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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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1.1、越溪副中心徐舍小区动迁房I标段项目工程由十四幢砖混结构的住宅楼组成,其中两单元房型楼有十幢,即2#、3#、4#、10#、11# 14#、15#、16#、17#、18#楼,三单元房型楼有四幢,即

、、、楼。具体情况见下表:

1.3、、本项目工程主体结构混凝土保护层:柱30mm,梁25 mm,板15 mm。

1.4、本项目主体结构工程的钢筋最小锚固长度为》250mm,其中HPB235型钢筋锚固长度为27d,HRB335型钢筋锚固长度为33d,HRB400型钢筋锚固长度为40d,d为钢筋直径。

1.5、本项目工程主体结构具体情况详见建筑、结构施工图。

2、施工部署

2.1、根据本项目工程现场实际基础分部施工进度状况,决定对本项目主体结构工程采用分栋号、分班组的方法组织平行、流水施工。

2.2、本项目工程现场总平面布置情况:

2.2.1、施工现场内道路围绕建筑物周边布置,路宽按5m考虑,用400厚道渣铺筑而成,路边侧设明沟排水;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筑。

2、本工程共设的搅拌站八座,分别布置在各拟建楼长度方向井架位置间,以向两边楼提供混凝土,各配以JZ350混凝土搅拌机一台。

2.2.3、在每幢拟建楼混凝土搅拌站侧约中间位置布置一台井架,负责混凝土、砂浆、砖块等的垂直运输任务。

2.2.4、水泥、砂石、砖块等主要周转材料堆场布置在靠混凝土搅拌站及井架附近空地上,以便于材料的周转倒运。

2.2.5、本工程临时施工用电主要供应施工机械、搅拌场、照明等用电。各主电箱电源从甲供总电箱接入;各楼号根据作业面相应在楼层设置若干分配电箱,以便于施工。

施工用水主管选用© 50钢管,支管选用© 32钢管,由水源点引出沿道路边布设并接至各施工用水点。

3、主体结构工程主要施工流程

基础分部验收—车库层砌体、现浇柱梁板梯施工—一层砌体、现浇柱梁板梯施工(一层楼面放线一一层构柱钢筋绑扎、墙体砌筑一支一层构柱、圈梁、平板模一绑扎一层梁板梯基础钢筋—隐蔽验收,一层构柱、梁板梯钢筋砼浇筑—养护—拆模)—二层砌体、现

浇柱梁板梯施工—三层砌体、现浇柱梁板梯施工—四层砌体、现浇柱梁板梯施工—阁楼层砌体、现浇柱梁板梯施工—屋面结构施工—主体结构验收。

4、主要分项施工方法

4.1、施工放线和抄平

4.1.1结构平面的施工放线:A)根据已有控制轴线精确引测到各层楼面上,特别是土0.000 层的引测必须复核无误后做好标记,以后每完成一层楼面用垂球或经纬仪把± 0.000 层控制轴线传递到上一层楼面(具体可在楼面内的控制轴线位置设一100*100的传递孔,以便在室内传递轴线);B)控制轴线传递到楼面后要用经纬仪进行闭合复核,复核无误

后再根据各层施工平面图放出相应的轴线及墙、柱、梁和门窗等洞口的平面位置线;C) 所放各线均用墨线弹出。

4.1.2、结构高程施工测量:A)各层柱筋接驳安装完后把水准点结合每栋建筑物相应的高程用水平仪引测至竖向钢筋上,用红油漆标示,再按施工图在柱筋相应位置标出梁板的标高标记。B)砌砖施工时应在墙体转角处的地面上引测水平标高标志(或以柱筋上标高为准),以作为砌砖时立皮数杆的水平标高依据,待墙体砌到适当(一般为窗台位置)高度后在砖墙上引测0.5 米水平线,并用墨线弹出;所引测水平标高线必须周边交圈,误差在限差范围内。

4.2、砖砌体分项工程

4.2.1、本工程为砖混结构,墙体的施工质量也是保证整个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内外墙体砌筑将采用混水清砌的方式,以保证其砌筑质量。

4.2.2、施工准备

A、材料:

(1) 砖: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有出厂合格证明及试验单。

(2) 水泥:品种与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及所处环境选择,一般宜采用425 号普通硅酸盐

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方可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 砂:宜采用中砂,不得含有机杂物,配制强度等级等于或大于M5 的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时,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强度等级小于M5 时,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

(4) 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 掺合料:石灰膏:熟化时间不少于7 天,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膏。粘土膏:以使用不含杂质的黄土为宜,使用前加水淋浆,并过6mm 孔径筛子沉淀后才可使用。其它掺合料:电石膏、粉煤灰等掺量应经试验室试验决定。

(6) 其它材料:拉结钢筋、预埋件、木砖、防水粉剂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B、作业条件:

(1) 基础墙砌砖前基槽或基础垫层施工均已完成,并办理好工程隐蔽验收手续;首层砖墙、柱、砌

筑前,地基、基础工程均已完成并办理好分部工程验收手续。

(2) 首层砖墙砌筑前应完成室外回填土及室内地面垫层,安装好所有沟、井盖板,并按设计要求及

标高完成水泥砂浆防潮层。

(3) 砌体砌筑前应做好砂浆配合比技术交底及配料的计量准备。

⑷砖应在砌筑前一天应浇水湿润,湿润后,含水率宜为10%〜15% ;不宜采用即时浇

水淋砖,即时使用。

(5) 砌体施工应弹好建筑物的主要轴线及砌体的砌筑控制边线,经有关技术部门进行技术复核,检

查合格,方可施工,基础砌砖应弹基础轴线和边线、水平标高;首层砌墙,柱砌筑应弹出墙、柱边线、轴线、门窗洞口平面位置线。

(6) 楼层砖墙、柱砌筑墙、外脚手架已按施工要求搭设完成,并经检查验收符合安全和

使用要求。

(7)砌体施工:应设置皮数杆(转角及每隔15m 处),并根据设计要求、砖块规格和灰缝厚度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门窗位置等)的变化部位: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的标高,可用拉线或水准仪器进行抄平检查,如砌筑第一皮砖的水平灰缝厚度超过20mm 时,应先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在砌筑砂浆中掺填碎砖或用砂浆找平,更不允许采用两侧砌砖中间填心找平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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