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投标文件商务条款_D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蚌埠市龙子湖滨湖新区合作开发项目分包
招标文件
商
务
条
款
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0年3月
蚌埠市龙子湖滨湖新区合作开发项目分包招标文件
商务条款
一、承包方式:由家单位分包。
1、实行包工、包料(除甲方指定专业分包和甲供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的分包方式。
2、分包范围:路基工程两个标段、路面工程、室外照明共四个标段。
3、甲方分包工程(或指定专业分包)暂无。
4、甲供材料暂无。如有甲供材料,则甲供材料不参与取费及让利,仅计取保管费及税金。《蚌埠工程经济》中没有单价的材料,采取分包上报甲方批价,不参与取费及让利,仅计取保管费及税金。
5、分包工程取费定额费率采用下述第三条规定,投标单位按相关分类工程的上限值进行报价。
6、投标单位以总价让利方式进行报价,且结算时,凡按本文第三条以定额计价的相关洽商变更签证等均同等让利。
1)路基工程总价让利 %。
2)路面工程:总价让利 %。
3)室外照明工程:总价让利 %。
4)园林景观及水系工程:总价让利 %。
7、详细总包管理及配合内容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二、施工工期
1、总工期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三、合同价款及调整:定额计价方式
1、采用《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5)》、2009《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09《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及相关配套文件。依据蚌埠市造价部门所发布的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文件,包括对材料、人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及相应调价
规定,以及其他造价相关管理文件。
2、主要人材机单价按蚌埠市定额站每月发布的《蚌埠工程经济》中的信息价,按其施工期间的算术平均价计取,其中人工费按安徽省造计[2007]33号文规定39元/工日计取,如果《蚌埠工程经济》中没有单价的材料则采取分包上报甲方批价的方法确定最终结算价。甲方批价的材料分包至少提前30天通知甲方。
3、签证点工按 39 元/工日,计入税前独立费。
4、指定分包工程结算造价、总包管理配合服务费列入税后不参与取费。
四、甲供材料设备、甲指乙供材料
暂不考虑。
五、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的%。
2、竣工验收通过及备案完成后付至监理方和甲方审定的工程价款的%。
3、分包提交结算报告并经审价单位审核及甲方确认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4、双方结算成立后一年内付至结算总价的 %。
5、工程保修金: 结算总价的 5%。
六、项目组织和人员、现场条件
1、报送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如下: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土建技术人员:
安装技术人员:
其他技术人员:
施工员:
安全员:
预算员(土建、安装):
资料员:
质检员(土建):
质检员(安装):
材料员:
其他人员:
未经甲方许可任意更换项目经理罚款100万元/次;未经甲方许可任意更换项目副经理50万元/次;未经甲方许可任意更换其他人员10万元/次等。
七、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
1、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要求,符合业主、分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其它要求。
2、文明施工目标:确保蚌埠市文明工地。
八、其他优惠条款、工程保证金
分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五十万元保证金,作为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并于分包合同签订时将保证金交给甲方。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验收交付后30天内无息退回给分包。合同实施期间,如因分包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如期履行完毕,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九、违约责任
1、对竣工日期的延迟按实际延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天合同结算造价万分之二的金额作为违约赔偿金。如分包进度拖延累计达四十五日以上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分包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按照分包工程总造价 1 %罚款,文明施工达不到目标:按照分包工程总造价0.5 %罚款。
十、分包单位配合承诺
分包承诺对各标段分包单位之间密切配合,在交叉作业、施工场地的分摊使用、施工通道、施工水电使用、相邻施工区域质量保证等问题上,相互分清责任、
分清管理范畴,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不得相互推诿、相互扯皮。承诺对于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分包应担负起分包职责,有义务对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施工予以紧密而充分的配合,切实履行合同文件的约定。
十一、安全、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详见施组。
十二、工期及质量奖罚办法
1、乙方若能按时完成合同工期,甲方一次性奖励乙方万元;若不能按合同工期要求完工,则奖励不得兑现且对乙方处罚万元/天。
2、乙方若质量达到“蚌埠市优质结构工程、蚌埠市文明工地”,甲方一次性奖励乙方项目管理部万元(其中项目经理不少于万元),如获得“”奖,甲方再奖励乙方万元。
十三、其它优惠:
。
20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