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车仓储管理办法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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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车仓储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商品车仓储管理办法
1目的
保证公司商品车的安全,完善库房管理。
2适用范围
已入库的成品车的仓储、发运。
3职责和权限
3.1市场管理部负责公司商品车库房的管理。
3.2总装车间负责合格成品车的交验。
3.3质量管理部有对公司商品车库房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的职责。
3.4客户代表有对入库车辆质量监督检查的职责。
4定义
无
5过程要素分析
本过程的要素主要包括该过程的输入、输出、负责人、资源、程序及考评指标,6工作流程
7.1商品车入库验收
7.1.1严格按商品车或次品车入库流程执行。商品车由收车员确认车辆外观情况、状态、车架号、发动机号、钥匙等相关信息是否一至,否则视为不合格品处理,合格品商品车由收车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不合格品统计好信息,退回入库部门,并上报部门主管作出相应的处理。次品车入库时,收车员需核对次品车评估表上信息是否与实车信息一至,表上签字栏签字是否完整,全部符合则办理入库,否则不予办理。并通知交验入库部门整改。收车员将合格入库的商品车及次品车相关入库单据、信息、钥匙等整理好交部门账务员作入库的账务处理(每天需对入库数量当面作交接)。
7.1.2账务员在收取钥匙和入库单后要进一步的核对,发现钥匙和入库单上号码对不上的,应立即通知收车员核实,并上报部门主管对其处罚。对收取后的钥匙分车型分号段管理,对入库单按入库日期存档,核对信息、数量做到日清日结,当天的问题当天处理完。
7.1.3质量管理部将检验合格的成品车《产品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随车文件交账务员验收。
7.2商品车库房管理
7.2.1收车员将合格入库的商品车或次品车按车辆的颜色、状态分类停放于库区。并作好相应的标识、标记,特别注意保持每辆车的安全距离。
7.2.2从厂区内转移到临时库区时,或者从临时库区转移到厂区时,每台车都要开据移库车的出门证。未取得驾驶资格者及驾驶技术不熟练者不得开移库商品车,非公司驾驶员不得开移库商品车。在移库路段行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遇到弯道、路口应减速行驶,注意观察多方来车,做到宁停3分,不抢一秒。和前车车距不得低于10米。对道路上各种车辆都要礼让,不得跟任何车辆争道行驶。在移库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司管理部和部门领导处理。
7.2.3收车员和库管员对入库车辆保持清洁、门、窗锁好,雨刮器、天线规位。断开电源,以免由于存放过久而损耗电量。停放好的商品车收取钥匙及相关附件,交由账务管理员统一管理。
7.2.4库管员每天对成车库区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做好库区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部门主管并作相应的处理。如库存车辆发生人为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事故损失的,除报公司管理部进行相应的处理外,库管员还需对事故车辆填据《事故车辆评估表》,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分管领导审批,按试验车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7.2.5库管员做好库区商品车的标识牌,库区警示牌。
7.2.6库区内严禁烟火,严禁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发现防火、防盗和安全隐患问题时库管员应及时向公司企管部及市场管理部领导汇报。
7.2.7驾车必需系好安全带。车辆在园区内行驶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进入库区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7.3商品车出库管理
7.3.1车辆出库按先入先出的原则进行发货。
7.3.2库房发运员必需见有效的出库手续(发车指令单、钥匙等)办理库存车的出库业务。对从库房提出的库存车需跟发车指令单核对,如有不符的,立即通知账务员进行核实或更换。对核对无误的在发车指令单上签字确认。如遇发运次品车的,由账务员在发车指令单上注明次品车,及次品车的问题描述,除描述的问题外,其余标准按商品车标准执行。需发运更改状态的库存车时,由账务员在发车指令单上注明更改的状态,现场发运员按注明的状态执行。更改完状态后还需再核对,以确保无误。
7.3.3发运员严格按出厂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发运,并在检查合格待发运车辆《发车指令单》上签字确认。对有争议的质量问题通知车间、质量管理部、订单物流课三方评审,以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双方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检查发现的低级、重大质量问题上报部门主管和企业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给予处理。同时作好问题车的相关记录。
7.3.4附件发放员严格按公司配比的附件发放和加油。不得多发、少发和错发。特别是对配板的地区一定分开发放,同时跟物流驾驶员作好附件交接记录。
7.3.5严禁任何人利用商品车代步、休息、纳凉。如发现物流驾驶员利用商品车代步、休息的,库房人员和现场人员有权利和义务加以制止并上报部门主管给予处罚。
7.5账目管理
7.4.1库房管理员必须对库房商品车建立台帐。
7.4.2库房管理员每月必须对库房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盘库,将盘库结果与销售部财务对帐,如有不符须及时查清。
8相关文件
《产品搬运、储存、包装与防护程序》9相关记录
9.1《重庆整车库存报表》
9.2《每日收发存报表》
9.3《盘点记录表》
9.4《事故车辆评估表》
10更改履历
篇二:商品车仓储管理办法
为加强商品汽车库存管理,规范车辆出入库程序,保持合理库存,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商品汽车库存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商品汽车,是指完成采购验收程序、进入销售阶段的待售车辆。
第二条商品汽车软件管理系统管理
为不断提高商品汽车库存管理水平,集团公司将适时建立、使用商品汽车软件管理系统。商品汽车软件管理系统应当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1、能对库区内所有商品汽车进行管理和查询。
2、能对库区内所有商品汽车存放费分段计算,并自动生成应缴总额。
3、能够检索、查询库存商品汽车规模及品牌分布。
4、对商品汽车管理需要的其它功能。
第三条商品汽车仓库
根据销售经营和商品汽车存放需要,集团公司设立商品汽车仓库业务板块(以下简称仓库)。
1、仓库主要经营职责:负责对达商品汽车的验收和入库;负责对入库商品汽车的实物和账务管理;负责对库存商品汽车存放费的收缴和经营效果的核算;负责工作期间对库存商品汽车的看护和必要的维护;负责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对所属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2、仓库岗位设臵:主任、副主任各一人、会计俩人、保管员人,共计(暂定)人。
3、仓库保安员:人,隶属于保卫科和仓库双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