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咨询及产前诊断的对象、程序和方法
妇产科(20)遗传咨询、遗传筛查与产前诊断
{四)近亲结婚对遗传性疾病影响的估计
近亲结婚是指夫妇有共同祖先,必定有血缘关系。从遗传学观点看,以表亲和比表亲还近的近亲结婚影响最大。五代以上曾有共同祖先的近亲结婚,对遗传的影响极小,与在群体中随机结婚对遗传的影响相似,故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条款,有利于减少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有利于落实优生措施。
一204一
{五)遗传咨询范畴
遗传咨询通常分为婚前咨询、产前咨询和一般遗传咨询。
1婚前咨询婚前医学检查,通过询问病史、家系调查、家谱分析,再结合全面的体格检查所见,对遗传缺陷绝大多数能确诊,并掌握其传递规律,推算出影响下一代优生的风险度,提出对结婚、生育的具体指导意见,从而减少甚至可以避免遗传病儿的出生。可以认为婚前医学检查是防止遗传性痰病延续的第一次监督。婚前咨询涉及的问题是婚前医学检查后。发现男女一方或双方以及家属中有遗传性疾病能否结婚、能否生育等具体问题。
【二)遗传咨询的步骤
1明确诊断咨询者若为患病者,要通过其家庭调查及系谱分析,首先应明确是不是遗传性疾病。要确认为遗传性疾病,必须正确认识遗传性疾病与先天性疾病、家族性疾病的关系。遗传性疾病是指个体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发生突变.或突变引起的疾病.具有垂直传递和终生性特征。先天性疾病或称先天缺陷,是指个体出生后即表现出来的疾病.如先天梅毒、先天性白内障是先天性疾病而不是遗传性疾病,伴有形态结构异常则为先天畸形。家族性疾病是指表现出家族聚集现象的疾病,即在一个家庭中有两个以上成员患相同疾病。要依靠收集详细的病史资料,了解夫妻双方三代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是指直系血亲以外,在血统上和自己同出于一源的亲属,如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若咨询者为近亲结婚,其对遗传性疾病的影响应作出正确估计,应进行必要的系统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来明确诊断。
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附件1: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根据人群对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需求、产前诊断技术的发展,实行产前诊断技术的分级管理,设置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一、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有能力开展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和细胞遗传等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有条件的机构应逐步开展分子遗传诊断或与能提供分子遗传诊断的机构建立工作联系;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经专家评议,指定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的要求,审核、许可、监督、管理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划、管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工作时应坚持: 1. 严格按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请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审批;2. 所有提供产前检查和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为孕妇进行早孕检查或产前检查时,应当进行有关孕产期保健和生育健康等知识的普及;遇到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孕妇时,应当提供咨询服务,并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孕妇或其家属,建议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并提供经许可进行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的有关信息;3.对一般孕妇进行产前筛查,要坚持知情选择;开展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要与经许可开展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起转诊联系,并将产前筛查的项目纳入产前诊断质量控制;卫生部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经指定的国家级和经许可的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名称、技术特长和其他相关信息;各省卫生行政部门还应定期公布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质量控制信息;二、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1.接受下级产前诊断机构的转诊,负责产前诊断中疑难病例的诊断;2.培训和指导各省产前诊断技术骨干和师资;3.对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质量控制;4.进行产前诊断新技术及适宜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推广与应用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全国产前诊断技术有关信息;5.追踪产前诊断技术的发展趋势,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6.承担卫生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1.提供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接受开展产前检查、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发现的拟进行产前诊断孕妇的转诊,对诊断有困难的病例转诊;2.统计和分析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有关信息,尤其是确诊阳性病例的有关数据,定期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确诊阳性病例进行跟踪观察,定期讨论疑难病例;3.承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产前诊断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对开展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4.对本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开展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质量控制;5.有条件的,与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合作,开展产前诊断新技术及适宜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推广与应用工作;6.承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四、质量控制工作的基本要求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全国的产前诊断技术的质量控制工作,具体地域工作范围由卫生部指定;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本省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服务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具体地域工作范围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未纳入质量控制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得继续进行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质量控制包括:1.各类实验室技术质量保证;2. 机构间进行实验室的能力比对试验验证试验、现场抽样检查和实验室质量评定;3.诊断试剂的敏感度和特异度标准等制定和执行;4.产前诊断技术结果的质量监测和评定;5.公开发布产前诊断质量的有关信息;附件2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根据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以及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制定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设置原则、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作为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建设和审评的参考依据;一、设置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原则1.国家级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为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产前诊断的各项技术具有全国领先地位和权威性,具备承担国家级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职责的条件; 2.卫生部根据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和全国产前诊断实际工作及技术发展的需要,组织专家评议,并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意见后,确定国家级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二、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一)组织设置要求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需设立产前诊断诊疗组织,设主任1名,负责产前诊断的临床技术服务,下设办公室和资料室,分别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和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设有遗传咨询、影像诊断超声、生化免疫和细胞遗传等部门,具有妇产科、儿科、病理科、临床遗传专业的技术力量;鼓励尚未具备分子遗传诊断能力的机构与大学、科研机构等合作,将分子遗传诊断技术应用到产前诊断技术服务中;二产前诊断业务范围要求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提供的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包括:1.进行预防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2.开展与产前诊断相关的遗传咨询;3.开展常见染色体病、神经管畸形、超声下可见的严重肢体畸形等的产前筛查和诊断;4.开展常见单基因遗传病包括遗传代谢病的诊断;5.接受开展产前检查、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发现的拟进行产前诊断的孕妇的转诊,对诊断有困难的病例转诊;6.在征得家属同意后,对引产出的胎儿进行尸检及相关遗传学检查;7.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和追踪观察制度,信息档案资料保存期50年;三规章制度要求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包括:人员职责、人员行为准则、诊疗常规、实验室操作规范、质量控制管理规定、标本采集与管理制度、专科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疑难病例会诊制度、转诊制度及跟踪观察制度、统计汇总及上报制度以及患者知情同意制度等;四专业技术基本要求1.具有遗传咨询的能力;2.具有开展血清学标记免疫检测技术的能力;3.具有常规开展外周血染色体核型分析的能力;4.具有开展孕中期羊水胎儿细胞染色体核型分析的能力;5.具有对常见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做出风险率估计的能力;6.具有对常见的胎儿体表畸形及内脏畸形进行影像诊断的能力;7.具有开展常见的单基因遗传病包括遗传代谢病诊断的能力;8.具有对产前筛查出的多数95%以上高风险胎儿做出正确诊断及处理的能力;9.具有相关健康教育的能力;五人员配备基本要求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配备至少2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从事遗传咨询的临床医师,2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妇产科医师,1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儿科医师,1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从事超声产前诊断的临床医师,2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细胞遗传实验技术人员和生化免疫实验技术人员;六设备配置基本要求设备配置基本要求附件3 :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系统的产前诊断技术专业培训,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获得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从事辅助性产前诊断技术的人员,需在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一、临床医师1.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临床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医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妇产科或其他相关临床学科5年以上临床经验,接受过临床遗传学专业技术培训;2 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10年以上,掌握临床遗传学专业知识和技能;2.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的临床医师具备的相关基本知识和技能是指:1 遗传咨询的目的、原则、步骤和基本策略;2 常见染色体病及其他遗传病的临床表现、一般进程、预后、遗传方式、遗传风险及可采取的预防和治疗措施;3)常见的致畸因素、致畸原理以及预防措施;4)常见遗传病和先天畸形的检测方法及临床意义;5)胎儿标本采集如绒毛膜、羊膜腔或脐静脉穿刺技术及其术前术后医疗处置;二、超声产前诊断医师1.从事超声产前诊断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接受过超声产前诊断的系统培训;2 在本岗位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5年以上,接受过超声产前诊断的系统培训;2.熟练掌握胎儿发育各阶段脏器的正常与异常超声图像及羊膜腔穿刺定位技术,能鉴别常见的严重体表畸形和内脏畸形;三、实验室技术人员1.产前诊断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实验室工作2年以上,接受过产前诊断相关实验室技术培训;2)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接受过产前诊断相关实验室技术培训;2.实验室技术人员具备的相关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1)标本采集与保管的基本知识;2)无菌消毒技术;3)标记免疫检测技术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4)风险率分析技术;5)外周血及羊水胎儿细胞培养、制片、显带及染色体核型分析技术;附件4 :遗传咨询技术规范本技术规范主要指与产前诊断有关的遗传咨询,是指取得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从事产前诊断的临床医师,对咨询对象就所询问的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等情况的咨询;一、基本要求一遗传咨询机构的设置凡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可以开展遗传咨询;二遗传咨询人员的要求1.遗传咨询人员应为从事产前诊断的临床医师,必须符合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中有关要求;2.具备系统、扎实的医学遗传学基础理论知识,能正确推荐辅助诊断手段,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能正确判断,并对各种遗传的风险与再现风险做出估计;三场所要求遗传咨询门诊至少具备诊室1间,独立候诊室1间,检查室1间;二、遗传咨询应遵循的原则1.遗传咨询人员应态度亲和,密切注意咨询对象的心理状态,并给予必要疏导;2.遗传咨询人员应尊重咨询对象的隐私权,对咨询对象提供的病史和家族史给予保密;3.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尽可能让咨询对象了解疾病可能的发生风险、建议采用的产前诊断技术的目的、必要性、风险等,是否采用某项诊断技术由受检者本人或其家属决定; 三、遗传咨询的对象1.夫妇双方或家系成员患有某些遗传病或先天畸形者;2.曾生育过遗传病患儿的夫妇;3. 不明原因智力低下或先天畸形儿的父母;4.不明原因的反复流产或有死胎死产等情况的夫妇;5. 婚后多年不育的夫妇;6.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7.长期接触不良环境因素的育龄青年男女;8.孕期接触不良环境因素以及患有某些慢性病的孕妇;9.常规检查或常见遗传病筛查发现异常者;10.其他需要咨询的情况;四、技术程序一遗传咨询技术要求1.采集信息:遗传咨询人员要全面了解咨询对象的情况,详细询问咨询对象的家族遗传病史、医疗史、生育史流产史、死胎史、早产史、婚姻史婚龄、配偶健康状况、环境因素和特殊化学物接触及特殊反应情况、年龄、居住地区、民族;收集先证者的家系发病情况,绘制出家系谱;2.遗传病诊断及遗传方式的确定:遗传咨询人员根据确切的家系分析及医学资料、各种检查化验结果,诊断咨询对象是哪种遗传病或与哪种遗传病有关,单基因遗传病还须确定是何种遗传方式;3.遗传病再现风险的估计:染色体病和多基因遗传病以其群体发病率为经验风险,而单基因遗传病根据遗传方式进行家系分析,进一步进行发病风险估计并预测其子代患病风险;4.提供产前诊断方法的有关信息:遗传咨询应根据子代可能的再现风险度,建议采取适当的产前诊断方法,充分考虑诊断方法对孕妇和胎儿的风险等;临床应用的主要采集标本方法有绒毛膜穿刺、羊膜腔穿刺、脐静脉穿刺等;产前诊断方法有超声诊断、生化免疫、细胞遗传诊断、分子遗传诊断等;5.提供建议:遗传咨询人员应向咨询对象提供结婚、生育或其他建议;(二)遗传咨询需注意的问题1.阐明各种产前诊断技术应用的有效性、局限性,所进行筛查或诊断的时限性、风险和可能结局;2.说明使用的遗传学原理,用科学的语言解释风险;3.解释疾病性质,提供病情、疾病发展趋势和预防的信息;4. 在咨询过程中尽可能提供客观、依据充分的信息,在遗传咨询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医生本人的导向性意见;附件5: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技术规范产前筛查,是通过简便、经济和较少创伤的检测方法,从孕妇群体中发现某些怀疑有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胎儿的高危孕妇,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产前筛查必须符合下列原则:目标疾病的危害程度大;筛查后能落实明确的诊断服务;疾病的自然史清楚;筛查、诊断技术必须有效和可接受;为规范产前筛查技术的应用,根据目前医学技术发展,制定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的技术规范;一、基本要求一机构设置开展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设有妇产科诊疗科目,如果有产前诊断资质许可,应及时对产前筛查的高危孕妇进行相应的产前诊断;如果无产前诊断资质许可,应与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保证筛查阳性病例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及时得到必要的产前诊断;二设备要求设备配置参照附件2有关生化免疫室的要求;二、管理一产前筛查的组织管理1. 产前筛查必须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知情选择、孕妇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强制性手段要求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医务人员应事先详细告知孕妇或其家属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结果的不确定性,是否筛查以及对于筛查后的阳性结果的处理由孕妇或其家属决定,并签署知情同意书;2.产前筛查纳入产前诊断的质量控制体系;孕中期的筛查,根据各地的具体条件可采取两项血清筛查指标、三项血清筛查指标或其他有效的筛查指标;从事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所选用的筛查方法和筛查指标包括所用的试剂必须报指定的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统一管理;二定期报告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定期将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结果,包括筛查阳性率、21三体综合征或胎儿其他染色体异常和神经管缺陷检出病例、假阴性病例汇报给指定的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三筛查效果的定期评估国家级和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指导、监督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工作,并进行筛查质量控制,包括筛查所用试剂、筛查方法,对筛查效果定期进行评估,根据各地的筛查效果提出调整或改进的建议;三、技术程序与质量控制一筛查的技术程序和要求1.筛查结果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送交被筛查者,筛查报告应包括经筛查后孕妇所怀胎儿21三体综合征发生的概率或针对神经管缺陷的高危指标甲胎蛋白AFP的中位数倍数值AFP MoM,并有相应的临床建议;2.筛查报告必须经副高以上职称的具有从事产前诊断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复核后,才能签发;3.筛查结果的原始数据和血清标本必须保存至少一年,血清标本须保存于-70℃,以备复查;二筛查后高危人群的处理原则1.应将筛查结果及时通知高危孕妇,并由医疗保健机构的遗传咨询人员进行解释和给予相应的医学建议;2.对21三体综合征高危胎儿的染色体核型分析和对神经管畸形高危胎儿的超声诊断,应在经批准开展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具体技术规范参考附件7和附件6;3.对筛查出的高危病例,在未做出明确诊断前,不得随意为孕妇做终止妊娠的处理;4.对筛查对象进行跟踪观察,直至胎儿出生,并将观察结果记录;四、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工作流程图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工作流程图早孕建卡时咨询,初筛高危病例、宣传产前筛查的意义同意筛查不同意筛查告知目前筛查的先天性疾病书面告知孕妇妊娠结局中如发现筛查疾病,检出率、假阳性率及意义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孕妇知情选择并签字定期常规产前检查孕7~20周抽血风险率低高风险率或高危孕妇定期常规产前检查结果解释,建议产前超声筛查超声筛查异常超声筛查无异常进一步羊水穿刺的咨询同意不同意宣教羊水穿刺的局限性、风险率孕妇妊娠结局中如发现筛查疾病,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的宣教孕妇签字并作好穿刺准备孕妇签字羊水检查异常羊水正常进行先天性疾病咨询定期常规产前检查定期常规产前检查孕妇进行知情选择孕妇夫妻双方同意不同意终止妊娠并签字终止妊娠并签字终止妊娠进行先天性疾病咨询附件6:超声产前诊断技术规范超声产前诊断是产前诊断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包括对胎儿生长发育的评估、对高危胎儿在超声引导下的标本采集和对某些先天性缺陷的诊断;一、基本要求一超声产前诊断机构的设置超声产前诊断应在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国家级、各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二超声产前诊断人员的要求从事超声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符合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中有关要求;三设备要求1.超声室应配备高分辨率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具有完整的图像记录系统和图文管理系统,供图像分析和资料管理;二、管理1.对胎儿有可疑发育异常者,必须进行全面的超声检查,并做必要的记录;2.严禁非医疗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3.未取得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在进行常规产前超声检查时,发现可疑病例,应出具超声报告,同时必须将可疑病例转诊至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4.产前诊断超声报告,应由2名经审批认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发;三、超声产前诊断应诊断的严重畸形根据目前超声技术水平,妊娠16周~24周应诊断的致命畸形包括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四、技术程序1.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的医院应在孕妇妊娠16周~24周进行常规超声检查,主要内容应包括:胎儿生长评估和胎儿体表及内脏结构发育的检查;具体操作步骤应按医院超声检查的诊疗常规进行;如疑有胎儿生长发育异常,应立即转诊到经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2.对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高危孕妇,应进行早期妊娠超声检查,对发现的异常病例应转诊到经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3.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对转诊来的可疑病例以及产前筛查出的高危孕妇,应在妊娠24周前对胎儿进行全面的超声检查并做详细的记录;4.对无结构异常的腔室容积改变,需随访后再做诊断;5.胎儿标本采集应严格按照介入性超声操作常规进行;附件7: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技术规范对胎儿细胞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是产前诊断染色体异常的主要诊断方法;胎儿细胞可通过羊膜腔、脐血管和绒毛膜穿刺获取;获得的细胞经体外培养后收获、制片、显带,做染色体核型分析;一、基本要求(一)机构设置只有在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才能实施;(二)人员要求从事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的人员必须符合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中有关要求;三场所要求场所应包含小手术室、接种培养室、标本制备室、实验室、暗室和洗涤室;各工作室应具备恒温设施,小手术室和接种培养室应具备空气消毒设施;四设备要求设备配置参照附件2有关要求;二、管理(一)建立规章制度1.各级工作人员分工和职责;2.各项技术操作常规;3.消毒隔离制度;4.设备仪器和材料管理制度;5.资料信息档案和管理;二所有的操作必须在孕妇及其家属了解该技术的目的、局限性和风险,并签订了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三所有操作必须按常规进行,手术操作后应做好手术记录;四染色体核型分析报告,应由2名经认证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发,审核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产前诊断适应证、适宜检查时间及手术禁忌证一产前诊断适应证1.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2.产前筛查后的高危人群;3.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
遗传咨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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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征询技术规范本技术规范重要为与产前诊断有关旳遗传征询。
遗传征询是由从事征询旳临床医师对征询对象就所询问旳遗传病也许状况、遗传方式、疾病再现风险、产前诊断、婚育解决等作出征询, 并协助谋求合适旳对策。
一、基本规定•(一)遗传征询机构旳设立凡经卫生行政部门正式认证审批旳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单位或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保健机构可以开展遗传征询。
(二)人员规定•1. 从事征询旳临床医师必须符合《从事产前诊断技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旳基本准入原则2.具有系统、夯实旳医学遗传学基础理论知识, 对辅助诊断手段及实验室检测成果要能对旳判断, 并能对多种遗传旳风险与再现风险作出恰当估计。
(三)场合规定•遗传征询门诊诊室 1间独立候诊室 1间检查室 1间二、管理•1·从事征询旳临床医师应当尊重征询对象旳隐私权, 征询时无关人员不适宜在场:2.对征询对象提供旳病史和家族史予以保密, 未经征询对象许可不得传播;•3. 遵循知情批准旳原则, 让征询对象充足理解检查旳目旳和必要性;4. 遵循自主决定旳原则, 从事征询旳临床医师仅提供建议, 而决定权在征询对象;5.为提高征询旳效果, 从事征询旳临床医师须注意征询对象旳心理状态, 并予以疏导。
三、遗传征询旳对象•1. 本人或系成员患有某些遗传病或先天畸形;•2. 生过遗传病患儿、不明因素智力低下儿、或先天畸形患儿旳父母;•3. 不明因素旳反复流产或有死胎死产等旳夫妇;4. 婚后数年不育旳夫妇;•5. 35岁以上旳高龄孕妇;•6. 长期接触不良环境因素旳婚龄、育龄旳青年男女;•7.孕期接触不良环境因素, 以及患有某些慢性病旳孕妇;•8. 常规检查或常见遗传病筛查发现异常者;9. 其他。
四、技术程序和质量控制(一)遗传征询技术程序1. 采集信息: 从事征询旳临床医师要全面理解征询对象旳状况。
医师必须询问征询对象旳家庭和个人遗传病方面旳状况、医疗史、生育史(流产史、死胎史。
【PPT讲义】廖世秀遗传病产前诊断的流程规范和标准
2015-11-11
廖世秀 河南省医学遗传研究所 郑州大学人民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
提纲
1 产前诊断的概念及流程 2 产前筛查技术及规范 3 产前诊断技术及规范 4 产前诊断体系构建及应用
产前诊断
指在胎儿出生之前应用各种先进的检测手段,如 细胞遗传及分子生物学、影像学、生物化学等技 术,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发育状况(如观察胎儿有 无体表畸形,分析胎儿染色体核型有无异常), 检测胎儿细胞的生化项目和基因等,对先天性和 遗传性疾病作出诊断,为胎儿宫内治疗(手术、 药物、基因治疗等)及选择性流产创造条件。
①孕早期产前筛查:PAPPA+hCG/ PAPPA+hCG+NT。
②孕中期产前筛查:AFP+hCG/ AFP+hCG+uE3/ AFP+hCG+uE3+InhA。
③孕中期胎儿游离DNA 筛查:基于高通量 测序。
胎儿NT值筛查
• 孕10周 >1.8mm • 孕11周 >1.9mm • 孕12周 >2.1mm • 孕13周 >2.2mm • 孕10-14周 >2.5mm
妊娠胎儿的产前诊断时,一定要对患儿明确遗传学诊断或对孕妇携带 者诊断明确,同时告知产前诊断局限性。
• 多学科会诊:产前诊断是交叉学科,在产前诊断前、中、后
要进行多学科会诊。
提纲
1 产前诊断的概念及流程 2 产前筛查技术规范及标准 3 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及标准 4 产前诊断体系构建及应用
常用产前筛查方案:
产前筛查技术规范及标准
《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技术规范》
《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与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标准》I
遗传咨询与产前诊断
一、遗传咨询
1.“遗传咨询”指为咨询者或其家属提供与遗传疾病相关的知识或信息的服务,不一定能确定咨询者患病。
2.“遗传咨询”的步骤
①检查、了解病史,作出遗传诊断→②分析遗传病的传递方式→③推断后代发病几率(再发风险率)→④提出建议和对策,如终止妊娠,进行产前诊断等。
二、产前诊断
1.产前诊断又指出生前诊断,在胎儿出生之前,医生所用的专门检测手段。
2.种类:B超检查、羊水检查、孕妇血细胞检查以及基因诊断等
①B超检查:可以清晰地显示胎儿各脏器及周围器官的各种断面像,接近于解剖的真实结构。
目的:检查胎儿的发育情况,是否多胎或畸形等。
是个体水平的检查。
②羊水检查:胎儿皮肤的上皮细胞,呼吸道、消化道和泌尿道的细胞会脱落在羊水中。
这些细胞经培养等特殊处理,在显微镜下能准确了解胎儿细胞染色体的数目和结构是否正常。
目的:检查染色体异常遗传病病。
是细胞水平的检查。
③基因诊断(或基因检测):利用DNA分子杂交技术,目的是检查各种单基因遗传病。
是分子水平的检查。
三、治疗遗传病(基因工程的方法):基因治疗
1.基因治疗指把正常基因导入病人体内,使该基因的表达产物发挥功能,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2.种类:体内基因治疗和体外基因治疗
体外基因治疗:从患者体内获得某种细胞→在体外完成基因转移→筛选出成功转移的细胞进行扩增培养→将细胞导入该患者体内。
(安全性较高)
体内基因治疗:获取正常基因(目的基因)→构建基因表达载体(如载体:修饰过的腺病毒)→直接导入患者体内的组织细胞中。
产前筛查与诊断中的遗传咨询课件
➢禁止在孕期试验性用药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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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的致畸剂
➢ ACE抑制剂a ➢ 阿维A酯 ➢ 酒精 ➢ 异维甲酸 ➢ 氨喋呤 ➢锂 ➢ 雄激素 ➢ 他巴唑 ➢ 白消安 ➢ 氨甲喋呤 ➢ 酰胺咪嗪
青霉胺 二氯苯 苯妥英 香豆素 放射性碘 环磷酰胺 四环素 丹那唑 三甲双酮 乙烯雌酚(DES) 2-n-丙基戊酸
D类 奎宁、四环素、氨基糖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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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引起的出生缺陷
➢妊娠期接受腹部放疗,可能对胚胎 产生有害影响,吸收剂量超过0.5Gy, 有致畸影响
➢孕妇接受一般X线照射,引起胚胎发 育异常的危险度很低
➢小头畸形是主要畸形表现,其他包 括智力低下、生长迟缓和致癌作用 (如儿童白血病)
ppt课件.
➢C类:或缺乏动物及人体的足够研究,或在动物 实验中对胚胎不利,但缺乏对人类的资料。
➢D类:有证据表明对胚胎有危险,但利大于弊。 如:酰胺咪嗪和苯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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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原则
➢除非药物的疗效明显大于对胎儿所 产生的潜在危险,否则孕妇及哺乳妇 女不宜用药
➢若有可能,在怀孕的前三个月内应 避免用任何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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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弓形体病
➢以猫为终宿主的原虫病 ➢孕妇多为隐性感染,约50%的孕妇
弓形体病可传播给胎儿 ➢患儿有多种组织器官的损害和功能
障碍 ➢脑积水、小眼畸形和脉络膜视网膜
炎是经典的弓形体病的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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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CH的诊断
➢主要为血清学检查
• IgG • I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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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与妊娠
遗传病的特点
➢多呈临床综合征的形式,常表现为 智力低下、发育异常、死产与新生儿 死亡率高
【本】遗传咨询、遗传筛查与产前诊断
力明 焦艳
第一节 遗传咨询
力明 焦艳
遗传咨询
• 是由从事医学遗传学的专业人员或咨询医 师对咨询者提出的家庭中遗传性疾病的发 病原因、遗传方式、诊断、预后、复发风 险概率、防治等问题予以解答,并就咨询 者询问的婚育问题提出建议和具体指导供 其参考。 • 遗传咨询是预防遗传性疾病的一个重要环 节
力明 焦艳
力明 焦艳
单基因遗传
• 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白化病、小头畸形、 先天性全色盲
力明 焦艳
单基因遗传
• X连锁显性遗传——躁狂症
力明 焦艳
单基因遗传
• X连锁隐性遗传——红绿色盲(儿子易发病)
力明 焦艳
多基因遗传
• 40%的先天畸形是由多基因和环境因素作 用引起
力明 焦艳
染色体病
• 21-三体综合征
• 1、遗传性疾病:遗传物质突变、先天缺陷、家族性疾病 • 2、采集三代直系血亲病史 • 3、根据临床表现进行系统检查
力明 焦艳
二、遗传咨询的步骤
• 确定遗传方式,预测子代再现的风险
• 根据遗传方式,人类遗传性疾病可分为:
单基因遗传 多基因遗传 染色体病
力明 焦艳
单基因遗传
• 常染色体显性遗传——软骨发育不全性侏 儒症、早秃
力明 焦艳
二、产前诊断常用方法
• • • • 1、观察胎儿外形 2、染色体核型分析 3、基因检测 4、检测基因产物
力明 焦艳
三、产前诊断的疾病种类
• 1、染色体病 • 染色体数目异常和结构异常 • 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13-三体 综合征、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症
力明 焦艳
三、产前诊断的疾病种类
第一章 遗传咨询、遗 传筛查与产前诊断
产前诊断工作制度
产前诊断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产前诊断工作是指对胎儿进行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和其他出生缺陷的诊断,以及为孕妇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第三条产前诊断工作应当遵循知情自愿、科学规范、保护隐私、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产前诊断工作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前诊断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产前诊断机构第五条产前诊断机构是指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专门从事产前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
第六条产前诊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具有与产前诊断工作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具有与产前诊断工作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四)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
第七条产前诊断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产前诊断工作;(二)严格执行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三)保障产前诊断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四)保护孕妇和胎儿的隐私权益。
三、产前诊断人员第八条产前诊断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二)具有与产前诊断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孕妇和胎儿的权利。
第九条产前诊断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产前诊断机构内开展产前诊断工作;(二)严格执行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三)保障产前诊断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四)保护孕妇和胎儿的隐私权益。
四、产前诊断服务第十条产前诊断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对孕妇进行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和其他出生缺陷的诊断;(二)为孕妇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三)对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进行检测;(四)对孕妇进行介入性产前诊断。
第十一条产前诊断机构应当向孕妇提供下列信息:(一)产前诊断的目的、意义和可能的风险;(二)产前诊断的适应症、禁忌症和操作规程;(三)产前诊断的费用和支付方式;(四)产前诊断结果的解读和相关的咨询服务。
临床遗传咨询的流程
临床遗传咨询的流程临床遗传咨询是一种专业的医学咨询服务,旨在为患者和家族提供有关遗传疾病的信息和建议。
在这个流程中,医生和遗传学家会与患者及其家族成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以便更好地了解个体和家族遗传背景,评估风险,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治疗建议。
下面将介绍临床遗传咨询的一般流程。
1. 病历搜集和评估在进行临床遗传咨询之前,医生会收集患者的详细病史,包括个人的健康状态、曾经的疾病或手术、用药记录以及家族病史等。
这些信息对于评估可能存在的遗传风险非常重要。
2. 遗传咨询前辅助检查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患者的遗传背景,医生可能需要进行一些辅助检查,包括遗传测试、基因分析和家系研究等。
这些检查可以帮助确定遗传疾病的类型和风险,为后续的遗传咨询提供更精准的信息。
3. 遗传咨询面谈遗传咨询通常是一对一的面对面交流,医生和遗传学家会与患者及其家族成员进行详细的讨论。
在这个过程中,医生会解释遗传疾病的基本原理,评估患者和家族的遗传风险,并探讨可能的预防、检测和治疗方案。
4. 遗传咨询结果解读和解释根据患者的基因检查报告和家系研究结果,医生会对遗传咨询结果进行解读和解释。
这包括解释患者的遗传风险、表明可能存在的疾病潜在影响,以及讨论可能的预后和治疗选择。
5. 遗传咨询的建议和治疗计划制定根据遗传咨询的结果,医生会为患者制定个性化的遗传咨询建议和治疗计划。
这可能包括进一步的遗传测试、定期随访、药物治疗、手术干预以及生活方式和遗传咨询等。
6. 遗传咨询后的随访和支持遗传咨询并不是一次性的过程,而是持续的。
医生会安排患者进行定期的随访,以便评估遗传风险的变化和治疗效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咨询。
总结:临床遗传咨询是一个基于专业知识和科学技术的流程,旨在帮助患者和家族了解和应对遗传疾病的风险。
通过病历评估、辅助检查、面谈、结果解读和解释、建议和治疗计划制定以及后续的随访和支持,临床遗传咨询提供了多方面的服务,以帮助个体和家族做出明智的决策,并提供有效的治疗和预防策略。
医生如何进行有效的遗传咨询和筛查
医生如何进行有效的遗传咨询和筛查遗传咨询和筛查在现代医学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能帮助人们了解自己的遗传风险,预防或减轻一些遗传性疾病。
对于医生而言,如何进行有效的遗传咨询和筛查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下面将从遗传咨询的准备、咨询过程和咨询结果解读等方面介绍医生如何进行有效的遗传咨询和筛查。
一、遗传咨询的准备在进行遗传咨询前,医生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医生需要收集患者的详细家族史和个人疾病史,包括患者本人和近亲的疾病情况。
其次,医生应了解并熟悉相关遗传病的知识,包括疾病的发病机制、遗传方式、临床表现等。
此外,医生还需要查阅相关的医学文献、指南和数据库,了解最新的遗传咨询和筛查标准。
只有充分准备,医生才能提供准确的遗传咨询和筛查服务。
二、遗传咨询的过程1. 建立信任关系:医生需要通过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使患者积极参与咨询过程。
医生需展现尊重和同理心,充分听取患者的需求和疑虑。
2. 详细询问家族史:医生应向患者询问详细的家族史,包括家族成员的疾病情况、年龄、疾病发病时间等。
通过了解家族史,医生能够初步判断患者的遗传风险。
3. 个体化风险评估:根据患者的家族史和个人疾病史,医生可以进行个体化的风险评估。
医生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遗传史、环境因素、年龄等,并使用科学的工具进行风险评估。
4. 遗传测试选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医生可以向患者推荐相应的遗传测试。
医生需要向患者解释测试的目的、方法、风险和益处,并根据患者的意愿和价值观共同决定是否进行遗传测试。
5. 解读遗传测试结果:当遗传测试结果出来后,医生需要解读结果并向患者详细解释。
医生应向患者传达测试结果的风险程度、可能的后果和建议等信息,帮助患者理解结果的含义。
三、咨询结果解读1. 遗传风险解读:医生需要将遗传测试结果与患者的遗传风险进行解读。
医生应向患者解释测试结果的阳性和阴性含义,告知患者被确认或排除的风险。
2. 风险管理建议:基于遗传测试结果,医生需向患者提供相应的风险管理建议。
产前诊断工作制度及流程
产前诊断工作制度及流程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前诊断工作的质量,保障母婴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工作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从事产前诊断工作的所有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
三、组织架构1. 设立产前诊断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产前诊断工作。
2. 产前诊断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3. 产前诊断中心设立专业技术小组,负责具体的技术操作和质量管理。
四、工作流程1. 预约与咨询患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产前诊断服务,预约成功后,由工作人员告知就诊时间及注意事项。
2. 就诊与评估患者就诊时,由专业医生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产前诊断。
3. 采样与送检如需产前诊断,医生向患者解释采样方法及可能的风险,获得患者同意后,进行羊水、绒毛或血液等样本的采集。
样本采集后,由专业人员负责运送至实验室。
4. 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接到样本后,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5. 诊断与报告实验室将检测结果提交给产前诊断中心,由专业医生进行诊断,并撰写诊断报告。
6. 结果解读与指导产前诊断中心专业医生对诊断结果进行解读,并向患者提供相应的医疗建议和指导。
7. 随访与关怀产前诊断中心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和需求,提供持续的医疗支持和关怀。
五、质量控制1. 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实验室质量控制、诊断流程质量控制、人员培训等。
2. 定期对产前诊断工作进行内部质量评估,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产前诊断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人员培训与考核1. 对从事产前诊断工作的医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 鼓励医护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七、伦理与隐私保护1. 遵循伦理原则,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一、引言产前诊断技术是预防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母婴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的应用和管理,确保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产前诊断技术的定义与范围本管理办法所称的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的筛查。
产前诊断技术项目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
三、产前诊断技术的应用原则1. 医疗目的原则:产前诊断技术的应用应当以医疗为目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
2. 专家咨询原则:在进行产前诊断时,应由经资格认定的医务人员在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进行,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信息告知原则:医疗机构应向孕妇及其家属充分告知产前诊断的技术方法、目的、风险和可能的结果,并取得其知情同意。
4. 保密原则:医疗机构应严格保护孕妇的个人隐私和遗传信息,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四、产前诊断技术的管理1. 许可管理: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并定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 人员管理:从事产前诊断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并通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 设备管理:医疗机构应具备开展产前诊断所需的仪器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技术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制度,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技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五、产前诊断技术的应用1. 遗传咨询:医疗机构应提供遗传咨询服务,帮助孕妇了解家族遗传病史,评估胎儿遗传病的风险。
2. 医学影像:医疗机构应运用超声波、磁共振等影像技术,对胎儿进行结构异常的筛查。
3. 生化免疫:医疗机构应运用血清学、免疫学等方法,对胎儿进行染色体异常、遗传代谢病等疾病的筛查。
4. 细胞遗传:医疗机构应运用细胞遗传学技术,对胎儿进行染色体异常的确诊。
【人卫九版妇产科】第七章遗传咨询、产前筛查、产前诊断与胎儿手术
妇产科学(第9版)
胎儿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创伤性大小可分为: 1. 开放性胎儿手术:如胎儿骶尾部肿瘤的切除; 2. 微创性胎儿手术:包括胎儿镜手术,宫内分流手术,宫内输血术等。
妇产科学(第9版)
常见的胎儿手术
一、微创胎儿手术 (一)胎儿镜手术 (二)宫内分流手术 (三)宫内输血术 (四)严重的胎儿先天性心脏病手术 二、产时子宫外处理 三、开放性胎儿手术
妇产科学(第9版)
2. 胎儿镜其他用途(疗效尚待评价) 部分单基因疾病(胎儿镜检查或活检): 随着分子诊断技术的发展,许多单基因疾病 不再需要进行胎儿镜下诊断。 下尿路梗阻(后尿道瓣膜):胎儿镜下通过膀胱镜使用激光消融后尿道瓣膜,同时放 置尿路支架。 严重先天性膈疝 :胎儿镜下行腔内球囊气管闭塞术。 羊膜束带综合征
妇产科学(第9版)
六、人类遗传病的类型
1. 染色体疾病:如21-三体综合征 2. 基因组疾病:如染色体 7q11.23 区域微缺失引起的 Williams-Beuren 综合征(WBS) 3. 单基因遗传病:如地中海贫血 4. 多基因遗传病:如糖尿病,哮喘 5. 线粒体遗传病:如 Leber's遗传性视神经病变 6. 体细胞遗传病:癌症
妇产科学(第9版)
多基因疾病 基本概念 多基因遗传 微效基因 累加效应 主基因
特点 从轻到重的连续过程,病情越重, 说明有越多的基因缺陷 常有性别转移 累加效应
第二节
产前筛查
作者:李笑天
单位 : 复旦大学
妇产科学(第9版)
遗传筛查方案的标准
• 在人群中应有较高的发病率并严重影响健康 • 筛查出后有治疗或预防的方法 • 筛查方法应是非创伤性的、容易实施、且性价比好 • 筛查方法应统一,易推广
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1遗传咨询、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
第十章遗传咨询、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一、遗传咨询的目的、对象、程序二、产前筛查常用方法三、产前诊断的对象、方法出生缺陷是指出生前已经存在(在出生前或生后数年内可以发现)的结构或功能异常。
出生缺陷的预防可分3级:一级预防是受孕前干预,防止出生缺陷胎儿的发生;二级预防是产前干预,是在出生缺陷胎儿发生之后,通过各种手段检测出严重缺陷的胎儿,阻止其出生;三级预防是出生后干预,在缺陷儿出生之后,及时检测诊断,给予适当治疗,防止致残。
遗传咨询、产前遗传学筛查和产前诊断是出生缺陷一级和二级防治的主要方法。
(一)遗传咨询的目的、对象、程序1.目的及时确定遗传性疾病患者和携带者,并对其生育患病后代的发生风险进行预测,商讨应采取的预防措施,从而减少遗传病儿的出生,降低遗传性疾病的发生率。
2.对象①遗传病或先天畸形的家族史或生育史;②子女不明原因智力低下;③不明原因反复流产、死胎、死产或新生儿死亡;④孕期接触不良环境因素及患某些慢性病;⑤常规检查或常见遗传病筛查发现异常;⑥其他需要咨询情况,如婚后多年不育,或孕妇年龄>35岁。
3.程序(1)通过家系调查、家谱分析、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等手段,对其遗传性疾病的影响应作正确的估计。
(2)确定遗传方式,评估遗传风险。
(3)提出医学建议,必须确信咨询者充分理解提出的各种选择。
面临较高风险时,通常有如下选择:①不能结婚;②暂缓结婚;③可以结婚,但禁止生育和限制生育。
(二)产前筛查常用方法产前筛查常用的方法有:羊膜腔穿刺行羊水检查、绒毛活检、羊膜腔胎儿造影、胎儿镜检查、超声检查、经皮脐静脉穿刺取胎血检测、胎儿心动图、磁共振成像等。
唐氏综合征筛查(AFP、fE3、HCG)(三)产前诊断的对象、方法1.产前诊断的对象2.常用方法(1)观察胎儿结构:利用超声检查、X线检查、胎儿镜检查、磁共振成像等,观察胎儿结构有无畸形。
(2)染色体核型分析:利用羊水、绒毛、胎儿细胞培养,检测胎儿染色体疾病。
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遗传咨询对象及程序
妇产科主治医师——遗传咨询对象及程序一、基本要求(一)遗传咨询机构的设置凡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可以开展遗传咨询。
(二)遗传咨询人员的要求1.遗传咨询人员应为从事产前诊断的临床医师,必须符合《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中有关要求。
2.具备系统、扎实的医学遗传学基础理论知识,能正确推荐辅助诊断手段,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能正确判断,并对各种遗传的风险与再现风险做出估计。
(三)场所要求遗传咨询门诊至少具备诊室1间,独立候诊室1间,检查室1间。
二、遗传咨询应遵循的原则1.遗传咨询人员应态度亲和,密切注意咨询对象的心理状态,并给予必要疏导。
2.遗传咨询人员应尊重咨询对象的隐私权,对咨询对象提供的病史和家族史给予保密。
3.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尽可能让咨询对象了解疾病可能的发生风险、建议采用的产前诊断技术的目的、必要性、风险等,是否采用某项诊断技术由受检者本人或其家属决定。
三、遗传咨询的对象1.夫妇双方或家系成员患有某些遗传病或先天畸形者。
2.曾生育过遗传病患儿的夫妇。
3.不明原因智力低下或先天畸形儿的父母。
4.不明原因的反复流产或有死胎死产等情况的夫妇。
5.婚后多年不育的夫妇。
6.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7.长期接触不良环境因素的育龄青年男女。
8.孕期接触不良环境因素以及患有某些慢性病的孕妇。
9.常规检查或常见遗传病筛查发现异常者。
10.其他需要咨询的情况。
四、技术程序(一)遗传咨询技术要求1.采集信息:遗传咨询人员要全面了解咨询对象的情况,详细询问咨询对象的家族遗传病史、医疗史、生育史(流产史、死胎史、早产史)、婚姻史(婚龄、配偶健康状况)、环境因素和特殊化学物接触及特殊反应情况、年龄、居住地区、民族。
收集先证者的家系发病情况,绘制出家系谱。
2.遗传病诊断及遗传方式的确定:遗传咨询人员根据确切的家系分析及医学资料、各种检查化验结果,诊断咨询对象是哪种遗传病或与哪种遗传病有关,单基因遗传病还须确定是何种遗传方式。
遗传咨询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Fetus Mather
1/2
1/3 22
Father
Paternal UPD14 检测-D14S128 1/4
Fetus 3/5
Mather
2/5 23
Father
Paternal UPD14 检测-D14S543 1/5
Fetus 2/3
Mather
2/4 24
Father
Paternal UPD14 检测-D14S547 1/3
Should we tell the couple this news?
“Genetic studies of families can sometimes reveal that the true biological relationships are not consistent with the relationships reported in the family history (such as in cases of adoption or non-paternity). It is this laboratory’s policy NOT to report these findings, except in rare circumstances in which the findings indicate a medical or reproductive risk for which intervention is possible. These decisions will be made by the laboratory directors in consultation with medical, counseling and legal professionals as well as medical professionals trained in ethics (moral questions) who will determine the most appropriate means of conveying the information.”
遗传筛查产前诊断ppt课件
Chorionic villus sampling (• C时V间S妊) 娠9-11周(10-12 week)
• 优点 在早期妊娠诊断(10天内有结果) ,发 现异常可行人工流产(98% accurate for the
diagnosis )
• 方法 直接涂片、绒毛细胞培养、检测酶活性、 提取DNA作基因分析
遗传筛查的手段
羊膜腔穿刺行羊水检查
Amniocentesis
最佳时间: 妊娠16--20周,14周以后羊水量多,羊水细胞中 有活力细胞比例最大 培养10-18天(about two weeks) 方法: 羊水胎儿脱落细胞培养、羊水离心上清液微量技 术检测、提取DNA作基因分析
遗传筛查的手段
羊膜腔穿刺行羊水检查
产前诊断
四个方面
•观察胎儿外形 利用B超、X线、胎儿镜、磁共振 等观察胎儿体表畸形
•染色体核型分析 利用羊水、绒毛细胞和胎儿血 细胞培养,检测染色体病
•检测基因 利用DNA分子杂交、限制性内切酶、 聚合酶链反应(PCR)等技术检测DNA
•检测基因产物 利用羊水、羊水细胞、绒毛细胞 或血液,进行蛋白质、酶和代谢产物检测,检测 胎儿神经管缺陷、先天性代谢疾病
HCG, estriol
遗传筛查的手段
可分为创伤性和无创伤性两种
• 创伤性
• 羊膜穿刺 • 绒毛活检 • 脐带穿刺 • 羊膜腔胎儿造影 • 胎儿镜检查
• 无创伤性
• 母血生化、放免检查 • B超检查 • 磁共振成像 • 母血中分离胎儿细胞 • 胎儿心动图
遗传筛查的手段
超声波检查
时(U间lt孕ra16s周o以n后ography)
遗传筛查的手段
超声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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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咨询及产前诊断的对象、程序和方法
众所周知,人类中的遗传病很多,比如白化病,精神病或者是白血病等等,一家有着白化病家族史的女人受孕,所孕育的孩子也极有可能是白化病,对此,遗传咨询及产前诊断项目在医学领域开始出现,它们是为有遗传家族史的家庭避免孩子被遗传的主要方法。
首先来说说遗传咨询及产前诊断的主要对象吧。
什么样的孕妇需要进行这一咨询和诊断呢?那就是家中人有遗传病的孕妇,比如夫家人有精神病患者,白化病患者,或者是白血病患者等等,或者是娘家人也有患有遗传病的病人,这些孕妇,是必要进行遗传咨询和产前诊断的对象,这是避免胎儿不健康的最好方法。
而进行遗传咨询及产前诊断的基本程序,就是到医院中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在得到相关部门的确定后,要拿着他们所开具的证明以及自己的妊娠检查资料到妇科进行产前诊断,或者是到更为专业的部门进行诊断。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进行咨询和诊断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向相关医学工作者表明遗传史,若是有着遗传病的家人还健在,最好是让他们一同到医院中进行检查,提取他们的血样,确定基因并与胎儿基因进行对比,就能够提高遗传诊断的几率,更好的判断出胎儿是否有遗传病,这就是遗传咨询及产前诊断的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