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行政处罚听证答辩状-范文word版 (5页)
2018-2019-行政诉讼答辩状范本-易修改word版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行政诉讼答辩状范本行政诉讼答辩状范本【1】答辩人:赵军梅,女,1964年12月21日出生,民族,汉族,承德医学院职工,住火药库沟医学院青工楼341室被答辩人:承德市公安双桥分局,法定代表人:严忠义,职务局长。
住承德市武烈路第三人:白海涛,男,1959年xx月4日出生,蒙古族,无业,住祥业一期2号楼4-2482室请求事项一.依法撤销承德市双桥人民法院(20xx)双桥行初字40号行政判决书二.依法撤销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公(石)决字【20xx】第xx号《公安行政政罚决定书》三.判令被答辩人承担二审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一、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上诉书用谎言掩盖事实、回避实质性的四个问题:1、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的处罚不公、认定事实错误、避重就轻、掩盖事实公然包庇白海涛等人违法犯罪,行政不作为造成短信发的发生。
2.被答辩人办理此案时没进告知义务并剥夺了答辩人陈述申辩的权利,我在一审起诉时都不知道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隐藏答辩人签过字的笔录,拿出他们自己抛制的笔录,严重的以全抗法,仗势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不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不成立"。
3.一审开庭时,白海涛提交了在双桥公安局复印出来赵军梅举报白海涛与妻子刑事犯罪材料,此行为双桥分局严重的失职和对人民的犯罪。
4.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用技术手段处理过篡改了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
根据最高法证据规则,属于瑕疵证据无证据力。
此案的起因是白海涛与妻子李秀芝20xx年3月14在庄严的承德市双桥人民法院砸警车、作伪证,大闹双桥法院,高喊反动口号妨碍执行公务使法院办公秩序一片混乱,扰乱共秩序法院门前断交近两个小时,如此严重的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二、一审答辩人出事的6组证据充分的证明答辩人举报白海涛和李秀芝违法犯罪事实,和双桥公安分局不作为造成发短信的因果关系。
2018年听证会答辩状word版本 (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听证会答辩状听证会答辩状是怎样的,以下的听证会答辩状范文,可以作为参考哦。
听证会答辩状【1】答辩人(被申请人):周和平,男,19xx年1月19日出生,住长沙市开福区十间头巷59号;被答辩人(申请人):黄曼君,女,19xx年2月21日出生,香港居民,现住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路375号。
答辩人周和平因被答辩人黄曼君申请再审一事现发表如下答辩意见,敬请法庭听证评议时采纳。
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符合法律规定。
20xx年,黄曼君以合伙协议纠纷的事由向原审一审法院即长沙市天心区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其与周和平签订的《合作经营网吧协议书》无效。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没有经过直接送达的必要程序,在没有直接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一审判决书的情形下直接采用公告送达,因周和平没有阅读报纸习惯从而导致周和平无法行使诉讼权利。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就此所作判决支持黄曼君诉讼请求认定《合作经营网吧协议书》无效,诉讼程序严重违法。
事实上,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一审期间,周和平本人在长沙,但其身份证和户籍资料上登记的住址地开福区十间头巷一直有其母亲,妻子和儿子居住,至今仍住在此地,并在此次201x年10月20日也同样地址接到了高院的应诉通知书。
在证据一有关证明材料和户籍资料可以证实上述事实。
同一期间周和平使用的号码为13xx79(该号码与黄曼君提供的号码一致)的手机一直处于使用阶段,移动公司电话费收据(证据二)可以证明手机在线状态,故黄曼君在申请中所说原审一审时打不通周和平的电话严重不符事实,周和平有关文书是完全可以直接送达的。
另本案第三人黄建军系承包经营网吧,黄曼君的诉请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系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人。
原审一审法院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没有核实周和平居住有关情况未经过直接送达的必要程序就直接公告送达相关文书,没有尽到告知对方当事人即周和平的义务,使得周和平合法的诉讼权利得不到维护;又遗漏了与该案有利益关系应当参加案件审理的第三人,严重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长沙市中级法院认定其程序违法并撤消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合乎法律规定。
【2018-2019】请予审批,特此报告word版本 (14页)
(七)批示会签文件
1.单方会签的,通常批示“请××会签”、“请××审签”。
2.多方会签的,一般批示“请××、××、××会签”。
(八)请示的结束语
1.请示由自己办理的事项,结束语通常为“请批复”、“请指示”、“妥否,请批示”。
(二)下行文
特此通知,希即遵照办理;特此批复;以上意见,请即研究执行(或按照执行、参照执行、遵照执行、依照执行、认真执行、严格执行);特此公告(通告、布告);周知;此布;本通报应向旅游系统所有人员进行传达,组织讨论,并将讨论情况及时报我们;同意你社意见,本件存案备查;以上通知(指示)希即认真研究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在×月底前向本局(社)作一报告;请将你们对这项工作的意见和具体部署情况尽快一并报局(社);本通知下达后,以往有关文件与此件有抵触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承启用语
公文中用来承接上文并引起下文的词语。常用于通知、决定、报告、计划、规章制度等文种。一般结构特点:前面以一介词结构承接上文,后面用一个基本固定的结构形式引起下文,如“根据……特作如下决定”、“为了……提出如下意见”等。承启用语的上文一般较为简短,下文是文中内容的主体部分,并多用条款形式表达。
批转用语
公文常用语分类整理:
开端用语
公文中用在正文的全篇或段落开头表示行文目的、依据、原因、背景等的词语。如“据、根据、依据、查、奉、兹、按照、遵照、依照、为了、关于、由于、鉴于、随、随着”等。 期请用语
公文中表示作者某种期望和请求的词语。多用于上行文、有时也用于平行文和下行文。常用的期请用语有“请、敬请、恳请、提请、报请、拟请、希、望、希望、切望、热望、盼、切盼”等。
【2018-2019】结束法院开庭公告,情况说明-word范文模板 (1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结束法院开庭公告,情况说明篇一:案件情况说明案件情况说明1、案件简况201X年9月13日,我开车在新城街与长春路交叉口排队等待红绿灯,车启动后遇一大客车强行左转弯致使我变更车道,在车速很慢的情况下与同向行驶的李妍驾驶的轿车发生轻微的擦碰(有照片及现场环境照片和视频为证)。
李妍此后开车加速冲上人行横道直至撞上花坛边,将行人杨林修撞伤,其自身轿车撞损严重,交警队判我负全责(有交通事故认定书)。
行人杨林修因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其伤好后做了司法鉴定,在201X年7月将我、李妍及我的保险公司(人保)告到西岗法院。
在法院审理中,我及人保都对李妍在事故中由于操作处置不当致使撞人的责任行为提出追究,但后来法官和人保提出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几乎是不可能的。
人保还在法庭上提出杨林修治病的部分用药属于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
对此法庭当庭予以驳回,要求人保对所有医疗费用给予赔偿。
西岗法院于201X年9月13日下达判决书,要求我及人保作为被告,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对原告进行赔偿(见民事判决书)。
2、过程我即开始办理保险赔偿事宜,要求人保按判决书,将对杨林修的赔付直接支付给杨林修,人保要我出具了委托书。
其间我问过人保关于李妍的修车费相关问题,人保称李妍已经独自办理了相关的保险理赔手续,不需我管。
此后,人保在理赔中以杨林修治病用药中有很大部分属于非医保部分为由,不予理赔。
我找到人保指出,关于医疗费中非医保部分问题,法庭当庭已经驳回人保的抗辩请求,并且在判决书中也有记述(在判决书第6页前3行有记述),人保称判决书上只有记述而非判决,判决书判决结果不清。
我以判决书的判决结果界限不清找过赵克敏法官,赵法官告诉我可以以判决书为依据要求人保在商业险内赔偿。
我以此找人保理论,人保还是以相同理由拒绝赔付。
2018-2019-行政审批事中事后工作情况汇报-推荐word版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行政审批事中事后工作情况汇报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部门监管职责,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由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向规范市场主体行转移,实现了全县食品药品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现状201X年3月,我县在全市率先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责、工商部门的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责进行划转,组建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行政许可方面,我局主要承担食品生产(部分类别)、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药品经营(零售)四个环节的行政许可工作。
(一)食品生产环节。
目前,我县共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241家,涵盖25大类、300多个品种,拥有方便食品、焙烤食品、罐头、调味品、饮料、粮食加工、食用植物油加工、乳制品、及糕点等20多个行业。
前期,全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工作由省市局负责,今年6月1日,市局调整下放粮食加工品、饼干、糕点等25类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事权,我局提前谋划,明确工作流程,配齐了工作人员与设施设备,入驻县政府政务大厅开展许可受理工作,做到了职能、硬件和人员三到位。
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由县局食品生产科、稽查中队和监管所分工负责,食品生产科主要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的技术审查和监督检查,稽查中队负责执法办案,监管所负责日常巡查,形成了完善的监管网络。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为体现便民、高效的原则,我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材料受理、现场核查、审批发证全部由各乡镇(街道)监管所负责。
201X年,我局共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783件,其中含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24件,截止目前,全县共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3688件,注销登记1320件。
2018-2019-(201X)二中刑终字第01342号-word范文模板 (7页)
2018-2019-(201X)二中刑终字第01342号-word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二中刑终字第01342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X)二中刑终字第01342号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程捞末,男,35岁(1972年6月1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上蔡县,小学文化,河南省上蔡县党店镇曹楼村农民,住(略)。
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X年2月21日被羁押,同年3月24日被逮捕。
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周,男,32岁(1975年3月1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上蔡县,小学文化,河南省上蔡县党店镇杨法村农民,住(略)。
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X年2月21日被羁押,同年3月24日被逮捕。
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建委,男,28岁(1979年5月21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上蔡县,小学文化,河南省上蔡县党店镇格大张村农民,住(略)。
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X年2月21日被羁押,同年3月24日被逮捕。
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水均,男,34岁(1972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上蔡县,小学文化,河南省上蔡县党店镇湾刘村农民,住该村25号。
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X年2月21日被羁押,同年3月24日被逮捕。
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赵学伟,男,33岁(1973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柘城县,小学文化,河南省柘城县远襄镇赵楼村农民,住(略)。
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X年2月21日被羁押,同年3月24日被逮捕。
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辩护人张清,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张东方,男,25岁(1981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上蔡县,小学文化,河南省上蔡县党店镇湾刘村农民,住(略)。
2018-2019-复议答辩状-推荐word版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复议答辩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认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由申请人选择,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答辩状【1】答辩人李泽梅,女,一九六七年五月十八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容县六王镇双善村文胜队。
委托代理人梁其南,男,一九四一年二月一日出生,汉族,退休工人,住容县六王镇双善村文胜队。
二〇XX年一月三十一日六王镇人民政府签发二〇XX年关于双善村文胜队原梁武杰、梁钊光户互换自留山有关调查的情况。
20XX年,针对双善村文胜队梁大能反映的山林纠纷问题,因不服林权证书林政字NO081283号,调换自留山的协议书,六王镇人民政府(20XX)山林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六政林处(20XX)1号,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容政复终字(20XX)1号,六王镇人民政府撤销六政林处字[20XX]第1号处理决定书的通知,容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容县初字第390号、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20XX)玉中三终字第47号,而提出复议申请书副本七份,本答辩人作为本案法制办公室复议,现申请人三人,现根据事实和理由作以下答辩如下:一、六王镇人民政府派出工作调查工作组织进行了调查了解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五日双善村文胜梁钊光与本队梁武杰户互换自留山,梁钊光户位于文胜队水井冲顶上三角形,里、外梁其英交界面积八分与本队梁武杰户位于黄泥岭的自留山相调换,工作组调查梁武杰,认为梁钊光拿的自留山地,是生产队分梁其户的,这样说法是毫无根据,当时梁钊光在调换协议书调换给梁武杰的自留山地,有容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书(林证字第NO081283号),证实对调换山地合法依据,根本没有拿别人的山地调换事实。
2018-2019-行政答辩状word版本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行政答辩状答辩人:徐州市劳动及社会保障局住所:徐州市静业路222号法定代表人:葛梦婷职务: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陆召鹏乔莹职务:律师答辩事由:因陈宁祥诉徐州市劳动及社会保障局作出《不同意陈宁祥提前退休的决定》一案,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现提出如下答辩:(一)原告陈宁祥于201X年通过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提前退休,我局接到申请以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不同意原告提前退休的行政决定。
(二)我局作出不同意原告陈宁祥提前退休的行政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事实理由主要有:(1)、我局认为原告提出的第一条诉讼理由不成立。
原因在于:原告与单位所签的《职工企业内部退养协议》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即使意思表示真实,由于它不是法律所作出的强行性规定,我局严格依照依法行政的原则,无权依据此条协议作出允许陈宁祥提前退休的行政决定。
(2)、我局认为原告所提出的第二条诉讼理由也不成立。
原因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允许办理提前退休的情形主要包括:1、因病提前退休,即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可办理病退,很明显原告不符合此项情形。
2、政策性提前退休,即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可提前五年退休的政策。
办理政策性退休,应提供本人退休申请,批准文件,企业破产裁决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显然原告也不符合此项情形。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动部发{1993}120号文件、《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应当分别满足以下2个条件:(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关于行政上诉答辩状优秀范文
A lot of fatigue in life is because we chased ourselves for too long. We can't change our lives, but we can brightenour mood.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20__关于行政上诉答辩状优秀范文行政上诉答辩状【篇一】答辩人:福建省屏南县卫生局法定代表人:张传漾答辩人于年 6 月 3 日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人(一审原告)张长建(健)不服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法院年 5 月 15 日( )屏行初字第 03 号行政判决,提起上诉的《行政上诉状》副本,阅后认为上诉人上诉无理。
依法答辩如下:一审法院维持答辩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上诉人提出被子上诉人工作人员在对上诉人进行检查时,未出示合法有效的证件。
事实上,我们执法人员 9 位中,有两位向上诉人出示执法证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询问笔录中有记录。
至于执法证件不一致是因执法人员按照上级要求重新更换新证过程中,新旧证号有变动的缘故,还有着装是按卫生监督所规范规定的。
上诉人提出被上诉人未规定向上诉人发出《听证告知书》,未告知上诉人享有的权利,违反法定程序。
答辩人于年 9 月 22日向上诉人发出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并于年 9 月 30 日举行听证,已经充分给予上诉人听证的权利,而且也完成了听证过程。
上诉人提出被上诉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未提交《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回执》程序性证据是错误的,答辩人是在法定期限 10 日内已经将实体证据和程序证据及法律依据全部提交给一审人民法院(详见证据清单) 上诉人提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执业医师资格对外实施诊疗活动,其认定错误。
答辩人认为上诉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 1996 年 11 月 12 日届满已经失效了,而且上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生效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就不具备执业医师法》资格,依法不得行医。
2018-2019-答辩人授权委托书-word范文模板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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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人:_年_月_日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范文委托单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_因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债务授权委托书(讨债,追债,收债合同书 )委托合同(合同编号:南方侦探委字 200第号)委托方(简称甲方):受托方(简称乙方):广州南方侦探咨询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就以下委托内容达成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公司债务授权委托书范文授权书此授权书有即日,即二零一零年月日起生效。
2018-2019-行政复议应诉答辩状-word范文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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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即提交行政复议答辩书,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如果被申请人不按行政复议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4款的规定,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复议机关将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被申请人提交行政复议答辩书是行使阐明自己意见、维护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有助于复议机关全面查清案情,作出正确的复议决定。
(二)文书内容1. 首部1) 标题。
写明“行政复议答辩书”。
2) 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答辩人的全称、所在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3) 案由。
应写明“因何人(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何种具体行政行为一案提出答辩”。
2. 正文应针对申请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明确地阐明自己对案件的意见和理由。
如果认为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书中所述事实准确,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请求合法或者部分合法,则可以表示接受或者部分接受其请求。
如果认为申请人的请求是不合法的则应适用自己掌握的证据阐述案情,澄清事实真相,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反驳申请人的请求,说明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适当的。
2018-2019-(201X)厦刑初字第65号-优秀word范文 (4页)
2018-2019-(201X)厦刑初字第65号-优秀word范文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厦刑初字第65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X)厦刑初字第65号公诉机关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建斌,男,1979年4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厦门市思明区英才商厦楼宇值班员,家住(略)。
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X年1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17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谢飞、孔超,福建万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以厦检刑诉(201X)0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建斌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于201X年4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审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魏武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建斌及其辩护人谢飞、孔超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建斌在厦门市思明区文灶附近的英才商厦担任楼宇值班员期间,染上吸食麻古、冰毒等毒品恶习。
201X年12月底,被告人王建斌在与“阿勇”(另案处理)吸食冰毒、麻古时,主动向“阿勇”寻购海洛因。
“阿勇”在被告人王建斌的要求下,告诉被告人王建斌其有100多克的海洛因,每克要卖400元人民币。
被告人王建斌要求“阿勇”提供样品,并在取得样品后主动向陈文成(另案处理)兜售,后与陈文成商定以每克500元的价格让陈文成为其寻求买主。
201X年1月5日上午,被告人王建斌在得知陈文成已经找到购买海洛因买主的情况下,向“阿勇”购得海洛因136克。
同日下午15时30分许,被告人王建斌携带上述海洛因窜到本市思明区前埔古源茶艺馆,以每克50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上述海洛因贩卖给陈文成介绍的买主李天(另案处理)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公安人员当场缴获被告人王建斌贩卖给李天的用透明塑料袋和茶叶袋包装的白色块状可疑物各一包以及毒资人民币6.8万元,并从被告人王建斌随身携带的单肩背包内起获3粒红色的麻古、100粒橙色的“开心果”、一台电子称和一套吸食毒品工具。
听证答辩状
听证答辩状听证答辩状是如何的,以下的听证答辩状范文,可以作为参考哦。
听证答辩状【1】答辩人:XXX有限公司住址:XXX法定代表人:XXX。
被答辩人:XXX。
住址:XXX。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XXX在(20XX)X 法民执字第XXXX号案的执行程序中要求追加股东XXX为被执行人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根据被答辩人申请的事实与理由,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请求追加股东XXX为被执行人于法无据( 一) 、XXX 作为答辩人的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应以出资额为限。
本案中,答辩人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为此,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债务由公司以其所有资产承担,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与公司在法律上同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股东主张债权或者请求清偿,因此,XXX 作为答辩人的股东,对答辩人的债务不负任何财产责任。
(二)、被答辩人以答辩人办公地址搬迁、并已是竭业状态,故追加股东XXX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中,答辩人办公地址并非搬迁,而是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对于答辩人的债权债务问题,答辩人已于20xx 年12 月27 日通知、公告所有债权人,被答辩人完全可以依法进行申报,而对于公司股东,如上所述,答辩人的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应以出资额为限,不能随意扩大公司股东责任。
因此,被答辩人以办公地址搬迁、并已是竭业状态为由追加答辩人的股东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三)被答辩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3 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规定》第271 条的规定请求追加答辩人的股东XXX为被执行人没有事实依据。
行政诉讼答辩状范文
行政诉讼答辩状范文答辩人:_____(行政机关名称),住所地: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因_____(原告姓名)不服答辩人作出的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名称)提起行政诉讼,现答辩如下:一、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_____(详细阐述作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情况,包括相关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等)例如:在_____(具体时间),答辩人接到了_____(举报、申请等),经过调查核实,发现_____(具体违法违规情况)。
二、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答辩人作出的行政行为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具体的法律条款包括:1、《_____法》第_____条规定:“_____(具体法律条文内容)”。
2、《_____条例》第_____条规定:“_____(具体法律条文内容)”。
(列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具体条款,以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三、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答辩人在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严格遵循了法定程序。
具体程序包括:1、受理阶段:_____(详细说明受理的过程和依据)。
2、调查阶段:_____(阐述调查的方式、参与人员等)。
3、决定阶段:_____(说明作出决定的程序和依据)。
四、对原告主张的回应原告在起诉状中提出了以下主张:1、原告认为_____(原告的主张一)。
对此,答辩人认为_____(对原告主张一的回应和反驳)。
2、原告主张_____(原告的主张二)。
答辩人认为_____(对原告主张二的回应和反驳)。
(针对原告起诉状中的各项主张,逐一进行回应和反驳,说明理由和依据)五、综上所述答辩人作出的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
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_____人民法院答辩人(盖章):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行政诉讼答辩状答辩人:_____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所地:_____市_____路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局长。
【优质文档】行政复议答辩状范本-范文word版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行政复议答辩状范本行政复议答辩状范本就在下面,欢迎大家阅读!行政复议答辩状范本[1]答辩人:史志亭,男,汉族,57岁,原襄垣县安监局驻矿安监员,现住襄垣县古韩镇北关村,电话:7221898被答辩人:襄垣县煤管局法定代表人:刘生荣,职务局长因被答辩人不服长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劳社工伤(20XX)695号工伤认定书,向你室申请行政复议,作为该案中的第三人,现答辩如下;长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劳社工伤(20XX)695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一项依法应予以维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形是对工作原因的扩大解释。
实质上,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工作原因,但是劳动者受到的暴力等伤害必须要与工作有关。
在本案,被答辩人在复议申请书中称:“20XX年2月19日上午9时许,第三人史志亭(答辩人)与原在同一单位上班的候立山在襄垣县上庄煤矿安监站办公室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并致……史志亭胸部受伤,……该案由一、二审后已执结。
被答辩人对答辩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内受到暴力伤害未予以否认,在工伤认定中这三个要件成立。
匆容置疑。
只有是否是“因履行工作职责”这一个要件是否成立,成为本行政复议案件的实质性焦点。
被答辩人称:“由该案卷宗材料所反映的情况来看:第三人史志亭与侯立山确是因为个人琐事发生争执并相互撕打,并非工作原因与人发生口角,本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三)项……情况”。
是不是这种情况,要用证据说话,不能以被答辩人自己的主观臆造说了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答辩状(行政赔偿)
行政答辩状(行政赔偿)行政答辩状(行政赔偿)尊敬的贵部门领导:我是××公司的法务代表,现就××案件提出行政答辩状,具体事项如下:一:案情概述我公司××案件涉及行政赔偿一案,案情概述如下:我公司在××时间收到贵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我公司支付罚款××元,并责令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损失赔偿。
我公司对此处罚决定提出异议,并要求行政赔偿。
二:法律依据我公司行政答辩状主要以以下法律条款为依据:1. 行政赔偿法第××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和条件。
2. 行政处罚法第××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程序和原则。
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法、××法等,对该案件情况具有指导意义。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有效性质疑我公司对贵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效性提出如下质疑:1. 处罚事实不真实:根据我公司的初步调查,贵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并未充分了解案件事实,部分处罚事实存在错误和偏颇,与实际情况不符。
2. 处罚手续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法定程序下进行,并应当通知当事人进行申辩。
然而,贵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的过程中没有充分履行法定程序,对我公司的听证申请没有做出正当回应。
四:行政赔偿请求鉴于上述理由,我公司对贵部门提出以下行政赔偿请求:1. 取消行政处罚决定:请求贵部门撤销对我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恢复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2. 赔偿损失:请求贵部门赔偿我公司因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租金损失、生产成本损失等。
五:附件1. 我公司的异议申请书一份;2. 与该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据、××证据等。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赔偿:指行政机关因非法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侵害,应当依法赔偿受损失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的行为。
2018-2019-(201X)合法民初字第1069号-范文word版 (2页)
2018-2019-(201X)合法民初字第1069号-范文word版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201X)合法民初字第1069号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X)合法民初字第1069号原告张刚,男,1971年1月18日出生,身份证编号:(略),汉族,务农,住(略)。
被告黎静,女,1975年3月2日出生,身份证编号:(略),汉族,务农,原住(略),现下落不明。
原告张刚与被告黎静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X年3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友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张兴军、代理审判员李林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刚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黎静经本院公告传唤逾期后仍未到庭应诉,本院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刚诉称,我与被告于1995年初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1995年4月4日自愿到原合川市民政局登记结婚,1996年1月26日生育一子张宝华。
我们婚后初期夫妻关系较好,但从201X年9月起被告外出务工后就一直不与我联系,我多方打听未果。
201X年1月,我向合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我与被告离婚。
但此后被告仍然不知去向,我们一直分居生活至今,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请求法院准予我与被告离婚。
被告黎静未作答辩。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5年初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双方于1995年4月4日自愿到原合川市民政局登记结婚,1996年1月26日生育一子张宝华。
双方婚后初期夫妻关系较好。
201X年9月,被告黎静外出务工后就一直不与原告联系,双方一直分居生活至今。
201X年1月,原告曾向合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合川区人民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但此后被告仍然未与原告一起生活。
201X年3月原告再次起诉来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案经庭审中调解和好无果。
以上事实,有原告的陈述、(201X)合法民初字第396号民事判决书、重庆市合川区草街镇古圣村村民委员会证明、艾万秀及翁伍碧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载卷佐证,并经当庭质证,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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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税务行政诉讼答辩状范文税务行政诉讼答辩状范文一大荔县国家税务局:贵局“荔国税稽通【201X】20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收悉,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并对照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做如下答辩:一、我公司于201X年12月29日与****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我公司大荔项目B区总包合同,合同总价中包含所有材料、人工、机械等,且明确说明所有塑钢窗及阳台窗工程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我们作为房地产企业(甲方)只与总包方(乙方)发生直接业务关系,并从乙方取得建筑业发票,不与其他第三方发生除质量外的一切业务往来,所以,我公司不存在直接与蒲城锦园门窗发生任何经济业务往来的事实。
二、.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我公司与****建筑工程公司签订的总包合同,其价款包含了工程所用所有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且明确说明包含塑钢窗及阳台窗工程,对于乙方与分包商之间的业务往来,我们只重质量,其他经济业务我公司无权再进行干涉。
三、我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塑钢窗款项由承包方承担,我公司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每次付款时索取等额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截止20XX年4月28日,我公司大荔项目B区决算价1714万元,已付款1628万元(预留5%工程保证金),取得建筑业营业税发票1660万元。
我公司已支付了总包款项,并取得了足额建筑业发票,我公司与乙方的一切业务正常。
四、综上所述,我公司大荔B区项目,所有业务只与****建筑工程公司有关,其他一切相关业务,除质量外,均与我公司无关,所以,蒲城锦园门窗的一切经济业务及涉税业务,与我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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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
被告可以不提交答辩状吗
可以不提交答辩状,开庭口头答辩即可。
但如果你将你的答辩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向法庭提交答辩状,有利于你的
意见向法院阐明。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有何后果?
答辩状是被告对于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的诉讼文书。
提交答辩状是被告的一项提出自己主张和反驳理由的权利,同时也是一项
义务,以方便法院和原告了解被告的主张。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时,还要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本次行政诉讼法修改将提交答辩状的时间由十日延长为十五日。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3款规定,被告不按期提交答辩状,不影
响人民法院审理。
不提交答辩状是违反行政诉讼程序的行为,同时也是放弃了一次反驳的机会。
《行政诉讼法》对被告违反行政诉讼程序已经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律责任,如由被告负举证责任、逾期举证视为没有证据、无故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缺。
行政处罚听证答辩状
行政处罚听证答辩状行政处罚听证答辩状【1】答辩人:韶关市浈江区地质矿产局地址:韶关市韶瑶路10号电话:88xx0负责人:杨能 (该局局长)因梁浩诉我局行政处罚及行政损害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一、关于行政处罚事宜,我局请求法院维持我局对梁浩作出的韶浈地矿罚字[20x]第007号《地矿行政处罚决定书》。
理由如下:1、本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是清楚的。
本案中,原告梁浩对所运输煤炭说不清具体合法来源,因此,我局认定,原告属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进行采矿,故认定事实是清楚的。
2、我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①主体合法,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我局为适合的执法主体。
②我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是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且并未超出合理的处罚范围与幅度。
3、我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表现为:①我局在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之前,已经告知了梁浩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且并未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这一点从我局对其所作的两份调查笔录可看出来,所以不存在原告所称的我局违法《行政处罚法》第41、31、32条规定的问题。
②我局在对梁浩实施处罚前,已口头告知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但原告未行使该权利,所以我局并未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
二、关于原告请求判令我局返还原告1万元问题。
原告的这一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因我局属依法对原告实施行政处罚,所以原告要求我局返还其人民币1万元无法律依据。
三、关于原告请求我局赔偿其银行利息及20xx年3月22日至4月15日共25天的车辆停运损失人民币15000元问题。
原告的这两项依法应予以驳回。
其一。
实行国家赔偿的前提条件是赔偿义务机关已被依法确认为违法,而本案中我局是依法执行公务,依法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所以不是赔偿义务机关;其二,原告提起行政赔偿的程序不合法,违反《国家赔偿法》第12、13条等条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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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答辩状
行政答辩状是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行政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向人民法院作出的书面答复,行政处罚听证答辩状怎么写呢,以下的行政处罚听证答辩状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行政处罚听证答辩状【1】
答辩人:韶关市浈江区地质矿产局
地址:韶关市韶瑶路10号
电话:88xx0
负责人:杨能 (该局局长)
因梁浩诉我局行政处罚及行政损害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关于行政处罚事宜,我局请求法院维持我局对梁浩作出的韶浈地矿罚
字[20x]第007号《地矿行政处罚决定书》。
理由如下:
1、本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是清楚的。
本案中,原告梁浩对所运输煤炭说不清具体合法来源,因此,我局认定,
原告属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进行采矿,故认定事实是清楚的。
2、我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