(6)出碴、弃碴措施,碴料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碴料场堆置设计。
(7)施工降排水措施。
(8)施工进度计划。
(9)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
(10)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11)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
(12)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
(13)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
5.1.4在需采用控制爆破保护建筑物或保留岩体、或采用岩基面一次爆破和水平光爆开挖技术、或控制开挖料颗料级配等情况下,承建单位应先进行必须的爆破试验。
并于试验前编制爆破试验计划,报监理部批准。
爆破试验计划报告内容应包括:(1)试验内容和目的。
(2)试验地点和部位选择。
(3)试验组数和爆破设计。
(4)观(监)测布置、方法、内容和仪器设备。
(5)试验工作量和作业进度计划。
(6)安全防护措施。
(7)其他必须报送的材料。
5.1.5在任何开挖分项工程开工前14天,施工单位应对开挖区内地面进行实地测量放样,并将成果报送监理部审核。
5.1.6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不退回。
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5.1.7除非接到审签意见单的审答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部接到申请后,确认上述报送资料无误后,即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
5.1.8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5.1.9除非已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否则应在开挖完成、报经检查合格,并完成相应部位的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才可进行后序作业与施工。
5.1.10承建单位用于施工实施的测量放样、爆破参数及其他中间或试验成果均必须在引用或应用前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或认证。
5.2单元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已完开挖工程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在各种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依据《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的评定标准》(SDJ249-88)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在自评等级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予以最终核定与签认(重要隐蔽单元工程或工序需经联合验收)。
6 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6.1质量控制标准6.1.1土方开挖的质量标准6.1.1.1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按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配足质量检查人员(专职),并严格在自身”三检制”的基础上,与现场监理单位员对应工作。
6.1.1.2土方开挖的施工方法与工序应与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相一致。
6.1.1.3土方开挖的质量标准(1)除非合同或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开口轮廓的位置和开挖断面的放样应满足下列精度:a. 覆盖层放样:平面位置点位和高程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200mm。
b. 基坑放样:平面位置点位和高程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100mm.c. 收方断面:中心桩纵、横误差不大于100mm。
d. 竣工断面:中心桩纵、横误差不大于50mm。
(2)开挖工程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及边坡坡度应符合施工详图要求。
(3)开挖时,重要建基面的保护层厚度为30~50 cm。
(4)基坑开挖时,地下水位必须降至开挖面0.5m 以下。
6.1.1.4除非另行报经监理部批准,否则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均应在施工单位的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施工单位应承担的任何合同责任。
6.1.2石方开挖的质量标准6.1.2.1岩石边坡开挖一般原则和要求(1)各类岩石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分层检查、检测及处理,并认真做好原始记录。
(2)为保证设计边坡线以下岩体不受破坏,在施工中应尽量采用预裂防震措施,或按设计要求留足保护层,然后再进行开挖区的松动爆破。
必要时应事先进行爆破试验,控制装药量。
保护层开挖应用浅孔、密孔、少药量的火炮爆破开挖。
(3)爆破开挖应按《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1-83)第三章或设计要求进行。
(4)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在指定地点出渣,不得任意向下游河床内弃渣。
(5)开挖坡面必须稳定,无松动岩块,且不陡于设计坡度。
对地质弱面应按设计要求分层进行处理。
6.1.2.2岩石基础开挖一般原则和要求:(1)岩石基础开挖工程包括保护层的清除和地质弱面的处理。
但不包括混凝土浇筑前的冲洗、排水和少量碎渣、杂物的清理。
(2)保护层的厚度一般不小于 1.5m,必须采用浅孔火炮爆破开挖,严格控制炮孔深度和装药量,应自上而下进行,分层分块检查处理,并认真做好原始记录。
(3)爆破开挖应按《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1-83)第三章或设计要求进行。
建基面必须无松动岩块、小块悬挂体、裂隙光面、陡坎尖角等。
(4)坑槽孔洞开挖壁面,应按设计或开挖措施的要求进行处理。
(5)所有主体建筑物的建基面,均应进行检查验收,当确认符合要求,质检部门签发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下步工程施工。
6.2原材料、设备、工程等质量检验程序6.2.1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把关,发现不合格的,应立即处理。
6.2.2对于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有关产品合格文件和产品检验文件,同时进行抽样检验。
6.2.3对于项目法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应会同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进行进货验收和检验。
6.2.4监理工程师如对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有质疑,可进行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6.3检测检验的抽样方法或控制点的设置、试验方法、结果分析方法的设计:6.3.1土石方开挖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进行以下各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6.3.1.1主体工程开挖基础面检查清理的验收a.按图纸要求检查基础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b.取样检测基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c.本款规定的基础面检查清理与填筑前的基础清理作业是检验目的和性质不同的两次作业,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不得将两次作业合并为一次完成。
6.3.2永久边坡的检查和验收a.永久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的复测检查;b.边坡永久性排水沟道的坡度和尺寸的复测检查;6.3.3填筑前基础面的质量检查和验收a.对基础面进行检查清理后,应保证基础面无积水或流水,不使基础面土壤受扰动;b.作为永久性建筑物土基的基础开挖面,在填筑前应清除表面的松软土层或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法进行压实;受积水侵蚀软化的土壤应予清除。
注:△为主要检查、检测项目。
(2)质量检测项目和标准:注:1)岩石边坡开挖工程系指永久暴露在外的开挖边坡;2)坡脚标高只是在马道处和最下一层开挖时检查;3)坡面超欠挖是按垂直设计边坡线方向检查量测,明显的突出部位和凹陷部位(面积在0.5m2以上)均应检查;4)表中所列偏差值系指个别欠挖的突出部位(面积不大于0.5m2)的平均值和局部超挖的凹陷部位(面积不大于0.5m2)的平均值(地质原因除外)。
6.3.4.1检测数量:总检测点数量:500m2及其以内,不少于20个;500m2以上,不少于30个,局部突出或凹陷部位(面积在0.5m2以上者)应增设检测点。
(2)质量检测项目和标准:注:1)某些特殊部位,如结构设计不允许欠挖,允许超挖尺寸根据岩石结构确定,一般不超过20cm;2)垂直或斜面平整度,按2m直尺检查。
3)表中所列允许偏差值系指个别欠挖的突出部位(面积不大于0.5m2)的平均值和局部超挖的凹陷部位(面积不大于0.5m2)的平均值(地质原因除外)。
6.3.5.1检测数量:总检测点数在200m2以内,不少于20个;200m2以上,不少于30个;局部突出或凹陷部位(面积在0.5m2以上者)应增设检测点。
6.4工程质量评定程序6.4.1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已完开挖工程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在各种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依据《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的评定标准》(SDJ249-88)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在自评等级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予以最终核定与签认。
6.4.2质量评定方法: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本标准的前提下,凡其它检查项目基本符合本标准,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上述标准的,即评为合格;其它检查项目符合本标准,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上述标准的,即评为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