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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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林业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林业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林业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保障林业项目的顺利开展和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林业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1. 项目建设管理部门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是林业项目建设的主要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工作。

2. 项目建设管理人员项目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

3. 监理单位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的监理工作,保证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三、项目建设管理流程1. 项目规划项目规划是项目建设的第一步,确定项目的总体目标、方案、时间和预算等,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基础。

2. 设计阶段项目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方案应经过专业人员评审和审批。

3. 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4. 监理阶段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确保项目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验收阶段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竣工并投入使用。

四、项目管理制度1. 项目管理责任制度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及责任人员。

2. 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做好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 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 质量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项目的质量,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5. 文档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文档管理制度,保存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文档资料。

五、项目管理工作1. 项目管理计划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制定项目的管理计划,明确项目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2. 项目管理进度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项目的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如有延误应及时调整。

林业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

林业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业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林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从事的林业工程项目。

第三条林业工程项目包括: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湿地保护、生态修复、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林业科研与推广、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

第四条林业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遵循生态规律,保护生物多样性;(三)注重效益,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五条林业工程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资质;(二)有明确的工程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三)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林业工程项目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经上级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同级林业主管部门;(二)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议书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三)林业主管部门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批,并下达批复。

第七条林业工程项目审批权限:(一)中央级林业工程项目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二)省级林业工程项目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三)地市级以下林业工程项目由地市级以下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监督管理第八条林业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批复的要求,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程目标、任务、质量标准、进度安排等。

第九条林业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具体要求如下:(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二)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三)加强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四)加强工程进度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第十条林业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一)林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二)加强对工程实施单位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三)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责令整改或重新建设。

林业项目植树造林安全管理制度

林业项目植树造林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林业项目植树造林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领导小组1. 成立林业项目植树造林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施工队长、安质工程师担任副组长,各施工队安全员为组员。

2.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植树造林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对所有参与植树造林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 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项目经理、安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中毒、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等。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3. 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五、防火安全1. 植树造林现场严禁吸烟、用火,严格禁止在林区使用明火。

2. 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材,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扑灭。

3. 加强对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教育,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六、劳动保护1. 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劳动保护用品。

2. 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3. 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保护事故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原因得到彻底查清。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部门、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

2. 本制度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3. 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林业工程项目管理细则

林业工程项目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业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林业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造林绿化、森林抚育、森林保护、木材采伐、林下经济、森林资源调查等。

第三条林业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二)权责明确,分工协作;(三)注重实效,持续改进;(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林业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负责。

第五条项目法人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工程项目;(三)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四)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五)编制工程项目总结报告。

第六条项目法人应设立以下部门:(一)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二)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设计、施工和验收;(三)财务部: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四)质量安全部: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

第三章工程项目实施第七条工程项目实施前,项目法人应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程项目的目标、任务、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第八条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九条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应加强对以下方面的管理:(一)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合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二)施工组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进度;(三)质量监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四)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施工安全;(五)环境保护:加强环境保护,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四章工程项目验收第十条工程项目完成后,项目法人应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一)工程进度;(二)工程质量;(三)资金使用;(四)档案资料。

第十一条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考核第十二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林业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林业项目管理办法

林业项目管理办法

2017年林业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业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规范林业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的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省、市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申报和管理的林业项目,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投资以及地方配套资金,投资的林业项目等。

第三条林业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必须符合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围绕***林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第四条林业项目投资主要用于林业基础性、公益性重点项目和示范引导性项目。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第五条林业项目必须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实施。

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和编制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或编制实施方案、施工准备、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阶段。

第二章项目初选/第六条林业项目初选原则和程序(一)项目初选原则。

一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

二是生态优先,突出三大效益,具有可持续性。

三是在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有示范带动和规模效益。

四是科技优先,产业化经营。

五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二)项目初选程序。

1、林业部门要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投资动态与信息,并搞好整理与分析,为项目初选提供依据。

3、林业部门要按照项目投资的要求,进行项目初步筛选,对符合要求的林业项目,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并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部门。

4、对上报的项目建议书,由***各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5、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计划财务处纳入林业项目库,实行统一管理,做到项目建设一批、立项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确保争取项目工作的连续性。

6、***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的评审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召开项目评审会议,形成项目初选方案后,提交***办公会研究确定。

,7、***办公会研究确定的上报项目,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与项目建设单位搞好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材料,需呈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应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制。

林业工程造林管理方法

林业工程造林管理方法

林业工程造林管理方法一、前期准备在林业工程造林管理的前期准备中,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规划。

首先要对造林地进行详细的勘察和测量,确定地形地貌、土壤条件、气候特点等基本信息。

然后根据调研结果确定造林的树种和密度,并编制相应的造林方案。

同时还要进行对地形地貌的整地和土壤改良等准备工作,确保造林地的适宜性。

二、苗木生产与选育在林业工程造林管理中,苗木生产与选育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首先要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优良树种,并进行良种选育。

然后从选育的良种中选择优质的苗木,并进行规范的苗木生产,包括苗圃建设、播种、育苗、管理等。

同时要进行苗木的检测和监测,确保苗木的质量和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三、造林施工与管理在林业工程造林管理中,造林施工与管理是关键环节。

在森林地块内进行造林施工时,需要先进行地面整理和土壤改良工作,确保苗木的生长环境良好。

然后进行苗木的栽植、培土和固定等工作。

在造林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苗木的定植深度和间距,以及树穴的填充和固定等细节,确保苗木的生长和存活率。

同时要进行相应的管理工作,包括浇水、施肥、除草、防虫等,以促进苗木的健康生长。

四、监测与评估在林业工程造林管理中,监测与评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通过定期的监测和调查,可以了解到造林项目的生长情况和效果。

监测内容包括苗木生长状况、病虫害情况、土壤养分状况等。

通过监测和评估结果,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施肥方案、治理病虫害等,以保证造林项目的成活率和效果。

五、经济效益分析在林业工程造林管理中,还需要进行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对造林项目的成本和效益进行评估,可以判断造林项目是否具有经济可行性。

同时还可以通过经济效益分析,确定合理的造林密度和经营方式,以最大程度地提高造林项目的经济效益。

总之,林业工程造林管理是一个复杂而综合性的工作,需要科学的方法和技术。

只有进行详细的前期准备、科学的树种选育、规范的施工与管理、有效的监测与评估以及经济效益分析,才能确保造林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效果。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林业项目实施细则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林业项目实施细则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林业项目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对于林业项目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建设水平,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林业项目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林业项目的实施。

二、总则1. 林业项目的定义林业项目是指通过人工或自然方式,对森林资源进行开发、保护、修复和管理的活动,以促进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项目管理的目标项目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林业项目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保护和提升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农业综合开发事业的稳定发展。

三、项目申报和审批1. 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申报林业项目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内容、可行性分析等;-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估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技术方案:详细描述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实施方案;- 经济效益评估报告: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可行性。

2. 项目审批程序林业项目的审批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 初审:由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终审: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最终决定是否批准项目实施。

四、项目实施1. 项目组织和管理- 组织架构:项目实施期间,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项目计划: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和里程碑;- 项目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难题。

2. 资金和物资管理- 资金筹措:明确项目资金来源和筹措渠道,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物资采购: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物资采购,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满足项目需求;- 资金使用监管: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3. 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修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受影响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确保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生物多样性保护:注重保护和恢复当地的生物多样性,防止物种灭绝和生态平衡破坏;- 水土保持: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

林业工程施工管理方案(3篇)

林业工程施工管理方案(3篇)

第1篇一、项目概述林业工程施工是指对森林资源进行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一系列工程活动。

为确保林业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施工成本,保障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架构1.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关系。

2. 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技术指导和施工方案的制定。

3. 质量负责人: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安全负责人: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5. 采购负责人:负责项目材料、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6. 施工负责人: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

三、施工准备1. 施工图纸:确保施工图纸齐全、准确,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核。

2. 材料设备:提前采购所需材料、设备,确保施工过程中材料供应充足。

3. 施工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

4. 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进行平整、排水、供电等基础建设。

四、施工管理1. 施工进度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2. 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 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确保施工安全。

4. 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5. 施工协调:协调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五、施工验收1. 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对施工项目进行质量验收。

2. 安全验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验收,确保施工安全。

3. 环境验收: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验收,确保施工符合环保要求。

六、后期管理1. 工程保修: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对工程进行保修。

2. 工程维护:对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3. 工程资料整理:整理工程资料,为工程后续管理和维护提供依据。

本方案旨在为林业工程施工提供全面、系统的管理指导,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林业项目各项管理制度

林业项目各项管理制度

林业项目各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林业项目管理,保障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项目立项管理1. 项目立项申请:项目申请人需提交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目标、项目预期效果、项目预算等内容。

2. 项目审核:项目申请书提交后,由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核,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3. 项目立项: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将立项,并确定项目的负责人和具体执行方案。

三、项目实施管理1. 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负责人需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进度安排、任务分工、预算编制等内容。

2. 项目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的要求,按时完成项目任务,并确保项目质量。

3. 项目监督: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建立监督机制,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项目资金管理1. 资金预算:项目负责人需制定项目资金预算,明确项目的资金来源和使用计划。

2. 资金审批:项目资金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3. 资金监管:项目的资金需建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五、项目成果评价1. 评价标准:项目成果需按照项目目标和预期效果进行评价,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2. 成果展示:评价完成后,需将项目成果进行展示和交流,宣传项目的成果和效果。

3. 收尾工作:项目完成后,需进行总结和归档,确保项目资料完整和规范。

六、项目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项目实施前,需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风险防范措施。

2. 风险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需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应对和解决项目风险。

3. 风险管理:项目风险需进行定期评估和跟踪,确保项目风险在控制范围内。

七、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对项目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行为,需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停职、降级等。

2. 违规投诉:对项目管理中出现的违规投诉,需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公平公正。

3. 违规查处:对严重违规行为的人员,需进行严肃查处,包括开除、追究法律责任等。

林业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林业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林业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林业局在管理项目时,应该采取有效的办法来确保其能够准确完成项目的实施。

在这里,我们将对林业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讨论。

首先,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林业局应当明确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机制,加强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可行性评估和可持续性规划,明确项目的投资决策及财务相关的问题。

其次,林业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行政审批机制和投资监管机制。

此外,林业局还应该加强项目实施进程中的透明度,确保工程管理和公正仲裁。

此外,在实施项目时,林业局还应该注重风险控制,建立科学的风险识别机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此外,林业局还应该建立一个绩效评估体系,及时识别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

综上所述,林业局在管理项目时,应该采取有效的办法,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机制,加强项目的管理,加强透明度,注重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体系,确保项目能够达到规定的标准。

此外,林业局在实施项目时,还应该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充分考虑项目承担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为了确保项目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应当建立一套完善完善的集中管理体系,加强科学规划,有效组织项目实施,并监督实施过程中的资源分配。

此外,林业局还应该致力于积极推动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措施,有效地保障自然生态环境,尊重原始文化,有效规避或减少开发项目对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及公共利益产生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林业局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办法来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明确建立一套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的行政审批机制,加强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透明度,注重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体系,积极推动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以保障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本文通过对林业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详细讨论,总结出林业局应当采取有效的办法来完成项目管理。

具体而言,林业局应当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机制,加强项目管理,明确项目的投资决策;建立完善的行政审批机制和投资监管机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透明度;注重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体系;积极推动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营林工程项目规范管理办法

营林工程项目规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营林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项目质量,确保工程安全、高效、廉洁推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所有营林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

第三条营林工程项目规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科学合理,质量至上;(三)责任明确,责任到人;(四)廉洁自律,预防腐败。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应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的管理,包括项目前期、施工、验收、后期维护等阶段。

第五条项目前期管理:(一)项目立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审批,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地方发展需求。

(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保项目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合理性。

(三)工程设计: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详细工程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六条施工管理:(一)招标投标: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单位。

(二)施工监理:设立专业的监理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三)质量检测: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验收管理:(一)验收程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二)验收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验收标准,确保验收质量。

(三)验收结果: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后期维护管理:(一)建立维护制度:制定工程后期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责任。

(二)定期检查:定期对工程进行巡查、维护,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第三章风险防控与廉洁自律第九条工程项目风险防控:(一)全面排查风险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全面排查。

(二)制定防控措施:针对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三)动态监控:对风险防控措施实施动态监控,确保措施有效。

林业项目管理办法

林业项目管理办法

林业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林业生产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规范林业项目的实施及监督管理,提高造林绿化的质量和成效,依据国家、省、市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洛川县林业局申报和管理的林业项目,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投资以及地方配套资金投资的林业项目等。

第三条严格按造林作业设计组织施工,造林坚持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和适地适树、良种壮苗、科学栽植的原则。

第四条造林当年以林业局下达造林计划和造林作业设计作为检查验收依据。

各造林实施单位在施工前,要制定实施方案,与施工人员填写《林业生产施工责任书》,按作业设计现地施工,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同时记录好施工日志,场(站)长负责全面检查,工程结束后,各单位完成竣工报告和自查报告,并由施工人员及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局造林股。

造林股抽查,必须严格按照造林检查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必须对造林检查验收结果全面负责,对造林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将每次检查的数据记录于相应的造林档案。

(一)造林成效检查验收内容:面积核实率、合格率、成活率、作业设计率、建档率、检查验收率;(二)抚育管护检查内容:抚育率、管护率、造林保存率以及抚育措施、数量、质量、幼林生长情况。

第五条各基层单位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各种造林项目管理,建立造林档案。

第六条对林业生产项目中,造成没有现地跟班作业,留有未作业地块,不了解情况,造成工作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

(一)对施工人员是护林员的,一律解除雇佣合同。

(二)对施工人员是技术工人的,调离本单位到偏远地方工作。

(三)对施工人员是干部的,五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四)对责任意识不强,在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不办事的单位主要领导要追究相关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七条本规定由洛川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从2014年度林业生产工程开始严格执行,历年工程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国家林业局第36号令——国家林业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第36号令——国家林业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第36号令——国家林业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3.30•【文号】国家林业局第36号令•【施行日期】2015.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令第36号国家林业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2月15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2015年3月30日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投资的林业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林业建设项目)。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建立林业建设项目储备库,作为林业建设项目决策和年度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

林业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按照中央财政预算资金的投资方向,根据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制定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开展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第七条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编制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以及其他相关的工作。

建设单位开展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实施方案)。

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3000万元以下的林业建设项目,不编制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应当对林业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建设条件、拟建地点和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林业项目实施细则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林业项目实施细则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林业项目实施细则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源环境压力的不断加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积极推动林业项目的实施,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为规范管理和推动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林业项目,特制定本《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林业项目实施细则》。

二、项目概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林业项目包括林业资源保护、林业经济发展、森林防火、林产业扶贫等方面的工作。

本细则旨在明确项目的管理要求,确保项目能够有效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果。

三、项目管理1. 项目立项a. 项目立项需经过全面规划和论证,确定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b. 在立项报告中应包括项目目标、项目范围、项目计划、预算和资源需求等内容。

2. 项目组织a. 成立专业团队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b. 项目组织结构中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权力和沟通渠道。

3. 项目实施a. 项目实施期间,需按照项目计划和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任务。

b. 各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进展应及时汇报和评估。

4. 项目验收a. 项目实施结束后,应进行综合验收,评估项目的成果与效果。

b. 验收包括项目成果的质量审定和实绩总结。

四、项目内容1. 林业资源保护a. 制定并落实森林保护规划,确保森林的健康生态和生物多样性。

b. 加强森林监测和防护力度,预防和控制病虫害等自然灾害。

2. 林业经济发展a. 促进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林业产业的发展。

b. 支持农民种植经济价值较高的林木品种,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3. 森林防火a. 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加强林区的防火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b. 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能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4. 林产业扶贫a. 发挥林业的扶贫作用,推动贫困地区的林业产业发展。

b. 通过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贫困户提高林产品加工和销售能力。

五、项目资金管理1. 项目资金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提供,用于支持项目实施和管理。

2. 资金使用应按照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确保经费使用的安全和合理。

林业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林业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一、总则为加强林业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林业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林业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活动。

三、工程项目的定义林业工程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地方财政资金或者非财政资金,用于林业资源保护和利用、生态建设和恢复、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建设项目。

四、工程项目管理职责(一)林业主管部门职责1. 制定林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程序;2. 负责工程项目申报、审批、监督和验收等工作;3. 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检查、评估和考核;4. 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

(二)建设单位职责1. 依法办理工程项目立项、用地、环评等手续;2. 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目标、内容、进度和质量要求;3. 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4. 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5. 负责工程项目的验收和移交。

(三)施工单位职责1. 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2.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规定;3. 配备合格的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4. 做好施工记录和资料整理。

(四)监理单位职责1. 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义务;2. 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和标准,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3. 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4. 参与工程项目的验收和移交。

五、工程项目管理程序(一)项目申报1. 建设单位根据林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编制项目申报材料;2. 林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二)项目审批1. 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项目审批;2. 项目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项目实施1. 建设单位按照审批后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工程项目;2.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和监理职责。

广东省林业标准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广东省林业标准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广东省林业标准化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林业标准化计划项目管理,促进林业标准化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根据《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广东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广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省林业标准化计划项目系指列入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和广东省林业标准化示范区计划,并获得省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

第三条省林业局科技与对外合作处为主管省林业标准化的工作机构(下称“省林业标准化工作机构”),负责省林业标准化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的申请和立项第四条项目申请。

全省及中央驻粤从事林业科研、教学、生产、管理等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技术优势和基础条件申报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和广东省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申报标准制(修)订和示范区项目需分别填写《制修订广东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任务)书》(附表1)、《广东省林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任务)书》(附表2),经申请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地级以上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省林业标准化工作机构;局直属单位和国家、省有关部门所属单位的申报项目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直接报送省林业标准化工作机构。

第五条项目评审。

省林业标准化工作机构将各地申报的林业标准化项目提交给省林业标准化专家组(简称专家组),由专家组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项目申请单位的能力等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第六条审批立项。

省林业标准化工作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和年度计划情况,研究提出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和省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方案。

省林业科技专项经费支持的林业标准化项目由省林业局审定后直接报省财政厅审批立项;省农业标准化专项资金支持的林业标准化项目由省林业局审定并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协调后报省财政厅审批立项。

第三章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第七条合同的签订。

省林业标准化项目一经下达,承担单位应在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与省林业标准化工作机构签订项目合同。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林业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项目(下称林业建设项目)。

第三条各级林业计划(财务)部门负责牵头管理林业建设项目,其他业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参与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第四条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

中央投资为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编制项目建议书;中央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可以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五条项目建议书。

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建设条件、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项目建议书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编制,也可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六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必要、合理、可行以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并附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关单位的许可、承诺或者证明材料。

其主要内容应达到《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林计发〔2006〕156号)深度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由具有甲级相应专业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七条项目初步设计。

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应列明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和设备选择等,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其主要内容应达到《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林计发〔2006〕156号)深度要求。

林业工程项目管理条例

林业工程项目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业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林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的林业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营和维护等活动。

第三条林业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林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注重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三)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四)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第四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全国林业工程项目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业工程项目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工程项目立项第五条林业工程项目立项应当符合国家林业发展战略和区域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林业产业政策。

第六条林业工程项目立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符合国家林业发展战略和区域发展规划;(二)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林业产业政策;(三)项目技术先进,有利于提高林业资源利用效率;(四)项目投资估算合理,资金来源可靠;(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审批。

第七条林业工程项目立项程序:(一)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三)项目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项目建议书,报送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四)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批,批复立项。

第三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第八条林业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林业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取得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

第十条林业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林业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林业项目业务管理制度

林业项目业务管理制度

林业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林业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林业项目的管理人员,并由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

二、项目立项阶段管理1. 项目策划:项目经理根据公司要求和市场需求,制定项目策划方案,包括项目目标、项目内容、项目周期、项目预算等内容,并提交给领导审核。

2. 项目立项:经领导审核通过后,立项审批表由项目经理填写,报领导审批签字,才可正式立项。

3. 项目启动:项目经理组建项目团队,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4. 项目评估:项目启动后,需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三、项目实施阶段管理1. 公司内部协调:项目经理负责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2. 过程控制:项目经理应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不延期不超支。

3. 质量管理:项目团队成员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标准进行工作,保证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4. 风险管理:项目经理需对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

5. 成本控制:项目经理需对项目的成本进行预算和控制,确保项目不超支。

6. 进度管理:项目经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项目进度情况,及时调整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四、项目收尾阶段管理1. 项目验收:项目结束后,项目团队应与客户进行项目验收,确认项目是否按要求完成。

2. 项目总结:项目经理应组织团队进行项目总结,总结项目成功经验和问题教训,为未来项目提供借鉴。

3. 客户反馈:项目结束后,需向客户征求反馈意见,并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4. 归档管理:项目结束后,项目资料需进行归档管理,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制度执行和监督1. 制度执行:所有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违反。

2. 监督检查:公司领导和内部审计部门应对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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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林业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林业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规范林业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的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省、市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申报和管理的林业项目,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投资以及地方配套资金,投资的林业项目等。

第三条林业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必须符合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围绕***林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第四条林业项目投资主要用于林业基础性、公益性重点项目和示范引导性项目。

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第五条林业项目必须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实施。

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和编制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或编制实施方案、施工准备、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阶段。

第二章项目初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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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林业项目初选原则和程序
(一)项目初选原则。

一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

二是生态优先,突出三大效益,具有可持续性。

三是在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有示范带动和规模效益。

四是科技优先,产业化经营。

五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二)项目初选程序。

1、林业部门要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投资动态与信息,并搞好整理与分析,为项目初选提供依据。

3、林业部门要按照项目投资的要求,进行项目初步筛选,对符合要求的林业项目,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并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部门。

4、对上报的项目建议书,由***各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5、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计划财务处纳入林业项目库,实行统一管理,做到项目建设一批、立项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确保争取项目工作的连续性。

6、***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的评审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召开项目评审会议,形成项目初选方案后,提交***办公会研究确定。

,
7、***办公会研究确定的上报项目,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与项目建设单位搞好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材料,需呈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应及时通知项目单位
按要求编制。

项目材料齐全后进行行文上报。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七条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齐全。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由相应林业工程资质的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第八条林业与相关部门(如建设科、水务科)共同管理的项目,按有关规定联合行文逐级申报。

第四章项目组织实施
第九条项目的立项批复及投资计划下达后,***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

第十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主管业务部门应组织和协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或实施方案进行建设,确保项目工期和工程质量、标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第十一条需要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实行招投标,并按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所有需要招标的项目由各主管业务部门按规定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由计划财务处牵头协调招标与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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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计划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调整的,须按照原申报程序报批,不得进行计划外工程。

第十三条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林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定。

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文件和资料,要认真做好归档保管工作。

第五章项目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要按照职能分工,依法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

财务处负责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工程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所有林业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法人,法人代表对项目的全过程负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法人代表因故变动的,须进行离任审计。

第六章项目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程序
(一)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先由建设单位组织该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和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

参加初步验收的各方签字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
(二)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附有竣工初步验收总结报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的组织
(一)竣工验收由***项目建设分管领导牵头会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

在受理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在
30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需上级或其它部门验收的,报请上级或其它部门验收。

(二)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对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并与项目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后,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须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并通报项目单位和有关项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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