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级职称评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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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湖北黄冈市职称评审

2013湖北黄冈市职称评审

2013年黄冈市职称评审通知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根据湖北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3年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3年全市职称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围绕“规范管理,推进改革,加强监督,改进服务”的要求,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努力提高职称工作服务水平,促进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下列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一)我市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3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上述人员中,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通过评审取得的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三、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测试工作(一)今年全市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

各地、各单位应严格按市职改办下达的职数申报。

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按管理权限,经省、市职改办批准后可允许不占职数申报。

市直各单位申报2013年职数时须如实填写《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数申报表》(见附件5),报主管部门核准、汇总后,统一报市职改办。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各专业申报高、中级职称的水平测试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

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实施,具体测试方案另行通知。

对高校教师、中专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评教评学的结果可以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近两学年中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各高校、中专学校可根据此原则制定本校具体推荐办法。

四、年度评审工作要求(一)评审工作组织程序全市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要求在本年度内完成,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1。

申报人员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材料报当地人社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7.19•【字号】晋人社职字[2013]72号•【施行日期】2013.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72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有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国家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27号)要求,结合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 2013年工程系列各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评审范围申报评审者须是我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在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实行评聘分离的事业单位占编人员和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本单位允许设置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最高等级。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13年7月31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③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的人员;④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履行聘用手续的人员;⑤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参加上年度评价答辩未通过者,今年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

参加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专业技术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再接受申报。

关于2013年职称评定的通知

关于2013年职称评定的通知

关于2013年职称评定的通知各部门、各分部、各项目部:江苏省2013年职称评定工作已开始,公司为使此次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人员的基本要求申报人员需满足江苏省职称评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规定。

二、职称评定资料要求1、各类职称的评定按江苏省职称评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2、资料整理时,相关资料及书面总结应相互关联,填写时应认真阅读江苏省职称评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规定。

资料核对无误后分册装订。

3、职称评定的表格已在相应附件中,直接”双击”即可打开。

三、时间要求1、中级职称:于4月26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查,过期不侯(关门日期)。

2、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查,过期不侯(关门日期)。

3、业绩资料准备:如需翻阅公司档案室业绩材料的,请于4月17日-4月19日或者4月23日-4月24日前来借取(只限此时间段开放,过期不候)。

请各分部及时、认真组织,具备条件的员工应提前、认真、积极准备,业绩资料应充分,确保顺利通过。

附件1:评审规定:2013年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职称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附件2:2013年通知:关于报送2013年度建设工程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关于报送2013年度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附件3:2013年通知:关于报送2013年度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关于报送2013年度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附件4:网上申报职称常见问题解答职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doc附件5:公司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范本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2013.4.12。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成都市申报评审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成都市申报评审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成都市申报评审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3.06.24•【字号】•【施行日期】2013.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成都市申报评审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做好2013年度新闻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成都市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社、新闻性期刊社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出版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摄影、美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一)助理编辑、助理记者(初级职称)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取得职称计算机D级考试合格证书:1.大学本科毕业满一年;2.大学专科毕业满三年;3.中专毕业满五年。

(二)编辑、记者(中级职称)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取得职称计算机C级和职称外语C级考试合格证书:1.硕士研究生毕业满两年;2.大学本科毕业满五年;3.大学专科毕业满七年。

三、申报材料(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三份(最近三年,每年一次考核);(三)《个人情况全息表》一份;(四)任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不低于3000字)一份;(五)本人学术技术代表作(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总结或创新成果、自主知识产权等)一份,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六)其他证明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②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③在有效期内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④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⑤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一式一份,原件供审验,提交复印件。

连云港2013华康中级工红头文件

连云港2013华康中级工红头文件

连职称办[2013]98号关于公布连云港市地方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各区职称办,市各有关单位:经连云港市地方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华康等120位同志已获得连云港市地方建设工程师职称(名单附后),以上人员职称从2013年3月20日起算。

特此通知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附名单:连云港东方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康刘道成王立东刘雷董跟喜刘作乔朱明权连云港东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卫兵陈莉连云港东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兆江连云港港口房屋维修公司阎乔忠连云港广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景锋连云港杭汽轮香溢置业有限公司陈安程连云港佳腾门窗工程有限公司卞保平连云港建明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郄昌龙伏威张帆南德祥秦绪源李伟朱文斌连云港金柱桩基工程有限公司杨洵荣刘传高连云港锦云钢结构有限公司董成赵斯李令文方宗毅连云港千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增利王朝阳杨阳朱其权朱永朋骆泽升连云港轻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胡居中连云港盛泰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夏钧连云港市博联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包后俭时洪喜陈婧印庆告连云港市朝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杨良泗连云港市德晖监理公司徐自峰胡亮连云港市地山建筑工程公司蔡闯陈忠银邓丽群段旭东冯建管春雷李建东刘贤波刘贤文刘远柏连云港市地业建设工程公司金同新田焘林森连云港市东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克毅连云港市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郁安祥盖卫东王安兵李敬惠志军刘春来连云港市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赵桓连云港市海谊建筑坑道工程有限公司陈桂云武宜建武冬瑞王绪忠倪钧孙玉元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魏新徐继群朱瀛钱明军尹苏明连云港市建院置业有限公司封士山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公司孙英鹤连云港市江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刘太新庞学华周媛媛杨家友连云港市连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杨善华周毅肖博文连云港市连溧桩基工程有限公司刘明利连云港市连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姚垒马维助连云区滨城园林绿化工程处徐同灵连云港市临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伏广东连云港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张涛吕应波王维嘉刘迪迪王川韩良薛亮连云港市苏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迎丰连云港市新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孙晔王家新连云港市亿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陈夫贵连云港市永发监理公司王其成许翔连云港市院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继军吴从刚连云港市云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杨守建孙爱军刘怀董江杰刘树林连云港市振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永涛平入和祁兵强张晓星边建国崔延广邵世波刘长球王成连云港市振教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郁正雷于祝成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孔庆荣姚廷生。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指导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指导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指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9.24•【字号】粤人社函[2013]3591号•【施行日期】2013.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指导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359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高、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将于近期启动。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监督指导,杜绝职称评审工作中不正之风的发生,保证职称评审工作质量,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现将省人社厅《2013年度省职称评审监督指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安排,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完成《方案》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方案》的部署内容,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加强有关监督指导工作,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施细则制定出台后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

三、请佛山、东莞、珠海市人社局和省直教育、卫生、建筑、水利、交通、高经、电力、环保、农业高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于9月27日前按照《方案》对“两指导、两监督”专责工作小组要求,报送1名职称工作负责人(含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到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9月24日2013年度职称评审监督指导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监督指导,保证职称评审工作质量,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我省专业技术人才,杜绝职称评审工作中不正之风的发生,现就做好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指导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98号)和全省职称会议精神要求,以及省纪委对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风行风工作要求,对全省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活动进行全面、深入、具体的监督指导,确保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各阶段、各环节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促进全省职称工作的作风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职称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强省创造公正高效的职称评审环境。

关于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即将开始,为使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现将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二、评审材料符合泸医院〔2013〕7号(关于印发《泸州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所规定的条件,欲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到所在单位(部门)报名(破格晋升高一级职务的须达到川职改〔1992〕69号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要求方可报名),填写《2013年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并提交相关材料,所有材料(论文、课题等)的截止时间原则上是2013年8月31日。

(一)凡申报教师、科研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及原件;(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一份;(3)《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职务人员情况简表》(式样见附件四)一式三份;(4)任现职以来(至少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表或任职届满考核表一式一份;(5)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已过有效期规定的需附外语考试成绩确认单)复印件及原件,属于免试的,应提交免试证明(含引用的免试和降低考试等级条件的政策说明和免试依据,并提供相关材料)一式一份;(6)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及原件,属于免试的,应提交免试证明(含引用的免试和降低考试等级条件的政策说明和免试依据,并提供相关材料)一式一份;(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如最高学历学位获得时间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应提供合格学历学位或者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证书或资格文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确认的,还需附原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9)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水平的主要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包括科研成果鉴定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一式一份,申报者所提供的材料中,其合作的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所承担部分或所起作用不清楚的,还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具申报者所承担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10)破格晋升高级职务的和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的讲师(含相应职务人员)晋升副高级职务的“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答辩表”(式样见附件五)一式一份;(11)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2)泸州医学院2013年职称量化评分表,见附件二。

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职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职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职称评审职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3-9-13 信息来源:本站浏览次数:269 字号:[ 大中小]市直各系列职改办、各县市区职改办:为了认真做好2013年度职称评审职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事业单位职数申报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原则上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缺岗位基础上进行申报。

凡是未进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申报职称。

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国家、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急需紧缺人才,确需申报的,由所在单位(中学除外)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相应的表格,报省职改办审批。

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退多补少”职数申报原则:单位可根据现在岗位在聘2014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好相应表格,报省职改办审批。

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评审“退多补少”职数申报原则:超职数在十个以内,实行退二补一;超职数在十一个到二十个的,实行退三补一;超职数在二十一个以上的,实行退四补一。

凡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通过其他单位或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申报。

二、非事业单位的职数申报非事业单位的职称评审申报不受职数限制,单位需根据人才队伍现状和梯次建设需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含国有企业、已改制的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仍按原办法执行。

民办教育机构、非公企业人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和社会流动人员等,须由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按照人事代理服务范围进行职称评审职数申报。

三、有关博士、博士后人员的职称申报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后,赴国(境)外从事2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回(来)衡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高级职称,不受资历、原有无职称和外语成绩限制,可比照我市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执行。

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代理单位和个人: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429号)文件的精神,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将于近期开展。

凡在省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单位委托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依据相关条件,由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

具体如下:一、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由省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评审(一)评审基本条件1、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须具备以下条件: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或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三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2、申报工程师职称的,须具备以下条件:(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或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三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2)全国职称外语理工B类考试成绩60分以上(今年考试成绩为55分以上的可以参评);(3)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基本模块的合格证;(4)在省级以上有统一刊号(ISSN或CN)的专业期刊发表专业论文,出版过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学术著作或取得省级以上专业成果、奖励及国家专利。

(二)评审所需材料(填表说明详见附件1)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可从山东人才网人事代理“资料下载通道”下载后填写打印;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A3纸型,原件),通过《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填报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安排,2013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已开始,为认真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枣矿集团人发…2013‟17号)全文予以转发,并结合我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有关单位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重要程度,认真学习上级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评审标准,体现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理论水平、技术水平与专业职称相一致的要求,切实调动和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钻业务、善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矿井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审推荐范围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职称评审要求(一)职称外语考试2013年职称外语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60分以上长期有效,55分—59分当年有效。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取得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严格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要求执行(不再详细说明)。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符合晋升工程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人员务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现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外语考试合格证、现任职资格证、聘任证、各类获奖成果、奖励证书原件、个人晋升书面申请、承诺书(一式二份)及相关材料,交组织人事科(主办公楼307房间)进行集中审核,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5.10•【字号】粤人社发[2013]98号•【施行日期】2013.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9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今年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与评审时间(一)申报和受理时间。

高评委会、省直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

各市县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至10月,具体由各市和顺德区确定。

(二)评审完成时间。

各级评委会于10月份开展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

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各专业组评审于11月前完成,并于11月30日前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日常工作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三)高级统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如下:1.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时间,分别待《高级统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2.继续开展正高级会计师、深圳和东莞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3.根据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国家批准,今年在广州市、深圳市和佛山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开展试点的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制定试点评审办法进行,评审通知另行下发,其小学副高级、中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纳入试点工作统筹安排。

非试点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仍按照往年的做法。

同时,按国家要求,今年非试点市暂不进行中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一)申报评审条件。

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北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31号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为认真做好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3年职称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围绕“规范管理,推进改革,加强监督,改进服务”的要求,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努力提高职称工作服务水平,促进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下列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一)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3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上述人员中,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通过评审取得的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三、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测试工作(一)今年全省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

各地、各省属单位申报职数按照《关于上报2013年度我省事业单位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控制数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6号)执行。

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

申报中级职称的职数控制,由各地、各单位参照此原则执行。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执行。

各专业申报高、中级职称的水平测试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

按照《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24号)规定,从2013年起,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含省直,不含武汉市)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组织。

测试工作在省职改办领导下,由省人事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

对高校教师、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教评学的结果可以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

近两学年中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

各高校、中专学校可根据此原则制定本校具体推荐办法。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5.31•【字号】苏教师[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3﹞10号)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省直属中等职业学校主管部门: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现就2013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审工作依据依据2009年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开展推荐评审工作。

各地、各校要按照岗位设置规定的结构比例和评聘结合的原则,开展推荐工作。

二、推荐评审工作有关政策补充说明(一)教师资格。

申报人员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作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社区教育中心(农村成人教育中心)教师具有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也可申报。

(二)学历要求。

申报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或“大学普通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须经教育部学历认定中心审核认定。

(三)资历要求。

受聘讲师(或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由其他系列中级职称同级转评讲师(或中学一级教师)的,中级职称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应满5年,且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

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同级转评高级讲师的,需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1年以上。

(四)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原则上近五年应完成各级各类培训累计240学时。

从2015年起,申报人员五年内必须达到360培训学时要求,培训学时计算依据《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苏教规〔2013〕1号)。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成都市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成都市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成都市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3.10.18•【字号】•【施行日期】2013.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成都市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我市职称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度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成都市市级部门、各区(市)县所属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中,申报中级(含市级有关单位初级)职称资格从事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经济、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一)助理工程师1、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环保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满二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三年,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满四年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满五年,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C级或以上合格证书。

(二)工程师1、取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两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七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B级或以上合格证书;取得外语考试C级或以上合格证书。

三、申报程序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区(市)县和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的申报人员,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成都市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环保局人事处)。

四、评审材料的要求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川人社办发〔2019〕9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关于扩大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8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发〔2018〕50号)精神,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和中央在川企业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省、市(州)职业技能鉴感谢你的观看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市(州)职鉴中心”)以备案管理方式,明确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等,对技术工人开展职业技能水平评价的一种工作方式。

开展试点的企业应坚持“职业标准与生产岗位实际要求相衔接、操作技能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相联系、评价认定与企业认可相结合、评价结果与使用待遇相挂钩”的原则,面向本单位职工,在经省、市(州)职鉴中心备案的职业(工种)和等级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活动,突出认定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适用性。

二、试点条件试点企业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或注册)设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的大中型企业,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已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衔接制度,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二)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受聘于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的职工,比照本企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落实有关待遇;(三)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以企业生产一线的主体技能型职业(工种)为主,从业人员较多、技能含量较高,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四)能够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能够为感谢你的观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评价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五)具有专门负责职工培训考核的内设机构,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制度,规范的考务工作流程。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9.26•【字号】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施行日期】2013.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科教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和省教育厅2013年职称改革工作部署,现将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评议推荐等相关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条件(一)凡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有关系列职称评审规定条件(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在本单位相应职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的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晋升或转评相应职称资格。

(二)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申报人须取得符合规定的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月计算至满年满月止。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和免试条件证明。

(三)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申报人须取得符合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和免试条件证明。

二、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一)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86号)的规定实施评审工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8.28•【字号】鲁人社字[2013]429号•【施行日期】2013.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429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及有关规定,组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并调整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

撤销省法医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将法医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工作调整至省卫生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继续授权济南、青岛等市组建中小学教师、工程技术、卫生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所属的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授权山东师范大学等单位组建相应高级评审委员会,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评审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的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二、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范围、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呈报、评审、核准、备案等工作,仍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0〕48号)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高校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呈报。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按申报人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职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和村委会推荐申报。

单位组织推荐时,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其中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少于80%。

2013年重庆市涪陵区中级职称发文

2013年重庆市涪陵区中级职称发文

尊敬的领导和同事们:作为2013年重庆市涪陵区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我谨代表评审委员会,向大家报告今年的评审工作情况,并就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建议。

一、评审工作情况1. 今年共有XXX名申请中级职称的人员通过了初审,进入了评审阶段;2. 经过严格的评审,最终通过了XXX名申请人,其中男性XX名,女性XX名;3. 各个科室和单位的推荐人员均具备了相关条件和资格,评审程序公正、公平。

二、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 有部分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对个别申请人没有进行充分的了解,导致了评审结果的不公正;2. 部分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存在主管部门过多介入的情况,影响了评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3. 评审程序中部分环节的流程不够清晰,导致了申请人和推荐人员对评审流程的不了解,希望今后能够加强相关宣传和培训。

三、整改建议1. 加强评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评审能力,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和客观;2. 加强对评审程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审流程的透明和公开;3. 完善评审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能够对本次评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今后的评审工作能够更加完善和规范。

谢谢大家!四、进一步改进评审工作为了进一步改进重庆市涪陵区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评审人员的培训:我们将组织针对评审人员的培训课程,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评审程序和标准、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评审能力。

我们将邀请相关专家和学者进行讲座,为评审人员提供更多的学术指导和建议,确保评审的公正、客观和专业性。

2.加强对评审程序的监督和管理:我们将建立健全评审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评审程序的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审流程的透明和公开。

我们将建立投诉和申诉机制,对评审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完善评审流程:为了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评审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加强与申请人和推荐人员的交流与交流,确保他们对评审流程的全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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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new/qingseguo0小张秋秋 188727219 电话 133********
各企、事业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湘人职[1991]81号文件及湘职改[2005]1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推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现就有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1)职称外语C及以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取得初级四年以上、继续教育合格、有论文即可参评。

(2)如具备硕士学位,工作三年以上,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中级工程师评审相关专业:
(1)相关专业:林业、地勘、农业工程、环境工程、水利水电、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交通、化工、机械、有色金属、电气工程、测绘、矿山工程、质监与安全等。

(2)其中水利水电、电力系统专业须参加专业考试合格才可以。

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需填写近四年考核表每年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2份;
(4)《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5)《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1份;
(6)《个人述职报告》5份,主要内容为本人基本情况、政治表现、
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主要业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设想;
(7)与本专业岗位相关的专业论文1篇;
(8)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四张1寸照片。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接收报名。

五、报名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汇总表、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评审表(需单位盖章)、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四张。

六、证书颁发、查询: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证书、湖南省人事编制网查询。

七、报名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路235号湘域中央商务大厦20楼2013&14室。

乘车路线:104路 105路 111路 113路 117路 118路 12路 202路 312路 317路 401路 405路 7路 803路旅1路立珊线至曙光路口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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