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理论与实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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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自考金融理论与实务笔记(二)

作者:未知更新时间:2010-10-6 16:13:30 来源:苏州自学考试网【字号: 大中小】本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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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0年自考金融理论与实务笔记(二)

第二章信用和融资方式

第一节信用及其职能

识记:

信用是一种经济上的借贷行为。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让渡。

领会:

信用的基本形式特征?

信用是一种借贷行为。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让渡。信用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偿还性,二是付息性。偿还性是指货币所有者(贷方)把货币贷出去,并约定归还期;

货币借人者(借方)在获取货币时要承诺到期归还。付息性是指借贷活动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就应当是有偿的币所有者有权要求货币借人者给予补偿,即支付利息。在两个特征中,偿还性是信用的最基本特征。在借贷活动中,无论是贷出、偿还、还是付息,都体现为一种价值的单方面让渡,即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因此,信用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让渡。

信用的职能?

信用的基本职能是动员闲置资金并加以再分配。信用分配是建立在社会总资金运动过程中企业初次分配和财政二次分配基础上的第三次分配。企业初次分配,是指在再生产过程中,社会总产品经销售实现价值以后,首先要在企业内部对销售收人进行初次分配:如补偿成本以便继续购买生产资料和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依法向财政缴纳税金、核算净利润并进行分配。财政二次分配,是指财政通过对企业部门初次分配形成的财政收人,再将

集中起来的资金通过财政支出形式进行再分配。信用再分配,信用是一种借贷行为支配的资金规模发生了变化,因此,在借贷过程中,各主体可支配的资金规模发生了变化,因此,信用活动也属于分配范畴。信用分配是建立在企业初次分配和财政二次分配基础上的第三次分配。信用分配的对象可以涵盖企业初次分配和财政二次分配中的所有货币资金,并把各主体自身难以动员的资金也动员起来。

应用:

信用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作用?

信用的基本职能是动员闲置资金并加以再分配。发挥信用的职能对国民经济具有积极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广泛集聚资金,支持规模经济。规模经济的发展需要巨额资金的支持,靠企业自身积累是难以实现的,而像银行信用、国家信用等信用形式,可以广泛集聚社会上分散的、期限长短不齐的各种闲置资金,积少成多、续短为长、变死为活,满足规模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要。(2)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信用活动可以加快资金周转速速度,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例如,通过银行信用的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在客户的存取、贷还、此存彼取的过程中,银行结算存款账户上总会有一部分稳定的最低余额,在这个余额内发放相应贷款,基本上是无风险的。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信用形式多样化信用工具有了更加充分的流动性,将更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3)调节需求总量和结构,进而调节宏观经济运行。信用分配是对货币资金的再分配,货币资金将直接产生对社会总产品的需求,来改善总供求的关系,实现调节宏观经济运行的目的。

信用分配对社会产品总需求的调节,主要体现在总量的调节,即通过调节信贷总量影响社会产品的需求总量。同时,根据产业政策的要求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利率水平,如对某一行业的利息优惠,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需求结构的调节。总之,由于发挥信用

职能对国民经济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信用形式多样化、信用工具的不断创新、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对促进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节信用的基本形式

识记:

商业信用: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相联系的信用形式。商品的赊销和预付货款是其主要的做法。最典型的做法是:商品赊销。

银行信用: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业和个人之间发生的信用关系。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信用形式。存款和贷款是最基本的形式。

国家信用:中央政府以国家的名义同国内外其他信用主体之间所结成的信用关系。分内债和外债。内债主要采取政府债券发行方式。

消费信用: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信用,直接有于生活消费。消费信用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由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向消费者提供的;

二是由银行以货币形式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消费信贷。

民间信用:即个人信用。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关系。

领会:

商业信用形式的特点、作用和局限性?

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形式。商品赊销是最典型的做法。这种信用行为直接发生在商品购销双方之间,信用金额、使用方向、还款期限及相应的利息补偿由双方直接协商确定,具有方便、简单、快速的特点。

商业信用是在企业购销活动中自发产生的一种信用形式。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有了销售收人,资金循环才能正常进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商品交易各方直接的商品买卖和

现金流量,常常是不同步的。购货方常常没有足够的现金。这时,产品销售企业如果能够允许购货方延期付款,将产品赊销给购货方,双方的交易就能顺利进行。因此,商业信用对于促进生产、流通和消费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商业信用的局限性表现为:一是具有盲目件;二是容易掩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不利于国家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此外,商业信用在贷款方向、贷款规模、还款的信用保证等方面都具有局限性。

银行信用的特点及其在我国融资结构中的重要地位?

银行信用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信用关系。存款和贷款是最基本的形式。银行信用一直是我国的最主要的信用形式。

银行信用的特点:(1)银行信用是一种单纯的货币借贷,与商品的交易没有直接联系,突破了商业信用在贷款方向上的局限性;(2)银行信用不受个别资本规模的限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提供银行信用时,不是以自有资本为主,银行作为信用中介,一方面,以债务人的身份广泛筹集资金,另一方面,又以债权人的身份对社会各界提供贷款,银行信用的规模远远超过商业信用。(3)银行信用具有积少成多、续短为长、变死为活等特点,可以大大提高社会资金的利用效率。

银行信用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信用形式。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了多种信用形式并存的格局,但银行信用在全社会信用总额中仍占绝对优势,这种状况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不会改变。

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关系?

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形式。商品赊销是最典型的做法。这种信用行为直接发生在购销双方之间,信用金额、使用方向、还款期限及相应的利息补偿由双方直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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