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亮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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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Ⅰ概述一、工程建设合同文本体系-分为三个序列(一)标准文本体系-发改委牵头九部委发布的2007年发布:2个标准文本-资格预审+施工2012年发布:2个标准文本-设计施工+简明施工2014年拟发布:设计、勘察、货物、监理《招标法实施条例》15条3款:必须使用标准文本(二)行业版标准文本-给出专用合同条款参考2008~2012年:各行业部门颁布住建部、交通部、原铁道部、能源局等(三)示范文本体系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1年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修订中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修订中二、施工合同属性(一)合同法第十六章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原本性是承揽合同(二)合同法第十五章规定(承揽合同)(三)区别:无资质要求、任意解除权(四)共性:附加值低、产业相同、抗风险差(五)如钢筋加工和安装合同的性质三、施工合同主体(一)发包人:投资人-可以完全不懂专业、(二)承包人:专业机构-专业识别、专业预判、专业水平所以变更采用“先谈价后干活”(三)权利义务:换发包人或承包人四、施工合同风险边界-时空边界(一)无限风险?全风险?(二)固定总价的风险边界(三)固定单价的风险边界(四)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风险边界五、合理对价原则(一)相对性(二)权利与义务:核心是工作内容(三)市场价、信息价、成交价(四)合理利润如何获得?Ⅱ重点条文解读一、《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一)施工总承包-不是工程总承包(二)专业承包--但不适用专业分包(三)由业主提供设计的传统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管理模式,主要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包括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等。

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特点(一)合同要素法(二)通用合同条款一般交易规则一般交易规则:最高院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有定义(三)专用合同条款项目特点--自定(四)新定义--对应99版(五)新规定--对应99版(六)存在的缺陷:复杂性三、关于监理人1.1.2.4 监理人和应当注意到事项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及2013版合同与99合同区别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及2013版合同与99合同区别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及2013版合同与99合同区别1.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中国国务院颁发的修订后的施工合同,它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国内建筑领域的合同签订和执行。

该合同形式简洁明了,内容有很强的实用性。

它不仅明确了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细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文旨在对该合同的一些关键条款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合同的精神和要点。

1.1 签订合同的主体按照合同文本规定,甲方必须是合法的建筑施工企业,同时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技术储备。

乙方可以是一个个人或者一个企业。

在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应该向乙方提供有关施工经验等相关资质证明。

此外,双方还应该解释并确认其民事行为能力形成的基础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

1.2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该合同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双方应该务必严格遵循以下要求:•合同应该以书面形式签订。

•合同应该明确约定施工期限。

•合同应该明确约定工期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

•合同应该明确约定设计文件更改或改正的方式和费用。

•合同应该明确约定变更和追加合同的方式和费用。

1.3 合同履行期限该合同规定,甲方应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照合同要求开始施工。

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工期,并制定合理的工期计划。

如果甲方无法按时完工,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 合同款项的支付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甲方则应根据实际进度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施工支付计划和进度报告。

同时,甲方还应注意合同款项的划分和支付方式,确保合同款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2013版合同与99合同区别与1999年颁布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相比,2013版合同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合同格式统一了,更加符合行业实际需求和国家法律法规。

•合同文本更加明确规范,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细致的说明,减少了合同纠纷的发生。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在建设工程领域中,由施工方和发包方签订的一个合同,旨在明确施工工作的内容、标准、时间、费用以及双方责任与义务等方面的事项。

为了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013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被引入并被广泛使用。

一、合同背景介绍进入主要议程前,合同的背景介绍部分需要对此次工程的背景、目的和主要参与方进行简要说明。

这部分主要包括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等基本信息,以及施工方和发包方的基本情况。

同时,还应该提及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和遵守。

二、合同条款解读2.1 施工内容和标准在合同条款解读部分的开始,需要对施工内容和标准进行详细解释。

这包括工程的具体范围、任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

2.2 工期和支付工期和支付条款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内容,需要详细阐明。

施工方应明确工期的计算方法、工期延迟的原因和处理方式,以及工期延长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对于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支付方式、计算公式和支付期限等也需要进行解释。

2.3 合同价款和费用合同价款和费用的解释应包括合同价款的构成、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此外,还需要说明索赔、变更和违约等情况下的费用计算规则和支付方式。

2.4 资料交付和验收资料交付和验收是施工完成后的一个重要环节,合同中应对其进行解释。

明确资料的种类和数量、交付的时间和方式、验收的标准和程序等。

2.5 质量保证和维修责任质量保证和维修责任是施工方应承担的重要责任,合同解释部分需要对其进行详细说明。

包括质量保证期的长短、质量保证的范围、维修责任的界定等内容。

2.6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是合同中的关键内容,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解释。

包括违约的定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争议解决的方式以及可能的仲裁、诉讼等途径。

三、合同签署及附件在合同解读的最后,应对合同签署和附件进行说明。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理解与应用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理解与应用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理解与应用2013年4月3日,住房与城乡住建部(下称“住建部”)与工商总局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简称“13版合同范本”),该范本自2013年7月1日实施,此前已经使用14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简称“99版合同范本”)同时废止。

第一部分 13版合同范本的背景资料与框架一、99版合同范本的修改背景99版合同范本实施14年以来,市场环境与法律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99版合同范本亟需修改。

1、市场变化: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直接发包、暂估价发包等承包模式出现,对合同双方的履约水准提出更高要求,而99版合同范本条款设置粗放,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2、纠纷频出:黑白合同、分包转包、暂停施工、工程变更、表见代理、拖欠工程款等纠纷以及质量安全事故频出,亟需新范本指引承发包双方签约履约,提高履约效率。

3、新法律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出台,99版合同范本应当吸纳最新立法成果。

4、新规范出台:99版合同范本实施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陆续出台,并修订数版,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先后有2003版、2008版、2013版,99版合同范本应与新规范相协调。

二、投资体制改革后形成的两套合同范本长期以来,房屋建筑领域的合同范本由住建部(原住建部)制定,住建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发布。

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

2013施工合同解读

2013施工合同解读

2013施工合同解读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原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根据近年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经验,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法规、规范的发展变化,进行修订完善的。

该文本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对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解读。

一、合同主体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了合同主体,即发包方(甲方)和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是指承担建设工程投资、组织、管理和监督的单位或个人;承包方是指承担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

合同主体明确,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管理。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有)、投标书及其附件、专用合同条款、图纸、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保修书等。

这些文件的组成,有助于全面、详细地规定合同内容,为合同的履行提供依据。

三、合同的生效、履行和终止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了合同的生效、履行和终止条件。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交付之日终止。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完成各自的任务。

如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终止后,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合同价款包括工程总价款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工程总价款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工程质量标准确定。

合同价款支付分为四个阶段:开工保证金、进度付款、中期支付和竣工支付。

支付方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等方式。

合同价款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进行,支付过程中,双方应互相提供相应的发票和收据。

五、工程质量、安全和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2013版施工合同范本(一) 重点条款解读

2013版施工合同范本(一)  重点条款解读
【条文】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 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 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 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意: 1、区分必须监理的项目和不必监理的项目 2、不必监理的项目,可以由发包人委托的项目 管理人担负合同中监理人的职责
1.1.2.4关于监理人
【解读】
监理人:指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即监理人是发包人的委托代理人,其权利来源于发包人 的授权,监理人不是施工合同当事人。 监理人行使的职权,除了发包人授予外,还包括法律规定的职责 和义务。 注意: (1)在法定必须监理的项目中,监理人是法定的参与主体,对于 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对于非强制监理工程项目,发包人可以不委托监理人,而自 行进行工程管理或者聘请工程管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等,合同关于 监理人的工作职责可以由发包人或其聘请的工程管理人、工程造价咨 询人行使 (3)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传递文件时均通过监理人来实现,确 定了监理人“文件传递中心”合同地位,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关于合同协议书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切实解决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和拖欠工程款的市 场规范操作。
国际承包工程少有拖欠工程款,有效的方法是发包人 提供了工程款的支付担保。所谓支付担保,是指为保 证发包人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通常 由银行作为担保人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保证发 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担保。
发包人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应当向承包人提 交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 建设工程,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而承包人的履约担 保,最有效的方法则是提供同业担保。所谓同业担保 是一种相同行业的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担保方式,具体 是指为便于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合同履行的担 保责任,由承包人和另一家同等或者更高资质水平的 承包商双方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出具的保证,当承包 人违约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直接代为继续履行 的担保方式。
那么如果在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下,承 包人继续施工,承包人能否要求顺延工期呢?
不能。因为由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必须致使 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工期才能顺延;在发包人逾期支 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如仍旧继续施工,实 际上也就没有满足工期顺延的条件。
建设工程是正在加工中的不动产,工程通过竣工质量 验收即形成物权。借鉴国际经验,2013版施工合同 设定的工程接收证书和缺陷责任期届满证书是新的物 权证书制度,同时明确的竣工资料先行移交的规定, 都应引起承、发包双方的高度重视,并应通过招投标 对此做出明确的具体约定。
设定这两项国际上通用的不动产物权证书制度,有利 于用证据妥善解决在建设工程完工报竣、竣工验收、 验收通过、工程交付诸环节中的矛盾,有利于避免目 前司法实践中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常发生的实际竣工 期限日期难以确定、工程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工程验 收通过与竣工资料移交的关系以及工程接受收时间等 争议。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文解读(2013-07-22)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文解读(2013-07-22)

• 其他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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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适用指南

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条件的组成
• 合同协议书 • 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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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适用指南
• 合同协议书
• 合同文Leabharlann 的组成•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专用合同条款 • 通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图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其他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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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合同条款
• 1、一般约定 定义(1.1)
• 数量增加 1999年版23个--2013年版45个 • 45个定义分为6类 1.1.1 [合同](10)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9) 1.1.3 [工程和设备](10) 1.1.4 [日期和期限](7)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8) 1.1.5 [其他](1)
25
合同协议书
26
合同协议书
• 合同协议书的性质与 作用
• 合同的一部分
• 合同主要内容的概括
• 合同文件组成 • 签字盖章、生效 • 效力
27
合同协议书
• 合同协议书的内容
• • • • • • 1、工程概况(专用条款没有规定) 2、合同工期(专用条款没有规定,特别以工 程总日历天数为准规定) 3、质量标准 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5、项目经理 6、合同文件构成
•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完善了合同体系与要素结构 修改重点
强调了合同履行程序
完善了合同价格类型
创设了八项合同管理制度 注重对承发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 注重文本与法律、规范和其他文 本的衔接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及2013版合同与99合同区别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及2013版合同与99合同区别

新版施工合同范本与旧版区别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经出台,它在GF一91一0201版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惯例、听取了各方专家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讨论,对部分内容和结构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调整,更加突出了国际性、系统性、科学性等特点,更好地体现了示范文本应具有的完备性、平等性、合法性、协商性等原则。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出台,必将为在市场经济下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作出自己更大贡献。

本文就新版的特点,新版与老版的差异以及在使用新版过程中须注意之处加以讨论。

一、新版的特点:1.国际性(1)总体结构调整后,与FIDIC相一致。

新版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十一部分,47条;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新版分三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新版《协议书》的主要条款出自老版《协议条款》中的部分内容,成为一个独立的合同文件;新版的《通用条款》以老版的《合同条件》为基础,进行了部分修改和调整;新版的《专用条款》为老版《协议条款》中除去《协议书》内容后剩下的部分;附件为新增部分。

(2)条款上借鉴了国际施工合同范本FIDIC的经验如延用了FIDIC中“工程师”的称谓及其职责,索赔程序,双向索赔制度等。

(3)反映了国际建设工程惯例增加了工程担保条款和有关保险的内容,使之成为工程项目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2.合法性《协议书》中明文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文本反映了最新的法律1991年后,出台了一系列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保险法》、《担保法》、《仲裁法》、《劳动法》、《专利法》、《文物保护法》等,新版中的相应条款反映了法律法规的要求。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

该合同于2013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同时废止。

20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1. 双向担保制度:第款规定了发包人的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第款则规定了承包人的履约担保。

这两个条款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各自以其合同义务向对方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以保证实现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的目的。

2. 商定或确定制度:合同履行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即为发承包双方就履行事项产生分歧,如分歧不予及时处理即可转化成为合同履行的障碍,最终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3. 索赔期限制度。

该文本主要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装修装饰工程,同时也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参考依据。

该文本的发布旨在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析

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析

——2013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在1999版的基础上,经过4年多努力顺利通过住建部的最后审批。

新版示范文本《说明》中指出: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修订,制定了新的2013版示范文本。

《说明》第二部分“《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中明确,该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新版文本的法律地位是我国以市场方式从事工程承包行业的交易习惯,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行业交易习惯可作为判案的根据。

二、1999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有关规定,因其行业交易习惯的性质,已成为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处理相关争议的依据。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有些规定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最高院确认1999版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属于行业交易习惯,因此,可以确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20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亦属于建筑行业新的交易习惯。

——确定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一、通用条款第2.5和3.7款确定承发包双方互为担保制度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3.7 履约担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

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十个重点问题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十个重点问题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十个重点问题第一个问题,新版施工合同的修订情况为了指导当事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和履行,2013年4月3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自2013年7月1日实施.此前已经使用了14年的9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此次,住建部对99施工合同范本进行了颠覆性的修订,修订后的13施工合同范本与99合同范本比较,增加、变更了许多的内容。

举例来说,第一、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不同.99施工合同范本规定的计价方式是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13合同范本取消了固定价格合同,将计价方式调整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其他类型合同。

我们知道原来的固定价格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

现在13施工合同范本和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都取消了固定价格合同,那么,将来我们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也就不能再约定固定价格合同了。

第二、实际竣工日期确认的标准不同。

过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现在不同了,现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第三、工程索赔的程序不同。

13施工合同范本规定了“逾期索赔视为放弃权利的制度"。

99施工合同范本规定了发生工程索赔事件后的28天内当事人要提出索赔意向,但是,并没有说28天内没有提出索赔意向的就视为放弃索赔权利。

没有提出的,也可以在工程竣工结算的时候提出,甚至可以在竣工结算文件达成一致后的两年之内提出。

现在新的施工合同范本规定,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之日起28天内,没有提出书面索赔意向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

当事人一经对结算文件达成一致,此前的索赔事项一律不得另行提出.等等。

可见,13施工合同范本与旧的合同范本存在很多方面的不同,这些一定要引起我们工程管理人员的注意,否则,我们将难以胜任施工管理的工作。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与应用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与应用

张进①Z HAN G J i n ; 杨 建喜②Y AN G J i a n — x i
( ①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 沈阳 1 1 0 1 6 7; ②辽 宁省东水西调工程建设局 , 沈阳 1 1 0 1 6 7 ) ( (  ̄ ) S h e n y a n g U r b a n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U n i v e r s i t y , S h e n y a n g 1 1 0 1 6 7 , C h i n a ; (  ̄ ) L i a o n i n g P r o v i n c e E a s t - t o — We s t Wa t e r T r ns a f e r P r  ̄ e c t C o n s t uc r t i o n B u r e a u , S h e n y a n g 1 1 0 1 6 7 , C h i n a ) 摘要 : 笔者拟通 过寻 找新 旧版施工合 同的差异 , 以期给 予施 工企 业合 同管理相关操作指 引, 助 力企 业在 实践 中更好地 维护 自身
中图分类号 : D 9 2 3 。 6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 1 0 0 6 — 4 3 1 1 ( 2 0 1 4 ) 1 9 — 0 0 6 7 — 0 2
0 引 言
自2 0 1 3年 7月 1日起 , 2 0 1 3版 《 建设工程 施工 合 同 ( 示范文本 ) ( G F 一 2 0 1 3 — 0 2 0 1 ) ( 下称 新版施 工合 同 ) 开 始正 式实施。《 示范文本》 虽属 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 但根 据最高 人 民法 院关于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合 同法 》 的司 法解 释 其法 律 地位应 属建筑 行业 的交易 习惯 , 在法律 、 法 规没有 规定 的时候可作 为判案 的根据 。因此 , 认真研读新 版施 工合 同 十分必要。 1 新 旧版施工合 同条款对 照比较 新 旧版施工合 同条款对 照 比较 如表 1 所示。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
1、全面梳理法律规范,借鉴行业文本,提出 解决方案,形成《征求意见稿》; 2、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丏家论证研讨,提交 《送审稿》; 3、根据送审意见,反复研究,形成最终稿。
2013-8-15
6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属性
CITY DEVELOPMENT LAW FIRM

原则上:对与用合同条款的使用条款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颠覆性修改,则从 基本面上背离该合同的原则和系统性,出现权利义务丌平 衡,不起草初衷丌符合
文本:《标准施工招标文件》、《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资栺预审文件》、《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觃范》(2013年) 、《工程建设监 理觃定》、《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觃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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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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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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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2013版施工合同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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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 通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収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 明施工不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不设备、试验不检 验、发更、价栺调整、合同价栺、计量不支付、验收和工 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仸不保修、违约、丌可抗力、 保险、索赔以及争议解决 与用合同条款(附件11个)
5、通用条款第15.2款觃定保修金迒迓的缺陷责仸定期制度;
6、通用条款18条确定风险防范的工程系列保险制度; 7、通用条款第19.1和19.3款觃定的索赔过期作废制度;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订背景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在总结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经验及借鉴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施工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对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修订完成的,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

该版合同自原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日臻完善、项目管理模式的日益丰富、造价体制改革的日趋深入,1999版施工合同越发不能适应工程市场环境的变化,具体表现为该版合同条件不能够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同内容与新近法律规范存在冲突、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尽公平以及合同风险分配不尽公平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示范文本修订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本次合同范本修订的基础工作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课题形式委托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牵头完成的。

课题组在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的统一领导下,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

2010年12月份,作为课题组工作成果的示范文本送审稿通过了专家鉴定,2011年4月份该份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3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建市〔2013〕56号文件,发布了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本文在介绍新版示范文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对修订后施工合同的重点条款进行解读,以期让项目参与各方能够深入理解新版合同的适用条件,全面掌握新版合同的应用技巧。

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朱树英---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负责组建新版施工合同后续修改课题组一.双轨制及法律地位1. 双轨制----投资主体划分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归口国家发改委牵头管理,非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归口住建部牵头管理,据此,国家已建立建设工程项目和工程合同的双轨制管理。

2.接轨国际惯例,按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的不同承包模式,主管部门已按“两两对应”方式颁发四个示范文本。

(1)国家工商局、住建部先后施行两个市场投资项目的示范合同文本。

1999年12月,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建设部施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现已为2013版施工合同所取代,新版施工合同共20条116款。

2011年11月27日,国家工商局、住建部就主管的房建项目发布《工程总承包合同(2)发改委等九部委先后施行两个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合同文本。

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颁发用于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总承包《通用合同条款》,共24条131款。

2012年1月9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通用合同条款》,共24条139款。

3、国家主管部门上述管理理念和指导思想,可以从颁布上述4个工程合同文本时不同表述和处理方式得到显明的反映。

发改委关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拟定的《通用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必须执行的行政强制性的管理规范。

4. 新版施工合同的法律地位是我国以市场方式从事工程承包行业的交易习惯其一,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行业交易习惯可以作为判案的根据。

交易习惯是确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以及当事人未能达成补充协议时的合同真实意思表示的认定依据。

总价→清单计价→一定时间后→总价X其二,1999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因其行业交易习惯性质,成为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处理相关争议的依据。

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认定、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对影响工期的处理等疑难复杂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无相应的规定,司法解释分别采用1999版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作为处理的依据。

对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解读

对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解读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7〕214号)发布,两部委联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并自2017年10月1日起,新版示范文本正式执行,原2013版示范文本同时废止.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2013版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下称“建纬所")受住建部委托起草的。

2013版示范文本充分借鉴了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的《施工合同条件》等优秀条款,具有结构严密、逻辑性强、内容全面等特点,并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是一本经典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今年8月,建纬所再次接受住建部委托对2013版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建纬所由总所副主任、南京分所主任曹珊律师组织执笔,对2013版示范文本进行修订。

2017版示范文本主要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中对缺陷责任期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修改内容,对2013版示范文本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中与缺陷责任期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

虽然2017版示范文本并未进行太多修改,但很多人却对其进行了各式各样的解读,还有很多培训机构也有意进行相关培训.由于部分解读内容与修订的目的和初衷不尽一致,为避免误导广大从业者,有必要从修订者的角度对2017版示范文本进行解读.一、修订背景(一)国办发〔2016〕49号文我国建筑市场存在不同程度的混乱和不规范行为,其中包括发包人利用其优势地位预先设置各种名目的保证金以及高比例保证金条款,此举在损害了承包人利益的同时,也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下,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发展信用经济和加快建筑业的转型升级。

2016年6月27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针对如何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采取如下措施:1、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并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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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亮点解读
年4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3]56号),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新的示范文本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时废止。

专题一:1999版施工合同修订的背景情况
一、1999版施工合同与现行法律体系不相适应
从1999版施工合同颁布实施至今已有近14年时间,期间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国标《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规定、规范,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

此外,国家还出台和修订了与工程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如《合同法》、《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等。

1999版施工合同内容与现行法律规范的规定不一致,影响到施工合同管理以及合同风险控制等方面,尤其对于解决施工合同中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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