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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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地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依据《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广大员工及协作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形成人人重视交通安全的新局面,
二、编制依据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指南》、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及总监办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江广高速JG-TX-1标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四、交通安全职责
①项目负责人职责
1、项目经理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安全目标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会议精神及要求,并保证本项目交通安全工作符合各项规定和要求。
3、掌握本项目的交通安全情况,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交通安全工作。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本项目权限范围内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②项目安质部职责
1、项目安质部负责对《施工生产及交通安全奖惩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2、对车辆管理部门组织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监督车辆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履行交通安全职责,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输任务完成。
4、组织参与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项目经理领导报告。
5、对驾驶员的考核聘用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或协助本项目的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③综合办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
2、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每月一应组织一次,教育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3、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4、按计划组织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维护,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输任务的完成。车辆安全检查必须坚持重点和普遍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并作好相关记录。严禁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5、健全交通安全档案,妥善保存相关的资料,认真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员的考核、年度审验及车辆年度检验等工作。
6、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要建立严格的派车制度,认真落实,并作好车辆调度记录。
7、履行“交任务必须安全”的职责,在交任务的同时,结合天气、车辆、路况、人员素质等,作好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
8、负责日常的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④驾驶员职责
1、驾驶员应当遵守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2、树立“违规即违法”的意识,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和活动,增强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3、驾驶机动车应系好安全带,起步、停车前,应查明情况,确认安全。
4、作好本人驾驶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对机动车要坚持“三
检”“四勤”的安全检查制度,即:出车前检查、行驶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勤紧固、勤润滑、勤检查、勤清洁,保证所驾车辆车况完好,严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5、严禁公车私用或将车辆交由他人代开等行为。
6、驾驶员每月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对所驾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好记录存档。对查处的问题及时报车管部门。
7、驾驶员必须按派车单所指定的路线行驶,所有的车辆必须持有派车单。驾驶任务完成,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车辆。
8、施工便道有问题及时向施工队长、项目经理汇报。
9、拒绝违章指挥和疲劳驾车。在高速路上行车,驾驶员连续驾驶两小时必须在合法的停车点休息10-15分钟,按车辆行驶中的检查项目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五、外租车辆管理
外租的车辆原则上纳入项目部车辆管理,并签订租车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1、车辆来历是否合法有效;
2、车辆的各种手续是否齐全有效(驾驶证、行车证、身份证、保险卡等);
3、车辆是否按有关规定投保;
4、车辆性能是否良好;
5、车辆是否年检合格。
6、签定租用协议或租车合同时,必须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投保单等交租车方保存。
7、各协作队使用租车时,必须参照本规定执行,租车协议或租车合必须报项目安全部门备案待查。
六、本制度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以责论处的原则,对实现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各部门、施工队给予奖励。对发生严重事故的施工队,对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给予重罚,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