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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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社团名称:
登记证号:
社团代码:
登记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填表须知
一、申请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要按本表内所列栏目认真填写,所填写内容要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加十六开纸的附页。
五、本表中社团负责人是指担任社团秘书长以上职务者。
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章程
二、申请登记报告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办公场所产权证明
五、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资格审查文件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注:社团负责人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社会团体举办实体备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社会团体举办实体备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社会团体帐户备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怎样起草业务主管部门的
资格审查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是指政府的职能部门和党的工作部门向主管的社团筹备组织发起的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的一种公文,也叫意见书。对社团出具资格审查意见,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其目的是:由业务主管理部门对成立某一社团的必要性、可能性和权威性,以及民立的条件是否具备的一种认定和审查,以便帮助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衡量对其是否予以核准登记。因此,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是关系到社团组织有无成立必要的关键性法律程序,既要严肃认真、又要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1、审查意见的结构和写法
审查意见的形式,一般来说,应以部门的正式文件行文。它的结构有以下几个部分:
(一)标题。通常写“关于对成立XXX协会的审查意见”。
(二)接受审查意见的社团名称,也叫主送机关。审查意见除主送社团筹备组织外,还应同时报送同级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三)正文。应写明审查意见的起因或出发点。审查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点:(1)该社会团体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在某一行业或学科领域内有无代表性和权威性;(2)社会团体拟设的内部机构和副秘书长以上领导成员组成情况;(3)社会团体的活动范围及方式;(4)社会团体的经费来源;(5)该社团是否具备法人条件。
(四)对社会团体成立后的工作应提出建议和希望。
(五)署名和年、月、日。
二、起草审查意见应注意的事项
(一)起草审查意见要认真负责,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能凭空想象,不着边际地乱提审查意见。要把握分寸,使所提的意见比较准确,比较合理。防止弄虚作假或应付差使。
(二)审查的意见应具体。不管是分条开列,还是不列条款,都应当把审查意见写具体。不要说空话、套话,不要抽象、笼统。
(三)要对社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特
别是对一些新型学科要严格审查,还可以组织有关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使社团成立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方针政策的规定。
(四)措辞要明确,文字要简洁。对所审查的内容,一定要一是一、二是二,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文字上也应简明扼要,力求言简意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